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四十二、给战友王金宝的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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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你好!
我已经被转入了死囚羁押室,大概就等着死刑执行命令的到达,绑缚刑场就地正法了。多有意思啊,你还记得吗,我们在武警当兵的时候,也多次执行过押解、处决死刑犯的任务,那时候,我虽然没有亲自开枪对那些死囚射击过,只是负责戒备任务,但是对那些被枪毙的罪犯心里充满了厌恶和憎恨,觉得他们罪该万死,死有余辜。但万万也没想到,时隔不到十年,我竟然也成了这些罪犯中的一员,就要接受正义的枪声了。由我不久就要接受正义的枪弹,我突然想,过去我未免有些天真,在被我们用枪弹射杀的罪犯中,有没有像我这样的人?我说我是无辜的,绝大多数人不相信,恐怕连你也不相信吧?这我能理解。这几年从事公安工作,给我最大的感触是,人这种东西是世界上所有的生物中最不可信的东西,人的饭的可以吃,但人的话,不能轻易相信,就是连打破一只碗需要赔偿这样一件小事,也会有人撒谎、矢口否认,百般抵赖。多大的事啊,值当的付出人格的代价吗?这是个比喻,也就是说,非常小的一件事情,一旦涉及个人尊严、名誉,或微不足道的,小小的利益,你便很难听到实话、真话。有时我感到好笑,觉得人生来就是为说谎和享用美食而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从圣人、皇帝、王公贵族到平民百姓、讨吃无赖,全民撒谎,这个世界不存在不撒谎的人。所以我的话别人不相信,我非常理解。判案有误,发生冤假错案也在所难免。可是,有些事情在证据不足或还不能确定是非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可以放一放,缓一缓,等待水落石出再做判决呢?而非要急急忙忙的判,急急忙忙地杀呢?万一判错了,杀错了怎么办?难道杀人很好玩儿?或者一个人的脑袋砍掉了可以重新长起来?说白了不过是,一、别人的性命、前程、命运和自己的命运、性命、前程没有多少关联。是死是活,是杀是剐不会影响自己的衣食住行和身家性命。二、制造错案、冤案、假案付出的成本低廉,而且是由纳税人来买单,那些冤假错案的制造者根本不用担心自己掏腰包、付代价或失去什么。既然随便判人有罪,送人进监狱,或者杀掉不需要自己付出什么成本、代价,省时、省力又能显示自己威严和成就,何乐而不为?在西方,许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这一方面是为了显示人道,显示了对生命权利的尊重,更重要的恐怕就是担心制造不可挽回,无法改正的冤假错案。我们国家的法律为什么不可以借鉴这种对生命权力的尊重和审慎呢?自古到今都有人命关天的说法,但事实如何呢?看一看从古到今司法史的那些冤家错案,你就知道这不过是一句老百姓口头禅而已。连国家主席刘少奇,共和国的元帅彭德怀、贺龙到了狱吏手中也不过是一根草,更何况普通百姓的性命。如果邓小平不是的特殊开恩,做出保护性的批示,恐怕也当不成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了。由此而言,有些正义是非常值得怀疑的。草菅人命,恐怕也是中国三千年的国粹精华,你看一看大仁大义仁者爱人的孔子一时不高兴就让几十个为他做表演的优伶血肉横飞,身首异处的血淋淋场面就知道了。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讲恕道、德政的圣人、仁者尚且是这般模样,不仁不义的官吏们随便滥杀几百,几千,几万个无辜者还不是理所当然?
所以,我武若林有罪无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向上交差,迅速、及时破案,提前时限完成任务,标榜神勇,向党和人民传递捷报,邀功请赏。在中国的警察长官们中间限期、限时迅速破案是常常挂在嘴边的口头语。但没人敢问罪犯是不是听任我们去抓捕,会不会逃匿?万一破不了案该怎么办?是不是可以在抓不到罪犯的时候制造几个罪犯请功?
金宝,转入死囚羁押室后,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号子里人很少,清净了许多,可以静下心来想好多事,也不用再*心死活的事,一门心事等死就是了。在闲着无聊的时候,我就想到我们过去在部队上的那些事,想战友,想我和你的那些经历过生和死的考验的战友情。在想到那次那个歹徒把点燃了导火索的炸药包紧紧压在你的身下,让我夺过来的情景时,我就想,如果那次我不是把炸药包里的雷管和导火索拔掉,而是把炸药包压在我的身下,炸死我就好了。起码我还何以落个以身殉职的烈士称号,不像现在这样,背个杀人犯的罪名,身败名裂不说还被政府判处死刑。真的,我宁愿当时让那个炸药包把自己炸成碎肉块,血肉横飞,也不想像现在这样毫无痛苦的吃一颗子弹。
金宝,这次你为武丽华和肚里的孩子所做的一切,让我感动的热泪盈眶。虽说你我是经历过生死考验的战友,金钱在你我之间不算什么。但是在这个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多少人把金钱看得比爹娘老子和生命还重要,在这种时刻,你还能拿出那么多的钱来,为一个死囚犯人没出世的儿子做今后的抚养费,也足见你我的战友深情。
在你转业到地方放弃了地方安排的工作经商的时候,我曾经是极力反对的。说心里话,我对经商的人有一种偏见,认为商人唯利是图,除了认钱什么也不认。经商年久的人心会变黑,变坏。但是你义无反顾,不听我的劝阻,我也没什么办法,只好由你,并且给你借了两万块钱。后来你发起来了,说是要把这两万元钱算成股份,我坚决反对的原因并不是怕赔钱或是不相信你,主要是我怕战友的纯洁感情被这种阿堵物给弄脏了。钱是一种污染灵魂的东西。这是其一,其二,党政干部不准经商,我怎么说也算个政府的工作人员,掺杂在其中影响不好。所以坚持只做借款,在我购房时问你要了回来。其实我知道你是个精明的商人,能在几年之内开了三个金店,充分说明你有商业才干,而且赚了大钱。如果把那两万元当做股份,现在我也可以成百万富翁了。我不是不爱钱,但是觉得不合适拿的钱就不该拿,我又不懂经商、管理,也帮不了你什么大忙。政府又明令不准党政干部经商,我在你那里如果入股分利,岂不是变相经商?我早已经把你借我的钱要了回来,再后来雯丽上学的时候我又问你借过钱,虽说陆续都还给了你,但也算你也曾经帮助过了我,你不欠我什么情。至于我冒死救你,从歹徒怀抱里夺过炸药包,那是我的工作职责,战友并肩作战,共同作战对付歹徒,那是我的天职,更谈不上情分可言。你耿耿于怀,多少年来念念不忘,倒让我心里不舒服,好像人与人之间除了等价交换就不该有更高尚,更纯洁的东西似的。这次,如果不是特殊情况,我已经无力帮助丽华,不能尽作父亲的职责的话,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那笔钱的。但既然那样了,这个情我领了。我拜托你把丽华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关照,在你爱人那里也公开说明情况,就说是我拜托你照顾的,免得她疑神疑鬼,你的妻子有这个毛病,喜欢对丈夫实行全免**,尤其是对你的生殖器官管束很严,宁肯阉割、废弃,也不肯借他人一用。但是让她看在死人的面子上,法外开恩,不要胡乱猜忌,无由的打翻醋罐子。开玩笑了,不要计较。
另外,将来有机会,给丽华介绍一个对象,她是个善良的女人,只是性格软弱一些,缺乏主见,但人品很不错,我对不起她,但没有赎罪的机会了。只好苦你这个老弟了,代我照顾好她。
别了,老弟,五十年后,我在阴曹地府迎接你,说不定那时我在暝府里担任个什么郡司、隍城的,中国人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光荣传统,到时我任命你做判官,不过你要记住,逢年过节你要请我喝酒,否则我可不提拔你。
武若林。(未完待续)
金宝,你好!
我已经被转入了死囚羁押室,大概就等着死刑执行命令的到达,绑缚刑场就地正法了。多有意思啊,你还记得吗,我们在武警当兵的时候,也多次执行过押解、处决死刑犯的任务,那时候,我虽然没有亲自开枪对那些死囚射击过,只是负责戒备任务,但是对那些被枪毙的罪犯心里充满了厌恶和憎恨,觉得他们罪该万死,死有余辜。但万万也没想到,时隔不到十年,我竟然也成了这些罪犯中的一员,就要接受正义的枪声了。由我不久就要接受正义的枪弹,我突然想,过去我未免有些天真,在被我们用枪弹射杀的罪犯中,有没有像我这样的人?我说我是无辜的,绝大多数人不相信,恐怕连你也不相信吧?这我能理解。这几年从事公安工作,给我最大的感触是,人这种东西是世界上所有的生物中最不可信的东西,人的饭的可以吃,但人的话,不能轻易相信,就是连打破一只碗需要赔偿这样一件小事,也会有人撒谎、矢口否认,百般抵赖。多大的事啊,值当的付出人格的代价吗?这是个比喻,也就是说,非常小的一件事情,一旦涉及个人尊严、名誉,或微不足道的,小小的利益,你便很难听到实话、真话。有时我感到好笑,觉得人生来就是为说谎和享用美食而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从圣人、皇帝、王公贵族到平民百姓、讨吃无赖,全民撒谎,这个世界不存在不撒谎的人。所以我的话别人不相信,我非常理解。判案有误,发生冤假错案也在所难免。可是,有些事情在证据不足或还不能确定是非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可以放一放,缓一缓,等待水落石出再做判决呢?而非要急急忙忙的判,急急忙忙地杀呢?万一判错了,杀错了怎么办?难道杀人很好玩儿?或者一个人的脑袋砍掉了可以重新长起来?说白了不过是,一、别人的性命、前程、命运和自己的命运、性命、前程没有多少关联。是死是活,是杀是剐不会影响自己的衣食住行和身家性命。二、制造错案、冤案、假案付出的成本低廉,而且是由纳税人来买单,那些冤假错案的制造者根本不用担心自己掏腰包、付代价或失去什么。既然随便判人有罪,送人进监狱,或者杀掉不需要自己付出什么成本、代价,省时、省力又能显示自己威严和成就,何乐而不为?在西方,许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这一方面是为了显示人道,显示了对生命权利的尊重,更重要的恐怕就是担心制造不可挽回,无法改正的冤假错案。我们国家的法律为什么不可以借鉴这种对生命权力的尊重和审慎呢?自古到今都有人命关天的说法,但事实如何呢?看一看从古到今司法史的那些冤家错案,你就知道这不过是一句老百姓口头禅而已。连国家主席刘少奇,共和国的元帅彭德怀、贺龙到了狱吏手中也不过是一根草,更何况普通百姓的性命。如果邓小平不是的特殊开恩,做出保护性的批示,恐怕也当不成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了。由此而言,有些正义是非常值得怀疑的。草菅人命,恐怕也是中国三千年的国粹精华,你看一看大仁大义仁者爱人的孔子一时不高兴就让几十个为他做表演的优伶血肉横飞,身首异处的血淋淋场面就知道了。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讲恕道、德政的圣人、仁者尚且是这般模样,不仁不义的官吏们随便滥杀几百,几千,几万个无辜者还不是理所当然?
所以,我武若林有罪无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向上交差,迅速、及时破案,提前时限完成任务,标榜神勇,向党和人民传递捷报,邀功请赏。在中国的警察长官们中间限期、限时迅速破案是常常挂在嘴边的口头语。但没人敢问罪犯是不是听任我们去抓捕,会不会逃匿?万一破不了案该怎么办?是不是可以在抓不到罪犯的时候制造几个罪犯请功?
金宝,转入死囚羁押室后,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号子里人很少,清净了许多,可以静下心来想好多事,也不用再*心死活的事,一门心事等死就是了。在闲着无聊的时候,我就想到我们过去在部队上的那些事,想战友,想我和你的那些经历过生和死的考验的战友情。在想到那次那个歹徒把点燃了导火索的炸药包紧紧压在你的身下,让我夺过来的情景时,我就想,如果那次我不是把炸药包里的雷管和导火索拔掉,而是把炸药包压在我的身下,炸死我就好了。起码我还何以落个以身殉职的烈士称号,不像现在这样,背个杀人犯的罪名,身败名裂不说还被政府判处死刑。真的,我宁愿当时让那个炸药包把自己炸成碎肉块,血肉横飞,也不想像现在这样毫无痛苦的吃一颗子弹。
金宝,这次你为武丽华和肚里的孩子所做的一切,让我感动的热泪盈眶。虽说你我是经历过生死考验的战友,金钱在你我之间不算什么。但是在这个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多少人把金钱看得比爹娘老子和生命还重要,在这种时刻,你还能拿出那么多的钱来,为一个死囚犯人没出世的儿子做今后的抚养费,也足见你我的战友深情。
在你转业到地方放弃了地方安排的工作经商的时候,我曾经是极力反对的。说心里话,我对经商的人有一种偏见,认为商人唯利是图,除了认钱什么也不认。经商年久的人心会变黑,变坏。但是你义无反顾,不听我的劝阻,我也没什么办法,只好由你,并且给你借了两万块钱。后来你发起来了,说是要把这两万元钱算成股份,我坚决反对的原因并不是怕赔钱或是不相信你,主要是我怕战友的纯洁感情被这种阿堵物给弄脏了。钱是一种污染灵魂的东西。这是其一,其二,党政干部不准经商,我怎么说也算个政府的工作人员,掺杂在其中影响不好。所以坚持只做借款,在我购房时问你要了回来。其实我知道你是个精明的商人,能在几年之内开了三个金店,充分说明你有商业才干,而且赚了大钱。如果把那两万元当做股份,现在我也可以成百万富翁了。我不是不爱钱,但是觉得不合适拿的钱就不该拿,我又不懂经商、管理,也帮不了你什么大忙。政府又明令不准党政干部经商,我在你那里如果入股分利,岂不是变相经商?我早已经把你借我的钱要了回来,再后来雯丽上学的时候我又问你借过钱,虽说陆续都还给了你,但也算你也曾经帮助过了我,你不欠我什么情。至于我冒死救你,从歹徒怀抱里夺过炸药包,那是我的工作职责,战友并肩作战,共同作战对付歹徒,那是我的天职,更谈不上情分可言。你耿耿于怀,多少年来念念不忘,倒让我心里不舒服,好像人与人之间除了等价交换就不该有更高尚,更纯洁的东西似的。这次,如果不是特殊情况,我已经无力帮助丽华,不能尽作父亲的职责的话,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那笔钱的。但既然那样了,这个情我领了。我拜托你把丽华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关照,在你爱人那里也公开说明情况,就说是我拜托你照顾的,免得她疑神疑鬼,你的妻子有这个毛病,喜欢对丈夫实行全免**,尤其是对你的生殖器官管束很严,宁肯阉割、废弃,也不肯借他人一用。但是让她看在死人的面子上,法外开恩,不要胡乱猜忌,无由的打翻醋罐子。开玩笑了,不要计较。
另外,将来有机会,给丽华介绍一个对象,她是个善良的女人,只是性格软弱一些,缺乏主见,但人品很不错,我对不起她,但没有赎罪的机会了。只好苦你这个老弟了,代我照顾好她。
别了,老弟,五十年后,我在阴曹地府迎接你,说不定那时我在暝府里担任个什么郡司、隍城的,中国人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光荣传统,到时我任命你做判官,不过你要记住,逢年过节你要请我喝酒,否则我可不提拔你。
武若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