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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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正中是一张满满粉红色调的大床,床铺、床品,都是粉红色系,只是现在床上满是黑色干涸的血液和人体组织,着实大煞风景。
床铺的四角,都系着一条连着手铐的金属细链,而且从天花板上,还悬吊下来四条同样涂抹成粉红色的铁链。
余雅诗的尸体就被四条铁链吊绑在半空中。
房间的一角,是一台台式电脑,还有一些直播的设备,旁边靠墙的位置是一个衣柜,里面都是一些情趣内衣、拘束皮衣之类的衣服。
我和蔡智恒提着马灯上前,我先沿着墙在房间里走了一圈,然后抬起手,将尸体照亮。
第一次看清楚余雅诗的尸体时,我的心脏也不禁猛然一跳。
这具尸体的死相,确实有点令人不舒服。
余雅诗全身上下不着片缕,并且整个身体以极为羞耻的形态,被吊挂在从天花板上悬挂下来的铁链上——
她的一对胳臂被两条铁链死死倒捆在背后,另两条铁链则捆在双脚脚踝上,整个身体弯成了极限的C形,将一个女人全身的性感带——尤其前胸,展示得淋漓尽致。
如果此时的余雅诗还活着,那肯定是一副香艳刺激到了极致的画面,但可惜的是,余雅诗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而且是极度难看、恐怖的那种。
尸体的头部无力地垂向床面,被血块污染的长发结着块,尾端摊开在床铺上,被血水凝结成一团。
尸体的外表上,到处可见肿块、淤伤和开裂的伤口,那是被凌虐殴打所留下的伤痕,而血液和其他粘液则形成了恶心的黏糊状物质,沾满了尸体全身。
我注意到,尸体上的尸斑并没有非常严重,这说明,尸体的死亡时间并不太遥远。
尸体的双脚、大腿部位,都有大片被野兽啃咬的痕迹,胸前的女性特质也被啃去了一只,露出了部分肋骨——已经变为深黑色的筋肉残渣,在白森森的骨头上形成黏糊糊地一片。
程城轻轻拨动余雅诗的头部,只见她面孔上大部分的皮肉也被啃咬一空,眼球也掉出来一只,直接露出了面骨,显得恐怖异常。
此外,尸体表面的大部分地方,似乎还涂抹着一层东西,已经风干了,我凑近看了看,好像是一层肉酱。
“日他仙人板板,真他娘的有够变态!”老刀隔着口罩捏着鼻子,骂道。
程城也看到了尸体上的那层干掉的肉酱,问道:“蔡局长,这尸体上的这层肉酱状物质,具体是什么?”
“哦,这是牛肉味的罐装狗粮,和死者自己的肉没关系。”蔡智恒顿了顿,又说道,“程科长、还有诸位,我说大家不要老是蔡局长蔡局长的叫我嘛!我只是个临时的虚职,大家叫我老蔡就行了,蔡局长也太显得生分了,对不对?”
程城点点头:“那好,蔡局——老蔡,你也别叫我程科长了,叫声老程就好。”
蔡智恒连连摇头:“那不行,你是正儿八经的警务局刑侦科长,和我这个虚职不一样……不能乱了上下级关系啊——这样吧,我随吉侦探他们,叫你程队行不行?”
我看这个蔡智恒又在一边胡乱搅和,感觉他好像有点不想我们进度太快的样子,便给了老刀一个眼色。
老刀会意,开口道:“那个,老蔡,你们怎么确认是罐装狗粮,还是牛肉味?”他放开捏着鼻子的手,凑近尸体表面,仔细嗅了嗅,补充道,“外表上看,的确很像是某种罐装的宠物湿粮,但我完全闻不出味道,血腥味和腐烂味已经完全掩盖了别的味道——你们镇上有专业的检测化验机构?可以确认是狗粮?”
“没有。但是我们镇上只有一家店卖宠物食品,那就是春子开的那家招待所小超市。而且小超市里只卖一种口味的狗粮。”一边站着的何君解释道。
老刀追问:“不可能是网购,或者从外面带进来的吗?”
“镇上不通快递,网购的话,你需要自己去五十多公里外的县城取包裹,太麻烦了。另外,近一个月内,我们镇里并没有人外出。”
“这么肯定?”
“整个黑水镇,现在的常住人口一共是一百三十一人,而且小镇的环境你们也看到了,三面环山一面靠水,镇里唯一出入口,便是招待所门口的那条柏油路——总不可能有人为了一罐宠物湿粮,跋山涉水地从野外进镇吧?我们镇子外面几乎就是原始森林,你走远一点,野狼、蟒蛇什么的都能见到,很危险的。”
何君的这番解释可以说是很详尽了,老刀无话可说,点点头不语,继续查看起尸体其他部位。
程城皱眉道:“凶手将狗粮涂抹在尸体身上,就是为了勾引野兽去撕咬尸体吗?小何你刚才说镇子外面的森林里有狼,会不会是狼咬的?”
“不会,应该是一条宠物狗。”我蹲下身子,观察了一下悬挂于半空中的尸体和床面的距离,补充道,“半米的距离……而且尸体被啃食的部位,撕裂痕迹很大,吃掉的部分应该至少有3-5公斤的肉……至少得是一只中型犬,才有这样的体型和胃口。”
何君惊讶道:“吉侦探,你这么快就确认了?依据呢?”
我不答反问:“尸体是什么时间发现的?”
“前天夜里——十一点左右。”
“死亡时间呢?”
“最多三天。”
问完,我点点头,用手一指尸体那完好无损的腹部:“一般来说,食肉型野兽抓捕到猎物后,都是习惯从最为柔软的腹部开始进食,直至掏光猎物肚子里的内脏,然后才会开始分食四肢等部分,而如果是宠物啃咬人类的尸体,则大多是从身体的末端开始的——基本上就是四肢和头部了。这是经过统计得出的大数据,你们也可以回忆一下你们看到过的《动物世界》之类的纪录片,应该也有类似的场面。”
众人露出思索的神情,尽皆点头。
何君还有点不服气,追问道:“那你又怎么确定是中型犬?从撕咬痕迹上看,猫狗应该都有可能吧?”
“尸体距离床面大约半米,并且请大家仔细看这些伤口,注意它们撕裂的方向和程度——假如是一只大型犬,那么它只需要人立而起,就可以轻松够到尸体,完全用不着跳跃。而要留下这种撕裂伤口,这只宠物必须是跳起来啃咬,并利用躯体的重力来撕扯肉块,才能造成。那么,为什么不能是小型犬或者猫呢?理由很简单,它们没有那么大的胃口。”
“受害者三天前死亡,前天夜里被发现,也就是说,只有一天左右的时间,可供这只宠物‘作案’——猫和小型犬,一顿可吃不下3-5公斤肉。现场虽然血迹淋漓,但并不凌乱——如果是多只宠物一起进入的话,肯定会发生争夺食物的现象,现场一定会留下非常明显的痕迹。”
最后,我总结道:“其实这些东西,只需要采集现场的毛发做一个化验就可以了,但我们现在没有这个条件,所以只能靠推理。”
何君听我说完,一脸的惊讶,张了张口,一副想说点什么但又什么都说不出的样子。
我知道,像何君这样性格的人,都有些固执,她一开始有点看不起以我为首的私家侦探团队(主要是李逸这个家伙有点丢分严重),所以在分析案情的时候,她竭力在寻找我的推理漏洞,这是一种习惯思维,没什么奇怪的。
第一印象,对一个人的影响之大,往往超过绝大多数人的想象。
未免这位性格要强面皮又薄的小女警觉得尴尬,我从头至尾都没有和她进行过视线接触,现在更是转过头,去问蔡智恒:“蔡局长,你们应该进行了现场的第一时间勘察,受害人有没有受到过xing侵犯?”
程城和老刀都是警务系统的老资格(或者曾经是),蔡智恒一个边远小地方的警员,在他们面前,确实没什么好装腔作势的。但我却不能跟着程城和老刀一样叫蔡智恒“老蔡”,那就有点蹬鼻子上脸的嫌疑,我也不可能笨到这种程度,所以,我仍旧用“蔡局长”称呼他。
另外,由于尸变的程度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严重,尤其是jing液等体液,在死者已死亡三天的前提下,用肉眼是很难从那一滩包含着血液等各种体液的半干状态的粘稠物质中分辨出来的,就算加上嗅觉也不行,毕竟一般人可没长一副狗鼻子——我也没必要那么为难自己对不?
“我们的第一现场勘察,没有发现死者受到xing侵犯的痕迹。”蔡智恒回答,“吉侦探,你怀疑凶手是个女人?”
程城也点头同意:“小何给我们看过受害人余雅诗生前的照片,很是漂亮惹火——这么一个尤物当前,而且这里一屋子的各种情趣玩具,凶手如果是男性的话,没理由不享受一下吧?”
“可是,程科长,余雅诗身高有168公分,而且体型是比较丰满的类型,这么高大的女人,不是那么好制服的。别说女人,就算是凶手是男子,也得是身强力壮的那种才行。”何君提出了不同意见。
“你说得很有道理,单凭没有受到xing侵这一点,不足以排除凶手是男性的可能。”我先是认可了何君的分析,接着说出了自己的理由,“但如果凶手是女性,便存在两种可能。第一种,受害者是自愿被绑住手脚——她可能是受虐狂兼同性恋;第二种,受害人当时失去了反抗能力。要证明也很简单,我们再仔细检查一下尸体的各个部位,看看能不能发现一些不太容易被注意到痕迹。”
大家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再次检查起了尸体,而蔡智恒和何君,更是一脸的将信将疑、隐隐还有一点不服气——他们两个早就对尸体进行了好几遍检查,现在我这么一说,等于质疑他们的工作。
没办法,我总不能为了面子就放弃发现真相的可能。
只花了几分钟,程城便惊喜的告诉我们,他发现了一个针眼。
我们凑上去一看,果然,在尸体的右侧脖颈靠近锁骨的地方,有一个细小的针孔痕迹。
受害人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先被人用针剂扎晕,然后再捆绑起来,凌-虐致死,最后还用罐装狗粮引诱宠物犬啃咬尸体。
“镇上有多少人养了中型犬的?”程城问。
蔡智恒想了想:“镇上养狗的人还不少……至少有二三十条狗符合条件的,其中一半的狗主人是女性。”
“凶手的杀人手段这么残忍,甚至还要毁坏死者的尸体,肯定是恨透了死者……”
蔡智恒露出为难的表情,看起来很是伤脑筋:“死者干的工作,不是很光彩,镇上的女人没几个看得起她的,要说恨透,那肯定不至于,不过平时闲言碎语甚至上门去骂的,都是不少……”
程城补充道:“健壮的中年妇女,和死者起过冲突的,有没有?”
这话一出,蔡智恒和何君同时眼睛一亮。
“有!这个人住的离这里不远!”蔡智恒道。
……
这个案子的侦破速度,出乎了我们所有人的预料——或许蔡智恒和何君除外。
疑凶名叫牛春华,46岁,矮胖身材,大概也就155公分,从外表上看,就是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
当我们一大群人出现在家门口时,尤其是蔡智恒他们一身的警服,再加上程城这个陌生警察的出现,牛春牛立刻便面露慌张,手足无措起来,而且此时,从屋里冲出了一只斗牛犬,朝着我们狂吠。
我看那条狗眼珠血红,便故意说道:“程队你看,这狗一旦吃过了人肉,便凶恶了起来,而且眼珠子会变成血红色。”
听我这么说,尤其听到“吃人肉”几个字,牛春华几乎当场瘫软在地。
我们几个人立刻围上去,程城只问了几句,便确认她有很大作案嫌疑,直接将其带回了黑水镇警务局——也即是那间天主教堂。
稍一讯问,牛春华的心理防线便崩溃了,很快便招认了,并说出了案件的真相。
房间正中是一张满满粉红色调的大床,床铺、床品,都是粉红色系,只是现在床上满是黑色干涸的血液和人体组织,着实大煞风景。
床铺的四角,都系着一条连着手铐的金属细链,而且从天花板上,还悬吊下来四条同样涂抹成粉红色的铁链。
余雅诗的尸体就被四条铁链吊绑在半空中。
房间的一角,是一台台式电脑,还有一些直播的设备,旁边靠墙的位置是一个衣柜,里面都是一些情趣内衣、拘束皮衣之类的衣服。
我和蔡智恒提着马灯上前,我先沿着墙在房间里走了一圈,然后抬起手,将尸体照亮。
第一次看清楚余雅诗的尸体时,我的心脏也不禁猛然一跳。
这具尸体的死相,确实有点令人不舒服。
余雅诗全身上下不着片缕,并且整个身体以极为羞耻的形态,被吊挂在从天花板上悬挂下来的铁链上——
她的一对胳臂被两条铁链死死倒捆在背后,另两条铁链则捆在双脚脚踝上,整个身体弯成了极限的C形,将一个女人全身的性感带——尤其前胸,展示得淋漓尽致。
如果此时的余雅诗还活着,那肯定是一副香艳刺激到了极致的画面,但可惜的是,余雅诗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而且是极度难看、恐怖的那种。
尸体的头部无力地垂向床面,被血块污染的长发结着块,尾端摊开在床铺上,被血水凝结成一团。
尸体的外表上,到处可见肿块、淤伤和开裂的伤口,那是被凌虐殴打所留下的伤痕,而血液和其他粘液则形成了恶心的黏糊状物质,沾满了尸体全身。
我注意到,尸体上的尸斑并没有非常严重,这说明,尸体的死亡时间并不太遥远。
尸体的双脚、大腿部位,都有大片被野兽啃咬的痕迹,胸前的女性特质也被啃去了一只,露出了部分肋骨——已经变为深黑色的筋肉残渣,在白森森的骨头上形成黏糊糊地一片。
程城轻轻拨动余雅诗的头部,只见她面孔上大部分的皮肉也被啃咬一空,眼球也掉出来一只,直接露出了面骨,显得恐怖异常。
此外,尸体表面的大部分地方,似乎还涂抹着一层东西,已经风干了,我凑近看了看,好像是一层肉酱。
“日他仙人板板,真他娘的有够变态!”老刀隔着口罩捏着鼻子,骂道。
程城也看到了尸体上的那层干掉的肉酱,问道:“蔡局长,这尸体上的这层肉酱状物质,具体是什么?”
“哦,这是牛肉味的罐装狗粮,和死者自己的肉没关系。”蔡智恒顿了顿,又说道,“程科长、还有诸位,我说大家不要老是蔡局长蔡局长的叫我嘛!我只是个临时的虚职,大家叫我老蔡就行了,蔡局长也太显得生分了,对不对?”
程城点点头:“那好,蔡局——老蔡,你也别叫我程科长了,叫声老程就好。”
蔡智恒连连摇头:“那不行,你是正儿八经的警务局刑侦科长,和我这个虚职不一样……不能乱了上下级关系啊——这样吧,我随吉侦探他们,叫你程队行不行?”
我看这个蔡智恒又在一边胡乱搅和,感觉他好像有点不想我们进度太快的样子,便给了老刀一个眼色。
老刀会意,开口道:“那个,老蔡,你们怎么确认是罐装狗粮,还是牛肉味?”他放开捏着鼻子的手,凑近尸体表面,仔细嗅了嗅,补充道,“外表上看,的确很像是某种罐装的宠物湿粮,但我完全闻不出味道,血腥味和腐烂味已经完全掩盖了别的味道——你们镇上有专业的检测化验机构?可以确认是狗粮?”
“没有。但是我们镇上只有一家店卖宠物食品,那就是春子开的那家招待所小超市。而且小超市里只卖一种口味的狗粮。”一边站着的何君解释道。
老刀追问:“不可能是网购,或者从外面带进来的吗?”
“镇上不通快递,网购的话,你需要自己去五十多公里外的县城取包裹,太麻烦了。另外,近一个月内,我们镇里并没有人外出。”
“这么肯定?”
“整个黑水镇,现在的常住人口一共是一百三十一人,而且小镇的环境你们也看到了,三面环山一面靠水,镇里唯一出入口,便是招待所门口的那条柏油路——总不可能有人为了一罐宠物湿粮,跋山涉水地从野外进镇吧?我们镇子外面几乎就是原始森林,你走远一点,野狼、蟒蛇什么的都能见到,很危险的。”
何君的这番解释可以说是很详尽了,老刀无话可说,点点头不语,继续查看起尸体其他部位。
程城皱眉道:“凶手将狗粮涂抹在尸体身上,就是为了勾引野兽去撕咬尸体吗?小何你刚才说镇子外面的森林里有狼,会不会是狼咬的?”
“不会,应该是一条宠物狗。”我蹲下身子,观察了一下悬挂于半空中的尸体和床面的距离,补充道,“半米的距离……而且尸体被啃食的部位,撕裂痕迹很大,吃掉的部分应该至少有3-5公斤的肉……至少得是一只中型犬,才有这样的体型和胃口。”
何君惊讶道:“吉侦探,你这么快就确认了?依据呢?”
我不答反问:“尸体是什么时间发现的?”
“前天夜里——十一点左右。”
“死亡时间呢?”
“最多三天。”
问完,我点点头,用手一指尸体那完好无损的腹部:“一般来说,食肉型野兽抓捕到猎物后,都是习惯从最为柔软的腹部开始进食,直至掏光猎物肚子里的内脏,然后才会开始分食四肢等部分,而如果是宠物啃咬人类的尸体,则大多是从身体的末端开始的——基本上就是四肢和头部了。这是经过统计得出的大数据,你们也可以回忆一下你们看到过的《动物世界》之类的纪录片,应该也有类似的场面。”
众人露出思索的神情,尽皆点头。
何君还有点不服气,追问道:“那你又怎么确定是中型犬?从撕咬痕迹上看,猫狗应该都有可能吧?”
“尸体距离床面大约半米,并且请大家仔细看这些伤口,注意它们撕裂的方向和程度——假如是一只大型犬,那么它只需要人立而起,就可以轻松够到尸体,完全用不着跳跃。而要留下这种撕裂伤口,这只宠物必须是跳起来啃咬,并利用躯体的重力来撕扯肉块,才能造成。那么,为什么不能是小型犬或者猫呢?理由很简单,它们没有那么大的胃口。”
“受害者三天前死亡,前天夜里被发现,也就是说,只有一天左右的时间,可供这只宠物‘作案’——猫和小型犬,一顿可吃不下3-5公斤肉。现场虽然血迹淋漓,但并不凌乱——如果是多只宠物一起进入的话,肯定会发生争夺食物的现象,现场一定会留下非常明显的痕迹。”
最后,我总结道:“其实这些东西,只需要采集现场的毛发做一个化验就可以了,但我们现在没有这个条件,所以只能靠推理。”
何君听我说完,一脸的惊讶,张了张口,一副想说点什么但又什么都说不出的样子。
我知道,像何君这样性格的人,都有些固执,她一开始有点看不起以我为首的私家侦探团队(主要是李逸这个家伙有点丢分严重),所以在分析案情的时候,她竭力在寻找我的推理漏洞,这是一种习惯思维,没什么奇怪的。
第一印象,对一个人的影响之大,往往超过绝大多数人的想象。
未免这位性格要强面皮又薄的小女警觉得尴尬,我从头至尾都没有和她进行过视线接触,现在更是转过头,去问蔡智恒:“蔡局长,你们应该进行了现场的第一时间勘察,受害人有没有受到过xing侵犯?”
程城和老刀都是警务系统的老资格(或者曾经是),蔡智恒一个边远小地方的警员,在他们面前,确实没什么好装腔作势的。但我却不能跟着程城和老刀一样叫蔡智恒“老蔡”,那就有点蹬鼻子上脸的嫌疑,我也不可能笨到这种程度,所以,我仍旧用“蔡局长”称呼他。
另外,由于尸变的程度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严重,尤其是jing液等体液,在死者已死亡三天的前提下,用肉眼是很难从那一滩包含着血液等各种体液的半干状态的粘稠物质中分辨出来的,就算加上嗅觉也不行,毕竟一般人可没长一副狗鼻子——我也没必要那么为难自己对不?
“我们的第一现场勘察,没有发现死者受到xing侵犯的痕迹。”蔡智恒回答,“吉侦探,你怀疑凶手是个女人?”
程城也点头同意:“小何给我们看过受害人余雅诗生前的照片,很是漂亮惹火——这么一个尤物当前,而且这里一屋子的各种情趣玩具,凶手如果是男性的话,没理由不享受一下吧?”
“可是,程科长,余雅诗身高有168公分,而且体型是比较丰满的类型,这么高大的女人,不是那么好制服的。别说女人,就算是凶手是男子,也得是身强力壮的那种才行。”何君提出了不同意见。
“你说得很有道理,单凭没有受到xing侵这一点,不足以排除凶手是男性的可能。”我先是认可了何君的分析,接着说出了自己的理由,“但如果凶手是女性,便存在两种可能。第一种,受害者是自愿被绑住手脚——她可能是受虐狂兼同性恋;第二种,受害人当时失去了反抗能力。要证明也很简单,我们再仔细检查一下尸体的各个部位,看看能不能发现一些不太容易被注意到痕迹。”
大家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再次检查起了尸体,而蔡智恒和何君,更是一脸的将信将疑、隐隐还有一点不服气——他们两个早就对尸体进行了好几遍检查,现在我这么一说,等于质疑他们的工作。
没办法,我总不能为了面子就放弃发现真相的可能。
只花了几分钟,程城便惊喜的告诉我们,他发现了一个针眼。
我们凑上去一看,果然,在尸体的右侧脖颈靠近锁骨的地方,有一个细小的针孔痕迹。
受害人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先被人用针剂扎晕,然后再捆绑起来,凌-虐致死,最后还用罐装狗粮引诱宠物犬啃咬尸体。
“镇上有多少人养了中型犬的?”程城问。
蔡智恒想了想:“镇上养狗的人还不少……至少有二三十条狗符合条件的,其中一半的狗主人是女性。”
“凶手的杀人手段这么残忍,甚至还要毁坏死者的尸体,肯定是恨透了死者……”
蔡智恒露出为难的表情,看起来很是伤脑筋:“死者干的工作,不是很光彩,镇上的女人没几个看得起她的,要说恨透,那肯定不至于,不过平时闲言碎语甚至上门去骂的,都是不少……”
程城补充道:“健壮的中年妇女,和死者起过冲突的,有没有?”
这话一出,蔡智恒和何君同时眼睛一亮。
“有!这个人住的离这里不远!”蔡智恒道。
……
这个案子的侦破速度,出乎了我们所有人的预料——或许蔡智恒和何君除外。
疑凶名叫牛春华,46岁,矮胖身材,大概也就155公分,从外表上看,就是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
当我们一大群人出现在家门口时,尤其是蔡智恒他们一身的警服,再加上程城这个陌生警察的出现,牛春牛立刻便面露慌张,手足无措起来,而且此时,从屋里冲出了一只斗牛犬,朝着我们狂吠。
我看那条狗眼珠血红,便故意说道:“程队你看,这狗一旦吃过了人肉,便凶恶了起来,而且眼珠子会变成血红色。”
听我这么说,尤其听到“吃人肉”几个字,牛春华几乎当场瘫软在地。
我们几个人立刻围上去,程城只问了几句,便确认她有很大作案嫌疑,直接将其带回了黑水镇警务局——也即是那间天主教堂。
稍一讯问,牛春华的心理防线便崩溃了,很快便招认了,并说出了案件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