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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生死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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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我!——唉,算了。”听到这声无可奈何的叹息,李若琳轻轻地睁开了双眼,眼前的郑远清正背对着自己,手上拿着自己那条沾着鲜血的睡裙和奶白色的内裤在自己眼前晃着,“行了大姐,你厉害,我答应你了,快穿上衣服吧。”

    李若琳欣喜地笑了,接过郑远清手中的衣服,柔柔地调皮道:“不许喊我大姐,以后喊我若琳!虽然我比你大三岁,但是你看见我的身子了,以后我就是你的女人,不许你再喊我大姐!”

    李若琳这样的烈性女子温柔起来,会有一种别具一格的风情,这种独特的魅力,一时间让郑远清有些神魂颠倒。

    我的女人?这算是讹上了么?TM和平的时候老子娶不着媳妇,末世刚开始就有这么好的女人倒贴,老子是该哭还是该笑?郑远清惨兮兮地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李若琳的说辞。

    和李若琳相处的这半年里,虽然二人没有过多的交集,但是人以类聚,李若琳的刚烈、大气和郑远清终究有着一种共鸣,也许这就是心意相通吧,在两人极少的交集中,郑远清甚至能从李若琳的一个眼神中知道她究竟是怎么想的,而李若琳也同样有着这种感觉。但是两人都在逃避着,在那个和平的社会里,以他们各自的层次根本不可能会有什么交集甚至结果。

    乱世,不,末世!带给自己的不仅仅是危险啊,难不成老子真的就是为末世而生的人?郑远清一时间真想仰天大笑。

    听着身后“窸窸窣窣”的穿衣服声,郑远清心里那个憋屈啊,长这么大第一次亲眼看见女体横陈,要说不狂热得喷鼻血那是假的。但是郑远清不敢疯狂,不然的话今天疯狂了、爽快了、但是大战三百回合以后,明天还有力气逃命吗?虽然二当家的顶得裤裆难受,但是郑远清还是把钉在李若琳身子上的目光强行扭到窗户外面。

    “乖呵,今天就不给你了,不然你明天怎么带着媳妇逃命呢?等我们到了一个安稳的地方,随你真么着!”李若琳穿好衣服,娇羞地看了眼比自己高不了多少的郑远清,伸出一双葱白玉臂从后面轻轻地环住了他的腰,把脸贴在他强健的后背上,哄孩子似的柔声说道。

    好强壮的后背哦!李若琳闭上眼,静静地感受着郑远清宽阔而强健的后背带来的安全感,她明白郑远清为什么一声不吭,这种天人交战的滋味不好受——就让他静静吧,自己这样搂着他,挺好的。李若琳幸福地笑了,她突然感觉到这一刻是如此温馨,这温馨的时刻,她等了三十年,守身如玉了三十年,今天,终于等到了。虽然郑远清背上坚若磐石的肌肉顶着李若琳胸前的伤口隐隐作疼,但是,痛并快乐着!

    “我C,你们俩干啥呢?”“砰”一声,房间门被用力的推开,正在各自想心事的两人同时回头看去。

    闯进来的正是许书成,只见许书成满头大汗、浑身是土的站在门口,愣愣地盯着午后的阳光下温馨幸福的两人。

    李若琳一下子羞红了脸,迅速松开郑远清一把推开许书成惊惶失措跑进了自己房间“砰”地甩上了门。郑远清看着许书成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书成,你......你回来了?你没事吧?”郑远清反应过来,看着许书成支支吾吾地问道。

    “没事!没大事!TM的老子命大!”许书成也顾不得问两人到底怎么回事,一屁股坐在床上滔滔不绝地开始唠叨。

    许书成确实命大,今天没有出车,也没有跑远。尸乱爆发的时候,他正在公司附近的洗车铺里陪着老板的小三儿洗她那辆红色的马6呢。许书成天生一副帅公子模样,朗目星眉、面容俊朗,不仅对女人的心思了如指掌,而且还有一副强健的身板和雕塑般的曲线,以及军人那种特有的硬汉气质。因此许书成除了个子矮点、穷点外简直就是女人心中的极品玩伴。

    而许书成老板的小三儿也是不甘寂寞的女人,两个没什么规矩的人就这么眉来眼去、郎情妾意的时候,街面上突然一团混乱、满大街出现了咬人的疯子。多年的军事素养让许书成意识到了危险的来临,许书成很干脆的把手上的大包小包一扔,撒丫子就朝他和郑远清租住的小区跑,根本不管老板的小三儿瞪着眼在后面放声尖叫。

    在接近小区时,许书成被一群丧尸堵住了,情急之中,许书成跳上一辆停在围墙外的微型卡车,爬上车顶再翻到墙头上,哆哆嗦嗦地走钢丝般地爬到不远处的一排平房顶,在一排排平房顶上东窜西跳,最后逃到小区边上一处还没有撤掉脚手架的工地上,又踩着脚手架在群尸的怒吼中翻过几堵围墙、东躲西藏了一个多小时才瞅准机会逃进小区。在上楼的时候却又看见二楼地狱般的惨景,许书成做了几十分钟的心理斗争才闭着眼狂吼着跑过那段楼梯,结果刚一进门,就看见郑远清和李若琳的“苟且”之事。

    “怎么?你想带上她?”许书成看着对面的房门,面带担忧地问道,他已经知道了那些咬人的疯子就是传说中的丧尸,当他知道楼下沾着血的摩托车和那三具没有头颅的尸体是郑远清的杰作时,他明白了现在谁是老大——换他他可没那个胆子。许书成虽然花、虽然行事风格和人家不一样,但却是明白人,正事上从来不糊涂,他当然明白在现在这乱世带着个女人跑路多么不方便。

    “唉——我骗不了自己。”郑远清无奈地摇了摇头,简单地说了下自己惊心动魄的经历以及李若琳以死相逼的举动,“其实——其实我挺喜欢她的性子的,而且......而且她还是处女。”

    “唉,这年头能守身如玉到30岁可真不容易——带上就带上吧,不多她一个。”许书成看郑远清主意已定也不再说什么,毕竟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况且李若琳是那种要强的女人,应该不会给他们添什么大麻烦。

    许书成也不禁佩服李若琳的刚烈——守身如玉的女人、刚烈的女人、尤其是漂亮、自立而又刚烈又守身如玉的女人,从来都被男人从心底里尊敬,哪怕她再眼高、再高傲,这份尊敬是不变的。这半年的相处,许书成这种花丛老手当然对李若琳的人品摸得一清二楚,平时调笑归调笑,但却打心眼里尊敬她,这样的女人——谁不喜欢?

    “谢谢你,书成!”不知什么时候,李若琳靠在了门框上,此时的她已经打扮一新,头发梳成了清爽的马尾辫,身着白色短袖、牛仔裤,就那样静静地靠在门框上,听两个男人神情紧张地说着各自的经历。此时她才明白,外面的情况比她想象的还要凶险,郑远清那一身黑血,竟然是砍了十几个活死人的脑袋染成的——好强大的男人!女人基因里依靠强者、选择强者的本能让李若琳庆幸自己的选择,如果刚才自己稍稍一犹豫,郑远清就永远地消失在自己面前,自己只能在这个孤房中自生自灭,而其他合租的室友,则永远不可能再踏入这个房子。

    而此时得到了许书成的认可,李若琳彻底放心,这表明她正式入伙。自己一直以来守身如玉的作风不知道让多少人鄙视和排斥,但是如今却成为了自己活命的首要条件,可想而知,郑远清这种保守的男人也只有身为处女的李若琳另眼相看——男人心中最美的,永远是纯洁的处女。

    如血的残阳烧红了苍茫的天际,仿佛在祭奠北京城中千千万万的冤魂。夕阳余晖照耀下的厨房散发着阵阵香味,李若琳像个贤惠的小媳妇一般做着饭,郑远清和许书成在一边打着下手。这会儿还有水和天然气,这两样东西会直到控制终端的备用电源耗尽才停,而不像电,没人管马上就断。三人默契地不提外面的血腥与残酷,谈笑、打闹着好像在准备一顿普通的晚餐般。今天这顿晚饭,也许是三人最后的晚餐,从明天开始,他们就要踏上天涯路,从此风尘行。

    看着如燕子般灵巧的李若琳娴熟地炒着菜,郑远清一脸幸福、手脚笨拙地打着下手,许书成靠在门框上五味杂陈地笑着:老郑啊老郑,你终于春风盛开了,有了这么漂亮贤惠的女人——只是这伴随末世而来的幸福是风雨中飘零的孤雁还是飞向春风的喜鹊呢?但不管怎么样,好好享受今晚的幸福吧,天涯路上有这样的女人相伴,想必你也不枉此生。

    “烛光中你的笑容,暖暖地让我感动;

    告别那昨日的伤与痛,我的心你最懂;

    尽管这夜色朦胧,却知道何去何从.........”

    黑红相间的手机闪动着那首《好人好梦》,这是李若琳最喜欢的歌,淡淡的温馨中带着点点惆怅和沧桑,此情此景此歌此曲交映成辉,给烛光中的客厅带来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氛。三个人围坐在茶几边,看着满桌精致的菜肴却无心下咽,谁都知道这可能是最后的晚餐,今后的日子就看造化了——“好人好梦”?但愿吧。

    “来吧!两位,从明天开始,咱们就要浪迹天涯了,这杯酒......为咱们的征途——壮行!”郑远清端着一杯啤酒站起身来打破了沉闷的气氛,“今后的日子——生死与共!”

    “生死与共!”

    “生死与共!”

    “啪!”三个杯子碰在了一起,泼洒出的酒花把烛光激得更加明亮。许书成强颜欢笑、李若琳含着晶莹的泪花,三人举杯相碰——明天,明天就要踏上未知的征途,这杯酒喝得如此悲壮。(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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