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红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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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祖父叫马青云,祖上是有名的“顺江府爷”。据外祖父说,他的祖上,有良田千顷,家丁百人,就连小妾也有十二个,可见,是何等的显贵。只可惜,到了外祖父这一代,家道就衰落了。
人就是这样:有钱的时候,万人尊敬,大爷这样,大爷那样,一旦身上没了钱,连狗都不如,没有人看得起你,就连亲兄弟见了,都躲得远远的。
马青云在家中排行最小,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大哥叫马光祖,二哥叫马光宗。至于姐姐叫什么,嫁给了谁,外祖父从来没提过,也就不得而知。
那时候,云南的省主席——龙云,独霸云南,为了扩充自己的势力范围,四处征兵。根据当时征兵的布告:“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就是说:一家人中,有三个壮丁,就要抓一个去当兵打仗,有五个壮丁,就要抓两个去当兵打仗。
根据规定,马家有兄弟三人,应该抽一个去当兵打仗。老大和老二都成了家,有儿有女,这个家离不开他们。最后,去当兵的糗事就落到了马青云的头上。
战争年代,最危险的职业莫过于当兵,今天也许还生龙活虎,活得好好的;明天,可能就变成了一具死尸,永远躺在战壕里了。
兵荒马乱的年代,当逃兵不是一件丢人的事。那时,很多被抓去当兵的人,半路上,找机会就逃跑了。马青云也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半路上,借上厕所的机会,偷偷跑了,当了一个名副其实的逃兵。
从此,马青云就流浪在金沙江两岸地区,做一些小本生意,勉强维持生计。一次,马青云在一家小酒馆喝酒,见对面坐着一个奇怪的人。那人胡须赤红,上嘴皮的胡须垂下来,把嘴、下巴全都盖住了,乍一看,还挺吓人的。
那人从包里掏出两个钩子,把胡子一捋,分成两绺,用钩子钩住,挂在耳朵上,把嘴露出来,就开始吃喝。
马青云觉得很稀奇,走过去,笑着说:“天下的胡子,我见得多了,但是,像你这样稀奇的胡子,倒是第一次见!”
红胡子嘿嘿一笑,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没见过的东西,多着呢!”
马青云陪笑道:“大哥,你这胡子,要是能让我摸一摸,那就太好了!”
红胡子嘿嘿一笑,说:“如你所愿就是了!”
马青云摸了又摸,捋了又捋,看了又看,啧啧称奇:“好胡子!真是一口好胡子!今天,你这顿饭,我包了!”
红胡子笑道:“没想到,我这胡子也能混饭吃!”
红胡子吃饱喝足后,道了声:“后会有期!”就走了。
这一年,山货生意很好做,很多做山货生意的人都赚了大钱。马青云花了血本,低价收购了一批山货,准备运到宜宾去卖个好价钱。搭上船,顺着长江,兴致昂昂,往宜宾赶去。
乱世里,英雄多,盗贼也很多。马青云搭乘的船,刚到半路,就遭强盗洗劫。强盗们把船上的十几号人绑了,用黑布蒙了眼睛,抡起刀子就剁人。
“咣当”“咣当”一个个脑袋被砍落,日同一个个怪异的皮球。强盗们开始杀人灭迹了!那“咣当” “咣当”的声音越来越近,马青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全身的骨头就像被抽掉了一般,豆大的汗珠浸满全身。
“老天爷,我还不想死呀!我才十八岁,女人都还没日过呀!” 马青云绝望地哭喊道。
眨眼的工夫,那把剁人的鬼头刀,已经在马青云的上方缓缓扬起,扬到最高处,那鬼头刀如一阵疾风,“嗖”一声,剁下来。
“慢!这人不能杀!”
“大哥,这人要杀!”
“这人曾有恩于我,咱们在江湖上混,讲的就是一个‘义’字!今天,我若把他杀了,传出去,以后还怎么在江湖上立足。放了他!”
马青云面无人色,像一堆烂泥,瘫在船板上。
一个垂着红胡子的人走过来,把马青云扶起来,笑道:“小兄弟,你走吧!”
马青云看着红胡子,惊得合不拢嘴:“是……是……你……!”
这个强盗头子,不是别人,正是马青云在小酒馆遇到的那个奇人。
真是没想到,在酒馆的好奇心,竟然救了马青云一命。有的时候,人世间的许多事情,还真是说不清,道不明。
马青云也算机灵,眼珠子一转,一骨碌跪在地上:“大哥,我和你也算有缘,你就收下小弟,让小弟跟着大哥出生入死,混口饭吃吧!”
“我可是强盗呀!跟着我,你不后悔?”
“大哥,我马青云绝不后悔!”
“好!哥哥就收了你!今后,咱们兄弟同生共死!”红胡子义盖云天地说。
我的外祖父就这样当了强盗。至于为什么我的祖父不当兵,却宁愿去当一个强盗,而最后又跟着红胡子去投靠龙三,这些极为矛盾,又纷乱复杂的原因,直到现在我也不得而知。有时,我在想,为什么那个时代的人,行为那等矛盾?可能跟当时的社会大环境的复杂矛盾有关吧!a(18)
我的外祖父叫马青云,祖上是有名的“顺江府爷”。据外祖父说,他的祖上,有良田千顷,家丁百人,就连小妾也有十二个,可见,是何等的显贵。只可惜,到了外祖父这一代,家道就衰落了。
人就是这样:有钱的时候,万人尊敬,大爷这样,大爷那样,一旦身上没了钱,连狗都不如,没有人看得起你,就连亲兄弟见了,都躲得远远的。
马青云在家中排行最小,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大哥叫马光祖,二哥叫马光宗。至于姐姐叫什么,嫁给了谁,外祖父从来没提过,也就不得而知。
那时候,云南的省主席——龙云,独霸云南,为了扩充自己的势力范围,四处征兵。根据当时征兵的布告:“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就是说:一家人中,有三个壮丁,就要抓一个去当兵打仗,有五个壮丁,就要抓两个去当兵打仗。
根据规定,马家有兄弟三人,应该抽一个去当兵打仗。老大和老二都成了家,有儿有女,这个家离不开他们。最后,去当兵的糗事就落到了马青云的头上。
战争年代,最危险的职业莫过于当兵,今天也许还生龙活虎,活得好好的;明天,可能就变成了一具死尸,永远躺在战壕里了。
兵荒马乱的年代,当逃兵不是一件丢人的事。那时,很多被抓去当兵的人,半路上,找机会就逃跑了。马青云也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半路上,借上厕所的机会,偷偷跑了,当了一个名副其实的逃兵。
从此,马青云就流浪在金沙江两岸地区,做一些小本生意,勉强维持生计。一次,马青云在一家小酒馆喝酒,见对面坐着一个奇怪的人。那人胡须赤红,上嘴皮的胡须垂下来,把嘴、下巴全都盖住了,乍一看,还挺吓人的。
那人从包里掏出两个钩子,把胡子一捋,分成两绺,用钩子钩住,挂在耳朵上,把嘴露出来,就开始吃喝。
马青云觉得很稀奇,走过去,笑着说:“天下的胡子,我见得多了,但是,像你这样稀奇的胡子,倒是第一次见!”
红胡子嘿嘿一笑,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没见过的东西,多着呢!”
马青云陪笑道:“大哥,你这胡子,要是能让我摸一摸,那就太好了!”
红胡子嘿嘿一笑,说:“如你所愿就是了!”
马青云摸了又摸,捋了又捋,看了又看,啧啧称奇:“好胡子!真是一口好胡子!今天,你这顿饭,我包了!”
红胡子笑道:“没想到,我这胡子也能混饭吃!”
红胡子吃饱喝足后,道了声:“后会有期!”就走了。
这一年,山货生意很好做,很多做山货生意的人都赚了大钱。马青云花了血本,低价收购了一批山货,准备运到宜宾去卖个好价钱。搭上船,顺着长江,兴致昂昂,往宜宾赶去。
乱世里,英雄多,盗贼也很多。马青云搭乘的船,刚到半路,就遭强盗洗劫。强盗们把船上的十几号人绑了,用黑布蒙了眼睛,抡起刀子就剁人。
“咣当”“咣当”一个个脑袋被砍落,日同一个个怪异的皮球。强盗们开始杀人灭迹了!那“咣当” “咣当”的声音越来越近,马青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全身的骨头就像被抽掉了一般,豆大的汗珠浸满全身。
“老天爷,我还不想死呀!我才十八岁,女人都还没日过呀!” 马青云绝望地哭喊道。
眨眼的工夫,那把剁人的鬼头刀,已经在马青云的上方缓缓扬起,扬到最高处,那鬼头刀如一阵疾风,“嗖”一声,剁下来。
“慢!这人不能杀!”
“大哥,这人要杀!”
“这人曾有恩于我,咱们在江湖上混,讲的就是一个‘义’字!今天,我若把他杀了,传出去,以后还怎么在江湖上立足。放了他!”
马青云面无人色,像一堆烂泥,瘫在船板上。
一个垂着红胡子的人走过来,把马青云扶起来,笑道:“小兄弟,你走吧!”
马青云看着红胡子,惊得合不拢嘴:“是……是……你……!”
这个强盗头子,不是别人,正是马青云在小酒馆遇到的那个奇人。
真是没想到,在酒馆的好奇心,竟然救了马青云一命。有的时候,人世间的许多事情,还真是说不清,道不明。
马青云也算机灵,眼珠子一转,一骨碌跪在地上:“大哥,我和你也算有缘,你就收下小弟,让小弟跟着大哥出生入死,混口饭吃吧!”
“我可是强盗呀!跟着我,你不后悔?”
“大哥,我马青云绝不后悔!”
“好!哥哥就收了你!今后,咱们兄弟同生共死!”红胡子义盖云天地说。
我的外祖父就这样当了强盗。至于为什么我的祖父不当兵,却宁愿去当一个强盗,而最后又跟着红胡子去投靠龙三,这些极为矛盾,又纷乱复杂的原因,直到现在我也不得而知。有时,我在想,为什么那个时代的人,行为那等矛盾?可能跟当时的社会大环境的复杂矛盾有关吧!a(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