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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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几个时辰,到天黑的时候,他们走出了荒漠,在荒漠跟草原交汇的地方,有一座城池。这座城市是依靠边塞逐渐发展起来的,最初是屯兵之所,后来士兵的家眷都过来生活,就形成了村落和城镇。
“终于到了。”阔别家乡好几年了的敏儿看到这边塞堡垒,顿时十分感慨,有一股要流眼泪的冲动。虽然跟乾国比较起来,元国穷得多,乾国的京城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但是这里毕竟是自己的加上,是自己生养的地方,任何人都会有眷恋家乡的情感,就算是家乡有千万般不好。
陈光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上辈子他也是生活在江南地区,不知道生活在荒漠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这几天算是品味足够了。
“视野很开阔啊,等到这里变成一望无际的草原,肯定很壮观吧。”
沿着从要塞里延伸出来的一条路,陈光一行人来到了城门脚下。其实早在陈光他们出现在地平线的时候就已经引起了士兵的注意,毕竟这里地处偏远,一下子出现一支上百人的队伍总是值得让人怀疑的现象。
一支二十人的骑兵队伍从城门出来,到了陈光他们前面不远处停下来,拦住了陈光他们的去路。最前面那人手里的长刀出鞘,大声喝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陈光一听顿时很郁闷,还是原来的台词,还是熟悉的味道,一点创新的精神都没有。
敏儿用元国的语言乌啦啦书了几句,所有的骑兵顿时都肃然起敬,手里的长刀斜上方四十五度高举,随后分开两边,让调转买头,带领着陈光他们进城。
“这是我们这里面见皇族的礼节。”敏儿解释说。
陈光表示明白,这就跟满清鞑子朝廷里见人就跪是一个意思,不过这个动作可比下跪要赏心悦目多了。陈光认为,这个国家的人民的骨气和奴性,就是那三百年里面下跪跪出来的。
在这边塞逗留了一天的时间,吃了两顿好的,找了个客栈舒服地住了一晚上——最主要的是找了这里最好的郎中给陈光上了药,在没有引起太多轰动的情况下,他们又启程了,直奔元大都而去。
匈奴,荒漠,一座土山上,有几间茅草房,有个用两根木头和一些树枝扎的牌坊,用匈奴的文字写着几个字。
进去之后,最大的茅草房里,一个剑眉星目的壮汉坐在铺着兽皮的凳子上,在他的面前,一个人正在汇报情况。
“他们似乎带着很多货物,没有军队的护送,我以为是待宰的肥羊。但是他们的队伍里有一个怪人,这个人行走起来就好像是风一样,我们完全看不清楚他的动作,被他斩杀了二十三人,损失十匹马。”
“什么?一个人?你确定?”坐在兽皮凳子上的人一下子站起来,脸上露出震惊的表情。匈奴人的强悍,一个人能抵得上两个汉人,而这个乾国的人,一个人却在百人队伍中斩杀二十多名凶残的匈奴土匪,这战斗力……
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千真万确!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我们只好撤离。我们认为,继续拿那一批货物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去查一查,那是什么人——这世界上还有能一个人抵挡我上百名好汉的奇人,真是……”
对于引起别人的注意这件事情,陈光并不知情,进入元国境内,有了敏儿在,他们一路畅通无阻,而且每到一个地方,必定会被好吃好喝伺候着。
而且他们进入元国的消息,已经通过了各种各样的渠道,传进了元国皇帝墨脱的耳朵里面。
元国皇宫御花园。
墨脱一脸兴奋的样子,在他对面坐着个年轻妇人,看他如此高兴,脸上也露出些许笑容来,道:“看把你给高兴的,不就是女儿回来了么?”
她是元国的皇后,却不是敏儿的亲娘,所以敏儿此番回门并没有让她有太多的感想,毕竟他下面还有两个儿子,儿子可比女儿金贵得多。
但是父亲对女儿的情感不一样,俗话说得好,女儿是父亲前世的小情人,墨脱有两个儿子,只有这一个女儿,对于这个掌上明珠,他可是十分疼爱的。
“当初我本来是想把她嫁给太子,还好没有,听说他们的太子被杀了,家人全部给流放了,要是当时我一意孤行,那就太可怕了。”
太子被杀的事情早就已经传到元国来了,虽然细枝末节不清楚,可是这结果却是一点儿也不含糊的,毫无疑问,如果当初敏儿嫁给了太子陈勇,做小都算了,最后还落个流放的命运,那传出去墨脱的面子往哪里放?
倒是现在这个女婿,当时自己不看好的晋王殿下,如今成了太子,成了乾国炙手可热的二号人物,等老皇帝百年之后,就继承大统了。
这也算是因缘际会吧。
“等他当了乾国的皇后,再高兴也不迟。”皇后说。
墨脱笑道:“那是迟早的事情。好了,他们应该到了,皇后,咱们去宫外接他们吧。”
“何必那么隆重。”
“这可是女婿回门,走吧,叫上他的两个哥哥。”
远远看到了元国首都的城门,这是一座位于草原之上的城市,相比较于乾国的都城而言,少了三分温婉儒雅的意思,多了一些粗犷和豪放。
“这就是元大都了。”马上要见到墨脱了,敏儿兴奋得脸都红了,整个人都开始活泼起来。
陈光抬起头来看了看,在城楼的最上面,插着一面很大的旗帜,上面鬼画符似的写着什么玩意儿。这个世界上可还没有国歌国旗的概念,在之前那个地球上,国歌国旗最早都还是十八世纪的产物。没想到这会儿元国就已经插旗了,挺牛哈。
城门已经打开,一支队伍从城门出来,最前面两匹白色的骏马,雄赳赳气昂昂,骑着马的人,一身华丽的服装,生得英气逼人,外表十分俊朗。
敏儿对陈光道:“那是我的两个哥哥。”
陈光笑道:“那岂不是我大舅子?走,打个招呼去。”(未完待续。)
走了几个时辰,到天黑的时候,他们走出了荒漠,在荒漠跟草原交汇的地方,有一座城池。这座城市是依靠边塞逐渐发展起来的,最初是屯兵之所,后来士兵的家眷都过来生活,就形成了村落和城镇。
“终于到了。”阔别家乡好几年了的敏儿看到这边塞堡垒,顿时十分感慨,有一股要流眼泪的冲动。虽然跟乾国比较起来,元国穷得多,乾国的京城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但是这里毕竟是自己的加上,是自己生养的地方,任何人都会有眷恋家乡的情感,就算是家乡有千万般不好。
陈光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上辈子他也是生活在江南地区,不知道生活在荒漠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这几天算是品味足够了。
“视野很开阔啊,等到这里变成一望无际的草原,肯定很壮观吧。”
沿着从要塞里延伸出来的一条路,陈光一行人来到了城门脚下。其实早在陈光他们出现在地平线的时候就已经引起了士兵的注意,毕竟这里地处偏远,一下子出现一支上百人的队伍总是值得让人怀疑的现象。
一支二十人的骑兵队伍从城门出来,到了陈光他们前面不远处停下来,拦住了陈光他们的去路。最前面那人手里的长刀出鞘,大声喝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陈光一听顿时很郁闷,还是原来的台词,还是熟悉的味道,一点创新的精神都没有。
敏儿用元国的语言乌啦啦书了几句,所有的骑兵顿时都肃然起敬,手里的长刀斜上方四十五度高举,随后分开两边,让调转买头,带领着陈光他们进城。
“这是我们这里面见皇族的礼节。”敏儿解释说。
陈光表示明白,这就跟满清鞑子朝廷里见人就跪是一个意思,不过这个动作可比下跪要赏心悦目多了。陈光认为,这个国家的人民的骨气和奴性,就是那三百年里面下跪跪出来的。
在这边塞逗留了一天的时间,吃了两顿好的,找了个客栈舒服地住了一晚上——最主要的是找了这里最好的郎中给陈光上了药,在没有引起太多轰动的情况下,他们又启程了,直奔元大都而去。
匈奴,荒漠,一座土山上,有几间茅草房,有个用两根木头和一些树枝扎的牌坊,用匈奴的文字写着几个字。
进去之后,最大的茅草房里,一个剑眉星目的壮汉坐在铺着兽皮的凳子上,在他的面前,一个人正在汇报情况。
“他们似乎带着很多货物,没有军队的护送,我以为是待宰的肥羊。但是他们的队伍里有一个怪人,这个人行走起来就好像是风一样,我们完全看不清楚他的动作,被他斩杀了二十三人,损失十匹马。”
“什么?一个人?你确定?”坐在兽皮凳子上的人一下子站起来,脸上露出震惊的表情。匈奴人的强悍,一个人能抵得上两个汉人,而这个乾国的人,一个人却在百人队伍中斩杀二十多名凶残的匈奴土匪,这战斗力……
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千真万确!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我们只好撤离。我们认为,继续拿那一批货物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去查一查,那是什么人——这世界上还有能一个人抵挡我上百名好汉的奇人,真是……”
对于引起别人的注意这件事情,陈光并不知情,进入元国境内,有了敏儿在,他们一路畅通无阻,而且每到一个地方,必定会被好吃好喝伺候着。
而且他们进入元国的消息,已经通过了各种各样的渠道,传进了元国皇帝墨脱的耳朵里面。
元国皇宫御花园。
墨脱一脸兴奋的样子,在他对面坐着个年轻妇人,看他如此高兴,脸上也露出些许笑容来,道:“看把你给高兴的,不就是女儿回来了么?”
她是元国的皇后,却不是敏儿的亲娘,所以敏儿此番回门并没有让她有太多的感想,毕竟他下面还有两个儿子,儿子可比女儿金贵得多。
但是父亲对女儿的情感不一样,俗话说得好,女儿是父亲前世的小情人,墨脱有两个儿子,只有这一个女儿,对于这个掌上明珠,他可是十分疼爱的。
“当初我本来是想把她嫁给太子,还好没有,听说他们的太子被杀了,家人全部给流放了,要是当时我一意孤行,那就太可怕了。”
太子被杀的事情早就已经传到元国来了,虽然细枝末节不清楚,可是这结果却是一点儿也不含糊的,毫无疑问,如果当初敏儿嫁给了太子陈勇,做小都算了,最后还落个流放的命运,那传出去墨脱的面子往哪里放?
倒是现在这个女婿,当时自己不看好的晋王殿下,如今成了太子,成了乾国炙手可热的二号人物,等老皇帝百年之后,就继承大统了。
这也算是因缘际会吧。
“等他当了乾国的皇后,再高兴也不迟。”皇后说。
墨脱笑道:“那是迟早的事情。好了,他们应该到了,皇后,咱们去宫外接他们吧。”
“何必那么隆重。”
“这可是女婿回门,走吧,叫上他的两个哥哥。”
远远看到了元国首都的城门,这是一座位于草原之上的城市,相比较于乾国的都城而言,少了三分温婉儒雅的意思,多了一些粗犷和豪放。
“这就是元大都了。”马上要见到墨脱了,敏儿兴奋得脸都红了,整个人都开始活泼起来。
陈光抬起头来看了看,在城楼的最上面,插着一面很大的旗帜,上面鬼画符似的写着什么玩意儿。这个世界上可还没有国歌国旗的概念,在之前那个地球上,国歌国旗最早都还是十八世纪的产物。没想到这会儿元国就已经插旗了,挺牛哈。
城门已经打开,一支队伍从城门出来,最前面两匹白色的骏马,雄赳赳气昂昂,骑着马的人,一身华丽的服装,生得英气逼人,外表十分俊朗。
敏儿对陈光道:“那是我的两个哥哥。”
陈光笑道:“那岂不是我大舅子?走,打个招呼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