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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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绿的湖水清澈透明,一阵微风吹过,岸边的水草好像绿色的毡子一样,随着波浪一样起伏不定。
我屏息静气地趴在湖边的芦苇里,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前方。
一头高大的单峰骆驼正在水边悠闲的喝着水。
湖水很甜,因为我刚才也尝过,这个家伙喝了几口以后,四肢一曲卧了下来。
它厚厚的嘴唇依然吧嗒着水面,不时抬头看看,虽然它看上去非常悠闲,可我知道,这个家伙远没有看上去那么老实敦厚。
看到它的尾巴悠闲的在后面扫来扫去,我明白,它现在已经放松了警惕了,该是我出手的好时机了。
身后的哈利姆不耐烦的推了推我的脚。我回头瞪了他一眼,他小声的问我:“玛奇朵,你要是不动手那我就来捉了。”
“不行,要是你今天和我抢,我以后就再也不和你说话了。”
知道他心里急得厉害,可是捉野骆驼这件事,我是不愿意让给他来做的。
哈利姆急得不得了,平时大家看到的都是双峰的骆驼,单峰野骆驼非常难得。要是跑起来,草原上最快的骏马也不见得比得过沙漠中的野骆驼。
虽然身为楼兰国的王女,得到一头骆驼并非难事,可我还是想自己亲手捉到一只骆驼,证明我的能力。
等我捉到这只骆驼,巴格就再也不敢嘲笑我,他会用看我的兄长阿尔泰的眼光来尊敬地看我,会在我面前低下他不可一世的头颅。
想到这里,我再也按捺不住自己,轻轻的爬起来,然后一步一步地向它走过去。
芦苇的草丛里发出沙沙的响声,那只野骆驼终于警觉的往我这边摆了摆头,长长的眼睫毛扑闪扑闪。
它真好看!
我站住,不敢再往前走,脸上努力的对它露出和善的笑容。
楼兰的巫师胡夫曾经对我说过,不要以为骆驼、羚羊不是人,就比我们愚笨,如果这样想,那才是个大傻瓜。
所有的生命都很聪明,有些动物很有灵性,甚至比人还要厉害。
人可以像羚羊一样跑得飞快吗?人可以像骆驼一样,在风沙里行走,好长好长的时间不吃不喝也不会死掉,也不迷失方向吗?
特别是野骆驼,它是神明派来帮助我们的,是我们在沙漠里的另一双腿,是我们的方向,也是我们的好伙伴。
我对它笑,它一定明白,我对他没有恶意,我捉住它,总比它在沙漠里流浪要好,总比被匈奴人捉住剥皮吃掉要好。
听说匈奴人喜欢的是马,对于骆驼,没有我们楼兰人这么看重。
看来我的笑容真的很有用,这只骆驼居然对我眨了眨眼睛,张了张嘴巴。
我忍不住惊喜的对后面的哈利姆说道:“哈利姆,你看,它对我笑了,我对它笑,它也对我笑啊!”
哈利姆显然认为我是胡说八道,开口说道:“玛奇朵,你到底捉不捉?你要是不动手,那我来了。”
“不行,不许你乱动。”我赶紧开口打消哈利姆的想法。
哈利姆就是这点不好,总认为我什么都不会。总是什么都帮我做好。
明明他比我大不了多少,可我怎么觉得他就像他的姆妈一样。
哈利姆的姆妈夏克娜从我生出时就一直照顾我,在我心里,她也是我的姆妈。
所有人都说我像个小子一样,因为我的姆妈在生我的时候死去,大家都宠着我,让着我,才养成了我现在这样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
可是他们不知道,只有在他们的让步里,我才能知道我在他们心里的重要。
我大着胆子一步步走近了它,对它伸出手,然后慢慢的放到了它的身上。
在我的手接触到它的时候,我分明感觉到它的身体一颤,它温和友善的大眼睛看着我,让我忍不住又伸出一只手,慢慢地抱住了它的脖子。
即使它是卧倒在地上,它也很高,我必须踮起脚尖用力伸长了手才能够得到它。
我裂开嘴,高兴的笑着,对它说话:“骆驼啊骆驼,你愿意当我的坐骑吗?”
哈利姆在后面又讨厌的说了一句:“骆驼怎么会听得懂你的话呢?”
我嘟起嘴,瞪了哈利姆一眼,气呼呼的说道:“我说它听得懂,它就听得懂。”
为了让哈利姆心服口服,我觉得必须骑上它转悠一圈才好。
我双手抱住它的脖子,双腿往上勾住,很轻松的就翻到了它的背上。
摸了摸它身上柔软的毛,又摸了摸我身后那凸起的驼峰,我兴奋的嚷着:“啊,可爱的骆驼啊,我要给你取个名字吧,叫什么呢?就叫做卡米尔吧。”
哈利姆这时候也跑过来,他身上穿着一件亚麻编织的衣服和裤子,脚上穿着一双很旧的皮靴。
他仰着头,看着高高坐在骆驼上的我,问道:“玛奇朵,你下来吧,万一摔倒了可不得了,这可不是我们平时骑的双峰骆驼。”
我哼了一声,伸出手搭在眼睛上往远方看,湖泊的另一边是茂盛的胡杨树林。
高大的胡杨树好像王城的士兵一样列队结伴,阻拦住远方的风沙,为旅行的路人送上荫凉。
秋天的胡杨树叶已经开始发黄,金黄色的树叶在太阳下熠熠发光。
我看到数十骑人沿着胡杨树下往这边飞驰而来,方向正是我们的王城——楼兰。
“快,卡米尔,我们去看看吧。”我俯下身,对着它的小耳朵说话,它居然也听懂了。
我看到哈利姆更加矮小了,他瞪大了眼睛,吃惊的看着卡米尔站起来,迈动着四条腿,然后开始往胡杨树林的方向走去。
“玛奇朵,快下来,这太危险了!”他嘴巴里嚷着,然后伸出双手站在卡米尔的前面,试图拦住我们。
可是卡米尔真聪明,它绕过了他,然后加快了脚步,很快的就把他甩在身后老远了。
卡米尔带着我快步走向这群人,越走越近,我慢慢看清楚了这群人。
从他们的衣着上看来,这些人是匈奴人。
领头的一人满脸的大胡子,毡帽下的眉毛又粗又浓,一双眼睛闪闪发亮,让我想起草原上凶恶的头狼。(未完待续)
碧绿的湖水清澈透明,一阵微风吹过,岸边的水草好像绿色的毡子一样,随着波浪一样起伏不定。
我屏息静气地趴在湖边的芦苇里,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前方。
一头高大的单峰骆驼正在水边悠闲的喝着水。
湖水很甜,因为我刚才也尝过,这个家伙喝了几口以后,四肢一曲卧了下来。
它厚厚的嘴唇依然吧嗒着水面,不时抬头看看,虽然它看上去非常悠闲,可我知道,这个家伙远没有看上去那么老实敦厚。
看到它的尾巴悠闲的在后面扫来扫去,我明白,它现在已经放松了警惕了,该是我出手的好时机了。
身后的哈利姆不耐烦的推了推我的脚。我回头瞪了他一眼,他小声的问我:“玛奇朵,你要是不动手那我就来捉了。”
“不行,要是你今天和我抢,我以后就再也不和你说话了。”
知道他心里急得厉害,可是捉野骆驼这件事,我是不愿意让给他来做的。
哈利姆急得不得了,平时大家看到的都是双峰的骆驼,单峰野骆驼非常难得。要是跑起来,草原上最快的骏马也不见得比得过沙漠中的野骆驼。
虽然身为楼兰国的王女,得到一头骆驼并非难事,可我还是想自己亲手捉到一只骆驼,证明我的能力。
等我捉到这只骆驼,巴格就再也不敢嘲笑我,他会用看我的兄长阿尔泰的眼光来尊敬地看我,会在我面前低下他不可一世的头颅。
想到这里,我再也按捺不住自己,轻轻的爬起来,然后一步一步地向它走过去。
芦苇的草丛里发出沙沙的响声,那只野骆驼终于警觉的往我这边摆了摆头,长长的眼睫毛扑闪扑闪。
它真好看!
我站住,不敢再往前走,脸上努力的对它露出和善的笑容。
楼兰的巫师胡夫曾经对我说过,不要以为骆驼、羚羊不是人,就比我们愚笨,如果这样想,那才是个大傻瓜。
所有的生命都很聪明,有些动物很有灵性,甚至比人还要厉害。
人可以像羚羊一样跑得飞快吗?人可以像骆驼一样,在风沙里行走,好长好长的时间不吃不喝也不会死掉,也不迷失方向吗?
特别是野骆驼,它是神明派来帮助我们的,是我们在沙漠里的另一双腿,是我们的方向,也是我们的好伙伴。
我对它笑,它一定明白,我对他没有恶意,我捉住它,总比它在沙漠里流浪要好,总比被匈奴人捉住剥皮吃掉要好。
听说匈奴人喜欢的是马,对于骆驼,没有我们楼兰人这么看重。
看来我的笑容真的很有用,这只骆驼居然对我眨了眨眼睛,张了张嘴巴。
我忍不住惊喜的对后面的哈利姆说道:“哈利姆,你看,它对我笑了,我对它笑,它也对我笑啊!”
哈利姆显然认为我是胡说八道,开口说道:“玛奇朵,你到底捉不捉?你要是不动手,那我来了。”
“不行,不许你乱动。”我赶紧开口打消哈利姆的想法。
哈利姆就是这点不好,总认为我什么都不会。总是什么都帮我做好。
明明他比我大不了多少,可我怎么觉得他就像他的姆妈一样。
哈利姆的姆妈夏克娜从我生出时就一直照顾我,在我心里,她也是我的姆妈。
所有人都说我像个小子一样,因为我的姆妈在生我的时候死去,大家都宠着我,让着我,才养成了我现在这样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
可是他们不知道,只有在他们的让步里,我才能知道我在他们心里的重要。
我大着胆子一步步走近了它,对它伸出手,然后慢慢的放到了它的身上。
在我的手接触到它的时候,我分明感觉到它的身体一颤,它温和友善的大眼睛看着我,让我忍不住又伸出一只手,慢慢地抱住了它的脖子。
即使它是卧倒在地上,它也很高,我必须踮起脚尖用力伸长了手才能够得到它。
我裂开嘴,高兴的笑着,对它说话:“骆驼啊骆驼,你愿意当我的坐骑吗?”
哈利姆在后面又讨厌的说了一句:“骆驼怎么会听得懂你的话呢?”
我嘟起嘴,瞪了哈利姆一眼,气呼呼的说道:“我说它听得懂,它就听得懂。”
为了让哈利姆心服口服,我觉得必须骑上它转悠一圈才好。
我双手抱住它的脖子,双腿往上勾住,很轻松的就翻到了它的背上。
摸了摸它身上柔软的毛,又摸了摸我身后那凸起的驼峰,我兴奋的嚷着:“啊,可爱的骆驼啊,我要给你取个名字吧,叫什么呢?就叫做卡米尔吧。”
哈利姆这时候也跑过来,他身上穿着一件亚麻编织的衣服和裤子,脚上穿着一双很旧的皮靴。
他仰着头,看着高高坐在骆驼上的我,问道:“玛奇朵,你下来吧,万一摔倒了可不得了,这可不是我们平时骑的双峰骆驼。”
我哼了一声,伸出手搭在眼睛上往远方看,湖泊的另一边是茂盛的胡杨树林。
高大的胡杨树好像王城的士兵一样列队结伴,阻拦住远方的风沙,为旅行的路人送上荫凉。
秋天的胡杨树叶已经开始发黄,金黄色的树叶在太阳下熠熠发光。
我看到数十骑人沿着胡杨树下往这边飞驰而来,方向正是我们的王城——楼兰。
“快,卡米尔,我们去看看吧。”我俯下身,对着它的小耳朵说话,它居然也听懂了。
我看到哈利姆更加矮小了,他瞪大了眼睛,吃惊的看着卡米尔站起来,迈动着四条腿,然后开始往胡杨树林的方向走去。
“玛奇朵,快下来,这太危险了!”他嘴巴里嚷着,然后伸出双手站在卡米尔的前面,试图拦住我们。
可是卡米尔真聪明,它绕过了他,然后加快了脚步,很快的就把他甩在身后老远了。
卡米尔带着我快步走向这群人,越走越近,我慢慢看清楚了这群人。
从他们的衣着上看来,这些人是匈奴人。
领头的一人满脸的大胡子,毡帽下的眉毛又粗又浓,一双眼睛闪闪发亮,让我想起草原上凶恶的头狼。(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