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变化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牧龙师、临渊行
新谷粒 www.xinguli.net,最快更新重生之幸福晓晓最新章节!
梁晓一家就算是正式的在镇上定下来了,至于家里的田地,刚开始的时候是因为在他们还没有搬到镇上就种上了庄家,后来要收割的时候,李秀英实在是忙不过来了,当然了也是累死累活的十来天还抵不过在镇上做生意半天,索性听了孩们的话,雇了几个人把家里的稻谷给收了,又快又便宜又省事。
镇上的铺的生意也没有刚开始那么跑火了,不过每个集市稳定大概可以卖出去五六件的衣服,这就差不多一百了,所以还是很稳定的。
再加上,有一次去市里进布料的时候,无意间听梁晓提起,可以在市里卖呀!李秀英心里就活泛了,是呀,自己也许不能上市里还卖,可是可以批发给别人呀,虽然比自己买便宜一点,可是还是有挺大的赚头的,何况自己家的衣服样式新颖,搁在市里肯定可以卖一个好价钱。
李秀英心里有了主意,立马就行动了,当然了,做生意自然是最好找熟人了,所以她第一想到的就是周老板,找了他谈了之后,周老板一看这样式,当场就拍板定下来,而且,周老板还承诺了,他们自己家里刚刚添了一辆货车,到时候,他可以自己来取货,要是李秀英要带布料什么的,打个电话给他,他也可以顺便带过来。
李秀英听了,哪还有拒绝的道理,至于价格,因为两家走得近,所以李秀英每件衣服批给周老板大概都是十五块钱左右,你要知道一件衣服至少可以卖二十三四块,所以还是很有赚头的。
自那以后,李秀英的铺就又扩展了,正好旁边的一个店铺,做的是饭馆的生意,因为冷清,要关门了,李秀英和家里的几个孩讨论了之后,果断的买了下来,不过没有用来做生意,而是用来当厂房,当然了,这个主意是梁晓“无意间”又提了一句的。
李秀英还听了梁栋的劝告,去商标局给自家的衣服注册了一个商标,还画了一个logo,于是他们的衣服有了正式的名字——卡依。这时候注册商标还是很容易的,没一会儿就解决了。不像现代,弄个商标要几千块钱。
其实在李秀英看来,这完全是多此一举的做法,可是自己的儿说了,自家的衣服是要往外出卖的,这没个名字的,多不好呀,也不利于打响自家衣服的名气呀,于是还是给弄了个商标,这商标还是梁晓和梁杰两个人合作的结果。说是合作,其实主要是梁晓设计的,梁杰干的就是画蛇添足的活,但到底担了一起弄的名声了。当然了,这件事情,虽然是梁栋提起来的,可是到底是谁在梁栋面前嚼嚼舌根?嗨,大家都懂得。
至于家里面的工厂,李秀英请了十几个人,当然了,做是分开做的,可是还是要避免消息往外漏,所以在用他们之前,李秀英就跟他们签好了合同,决不能把工厂里的衣服和样式往外说,要是说了,必须赔偿保证金10000。有了这个,就不怕有人耍滑头了。
不知不觉,半年差不多就这么过了,梁家三兄妹在镇小现在是出了名的读好的孩,搞笑的是,还有很多大人看梁家的孩一个个都这么有出息,他们都跑到李秀英的店里去询问,她是怎么管教孩的,怎么几个孩都这么聪明。弄得李秀英哭笑不得的,不过倒是给铺带来了不少的生意。
三个孩正因为学习好,现在不管在学校还是在家里,连走在路上,都有好些人夸奖他们,他们也不是那种骄傲的孩,但还是挺享受这个过程的,所以读也就更用功了。
梁晓那纯属意外,她这半年基本上没碰二年级的课本,当然了,除了课堂,在家里一般看的都是课外,要不就是听英文磁带。但是呢,她是逢考就是第一,要不就是并列第一,她的第一就没有下去过。为此还把苏驰这个小霸王气的跳脚。可是呢,她心里也有了主意,现在这么闲着也不行,打算过了这个半年,明年必须去寻一个类似于文化宫的这种地方,她打算是学学音乐或是舞蹈之类的东西,总之可以培养气质的地方。不过,现在暂且不提了。
梁杰自从第一次考试被大哥和小妹比下去之后,心里一直不服气,这段时间一直憋着一股气读,总算是有了回报,在第二次考试,他就追平了大哥,两个人一样都考了全年级第二名。这次可乐呵了。之后的考试,也不是第一就是第二的,成绩上来了,再加上平时也跟着梁晓他们在屋里,隔天听听英文的,当然了,他这不是爱英文,也不是对他有兴趣,只是为了耍酷,你想呀,他们班上没有一个知道英文的,只有自己动不动就冒出一句英语来,多酷呀!
至于梁栋,半个学期都快过去了,有小舅妈时常给他开小灶,他又是个吃苦的孩,现在已经完全确定了六年级第一的位置了。而且他也是三个人当中对英文最执着的,因为小舅妈早就跟他说了,还有半年他就要进入初中了,初中的英语可是和语文数学一样重要的,男孩又对这方面稍微有点薄弱,所以他一直是认为勤能补拙,也是最勤快的孩。
总的来说,三个孩,除了梁杰偶尔会吊车尾,成了第二之外,其他的都是在排名榜上的领头羊。
家里的生意也是越来越好,每个月刚开始做批发的时候,因为量小,总的大概就是2500的收入,后来,随着卡依的名气越来越大,渐渐的也有外市的人来批发,生意更是红火,到了快过年的前一个月,月收入竟然突破了万,把李秀英乐的呀,每天数钱都数不过来了。当时,百元大钞还是挺少的,多是十块二十块的,所以当然是数钱数到手抽筋啦。
“妈妈,都快要过年了,我们学校也快要放假了,爸爸怎么还没有回来呀?我都想死他了,他再不回来,我都快忘了他长啥样了。”梁晓刚吃完饭,就腻在李秀英的怀里撒娇,没办法,这半年她越来越喜欢撒娇了。
李秀英现在也不像以前刚刚做衣服那么忙了,现在衣服都交给工人做了,她只是没事的时候去巡视一下,看看做的到不到位就可以了,所以这几个月都是只看着铺,人看着越发的清爽了,脸更是白嫩白嫩的。
关于这一点,梁晓认为这是遗传的原因,你想呀,她们几兄妹皮肤都很白,老妈现在也这么白,肯定是遗传的,以前老妈的脸蜡黄蜡黄的,肯定是在外面风催日晒弄的。现在天天在铺里呆着,能不白回来吗?嘿嘿嘿,到时候老爸回来了,看见变了样的老妈,肯定会目瞪口呆的,不知道会不会迎来他们的第二春呀?嘿嘿嘿“我也不知道你爸爸啥时候回来,上次去问你舅妈,你舅妈说,你小舅都好久没大电话回去了,哎,也不知道人到哪里去了,这死鬼,该不会把家都忘了吧,走了这么久,也就刚开始的时候打过一个电话,现在音讯全无的,连过年了,也不知道早点回来,不知道,不知道家里的孩会想他呀!”
听着老妈焦中带怨的语气,梁晓心里偷笑,嘿嘿嘿,她才刚刚老妈顿了一下,肯定说的是老妈自己想老爸了,可是在自己面前说不开,只好临时改了口,说孩们想老爸。不过,梁晓没一会儿还是叹了一口气,因为不止老妈想老爸了,她也想了,真的想,想得厉害,本来前世老爸就早早的走了,长大之后,自己对老爸也越见的想不起来了,现在好不容易重生了一回,没跟老爸处上多久,老爸就出去赚钱了,一走就是大半年的,能不想吗?
“妈妈,爸爸很快就会回来的,爸爸还答应了晓晓,说是会给晓晓带好看的衣服回来呢!指不定他现在正在赚钱,给晓晓买新衣服,给妈妈买东西呢!”梁晓温馨的安慰着老妈。
李秀英也默默的抱着梁晓,哎,这半年还好有晓晓这个贴心的小棉袄陪着自己,她哪里听不明白自己的闺女在安慰自己呢,只是太高兴了。孩他爸一走,家里的几个孩都懂事了,尤其是老大,啥活都抢着干,读更是勤快的不得了,生怕给家里丢脸。现在呀,也只能盼着这个死鬼早点回来了!
梁晓和李秀英又说了一会儿话,梁晓就去听英文了,因为现在的复读机还很贵,几百块钱一个,梁晓也不舍得一下买三个,只买了一个,三个人轮着用。也不用争,就按年纪大小来,一个人听一个小时,听了之后给下个,就可以去做旁的事情,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轮到了梁晓用,其实对于听了快一个学期的英文的梁晓来说,自己本来就还有些基础,别的不说,音标之类的还是记得的,再加上,也不知道是不是重生的缘故,自己的记忆力确实比平常人好一点,所以现在基本上磁带里的对话都能听懂了。
梁晓一家就算是正式的在镇上定下来了,至于家里的田地,刚开始的时候是因为在他们还没有搬到镇上就种上了庄家,后来要收割的时候,李秀英实在是忙不过来了,当然了也是累死累活的十来天还抵不过在镇上做生意半天,索性听了孩们的话,雇了几个人把家里的稻谷给收了,又快又便宜又省事。
镇上的铺的生意也没有刚开始那么跑火了,不过每个集市稳定大概可以卖出去五六件的衣服,这就差不多一百了,所以还是很稳定的。
再加上,有一次去市里进布料的时候,无意间听梁晓提起,可以在市里卖呀!李秀英心里就活泛了,是呀,自己也许不能上市里还卖,可是可以批发给别人呀,虽然比自己买便宜一点,可是还是有挺大的赚头的,何况自己家的衣服样式新颖,搁在市里肯定可以卖一个好价钱。
李秀英心里有了主意,立马就行动了,当然了,做生意自然是最好找熟人了,所以她第一想到的就是周老板,找了他谈了之后,周老板一看这样式,当场就拍板定下来,而且,周老板还承诺了,他们自己家里刚刚添了一辆货车,到时候,他可以自己来取货,要是李秀英要带布料什么的,打个电话给他,他也可以顺便带过来。
李秀英听了,哪还有拒绝的道理,至于价格,因为两家走得近,所以李秀英每件衣服批给周老板大概都是十五块钱左右,你要知道一件衣服至少可以卖二十三四块,所以还是很有赚头的。
自那以后,李秀英的铺就又扩展了,正好旁边的一个店铺,做的是饭馆的生意,因为冷清,要关门了,李秀英和家里的几个孩讨论了之后,果断的买了下来,不过没有用来做生意,而是用来当厂房,当然了,这个主意是梁晓“无意间”又提了一句的。
李秀英还听了梁栋的劝告,去商标局给自家的衣服注册了一个商标,还画了一个logo,于是他们的衣服有了正式的名字——卡依。这时候注册商标还是很容易的,没一会儿就解决了。不像现代,弄个商标要几千块钱。
其实在李秀英看来,这完全是多此一举的做法,可是自己的儿说了,自家的衣服是要往外出卖的,这没个名字的,多不好呀,也不利于打响自家衣服的名气呀,于是还是给弄了个商标,这商标还是梁晓和梁杰两个人合作的结果。说是合作,其实主要是梁晓设计的,梁杰干的就是画蛇添足的活,但到底担了一起弄的名声了。当然了,这件事情,虽然是梁栋提起来的,可是到底是谁在梁栋面前嚼嚼舌根?嗨,大家都懂得。
至于家里面的工厂,李秀英请了十几个人,当然了,做是分开做的,可是还是要避免消息往外漏,所以在用他们之前,李秀英就跟他们签好了合同,决不能把工厂里的衣服和样式往外说,要是说了,必须赔偿保证金10000。有了这个,就不怕有人耍滑头了。
不知不觉,半年差不多就这么过了,梁家三兄妹在镇小现在是出了名的读好的孩,搞笑的是,还有很多大人看梁家的孩一个个都这么有出息,他们都跑到李秀英的店里去询问,她是怎么管教孩的,怎么几个孩都这么聪明。弄得李秀英哭笑不得的,不过倒是给铺带来了不少的生意。
三个孩正因为学习好,现在不管在学校还是在家里,连走在路上,都有好些人夸奖他们,他们也不是那种骄傲的孩,但还是挺享受这个过程的,所以读也就更用功了。
梁晓那纯属意外,她这半年基本上没碰二年级的课本,当然了,除了课堂,在家里一般看的都是课外,要不就是听英文磁带。但是呢,她是逢考就是第一,要不就是并列第一,她的第一就没有下去过。为此还把苏驰这个小霸王气的跳脚。可是呢,她心里也有了主意,现在这么闲着也不行,打算过了这个半年,明年必须去寻一个类似于文化宫的这种地方,她打算是学学音乐或是舞蹈之类的东西,总之可以培养气质的地方。不过,现在暂且不提了。
梁杰自从第一次考试被大哥和小妹比下去之后,心里一直不服气,这段时间一直憋着一股气读,总算是有了回报,在第二次考试,他就追平了大哥,两个人一样都考了全年级第二名。这次可乐呵了。之后的考试,也不是第一就是第二的,成绩上来了,再加上平时也跟着梁晓他们在屋里,隔天听听英文的,当然了,他这不是爱英文,也不是对他有兴趣,只是为了耍酷,你想呀,他们班上没有一个知道英文的,只有自己动不动就冒出一句英语来,多酷呀!
至于梁栋,半个学期都快过去了,有小舅妈时常给他开小灶,他又是个吃苦的孩,现在已经完全确定了六年级第一的位置了。而且他也是三个人当中对英文最执着的,因为小舅妈早就跟他说了,还有半年他就要进入初中了,初中的英语可是和语文数学一样重要的,男孩又对这方面稍微有点薄弱,所以他一直是认为勤能补拙,也是最勤快的孩。
总的来说,三个孩,除了梁杰偶尔会吊车尾,成了第二之外,其他的都是在排名榜上的领头羊。
家里的生意也是越来越好,每个月刚开始做批发的时候,因为量小,总的大概就是2500的收入,后来,随着卡依的名气越来越大,渐渐的也有外市的人来批发,生意更是红火,到了快过年的前一个月,月收入竟然突破了万,把李秀英乐的呀,每天数钱都数不过来了。当时,百元大钞还是挺少的,多是十块二十块的,所以当然是数钱数到手抽筋啦。
“妈妈,都快要过年了,我们学校也快要放假了,爸爸怎么还没有回来呀?我都想死他了,他再不回来,我都快忘了他长啥样了。”梁晓刚吃完饭,就腻在李秀英的怀里撒娇,没办法,这半年她越来越喜欢撒娇了。
李秀英现在也不像以前刚刚做衣服那么忙了,现在衣服都交给工人做了,她只是没事的时候去巡视一下,看看做的到不到位就可以了,所以这几个月都是只看着铺,人看着越发的清爽了,脸更是白嫩白嫩的。
关于这一点,梁晓认为这是遗传的原因,你想呀,她们几兄妹皮肤都很白,老妈现在也这么白,肯定是遗传的,以前老妈的脸蜡黄蜡黄的,肯定是在外面风催日晒弄的。现在天天在铺里呆着,能不白回来吗?嘿嘿嘿,到时候老爸回来了,看见变了样的老妈,肯定会目瞪口呆的,不知道会不会迎来他们的第二春呀?嘿嘿嘿“我也不知道你爸爸啥时候回来,上次去问你舅妈,你舅妈说,你小舅都好久没大电话回去了,哎,也不知道人到哪里去了,这死鬼,该不会把家都忘了吧,走了这么久,也就刚开始的时候打过一个电话,现在音讯全无的,连过年了,也不知道早点回来,不知道,不知道家里的孩会想他呀!”
听着老妈焦中带怨的语气,梁晓心里偷笑,嘿嘿嘿,她才刚刚老妈顿了一下,肯定说的是老妈自己想老爸了,可是在自己面前说不开,只好临时改了口,说孩们想老爸。不过,梁晓没一会儿还是叹了一口气,因为不止老妈想老爸了,她也想了,真的想,想得厉害,本来前世老爸就早早的走了,长大之后,自己对老爸也越见的想不起来了,现在好不容易重生了一回,没跟老爸处上多久,老爸就出去赚钱了,一走就是大半年的,能不想吗?
“妈妈,爸爸很快就会回来的,爸爸还答应了晓晓,说是会给晓晓带好看的衣服回来呢!指不定他现在正在赚钱,给晓晓买新衣服,给妈妈买东西呢!”梁晓温馨的安慰着老妈。
李秀英也默默的抱着梁晓,哎,这半年还好有晓晓这个贴心的小棉袄陪着自己,她哪里听不明白自己的闺女在安慰自己呢,只是太高兴了。孩他爸一走,家里的几个孩都懂事了,尤其是老大,啥活都抢着干,读更是勤快的不得了,生怕给家里丢脸。现在呀,也只能盼着这个死鬼早点回来了!
梁晓和李秀英又说了一会儿话,梁晓就去听英文了,因为现在的复读机还很贵,几百块钱一个,梁晓也不舍得一下买三个,只买了一个,三个人轮着用。也不用争,就按年纪大小来,一个人听一个小时,听了之后给下个,就可以去做旁的事情,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轮到了梁晓用,其实对于听了快一个学期的英文的梁晓来说,自己本来就还有些基础,别的不说,音标之类的还是记得的,再加上,也不知道是不是重生的缘故,自己的记忆力确实比平常人好一点,所以现在基本上磁带里的对话都能听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