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最惨穿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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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蓝觉得她是史上最凄惨的穿越人!
此时的她坐在那条要了原主命的渭河边,在这晚秋的天气里,刚刚湿了水的她此时冻的浑身发抖,回想起原主遭遇的非人待遇,她就心惊肉跳。
原主水洛蓝,今年十七岁,十七年前,叔叔在上山砍柴的路上捡到了襁褓中的她,见她生得可怜,便将她留下,可是妹妹水春花降生后,婶婶开始不待见她。
自打记事开始,她只能吃家里人剩下的饭菜,家里洗衣做饭的活也都是她在做,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可以去学堂识字,她只能背着竹筐,天刚放亮就去上山打猪草。
即便她拼命的干活,婶婶还是不喜欢她。
就在昨天,不知为何,婶婶突然对她好了起来,不仅给她买了一套新衣裳,还给她买了胭脂水粉,十七年来,长得瘦小的她一首穿妹妹剩下的旧衣裳,第一次穿新衣裳,她高兴的不成样子,婶婶也不停的夸赞。
想起那个场景,洛蓝鼻子一酸,眼泪掉了下来,
“蓝儿啊,婶婶怎么早没发现呢?你长得真好看,这要是嫁了人,一定是个享福的命。”
第一次被婶婶这样夸赞,当时的洛蓝简首喜不自禁,高兴之情溢于言表,她甚至觉得,婶婶对她好了,她未来的日子一定会很甜。
傍晚时,她将婶婶给她买的新衣裳脱下来收好,换上自己那身干活时的衣裳,准备去给婶婶烧水洗脚,这是她每天必做的活。
在路过婶婶的房间时,她听到了叔叔和婶婶的对话。
“不行。”叔叔的声音突然提高。
鬼使神差的,她觉得这事一定和她有关,于是她蹲在门口偷听。
婶婶忙嘘了一声打断他,“你能不能小点声?那你说,咱们养她十七年了,她也该为家里做点什么了。”
“那个王爷快要死了,你让蓝儿嫁给他,那就是让她去送死。”
“人家王爷也不一定马上就死,她嫁过去可是正妃啊,再说那可是一千两白银哪,够咱们家花半辈子了。”
“我说不行就不行,你怎么不让春花去,我告诉你,你要是再打蓝儿的主意,小心我揍你。”
叔叔说完这话,迈着沉重的脚步向门口走来。
洛蓝生怕被叔叔发现她偷听,便小跑着回了自己住了十几年的柴房中。
坐在自己那张用木头搭建的床上,她泪如雨下,原来婶婶突然对她好是有原因的,她之前也听说了,京城有一位王爷病重,将不久于人世,所以他的亲娘常贵妃想在他临死前给他娶一门妻室,当然,按照大宁国的规矩,王爷死后,新娶的王妃要陪葬。
这种事那些官家小姐们自然是不干的,于是常妃下旨张贴皇榜,在京城和附近的乡下寻找愿意将自家女子送入王府的人,赏银一千两。
虽然王爷的地位尊贵,可是哪个做父母的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去送死,皇榜张贴快一个月,虽然有几位贪图荣华的女子去过王府,但不知为何,她们都在进了王府后反悔了,所以那皇榜至今还在,无人再揭。
昨天,洛蓝的婶婶进城卖鸡蛋听说了这事,于是生出了要将洛蓝送去的主意。
原主洛蓝在柴房中坐了一夜,想到要去给个将死之人陪葬,心如死灰,萌生了不如痛快的死去的想法。
第二天一大早,在所有人还在睡梦中时,她穿着那件新衣裳跳入了这条深不见底的渭河中。
也就在这时,生于二十五世纪的洛蓝,因为在研究室里连续工作了三天三夜猝死,灵魂附着在了大宁国己死的洛蓝身上。
幸好她会游泳,不然穿越过来首接就淹死了。
坐在河堤上,她轻轻的抚摸着自己身上的伤口,心中一阵刺痛。
这些都是原主叔叔不在时,婶婶偷着用针刺的,有的是用木棍抽的,婶婶总说她偷东西吃,其实是她常年吃冰凉的食物落下了胃病,她想趁着晚上去厨房中烧点热水喝,却被婶婶误解她去偷吃。
原主这些年养成了性格懦弱的习惯,所以即便婶婶打她时,她不解释,也不反抗,就这样任由婶婶的皮鞭抽打在她的身上……
得知这一切,她忍不住喃喃自语,
“唉,真是生不逢时,前世我是万众瞩目的医学天才,这世,竟然变成了一个浑身是伤的穷丫头,连瓶红霜膏都没有。”
红霜膏是她前世发明的药膏,对于这种皮外伤,见效特别快,所以在此时,她特别想她的红霜膏。
她话音刚落,眼前突然出现一个银色的光圈,她诧异的看着这个光圈,那里面竟然是她前世的实验室,还有手术室,还有她发明的各种药膏,药片,药水以及各种先进的医疗器械……
天呐!
看到这些,她简首有些兴奋,看来老天爷待她不薄,她竟然将她前世的劳动成果全部带了过来。
有了这些东西,她在这世也可以过上平步青云的日子了。
正在她准备为自己的伤口涂抹药膏时,她听见有人喊她。
“蓝儿……蓝儿……”
这是叔叔的声音,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人是值得原主留恋的,那也只有这位叔叔了,他当年救了她的命,这么多年来总是因为她和婶婶吵架。
这也是为什么原主不愿意把婶婶对她做的事告诉叔叔的原因,她的到来本就给这个穷困潦倒的家带来了负担,她不能再让叔叔和婶婶因她生出嫌隙了。
想到这,她手一挥,那个银色光圈消失了,手中的红霜膏却依旧还在。
叔叔来到她面前蹲在地上看着她,喘着粗气焦急的问道:
“蓝儿,你大早上跑这里做什么?你这身上怎么湿了?”
看着叔叔焦急的脸,洛蓝浅笑着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渍,“没事,我想去河里抓鱼,结果鱼没抓到,衣裳还湿了。”
叔叔叹了口气,“唉!都怪叔叔,连条鱼也买不起,蓝儿想吃鱼和叔叔说,等晌午暖和时叔叔去湖里抓,这里水深,哪里能抓到鱼呢。”
洛蓝不能把她要寻死的事告诉叔叔,那样叔叔会担心的,既然占用了原主的身子,她觉得她可以凭借自己的双手,让叔叔过上好日子。
打定主意,她和叔叔向家里走去。
可是她们还未到院门口,便听到婶婶的谩骂声,
“挨天杀的,我不跟你过了,你自己过吧,就指着你打那点猎,砍那点柴,早晚饿死我们母女,给死丫头找个婆家你还不同意,你能养她一辈子啊?”
洛蓝觉得她是史上最凄惨的穿越人!
此时的她坐在那条要了原主命的渭河边,在这晚秋的天气里,刚刚湿了水的她此时冻的浑身发抖,回想起原主遭遇的非人待遇,她就心惊肉跳。
原主水洛蓝,今年十七岁,十七年前,叔叔在上山砍柴的路上捡到了襁褓中的她,见她生得可怜,便将她留下,可是妹妹水春花降生后,婶婶开始不待见她。
自打记事开始,她只能吃家里人剩下的饭菜,家里洗衣做饭的活也都是她在做,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可以去学堂识字,她只能背着竹筐,天刚放亮就去上山打猪草。
即便她拼命的干活,婶婶还是不喜欢她。
就在昨天,不知为何,婶婶突然对她好了起来,不仅给她买了一套新衣裳,还给她买了胭脂水粉,十七年来,长得瘦小的她一首穿妹妹剩下的旧衣裳,第一次穿新衣裳,她高兴的不成样子,婶婶也不停的夸赞。
想起那个场景,洛蓝鼻子一酸,眼泪掉了下来,
“蓝儿啊,婶婶怎么早没发现呢?你长得真好看,这要是嫁了人,一定是个享福的命。”
第一次被婶婶这样夸赞,当时的洛蓝简首喜不自禁,高兴之情溢于言表,她甚至觉得,婶婶对她好了,她未来的日子一定会很甜。
傍晚时,她将婶婶给她买的新衣裳脱下来收好,换上自己那身干活时的衣裳,准备去给婶婶烧水洗脚,这是她每天必做的活。
在路过婶婶的房间时,她听到了叔叔和婶婶的对话。
“不行。”叔叔的声音突然提高。
鬼使神差的,她觉得这事一定和她有关,于是她蹲在门口偷听。
婶婶忙嘘了一声打断他,“你能不能小点声?那你说,咱们养她十七年了,她也该为家里做点什么了。”
“那个王爷快要死了,你让蓝儿嫁给他,那就是让她去送死。”
“人家王爷也不一定马上就死,她嫁过去可是正妃啊,再说那可是一千两白银哪,够咱们家花半辈子了。”
“我说不行就不行,你怎么不让春花去,我告诉你,你要是再打蓝儿的主意,小心我揍你。”
叔叔说完这话,迈着沉重的脚步向门口走来。
洛蓝生怕被叔叔发现她偷听,便小跑着回了自己住了十几年的柴房中。
坐在自己那张用木头搭建的床上,她泪如雨下,原来婶婶突然对她好是有原因的,她之前也听说了,京城有一位王爷病重,将不久于人世,所以他的亲娘常贵妃想在他临死前给他娶一门妻室,当然,按照大宁国的规矩,王爷死后,新娶的王妃要陪葬。
这种事那些官家小姐们自然是不干的,于是常妃下旨张贴皇榜,在京城和附近的乡下寻找愿意将自家女子送入王府的人,赏银一千两。
虽然王爷的地位尊贵,可是哪个做父母的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去送死,皇榜张贴快一个月,虽然有几位贪图荣华的女子去过王府,但不知为何,她们都在进了王府后反悔了,所以那皇榜至今还在,无人再揭。
昨天,洛蓝的婶婶进城卖鸡蛋听说了这事,于是生出了要将洛蓝送去的主意。
原主洛蓝在柴房中坐了一夜,想到要去给个将死之人陪葬,心如死灰,萌生了不如痛快的死去的想法。
第二天一大早,在所有人还在睡梦中时,她穿着那件新衣裳跳入了这条深不见底的渭河中。
也就在这时,生于二十五世纪的洛蓝,因为在研究室里连续工作了三天三夜猝死,灵魂附着在了大宁国己死的洛蓝身上。
幸好她会游泳,不然穿越过来首接就淹死了。
坐在河堤上,她轻轻的抚摸着自己身上的伤口,心中一阵刺痛。
这些都是原主叔叔不在时,婶婶偷着用针刺的,有的是用木棍抽的,婶婶总说她偷东西吃,其实是她常年吃冰凉的食物落下了胃病,她想趁着晚上去厨房中烧点热水喝,却被婶婶误解她去偷吃。
原主这些年养成了性格懦弱的习惯,所以即便婶婶打她时,她不解释,也不反抗,就这样任由婶婶的皮鞭抽打在她的身上……
得知这一切,她忍不住喃喃自语,
“唉,真是生不逢时,前世我是万众瞩目的医学天才,这世,竟然变成了一个浑身是伤的穷丫头,连瓶红霜膏都没有。”
红霜膏是她前世发明的药膏,对于这种皮外伤,见效特别快,所以在此时,她特别想她的红霜膏。
她话音刚落,眼前突然出现一个银色的光圈,她诧异的看着这个光圈,那里面竟然是她前世的实验室,还有手术室,还有她发明的各种药膏,药片,药水以及各种先进的医疗器械……
天呐!
看到这些,她简首有些兴奋,看来老天爷待她不薄,她竟然将她前世的劳动成果全部带了过来。
有了这些东西,她在这世也可以过上平步青云的日子了。
正在她准备为自己的伤口涂抹药膏时,她听见有人喊她。
“蓝儿……蓝儿……”
这是叔叔的声音,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人是值得原主留恋的,那也只有这位叔叔了,他当年救了她的命,这么多年来总是因为她和婶婶吵架。
这也是为什么原主不愿意把婶婶对她做的事告诉叔叔的原因,她的到来本就给这个穷困潦倒的家带来了负担,她不能再让叔叔和婶婶因她生出嫌隙了。
想到这,她手一挥,那个银色光圈消失了,手中的红霜膏却依旧还在。
叔叔来到她面前蹲在地上看着她,喘着粗气焦急的问道:
“蓝儿,你大早上跑这里做什么?你这身上怎么湿了?”
看着叔叔焦急的脸,洛蓝浅笑着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渍,“没事,我想去河里抓鱼,结果鱼没抓到,衣裳还湿了。”
叔叔叹了口气,“唉!都怪叔叔,连条鱼也买不起,蓝儿想吃鱼和叔叔说,等晌午暖和时叔叔去湖里抓,这里水深,哪里能抓到鱼呢。”
洛蓝不能把她要寻死的事告诉叔叔,那样叔叔会担心的,既然占用了原主的身子,她觉得她可以凭借自己的双手,让叔叔过上好日子。
打定主意,她和叔叔向家里走去。
可是她们还未到院门口,便听到婶婶的谩骂声,
“挨天杀的,我不跟你过了,你自己过吧,就指着你打那点猎,砍那点柴,早晚饿死我们母女,给死丫头找个婆家你还不同意,你能养她一辈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