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这是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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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一出门就见到几个人十来个人在门外恭立等候,领头的是一个英武青年,看年岁应当是在二十七八。
这就是糜氏家主糜竺了?未来刘玄德的金主,果然是一表人才......
刘毅琢磨着,这个应该是他来到此世见到的第二个历史知名人物了,虽然看起来武力一般,但是造成的影响力要比太史慈大得多,如果不是糜竺,估计有没有蜀汉的存在都要打个问号。
出于同为刘姓的缘故,前世刘毅就对本家刘备多了几分关注,对刘玄德的事情虽然说不上是了如指掌但也能称得上知之甚详,所以对糜竺也有些了解。
因为打算要和糜家做生意,所以刘毅特意又好好的回忆了一下记忆中历史上糜竺,用来给自己的决策作为参考。
不回忆也就罢了,一回忆,他发现糜竺这个人并不简单。
糜竺对刘备的首次资助,是刘备遭吕布偷袭,下邳失守的时候。
虽然糜竺现在还是白身,没有官职,但是在他前世历史上,在糜竺迎接刘备的时候,已经被陶谦辟为了别驾从事史。
别驾从事史在刺史州牧的属官中排行第一,地位很高,高到出巡时可以不与主官同车,单独别乘一车,所以这个官职又简称“别驾”。
这可是个非常心腹的职位,比如沮授就做过袁绍的别驾从事。
那时刘备已经被吕布捶爆,基本上处于崩溃状态,加上缺兵少粮,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一蹶不振了。
但是偏偏就出了意外。
作为别驾从事的糜竺,表现出对刘备的极大支持,他拿出了大量钱财以及两千余族兵给刘备以为助力,还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了丢了老婆的刘备。
按说那时候已经是别驾从事的糜竺不是一定需要资助刘备的,他完全有其他看起来更好的选择。
要知道,糜竺家产虽有巨亿,僮客万人,但一下子拿二千赠于刘备绝对是大手笔,更不提还送了自己的亲妹。
糜竺就这样送钱送人送妹子,在关键时刻狠狠奶了刘玄德一大口,把刘备救活了过来,
这笔投资,是糜竺主动对刘备发起的,刘毅觉得,对于糜竺来说,他内心希望刘备能够再次夺回徐州,以确保糜家在徐州的势力,毕竟周围群狼环伺,也就刘备比较好说话,名声好一点。
当然,最后刘备还是让他失望了......
第一次投资刘备,糜竺虽然下了重金,但还不至于将身家尽付,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给糜竺出了个难题。
就在他投资刘备后不久,刘备再次败在了吕布手上投奔了曹操,而曹操此时表奏刘备为豫州牧,同时也封了糜竺为赢郡太守。
为啥糜竺作为徐州巨富这么久,曹操都没能瞧上,投资刘备失利后却得到了曹操的表奏,而且一下子就是太守,刘毅此前琢磨了半天,认为曹操下的这个决定,主要是为了分权。
分权是因为对于曹操而言,他是希望能把刘备收为己用的,所以他打算从根子上斩断刘备的战争潜力,不让他闹妖蛾子。
所以曹操表刘备为豫州牧的同时将糜竺封在赢郡,应该主要是为了拆分糜刘,此时如果糜竺接受封表,那对于刘备来说将失去最大的金主。
打仗没有金钱的支持无论古今都是不可接受的。
曹操这一招非常狠,对于刘备来说,糜竺在还有东山再起所需要的金钱与粮食!糜竺走就是四大皆空。这一手可以说得上是釜底抽薪,从经济上断绝刘备东山再起的可能。
而对于糜竺来说,虽然在刘备身上的投资打了水漂,同时会成为曹操的资金来源之一,但至少可以在曹营谋得一官半职,看起来似乎没算太亏。
但是在曹营,还是要做钱罐子,然而最多也就是个郡守的结局,还要整天提心吊胆,担心被被卸磨杀驴。
或许是不甘心止步于此,糜竺拒绝了曹操提供的官位,决定满仓抄底压上一波,他选择了梭哈,倾尽徐州家财追加投资铁了心跟刘备干!
他跟随刘备到豫州,奔荆州,入益州,最终在蜀汉被拜为安汉将军,地位在诸葛亮之上,为刘备手下名义上的众臣之最。
在刘毅看来,糜竺那一把可以说是赌赢了,即使之后其弟糜芳投降东吴,间接坑了一把关羽,刘备至少在表面上还是不计其过,反而劝解糜竺,对他待遇如初。
虽然很快糜竺就郁郁而终,但刘毅估计一是糜竺受到其他蜀臣排挤心里过不去那道坎,二是知道情分耗尽失去了盼头,应该不是有些人推测的被人所害。
所以,对于糜竺的眼光和决断,刘毅心里还是十分佩服的,他知道同糜竺心有沟壑,不是那种小家子气的人,所以才决定把糜氏作为买家。
和这种人谈生意,就算谈不拢,一般也不会被坑。
刘毅一念至此便长笑一声,对着领头的那个英武青年问道:“来者可是糜竺糜子仲?”
糜竺见那青年迎面走来,他按捺下心中纷繁复杂的思绪,连忙快步上前,抢先拜道:“徐州糜氏,糜竺拜见刘府君。”
刘毅按照规矩把一套待客的礼节施完,随后就要引着糜竺入内,然而糜竺却转头指向身后仆人牵着的一匹高大矫健的黑马说道:
“刘府君,在下久闻府君勇武之名,前些日子偶然得到一匹宝马,此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竺自忖不能与之相配,便带来献与府君。”
糜竺微微一笑,继续道:
“若是当日府君乘骑此马,十八骑七日破四城变成了六日破四城,乃至五日破四城也不无可能。”
啧啧......这马屁拍的。
舒坦!
虽然刘毅被糜竺拍的心花怒放,但是他也发现了糜竺确实很不简单,刚才短短的一句话就表述了“久仰大名、战绩彪炳、礼品贵重、自愧不如”四重涵义,而且还成功的让他心生好感。
至于糜竺说的那匹黑色健马,他其实在一开始就注意到了,糜竺猜测的没错,刘毅之前确实在攒钱,他在做平寿县令的时候就想要买一匹蕴养好了的战马,为此还特意了解过一些相马的诀窍。
刘毅凭借着无妄境的目力,只是粗略一扫,通过马蹄马首等外观就知道那黑马肯定要比普通的百金马强上不少,至于是千金马还是万金马还需要仔细观察。
刘毅原本以为那匹看起来就贼贵,起码千金起步的黑马是糜竺自己的坐骑,还在心里暗骂了一句狗大户。
结果一转眼,糜竺告诉他。
这是带来送你的!
刘毅一出门就见到几个人十来个人在门外恭立等候,领头的是一个英武青年,看年岁应当是在二十七八。
这就是糜氏家主糜竺了?未来刘玄德的金主,果然是一表人才......
刘毅琢磨着,这个应该是他来到此世见到的第二个历史知名人物了,虽然看起来武力一般,但是造成的影响力要比太史慈大得多,如果不是糜竺,估计有没有蜀汉的存在都要打个问号。
出于同为刘姓的缘故,前世刘毅就对本家刘备多了几分关注,对刘玄德的事情虽然说不上是了如指掌但也能称得上知之甚详,所以对糜竺也有些了解。
因为打算要和糜家做生意,所以刘毅特意又好好的回忆了一下记忆中历史上糜竺,用来给自己的决策作为参考。
不回忆也就罢了,一回忆,他发现糜竺这个人并不简单。
糜竺对刘备的首次资助,是刘备遭吕布偷袭,下邳失守的时候。
虽然糜竺现在还是白身,没有官职,但是在他前世历史上,在糜竺迎接刘备的时候,已经被陶谦辟为了别驾从事史。
别驾从事史在刺史州牧的属官中排行第一,地位很高,高到出巡时可以不与主官同车,单独别乘一车,所以这个官职又简称“别驾”。
这可是个非常心腹的职位,比如沮授就做过袁绍的别驾从事。
那时刘备已经被吕布捶爆,基本上处于崩溃状态,加上缺兵少粮,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一蹶不振了。
但是偏偏就出了意外。
作为别驾从事的糜竺,表现出对刘备的极大支持,他拿出了大量钱财以及两千余族兵给刘备以为助力,还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了丢了老婆的刘备。
按说那时候已经是别驾从事的糜竺不是一定需要资助刘备的,他完全有其他看起来更好的选择。
要知道,糜竺家产虽有巨亿,僮客万人,但一下子拿二千赠于刘备绝对是大手笔,更不提还送了自己的亲妹。
糜竺就这样送钱送人送妹子,在关键时刻狠狠奶了刘玄德一大口,把刘备救活了过来,
这笔投资,是糜竺主动对刘备发起的,刘毅觉得,对于糜竺来说,他内心希望刘备能够再次夺回徐州,以确保糜家在徐州的势力,毕竟周围群狼环伺,也就刘备比较好说话,名声好一点。
当然,最后刘备还是让他失望了......
第一次投资刘备,糜竺虽然下了重金,但还不至于将身家尽付,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给糜竺出了个难题。
就在他投资刘备后不久,刘备再次败在了吕布手上投奔了曹操,而曹操此时表奏刘备为豫州牧,同时也封了糜竺为赢郡太守。
为啥糜竺作为徐州巨富这么久,曹操都没能瞧上,投资刘备失利后却得到了曹操的表奏,而且一下子就是太守,刘毅此前琢磨了半天,认为曹操下的这个决定,主要是为了分权。
分权是因为对于曹操而言,他是希望能把刘备收为己用的,所以他打算从根子上斩断刘备的战争潜力,不让他闹妖蛾子。
所以曹操表刘备为豫州牧的同时将糜竺封在赢郡,应该主要是为了拆分糜刘,此时如果糜竺接受封表,那对于刘备来说将失去最大的金主。
打仗没有金钱的支持无论古今都是不可接受的。
曹操这一招非常狠,对于刘备来说,糜竺在还有东山再起所需要的金钱与粮食!糜竺走就是四大皆空。这一手可以说得上是釜底抽薪,从经济上断绝刘备东山再起的可能。
而对于糜竺来说,虽然在刘备身上的投资打了水漂,同时会成为曹操的资金来源之一,但至少可以在曹营谋得一官半职,看起来似乎没算太亏。
但是在曹营,还是要做钱罐子,然而最多也就是个郡守的结局,还要整天提心吊胆,担心被被卸磨杀驴。
或许是不甘心止步于此,糜竺拒绝了曹操提供的官位,决定满仓抄底压上一波,他选择了梭哈,倾尽徐州家财追加投资铁了心跟刘备干!
他跟随刘备到豫州,奔荆州,入益州,最终在蜀汉被拜为安汉将军,地位在诸葛亮之上,为刘备手下名义上的众臣之最。
在刘毅看来,糜竺那一把可以说是赌赢了,即使之后其弟糜芳投降东吴,间接坑了一把关羽,刘备至少在表面上还是不计其过,反而劝解糜竺,对他待遇如初。
虽然很快糜竺就郁郁而终,但刘毅估计一是糜竺受到其他蜀臣排挤心里过不去那道坎,二是知道情分耗尽失去了盼头,应该不是有些人推测的被人所害。
所以,对于糜竺的眼光和决断,刘毅心里还是十分佩服的,他知道同糜竺心有沟壑,不是那种小家子气的人,所以才决定把糜氏作为买家。
和这种人谈生意,就算谈不拢,一般也不会被坑。
刘毅一念至此便长笑一声,对着领头的那个英武青年问道:“来者可是糜竺糜子仲?”
糜竺见那青年迎面走来,他按捺下心中纷繁复杂的思绪,连忙快步上前,抢先拜道:“徐州糜氏,糜竺拜见刘府君。”
刘毅按照规矩把一套待客的礼节施完,随后就要引着糜竺入内,然而糜竺却转头指向身后仆人牵着的一匹高大矫健的黑马说道:
“刘府君,在下久闻府君勇武之名,前些日子偶然得到一匹宝马,此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竺自忖不能与之相配,便带来献与府君。”
糜竺微微一笑,继续道:
“若是当日府君乘骑此马,十八骑七日破四城变成了六日破四城,乃至五日破四城也不无可能。”
啧啧......这马屁拍的。
舒坦!
虽然刘毅被糜竺拍的心花怒放,但是他也发现了糜竺确实很不简单,刚才短短的一句话就表述了“久仰大名、战绩彪炳、礼品贵重、自愧不如”四重涵义,而且还成功的让他心生好感。
至于糜竺说的那匹黑色健马,他其实在一开始就注意到了,糜竺猜测的没错,刘毅之前确实在攒钱,他在做平寿县令的时候就想要买一匹蕴养好了的战马,为此还特意了解过一些相马的诀窍。
刘毅凭借着无妄境的目力,只是粗略一扫,通过马蹄马首等外观就知道那黑马肯定要比普通的百金马强上不少,至于是千金马还是万金马还需要仔细观察。
刘毅原本以为那匹看起来就贼贵,起码千金起步的黑马是糜竺自己的坐骑,还在心里暗骂了一句狗大户。
结果一转眼,糜竺告诉他。
这是带来送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