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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相遇是一种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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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霜终于体会到一夜爆火是什么感觉了,就是四个字,寸步难行。

    早上她刚打开家门,就看到外面守着一群人,除了记者,还有一些吃瓜群众。

    最搞笑的是,吃瓜群众里大部分是他们小区的人。

    平时见了面,一个个都趾高气扬的,这会儿分分钟都变成迷弟迷妹了。

    不过随后她就想明白了,这些记者能进来,就是这些邻居收钱了。

    就这种阵势,凌霜都不知道该怎么去上班了。

    袁语堂住院,她要是再不去,公司能转也转不快了。

    正发愁的时候,门铃响了。

    凌霜看了一眼可视画面,见在镜头里冲她笑的,竟是齐真。

    旁边也好像没人了。

    她迟疑了几秒,把门打开了:“你怎么进来的?”

    “跟刚才那些人一起进来的,找了个借口,把他们骗走了。”齐真进来,随手把门关了,“凌霜小姐,是郗少让我来给你当保镖的。”

    “他知道了?”

    昨天晚上她打电话,他没在,本来以为他回来会给她回一个电话的,可是凌霜等了一夜,他都没打。

    虽然相信他跟小莫不会有什么,可是她跟他隔着太平洋,而小莫就在他的身边,她心里总会有些不舒服。

    可他让齐真来了,凌霜又不自觉有点感动。

    “是啊,解蠡大半夜给我打的电话,其实我跟杨凯昨晚就在你们小区外面了,只是没办法进来。”齐真说。

    凌霜不知道说什么,她感觉自己太小肚鸡肠了,她竟然会对宋承郗有所怀疑。

    她明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在乎她了。

    “杨凯呢,我做了早餐,让他上来一起吃吧。”

    “他还有别的事,看我进来他就回去了。”

    凌霜去厨房把早餐端了出来,让齐真坐下跟她一起吃。

    齐真有些不好意思,虽说宋承郗平时也是把他们当成亲兄弟一样,可跟凌霜毕竟没那么熟。

    见他站着没动,凌霜轻咳一声说:“以后别叫我凌霜小姐了,真别扭,就叫姐吧,跟宋承郗一样。”

    “那我可不敢,”齐真忙说,“我还是叫嫂子吧。”

    凌霜不跟他争辩,只要不是叫得那么官方,随他便吧。

    两人吃过早餐,齐真送凌霜去上班,大楼里果然还是很多人在堵她。

    还好有齐真帮她挡了。

    “凌总,蓝色妖姬又来了。”冯甜甜把两支花捧到凌霜面前,“这个人应该是暗恋凌总吧。”

    特意送两支蓝色妖姬,这个人肯定是懂花语的,既然懂,如果是暗恋的话,应该送蝴蝶兰吧。

    相遇是一种宿命。

    是他们本来就认识?

    搞得这么神秘兮兮的,也不知道究竟要干什么。

    接下来的两天,蓝色妖姬还是每天都会送来,第六天的时候,还加了满天星。

    “哦,我的玫瑰情人,我要挑逗你、诱惑你、宠爱你、纵容你!我要你做我的蓝色精灵,对全世界扬起骄傲的唇角,在爱的天空中翱翔。”冯甜甜像表演话剧似的,夸张地念道。

    “你念什么呢?”凌霜不解。

    “我刚上网查了,12支蓝色妖姬配满天星,就是这个意思。”冯甜甜羡慕地看着凌霜,“这个男人真的太浪漫了,凌总,我本来嗑你和袁总的,可如果袁总再不主动,我就要爬墙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

    凌霜没理她,可是她对这个送花的人,真的很好奇。

    快下班的时候,凌霜手机响了,是个陌生的号码。

    这几天一直被各路媒体骚扰,凌霜看到陌生号码一般是不会接的。

    但是这个号码,怎么说呢,就是一看到就觉得,大概是个土豪。

    除了前面六个数字是固定的,后面五位全是8。

    凌霜有种特别的预感,她接了。

    铃声响了半天突然通了,那边的人也不知道是愣住了,还是本来就没打算说话,许久都没发出声响。

    还是凌霜先问道:“你是每天给我送蓝玫瑰的人吗?”

    “是。”

    那端的人没否认,是个男声,像是自带低音炮,很有磁性。

    “我们认识吗?”

    “现在不就认识了吗。”

    凌霜失笑:“都2202年了,已经不流行这种搭讪方式了。”

    “那流行什么样的方式?”男人居然还认真地问上了。

    凌霜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过了片刻才说:“谢谢你的花,我很喜欢,不过,我有男朋友了。”

    “那不重要,也许我们认识之后,你会改变主意呢。”男人自信地说。

    “我都没有见过你。”凌霜在心里哼了一声,这是哪来的自信呦。

    “今天晚上八点,就在七点半酒吧,我等你。”

    凌霜都没来得及回应,男人就已经挂断了。

    不过凌霜确定了两件事,第一,从声音听出来,这个人她确实不认识。

    第二,他偏在这种时候,用这种方式接近她,目的绝不单纯。

    她不去,就不会找到答案。

    所以,凌霜准时赴约了。

    她穿了一条雾霾蓝的丝质裙子,海藻般的头发慵懒地披散在肩头,说不出的风情万种。

    酒吧里人不少,但凌霜走进去,还是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坐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的男人。

    尽管只是个背影,但那宽肩窄腰的完美比例,就足以让一众女人花痴。

    凌霜迈着婀娜多姿的步子,走过去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笑着问了句:“可以请我喝杯酒吗?”

    男人的侧颜简直绝美,刀削般的下颌线绷得紧紧的,性感又迷人。

    他慢慢转过了头,看着她,眼神里都仿佛淬了毒,让人沉迷:“荣幸之至。”

    宋承郗是凌霜见过最好看的男人,但他的好看更多的是少年感。

    与这个男人骨子散发出来的那种痞气是不同的。

    酒保给凌霜调了一杯鸡尾酒,是蓝色的,一层一层,像是深海的颜色。

    “知道这杯酒叫什么名字吗?”男人问。

    凌霜摇头:“我对这些没有研究。”

    “是我发明的,我叫它,蓝玫瑰之恋。”

    “你好像对蓝玫瑰情有独钟。”之前送她蓝色妖姬,现在连酒都跟蓝玫瑰扯上关系。

    男人淡淡一笑,忽然伸手到她耳边打了个响指,收回去时,手指间多了支蓝色的玫瑰花。

    “送给你。”男人把花插在了凌霜耳边的头发上,看她的眼神浓得化不开,“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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