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准备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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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以前, 施文筝的提议, 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他不想离开程豪。
但现在, 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
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
要让他不爱程豪,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他愈发地爱程豪了。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 照亮了他的人生,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
这些日子,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 他都是快乐的。
但他不想伤害程豪, 也不想诱惑程豪。
在这个世界上, 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归是不对的。
他可以喜欢程豪,但绝不能把程豪拖下水。
然而他又做不到开开心心地看着程豪去交女朋友。
偏偏,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
在这个社区,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 简直就是异类!事实上, 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 就已经怀孕,或者让别人怀孕了。
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
他甚至还会有家庭,有孩子。
到时候, 他和丹尼,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
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和他们住在一起吗?
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不去考虑自己的未来,但那样的话,在将来,等程豪有了家庭,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而且他如果他什么都不是,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
他是不是会成为程豪的拖累?
现在,他可以走另外一条路。
他可以暂时离开程豪,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然后想办法多赚一些钱……这样,他以后就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永远都给程豪提供助力了,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他也可以做和程豪朝夕相对的朋友、搭档、合伙人。
林禹寻想到了自己看过的拳击杂志。
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还是成为了经纪人,亦或者拳击训练师……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有野心。
他想要变得强大。
林禹寻很清楚,只要把这封信给程豪看,程豪一定会同意让他去施文筝那里,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
盯着那封信看了一会儿,林禹寻进了厨房,开始做午饭。
他拿出了一个鸡骨架。
这里的商店,会把鸡腿、鸡翅膀、鸡胸从鸡身上挖下来,分开售卖,剩下的鸡骨架一般就用来做饲料了,不过在贫民社区这样的地方,也会有鸡骨架卖。
这是非常便宜的。
程豪回来的时候,林禹寻都会做大块的肉,程豪需要吃那个,但程豪不在的时候,他做的食物都会比较便宜。
比如今天,鸡骨架剁成小块加土豆煮一煮,再弄点青菜,就是一顿营养丰富还便宜的午餐了。
等做完饭,林禹寻也做好了决定,他坐在餐桌前,开始给施文筝写信。
他表示,等过了圣诞节,他会去施文筝所在的城市找他。
而现在,刚刚进入十二月。
整个十二月,纽约州的平均气温,都是在零度以下的。
家家户户都用上了暖气,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租得起房子的……一些住在废弃房子里的人,只能依靠点火取暖。
林禹寻曾经过过那样的生活,那时候,他的手脚总是冻得没有知觉……后来,他就找来一口锅,点火的时候一直烧热水,时不时地喝一点热水……他总算撑过来了。
今年的冬天,是他出生以后,过过的最舒服的一个冬天,他住在有暖气的房子里,可以安静地看书,还有鸡肉炖土豆可以吃。
林禹寻和丹尼吃鸡肉炖土豆的时候,外面下起雪来。
雪下得很大,没一会儿,就给整个社区盖上了一层白色的被子。
林禹寻曾经看到过赞美白雪的诗歌,但他知道,这一层白雪下面,是血淋淋的。
每年冬天,都会有人被冻死。
他们有付不起房租的穷人,有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有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还有喝多了或者吃了毒品,太嗨倒在路边的人。
程豪说的对,如果可以,他们要想尽办法离开这里。
这天晚上,程豪是踩着雪,深一脚浅一脚回到家里的。
老乔治和阿拉贝拉觉得既然下大雪了,那他可以住下,可他还是选择了回家。
其实……在雪地上跑,也很锻炼身体。
外面的雪还在下着,程豪抖落了自己身上的雪花才进屋子,然后林禹寻就立刻过来了,把他的外套拿去挂在了暖气出风口。
这个时候,丹尼还给他端上来了一碗热腾腾的牛奶。
林禹寻从小生活在这里,他做汤什么的,也跟这边的人一样,有时候会把面包屑牛奶什么的放进去,程豪对此不习惯,后来干脆就让林禹寻直接给他准备热牛奶了。
“外面真冷!”程豪对林禹寻道:“你们这些日子尽量不要出去,家里缺什么东西,我带回来。”
“买个菜没什么,我也不能一直不出门。”林禹寻道,他试过让程豪买菜,结果程豪全挑好的买……他是愿意给程豪吃各种好东西的,但他觉得自己没必要吃那么好。
他们家里,还是需要尽量节省开支。
“好吧。”程豪想了想,点了点头,林禹寻整天待在家里不运动也不好。
林禹寻已经把晚餐准备的差不多了,这时候就端上了桌。
今天的晚餐,还是土豆炖鸡肉,但用的就不是鸡骨架了,而是整只的鸡。
这只鸡的两块鸡胸,全在程豪的碗里,一个鸡腿也在程豪的碗里,剩下的一个鸡腿给了丹尼,两个完整的鸡翅膀则在林禹寻的碗里。
最初的时候他们不是这么分的,后来程豪要求这么分,林禹寻也就这么分了。
林禹寻把一段鸡翅中给了丹尼,又给了程豪一个鸡翅根:“我吃不了那么多。”
程豪也没推辞,笑着啃光了自己的那一份。
吃过晚饭,三人围在餐桌旁边说话,林禹寻道:“程豪,施先生给我写了信,邀请我去他纳里住,还说可以帮我申请他的大学……我想去。”
程豪惊喜地看着林禹寻:“真的?”
林禹寻点了点头,把施文筝的信拿了出来。
程豪看过之后就道:“你一定要去!马上就去!”
林禹寻道:“我打算圣诞节过后再去。”
林禹寻现在有主见了,程豪还挺满意的,听到他这么说点了点头:“也好。”对林禹寻来说,圣诞节就相当于过年了,他想要过了年再去,也是正常的。
程豪说不出地高兴,他还在琢磨着要怎么让林禹寻上一所好一点的中学呢,没想到林禹寻就找到了关系,可以去申请大学了。
林禹寻要去读书,肯定不能有后顾之忧,而这一点,程豪也是想过的:“到时候我可以带着丹尼去老乔治那里住,我们的积蓄你就全带着,读书的时候需要花钱!我们应该提前准备一些衣服……”
程豪说了很多。
林禹寻在此之前,就考虑过丹尼的问题,他知道,程豪多半不会让他操心丹尼,果然如此。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他恨不得把程豪藏起来,永远不让人看到才好。
林禹寻的心里闪过这样的念头,很快又惊住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么可怕的想法。
离开程豪一段时间,绝对是正确的。
这个晚上,程豪一直很兴奋,他不仅没有继续训练,还让丹尼独自睡了小床,然后和林禹寻说话。
“因为你的肤色,可能会有一些人看不起你,但只要你比他们出色,他们对你的鄙夷,就是对他们自己的鄙夷。”
“医生和律师这样的职业,永远都会赚钱,不过将来,应该是电脑的天下,你可以选一个你喜欢的专业上。”
“如果遇到了不高兴的事情,一定要打电话回来告诉我。”
“你要记住,不管你在哪里,你背后都有我和丹尼。”
……
程豪这天晚上说了很多话。
林禹寻听得很认真,听着听着,突然道:“我并不是明天就要离开了。”
确实,林禹寻还要在家里待上很久。
程豪决定等林禹寻要走的时候,把这些话重新说一遍。
他现在真的很怕林禹寻去外面上学的时候,会被人欺负……
在这个国家,林禹寻一个黄种人,很容易被人排挤。
程豪想着各种事情的时候,林禹寻道:“程豪,你给我讲一讲……以后会是什么样子的吧。我喜欢听你说那些。”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午不加更的哦~第二更是19:00
如果是在以前, 施文筝的提议, 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他不想离开程豪。
但现在, 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
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
要让他不爱程豪,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他愈发地爱程豪了。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 照亮了他的人生,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
这些日子,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 他都是快乐的。
但他不想伤害程豪, 也不想诱惑程豪。
在这个世界上, 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归是不对的。
他可以喜欢程豪,但绝不能把程豪拖下水。
然而他又做不到开开心心地看着程豪去交女朋友。
偏偏,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
在这个社区,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 简直就是异类!事实上, 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 就已经怀孕,或者让别人怀孕了。
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
他甚至还会有家庭,有孩子。
到时候, 他和丹尼,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
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和他们住在一起吗?
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不去考虑自己的未来,但那样的话,在将来,等程豪有了家庭,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而且他如果他什么都不是,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
他是不是会成为程豪的拖累?
现在,他可以走另外一条路。
他可以暂时离开程豪,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然后想办法多赚一些钱……这样,他以后就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永远都给程豪提供助力了,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他也可以做和程豪朝夕相对的朋友、搭档、合伙人。
林禹寻想到了自己看过的拳击杂志。
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还是成为了经纪人,亦或者拳击训练师……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有野心。
他想要变得强大。
林禹寻很清楚,只要把这封信给程豪看,程豪一定会同意让他去施文筝那里,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
盯着那封信看了一会儿,林禹寻进了厨房,开始做午饭。
他拿出了一个鸡骨架。
这里的商店,会把鸡腿、鸡翅膀、鸡胸从鸡身上挖下来,分开售卖,剩下的鸡骨架一般就用来做饲料了,不过在贫民社区这样的地方,也会有鸡骨架卖。
这是非常便宜的。
程豪回来的时候,林禹寻都会做大块的肉,程豪需要吃那个,但程豪不在的时候,他做的食物都会比较便宜。
比如今天,鸡骨架剁成小块加土豆煮一煮,再弄点青菜,就是一顿营养丰富还便宜的午餐了。
等做完饭,林禹寻也做好了决定,他坐在餐桌前,开始给施文筝写信。
他表示,等过了圣诞节,他会去施文筝所在的城市找他。
而现在,刚刚进入十二月。
整个十二月,纽约州的平均气温,都是在零度以下的。
家家户户都用上了暖气,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租得起房子的……一些住在废弃房子里的人,只能依靠点火取暖。
林禹寻曾经过过那样的生活,那时候,他的手脚总是冻得没有知觉……后来,他就找来一口锅,点火的时候一直烧热水,时不时地喝一点热水……他总算撑过来了。
今年的冬天,是他出生以后,过过的最舒服的一个冬天,他住在有暖气的房子里,可以安静地看书,还有鸡肉炖土豆可以吃。
林禹寻和丹尼吃鸡肉炖土豆的时候,外面下起雪来。
雪下得很大,没一会儿,就给整个社区盖上了一层白色的被子。
林禹寻曾经看到过赞美白雪的诗歌,但他知道,这一层白雪下面,是血淋淋的。
每年冬天,都会有人被冻死。
他们有付不起房租的穷人,有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有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还有喝多了或者吃了毒品,太嗨倒在路边的人。
程豪说的对,如果可以,他们要想尽办法离开这里。
这天晚上,程豪是踩着雪,深一脚浅一脚回到家里的。
老乔治和阿拉贝拉觉得既然下大雪了,那他可以住下,可他还是选择了回家。
其实……在雪地上跑,也很锻炼身体。
外面的雪还在下着,程豪抖落了自己身上的雪花才进屋子,然后林禹寻就立刻过来了,把他的外套拿去挂在了暖气出风口。
这个时候,丹尼还给他端上来了一碗热腾腾的牛奶。
林禹寻从小生活在这里,他做汤什么的,也跟这边的人一样,有时候会把面包屑牛奶什么的放进去,程豪对此不习惯,后来干脆就让林禹寻直接给他准备热牛奶了。
“外面真冷!”程豪对林禹寻道:“你们这些日子尽量不要出去,家里缺什么东西,我带回来。”
“买个菜没什么,我也不能一直不出门。”林禹寻道,他试过让程豪买菜,结果程豪全挑好的买……他是愿意给程豪吃各种好东西的,但他觉得自己没必要吃那么好。
他们家里,还是需要尽量节省开支。
“好吧。”程豪想了想,点了点头,林禹寻整天待在家里不运动也不好。
林禹寻已经把晚餐准备的差不多了,这时候就端上了桌。
今天的晚餐,还是土豆炖鸡肉,但用的就不是鸡骨架了,而是整只的鸡。
这只鸡的两块鸡胸,全在程豪的碗里,一个鸡腿也在程豪的碗里,剩下的一个鸡腿给了丹尼,两个完整的鸡翅膀则在林禹寻的碗里。
最初的时候他们不是这么分的,后来程豪要求这么分,林禹寻也就这么分了。
林禹寻把一段鸡翅中给了丹尼,又给了程豪一个鸡翅根:“我吃不了那么多。”
程豪也没推辞,笑着啃光了自己的那一份。
吃过晚饭,三人围在餐桌旁边说话,林禹寻道:“程豪,施先生给我写了信,邀请我去他纳里住,还说可以帮我申请他的大学……我想去。”
程豪惊喜地看着林禹寻:“真的?”
林禹寻点了点头,把施文筝的信拿了出来。
程豪看过之后就道:“你一定要去!马上就去!”
林禹寻道:“我打算圣诞节过后再去。”
林禹寻现在有主见了,程豪还挺满意的,听到他这么说点了点头:“也好。”对林禹寻来说,圣诞节就相当于过年了,他想要过了年再去,也是正常的。
程豪说不出地高兴,他还在琢磨着要怎么让林禹寻上一所好一点的中学呢,没想到林禹寻就找到了关系,可以去申请大学了。
林禹寻要去读书,肯定不能有后顾之忧,而这一点,程豪也是想过的:“到时候我可以带着丹尼去老乔治那里住,我们的积蓄你就全带着,读书的时候需要花钱!我们应该提前准备一些衣服……”
程豪说了很多。
林禹寻在此之前,就考虑过丹尼的问题,他知道,程豪多半不会让他操心丹尼,果然如此。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他恨不得把程豪藏起来,永远不让人看到才好。
林禹寻的心里闪过这样的念头,很快又惊住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么可怕的想法。
离开程豪一段时间,绝对是正确的。
这个晚上,程豪一直很兴奋,他不仅没有继续训练,还让丹尼独自睡了小床,然后和林禹寻说话。
“因为你的肤色,可能会有一些人看不起你,但只要你比他们出色,他们对你的鄙夷,就是对他们自己的鄙夷。”
“医生和律师这样的职业,永远都会赚钱,不过将来,应该是电脑的天下,你可以选一个你喜欢的专业上。”
“如果遇到了不高兴的事情,一定要打电话回来告诉我。”
“你要记住,不管你在哪里,你背后都有我和丹尼。”
……
程豪这天晚上说了很多话。
林禹寻听得很认真,听着听着,突然道:“我并不是明天就要离开了。”
确实,林禹寻还要在家里待上很久。
程豪决定等林禹寻要走的时候,把这些话重新说一遍。
他现在真的很怕林禹寻去外面上学的时候,会被人欺负……
在这个国家,林禹寻一个黄种人,很容易被人排挤。
程豪想着各种事情的时候,林禹寻道:“程豪,你给我讲一讲……以后会是什么样子的吧。我喜欢听你说那些。”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午不加更的哦~第二更是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