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_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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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是被强征入伍的,但还真是想不到呀,你有一天竟然也会成为军人,而且还是跟我们在同一个军营里面服役。不过你比我要猛多了,刚一加入军队就搞出了这么大的事。
这一下你可出名了,现在整个军营里面都谈论你的事。原本军部想要处分你的,但是你们的教官大胡子却帮你全都挡了下来。
他在会议上说,当时提出挑战的是庞斯那小子,所以责任并不在你身上,怪就怪他自己剑术太差却还要找人挑战。最好笑的是大胡子还说你教得很好,就是应该那样对付敌人,当时把军部那些人气得脸都白了。”想起当时的情景,夏普忍不住笑了起来。
“大胡子巴特为什么要帮我?”易烙有些奇怪地问。
“我哪知道,可能是因为你很对他的胃口。那老家伙的脾气一向很怪,不过他像这次那样全力维护一个人,倒还是第一次。”
“那个大胡子有什么经历?”
“他的经历就精彩了。他曾经参加过十年前那场遍及大陆的蛮族战争,当时他还只是个普通的步兵。由于作战勇猛,他很快就成为了步兵中队的队长。在接下来的战争中,他所率领的步兵中队不断立下了很多的战功。
其中最有名的是在阿拉维战役中,他单凭五百名步兵就成功地守住了被上万名蛮族士兵所包围的诺丁城堡长达半个月,最后当盟军的援兵解救那里的时候,只剩下不到三十名的士兵,其他人全都死了,而他本人也受了重伤,可见当时战斗有多么的激烈。
因为这件事,他被当时的戈德曼老元帅破格提升为第一步兵大队的队长。这个职位对于一个平民来说,几乎是难以想象的,因为第一步兵大队是步兵营中的主力作战部队,能够担任队长一职的只有贵族。
对于这个任命,军部很多贵族都提出了异议,但都被戈德曼老元帅给强行压了下来。
在随后的战斗中,大胡子所率领的第一步兵大队立下了不少的功劳,而且在最后那场决胜战中还成功地歼灭了从后方偷袭的一大批蛮族士兵。如果不是他成功地歼灭了这些从后方偷袭的蛮族,盟军当时能不能打赢最后那场决胜仗,还很难说。
原本以大胡子的战功,就算封他一个爵位也毫不过份,但问题是这家伙脾气太直,一旦看不顺眼几乎什么人都敢骂,而且也不屑于讨好上级,所以得罪了不少的贵族。不过因为戈德曼老元帅一直很看得起他,所以当时没人敢动他,但封爵就不太可能了。
自从戈德曼老元帅去世后,军部那些贵族马上找借口把他下放到后勤部去管仓库,摆明了就是给他难看。就这样,他堂堂一个步兵大队的队长变成了个管理货库的普通士兵,而且一干就干了将近十年。
直到这次蛮族入侵,军方连吃了好几个败仗,除了那些曾经在十年前参加过蛮族战争没死的贵族外,基本上没几个会打仗的,所以这才被迫将这位昔日的步兵之王提了上来,但为了遏制他的军权,只把他升为第一步兵大队的副队长,另外还让他负责新兵的操练。
说起新兵操练,不得不提一下,原本军部只是给新兵计划了常规的操练方法,但是大胡子却在会议上说普通的操练方法要想在半个月内就见成效,根本不可能。他提出要让新兵们一来就要进行实战对打练习,他说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让新兵在短短的半个月里面变得稍微比普通人要强一些。并且要求新兵操练的事全部交给他,其他人不得干涉。
由于他的态度十分坚决,一步也不肯退让,最后军部那帮人终于无奈地答应了他的要求。所以在新兵操练问题上,他有绝对的权力。”
听完夏普的讲述后,易烙叹了口气说:“虽然我很欣赏他,但不得不说,像他那样的人,不会长命的,”
“我也是这样想。在加入正规军后,我这才真正清楚地看到,军部那些人已经完全被名利和金钱给腐蚀了,他们早就忘了军人的职责,他们在乎的只是自己的名声和地位。
最近我们军队一连吃了那么多败战,就是因为指挥士兵们作战的都是些虽然出身在有名的贵族家庭,但根本就没上过战场的二世祖。
他们以为战争就是骑在战马上威风凛凛地讨伐敌人,他们甚至天真地以为敌人只要一看到自己的旗号,就会害怕得马上逃跑。被那样的家伙所指挥,能打胜仗才怪。”
“所以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嘛。”
夏普忍不住赞叹说:“这句话实在说得太好了,你自己想出来的吗?”
“这你就别管了。说回正事,现在王都的兵力有多少?”
“自从实行强制征兵命令以来,整个王都已经有一万五千个新兵加入了军队。另外邻近其他几个城市的兵员也正赶赴王都,人数加起来应该不会少于一万人。这样加上原来的两万近卫军和一万正规军,在王都集结的兵力应该可以达到五万五千到六万人左右。不过新兵的战斗力要远低于普通的士兵,一万五千个新兵最多相当于是五千个普通的士兵,所以这样一算只有四万五千兵力左右。”
四万五千对十二万吗?易烙不禁皱起了眉头。
虽然就兵法而言,攻城一方的数量必须要大于守城一方的三倍以上,才有可能攻破城池。但是就单兵作战能力而言,蛮族士兵要胜过普通的莱恩斯士兵,所以这个数字就有商酌的余地了。
但莱恩斯方面也有优势的地方,一是这里是国王所住的地方,只要国王一天待在这里,军方无论如何都要死守到底。二是一旦王都受到了围困,全国各地都会自发地出兵支援,所以时间拖得越久就对对攻城的蛮族那一方越不利。三是蛮族就算真的出动十二万兵力围困王都,这一路奔波,体力上也有极大的消耗,所以莱恩斯军这边正好是一种以逸待劳的状态。另外蛮族用来发动攻城战的器具够不够,也是影响这场攻城战的关键。
现在全国各地几乎都有蛮族渗透进来,很难说哪里才是真正安全的地方,很可能一出去就会遇到蛮族。
至于王都是国王所居住的地方,也是整个国家的首都,其重要性是任何一个城市或行省都无法相比的,而且这里还有最为精锐的两万多王城近卫军。所以与冒险出逃相比,留在王都应该算是比较安全以及明智的做法。
在战争当中,个人所能够发挥的作用实在是太小了。易烙一个人或许可以干掉一百个蛮族士兵,但并不表示他同样能够干掉一千个甚至上万个蛮族士兵。
不管是他“父亲”菲尔德子爵,诺拉和诺玛两姐妹,还是佩儿、爱琳等等这些他都为之在意的人,他们的命运都是与这个国家连系在一起的。除非他现在就舍弃他们,否则不管他愿不愿意,他现在同样已经跟这个国家的命运连系在了一起。
不过他也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一旦王都失守,他就算要做逃兵也要第一时间赶到那些人身边保护他们安全地离开。
“你在想什么?”看到好友忽然一句话也不说,夏普有些奇怪地问。
“我在想跟你一样的东西。”
“明天晚餐吃什么吗?”
“是的。”
□□□□□□□□□□□□□□□□□□□□□□□□□□□□
自从亲眼目睹了易烙那天惨无人道的“暴行”以来,再也没有人敢做他的练习对手,连带着他所带领的那支小队也没有了可以练习的对手。
就算是有人不幸抽签抽到要做他的练习对手,对方也会一脸惊吓地远远站着,只要易烙稍稍一走近,对方马上就会像兔子一样有多远跑多远,场面既狼狈又好笑。
最后易烙没办法,只好让十个队员分成两小队进行对打练习。
大胡子巴特的训练方式果然颇有成效,新兵们在经过将近十天的对打练习后,虽然战斗力还无法跟普通的士兵相比,但跟以前相比已经算是大大地改观了,至少他们已经把大胡子巴特所亲自示范的一些简单有效的攻击动作练得相当熟练了。
虽然这大胡子大叔曾经帮过易烙,但是期间却一次也没有跟易烙说过话,甚至连简单的眼神接触也没有,好像什么也没做过一样,但这反而更让易烙为之欣赏。
就在军营这边热火朝天地积极备战时,王都城内却整个乱成了一片。所有人都已经知道蛮族即将进攻王都的消息,所以每家每户都忙着准备应急的粮食、武器等用品,但更多的人则是准备着随即带着家人逃难。
王都里面不管是粮食还是其他常用物资,价钱一下子涨到了平民根本无法接受的地步。
为了防止烧、砸、抢等趁火打劫行为,军方每天都出动了大量的士兵在王都各条大街上巡逻,晚上也实行了戒严。另外为了防止奸细,城门也已经关了起来,没有许可的话谁也无法出去。
但越是这样,民众的情绪就变得越加的沉重。一时间,整个王都里面人心惶惶,每个人都处于一种强烈的不安当中。
然而要来的始终都是要来的,一天下午,一个在王都附近巡逻的士兵有些不敢相信地看到,一大批身穿着皮制扎甲的蛮族士兵突然出现在王都附近的森林里,而且密密麻麻的一片,几乎把整个森林占满了,根本就数不清楚究竟有多少人。
“有、有蛮族……”
“蛮族真的来了!”
“快、快叫人,快!”
“天呀,蛮族真的来了,蛮族真的来了!”
“当、当、当、当、当、当……”
就在这一天,在王都的城楼上,第一次响起了敌人来袭的警报声,声音急促沉重得让所有人的心脏都为之一紧。
**********************
原来今天是星期六,怪不得我老觉得提不起劲来,原来是周日效应快要发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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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是被强征入伍的,但还真是想不到呀,你有一天竟然也会成为军人,而且还是跟我们在同一个军营里面服役。不过你比我要猛多了,刚一加入军队就搞出了这么大的事。
这一下你可出名了,现在整个军营里面都谈论你的事。原本军部想要处分你的,但是你们的教官大胡子却帮你全都挡了下来。
他在会议上说,当时提出挑战的是庞斯那小子,所以责任并不在你身上,怪就怪他自己剑术太差却还要找人挑战。最好笑的是大胡子还说你教得很好,就是应该那样对付敌人,当时把军部那些人气得脸都白了。”想起当时的情景,夏普忍不住笑了起来。
“大胡子巴特为什么要帮我?”易烙有些奇怪地问。
“我哪知道,可能是因为你很对他的胃口。那老家伙的脾气一向很怪,不过他像这次那样全力维护一个人,倒还是第一次。”
“那个大胡子有什么经历?”
“他的经历就精彩了。他曾经参加过十年前那场遍及大陆的蛮族战争,当时他还只是个普通的步兵。由于作战勇猛,他很快就成为了步兵中队的队长。在接下来的战争中,他所率领的步兵中队不断立下了很多的战功。
其中最有名的是在阿拉维战役中,他单凭五百名步兵就成功地守住了被上万名蛮族士兵所包围的诺丁城堡长达半个月,最后当盟军的援兵解救那里的时候,只剩下不到三十名的士兵,其他人全都死了,而他本人也受了重伤,可见当时战斗有多么的激烈。
因为这件事,他被当时的戈德曼老元帅破格提升为第一步兵大队的队长。这个职位对于一个平民来说,几乎是难以想象的,因为第一步兵大队是步兵营中的主力作战部队,能够担任队长一职的只有贵族。
对于这个任命,军部很多贵族都提出了异议,但都被戈德曼老元帅给强行压了下来。
在随后的战斗中,大胡子所率领的第一步兵大队立下了不少的功劳,而且在最后那场决胜战中还成功地歼灭了从后方偷袭的一大批蛮族士兵。如果不是他成功地歼灭了这些从后方偷袭的蛮族,盟军当时能不能打赢最后那场决胜仗,还很难说。
原本以大胡子的战功,就算封他一个爵位也毫不过份,但问题是这家伙脾气太直,一旦看不顺眼几乎什么人都敢骂,而且也不屑于讨好上级,所以得罪了不少的贵族。不过因为戈德曼老元帅一直很看得起他,所以当时没人敢动他,但封爵就不太可能了。
自从戈德曼老元帅去世后,军部那些贵族马上找借口把他下放到后勤部去管仓库,摆明了就是给他难看。就这样,他堂堂一个步兵大队的队长变成了个管理货库的普通士兵,而且一干就干了将近十年。
直到这次蛮族入侵,军方连吃了好几个败仗,除了那些曾经在十年前参加过蛮族战争没死的贵族外,基本上没几个会打仗的,所以这才被迫将这位昔日的步兵之王提了上来,但为了遏制他的军权,只把他升为第一步兵大队的副队长,另外还让他负责新兵的操练。
说起新兵操练,不得不提一下,原本军部只是给新兵计划了常规的操练方法,但是大胡子却在会议上说普通的操练方法要想在半个月内就见成效,根本不可能。他提出要让新兵们一来就要进行实战对打练习,他说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让新兵在短短的半个月里面变得稍微比普通人要强一些。并且要求新兵操练的事全部交给他,其他人不得干涉。
由于他的态度十分坚决,一步也不肯退让,最后军部那帮人终于无奈地答应了他的要求。所以在新兵操练问题上,他有绝对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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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这样想。在加入正规军后,我这才真正清楚地看到,军部那些人已经完全被名利和金钱给腐蚀了,他们早就忘了军人的职责,他们在乎的只是自己的名声和地位。
最近我们军队一连吃了那么多败战,就是因为指挥士兵们作战的都是些虽然出身在有名的贵族家庭,但根本就没上过战场的二世祖。
他们以为战争就是骑在战马上威风凛凛地讨伐敌人,他们甚至天真地以为敌人只要一看到自己的旗号,就会害怕得马上逃跑。被那样的家伙所指挥,能打胜仗才怪。”
“所以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嘛。”
夏普忍不住赞叹说:“这句话实在说得太好了,你自己想出来的吗?”
“这你就别管了。说回正事,现在王都的兵力有多少?”
“自从实行强制征兵命令以来,整个王都已经有一万五千个新兵加入了军队。另外邻近其他几个城市的兵员也正赶赴王都,人数加起来应该不会少于一万人。这样加上原来的两万近卫军和一万正规军,在王都集结的兵力应该可以达到五万五千到六万人左右。不过新兵的战斗力要远低于普通的士兵,一万五千个新兵最多相当于是五千个普通的士兵,所以这样一算只有四万五千兵力左右。”
四万五千对十二万吗?易烙不禁皱起了眉头。
虽然就兵法而言,攻城一方的数量必须要大于守城一方的三倍以上,才有可能攻破城池。但是就单兵作战能力而言,蛮族士兵要胜过普通的莱恩斯士兵,所以这个数字就有商酌的余地了。
但莱恩斯方面也有优势的地方,一是这里是国王所住的地方,只要国王一天待在这里,军方无论如何都要死守到底。二是一旦王都受到了围困,全国各地都会自发地出兵支援,所以时间拖得越久就对对攻城的蛮族那一方越不利。三是蛮族就算真的出动十二万兵力围困王都,这一路奔波,体力上也有极大的消耗,所以莱恩斯军这边正好是一种以逸待劳的状态。另外蛮族用来发动攻城战的器具够不够,也是影响这场攻城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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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争当中,个人所能够发挥的作用实在是太小了。易烙一个人或许可以干掉一百个蛮族士兵,但并不表示他同样能够干掉一千个甚至上万个蛮族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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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易烙没办法,只好让十个队员分成两小队进行对打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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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都里面不管是粮食还是其他常用物资,价钱一下子涨到了平民根本无法接受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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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越是这样,民众的情绪就变得越加的沉重。一时间,整个王都里面人心惶惶,每个人都处于一种强烈的不安当中。
然而要来的始终都是要来的,一天下午,一个在王都附近巡逻的士兵有些不敢相信地看到,一大批身穿着皮制扎甲的蛮族士兵突然出现在王都附近的森林里,而且密密麻麻的一片,几乎把整个森林占满了,根本就数不清楚究竟有多少人。
“有、有蛮族……”
“蛮族真的来了!”
“快、快叫人,快!”
“天呀,蛮族真的来了,蛮族真的来了!”
“当、当、当、当、当、当……”
就在这一天,在王都的城楼上,第一次响起了敌人来袭的警报声,声音急促沉重得让所有人的心脏都为之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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