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出名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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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轩讲述的正是五十年代由奥黛丽赫本主演的《罗马假日》。
这无疑是一部经典的电影,赫本因此成为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成为公主的代名词。
当你想到公主的时候,脑海里就不由得浮现出赫本的形象。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时间跨度很小,可却让人回味悠长。
这是一个如童话般的故事,一天的时间,一段快乐又忧伤的时光,一场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刹那也是永恒。
在片尾的新闻发布会上,两人最后一次见面。
碍于身份,他们相见却不能相认,咫尺却成天涯,只能通过凝望对方时专注、深情的眼神,以及一语双关的言语来表达自己的复杂心情与满腔爱意。
当有记者询问公主最爱的城市时,公主如此回答。
“最爱的,是罗马,当然是罗马!”
只此一句,已胜过千言万语。
故事讲完,殷明竹的眼睛明亮起来,聪颖的她意识到这是一个好故事,比《海誓》那种大团圆结局的故事好上一千倍。
她一定要演这个公主的角色,她要抓住这个机会,或许她会因此风靡整个上海滩。
不过,她知道这不是由她决定的,而是饭桌上的另外两个男人。
一个导演,一个投资人。
她心里急切不已,可又不得不暂且忍耐,不能直接对但杜予说你原来的那个故事糟透了,咱们来拍摄这个新故事吧。
但杜予非常不甘心的承认自己的故事的确没那么好,他搞技术在行,剧本就马马虎虎了。
面对殷明竹热切的目光,但杜予颇为为难。
《海誓》是他的心血,他为此准备了好久,不忍心放弃。
可《上海假日》更为出色,任何东西都怕比较,和《上海假日》相比,他也觉得《海誓》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以前认为很有新意的情节,如今看来都有模仿的痕迹。
《上海假日》如此完美,他想想能拍出这样的影片,心里就有些激动发抖。
“若是拍摄《上海假日》,资金怕是不够。”但杜予犯难道。
“林公子会投资的,对吧?”殷明竹殷切的问道。
“那是自然。”林子轩答应道。
能够把心目中的经典电影拍摄出来,林子轩也很兴奋,唯一的遗憾就是这是默片,女主角也不是奥黛丽赫本,此时的赫本还没出生呢。
三人达成一致,改变拍摄计划。
接下来,他们热切的讨论着这部新电影。
林子轩负责解说情节,但杜予设想着怎么进行拍摄更为划算,殷明竹准备给自己的公主角色设计新造型。
她了解时尚,公主的穿着,佩戴的首饰,走路的步态等等,既要展现公主高贵典雅的风采,也要有平民亲和的一面。
她爱死这个角色了。
大家兴尽而散。
林子轩回到林宅,和家人打过招呼,回到自己房间,准备把《上海假日》的剧本写出来。
这时候有人敲门,他打开房门,是他的妹妹林晓玲。
林晓玲刚刚十六岁,还在上中学,兄妹之间的关系尚可。
林子轩因为怕被人发现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基本上不会和家人闲话家常,因为那样容易造成记忆困扰。
如果家里人都在兴奋的谈论过去的某件事情,只有他一个人茫然无措,这可不是好现象。
一次两次说自己记不清还情有可原,次数多了难免会出问题。
所以,他对这个妹妹也只是表面的亲切,不敢过分亲近。
“哥,这个人说的是你么?”林晓玲拿着一本杂志,求证道。
林子轩接过杂志,是北京大学的《新潮》诗歌增刊,上面刊载的正是他写的诗作。
他从冯程程的信里知道了这件事,并没有太过专注,据说在北平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想不到都传到上海来了。
《新潮》杂志有对作者的简单介绍。
林子轩,沪上人氏,曾留学美利坚哥伦比亚大学,受国外诗歌影响,为新诗代表诗人。
“是啊,这个人就是我。”林子轩平静的说道。
“啊!”林晓玲惊呼起来。
她心中激动不已,没想到在学校里疯传的新诗诗人竟然是自己的哥哥。
自从哥哥从国外回来后,她明显觉得哥哥和她不那么亲近了,两人聊天的时候也闪烁其词,经常顾左右而言他。
她想想毕竟两年不见,也没太在意,等时间长了,关系自然会好起来的,可如今半年过去了,情况还是没有好转。
哥哥在银行工作之后,两人就更疏远了。
哥哥甚至提出要搬出去住,幸好被母亲阻止了。
这次发觉哥哥还会写诗,而且还写的那么好,林晓玲一下子觉得两人的距离拉近了,有了共同的话题。
“哥,你出名了。”惊呼过后,林晓玲崇拜的说道。
没错,林子轩的确是出名了,至少在文坛上是这样。
经过一个多月的发酵,新诗的浪潮逐渐兴起,许多文人都加入到创作白话文新诗的行列,林子轩的诗作成了被学习和模仿的对象。
特别是在学校里,更是引发了风潮。
他的诗作被朗诵,被传播,被解析,被研究……
各种赞誉纷至沓来,当然也有骂声。
特别是支持文言文的学者,更是把他当作大敌,其中以南京东南大学的几位教授最为激烈,代表人物是梅光笛和吴谧等人。
听着妹妹不停诉说学校里的学生如何的推崇他,如何喜欢他的诗作,林子轩表现的很平静,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他写的诗作都是剽窃后世诗人的杰作,都已经被时间所证明过的,若是还不引起轰动,那肯定是那里出了问题。
对于那些骂他的人,他更是不在意。
新诗是时代的潮流,没有人能够阻挡,后世会给出公正的评价。
只是不知道那些人若是知道这些诗作的作者和写《寻秦记》小说的作者是同一个人,会有何感想。
他略带恶趣味的想着。
不管怎么说,他也算是出名了,迈出了成为文豪的坚实一步。
把喋喋不休的林晓玲赶出房间,他坐在书桌前,铺开稿子,拿起钢笔,在脑海里搜索出《罗马假日》的各种资料,开始剽窃。文豪就是这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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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轩讲述的正是五十年代由奥黛丽赫本主演的《罗马假日》。
这无疑是一部经典的电影,赫本因此成为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成为公主的代名词。
当你想到公主的时候,脑海里就不由得浮现出赫本的形象。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时间跨度很小,可却让人回味悠长。
这是一个如童话般的故事,一天的时间,一段快乐又忧伤的时光,一场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刹那也是永恒。
在片尾的新闻发布会上,两人最后一次见面。
碍于身份,他们相见却不能相认,咫尺却成天涯,只能通过凝望对方时专注、深情的眼神,以及一语双关的言语来表达自己的复杂心情与满腔爱意。
当有记者询问公主最爱的城市时,公主如此回答。
“最爱的,是罗马,当然是罗马!”
只此一句,已胜过千言万语。
故事讲完,殷明竹的眼睛明亮起来,聪颖的她意识到这是一个好故事,比《海誓》那种大团圆结局的故事好上一千倍。
她一定要演这个公主的角色,她要抓住这个机会,或许她会因此风靡整个上海滩。
不过,她知道这不是由她决定的,而是饭桌上的另外两个男人。
一个导演,一个投资人。
她心里急切不已,可又不得不暂且忍耐,不能直接对但杜予说你原来的那个故事糟透了,咱们来拍摄这个新故事吧。
但杜予非常不甘心的承认自己的故事的确没那么好,他搞技术在行,剧本就马马虎虎了。
面对殷明竹热切的目光,但杜予颇为为难。
《海誓》是他的心血,他为此准备了好久,不忍心放弃。
可《上海假日》更为出色,任何东西都怕比较,和《上海假日》相比,他也觉得《海誓》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以前认为很有新意的情节,如今看来都有模仿的痕迹。
《上海假日》如此完美,他想想能拍出这样的影片,心里就有些激动发抖。
“若是拍摄《上海假日》,资金怕是不够。”但杜予犯难道。
“林公子会投资的,对吧?”殷明竹殷切的问道。
“那是自然。”林子轩答应道。
能够把心目中的经典电影拍摄出来,林子轩也很兴奋,唯一的遗憾就是这是默片,女主角也不是奥黛丽赫本,此时的赫本还没出生呢。
三人达成一致,改变拍摄计划。
接下来,他们热切的讨论着这部新电影。
林子轩负责解说情节,但杜予设想着怎么进行拍摄更为划算,殷明竹准备给自己的公主角色设计新造型。
她了解时尚,公主的穿着,佩戴的首饰,走路的步态等等,既要展现公主高贵典雅的风采,也要有平民亲和的一面。
她爱死这个角色了。
大家兴尽而散。
林子轩回到林宅,和家人打过招呼,回到自己房间,准备把《上海假日》的剧本写出来。
这时候有人敲门,他打开房门,是他的妹妹林晓玲。
林晓玲刚刚十六岁,还在上中学,兄妹之间的关系尚可。
林子轩因为怕被人发现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基本上不会和家人闲话家常,因为那样容易造成记忆困扰。
如果家里人都在兴奋的谈论过去的某件事情,只有他一个人茫然无措,这可不是好现象。
一次两次说自己记不清还情有可原,次数多了难免会出问题。
所以,他对这个妹妹也只是表面的亲切,不敢过分亲近。
“哥,这个人说的是你么?”林晓玲拿着一本杂志,求证道。
林子轩接过杂志,是北京大学的《新潮》诗歌增刊,上面刊载的正是他写的诗作。
他从冯程程的信里知道了这件事,并没有太过专注,据说在北平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想不到都传到上海来了。
《新潮》杂志有对作者的简单介绍。
林子轩,沪上人氏,曾留学美利坚哥伦比亚大学,受国外诗歌影响,为新诗代表诗人。
“是啊,这个人就是我。”林子轩平静的说道。
“啊!”林晓玲惊呼起来。
她心中激动不已,没想到在学校里疯传的新诗诗人竟然是自己的哥哥。
自从哥哥从国外回来后,她明显觉得哥哥和她不那么亲近了,两人聊天的时候也闪烁其词,经常顾左右而言他。
她想想毕竟两年不见,也没太在意,等时间长了,关系自然会好起来的,可如今半年过去了,情况还是没有好转。
哥哥在银行工作之后,两人就更疏远了。
哥哥甚至提出要搬出去住,幸好被母亲阻止了。
这次发觉哥哥还会写诗,而且还写的那么好,林晓玲一下子觉得两人的距离拉近了,有了共同的话题。
“哥,你出名了。”惊呼过后,林晓玲崇拜的说道。
没错,林子轩的确是出名了,至少在文坛上是这样。
经过一个多月的发酵,新诗的浪潮逐渐兴起,许多文人都加入到创作白话文新诗的行列,林子轩的诗作成了被学习和模仿的对象。
特别是在学校里,更是引发了风潮。
他的诗作被朗诵,被传播,被解析,被研究……
各种赞誉纷至沓来,当然也有骂声。
特别是支持文言文的学者,更是把他当作大敌,其中以南京东南大学的几位教授最为激烈,代表人物是梅光笛和吴谧等人。
听着妹妹不停诉说学校里的学生如何的推崇他,如何喜欢他的诗作,林子轩表现的很平静,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他写的诗作都是剽窃后世诗人的杰作,都已经被时间所证明过的,若是还不引起轰动,那肯定是那里出了问题。
对于那些骂他的人,他更是不在意。
新诗是时代的潮流,没有人能够阻挡,后世会给出公正的评价。
只是不知道那些人若是知道这些诗作的作者和写《寻秦记》小说的作者是同一个人,会有何感想。
他略带恶趣味的想着。
不管怎么说,他也算是出名了,迈出了成为文豪的坚实一步。
把喋喋不休的林晓玲赶出房间,他坐在书桌前,铺开稿子,拿起钢笔,在脑海里搜索出《罗马假日》的各种资料,开始剽窃。文豪就是这样炼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