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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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觉晓从埃布尔那里学会斗气后,在空地的石头上坐着,练习斗气在身体内的流动。他饶有兴致地慢慢把斗气都集中到左手,用右手摸了摸,发现表面十分坚硬。
大约当身体斗气总量修炼到一定程度时,可以让整个身体都有这样的强度吧。他心想。
他坐在石头上练习着斗气的流动,将斗气从身体的这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不停地重复这个过程。到中午时,虽然比一开始更熟练了,但要达到能在战斗中快速调整斗气的程度,却还差得很远。
“看来也不是那么容易啊。”林觉晓自言自语。
这时林觉晓远远看见,提斯和萝拉已经回来,到村子口了——学会斗气后,他的视力也有了显著提升。只见他们带着两只野禽和一些果蔬,时不时说句话。到了空地时,提斯朝他笑道:“怎么样?很难吧?”
“是啊。”林觉晓道。
“哈哈,慢慢来吧。顺便说一下,我只用一个月就学会了。”如果提斯知道,其实林觉晓指的是转移斗气的速度,只怕要气哭了。
“天啊,你真厉害。”林觉晓惊叹道。
“低调低调。”提斯正色道——萝拉在一旁笑,看来她已经跟提斯彼此熟悉了。
不一会儿,午餐就做好了,萝拉端进去陪埃布尔一起吃。提斯和林觉晓坐在空地石头上,吃着香喷喷的烤鸭腿,两人都是满嘴满手的油。
“上午收获怎么样?”林觉晓边吃边说,声音含糊不清。
“捡了几十个蓝蜗牛壳。”提斯也含糊不清地说道。
林觉晓有点悲伤地说:“大约我们不会是最早前往金银岛的冒险家了。”
“啊,你要哭吗?林小姐。”提斯故意捏着嗓子道。
“哈哈——”林觉晓笑哈哈,过一会儿道:“下午我跟你们一起去吧,我们去收集红蜗牛壳。”
“林小姐能行吗?”
“没问题。”
吃完午餐后,三人一同前往蜗牛树林里红蜗牛的栖息地,提斯对这里早已轻车熟路,在树林间准确地走出直达路线。林觉晓现在再来走这些路况差劲的林间小道,已经不觉得吃力了,他的身体素质和昨天已是天差地别。
“真是有趣的世界,有这种神奇的斗气——要是在地球上能学斗气,大约就没有风湿病和关节炎了。”林觉晓边轻快地跳过一个滑溜溜的石头,一边想道。
三人很快就看见一群红蜗牛,这种行动缓慢的怪物基本上很难对冒险家们造成伤害,消灭它们所需要的只是强力的攻击。
林觉晓将斗气集中到双手,举起短剑强力而快速地砍了三下,那只红蜗牛就已开始渐渐消散在空气中。他弯下腰,捡起了那个红蜗牛壳,顿时喜上眉梢——这是他靠自己的力量,第一次收集到红蜗牛壳。
提斯也刚解决掉一只红蜗牛,正好看见林觉晓手上拿着一个红蜗牛壳,他狐疑道:“你怎么突然变厉害了?”明明昨天还无法对红蜗牛造成伤害的,他心想。
“因为我和你一样啊。”林觉晓说着,又消灭了一只红蜗牛。这时萝拉也发觉了,吃惊地看着他。
提斯心里浮起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的念头,迟疑着问道:“我们中午回来的时候……你就学会斗气了?”
林觉晓只是在那笑哈哈。
这家伙真的只用一个早上就学会了斗气!提斯这时候的心情就跟埃布尔早上的心情一样,有种世界观被颠覆的感觉——这好比有人正在告诉他:其实蜗牛怪是人类的祖先。
震惊之余,提斯又汗颜地想到,自己说用一个月学会了斗气时,林觉晓惊叹着说“天啊!你真厉害。”——这让他的心情更复杂了。
“这家伙是故意的……”提斯嘟囔道,一脸黑线地看着林觉晓,后者又消灭了一只红蜗牛,正美滋滋地捡起红蜗牛壳收进背包里。
林觉晓故意说道:“提斯,你看,我已经捡到三个蜗牛壳了。”
“等着吧,现在就超过你——你这个骗子。”提斯奔向一只红蜗牛。他自己也没发觉,正渐渐被林觉晓那纯真又略带俏皮的性格影响。
“哈哈哈——”
两人积极地消灭红蜗牛,萝拉跟在后面捡东西。
到黄昏时分,萝拉数一数背包里:她已经捡到了两百四十六个红蜗牛壳。
“两百四十六个。”萝拉欣喜地说道。
“真是大丰收啊。”林觉晓也喜道。
“等埃布尔跟我们一起行动时,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参加麦加的试炼了。”提斯笑道。
三人回到彩虹村时,天已经黑了。在旅馆后面,已经有一些冒险家燃起了篝火,准备晚餐。提斯走在前面,发现埃布尔已经坐在属于他们的空地上燃起篝火了。
“埃布尔,腿伤已经好了吗?”提斯奇道。
“呵呵,可以走路了。”埃布尔笑道。
“我还以为要明天呢。”林觉晓惊喜道。
埃布尔道:“用斗气修复的效果比想象中更好。”
“斗气还有这种作用吗?”林觉晓问。
“是的,有助于组织恢复。”埃布尔答道。
提斯笑道:“这样看来,明天我们又可以全员出击了。”
埃布尔微笑道:“没问题。”
四人吃过晚餐后,林觉晓自己走到杂货铺,希望能有他穿的衣服。毕竟他只有身上一套衣服,没有可替换的,也只有一双鞋子、一双袜子。
杂货铺里的三面墙壁上都点着油灯,整个屋子里被照得亮堂堂的,那些货架、橱柜和各种各样的杂货,都显出温馨的暖黄色调。
老板娘露茜正坐在柜台后面,一边看着什么书,一边吃白面包。桌上还有一杯牛奶,一块乳酪,以及一小碟蓝莓果酱。
杂货铺的东西就是丰富呢,林觉晓心想。
“晚上好,露茜小姐。”林觉晓道。
露茜把视线从书上挪开,抬起头来道:“嗯?林觉晓啊!呵呵,怎么啦?”
“您这儿有我能穿的衣服吗?”
“当然有啦,不管是什么体型的冒险家,我这儿都有能穿的衣服。”露茜微笑道,带着小小的自豪。
“一套衣服要多少金币呢?”林觉晓问。
“五十个金币。”
“我用红蜗牛壳换可以吗?”林觉晓说着,从背包里拿出几个红蜗牛壳放在桌上——一个红蜗牛壳等于八个金币。
“没问题,看来我过两天又要去金银岛兑换金币啦。”露茜笑道。她在一个橱柜里翻找着,过会儿拿出来两套衣服,放在桌上问道:“两套够用吗?”
“再来一套吧。”林觉晓道。他决定把身上穿的这套白色T恤和天蓝色牛仔裤收藏起来,不再穿了。
“好的。”露茜又翻出来一套衣服。
这种衣服的上衣是白色短衫,材质介于棉和丝之间,摸起来很舒服。上衣还带着一条围脖,有的是紫色,有的是橙色、蓝色。而齐膝短裤则是整条的网格花纹图案,有蓝色和黄色两种。
“还要别的吗——鞋子?袜子?”露茜细心地问道。
“嗯。我要两双鞋子,袜子多拿几双。”林觉晓答道。
露茜又拿出一种黄白相间的中低帮鞋子,说不上是跑鞋还是板鞋——看来这鞋子还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在里头呢,林觉晓心想。他试穿了一下,挺舒适的,很适合冒险家使用。
“这样一共多少金币呢?”林觉晓穿着新鞋,原地踏几下,满意地问道。
“嗯……三套衣服、两双鞋子、六双袜子,”露茜稍微点了点物品,道:“共三百一十个金币,算你三百好啦!”
“谢谢您,这是四十个红蜗牛壳。”林觉晓把背包戒指对着桌子,意念一动,桌上顿时多了一堆红蜗牛壳。
“好的。”露茜一个一个地把红蜗牛壳放进箱子里。
林觉晓把买好的东西收进背包里,道:“那我走啦,露茜小姐。”
“呵呵,再见。”露茜笑道。
从杂货铺出来后,林觉晓在月光下的彩虹村里独自四处走着。他看着天上被云遮住一半、若隐若现的月亮,心想:即使到了另一个世界,太阳和月亮也总是在天上。
夜的清凉随着晚风轻柔地掠过,林觉晓漫无目的,享受夜晚特有的美。他正信步而走,忽然发现路边一个从窗户里透出灯光的蘑菇房门口,坐着一个人——路卡斯村长,此时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路卡斯村长也发现了林觉晓,笑呵呵道:“是你啊,年轻人,你叫……林觉晓,我没记错吧?”
“是的,路卡斯村长。”林觉晓笑道。
“这样的好名字,我是不会忘记的。看来,你也喜欢彩虹村的夜晚,对吗?”路卡斯村长望着夜空。
“这样的风景,确实很美。”林觉晓由衷回答。
林觉晓这时忽然想起来:修嘉不知道去哪了呢?她的家应该就在彩虹村里吧?
“请问,您知道修嘉的家在哪里吗?”
“修嘉已经去另一个地方啦。”路卡斯村长慢悠悠道。
“另一个地方?”林觉晓奇道。
“呵呵。修嘉说,如果看见你,就告诉你,她已经回到属于她的地方了。”路卡斯村长答道。
“属于她的地方?”
“是啊。她只是来这儿玩,并不是本地人,当然要回家了。”
“是这样啊……”林觉晓感觉有点怪怪的。
“年轻人别想太多了,会老得快,就像我这样——唉,不说了,我得休息了。”路卡斯村长一边叹着气,一边撑着拐杖慢慢站起身,走进屋里。
“晚安,年轻人。”正在关上的门后面传来声音。
“晚安,路卡斯村长。”林觉晓微笑道,心里抛开那些明显无法猜透的事,一路走回自己的屋子里休息。
林觉晓从埃布尔那里学会斗气后,在空地的石头上坐着,练习斗气在身体内的流动。他饶有兴致地慢慢把斗气都集中到左手,用右手摸了摸,发现表面十分坚硬。
大约当身体斗气总量修炼到一定程度时,可以让整个身体都有这样的强度吧。他心想。
他坐在石头上练习着斗气的流动,将斗气从身体的这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不停地重复这个过程。到中午时,虽然比一开始更熟练了,但要达到能在战斗中快速调整斗气的程度,却还差得很远。
“看来也不是那么容易啊。”林觉晓自言自语。
这时林觉晓远远看见,提斯和萝拉已经回来,到村子口了——学会斗气后,他的视力也有了显著提升。只见他们带着两只野禽和一些果蔬,时不时说句话。到了空地时,提斯朝他笑道:“怎么样?很难吧?”
“是啊。”林觉晓道。
“哈哈,慢慢来吧。顺便说一下,我只用一个月就学会了。”如果提斯知道,其实林觉晓指的是转移斗气的速度,只怕要气哭了。
“天啊,你真厉害。”林觉晓惊叹道。
“低调低调。”提斯正色道——萝拉在一旁笑,看来她已经跟提斯彼此熟悉了。
不一会儿,午餐就做好了,萝拉端进去陪埃布尔一起吃。提斯和林觉晓坐在空地石头上,吃着香喷喷的烤鸭腿,两人都是满嘴满手的油。
“上午收获怎么样?”林觉晓边吃边说,声音含糊不清。
“捡了几十个蓝蜗牛壳。”提斯也含糊不清地说道。
林觉晓有点悲伤地说:“大约我们不会是最早前往金银岛的冒险家了。”
“啊,你要哭吗?林小姐。”提斯故意捏着嗓子道。
“哈哈——”林觉晓笑哈哈,过一会儿道:“下午我跟你们一起去吧,我们去收集红蜗牛壳。”
“林小姐能行吗?”
“没问题。”
吃完午餐后,三人一同前往蜗牛树林里红蜗牛的栖息地,提斯对这里早已轻车熟路,在树林间准确地走出直达路线。林觉晓现在再来走这些路况差劲的林间小道,已经不觉得吃力了,他的身体素质和昨天已是天差地别。
“真是有趣的世界,有这种神奇的斗气——要是在地球上能学斗气,大约就没有风湿病和关节炎了。”林觉晓边轻快地跳过一个滑溜溜的石头,一边想道。
三人很快就看见一群红蜗牛,这种行动缓慢的怪物基本上很难对冒险家们造成伤害,消灭它们所需要的只是强力的攻击。
林觉晓将斗气集中到双手,举起短剑强力而快速地砍了三下,那只红蜗牛就已开始渐渐消散在空气中。他弯下腰,捡起了那个红蜗牛壳,顿时喜上眉梢——这是他靠自己的力量,第一次收集到红蜗牛壳。
提斯也刚解决掉一只红蜗牛,正好看见林觉晓手上拿着一个红蜗牛壳,他狐疑道:“你怎么突然变厉害了?”明明昨天还无法对红蜗牛造成伤害的,他心想。
“因为我和你一样啊。”林觉晓说着,又消灭了一只红蜗牛。这时萝拉也发觉了,吃惊地看着他。
提斯心里浮起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的念头,迟疑着问道:“我们中午回来的时候……你就学会斗气了?”
林觉晓只是在那笑哈哈。
这家伙真的只用一个早上就学会了斗气!提斯这时候的心情就跟埃布尔早上的心情一样,有种世界观被颠覆的感觉——这好比有人正在告诉他:其实蜗牛怪是人类的祖先。
震惊之余,提斯又汗颜地想到,自己说用一个月学会了斗气时,林觉晓惊叹着说“天啊!你真厉害。”——这让他的心情更复杂了。
“这家伙是故意的……”提斯嘟囔道,一脸黑线地看着林觉晓,后者又消灭了一只红蜗牛,正美滋滋地捡起红蜗牛壳收进背包里。
林觉晓故意说道:“提斯,你看,我已经捡到三个蜗牛壳了。”
“等着吧,现在就超过你——你这个骗子。”提斯奔向一只红蜗牛。他自己也没发觉,正渐渐被林觉晓那纯真又略带俏皮的性格影响。
“哈哈哈——”
两人积极地消灭红蜗牛,萝拉跟在后面捡东西。
到黄昏时分,萝拉数一数背包里:她已经捡到了两百四十六个红蜗牛壳。
“两百四十六个。”萝拉欣喜地说道。
“真是大丰收啊。”林觉晓也喜道。
“等埃布尔跟我们一起行动时,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参加麦加的试炼了。”提斯笑道。
三人回到彩虹村时,天已经黑了。在旅馆后面,已经有一些冒险家燃起了篝火,准备晚餐。提斯走在前面,发现埃布尔已经坐在属于他们的空地上燃起篝火了。
“埃布尔,腿伤已经好了吗?”提斯奇道。
“呵呵,可以走路了。”埃布尔笑道。
“我还以为要明天呢。”林觉晓惊喜道。
埃布尔道:“用斗气修复的效果比想象中更好。”
“斗气还有这种作用吗?”林觉晓问。
“是的,有助于组织恢复。”埃布尔答道。
提斯笑道:“这样看来,明天我们又可以全员出击了。”
埃布尔微笑道:“没问题。”
四人吃过晚餐后,林觉晓自己走到杂货铺,希望能有他穿的衣服。毕竟他只有身上一套衣服,没有可替换的,也只有一双鞋子、一双袜子。
杂货铺里的三面墙壁上都点着油灯,整个屋子里被照得亮堂堂的,那些货架、橱柜和各种各样的杂货,都显出温馨的暖黄色调。
老板娘露茜正坐在柜台后面,一边看着什么书,一边吃白面包。桌上还有一杯牛奶,一块乳酪,以及一小碟蓝莓果酱。
杂货铺的东西就是丰富呢,林觉晓心想。
“晚上好,露茜小姐。”林觉晓道。
露茜把视线从书上挪开,抬起头来道:“嗯?林觉晓啊!呵呵,怎么啦?”
“您这儿有我能穿的衣服吗?”
“当然有啦,不管是什么体型的冒险家,我这儿都有能穿的衣服。”露茜微笑道,带着小小的自豪。
“一套衣服要多少金币呢?”林觉晓问。
“五十个金币。”
“我用红蜗牛壳换可以吗?”林觉晓说着,从背包里拿出几个红蜗牛壳放在桌上——一个红蜗牛壳等于八个金币。
“没问题,看来我过两天又要去金银岛兑换金币啦。”露茜笑道。她在一个橱柜里翻找着,过会儿拿出来两套衣服,放在桌上问道:“两套够用吗?”
“再来一套吧。”林觉晓道。他决定把身上穿的这套白色T恤和天蓝色牛仔裤收藏起来,不再穿了。
“好的。”露茜又翻出来一套衣服。
这种衣服的上衣是白色短衫,材质介于棉和丝之间,摸起来很舒服。上衣还带着一条围脖,有的是紫色,有的是橙色、蓝色。而齐膝短裤则是整条的网格花纹图案,有蓝色和黄色两种。
“还要别的吗——鞋子?袜子?”露茜细心地问道。
“嗯。我要两双鞋子,袜子多拿几双。”林觉晓答道。
露茜又拿出一种黄白相间的中低帮鞋子,说不上是跑鞋还是板鞋——看来这鞋子还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在里头呢,林觉晓心想。他试穿了一下,挺舒适的,很适合冒险家使用。
“这样一共多少金币呢?”林觉晓穿着新鞋,原地踏几下,满意地问道。
“嗯……三套衣服、两双鞋子、六双袜子,”露茜稍微点了点物品,道:“共三百一十个金币,算你三百好啦!”
“谢谢您,这是四十个红蜗牛壳。”林觉晓把背包戒指对着桌子,意念一动,桌上顿时多了一堆红蜗牛壳。
“好的。”露茜一个一个地把红蜗牛壳放进箱子里。
林觉晓把买好的东西收进背包里,道:“那我走啦,露茜小姐。”
“呵呵,再见。”露茜笑道。
从杂货铺出来后,林觉晓在月光下的彩虹村里独自四处走着。他看着天上被云遮住一半、若隐若现的月亮,心想:即使到了另一个世界,太阳和月亮也总是在天上。
夜的清凉随着晚风轻柔地掠过,林觉晓漫无目的,享受夜晚特有的美。他正信步而走,忽然发现路边一个从窗户里透出灯光的蘑菇房门口,坐着一个人——路卡斯村长,此时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路卡斯村长也发现了林觉晓,笑呵呵道:“是你啊,年轻人,你叫……林觉晓,我没记错吧?”
“是的,路卡斯村长。”林觉晓笑道。
“这样的好名字,我是不会忘记的。看来,你也喜欢彩虹村的夜晚,对吗?”路卡斯村长望着夜空。
“这样的风景,确实很美。”林觉晓由衷回答。
林觉晓这时忽然想起来:修嘉不知道去哪了呢?她的家应该就在彩虹村里吧?
“请问,您知道修嘉的家在哪里吗?”
“修嘉已经去另一个地方啦。”路卡斯村长慢悠悠道。
“另一个地方?”林觉晓奇道。
“呵呵。修嘉说,如果看见你,就告诉你,她已经回到属于她的地方了。”路卡斯村长答道。
“属于她的地方?”
“是啊。她只是来这儿玩,并不是本地人,当然要回家了。”
“是这样啊……”林觉晓感觉有点怪怪的。
“年轻人别想太多了,会老得快,就像我这样——唉,不说了,我得休息了。”路卡斯村长一边叹着气,一边撑着拐杖慢慢站起身,走进屋里。
“晚安,年轻人。”正在关上的门后面传来声音。
“晚安,路卡斯村长。”林觉晓微笑道,心里抛开那些明显无法猜透的事,一路走回自己的屋子里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