第111章 同生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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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依依累坏了,抱着郑玉成,不断喘息着骂道:“你个变态,到底有多重?”
“你想知道吗?反正下午也没啥事儿,不如开个房间,让你好好了解一下我的身体,怎么样?”
白依依用银牙咬着下嘴唇,在郑玉成的耳边吹了口气:“小子,别只说不干。”
孤狼一把攥住阿妞手里的枪,说道:“你要打到鬼刀,我就杀你。”
“我失过手吗?”阿妞瞪着孤狼问道。
孤狼想了想也是,便把手松开了,“杀吧!”
“你让我杀我就杀?滚开。”阿妞一把推开孤狼,恨恨的回了屋子里。
不是阿妞不想杀死那个白衣女子,而是转宝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存在,如果杀了他的朋友,他会不会恨自己?
郑玉成刚刚鼓起勇气和白依依去开房,严老的电话就打进了白依依的手机。
“白依依,有人匿名举报,有四名西北的国际雇佣兵混入了华夏,是从H国偷渡去了东北,就是你所在的城市。对方曾经是将军手底下的人,极度危险,让小郑找出他们。”
“严老……小郑她……”白依依有些犹豫了,这明摆着是严老在考验郑玉成的忠诚。
“白依依,我知道你已经对他暗生情愫了,这在咱们局里还没有发生过,如果他不能通过考验,你还是趁早放弃心中的念头。”
“是”,白依依接受命令之后,又继续说道:“江老大被人杀了,应该就是您所说的那几个人干的,只是还在搜集证据,暂时还不能完全证明。”
“既然已经发生了血案,那就当断立段,让小郑尽快找出他们,也只有他能找到对方,希望最短的时间里,给我结果。”
“是,我会协助他,保证完成任务。”白依依挂了电话,看向面前的郑玉成,她一丝都没有避讳他,只希望他也不会背叛自己。
郑玉成苦着脸说道:“我也才刚知道,你们的消息还真快啊!”
白依依登时就上火了,“死转宝,你都知道是他们干的了,为什么不告诉我?是不是不相信我?老娘初吻都给你了,难不成你以为老娘闲得蛋疼在给你下美人计吗?你这个没良心的,该死的,混蛋臭男人。”
胸口不断被白依依捶打着,郑玉成知道,白依依不是真的想骂自己,而是她的内心很矛盾,她不知道是该忠于严老忠于国家,还是忠于已经被她完完全全爱上的自己。
其实郑玉成什么都知道,就白依依脑子里的那点儿想法,在自己的读心术之下一点儿没跑,既然她如此纠结,如此的相信自己,那又怎么舍得伤了她的一片真心?
把白依依的脑袋塞进自己的怀里,抬头望着天上越下越急的大雪,叹了口气说道:“依依,他们不是极度危险的人物,如果我找到他们,你们能像善待我一样去善待他们吗?”
白依依把脑袋紧紧贴在郑玉成的胸膛上,低声问道:“如果不能呢?”
“如果不能,你就把我杀了吧,就在这里,就是现在,我绝不还手。”
“为什么?”白依依不明白,惊讶的问道:“难道你要背负背叛华夏的骂名?”
“我背负什么都无所谓,如果你们不能像我说的那样善待他们,我只能用自己的命换她的命。”
“她是谁?”
“她是我的阿妞姐,我背叛组织唯一的理由,当初就是要带她一起逃回华夏的,但事情出现了很多变化,最终只有我一个人回来了。”
“她是你在以前的组织就认识的老相好吗?”
“我和她认识,就是在这样的天气里。从我被拐去的第一天开始,她就像姐姐又像妈妈一样的照顾我,疼我,拼着白老大打死她,也要请我吃一碗热腾腾的牛肉面。
去超市帮我偷奶粉被人家抓住了,脑袋上的大口子还在流血她都没在乎,第一时间想的就是让我喝上奶粉,那个时候我却在撒娇哭鼻子,根本没看她的额头。
后来我从白老大手里跑掉了,也不知她怎么活下去的,但我知道,是她把我弄去了集团,一直在暗中照顾我,直到我背叛组织,她都毫不犹豫的帮我打掉了将军手里的枪。
依依,你说,我能眼睁睁看着她被华夏的法律制裁吗?我的命都是她给的,我怎么可能做出那样丧尽天良的事?”
白依依的心也被触动了,轻声问道:“刚才那碗牛肉面?”
“嗯,就是那样的一碗牛肉面,我们吃了一个小时,就是想在面馆里暖和一会儿,因为我的手已经肿成了馒头,她怕我死掉。”
白依依嗔怒道:“怪不得你哭鼻子,肯定是因为我吃了你的面,你才哭的,混蛋。”
大雪已经把两个人的头上肩上都落满了,甚至还有一把枪一直对着他们,两个人连同那把枪的主人,都站了很久。
“我去找个酒店住下,你去找到他们,我进了酒店就联系严老,如果严老不同意,你就跟他们一起走吧,永远都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郑玉成的面色舒展开了一些,紧紧抱着白依依道:“如果严老同意,我就跟你开房去。”
白依依挣开怀抱,转身就走,“我是不会告诉你房间号的,要是严老松了口,就金陵再见吧!”
“莫名其妙。”郑玉成看着白依依走远,又抬头看了看天,一粒雪花落进眼睛里,化掉了。
郑玉成把头低了下来,如果任由着雪花这么落进眼睛里,就该流泪了。
就在这附近一直溜达到了晚上,都不见有提示自己的暗语,难道他们已经走了?郑玉成一点儿也不觉得冷,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神经被破坏了,滚烫的面条不觉得烫,这么冷的天竟然也不觉得冷。
还记得当初刚从实验室浑浑噩噩出来的时候,好像自己就是顺着冰河底下一直走到了温泉,才苏醒过来。
现在仔细想想就觉得奇怪,当初在冰河里行走的时候是什么样也都记不太清楚了,但既然能在河底走那么长的时间,自己就该很抗寒才对,而且,肺活量也应该不小吧?
正想着自己身上这些个不对劲的地方,就听到了一声狗吠,声音很浑厚,绝不像一般的家犬那种叫法。
果然,白獒就在不远处坐着,杵在雪地里的尾巴在摇晃着,看来它还认得自己。
摸着白獒的脑袋揉了几把,郑玉成就发现了墙上不起眼的涂鸦。
“大白,自己玩去,记得,咱家种子贵,不许乱骑别人家的母狗啊!”
白獒似乎能听懂人话,摇着尾巴就离开了巷子。
大个子也很少说话,但今天的话就显得有点儿多了,捞着泡面也闲不住,“班克,咱们在雪原的时候几个月也不洗澡,阿妞也不在乎,怎么一来到华夏,她天天都得洗啊?也不怕搓秃噜皮了。”
“你管的真宽,大个子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她不是你的女人。像疯蝶这样的女子,一旦心有所属了,就算是定了,如果你不想死得太难看,就别打她的主意。”
“一个疯子,我也不想和她好,就是看不惯她被人欺负,如果可能的话,我护她一辈子。”
班克笑笑,就不再言语了,他也不懂男女之间那点儿屁事,只是把眼睛看到的说出来而已,至于情了爱了的,太深奥了。
孤狼把刺着鬼刀字样的疯狗刀一扔,就扔到了大个子的面桶里,把面桶和桌子钉在了一起,对着大个子说道:“疯蝶是鬼刀的女人,你如果和她交配,我就弄死你。”
大个子顿时就火了,对着孤狼大骂道:“你他娘的有一顿饭能让老子好好吃不?信不信老子下顿就吃狗肉?”
孤狼面无表情,根本不在意的回答道:“行,改天你找个地,我给大白下个咬死你的命令,如果它死了,活该。”
大个子一想起白獒那凶残的模样,隐隐觉得一枪可能爆不死它,脑袋便耷拉了下去,“老子才不稀罕吃你家的狗,华夏卖狗肉的多了,切!”
不管班克和大个子他们再如何从恶劣环境里训练出来,他们在小的时候都是生活在人的世界里的,而孤狼从小就习惯了丛林法则,即便白獒战死,那也是它技不如人,活该被人吃掉。
大个子甚至相信,只要是公正公平的对决,即便他弄死了白獒,当着孤狼的面吃掉白獒的肉,孤狼也不会皱个眉头的。
正是孤狼的这种超脱人类的性格,才让班克和大个子无所适从,很难和这个十来岁的孩子相处,尤其是这个孩子真的拥有杀死他们的本事。
郑玉成顺着大个子和班克安排好的路线,一直找到了一家城中村的民房,是在三楼的一处出租屋内。
敲了半天的门也没人开,郑玉成就纳闷了,这几个意思?把客人叫到了家门口,却不请客人进去坐坐。莫非……走门不合适?
门都没有,只好走窗户了,这么破旧的房子,郑玉成很怕墙体撑不住他折腾,不过实验证明,他的想法是多余的。
越是老房子越结实,反而新房子豆腐渣就比较多,这也是随着社会在进步,人们在变得越来越聪明,造成的一丁点儿小瑕疵。
好像爬错了窗户,偷看人家洗澡总归不好,郑玉成扒着窗台,身体就这么耷拉在外面,仔细看了看,好像是这间没有错啊?
就在此时,窗户被从里边打开了,一个头发湿漉漉的女人伸出脑袋,对着扒着窗台郑玉成问道:“都来了,还不进来,扒着看风景呢?”
看来是没错了,郑玉成手一撑,就跳了进去。(未完待续)
白依依累坏了,抱着郑玉成,不断喘息着骂道:“你个变态,到底有多重?”
“你想知道吗?反正下午也没啥事儿,不如开个房间,让你好好了解一下我的身体,怎么样?”
白依依用银牙咬着下嘴唇,在郑玉成的耳边吹了口气:“小子,别只说不干。”
孤狼一把攥住阿妞手里的枪,说道:“你要打到鬼刀,我就杀你。”
“我失过手吗?”阿妞瞪着孤狼问道。
孤狼想了想也是,便把手松开了,“杀吧!”
“你让我杀我就杀?滚开。”阿妞一把推开孤狼,恨恨的回了屋子里。
不是阿妞不想杀死那个白衣女子,而是转宝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存在,如果杀了他的朋友,他会不会恨自己?
郑玉成刚刚鼓起勇气和白依依去开房,严老的电话就打进了白依依的手机。
“白依依,有人匿名举报,有四名西北的国际雇佣兵混入了华夏,是从H国偷渡去了东北,就是你所在的城市。对方曾经是将军手底下的人,极度危险,让小郑找出他们。”
“严老……小郑她……”白依依有些犹豫了,这明摆着是严老在考验郑玉成的忠诚。
“白依依,我知道你已经对他暗生情愫了,这在咱们局里还没有发生过,如果他不能通过考验,你还是趁早放弃心中的念头。”
“是”,白依依接受命令之后,又继续说道:“江老大被人杀了,应该就是您所说的那几个人干的,只是还在搜集证据,暂时还不能完全证明。”
“既然已经发生了血案,那就当断立段,让小郑尽快找出他们,也只有他能找到对方,希望最短的时间里,给我结果。”
“是,我会协助他,保证完成任务。”白依依挂了电话,看向面前的郑玉成,她一丝都没有避讳他,只希望他也不会背叛自己。
郑玉成苦着脸说道:“我也才刚知道,你们的消息还真快啊!”
白依依登时就上火了,“死转宝,你都知道是他们干的了,为什么不告诉我?是不是不相信我?老娘初吻都给你了,难不成你以为老娘闲得蛋疼在给你下美人计吗?你这个没良心的,该死的,混蛋臭男人。”
胸口不断被白依依捶打着,郑玉成知道,白依依不是真的想骂自己,而是她的内心很矛盾,她不知道是该忠于严老忠于国家,还是忠于已经被她完完全全爱上的自己。
其实郑玉成什么都知道,就白依依脑子里的那点儿想法,在自己的读心术之下一点儿没跑,既然她如此纠结,如此的相信自己,那又怎么舍得伤了她的一片真心?
把白依依的脑袋塞进自己的怀里,抬头望着天上越下越急的大雪,叹了口气说道:“依依,他们不是极度危险的人物,如果我找到他们,你们能像善待我一样去善待他们吗?”
白依依把脑袋紧紧贴在郑玉成的胸膛上,低声问道:“如果不能呢?”
“如果不能,你就把我杀了吧,就在这里,就是现在,我绝不还手。”
“为什么?”白依依不明白,惊讶的问道:“难道你要背负背叛华夏的骂名?”
“我背负什么都无所谓,如果你们不能像我说的那样善待他们,我只能用自己的命换她的命。”
“她是谁?”
“她是我的阿妞姐,我背叛组织唯一的理由,当初就是要带她一起逃回华夏的,但事情出现了很多变化,最终只有我一个人回来了。”
“她是你在以前的组织就认识的老相好吗?”
“我和她认识,就是在这样的天气里。从我被拐去的第一天开始,她就像姐姐又像妈妈一样的照顾我,疼我,拼着白老大打死她,也要请我吃一碗热腾腾的牛肉面。
去超市帮我偷奶粉被人家抓住了,脑袋上的大口子还在流血她都没在乎,第一时间想的就是让我喝上奶粉,那个时候我却在撒娇哭鼻子,根本没看她的额头。
后来我从白老大手里跑掉了,也不知她怎么活下去的,但我知道,是她把我弄去了集团,一直在暗中照顾我,直到我背叛组织,她都毫不犹豫的帮我打掉了将军手里的枪。
依依,你说,我能眼睁睁看着她被华夏的法律制裁吗?我的命都是她给的,我怎么可能做出那样丧尽天良的事?”
白依依的心也被触动了,轻声问道:“刚才那碗牛肉面?”
“嗯,就是那样的一碗牛肉面,我们吃了一个小时,就是想在面馆里暖和一会儿,因为我的手已经肿成了馒头,她怕我死掉。”
白依依嗔怒道:“怪不得你哭鼻子,肯定是因为我吃了你的面,你才哭的,混蛋。”
大雪已经把两个人的头上肩上都落满了,甚至还有一把枪一直对着他们,两个人连同那把枪的主人,都站了很久。
“我去找个酒店住下,你去找到他们,我进了酒店就联系严老,如果严老不同意,你就跟他们一起走吧,永远都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郑玉成的面色舒展开了一些,紧紧抱着白依依道:“如果严老同意,我就跟你开房去。”
白依依挣开怀抱,转身就走,“我是不会告诉你房间号的,要是严老松了口,就金陵再见吧!”
“莫名其妙。”郑玉成看着白依依走远,又抬头看了看天,一粒雪花落进眼睛里,化掉了。
郑玉成把头低了下来,如果任由着雪花这么落进眼睛里,就该流泪了。
就在这附近一直溜达到了晚上,都不见有提示自己的暗语,难道他们已经走了?郑玉成一点儿也不觉得冷,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神经被破坏了,滚烫的面条不觉得烫,这么冷的天竟然也不觉得冷。
还记得当初刚从实验室浑浑噩噩出来的时候,好像自己就是顺着冰河底下一直走到了温泉,才苏醒过来。
现在仔细想想就觉得奇怪,当初在冰河里行走的时候是什么样也都记不太清楚了,但既然能在河底走那么长的时间,自己就该很抗寒才对,而且,肺活量也应该不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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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白獒就在不远处坐着,杵在雪地里的尾巴在摇晃着,看来它还认得自己。
摸着白獒的脑袋揉了几把,郑玉成就发现了墙上不起眼的涂鸦。
“大白,自己玩去,记得,咱家种子贵,不许乱骑别人家的母狗啊!”
白獒似乎能听懂人话,摇着尾巴就离开了巷子。
大个子也很少说话,但今天的话就显得有点儿多了,捞着泡面也闲不住,“班克,咱们在雪原的时候几个月也不洗澡,阿妞也不在乎,怎么一来到华夏,她天天都得洗啊?也不怕搓秃噜皮了。”
“你管的真宽,大个子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她不是你的女人。像疯蝶这样的女子,一旦心有所属了,就算是定了,如果你不想死得太难看,就别打她的主意。”
“一个疯子,我也不想和她好,就是看不惯她被人欺负,如果可能的话,我护她一辈子。”
班克笑笑,就不再言语了,他也不懂男女之间那点儿屁事,只是把眼睛看到的说出来而已,至于情了爱了的,太深奥了。
孤狼把刺着鬼刀字样的疯狗刀一扔,就扔到了大个子的面桶里,把面桶和桌子钉在了一起,对着大个子说道:“疯蝶是鬼刀的女人,你如果和她交配,我就弄死你。”
大个子顿时就火了,对着孤狼大骂道:“你他娘的有一顿饭能让老子好好吃不?信不信老子下顿就吃狗肉?”
孤狼面无表情,根本不在意的回答道:“行,改天你找个地,我给大白下个咬死你的命令,如果它死了,活该。”
大个子一想起白獒那凶残的模样,隐隐觉得一枪可能爆不死它,脑袋便耷拉了下去,“老子才不稀罕吃你家的狗,华夏卖狗肉的多了,切!”
不管班克和大个子他们再如何从恶劣环境里训练出来,他们在小的时候都是生活在人的世界里的,而孤狼从小就习惯了丛林法则,即便白獒战死,那也是它技不如人,活该被人吃掉。
大个子甚至相信,只要是公正公平的对决,即便他弄死了白獒,当着孤狼的面吃掉白獒的肉,孤狼也不会皱个眉头的。
正是孤狼的这种超脱人类的性格,才让班克和大个子无所适从,很难和这个十来岁的孩子相处,尤其是这个孩子真的拥有杀死他们的本事。
郑玉成顺着大个子和班克安排好的路线,一直找到了一家城中村的民房,是在三楼的一处出租屋内。
敲了半天的门也没人开,郑玉成就纳闷了,这几个意思?把客人叫到了家门口,却不请客人进去坐坐。莫非……走门不合适?
门都没有,只好走窗户了,这么破旧的房子,郑玉成很怕墙体撑不住他折腾,不过实验证明,他的想法是多余的。
越是老房子越结实,反而新房子豆腐渣就比较多,这也是随着社会在进步,人们在变得越来越聪明,造成的一丁点儿小瑕疵。
好像爬错了窗户,偷看人家洗澡总归不好,郑玉成扒着窗台,身体就这么耷拉在外面,仔细看了看,好像是这间没有错啊?
就在此时,窗户被从里边打开了,一个头发湿漉漉的女人伸出脑袋,对着扒着窗台郑玉成问道:“都来了,还不进来,扒着看风景呢?”
看来是没错了,郑玉成手一撑,就跳了进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