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谷粒 > 地下王朝 > 章76 箭术的奥秘

章76 箭术的奥秘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牧龙师临渊行

新谷粒 www.xinguli.net,最快更新地下王朝最新章节!

    章76箭术的奥秘

    事实证明,酒对矮人的诱惑力是无比巨大的,当老族长告知众人乌风山有大量的美酒,并宣布全体搬去乌风山定居的消息,没有一个绿矮人反对的。

    性急的矮人,甚至没有派遣人员前往乌风山查看,就吹促老族长尽快带领他们前往乌风山了。

    乌风山未来的常规武器装备的打造团体,就这样被江风以一桶碧萝春彻底的收买了。

    第二天一早,老族长就让爱维森和一个叫克博森绿矮人带领江风前去以前居住的洞穴,去存放在拿来的魔法金属和秘银。

    因为江风要前往隐谷村,把苏玛部落留在这里,恐怕还有其他的强盗前来,绿矮人都叫嚷着前往乌风山,江风便让普纳尔兄弟带他们回去乌风山了。暴熊兄弟加起来,足顶一个黄金战士,加上绿矮人的百多战士,回去乌风山应该没有问题的。江风超魔兽战士的身份,在大荒原已经慢慢的传扬开来,暴熊兄弟是他著名的招牌,别人要招惹暴熊兄弟,不能不考虑到他们身后的江风。更何况,暴熊兄弟也不是好应付的主。

    爱维森和克博森听暴熊兄弟讲江风冒险的事迹,心中就想着跟随江风冒险,但又不舍得不去乌风山喝酒,后来还是江风说到了隐谷村,就让他们好好的喝一回碧萝春,才心甘情愿的带领江风和雅莎,乘坐巨甲兽车,前往以前居住的洞穴。

    另外一辆巨甲兽车,江风把上面的东西都转移到自己乘坐的车上,实在放不下的物品,就送给了绿矮人,让绿矮人用来搬运必须搬走的物品。

    绿矮人刚刚搬迁了一次,东西不是很多,收拾了一天,每人身上带着干粮和各自的物品,第二天就出发前往乌风山了。

    这是江风离开之后的事情了。

    苏玛部落以前居住的洞穴离山谷不远,大概就是三十里左右。不过那在丘陵深处,树林密布,山道崎岖难行,到处都是山沟深涧,平时人迹罕至,加上绿矮人居住的洞穴隐秘,很少出来地面,偶然外出也是两三个矮人一起,拿武器装备去换取必需的生活品,因此其他人并不知道这里生活着一个绿矮人部落。

    还没有走到一半路,巨甲兽车就无法前行了。无奈之下,江风只好把巨甲兽车停在密林里面,拴好,跟着和雅莎、爱维森他们一同步行进去丘陵了。

    雅莎很早就在望月谋生,到处给人打零工,虽然较为瘦削,但身体还是很好的,又修炼了炼气术,在崎岖的山道行走,步履平稳矫健,顿时让爱维森两人另眼相看。

    从望月出发的时候,雅莎是穿了件白纱绫衣的,不过现在就换了一件女子外出常穿的深褐色紧身武士服,外披一件紫色披风,在山林中行动十分方便。

    她出来前早就考虑好这样的情况,在江风的空间轮环里面,还有四五套这样的衣服,另外还有两套晚礼服,是准备去到隐谷村穿的。隐谷村的村民就像江风的亲人,特别是老村长和塞斯顿他们,对江风就像自己的子侄兄弟一样,雅莎当然要好好准备一翻了。

    绿矮人居住的洞穴入口在一个隐秘的小山谷中,外面种了一大片毒荆棘,洞口还用数块大石挡住。

    这些大石每一块都差不多有两三千斤重,把洞口挡住了大半,加上外面毒荆棘丛生,就算一般人到了这里,也不会冒险穿过这些毒荆棘,搬开大石进去冒险的。

    爱维森和克博森带着江风两人从荆棘丛的通道钻了进去。这荆棘丛的通道,是专门为矮人设计的,江风和雅莎的身材比矮人高了许多,只得弯下身来,才能在荆棘丛开辟的“隧道”行走。

    爱维森一边走一边告诫后面的江风和雅莎:“江风兄弟你们小心点,这些荆棘含有麻痹毒素和轻微的迷幻毒素,虽然不会致命,但万一被毒刺刺上几次,就会浑身无力不能动弹,久呆这里,过多吸入这些迷幻毒素,很容易昏迷不醒,最后饿死这里。”

    克博森呵呵一笑,说:“这可是我们的天然屏障,听说是我们的祖辈移植过来的。我们经常就在这通道发现各种昏迷的野兽。当然,这些野兽大多都进了我们的肚子了,呵呵。”

    他和爱维森在绿矮人中都是另类,爱维森具有弓箭天赋,听他说两百米之外,能轻易的命中一只小沙鼠,这就算在树人帝国的半人马射手中,也算是出类拔萃的。克博森则是脾性幽默,和矮人敦实性格大为差异。因为这样,老族长才让他们跟随江风的。毕竟,如果让一个整天都没有几句话,老是板着一副岩石脸的人跟随江风,旅途很沉闷的。

    江风闻言不禁哈哈一笑,说:“克博森,我都怀疑你们两个是不是真正的绿矮人了。”

    克博森忽然脸色一暗,说:“其实我的母亲是森林矮人。”

    江风在他身后,并没有看到克博森的脸色,不禁好奇的问:“你的母亲是森林矮人?”

    克博森忽然开朗的说:“没错。母亲的族人和我们绿矮人不一样。他们生活在原始大森林里面。绝大部分的森林矮人都是这样,尤其以树人帝国居多。说起来绿矮人和森林矮人还是同宗的,不过不知为什么,后来就分裂成两个族群。我们绿矮人离开了树人帝国的原始大森林,居住在洞穴里面。虽然如此,我们现在选择的居住地,基本都在森林里面的。”

    江风对矮人的族群不甚清楚,便问:“矮人的族群很多吗?”

    克博森点点头,说:“矮人族群是很多的,有的甚至连我们自己都不清楚,常见的有森林矮人、山丘矮人、灰矮人,比较少见的是巨力矮人、灰岩矮人、角矮人。我们绿矮人也是比较少见的。听说巨力矮人还有部分的泰坦血统,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么多矮人中,个体实力最弱小的是山丘矮人,但他们一般和山丘巨人一起生活,每一千个山丘矮人能诞生一个山丘矮人王,力大无比,攻击中带有强烈的眩晕技能,十分厉害,总体实力,反而是已知矮人族群中,最强大的。”

    爱维森撇撇嘴,不屑的说:“什么山丘矮人王,还不是山丘巨人生下的种!”

    江风闻言,不禁暗想,原来矮人也不是铁板一块的,看爱维森轻蔑的语气,就很不爽那山丘矮人。

    克博森脸色微微一变,没有再说话了。

    爱维森感觉到克博森的异样,才醒起他母亲是森林矮人,连忙带着歉意的说:“克博森,对不起,我不是说你的。”

    克博森淡淡一笑,说:“没有关系,我知道大家都当我是族人,从来没有把我当外人看待,只不过是我敏感罢了。”

    荆棘丛的隧道七转八弯,走了大概五六分钟,众人才来到洞口前面。

    爱维森现在还在为刚刚的话懊悔,自告奋勇的说:“江风兄弟,这些石块比较沉让我来搬开好了。”

    说着,他活动了一下身体,走到洞口,双手顶着一块人高巨石,嘿的一声,猛的用力一推。

    绿矮人长年从事挖矿工作,成年绿矮人力量普遍都有五六百斤,在爱维森的大力下,那块不下三千斤的巨石,就这样被他推到一边了。

    克博森对江风和雅莎笑了笑,跟着上前拍拍爱维森的肩膀:“爱维森,我来帮你!”

    爱维森哈哈一笑,一拳打在克博森的肩膀上面:“我早等你说这句了。哼,如果你这样小气,就不是我爱维森的好兄弟了。”

    江风也笑着说:“你们怎么不把我算在内?”

    说着,江风上前几步,双手抱着一块不能合抱的大石,轻喝一声,炼气术能量运转起来,顿时力量大增,把巨石整块抱了起来。

    爱维森和克博森瞪大眼珠看着江风,一脸不能相信的表情,看着江风得意的表情,半响之后,不约而同的骂了一句:“妈的,你还是人吗?”

    江风把巨石放到一旁,就听到了这句不知是骂人还是夸人的话,不禁郁闷的说:“我的力气不过大了一点罢了。你们还不一样,一个会弓箭的矮人,一个整天说笑的矮人。彼此彼此!”

    三人你眼看我眼,忽然一同大笑起来。

    一旁的雅莎,看得是莫名其妙的。

    那些挡门的大石很快就被几人搬(推)到一旁,露出里面黝黑的洞口。

    江风看到洞里漆黑一片,问:“洞里这么黑,你们怎么生活?难道你们有夜视能力?”

    爱维森解释说:“不是这样的。大自然的神秘,是我们难以理解的。我们选择居住的洞穴,大多都是远古时期火山迸发形成的地下溶洞。这些溶洞经过千万年的冷却,温度变得和外面差不多。不过有的溶洞还会有地火喷发出来,形成地下火焰柱。我们选取居住的洞穴,就是具有这些火焰柱的。我们称它为火神柱。当我们发现火神柱的洞穴就会重新修筑,挖掘可以居住的窑洞。先前我们被锐甲毒地龙赶出了这个洞穴,一时没有找到具有火神柱的洞穴,才在外面暂居下来的。要不是这样,我们早就找到洞穴居住了。山岭中,到处都是洞穴。听说地下深处还有温度不高的冷火焰柱,不过我没有见过。”

    他顿了一下,又说:“有火神柱的洞穴,大多都是矿石资源十分丰富的。”

    克博森提醒江风和雅莎说:“大家千万不要喝洞穴溪流的水,那是被锐甲毒地龙污染了的。”

    江风点点头,说:“知道了。是了,爱维森,在洞穴里面,你怎么修炼箭术的?好像没有什么用处啊?”

    爱维森拿出准备好的火把,用魔法燧石点燃了,迈步走入洞穴,才说:“洞穴和外面都差不多。外面有各种魔兽,洞穴也是。这个洞穴在我们进来之前,就有大量的蝠翼兽,它们才是这里的原居民。虽然平时蝠翼兽很少在火神柱附近出现,但在我们种植黑麦和挖掘矿石的阴暗地方,经常出没,不少族人就被蝠翼兽袭击身亡,因此,我才特意练习箭术,对付这些速度极快,难以用斧头攻击的东西。”

    克博森呵呵笑说:“这家伙,可把那些蝠翼兽打怕了,起码有上千蝠翼兽死在他的弓箭之下。后来我们去那些阴暗的地方,只要带条弓弦就行了,那些蝠翼兽,听到弓弦震动的声音,就远远的逃命去了,哈哈。”

    爱维森对江风说:“江风兄弟,我看你力气那么大,练习弓箭一定和厉害了。”

    雅莎常常听说弓箭这东西是需要天赋的,她招聘弓弩队,也是要来人测试过弓箭技能的,不禁问:“力气大和练习箭术有关系吗?这不是需要天赋吗?”

    爱维森摇头说:“让天赋见鬼去吧。族人都说我是具有弓箭天赋,箭术才那么好。其实只有我知道,那是我自己努力修炼的结果。刚刚开始练习的时候,在十步外,我都射不中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我以前练习弓箭,平均一天用坏了三跟弓弦。这些弓箭可不是外面那些劣质品,全部都是我亲自打造,用比癞兽后腿筋做弦,坚固非常的。”

    说着,他把背上的弓箭摘了下来,递给雅莎,说:“就是这样的弓箭。不过现在的是经过加强的,没有四百斤的力,别想拉得开。”

    雅莎接过弓箭,入手一沉。仔细一看,这弓箭通体由金属打造而成,份量大概有五六十斤。

    爱维森说:“一般弓箭是不会全部由金属打造的,这除了沉重不便携带外,普通钢铁的韧性不足,容易损坏。我用多次提炼锻造的钢铁,加入了其他金属,做成的弓体强度和韧度都十分理想,比普通的弓箭好用多了。其实修炼箭术,练得多准头自然就足。别人说的一箭多发,各种弓箭技巧,我觉得都是扯蛋。按照我说的,箭的作用只有一个,就是杀人。再多的箭,还不如一箭夺命。箭术只有两个方面,一是准头,二是力度。如果准头足,力度够,速度自然就快,目标无法抵挡,一箭就足够了。我现在的力度还勉强可以。江风兄弟力气那么大,如果能找到一把好弓,练好准头,就算是巨龙来了,也能给他一箭穿颈!”

    江风听爱维森对箭术的阐述,顿时恍然大悟。读万卷书不如走千里路。爱维森经过无数次的练习,得出来的箭术精髓,是如此的简单,但又如此的精辟准确!

    他一直觉得自己的手枪威力不足。手枪是地球的产物,设计出来的第一目标,就是杀人。地球的人身体虚弱,和欧雷大陆的人差了不知多少倍,在地球对人来说是致命的手枪,在这里只能对付一般人了,在顶级的战斗中,排不上什么用场。上次能杀死格西尼亚,只是侥幸罢了,就算江风不用手枪,也能轻易的将他击杀。

    江风已经试过了,就算把能量依附在子弹上面,爆破手枪的威力也没有提升多少,归根结底,是手枪先天不足缘故,除非是把地球的新型迫击炮、六管格林机枪等大威力的武器拿来,才能对这个世界的强者和顶级魔兽生物产生威胁。

    听爱维森这样说,江风真的有种想练习弓箭的想法。想想看,一箭就把伊里的风系巨龙射下来,是多么令人激动的场面!

    不过能否找到可以承受江风巨力的弓箭,还是一个问题,江风也只能把这个心思放在心底了。

    克博森打击爱维森说:“一箭射下巨龙,别做梦了,那是使用破甲箭的床弩好不好?就算你有那个力气,弓箭也无法承受那个力度。”

    爱维森盯了他一眼,反驳说:“你怎么知道没有那样的弓箭!总有一天,我的弓箭会比床弩更让巨龙恐惧!我要巨龙像蝠翼兽一样,听到我的弓弦响,就为之颤抖!”

    克博森哈哈一笑,说:“你就做梦去吧。如果真的有那样的一天,我就去当吟游诗人,去歌颂你的强大!”

    爱维森定定的看着克博森,语气坚定而认真的说:“我会向这个目标努力的!”

    江风看着爱维森,居然有种害怕的感觉。他有预感,爱维森会实现他的目标的。一个意志坚定的人,往往会实现他的梦想。

本站推荐:万相之王总裁的替身前妻我在精神病院学斩神凌天战尊飘渺之旅风流岁月之活色生香半城风月花颜策神武战王桃李无言,下自成蹊

地下王朝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新谷粒只为原作者夜凉若水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夜凉若水并收藏地下王朝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