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欢歌醉,雪漫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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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路醉眼朦胧,细眉,纤腰,调皮泼辣的小母狼,自由自在的奔跑。当此情境,酒未醉人人却已自醉。
两座驼峰之间,两个人紧密的挤在一起。
热情奔放的海兰珠,自由自在的小母狼,无拘无束的少女,眉如弯月腰如柳,怎能不让人觉得此间乐,乐不思蜀?更何况,此时此刻的海兰珠已解开袍子,亮出光洁如瓷的香肩,一对儿调皮的白兔在胸前傲娇挺立,颤抖着,酥酥的,柔柔的,又有些倔强的。
李乐曾经问过顾金汤,对女人的胸有什么看法?本以为会有一番高论,却不料老流氓只是半闭双眸,咂一口酒说,这个妙处已妙不可言,只能自己去体会。说的多了便落了下乘。
李乐从来不是正人君子卫道士,也许痴情但远算不上专情,尽管对安亚妮旧情难忘,但也并非守身如玉。在部队的时候,偶尔出任务的时候需要出入风月场合,也不妨逢场作戏假戏真做。海兰珠的野性太勾魂,稍有血性的男人都难以招架。而李乐却向来自诩男人中的男人。
海兰珠的胸美极也妙极。这份美妙是言语不能形容的。只有真正拥有了才能有这么深切直观的体会。她紧紧搂着男人的肩,恨不得把生命都溶进男人的身体里。颠簸的驼背上,她随之起伏尽情欢唱着。
天旋地转,忘我狂欢。
男人醉了,女人醉了,风醉了,雪醉了,连天似乎也醉了。
醉的再沉也会有醒的时候。
海兰珠指着大老白背上的血珠,道:“我说是第一次,现在你信了吧?”
李乐道:“你的骑术这么了得,想不到这玩意倒能保留下来。”
海兰珠傲然道:“只要想留下,自然就能留下,我可是特别留给值得我喜欢的男人的。”
李乐道:“我只怕没你说的那么好,对草原来说我只是个过客。”
海兰珠道:“对我来说也是,不过即便只是过客,也有值得终身收藏于记忆中的,我就要你这一段记忆。”
蒙地风情,开放直接。蒙女豪情,喜欢就上,绝无一丝矫揉造作。海兰珠是见过世面的女孩子,也是个明白人。她对李乐或许是一见钟情,但这份钟情中却也不乏感激崇拜之心。对于她而言,时机对了,又遇上对了的人,发生的一切不过是兴之所至自然而然的事情。
海兰珠又道:“昨晚你在天狼谷大战白风神它们,我趴在岗子下看着,你那大刀一挥,那光比这雪景还好看,那么厉害的白风神都不是你的对手,我瞅着你的长腿和大刀,当时便想,这鸟汉子要不是我的敌人该多好。”
李乐说:“咱们现在可算是最亲密的朋友了,你能不能把你刚才在歌里唱到的地方告诉我?”
“什么歌?什么地方?”海兰珠微微愣了一下,恍然又道:“你是说飞骏马这首歌啊,那是歌颂我们最伟大的蒙古英雄的,我们牧人口口相传了多少代啦,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啊?”
李乐并不这么认为,刚才海兰珠唱到:肯特神山的黑岩上,天狼星照耀着那里,驼峰一样的山峰间,在北斗七星下歌唱??????这支古老民歌里的内容与太行楼暗藏的金牌不谋而合,若说是巧合也未免太巧了。只是听海兰珠的语气绝非作伪,想必是这支牧歌流行于民间多年,从未被人联想到与什么地方有关而已。如果不是自己知道金牌上的内容,也绝不会把这支歌跟成陵坐标联系到一起。
雪不停的下了一整天。这种天气在蒙古高原而言算常态了。海兰珠说这入冬的第一场雪就是长生天给牧人的眷顾,草场里的草根旱了一秋天就盼着这场雪呢,滋润了大地,盖住了草根。她很兴奋,小嘴滔滔不绝的说了很多关于草原,关于牧人的事情。中间与李乐喝酒,来了兴致时便甩开衣物,就在大老白的背上尽情欢爱一番。
苍茫的大地,洁白的雪花,这一路的风流浪漫,徜徉在狂野与放纵,清纯与浪荡之间,如梦幻般美丽。
天色渐暗淡的时候,大老白的步子再次缓慢下来。
海兰珠说,咱们要去的地方太远,大老白的脚力有限,看样子今晚必须找个地方暂时休整一下了。李乐眼望四野广阔,大雪纷纷,北风呼啸吹的天昏地暗,一想到自己跟海兰珠两人一驼,要在这样的天气里在野外夜宿,便什么浪漫心情都没了。拿出手机,想试试看能否联络上石头他们。
海兰珠抿嘴笑道:“真以为全球通就在全球都好用呢?”
手机果然没有信号,甚至在低温的作用下,电池的电量都已经岌岌可危。李乐并不气馁,把电池卸下来贴身暖着,然后开始寻找四周围的至高点。海兰珠什么也不说,默默跟着。
事实再一次证明,全球通果然不能通全球。一处高坡上,手机成了手表,李乐扫兴的关机将手机贴身收好。海兰珠笑盈盈道:“别担心,咱们有大老白呢,夜里头点上一堆火,靠在大老白怀里躲风,再大的风雪也冻不死咱们。”
李乐看着这个刚刚从女孩子变成女人的蒙古姑娘,她的脸上有娇柔,有美丽,更有满不在乎,与这狂风暴雪狂野高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禁感慨,这就是牧人的生活方式,比任何一支特种部队的野外生存科目都真实。
在一处背风雪少的丘陵脚下,二人点起一堆篝火。这堆火可谓来之不易。大雪下了一整天,大地上的一切都被掩盖在雪下面。连精通野外生存技巧的李乐都有些抓瞎,而海兰珠不愧是草原的女儿,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便找了这一大堆干柴。迅速升起了这堆篝火。
火光映照下海兰珠躺在李乐的怀中,正是夜半私语时。
李乐也没想到这蒙古高原上的初雪会以如此高涨的热情来临,并且如此的有持续性。眼看着积雪越来越厚,不禁有些担心石头等人:“也不知道石头他们到没到目的地。”心里想着这样的天气里,吉普车未必比大老白管用。”
海兰珠的回答加剧了这种担心:“这雪快成白毛风了,要是到明早还不停,能下到二尺高,盖住了草尖,什么沟啊坑啊的统统都埋在雪下面,那样的话,就什么车都不管用啦。”她拍了拍大老白,又道:“说到底,在这大漠上,还是骆驼和马儿最可靠,你们这些挖宝人,敢在这个季节上来寻宝,不准备骏马和骆驼,却相信那些现代化交通工具,真是有够笨的。”
她讲话的时候火光映照着她的脸颊红彤彤的,像一滴晶莹的血珠。李乐低头轻轻亲了一下,海兰珠立即拧身抬头热烈回应起来。李乐只是一时的兴之所至,这会儿却没什么心情跟她做更深入的亲昵。把这性趣简直无限的小母狼温柔的推开,道:“前途茫茫,后面还可能有追兵,还是保留些体力吧。”
海兰珠有点扫兴,却也不是很在意,道:“不做拉倒,少拿体力做借口,咱们有的是牛肉干,到处都是雪,化点水煮一锅牛肉汤,就是一顿饭,便是走上一个月也饿不死咱们。”说着,拍了拍大老白身上的鞍子袋。那里头不仅有马奶酒,还有几大包干瘪劲道的牛肉干。
李乐道:“我担心石头他们走不上一个月就全饿死了,我们之前准备的食物以袋装压缩类为主,肯定没你这牛肉干管用。”
海兰珠起身从驼背上取下一口小锅,又弄了满满一锅雪架在火上,待雪化成水的时候便开始往里撕牛肉干,一条条撕的很细碎,最后再放入准备好的干菜丝和调料,不大会儿,一锅肉香四溢的肉汤就做好了。
海兰珠边做边说:“这就是我们蒙古人当年横扫世界的法宝之一,一尿皰牛肉干相当于大半头牛身上的肉,够一个勇士吃两个月的,我们的骑兵都是双乘,几个月食用的军粮都随身带着,不需要后勤补给,你说方便不方便?”
李乐慨叹道:“确实够方便的。”
牛肉汤煮好了,在这样的环境里,对于两个饥肠辘辘的人而言,实在是一种难得的享受。海兰珠把肉汤端到李乐眼前,笑道:“快吃吧,给你补充些体力,免得你说把劲儿全用在娘们儿身上,耽误了你的大事。”
李乐接到手中,自嘲了一句:“狗屁的大事。”喝了一大口汤,又道:“这趟草原之行最重要的目的是帮我那石头兄弟找爹的,那个长的比女人还漂亮的哥们儿是为了寻找可能藏于成陵当中的还阳珠的,其他人则完全是出于兴趣和好奇,却没想到这大高原却用这样的方式欢迎了我们。”
海兰珠道:“蒙古高原一直都是这样,而你们汉人总喜欢征服一切,让一切因你们改变,包括大自然在内。做不到了就抱怨自然残酷,我们蒙古人就不这样,我们世代居住在这里,喜欢这里的一切,包括它的残酷,所以我们才能总结出许多适应高原的办法,所以我们才能长久的拥有这片土地。”
李乐苦笑道:“我们的伟人喜欢斗争,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对他来说都是其乐无穷,改天换地,改朝换代,折腾到死的一刻才算完,偏偏这正是很多人毕生追求的梦想。”
“你呢?”海兰珠一翻身伏在李乐身上,目不转睛的看着男人的眼睛,问:“你有什么梦想?”
李乐迟愣了一下,这个问题还真不是很好回答。活了二十六年,人生中有过几个梦想,少年时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天下第一刀,到后来进了天兵才知道天外有天,所谓的第一永远只是奢望。后来与安亚妮相爱,有一阵子唯一的梦想就是能永远跟安亚妮双宿双栖,结果却是被老爷子棒打鸳鸯,还连累了安亚妮一家被赶出太行楼。再后来去了部队,在天兵,隔绝了一切梦想之后,自由便成了唯一的渴望。而今,似乎已争到了自由,但事实却证明,安逸自在的生活并非自己所喜欢的。反倒是来到这大漠上以后,所经历的几次冒险,似乎更让自己着迷。
或许,我天生就是个喜欢刺激和冒险的人?
风雪夜,伊人在怀,前途茫茫,李乐的心却无丝毫不安,仿佛这样的生活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活法。
远空传来一个声音,被风的呼啸吹的零零碎碎,钻进耳朵里听的不是很清晰。李乐收回心绪,仔细聆听了一会儿,不禁悚然一惊。那声音从丘陵的那边传过来,时断时续,但李乐却能断定这声音是来自前苏联制造的T-84坦克!
PS:收藏目前857,好吧青莲承认更新不是很给力,客观原因所限嘛,稳定还是第一位的,每日一歌有点少了,忙过这阵子,必须恢复至少一日两更的节奏。也请各位不要吝啬你们手中的红票和腹中的才华,书评多一点,打赏可以有······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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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醉了,女人醉了,风醉了,雪醉了,连天似乎也醉了。
醉的再沉也会有醒的时候。
海兰珠指着大老白背上的血珠,道:“我说是第一次,现在你信了吧?”
李乐道:“你的骑术这么了得,想不到这玩意倒能保留下来。”
海兰珠傲然道:“只要想留下,自然就能留下,我可是特别留给值得我喜欢的男人的。”
李乐道:“我只怕没你说的那么好,对草原来说我只是个过客。”
海兰珠道:“对我来说也是,不过即便只是过客,也有值得终身收藏于记忆中的,我就要你这一段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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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珠又道:“昨晚你在天狼谷大战白风神它们,我趴在岗子下看着,你那大刀一挥,那光比这雪景还好看,那么厉害的白风神都不是你的对手,我瞅着你的长腿和大刀,当时便想,这鸟汉子要不是我的敌人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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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歌?什么地方?”海兰珠微微愣了一下,恍然又道:“你是说飞骏马这首歌啊,那是歌颂我们最伟大的蒙古英雄的,我们牧人口口相传了多少代啦,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啊?”
李乐并不这么认为,刚才海兰珠唱到:肯特神山的黑岩上,天狼星照耀着那里,驼峰一样的山峰间,在北斗七星下歌唱??????这支古老民歌里的内容与太行楼暗藏的金牌不谋而合,若说是巧合也未免太巧了。只是听海兰珠的语气绝非作伪,想必是这支牧歌流行于民间多年,从未被人联想到与什么地方有关而已。如果不是自己知道金牌上的内容,也绝不会把这支歌跟成陵坐标联系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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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茫的大地,洁白的雪花,这一路的风流浪漫,徜徉在狂野与放纵,清纯与浪荡之间,如梦幻般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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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珠说,咱们要去的地方太远,大老白的脚力有限,看样子今晚必须找个地方暂时休整一下了。李乐眼望四野广阔,大雪纷纷,北风呼啸吹的天昏地暗,一想到自己跟海兰珠两人一驼,要在这样的天气里在野外夜宿,便什么浪漫心情都没了。拿出手机,想试试看能否联络上石头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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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珠有点扫兴,却也不是很在意,道:“不做拉倒,少拿体力做借口,咱们有的是牛肉干,到处都是雪,化点水煮一锅牛肉汤,就是一顿饭,便是走上一个月也饿不死咱们。”说着,拍了拍大老白身上的鞍子袋。那里头不仅有马奶酒,还有几大包干瘪劲道的牛肉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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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珠道:“蒙古高原一直都是这样,而你们汉人总喜欢征服一切,让一切因你们改变,包括大自然在内。做不到了就抱怨自然残酷,我们蒙古人就不这样,我们世代居住在这里,喜欢这里的一切,包括它的残酷,所以我们才能总结出许多适应高原的办法,所以我们才能长久的拥有这片土地。”
李乐苦笑道:“我们的伟人喜欢斗争,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对他来说都是其乐无穷,改天换地,改朝换代,折腾到死的一刻才算完,偏偏这正是很多人毕生追求的梦想。”
“你呢?”海兰珠一翻身伏在李乐身上,目不转睛的看着男人的眼睛,问:“你有什么梦想?”
李乐迟愣了一下,这个问题还真不是很好回答。活了二十六年,人生中有过几个梦想,少年时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天下第一刀,到后来进了天兵才知道天外有天,所谓的第一永远只是奢望。后来与安亚妮相爱,有一阵子唯一的梦想就是能永远跟安亚妮双宿双栖,结果却是被老爷子棒打鸳鸯,还连累了安亚妮一家被赶出太行楼。再后来去了部队,在天兵,隔绝了一切梦想之后,自由便成了唯一的渴望。而今,似乎已争到了自由,但事实却证明,安逸自在的生活并非自己所喜欢的。反倒是来到这大漠上以后,所经历的几次冒险,似乎更让自己着迷。
或许,我天生就是个喜欢刺激和冒险的人?
风雪夜,伊人在怀,前途茫茫,李乐的心却无丝毫不安,仿佛这样的生活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活法。
远空传来一个声音,被风的呼啸吹的零零碎碎,钻进耳朵里听的不是很清晰。李乐收回心绪,仔细聆听了一会儿,不禁悚然一惊。那声音从丘陵的那边传过来,时断时续,但李乐却能断定这声音是来自前苏联制造的T-84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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