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等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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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着温暖的旭日晨光,李万机开车载着星离与灵儿来到了江宁大学城。
因为所驾驶的豪华超跑实在太引人注目,刚把车停在路边,就引得路人的围观注目。
李万机到也想低调,可是实力不允许啊!
以前的他一直以为,是自己的投胎技术好,所以这辈子才会生得如此只好,不仅长得帅而且钱多得让人烦恼……嗯,如果那不可描述的男性功能能够正常,那简直是十全十美的人生赢家了。
可自从星离妹子的到来,让李万机发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昨日,从星离和殿灵小萝莉的口中,李万机也稍稍了解了一些关于自己万年前的前世,其中就曾说起过,当年自己的名字也叫做“李万机”。
如今时隔万年,也依旧未变。
李万机自然不相信这只是一个单纯巧合,轮回这种事或许对于旁人来说不可预测不可干预,但是自己是谁,那可是轮回殿主。
所以,并非是自己的投胎技术好,而是这一切早在万年前似乎就被“自己”给安排好了。
用殿灵小萝莉的话来说,就是身为轮回殿主的自己,早就已经超脱出了轮回,所谓的轮回转世一说,在自己身上并不适用,始终都是同一个人。
不过李万机还是更习惯称呼万年前,那留影壁中一身骚包白袍,说话很是欠抽的“自己”为前世。
日后的事日后再说,等哪天真正恢复过往记忆,再去深究吧。
“郑挚兄,你和你叔叔怎么站在这里,而且怎么形象如此清新脱俗?”
刚一下车,李万机便见到了街边不远处的郑挚叔侄,于是走过去很是好奇问道。
“没啥大事,就是小挚他刚刚对一个女大学生一见钟情,冲出来想要搭讪来着,结果不小心摔了一跤,结果人家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郑海富连忙率先抢答道,生怕郑挚又说出什么梦中情人之类的匪夷所思话语,让李万机听着觉得自家侄儿脑子有毛病。
“哦哦,原来这样啊。”
李万机点了点头。
他自然猜出了事情的真相,不过并未去明言什么。
先前来时的路上,他还在想来到江宁大学城的郑挚,会不会因缘际会在茫茫人海中与施喜相遇,想不到两人还真的隔空见了半面。
既然未曾重逢,自然只有半面。
尽管李万机完全有能力,约出郑挚和施喜两人,让他们时隔数千年再相见,坐在一起撸个串吃顿火锅聊聊天谈谈心啥的,但是他并不准备这么做。
因为时机还未到,施喜那边的前世执念还未曾得到消弭,前尘记忆也才刚刚开始复苏,还是让一切都顺其自然就好。
作为有钱任性的大老板,李万机自然不会亏待了手下的员工,先是带着郑挚叔侄来到大学城内的男装店,让他将身上浸染了汤汁的西装,换成了一身常服。
并说大家虽然名义上是老板员工关系,但实质上乃是朋友关系,所以日后也不必这么拘谨穿着正装。
虽然这对于李万机而言,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却把郑挚感动得不行,不知是自己前世积累下了怎样的福缘,才令得这位李万机公子对自己如此之好,不仅毫不嫌弃没上过几天学没什么文化的自己,而且还真心将自己作为朋友平等相对。
郑挚突然无比庆幸,还好不久之前在地铁上,自己没有脑袋一热就冲动答应那位老道人的收徒请求。
这些年来,因为身为汉江省首富的显赫家世等原因,明里暗里亲近于他,想要做李万机朋友的人可谓是多不胜数,但是他身边能称得上朋友的人,却属实少之又少,一巴掌都能数得过来。
当然,其中自然并不包括那种表面兄弟表面朋友。
没办法,谁让以前的李万机尽管出生豪门,但是鸡儿实在不中用,因此只能含泪拒绝所有的游艇嫩模之类的邀约,捧书在家苦读圣贤书,将自己打造成高冷禁欲的学霸人设。
况且,他交朋友从来都不看重对方有没有钱,反正都没自己有钱,而是更看重对方的德行品性。
而郑挚,早已在数千年前,便已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他是怎样的一个纯粹到极致之人。
如果用一句虽然带点中二,但却听来无限情深,被万千读者所铭记,出自于某部传世巨著的话来形容概括
“不愿为仙,只为在红尘中等你归来!”
对于这等情深义重之人,李万机是十分之钦佩与认同的,因此很是愿意与郑挚成为好友。
至于钱财什么的,完全就是身外之物,不堪一提。
在挑选好衣服刷卡付帐完毕后,李万机便带着一行人来到了昨夜自己选中的餐厅。
“李少!好久不见,您还记得我么?”
刚一进店,一位西装革履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就率先迎上前来,语气有些讨好谄媚地问好。
“吴叔你作为金陵分公司的总经理,平常忙得不行,怎么这次还亲自过来跑一趟了?”
李万机自然认得眼前的男子,乃是自家企业金陵分公司的总经理吴成豪,以前跟着老妈参加商界酒宴的时候,曾经见过几面。
因为对购买店铺的合同上之事不在行,所以昨夜李万机就发了条消息给金陵这边的助理,说自己闲得无聊买了一家餐厅,让她帮忙安排一名法务部的律师,明早过来江宁大学城一趟弄一下店铺转让合同。
没想到,这却惊动身为分区总经理的吴成豪,竟然还亲自带着律师过来跑了一趟,并且早早就等候在这里了。
“李少你的事那可是最重要的大事,我亲自过来那是应该的!”
听到李少还记得自己,吴成豪面庞上笑容更甚,接着开口道:“对了,李少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要开店了,而且还是开在江宁大学城这种偏僻地段?其实如果李少你想开酒店的话,我这边完全可以动用集团的力量,收购一家市中心黄金地段的大酒店让李少你来管理试试!”
在吴成豪看来,身为李氏集团独子,也是未来李氏集团注定掌舵人的李万机,只转租一家小餐厅未免有些太掉身价了。
早在以前,身为金陵分区总经理的他,就曾经得到过李万机母亲周总裁的授意,如果自家儿子哪天突然对经商什么的有了兴趣,那吴成豪全力配合就好,盈亏不论。
“不用了,我觉得大学城这地方挺好的。”
李万机婉拒,他将店铺选在江宁大学城这边,可不仅仅是为了做生意赚钱,而是另有一番深意。
郑挚和施喜这对跨越数千年的前世恋人,将在此处重逢。
“哦对了,给吴叔你介绍一下我旁边这对叔侄,叔叔叫郑海富侄子叫郑挚,这郑挚乃是我的好朋友,这家餐厅也是我转租下给他当老板管理的。”
李万机给吴成豪介绍了一下身边的郑挚叔侄,让他平日里帮忙照拂着。
闻言,吴成豪当即展现出了身为一个老辣生意人的热情,笑容满面走上前去与这对叔侄握手,无比和善可亲地掏出私人名片自我介绍起来。
正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若是平常的吴成豪,断然不会理会这对一看就土气十足的叔侄,但是加上乃是李少的朋友,那份量就彻底不一样了,甚至比之一些大客户还要亲近。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在办理完店铺转让合同后,李万机独自走到店门处,看到正目不转睛望着街道发呆,似乎在寻觅等待着某个人到来的郑挚。
心知肚明一切的李万机,走上前去,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有感而发宽慰道:
“我曾听过一句很矫情的话,说这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一场久别重逢。
所以放心好了,尽管众生芸芸人海茫茫,但是一定会有一个人,是因为你而来到这世上……嗯,一定会等到的!”
迎着温暖的旭日晨光,李万机开车载着星离与灵儿来到了江宁大学城。
因为所驾驶的豪华超跑实在太引人注目,刚把车停在路边,就引得路人的围观注目。
李万机到也想低调,可是实力不允许啊!
以前的他一直以为,是自己的投胎技术好,所以这辈子才会生得如此只好,不仅长得帅而且钱多得让人烦恼……嗯,如果那不可描述的男性功能能够正常,那简直是十全十美的人生赢家了。
可自从星离妹子的到来,让李万机发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昨日,从星离和殿灵小萝莉的口中,李万机也稍稍了解了一些关于自己万年前的前世,其中就曾说起过,当年自己的名字也叫做“李万机”。
如今时隔万年,也依旧未变。
李万机自然不相信这只是一个单纯巧合,轮回这种事或许对于旁人来说不可预测不可干预,但是自己是谁,那可是轮回殿主。
所以,并非是自己的投胎技术好,而是这一切早在万年前似乎就被“自己”给安排好了。
用殿灵小萝莉的话来说,就是身为轮回殿主的自己,早就已经超脱出了轮回,所谓的轮回转世一说,在自己身上并不适用,始终都是同一个人。
不过李万机还是更习惯称呼万年前,那留影壁中一身骚包白袍,说话很是欠抽的“自己”为前世。
日后的事日后再说,等哪天真正恢复过往记忆,再去深究吧。
“郑挚兄,你和你叔叔怎么站在这里,而且怎么形象如此清新脱俗?”
刚一下车,李万机便见到了街边不远处的郑挚叔侄,于是走过去很是好奇问道。
“没啥大事,就是小挚他刚刚对一个女大学生一见钟情,冲出来想要搭讪来着,结果不小心摔了一跤,结果人家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郑海富连忙率先抢答道,生怕郑挚又说出什么梦中情人之类的匪夷所思话语,让李万机听着觉得自家侄儿脑子有毛病。
“哦哦,原来这样啊。”
李万机点了点头。
他自然猜出了事情的真相,不过并未去明言什么。
先前来时的路上,他还在想来到江宁大学城的郑挚,会不会因缘际会在茫茫人海中与施喜相遇,想不到两人还真的隔空见了半面。
既然未曾重逢,自然只有半面。
尽管李万机完全有能力,约出郑挚和施喜两人,让他们时隔数千年再相见,坐在一起撸个串吃顿火锅聊聊天谈谈心啥的,但是他并不准备这么做。
因为时机还未到,施喜那边的前世执念还未曾得到消弭,前尘记忆也才刚刚开始复苏,还是让一切都顺其自然就好。
作为有钱任性的大老板,李万机自然不会亏待了手下的员工,先是带着郑挚叔侄来到大学城内的男装店,让他将身上浸染了汤汁的西装,换成了一身常服。
并说大家虽然名义上是老板员工关系,但实质上乃是朋友关系,所以日后也不必这么拘谨穿着正装。
虽然这对于李万机而言,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却把郑挚感动得不行,不知是自己前世积累下了怎样的福缘,才令得这位李万机公子对自己如此之好,不仅毫不嫌弃没上过几天学没什么文化的自己,而且还真心将自己作为朋友平等相对。
郑挚突然无比庆幸,还好不久之前在地铁上,自己没有脑袋一热就冲动答应那位老道人的收徒请求。
这些年来,因为身为汉江省首富的显赫家世等原因,明里暗里亲近于他,想要做李万机朋友的人可谓是多不胜数,但是他身边能称得上朋友的人,却属实少之又少,一巴掌都能数得过来。
当然,其中自然并不包括那种表面兄弟表面朋友。
没办法,谁让以前的李万机尽管出生豪门,但是鸡儿实在不中用,因此只能含泪拒绝所有的游艇嫩模之类的邀约,捧书在家苦读圣贤书,将自己打造成高冷禁欲的学霸人设。
况且,他交朋友从来都不看重对方有没有钱,反正都没自己有钱,而是更看重对方的德行品性。
而郑挚,早已在数千年前,便已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他是怎样的一个纯粹到极致之人。
如果用一句虽然带点中二,但却听来无限情深,被万千读者所铭记,出自于某部传世巨著的话来形容概括
“不愿为仙,只为在红尘中等你归来!”
对于这等情深义重之人,李万机是十分之钦佩与认同的,因此很是愿意与郑挚成为好友。
至于钱财什么的,完全就是身外之物,不堪一提。
在挑选好衣服刷卡付帐完毕后,李万机便带着一行人来到了昨夜自己选中的餐厅。
“李少!好久不见,您还记得我么?”
刚一进店,一位西装革履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就率先迎上前来,语气有些讨好谄媚地问好。
“吴叔你作为金陵分公司的总经理,平常忙得不行,怎么这次还亲自过来跑一趟了?”
李万机自然认得眼前的男子,乃是自家企业金陵分公司的总经理吴成豪,以前跟着老妈参加商界酒宴的时候,曾经见过几面。
因为对购买店铺的合同上之事不在行,所以昨夜李万机就发了条消息给金陵这边的助理,说自己闲得无聊买了一家餐厅,让她帮忙安排一名法务部的律师,明早过来江宁大学城一趟弄一下店铺转让合同。
没想到,这却惊动身为分区总经理的吴成豪,竟然还亲自带着律师过来跑了一趟,并且早早就等候在这里了。
“李少你的事那可是最重要的大事,我亲自过来那是应该的!”
听到李少还记得自己,吴成豪面庞上笑容更甚,接着开口道:“对了,李少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要开店了,而且还是开在江宁大学城这种偏僻地段?其实如果李少你想开酒店的话,我这边完全可以动用集团的力量,收购一家市中心黄金地段的大酒店让李少你来管理试试!”
在吴成豪看来,身为李氏集团独子,也是未来李氏集团注定掌舵人的李万机,只转租一家小餐厅未免有些太掉身价了。
早在以前,身为金陵分区总经理的他,就曾经得到过李万机母亲周总裁的授意,如果自家儿子哪天突然对经商什么的有了兴趣,那吴成豪全力配合就好,盈亏不论。
“不用了,我觉得大学城这地方挺好的。”
李万机婉拒,他将店铺选在江宁大学城这边,可不仅仅是为了做生意赚钱,而是另有一番深意。
郑挚和施喜这对跨越数千年的前世恋人,将在此处重逢。
“哦对了,给吴叔你介绍一下我旁边这对叔侄,叔叔叫郑海富侄子叫郑挚,这郑挚乃是我的好朋友,这家餐厅也是我转租下给他当老板管理的。”
李万机给吴成豪介绍了一下身边的郑挚叔侄,让他平日里帮忙照拂着。
闻言,吴成豪当即展现出了身为一个老辣生意人的热情,笑容满面走上前去与这对叔侄握手,无比和善可亲地掏出私人名片自我介绍起来。
正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若是平常的吴成豪,断然不会理会这对一看就土气十足的叔侄,但是加上乃是李少的朋友,那份量就彻底不一样了,甚至比之一些大客户还要亲近。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在办理完店铺转让合同后,李万机独自走到店门处,看到正目不转睛望着街道发呆,似乎在寻觅等待着某个人到来的郑挚。
心知肚明一切的李万机,走上前去,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有感而发宽慰道:
“我曾听过一句很矫情的话,说这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一场久别重逢。
所以放心好了,尽管众生芸芸人海茫茫,但是一定会有一个人,是因为你而来到这世上……嗯,一定会等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