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酿落三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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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这次只准备了五十枚天火果,几乎在一分钟就卖完了。
五万块钱到手,林耀笑的合不拢嘴。
这一天,冰儿粥从早上一直卖到了下午,如果不是考虑游四海等人也很累,他们还打算卖到晚上。
仅仅这一天的收入大概就有三十万!
林耀数钱的时候眼睛都在发光。
诸葛果白了他一眼,“你堂堂阎王怎么这么爱钱?”
林耀反过来又白了她一眼,“你懂什么?这钱还远远不够。”
这几天来,林耀隔三差五就去逛高粱市场。
市场的老板都把他认熟了。因为他每天见面就问:有高粱吗?有最好的高粱吗?
本地的红高粱本来很驰名,既是古种良脉,又经科技杂交改良,颗粒和口感在全国都是出了名的。
老板把自己的进货的品质一次次的提高,可还是没有入这位“爷”的法眼。要不是他丢了几万块的押金,还有王大锤王大师的亲自担保,他差点就以为这是个疯子,是来消遣他们。
这一天,林耀又来了。
老板见了他都躲了起来,直到林耀把他从谷堆里揪出来后,他还是一个劲的摇头,“没有了,这已经是最好的高粱了!我把押金退给你,你以后别来了。”
林耀把眉头拧成了一团,“好的高粱就那么难找?”
“说真的,这一批的高粱已经是我能找到最好的了,我敢说,就是美利坚,不!全世界都没有这么好的高粱!我说,你到底要找什么样子的?”
“要纯金黄色的!”
“金黄色的??”那人眼睛瞪得就像是汤圆,“高粱米一般是白色和灰白色最多,品种也最佳,黄色倒是有。但金黄色的...说真的,我收了几十年的高粱,还没有见过。”
突然,那人的老婆叫道:“老王,有!有黄金色的!”
“嗯?”
“你忘了,在李家沟,当时我还说人家的颜色好看,你却嫌人家颗粒小,卖不出去,就没有收回来。”
王老板一愣,一拍脑门,“还真是!”
林耀咧嘴笑了,“把它给我收回来!有多少要多少!”
第二天,王老板拖了两皮卡的高粱到了地府第一家。
林耀心如刀割的给了钱。转过眼来,就把它们都收进了自己的空间瓶里。
高粱的品种是阎君厨艺要求的。这个颜色的高粱富含的更多的铁,还有很特别的药用价值,能淡口、清胃。别看它个子小小,颗粒虽然不大,或许吃起来也不怎么样。但却是酿酒的佳作,因为它更容易蒸熟,蒸透!
这就是落三地酒的精髓。
有了达标的高粱,林耀当天夜里就带着诸葛果进入了地府。
这之前,明月空传来消息,明王府的那位老祖宗因为有厌食症,所以每隔一段时间会举行一次美食大赛。而最近的一次刚好就在十天以后。
林耀笑了笑,这个比赛他当然是要参加的。明月空非常知趣的把邀请函送到林耀这里来。因为还有一段时间,所以林耀这才决定入地府。
除了黄金色的高粱之外,落三地酒的另一个材料就是曼珠沙华的根。
他在采集它们的根的时候先把露水收集了,当时在做“火山地狱汁”的时候,他就悄悄放了曼珠沙华的露水,那才有魅惑的效果,实用效果很好。
收集了之后,他几乎扫荡了半个山坡的曼珠沙华。
路边的鬼差都看呆了,这是和花有深仇大恨不成?有人甚至想去阻止,可林耀若有若无散发的鬼气,让普通的鬼望而却步。
这可是大鬼的鬼力啊!
酿酒的场地他就设在火山地狱本部,这里是自己地盘也方便。
寒泉、黄泉、白泉这三泉是地府最好采集是三泉。寒泉水的采集也轻车熟路,林耀采集了足够多的寒泉水,然后用它侵泡预先挖好的池子,等着池子里的寒泉水自己消失,这才算把寒气留在池子里。
在这期间,他将高粱和曼珠沙华的根按比例放置在早已经准备好的土窑老缸。说起来,土窑老缸算是阎君厨艺里,又廉价,又最容易找的东西,一百块钱买十来个。
蒸了七七四十九天之后,酒醅形成。寒泉池子也干涸了,成了酿落三地酒最好的酒槽子。他便将酒醅倒入池子里,再用火山地狱的火持续加热周围的环境!
这步骤也是非常简单,毕竟自己就是火山地狱的主人。调用点火,手到擒来。
这之后,就是时不时的搅拌了。
在凡间和地府的时速差别又大,林耀自己是顾不过来的,他便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和珅。他过去是见过世面大官,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该见过猪跑。再从他照料天火果的心细来看,由他日常照料酿酒,那也一定没什么问题。
伟大的领袖说过:要两条腿走路。
这次行程。林耀算算时间,就已经在地府里待了十年了。
这期间,他只能让的冰儿粥再次停业。
落三地酒准备妥当,他必须开始思考“面”的问题了!
说白了,落三地只是格外的奖励,面才是重头戏。
面是他阎君厨艺第三样“菜”,煮冰儿粥和雪盖火焰山,现在他都无法得到任何鬼力。只有煮面才行。
面粉和白玉葱是人间的东西,再难找也找到,最多是时间问题。可这千英鬼山上,月树上的露水,可是棘手的问题。
首先,那是露水。也不知第一次能收集多少。这可是和面和煮面规定的露水。而且有规定,在煮每一碗面之前,必须要确保这水是新的,干净的,没有煮过任何东西的!
这就意味这,他需要的水量非常大!
这几天酿酒的时候,他和诸葛果练习了下人鬼合一术,多少有了点雏形。
现在,是时候去了。
(本章完)
林耀这次只准备了五十枚天火果,几乎在一分钟就卖完了。
五万块钱到手,林耀笑的合不拢嘴。
这一天,冰儿粥从早上一直卖到了下午,如果不是考虑游四海等人也很累,他们还打算卖到晚上。
仅仅这一天的收入大概就有三十万!
林耀数钱的时候眼睛都在发光。
诸葛果白了他一眼,“你堂堂阎王怎么这么爱钱?”
林耀反过来又白了她一眼,“你懂什么?这钱还远远不够。”
这几天来,林耀隔三差五就去逛高粱市场。
市场的老板都把他认熟了。因为他每天见面就问:有高粱吗?有最好的高粱吗?
本地的红高粱本来很驰名,既是古种良脉,又经科技杂交改良,颗粒和口感在全国都是出了名的。
老板把自己的进货的品质一次次的提高,可还是没有入这位“爷”的法眼。要不是他丢了几万块的押金,还有王大锤王大师的亲自担保,他差点就以为这是个疯子,是来消遣他们。
这一天,林耀又来了。
老板见了他都躲了起来,直到林耀把他从谷堆里揪出来后,他还是一个劲的摇头,“没有了,这已经是最好的高粱了!我把押金退给你,你以后别来了。”
林耀把眉头拧成了一团,“好的高粱就那么难找?”
“说真的,这一批的高粱已经是我能找到最好的了,我敢说,就是美利坚,不!全世界都没有这么好的高粱!我说,你到底要找什么样子的?”
“要纯金黄色的!”
“金黄色的??”那人眼睛瞪得就像是汤圆,“高粱米一般是白色和灰白色最多,品种也最佳,黄色倒是有。但金黄色的...说真的,我收了几十年的高粱,还没有见过。”
突然,那人的老婆叫道:“老王,有!有黄金色的!”
“嗯?”
“你忘了,在李家沟,当时我还说人家的颜色好看,你却嫌人家颗粒小,卖不出去,就没有收回来。”
王老板一愣,一拍脑门,“还真是!”
林耀咧嘴笑了,“把它给我收回来!有多少要多少!”
第二天,王老板拖了两皮卡的高粱到了地府第一家。
林耀心如刀割的给了钱。转过眼来,就把它们都收进了自己的空间瓶里。
高粱的品种是阎君厨艺要求的。这个颜色的高粱富含的更多的铁,还有很特别的药用价值,能淡口、清胃。别看它个子小小,颗粒虽然不大,或许吃起来也不怎么样。但却是酿酒的佳作,因为它更容易蒸熟,蒸透!
这就是落三地酒的精髓。
有了达标的高粱,林耀当天夜里就带着诸葛果进入了地府。
这之前,明月空传来消息,明王府的那位老祖宗因为有厌食症,所以每隔一段时间会举行一次美食大赛。而最近的一次刚好就在十天以后。
林耀笑了笑,这个比赛他当然是要参加的。明月空非常知趣的把邀请函送到林耀这里来。因为还有一段时间,所以林耀这才决定入地府。
除了黄金色的高粱之外,落三地酒的另一个材料就是曼珠沙华的根。
他在采集它们的根的时候先把露水收集了,当时在做“火山地狱汁”的时候,他就悄悄放了曼珠沙华的露水,那才有魅惑的效果,实用效果很好。
收集了之后,他几乎扫荡了半个山坡的曼珠沙华。
路边的鬼差都看呆了,这是和花有深仇大恨不成?有人甚至想去阻止,可林耀若有若无散发的鬼气,让普通的鬼望而却步。
这可是大鬼的鬼力啊!
酿酒的场地他就设在火山地狱本部,这里是自己地盘也方便。
寒泉、黄泉、白泉这三泉是地府最好采集是三泉。寒泉水的采集也轻车熟路,林耀采集了足够多的寒泉水,然后用它侵泡预先挖好的池子,等着池子里的寒泉水自己消失,这才算把寒气留在池子里。
在这期间,他将高粱和曼珠沙华的根按比例放置在早已经准备好的土窑老缸。说起来,土窑老缸算是阎君厨艺里,又廉价,又最容易找的东西,一百块钱买十来个。
蒸了七七四十九天之后,酒醅形成。寒泉池子也干涸了,成了酿落三地酒最好的酒槽子。他便将酒醅倒入池子里,再用火山地狱的火持续加热周围的环境!
这步骤也是非常简单,毕竟自己就是火山地狱的主人。调用点火,手到擒来。
这之后,就是时不时的搅拌了。
在凡间和地府的时速差别又大,林耀自己是顾不过来的,他便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和珅。他过去是见过世面大官,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该见过猪跑。再从他照料天火果的心细来看,由他日常照料酿酒,那也一定没什么问题。
伟大的领袖说过:要两条腿走路。
这次行程。林耀算算时间,就已经在地府里待了十年了。
这期间,他只能让的冰儿粥再次停业。
落三地酒准备妥当,他必须开始思考“面”的问题了!
说白了,落三地只是格外的奖励,面才是重头戏。
面是他阎君厨艺第三样“菜”,煮冰儿粥和雪盖火焰山,现在他都无法得到任何鬼力。只有煮面才行。
面粉和白玉葱是人间的东西,再难找也找到,最多是时间问题。可这千英鬼山上,月树上的露水,可是棘手的问题。
首先,那是露水。也不知第一次能收集多少。这可是和面和煮面规定的露水。而且有规定,在煮每一碗面之前,必须要确保这水是新的,干净的,没有煮过任何东西的!
这就意味这,他需要的水量非常大!
这几天酿酒的时候,他和诸葛果练习了下人鬼合一术,多少有了点雏形。
现在,是时候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