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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翘楚的黄粱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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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嘟”我手打了喇叭的同时,脚狠狠地踩住刹车,车只是差以毫厘地擦过那个少年身手矫捷的身影。

    车在尖锐的划音中停下了,我坐在方向盘前面,还在不停喘气,心脏剧烈跳动得都胸腔发疼了,感觉到冷汗顺着脊背滴下来。

    那家伙突然冲到马路中间,差点出人命了。

    我打开车门下车,打算好好理论一下:这种不要命的行为,他要不就是想自杀,要不就是想讹钱,如果两者都不是,那么这孩子也很需要有人给他上上关于交通安全的课!

    可是一下车,那家伙也正好转过脸来,我就完全愣住了:锦梓,居然是锦梓!

    锦梓穿着宝蓝色的衫子,长发古装,在一片摩天大楼,霓虹初上中,如此格格不入。

    他怎么会来这里?我骇异莫名。

    这样一想,我才想起,我怎么会回到现代的?我的身体不是飞机失事已经毁了吗?我低头看,没错,墨绿色带镂空金色大花叶蕾丝边的复古塔裙,菱色丝绸短衫下面隆起的胸部,熟悉的香奈尔19号的味道,正是我原来的身体,久违的女性身体。

    我努力想了半天,也想不起自己是怎么回来的,直到被汽车喇叭惊醒,才发现自己已经造成了交通堵塞。

    “你是谁?我认得你吗?”锦梓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

    原来我惊讶中,把心里想的话说出来了。

    “先别管这些!”我伸手去抓他的手腕“上车再说。”

    我的手抓过去,锦梓手腕微颤,我突然想起锦梓是何等高手,他现在又不认得我,我这样贸然去抓他“脉门”他岂不怒了?

    但是,奇怪的是,我的指尖碰到他皮肤的瞬间,虽然我已经感觉到他皮下肌肉的蓄势待发,但是我抓住他的时候,他僵硬了一下反而松弛了肌肉,任凭我抓住。

    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他回给我的眼神也很奇怪,但是由于后面喇叭声都吵翻天了,所以我几乎是狼狈地把他拉进车里。

    决定先回家再说,我专心开着车,竭力忽略自己的心乱如麻:不记得怎么回来有什么打紧?重要的是我现在回来了。

    比起古代,当然是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在这里受教育,在这里努力奋斗至今的这个世界更让我如鱼得水。而且这里至少有空调、网络、冰箱、热水气,在古代是绝症的许多病在这里都是小case,在现代世界,人类的生命和权利显然更有保障。

    我没有理会他,专心开车回家,还是让他自己去思考好了。的

    把车停进地下车库,我带他坐电梯直接上楼,显然,电梯这种会自己升降的东西,甚至是会自动开启的门都又让他吃惊了。

    到了顶层,我们走出去,拿钥匙开门的时候,我心里也有点紧张,开门会看到什么呢?一屋子灰尘?蒙着布的家具?我的遗照?还是有一家陌生人正在吃饭?看到我们惊讶得抬起头,说:“这是我们刚买的房子,听说前任屋主已经死了。”

    门打开,一切和以前一样,家具明亮如故,连一丝位置都没有变动,我四处看看,厨房的桌子上留着我请的钟点工柳阿姨写的纸条,还是那歪歪扭扭,熟悉的拙劣字迹:“季小姐,干洗店的衣服拿回来了,饭菜在微波炉里。”

    我的书房,桌子上摊着上个季度的报表。还有翻开的卢梭的画集正好翻在我离开前的那一页。

    我很满意地转过身,一切都很完美,我回来了,好像做梦一样。

    锦梓正皱眉打量着客厅我打开的水晶吊灯,对它的明亮度表示疑惑,看到我笑盈盈地看着他,就更加皱紧眉,语气严厉地说:“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认识我?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怎么回答?

    告诉他这里是未来?

    可是确切地说,这里也并不是他的世界的未来,镜像宇宙也好,折叠空间也好,这些我也只是在科幻小说听说的概念,真的可以向一点物理常识都没有的锦梓解释清楚吗?

    “这里是另一个世界。”所以,我只能这样说。

    “另一个世界?”锦梓冷静地说“我死了吗?”

    我摇摇头:“不知道,不过在这里生活的都是活人。”

    “你既然来了这里,回去的可能性就不大,好好在这里生活吧。”

    冷漠的美少年继续皱紧他的眉,不过他换了话题:“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认识我?”

    我拿东西给自己煮咖啡——这也是我在古代思念的东西之一。

    “你也认识我呀,我们本来就认识,你想不起来而已。”

    锦梓沉思了一下,有点迟疑地说:“奇怪,我还真的觉得跟你很熟悉。”

    我用微波炉热了柳阿姨做的饭,还是一如既往的香,但是比起张府的大厨,确实差距不可以毫厘计。而且,那个时候的食品安全毕竟是有保障的啊。他们的鸡不是大型养鸡场几十天养出来的,菜也不是大棚农药灌出来的,土壤水源也没有污染。

    饭后我请锦梓和我一起喝咖啡,他对我喝咖啡这样的东西非常不能理解,并且深恶痛绝。

    晚上,我让锦梓睡在客房。

    第二天我去上班之前,教给锦梓怎么开电脑,怎么用搜索引擎,怎么开电视。

    我照常去上班,同事们一如既往地开玩笑,好像我只是刚刚出差回来,根本就没有飞机失事这回事。

    继续工作,尤其是干着自己擅长的工作的感觉还真不错。

    锦梓适应得很快,他每天不停地看书、看电视、上网,好像很迅速就弄明白了他自己的处境。

    我给他买了一批符合现代审美的衣服,不得不说,他穿牛仔裤比穿西装更好看些。不过最好看的是一件时髦的改良中山装,实在很适合他沉静冷冽的气质。

    锦梓一次也没有提过要回去或者过去怎么怎么样,等到他表面上已经看不出和现代人有什么不同的时候,就跟我说不要吃白饭,要去找工作。

    以锦梓的身手看,当然是很适合当间谍杀手之类的,若是他的脸,自然适合当偶像派明星,不过这两类职业锦梓都不愿意干。

    他又不会任何外语,又没有学历,就算我能通过一些不那么光明的渠道给他买到户口和身份证,又能干什么?

    难道去做餐厅服务员?美发店小工?去卖豆浆面条?夜总会保安?

    我烦恼了一阵子之后,终于拿出钱盘了个小小店面,让锦梓开了个小书店,他好像对此很满意,自己静静坐在店里看书,每天只有寥寥几个客人,获利甚薄,但够一个普通人糊口。后来小书店老板的美貌传出去,引了许多傻呵呵的女学生和花痴女上门,生意一下好起来,甚至还有星探上门,很折腾了一阵子。

    但是锦梓气质冷漠,有点不怒自威,那些人也不敢纠缠。最终书店的生意就一直不好不坏。

    我不知不觉把晚上的应酬都尽量推了,下班开车去接锦梓,帮他一起打烊,一起回家。

    每次我隔着书店的玻璃橱窗看着锦梓低头看书的静静侧脸,都想起“大隐隐于市”

    然后公司里渐渐开始盛传我被一个小书店年轻老板的美色所迷,此人还比我小六七岁有余。另一版本是那本来就是我养的小白脸。男同事和客户看我的眼光开始偷偷充满惋惜,不解或者鄙视。

    不过我和锦梓对外界说法一概很坦然,渐渐大家也就习以为常。

    后来在一个阴雨天,锦梓和我上了床。过了几年,他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我们就静悄悄地结婚了。

    再后来我生了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儿子很有出息,年纪轻轻找出治疗艾滋的方法,成了国际知名的医学权威,拿到了诺贝尔奖;女儿一个很活泼,长大在全世界到处游玩,不务正业,后来成了国家地理杂志的记者;另一个很严谨,成了出色的会计师。

    锦梓六十八岁那年去世,终其一生被认为是平庸的书店老板。

    我又多活了几年,后来被酒醉开车的司机撞死。

    车头向我冲过来的时候,我突然惊醒,坐起了身子,身上汗嗒嗒的。

    空气里带着栀子花的香气,微湿,我睡在早早拿出来的白蒲凉席上,旁边是锦梓。

    象牙的凉榻,摆在水边柳树下,水声潺潺,微风拂面。我和锦梓在午睡。

    原来是一个梦,我还在这里,还是个男人,还是张青莲。

    我坐在那里,回味着梦中种种,一时心中百味翻腾。

    这场梦,竟那么逼真。

    是我心里深处的渴望吗?

    我果然还是想做个女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吗?

    慢慢回过神,突然发现锦梓什么时候醒了,正双目亮亮地盯着我。

    我吓了一跳,勉强笑道:“你醒了,怎么了?”

    锦梓慢慢皱起眉,神情有几分困惑:“我做了个奇怪的梦”

    “我梦到我去了个奇怪的世界,一直在那儿生活还有一个女人,不知道为什么,我却觉得是你”“哦,”我慢慢转开看着他的眼睛,慢慢躺回榻上,看着天上的白云“时间还早,锦梓,我们再睡片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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