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人群拥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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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嘈杂,气味混乱,各种各样的烟酒气息与香水汗液模糊了唐柔的嗅觉系统,可她还是准确无误地认出了聚光灯下手握麦克风的主唱。
即便与他之前颓丧厌世的形象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男人配着摇滚乐,唱的却是一首抒情的歌。
已经有神情激动的人往他身上塞金币,将大块黄金塞进他的渔网袜和贴身的短裤里,以及上衣。
男人的装扮超越了性别,像一朵猎奇的玫瑰。
观众中不乏粗壮狂野的男人,有人情到深处直接冲上舞台,撕开兔女郎装扮的主唱领口,将金币塞到他胸前。
那是一个极其冒犯的动作,男人向后轻盈一转,让那个粗野的观众落了空,随着灯光的摇曳和旋转的动作,轻而易举地避开了对方的袭击。
很快,酒吧里的保安将兴奋的观众带了下去。
阿瑟兰看得咂舌,“我真是越来越搞不懂这个世界了,他们男人真的好奇怪呀。”
唐柔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你觉不觉得这个人看着有点眼熟?”
“是么?”
唐柔歪着头,若有所思,“我觉得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眼熟吗?”阿瑟兰又仔细看了看,摇头。
很笃定地说,“没见过呀。”
“可是……很眼熟。”
这些喃喃自语般的轻音落在阿瑟兰耳朵里,像是有了催眠的魔力。
她眨了眨眼,盯着舞台上的人,有一瞬间的恍神。
随后也跟着点头。
缓慢地说,“啊,是啊,有些眼熟,我觉得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空气里逐渐弥漫上一些香甜的味道,唐柔盯着舞台,阿瑟兰则是回头看去。
吧台后推来了甜品架,应该是后厨新烤制出来的新鲜甜点,阿瑟兰嗅了嗅,忽然觉得很饿。
她已经好久没吃过饭了,就靠怪怪捕捞上来的海鲜吊着命。
莫名的,怪怪也好像天生就和她合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海里捞出来的生鲜都是她爱的味道。
但生冷的东西再好吃,连续吃了半个月,也受不了了。
架子上的甜点散发着极其诱人的香味,像在撩拨她的神经,阿瑟兰按了按脸颊,有些犹豫,最终要了一盘布朗尼。
唐柔从舞台上的主唱身上收回视线,转头往楼上看。
酒吧的二楼是片更隐秘的空间。
并非因为那里的卡座造价昂贵,而是那里不允许别人上去。
隐蔽处藏着通往二楼的走廊,被黑色的大理石瓷砖包围,楼梯口由保安和身着黑色长袍的人驻守,他们的袖口隐约露出了某种奇丽而诡异的图腾,手腕上挂着一串墨绿色的装饰品。
是信徒。
牧师此刻就在二楼。
那个小男孩听到的是真的,牧师真的是这间酒吧的老板。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吵闹声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唐柔嗅到了一丝惊慌和茫然。
“我……我怎么在这里?”
一个男人站在厕所门口,拿着手机,背着双肩包,呆呆地看着酒吧里闪烁不停的灯光。
他面露茫然。
的模样已经吸引了周围一小部分人的注意力。
然而,舞台上的动静太大,更多的人只是关注着。
舞池里的一举一动。
跟着摇晃和大声歌唱,那个男人将手机抬高了一些,晃了晃。
这里怎么没有信号?他又转回身,拉着门,拉开门又关上,拉开。
正好洗手间的门又关上,反复几次之后。
看起来有些崩溃,像发生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情,眉头紧紧地锁在一起。
“怎么回事?我刚刚还在地铁里……”
“什么地铁,你喝多了吧?”
距离他最近的一桌人大声喊他,“快来!上厕所上了半个小时,还以为你掉马桶里了,准备去捞你呢!”
几个人哄然大笑,把逐渐诡异的气氛拉回来一些。
那个人像是被这一声呼唤喊回了神,挠了挠头,转而顺从地坐到了那一桌上,和他们谈笑起来,看上去和他们认识,情况倒真像喝醉了在说胡话。
可唐柔的视线骤然紧缩,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阿瑟兰拉了她一把,“你怎么了?”
她定定地看着那桌人,“刚刚那个人的手机。”
“手机怎么了?”
唐柔回过头,面无表情地看着阿瑟兰,“手拿式手机,阿瑟兰,你有多久没有见过那种老式的电子设备了。”
近几十年来,实体不透明手握式手机已经被淘汰,现在用得最多的是折叠软屏和腕带式轻薄微型电脑,为了区分它与立体式电脑,人们才称这些先进的腕带微型电脑为手机。
可刚刚那个人手里所谓的手机,看起来正是像几十年前的款式,那不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产物,而他那个人的打扮也并不像古董收藏家或者复古科技爱好者。
尤其是……他背着双肩包。
会有人在喝酒途中背着双肩包上厕所吗?
人群拥挤。
唐柔被撞了两下肩膀,侧身避开随着音乐摇晃的年轻男女们。
可等她终于走到那一桌时,背双肩包的男人,消失了。
……
……
舞池被乐队点燃了。
今晚的气氛很好,大家都很忘我。
主唱的声音像拥有神奇的力量,可以让人沉醉其中。
架子鼓的声音很大,贝斯和键盘也很忘我,可没有人有耐心听完一整首摇滚乐。
即便这种重金属音乐,在当下这个时代也很少会有人欣赏。
在这个能活一天是一天,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先来的世界,所有买醉的人想要的只是更快的节奏,制造鲜活刺激的感官体验,而并非是欣赏一场音乐。
喻清拿着麦克风,嗓子像被烈火烧灼过,神经却异常亢奋。
记忆中,自己本来是红极一时的idol,曾经的他可以用炙手可热来形容。
可现在,他被人摸了屁股,被撕开了衬衣,甚至有人将手伸进他的腰带里,往里面塞金币。
还有一个方形坚硬的东西,卡在他的皮带上。
喻清退后两步,忘我地唱歌,脑海中的屈辱愈演愈烈。
他知道那是一张房卡。
如果出卖身体,他会过得很好。
隔着眼前的纱网,喻清看着脚下攒动的黑色人群,勾起了涂着红色唇釉的薄唇,发丝间的兔耳动了动。
他唱得更加忘我,身体也摇晃起来,看这群人为他痴迷,为他倾倒。
酒吧嘈杂,气味混乱,各种各样的烟酒气息与香水汗液模糊了唐柔的嗅觉系统,可她还是准确无误地认出了聚光灯下手握麦克风的主唱。
即便与他之前颓丧厌世的形象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男人配着摇滚乐,唱的却是一首抒情的歌。
已经有神情激动的人往他身上塞金币,将大块黄金塞进他的渔网袜和贴身的短裤里,以及上衣。
男人的装扮超越了性别,像一朵猎奇的玫瑰。
观众中不乏粗壮狂野的男人,有人情到深处直接冲上舞台,撕开兔女郎装扮的主唱领口,将金币塞到他胸前。
那是一个极其冒犯的动作,男人向后轻盈一转,让那个粗野的观众落了空,随着灯光的摇曳和旋转的动作,轻而易举地避开了对方的袭击。
很快,酒吧里的保安将兴奋的观众带了下去。
阿瑟兰看得咂舌,“我真是越来越搞不懂这个世界了,他们男人真的好奇怪呀。”
唐柔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你觉不觉得这个人看着有点眼熟?”
“是么?”
唐柔歪着头,若有所思,“我觉得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眼熟吗?”阿瑟兰又仔细看了看,摇头。
很笃定地说,“没见过呀。”
“可是……很眼熟。”
这些喃喃自语般的轻音落在阿瑟兰耳朵里,像是有了催眠的魔力。
她眨了眨眼,盯着舞台上的人,有一瞬间的恍神。
随后也跟着点头。
缓慢地说,“啊,是啊,有些眼熟,我觉得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空气里逐渐弥漫上一些香甜的味道,唐柔盯着舞台,阿瑟兰则是回头看去。
吧台后推来了甜品架,应该是后厨新烤制出来的新鲜甜点,阿瑟兰嗅了嗅,忽然觉得很饿。
她已经好久没吃过饭了,就靠怪怪捕捞上来的海鲜吊着命。
莫名的,怪怪也好像天生就和她合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海里捞出来的生鲜都是她爱的味道。
但生冷的东西再好吃,连续吃了半个月,也受不了了。
架子上的甜点散发着极其诱人的香味,像在撩拨她的神经,阿瑟兰按了按脸颊,有些犹豫,最终要了一盘布朗尼。
唐柔从舞台上的主唱身上收回视线,转头往楼上看。
酒吧的二楼是片更隐秘的空间。
并非因为那里的卡座造价昂贵,而是那里不允许别人上去。
隐蔽处藏着通往二楼的走廊,被黑色的大理石瓷砖包围,楼梯口由保安和身着黑色长袍的人驻守,他们的袖口隐约露出了某种奇丽而诡异的图腾,手腕上挂着一串墨绿色的装饰品。
是信徒。
牧师此刻就在二楼。
那个小男孩听到的是真的,牧师真的是这间酒吧的老板。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吵闹声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唐柔嗅到了一丝惊慌和茫然。
“我……我怎么在这里?”
一个男人站在厕所门口,拿着手机,背着双肩包,呆呆地看着酒吧里闪烁不停的灯光。
他面露茫然。
的模样已经吸引了周围一小部分人的注意力。
然而,舞台上的动静太大,更多的人只是关注着。
舞池里的一举一动。
跟着摇晃和大声歌唱,那个男人将手机抬高了一些,晃了晃。
这里怎么没有信号?他又转回身,拉着门,拉开门又关上,拉开。
正好洗手间的门又关上,反复几次之后。
看起来有些崩溃,像发生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情,眉头紧紧地锁在一起。
“怎么回事?我刚刚还在地铁里……”
“什么地铁,你喝多了吧?”
距离他最近的一桌人大声喊他,“快来!上厕所上了半个小时,还以为你掉马桶里了,准备去捞你呢!”
几个人哄然大笑,把逐渐诡异的气氛拉回来一些。
那个人像是被这一声呼唤喊回了神,挠了挠头,转而顺从地坐到了那一桌上,和他们谈笑起来,看上去和他们认识,情况倒真像喝醉了在说胡话。
可唐柔的视线骤然紧缩,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阿瑟兰拉了她一把,“你怎么了?”
她定定地看着那桌人,“刚刚那个人的手机。”
“手机怎么了?”
唐柔回过头,面无表情地看着阿瑟兰,“手拿式手机,阿瑟兰,你有多久没有见过那种老式的电子设备了。”
近几十年来,实体不透明手握式手机已经被淘汰,现在用得最多的是折叠软屏和腕带式轻薄微型电脑,为了区分它与立体式电脑,人们才称这些先进的腕带微型电脑为手机。
可刚刚那个人手里所谓的手机,看起来正是像几十年前的款式,那不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产物,而他那个人的打扮也并不像古董收藏家或者复古科技爱好者。
尤其是……他背着双肩包。
会有人在喝酒途中背着双肩包上厕所吗?
人群拥挤。
唐柔被撞了两下肩膀,侧身避开随着音乐摇晃的年轻男女们。
可等她终于走到那一桌时,背双肩包的男人,消失了。
……
……
舞池被乐队点燃了。
今晚的气氛很好,大家都很忘我。
主唱的声音像拥有神奇的力量,可以让人沉醉其中。
架子鼓的声音很大,贝斯和键盘也很忘我,可没有人有耐心听完一整首摇滚乐。
即便这种重金属音乐,在当下这个时代也很少会有人欣赏。
在这个能活一天是一天,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先来的世界,所有买醉的人想要的只是更快的节奏,制造鲜活刺激的感官体验,而并非是欣赏一场音乐。
喻清拿着麦克风,嗓子像被烈火烧灼过,神经却异常亢奋。
记忆中,自己本来是红极一时的idol,曾经的他可以用炙手可热来形容。
可现在,他被人摸了屁股,被撕开了衬衣,甚至有人将手伸进他的腰带里,往里面塞金币。
还有一个方形坚硬的东西,卡在他的皮带上。
喻清退后两步,忘我地唱歌,脑海中的屈辱愈演愈烈。
他知道那是一张房卡。
如果出卖身体,他会过得很好。
隔着眼前的纱网,喻清看着脚下攒动的黑色人群,勾起了涂着红色唇釉的薄唇,发丝间的兔耳动了动。
他唱得更加忘我,身体也摇晃起来,看这群人为他痴迷,为他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