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 番外.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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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接下榻的是篱落沟的桃花源里,这边山庄已经建成,取名为“欢飞颜”,三个字就嵌在在桃林外面那牌坊之上,龙飞凤舞,是秦漠飞的手笔。
山庄气势磅礴地坐落在桃林中央,站在牌坊边往里看,一条笔直的马路直通往山庄,与马路两边的桃树相辉映,顿令人想起了那句诗: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只不过,小径变成了乡间马路,白云变成了桃林而已。
这方圆十里全是桃林,又配以度假山庄,想必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人工桃园了。我能想象待到三月花开时,这地方将是何等的妖娆妩媚。
现如今的人们生活水平上涨,追求的东西也多元化了,懂得享受,取乐,不再以赚钱为生命唯一目的了。假以时日,这地方一定会成为人们竞相传颂的世外桃源,会驰名中外。
漠飞这小子,投资眼光果然是高人一等的,这一举数得,怕是他打算建造桃林时就盘算好的。
眼下桃花尚未盛开,但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还是令人期待得很。这边暂时还没有对外营业,但里面已经完全打整好了,这是在为秦漠飞和欢颜的婚礼做准备。
管理山庄的人都是秦家老宅子派过来的保镖,领头的是阿飞。他看到竟我一点儿都不意外,还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边上的洛小七笑了下。
“三爷,一路上辛苦了,老板早就命我把你住的地方整理好,就等你来了。”顿了顿,他又瞥了眼洛小七,笑道,“小七,你要一起进去看看吗?”
“我……就不用了吧,我得先回村子里了,村民们还等着我呢。秦先生,不然我过些天再来看你吧。”洛小七拧了下眉,有些纠结地跟我道,她似乎有心事。
“你不歇息一会儿再走吗?头发都还没干。”
“不用啦,这边回去就一个小时,很快的。”
洛小七坚持要走,我也没强留她了,看着她又开着东风车离开,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跟阿飞去山庄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她胸前那道疤痕,那个位置……
阿飞给我安排的房间是山庄里最豪华的房间,里面各种配套都是我平日常用的,看来秦漠飞跟他交代过。不过我并不是很喜欢这样的房间,我看上了山庄四周坐落在花丛间的小木屋。
稍作休息过后,我准备四处去看看这桃林,问阿飞要了辆自行车顺着纵横交错的马路骑过去,才发现这马路格局很奇特,以山庄为圆心,是环形的设计。
共有五环,每一环十字交错的地方就建有小木屋和休息亭,十分雅致。
我骑车到最后一环的时候,就相对比较清静了,这边离山庄比较远,路人都不太能走到这边来。尤其这里还靠着山湖和后山,太过幽静了。
我推着车朝后山走了过去,忽然瞧见一座双棺坟墓建在了左边的桃林处,这里跟桃林隔开了的,得走出来才看得到。
我狐疑地走过去,在看到墓碑上嵌着的两张照片时,才认出他们是欢颜的父母,因为五官相似。两位老人都笑得十分慈祥,一看就是那种淳厚老实的人。
秦漠飞还真是有心,欢颜如果看到两位老人合葬在一起,怕是会悲喜交加。
我在这儿看了许久,就停了车顺着围墙边上的小路走了出去,这里就是山湖了,倒映着山峦,真真的山清水秀。湖边的垂柳已经萌芽,随着微风荡漾时,掀起了一片春意。
我坐上了洛小七之前栽跟斗的那块大岩石,迎着春风看着风景,忽然间很庆幸自己还活着,否则也看不到这满湖春色了,人间百态了。
湖里面多了很多的锦鲤,可能是阿飞他们人工饲养的,游来游去十分欢快。这样的画面像极了人间仙境,没有经过刻意雕琢,一切都浑然天成。
我决定了,就住在这湖边上好了,正好离前门比较远,安静。
阿飞过来找我的时候,我正斜靠着湖边的岩石小憩,被他的脚步声惊醒了。他手里拿着件大衣,走过来递给了我,“三爷,这两天天气还有些冷,可别冻坏了,免得参加不了老板的婚礼。”
“他们什么时候过来呢?”我依言披上了大衣,又靠在了岩石边。
“快了吧,老板说得来这边拍婚纱,让我早点儿张罗。可是我一个没结过婚的男人,也不懂浪漫,所以来求三爷你了。你看看咱们这里怎么布置才算好?”
我斜睨了他一眼,十分不悦,“你觉得我会帮你布置?他娶的是我喜欢的女人,可不是别人。”
“我觉得三爷肯定会帮忙,诚如你说,老板娶的是你最爱的女人,那你不想她有个风风光光的婚礼吗?”
“……”
……
策划了整个婚礼场地过后,我躲进了靠山湖的那栋小木屋里,这地方比不得山庄那般豪华,却胜在朴实,我深深喜欢上了这小居室的木屋。
阿飞又帮我把所有东西搬到了木屋里,还带来了一把小提琴,就是那把我放在老宅子里的小提琴。他笑说我若没事拉拉小提琴,就仿佛给这桃林增添了背景音乐,再来点儿小剧情直接就能当电视剧放了。
我没跟他斗嘴,问他是否知道当初给我捐肝的人是谁。他怔了下,随即摇摇头说不知道,这都是秦漠飞一手在处理,他在这边管理山庄不晓得。
他说得特别从容,所以令我疑惑,感觉他早就知道我会问想好了说辞一样。他们越是三缄其口,我就越怀疑这事儿跟洛小七有关,她胸口那疤痕太诡异了。
只是我无法举例说明,这太猥琐了。但这事儿成了我心头的结,或许会成为永远的秘密。
秦漠飞和欢颜的婚礼定在三月二十四号,而这边的桃花正好十五号左右开始,花期前后会持续大半个月,二十多号是桃花开的鼎盛时期。
十八号的时候,洛小七带着二十个大约十八九岁左右的年轻男女来山庄了,说都是她在学校里借的,用完了得要还回去。阿飞接手了这些孩子们,做几天的集训,好迎接婚礼的到来。
我看阿飞和洛小七很熟,他特别疼她,把她当做小妹妹一样照顾。我更蹊跷了,他这人我是知道的,本就不是什么热性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对小七如此体贴呢?
当然他们不是男女之间那种情怀,我阅人无数自然看得出来。不过我没好意思过问,也就装着不以为然了。
秦漠飞和欢颜的婚礼,轰动了整个小县城,尤其是欢颜村子里的人,已经把她当成了偶像一样膜拜,因为是她的存在才引来了投资开发,才有这样一座美妙绝伦的世外桃源。
包括离篱落沟最近的连镇也沾了些好处,一年前洛小七就嗅到了其中商机,已经把他们村的橘子跟这边的桃子捆绑销售了,开了个专门配送新鲜瓜果的平台,据说生意还不错。
大概是因为洛小七身上那道疤痕,我对她多了几分关注,才发现这丫头商业头脑丝毫不亚于一个成熟的商人,若非是局限于这地方小,她可能很有一番作为。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还是她身上那道疤痕,我始终想知道为什么。
婚礼逼近,洛小七又要照顾这一群学校来的孩子,所以就暂时没有回连镇,住在了山庄里。不过她老喜欢往我的小木屋跑,打扫卫生啊,整理房间什么的,弄得我很不好意思。
依照她的话说,我是她的贵客,所以要照顾我。每每盯着她那瘦弱的小身板,我心里就复杂得很,我一直怀疑身体里的肝就是她捐的。
洛小七特别喜欢听我拉小提琴,每次帮我打扫了房间过后,就坐在小凳子上手托双腮,笑眯眯问我,“秦先生,你可不可以拉小提琴给我听?”
我笑道,“你要学的话我可以教你,学小提琴也不难。”
她摇摇头道,“我就是想看你拉,觉得你拉小提琴的样子帅得不要不要的。”
“傻丫头,我都是糟老头子了还帅。”
“才不,你在我眼里是最好看的,你也不老,就是头发白了嘛。回头我问村里的老中医要一些药,把你白发又变成黑发。”
每次她这样说,我就会没好气地瞪她一眼,然后给她拉曲子,她和欢颜一样,很喜欢听那首《梁祝》,我都不记得给她拉过多少次了。
曾经我发誓欢颜过后不会给任何人拉小提琴,可面对洛小七的请求,我从来都不忍心拒绝。尤其是看到她听完曲子后那一脸璀璨的笑容,我就觉得很知足。
她总问我,“秦先生,你现在还爱欢颜姐姐吗?她大婚过后你会不会很难过?”
爱是肯定的,我从来就没有不爱欢颜过。但难过的话可能不会了,看到她幸福,我应该也觉得幸福,毕竟她从来就没给过我机会,也不爱我。
而后洛小七又会问我,“你这一生还会爱上别的女人吗?会是什么样的呢?也会给她布置这样奢华的婚礼吗?”
她就像个小孩儿,喜欢问我很多很多的问题,但我很少有回答过她的,因为回答不出来。
我以前就说过,我不晓得一份爱到底能保持多久,或许刹那间,或许几年,也或许一辈子。有时候爱一个人,爱着爱着就不爱了,不是凉薄,而是真的不爱了,没有理由。
这辈子,我不知道还会不会爱上另外的女人,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真的爱那个女人,给她的婚礼一定是这时期我能给的范围里最好的。
ps
我直接下榻的是篱落沟的桃花源里,这边山庄已经建成,取名为“欢飞颜”,三个字就嵌在在桃林外面那牌坊之上,龙飞凤舞,是秦漠飞的手笔。
山庄气势磅礴地坐落在桃林中央,站在牌坊边往里看,一条笔直的马路直通往山庄,与马路两边的桃树相辉映,顿令人想起了那句诗: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只不过,小径变成了乡间马路,白云变成了桃林而已。
这方圆十里全是桃林,又配以度假山庄,想必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人工桃园了。我能想象待到三月花开时,这地方将是何等的妖娆妩媚。
现如今的人们生活水平上涨,追求的东西也多元化了,懂得享受,取乐,不再以赚钱为生命唯一目的了。假以时日,这地方一定会成为人们竞相传颂的世外桃源,会驰名中外。
漠飞这小子,投资眼光果然是高人一等的,这一举数得,怕是他打算建造桃林时就盘算好的。
眼下桃花尚未盛开,但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还是令人期待得很。这边暂时还没有对外营业,但里面已经完全打整好了,这是在为秦漠飞和欢颜的婚礼做准备。
管理山庄的人都是秦家老宅子派过来的保镖,领头的是阿飞。他看到竟我一点儿都不意外,还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边上的洛小七笑了下。
“三爷,一路上辛苦了,老板早就命我把你住的地方整理好,就等你来了。”顿了顿,他又瞥了眼洛小七,笑道,“小七,你要一起进去看看吗?”
“我……就不用了吧,我得先回村子里了,村民们还等着我呢。秦先生,不然我过些天再来看你吧。”洛小七拧了下眉,有些纠结地跟我道,她似乎有心事。
“你不歇息一会儿再走吗?头发都还没干。”
“不用啦,这边回去就一个小时,很快的。”
洛小七坚持要走,我也没强留她了,看着她又开着东风车离开,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跟阿飞去山庄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她胸前那道疤痕,那个位置……
阿飞给我安排的房间是山庄里最豪华的房间,里面各种配套都是我平日常用的,看来秦漠飞跟他交代过。不过我并不是很喜欢这样的房间,我看上了山庄四周坐落在花丛间的小木屋。
稍作休息过后,我准备四处去看看这桃林,问阿飞要了辆自行车顺着纵横交错的马路骑过去,才发现这马路格局很奇特,以山庄为圆心,是环形的设计。
共有五环,每一环十字交错的地方就建有小木屋和休息亭,十分雅致。
我骑车到最后一环的时候,就相对比较清静了,这边离山庄比较远,路人都不太能走到这边来。尤其这里还靠着山湖和后山,太过幽静了。
我推着车朝后山走了过去,忽然瞧见一座双棺坟墓建在了左边的桃林处,这里跟桃林隔开了的,得走出来才看得到。
我狐疑地走过去,在看到墓碑上嵌着的两张照片时,才认出他们是欢颜的父母,因为五官相似。两位老人都笑得十分慈祥,一看就是那种淳厚老实的人。
秦漠飞还真是有心,欢颜如果看到两位老人合葬在一起,怕是会悲喜交加。
我在这儿看了许久,就停了车顺着围墙边上的小路走了出去,这里就是山湖了,倒映着山峦,真真的山清水秀。湖边的垂柳已经萌芽,随着微风荡漾时,掀起了一片春意。
我坐上了洛小七之前栽跟斗的那块大岩石,迎着春风看着风景,忽然间很庆幸自己还活着,否则也看不到这满湖春色了,人间百态了。
湖里面多了很多的锦鲤,可能是阿飞他们人工饲养的,游来游去十分欢快。这样的画面像极了人间仙境,没有经过刻意雕琢,一切都浑然天成。
我决定了,就住在这湖边上好了,正好离前门比较远,安静。
阿飞过来找我的时候,我正斜靠着湖边的岩石小憩,被他的脚步声惊醒了。他手里拿着件大衣,走过来递给了我,“三爷,这两天天气还有些冷,可别冻坏了,免得参加不了老板的婚礼。”
“他们什么时候过来呢?”我依言披上了大衣,又靠在了岩石边。
“快了吧,老板说得来这边拍婚纱,让我早点儿张罗。可是我一个没结过婚的男人,也不懂浪漫,所以来求三爷你了。你看看咱们这里怎么布置才算好?”
我斜睨了他一眼,十分不悦,“你觉得我会帮你布置?他娶的是我喜欢的女人,可不是别人。”
“我觉得三爷肯定会帮忙,诚如你说,老板娶的是你最爱的女人,那你不想她有个风风光光的婚礼吗?”
“……”
……
策划了整个婚礼场地过后,我躲进了靠山湖的那栋小木屋里,这地方比不得山庄那般豪华,却胜在朴实,我深深喜欢上了这小居室的木屋。
阿飞又帮我把所有东西搬到了木屋里,还带来了一把小提琴,就是那把我放在老宅子里的小提琴。他笑说我若没事拉拉小提琴,就仿佛给这桃林增添了背景音乐,再来点儿小剧情直接就能当电视剧放了。
我没跟他斗嘴,问他是否知道当初给我捐肝的人是谁。他怔了下,随即摇摇头说不知道,这都是秦漠飞一手在处理,他在这边管理山庄不晓得。
他说得特别从容,所以令我疑惑,感觉他早就知道我会问想好了说辞一样。他们越是三缄其口,我就越怀疑这事儿跟洛小七有关,她胸口那疤痕太诡异了。
只是我无法举例说明,这太猥琐了。但这事儿成了我心头的结,或许会成为永远的秘密。
秦漠飞和欢颜的婚礼定在三月二十四号,而这边的桃花正好十五号左右开始,花期前后会持续大半个月,二十多号是桃花开的鼎盛时期。
十八号的时候,洛小七带着二十个大约十八九岁左右的年轻男女来山庄了,说都是她在学校里借的,用完了得要还回去。阿飞接手了这些孩子们,做几天的集训,好迎接婚礼的到来。
我看阿飞和洛小七很熟,他特别疼她,把她当做小妹妹一样照顾。我更蹊跷了,他这人我是知道的,本就不是什么热性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对小七如此体贴呢?
当然他们不是男女之间那种情怀,我阅人无数自然看得出来。不过我没好意思过问,也就装着不以为然了。
秦漠飞和欢颜的婚礼,轰动了整个小县城,尤其是欢颜村子里的人,已经把她当成了偶像一样膜拜,因为是她的存在才引来了投资开发,才有这样一座美妙绝伦的世外桃源。
包括离篱落沟最近的连镇也沾了些好处,一年前洛小七就嗅到了其中商机,已经把他们村的橘子跟这边的桃子捆绑销售了,开了个专门配送新鲜瓜果的平台,据说生意还不错。
大概是因为洛小七身上那道疤痕,我对她多了几分关注,才发现这丫头商业头脑丝毫不亚于一个成熟的商人,若非是局限于这地方小,她可能很有一番作为。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还是她身上那道疤痕,我始终想知道为什么。
婚礼逼近,洛小七又要照顾这一群学校来的孩子,所以就暂时没有回连镇,住在了山庄里。不过她老喜欢往我的小木屋跑,打扫卫生啊,整理房间什么的,弄得我很不好意思。
依照她的话说,我是她的贵客,所以要照顾我。每每盯着她那瘦弱的小身板,我心里就复杂得很,我一直怀疑身体里的肝就是她捐的。
洛小七特别喜欢听我拉小提琴,每次帮我打扫了房间过后,就坐在小凳子上手托双腮,笑眯眯问我,“秦先生,你可不可以拉小提琴给我听?”
我笑道,“你要学的话我可以教你,学小提琴也不难。”
她摇摇头道,“我就是想看你拉,觉得你拉小提琴的样子帅得不要不要的。”
“傻丫头,我都是糟老头子了还帅。”
“才不,你在我眼里是最好看的,你也不老,就是头发白了嘛。回头我问村里的老中医要一些药,把你白发又变成黑发。”
每次她这样说,我就会没好气地瞪她一眼,然后给她拉曲子,她和欢颜一样,很喜欢听那首《梁祝》,我都不记得给她拉过多少次了。
曾经我发誓欢颜过后不会给任何人拉小提琴,可面对洛小七的请求,我从来都不忍心拒绝。尤其是看到她听完曲子后那一脸璀璨的笑容,我就觉得很知足。
她总问我,“秦先生,你现在还爱欢颜姐姐吗?她大婚过后你会不会很难过?”
爱是肯定的,我从来就没有不爱欢颜过。但难过的话可能不会了,看到她幸福,我应该也觉得幸福,毕竟她从来就没给过我机会,也不爱我。
而后洛小七又会问我,“你这一生还会爱上别的女人吗?会是什么样的呢?也会给她布置这样奢华的婚礼吗?”
她就像个小孩儿,喜欢问我很多很多的问题,但我很少有回答过她的,因为回答不出来。
我以前就说过,我不晓得一份爱到底能保持多久,或许刹那间,或许几年,也或许一辈子。有时候爱一个人,爱着爱着就不爱了,不是凉薄,而是真的不爱了,没有理由。
这辈子,我不知道还会不会爱上另外的女人,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真的爱那个女人,给她的婚礼一定是这时期我能给的范围里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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