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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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魏舟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以地下躺着的在不停哼哼唧唧的宋世仁为中心,周围围了一队执法的警察,他们身后还跟了一位正扛着摄影机在不断拍照的记者。
那记者身上挂了法治在线的牌子,看样子早就和这群警察打过招呼。
这是闹哪一出?
怎么还有警察?
他刚才是不是还听到一个词叫“热心群众安女士”?
说的是安歌安娘娘吗?
我举报我自己?
“那边那个,把手举起来!东张西望看什么呢?”
“是说我吗?”魏舟指了指自己,一头雾水。
“不然说谁呢?”
魏舟一脸懵逼地举起了手,样子颇为滑稽。
他试图扭头去看自家老板,却发现自家老板正半搂着安歌,神色没有半点儿异常,一贯的面无表情。
身穿黑色警衣制服的警察们个个神情肃穆,他们小心翼翼地查看了一番现场,确认没有人员伤亡或者隐藏的管制刀具后,将躺在地上的宋世仁押上了警车。
领头的警察走了过来,他上上下下扫了眼傅斯珩:“你是和那个宋世仁一伙的?投资方?玩这么大,几个人啊?知不知道群p是犯法的,牢底子都能让你坐穿咯!”
魏舟倒吸了一口凉气,急忙解释:“警官误会了,这是我老板,不是什么投资方。安小姐她是――”
“她什么她是?”
“囡囡,没事吧?”刘叔凑进了安歌问。
“没事。”安歌歪靠着傅斯珩支撑着小半个身子的重量。
“这位是?”刘叔视线扫向傅斯珩,迟疑着问出声。
“啊……”安歌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
男朋友?
她还没有和老安头说她和傅斯珩分手的事,戏也没演完,那傅斯珩还是她名义上的男朋友。
瞥见一旁正随时准备押人的警察,傅斯珩用了0.01s的时间在举起手来和热心群众安女士的男人之间做了选择。
“她男朋友。”
魏舟:“……”
老板你还要点脸啊?
刘叔恍然大悟,顿时哈哈笑了一声:“这就是你们家老安头口中说的一表人才的傅家二少啊,囡囡好眼光啊。”
为首的警官将信将疑:“真不知道你这男朋友是怎么当的?让女朋友独自一个人面对这么危险的情况,我告诉你,要不是安小姐机智,你今天哭都来不及。”
“真的是,你连女朋友都不会哄?你还算啥男人?”
第一次被人劈头盖脸的训,傅斯珩还不能反驳,只能说:“是我的疏忽。”
“以后要好好珍惜,知道吗?行了,都跟我回局里做个笔录!”
安歌一只手撑在傅斯珩胸口,慢慢地直起身,崴到的那只脚的脚尖刚点上地面,又是一股钻心刺骨的疼袭上心口。
不动声色地轻轻嘶着气,安歌想用一只脚跳着出去。
傅斯珩抓着安歌还撑在他胸口上的手腕,兜着她腰,把人勾了回来。他低头扫了一眼,目光瞥见女人漂亮细瘦的脚踝骨肿起了高高的一截。
那一处泛着红,和周围白出通透感的肌肤完全不一样。
她赤着脚,一只脚立在地上,大脚趾还不安地动了动,企图覆盖在二脚拇指上,另一只脚脚尖点着地面。
两只小脚丫子白白嫩嫩,上面没什么肉,瘦到可见肌肤下细小的青色血管。
脚型很美,足弓饱满,对于足控来说,很容易让人产生把玩的冲动。
刚压下去的那点儿燥郁气又涌了上来,傅斯珩兜着女人细到不盈一握的腰问:“脚怎么了?”
“崴了。”
“怎么崴的?”
“打架打的。”安歌回答的特实诚,说话时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傅斯珩。
说是打架,其实这个词用得并不是很准确。
因为更像是单方面的殴打。
宋世仁心急,一进门就想对她动手动脚,她穿着高跟鞋踹人小腿的时候没注意被宋世仁拉了一把,把脚给崴了。
“这样哄?”
下一秒,男人一手兜着女人的腰肢,微微弯腰,另一只手穿过女人的腿窝后面,将人打横抱起。
安歌猝不及防,再次坠落入夜晚雪后的松林,贴着傅斯珩的胸膛,满满都是他身上的味道。
闻了会上瘾。
眨巴着眼睛,安歌抬头想去看傅斯珩,却只看到了他瘦削的下巴以及微微抿起的唇瓣。
隔着西服,能感觉到他身上的体温。
温温热热的。
“哎唷――”一旁的刘叔朝着安歌挤眉弄眼。
为首的警官点点头:“这才对嘛,男人就是要给女人遮风挡雨的,不然女人要你做什么?”
魏舟:“说的对!”
安歌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儿烧。
这假男友还挺入戏的。
怀里的女人很轻,轻飘飘的,几乎感受不动什么重量。
这是傅斯珩第一次抱女人。
他抱上去的时候大脑没有经过丝毫考虑,好像抱安歌是件天经地义的事。
“鞋子!”临出门了,安歌才想起自己的高跟鞋。
傅斯珩拿眼角扫了下魏舟。
魏舟立马会意过来,退回去帮自己未来的老板娘把鞋子捡了起来。
一路上,警车的警笛声异常的急促。
花了点时间,省视了下刚才发生的事情,傅斯珩头一次产生恍惚感。
人生第一次进警察局是为了个女人。
这女人太能折腾了。
野又不听话。
除此之外,还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还好她没出事。
刚踏进去看见那双散落高跟鞋的瞬间,他脑子里唯一的反应是如果真出了事,他一定会让那个叫宋世仁的把牢底坐穿,下半辈子对着铁窗流泪。
到了警察局,很有有值班的警察过来做笔录。
待问清详细的家庭情况,做笔录的警察直接愣了,反应了好久才回过神来,回过神来他出去打了通电话。
没一会,片区的局长亲自过来了,客客气气地把傅斯珩请到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相比于傅斯珩的老神在在,魏舟人还在飘。
他到现在都没反应过来,自己确确实实是来警察局走了一遭做了个笔录。
“傅总?”
傅斯珩半阖着眼,左右手指抵着额角,身子靠在警局办公室的椅子里,一时没动。
“问清楚了?”
“问清楚了。”魏舟迅速组织好语言,交代完了具体情况,“这事确实是安小姐报的案,法治在线的新闻记者是安老先生的朋友。在征得受害人袁慧小姐的同意后,安小姐和刘先生沟通过才决定报案。
“今晚的行动是局里开会决定由安小姐出面……也不是,这主意是安小姐自己出的!”
“宁瑾置地的人呢?”
“已经接到通知了,宋子山亲自过来。”
“嗯。”傅斯珩抵在额角的指尖滑了下来,改为手背撑着下巴,轻飘飘地说了两个字:“拦着。”
声线慵懒。
落在魏舟耳中是另一个意思。
他们老板越是漫不经心的时候就越可怕。
在他眼皮子底下还想保人出去?
做梦。
也不看看动的谁。
“对了,买两个冰袋回来。”傅斯珩吩咐。
“马上。”魏舟回。
鬼知道哪里能搞到冰袋,先点头说是就对了。
安歌做笔录的时间比较久,一出门就被魏舟带进了一间办公室。
“安小姐,请。”魏舟说完,又关上门出去了。
办公室挺大,冷气开的十足。北边靠墙的位置摆了排实木柜子,柜子里一半装着大部头的书籍,一半置放着各式奖杯。
窗帘半敞,夜色如水一般静谧,头顶的白炽灯光刺眼。
傅斯珩支着下巴,靠在椅子上,半阖着眼像是睡着了。
撑着手边的柜子,安歌单脚往前跳了一步。局里值班的姐姐人很好,特意为她找了双平底小白鞋。
跳了没三步,安歌发现刚半阖着眼的人不知什么时候睁开了眼,在看她。
他的目光清冷,眼底的色彩像外面的夜色,浓的化不开。
黑沉沉的。
“鞋脱了。”
安歌:“……”
诶?
不等她反应过来,傅斯珩已直起身走到她身边。腰肢再次被人兜住,安歌被傅斯珩抱着坐到了一旁的红木沙发上。
小白鞋掩在黑色的长裙下摆下,隐隐露出半个尖尖。傅斯珩微微弯腰,他的手从裙摆下面探了进去,捏上了她的脚踝。
她的脚被他捏着抬放到了他的腿上,长裙裙摆顺势顺着她的小腿肚子滑下稍许,露出一小截冷白皮的小腿。
他的指尖捏着小白鞋的后跟,微微用力向前推了一下。
“吧嗒”一声,小白鞋掉到了地上,露出了白皙的脚丫子。
感受到室内的凉气,她的小脚丫子还不安的动了动。
大脚趾和二脚趾分开着。
像是在比心。
拿过放在沙发扶手边的冰袋,傅斯珩捏着安歌的脚踝:“别动。”
刚出冷柜的冰袋上覆着薄薄的一层霜,加上室内冷气足,冰袋刚碰上高高肿起的那一块,安歌“嘶”出了声。
“疼――”
她从小最怕疼,在疼痛面前,她所有的骨气和小脾气都能消失的干干净净。
如果不是地点不允许,她能抱着喵弟滚一圈。
傅斯珩恍若未闻,眉头都没皱一下,他的指尖还在高高肿起的那处揉压了一下。
哪怕被冰袋敷过,那处的肌肤还是热的。那层皮像是一划就破,薄薄的一层,透着下面的血色。
只一下,安歌疼得差点飙出眼泪,搭在傅斯珩腿上的脚只想往回抽。
她的脚跟搁在傅斯珩大腿上,隔着黑色的西裤,贴着男人的大腿蹭段小小的距离。
白与黑,极致的色差。
一股从未有过的感觉从尾椎骨升起,傅斯珩一下子眯了眼,咬着腮肉,重新将冰袋敷了上去。
安歌那句“轻点”还没出嗓子眼,又换了成了小声的嘶气。
“不折腾了,嗯?”傅斯珩手掌托着安歌的脚背,看了眼安歌。
这女的太能折腾了。
但眼下却活像一只被扼住命运后颈皮的海豹。
怂萌怂萌的。
平时能说会道、走路都带风的一个女人怂起来竟然是软的。
被傅斯珩扼住命运后颈皮的海豹?安歌:“哪有,我一直很乖的。”
捏着安歌脚踝的手一顿,傅斯珩无声地扯了扯唇角。
第14章
魏舟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以地下躺着的在不停哼哼唧唧的宋世仁为中心,周围围了一队执法的警察,他们身后还跟了一位正扛着摄影机在不断拍照的记者。
那记者身上挂了法治在线的牌子,看样子早就和这群警察打过招呼。
这是闹哪一出?
怎么还有警察?
他刚才是不是还听到一个词叫“热心群众安女士”?
说的是安歌安娘娘吗?
我举报我自己?
“那边那个,把手举起来!东张西望看什么呢?”
“是说我吗?”魏舟指了指自己,一头雾水。
“不然说谁呢?”
魏舟一脸懵逼地举起了手,样子颇为滑稽。
他试图扭头去看自家老板,却发现自家老板正半搂着安歌,神色没有半点儿异常,一贯的面无表情。
身穿黑色警衣制服的警察们个个神情肃穆,他们小心翼翼地查看了一番现场,确认没有人员伤亡或者隐藏的管制刀具后,将躺在地上的宋世仁押上了警车。
领头的警察走了过来,他上上下下扫了眼傅斯珩:“你是和那个宋世仁一伙的?投资方?玩这么大,几个人啊?知不知道群p是犯法的,牢底子都能让你坐穿咯!”
魏舟倒吸了一口凉气,急忙解释:“警官误会了,这是我老板,不是什么投资方。安小姐她是――”
“她什么她是?”
“囡囡,没事吧?”刘叔凑进了安歌问。
“没事。”安歌歪靠着傅斯珩支撑着小半个身子的重量。
“这位是?”刘叔视线扫向傅斯珩,迟疑着问出声。
“啊……”安歌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
男朋友?
她还没有和老安头说她和傅斯珩分手的事,戏也没演完,那傅斯珩还是她名义上的男朋友。
瞥见一旁正随时准备押人的警察,傅斯珩用了0.01s的时间在举起手来和热心群众安女士的男人之间做了选择。
“她男朋友。”
魏舟:“……”
老板你还要点脸啊?
刘叔恍然大悟,顿时哈哈笑了一声:“这就是你们家老安头口中说的一表人才的傅家二少啊,囡囡好眼光啊。”
为首的警官将信将疑:“真不知道你这男朋友是怎么当的?让女朋友独自一个人面对这么危险的情况,我告诉你,要不是安小姐机智,你今天哭都来不及。”
“真的是,你连女朋友都不会哄?你还算啥男人?”
第一次被人劈头盖脸的训,傅斯珩还不能反驳,只能说:“是我的疏忽。”
“以后要好好珍惜,知道吗?行了,都跟我回局里做个笔录!”
安歌一只手撑在傅斯珩胸口,慢慢地直起身,崴到的那只脚的脚尖刚点上地面,又是一股钻心刺骨的疼袭上心口。
不动声色地轻轻嘶着气,安歌想用一只脚跳着出去。
傅斯珩抓着安歌还撑在他胸口上的手腕,兜着她腰,把人勾了回来。他低头扫了一眼,目光瞥见女人漂亮细瘦的脚踝骨肿起了高高的一截。
那一处泛着红,和周围白出通透感的肌肤完全不一样。
她赤着脚,一只脚立在地上,大脚趾还不安地动了动,企图覆盖在二脚拇指上,另一只脚脚尖点着地面。
两只小脚丫子白白嫩嫩,上面没什么肉,瘦到可见肌肤下细小的青色血管。
脚型很美,足弓饱满,对于足控来说,很容易让人产生把玩的冲动。
刚压下去的那点儿燥郁气又涌了上来,傅斯珩兜着女人细到不盈一握的腰问:“脚怎么了?”
“崴了。”
“怎么崴的?”
“打架打的。”安歌回答的特实诚,说话时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傅斯珩。
说是打架,其实这个词用得并不是很准确。
因为更像是单方面的殴打。
宋世仁心急,一进门就想对她动手动脚,她穿着高跟鞋踹人小腿的时候没注意被宋世仁拉了一把,把脚给崴了。
“这样哄?”
下一秒,男人一手兜着女人的腰肢,微微弯腰,另一只手穿过女人的腿窝后面,将人打横抱起。
安歌猝不及防,再次坠落入夜晚雪后的松林,贴着傅斯珩的胸膛,满满都是他身上的味道。
闻了会上瘾。
眨巴着眼睛,安歌抬头想去看傅斯珩,却只看到了他瘦削的下巴以及微微抿起的唇瓣。
隔着西服,能感觉到他身上的体温。
温温热热的。
“哎唷――”一旁的刘叔朝着安歌挤眉弄眼。
为首的警官点点头:“这才对嘛,男人就是要给女人遮风挡雨的,不然女人要你做什么?”
魏舟:“说的对!”
安歌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儿烧。
这假男友还挺入戏的。
怀里的女人很轻,轻飘飘的,几乎感受不动什么重量。
这是傅斯珩第一次抱女人。
他抱上去的时候大脑没有经过丝毫考虑,好像抱安歌是件天经地义的事。
“鞋子!”临出门了,安歌才想起自己的高跟鞋。
傅斯珩拿眼角扫了下魏舟。
魏舟立马会意过来,退回去帮自己未来的老板娘把鞋子捡了起来。
一路上,警车的警笛声异常的急促。
花了点时间,省视了下刚才发生的事情,傅斯珩头一次产生恍惚感。
人生第一次进警察局是为了个女人。
这女人太能折腾了。
野又不听话。
除此之外,还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还好她没出事。
刚踏进去看见那双散落高跟鞋的瞬间,他脑子里唯一的反应是如果真出了事,他一定会让那个叫宋世仁的把牢底坐穿,下半辈子对着铁窗流泪。
到了警察局,很有有值班的警察过来做笔录。
待问清详细的家庭情况,做笔录的警察直接愣了,反应了好久才回过神来,回过神来他出去打了通电话。
没一会,片区的局长亲自过来了,客客气气地把傅斯珩请到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相比于傅斯珩的老神在在,魏舟人还在飘。
他到现在都没反应过来,自己确确实实是来警察局走了一遭做了个笔录。
“傅总?”
傅斯珩半阖着眼,左右手指抵着额角,身子靠在警局办公室的椅子里,一时没动。
“问清楚了?”
“问清楚了。”魏舟迅速组织好语言,交代完了具体情况,“这事确实是安小姐报的案,法治在线的新闻记者是安老先生的朋友。在征得受害人袁慧小姐的同意后,安小姐和刘先生沟通过才决定报案。
“今晚的行动是局里开会决定由安小姐出面……也不是,这主意是安小姐自己出的!”
“宁瑾置地的人呢?”
“已经接到通知了,宋子山亲自过来。”
“嗯。”傅斯珩抵在额角的指尖滑了下来,改为手背撑着下巴,轻飘飘地说了两个字:“拦着。”
声线慵懒。
落在魏舟耳中是另一个意思。
他们老板越是漫不经心的时候就越可怕。
在他眼皮子底下还想保人出去?
做梦。
也不看看动的谁。
“对了,买两个冰袋回来。”傅斯珩吩咐。
“马上。”魏舟回。
鬼知道哪里能搞到冰袋,先点头说是就对了。
安歌做笔录的时间比较久,一出门就被魏舟带进了一间办公室。
“安小姐,请。”魏舟说完,又关上门出去了。
办公室挺大,冷气开的十足。北边靠墙的位置摆了排实木柜子,柜子里一半装着大部头的书籍,一半置放着各式奖杯。
窗帘半敞,夜色如水一般静谧,头顶的白炽灯光刺眼。
傅斯珩支着下巴,靠在椅子上,半阖着眼像是睡着了。
撑着手边的柜子,安歌单脚往前跳了一步。局里值班的姐姐人很好,特意为她找了双平底小白鞋。
跳了没三步,安歌发现刚半阖着眼的人不知什么时候睁开了眼,在看她。
他的目光清冷,眼底的色彩像外面的夜色,浓的化不开。
黑沉沉的。
“鞋脱了。”
安歌:“……”
诶?
不等她反应过来,傅斯珩已直起身走到她身边。腰肢再次被人兜住,安歌被傅斯珩抱着坐到了一旁的红木沙发上。
小白鞋掩在黑色的长裙下摆下,隐隐露出半个尖尖。傅斯珩微微弯腰,他的手从裙摆下面探了进去,捏上了她的脚踝。
她的脚被他捏着抬放到了他的腿上,长裙裙摆顺势顺着她的小腿肚子滑下稍许,露出一小截冷白皮的小腿。
他的指尖捏着小白鞋的后跟,微微用力向前推了一下。
“吧嗒”一声,小白鞋掉到了地上,露出了白皙的脚丫子。
感受到室内的凉气,她的小脚丫子还不安的动了动。
大脚趾和二脚趾分开着。
像是在比心。
拿过放在沙发扶手边的冰袋,傅斯珩捏着安歌的脚踝:“别动。”
刚出冷柜的冰袋上覆着薄薄的一层霜,加上室内冷气足,冰袋刚碰上高高肿起的那一块,安歌“嘶”出了声。
“疼――”
她从小最怕疼,在疼痛面前,她所有的骨气和小脾气都能消失的干干净净。
如果不是地点不允许,她能抱着喵弟滚一圈。
傅斯珩恍若未闻,眉头都没皱一下,他的指尖还在高高肿起的那处揉压了一下。
哪怕被冰袋敷过,那处的肌肤还是热的。那层皮像是一划就破,薄薄的一层,透着下面的血色。
只一下,安歌疼得差点飙出眼泪,搭在傅斯珩腿上的脚只想往回抽。
她的脚跟搁在傅斯珩大腿上,隔着黑色的西裤,贴着男人的大腿蹭段小小的距离。
白与黑,极致的色差。
一股从未有过的感觉从尾椎骨升起,傅斯珩一下子眯了眼,咬着腮肉,重新将冰袋敷了上去。
安歌那句“轻点”还没出嗓子眼,又换了成了小声的嘶气。
“不折腾了,嗯?”傅斯珩手掌托着安歌的脚背,看了眼安歌。
这女的太能折腾了。
但眼下却活像一只被扼住命运后颈皮的海豹。
怂萌怂萌的。
平时能说会道、走路都带风的一个女人怂起来竟然是软的。
被傅斯珩扼住命运后颈皮的海豹?安歌:“哪有,我一直很乖的。”
捏着安歌脚踝的手一顿,傅斯珩无声地扯了扯唇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