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故人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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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克明在县城里并没有多待,三天后他就跟着县城的衙役一起上路了。对,没错,他是拉了一个官家的人一起走。原因倒不是像之前南下他不认识路,反而是这路他知道的太清楚了——前边有一片区域叫黄粱坡,里边躲着无数为非作歹的山贼,而且其中还有认识他的,说不定还恨之入骨。谁让他之前跟着齐孟德在其中的一片山坡上击杀歹徒,最后还放跑几个呢?齐孟德倒是不用担心,他人待在威远军大营里,除非跑了的那些土匪想去陪他们兄弟,不然齐孟德或许之后压根都见不着这些人了。
高克明可就完全不一样的,事情过去才一个月左右,之后胡人南下土匪也应该没了买卖,现在他还要过黄粱坡,这几个因素加起来让他有点危险。高克明倒不是没想过绕路,不过上次绕路走得太难受了,更何况绕路也不一定能避开。世上就有一种叫缘分的奇妙东西,你不想见一个人,特意跋山涉水绕行,却在荒山野岭生火做饭时突然遇到被大风和山洪逼到这里那个人,然后你仰头长叹,我餐风饮露都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避免这种悲剧的情况,高克明还是决定和官差一起走,多个人多个保障,还能分担风险,当然,这风险是别人替他分担,而不是两人共同分担。
有惊无险,虽然两人一路上是又冷又饿,但总算安全是到达了娄云城。不过到了娄云城后,高克明却没有急着去见郡守,也没有直接去找陈曹司,而是住进了驿馆里。除了天已经黑了,这时节不适合去拜会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现实。这个世界是一个现实世界,郡守和曹司或许会因为你的某些举动而感动不已,但官是官,民是民,感情这东西最好不要用来当饭吃,因为它是一次性消耗品。老话说得好啊:久病床前无孝子,十几年一把屎一把尿的养育之恩比不过数年的使唤与奴役。更不用说,郡守、曹司与他的地位比父子悬殊多了,感情也没那么深厚,几面之缘,就想留在郡守衙门里吃皇粮,那是痴心妄想。
如何留在郡守衙门,这个问题高克明已经在很久之前想过了。郡守衙门养三种人:能人、闲人和郡守自己人。闲人那就不用想了,都是朝廷某个不出门的人挂个地方闲职,领一份俸禄;或者地方某个豪强大户,郡守为了安抚他们,让他们挂个名,给个荣誉。高克明这个北边跑回来的孤儿就像无根之萍,和这两种身份八竿子打不着,所以闲人的职务就想也别想了。剩下的就是能人和自己人,两个都好办,但是也都不好办。能人的话,要有本事,别的不说,高克明识字和写字这两样本事就把大姚九成的人都甩开了;可是郡守府里的小吏会识字和写字只是基本要求,甚至他们的书法文学造诣比高克明高多了,在文事方面,高克明并没有什么突出。所以,他给自己的定位是武人,虽然战绩少,但是二百里跑回大姚和石滩堡之战足够一个文士认可他了,更何况,还有之前的白水驿遇盗案。凭借这个案子,欧阳郡守和陈曹司看自己的眼光绝对会不一样。不过还是那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是庙堂,庙堂里从来不会缺争斗,一个少年,这样辉煌的成绩,总会让某些人起心思,一个衙门里都是好人的可能性比一个军队里没有人在晚上练习自己手艺的可能性高不了多少。
做自己人也是简单,高克明孤身一人,欧阳郡守又派人帮他办理户籍,查询文牍卷宗,有恩于少年,再加上高克明之前表现出的重情重义,如果能在郡守府留下来,成为欧阳郡守的心腹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但这有两个前提,一,欧阳郡守或者陈曹司有理由把自己留下来;二,欧阳郡守别的心腹和郡守府内对欧阳太守不满的人接受自己,不然留下来也会是麻烦一堆,甚至还会倒大霉。
不过总的来说,高克明对于自己能留下来还是抱有很大信心,不然自己就白去边塞挨打了。首先,自己已经给欧阳郡守和陈曹司留下良好的印象了;其次,这次自己去北方边关有实打实的战功,郭军师甚至为自己修书一封;第三,也是目前最重要的一点,自己回来并没有直接找上门。
第三天,高克明起了个大早,在驿馆吃饱喝足后,穿过半个娄云城到草市上转了一圈,买了一些不贵的东西,然后又去刮了刮胡子,打理了一下头发,把原来那个油腻腻的包头巾换了一个新的,又去了一家胭脂水粉铺弄了两盒不算便宜的胭脂,估摸了一下时间,回驿馆吃了午饭休息了之后才登门拜访。
大姚的一日计算与前代都不相同,据说是当年国师化霄真人定下的,一日如一年,一年二十四节气,一日也要有二十四个时辰,原来每个时辰还一一对应节气,有子春、晨夏什么的,后来百姓嫌麻烦,官府也嫌太文绉绉,所以一律从简,变成了三点五点,七点一刻,好吧,其实是因为日晷每个时辰都有一个小洞,每两个时辰之间都用刻度划分,为的是让时间更详细;百姓们呢就怎么直白怎么叫,既然有点,那就叫点,一天第一个时辰是第一点,第二个是第二点,后边以此类推,两个时辰之间的第一个刻度就叫一刻度,第二个刻度就叫二刻度。后来流传越来越广,叫法也越来越简单,直接就是十点三刻之类的,官员们发现这样有利于老百姓识数,也乐得接受。
高克明是在下午十五点的时候登门拜访陈曹司的,选这个时间是因为大姚规定,百官七时至十五时需在府衙,办理公务。现在去,陈曹司差不多该回家了。
敲了敲一个小院的木门,一个妇人的声音从屋内传来:“谁啊?”
高克明在外回答:“在下高克明,陈仲昔陈恩公在吗?”
院内的妇人犹豫了一下,这个人自己没听过,不过叫自己夫君恩公,想来不是什么恶人。于是她上前把掩着的门打开,边打量来人边说道:“仲昔他还没回来,你是来?”
“哦,前来感谢陈恩公的。”高克明慌忙行礼,同时也不留痕迹地打量妇人,荆钗布裙,脸色灰暗,眼睛却很明亮,五官柔和,自有一种风情。
“那先请到屋里坐,今日他好像没什么公务,应该很快就回来。”妇人客气道。
“对了,这是给恩公和您买的一些东西,虽然不贵重,但是也算我的一点心意,希望您能收下。”高克明进屋坐下之前说到。
“有恩于你的是他不是我,虽为夫妻,我也不能替他做主,这些东西,还是等他回来再说吧。”妇人拒绝,“家里贫苦,没有茶叶,给你热碗水,千万别介意。”
“劳烦了,上门打扰就是我的不对,现在能有热水喝,哪敢说什么呢。”
不一会陈曹司就回来了,进门就喊:“阿梅,伯皓之前是不是又惹夫子生气了?还欺负了董大家的宝玉?唉?!”看见一脸尴尬的陈曹司,高克明立即上前行礼:“陈曹司,别来无恙啊。”
“哟!你小子原来是跑我这儿来了。”陈曹司笑着上前,“怎么不去郡守府?今天我可是听说你勇除强盗的事情了,自古英雄出少年啊,干得漂亮。”
“哪里哪里,也是运气好,当时在一起的驿丞郗广元现在还在病榻上躺着呢。”高克明摇头回答。
“怎么?你也受伤了?伤在哪儿了?严不严重?”陈曹司打量着高克明。
“还好,休养了几天,基本痊愈了。”高克明回答。
“来,没有茶,你们就一人一碗热水,先将就一下。晚上给你们切点腊肉,做两道菜。”妇人端上水来,见二人甚是熟络,便说道。
“不敢劳烦,我之后还想去拜见郡守,不能留下。对了,曹司,这是我买的一点东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是我的一点心意,还望您收下。”高克明说着拿起一边的东西。
“诶……哪里用得着这么客气,你之后不是还要去拜会郡守吗?给他带过去多好。”陈曹司推辞道。
“之前查阅文书卷宗,就多劳烦陈曹司了,这次归来,我还想继续查阅,陈曹司莫不是不想帮我了?”高克明笑着问。
“这么说,那我就收下了,不过郡守那边,你空着手去,怕是不太好吧。”陈曹司笑着接过礼物,转身递给了妻子。
“欧阳郡守身为一郡之长,想来什么也不缺,加上我年少阅历少,也不知道给他送什么好。”高克明回答。
“不需要什么贵重的东西,更何况你这少年也没有钱财。娄云城里有一家‘天一阁’,专卖文房四宝,价钱从低到高,郡守是个文人,你不如去这个地方买一方砚台送给他,美观实用,而且花不了多少钱。”陈曹司端起碗说道。
“有曹司这么一参详,我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对了,我离开的这一个月里,曹司可安好?”高克明问道。
“太平无事,就是公文有点多。你在北边如何,我可是听说你们打了两个大胜仗,让胡人不得不早早撤退。”陈曹司凑近一点说道。
高克明在县城里并没有多待,三天后他就跟着县城的衙役一起上路了。对,没错,他是拉了一个官家的人一起走。原因倒不是像之前南下他不认识路,反而是这路他知道的太清楚了——前边有一片区域叫黄粱坡,里边躲着无数为非作歹的山贼,而且其中还有认识他的,说不定还恨之入骨。谁让他之前跟着齐孟德在其中的一片山坡上击杀歹徒,最后还放跑几个呢?齐孟德倒是不用担心,他人待在威远军大营里,除非跑了的那些土匪想去陪他们兄弟,不然齐孟德或许之后压根都见不着这些人了。
高克明可就完全不一样的,事情过去才一个月左右,之后胡人南下土匪也应该没了买卖,现在他还要过黄粱坡,这几个因素加起来让他有点危险。高克明倒不是没想过绕路,不过上次绕路走得太难受了,更何况绕路也不一定能避开。世上就有一种叫缘分的奇妙东西,你不想见一个人,特意跋山涉水绕行,却在荒山野岭生火做饭时突然遇到被大风和山洪逼到这里那个人,然后你仰头长叹,我餐风饮露都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避免这种悲剧的情况,高克明还是决定和官差一起走,多个人多个保障,还能分担风险,当然,这风险是别人替他分担,而不是两人共同分担。
有惊无险,虽然两人一路上是又冷又饿,但总算安全是到达了娄云城。不过到了娄云城后,高克明却没有急着去见郡守,也没有直接去找陈曹司,而是住进了驿馆里。除了天已经黑了,这时节不适合去拜会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现实。这个世界是一个现实世界,郡守和曹司或许会因为你的某些举动而感动不已,但官是官,民是民,感情这东西最好不要用来当饭吃,因为它是一次性消耗品。老话说得好啊:久病床前无孝子,十几年一把屎一把尿的养育之恩比不过数年的使唤与奴役。更不用说,郡守、曹司与他的地位比父子悬殊多了,感情也没那么深厚,几面之缘,就想留在郡守衙门里吃皇粮,那是痴心妄想。
如何留在郡守衙门,这个问题高克明已经在很久之前想过了。郡守衙门养三种人:能人、闲人和郡守自己人。闲人那就不用想了,都是朝廷某个不出门的人挂个地方闲职,领一份俸禄;或者地方某个豪强大户,郡守为了安抚他们,让他们挂个名,给个荣誉。高克明这个北边跑回来的孤儿就像无根之萍,和这两种身份八竿子打不着,所以闲人的职务就想也别想了。剩下的就是能人和自己人,两个都好办,但是也都不好办。能人的话,要有本事,别的不说,高克明识字和写字这两样本事就把大姚九成的人都甩开了;可是郡守府里的小吏会识字和写字只是基本要求,甚至他们的书法文学造诣比高克明高多了,在文事方面,高克明并没有什么突出。所以,他给自己的定位是武人,虽然战绩少,但是二百里跑回大姚和石滩堡之战足够一个文士认可他了,更何况,还有之前的白水驿遇盗案。凭借这个案子,欧阳郡守和陈曹司看自己的眼光绝对会不一样。不过还是那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是庙堂,庙堂里从来不会缺争斗,一个少年,这样辉煌的成绩,总会让某些人起心思,一个衙门里都是好人的可能性比一个军队里没有人在晚上练习自己手艺的可能性高不了多少。
做自己人也是简单,高克明孤身一人,欧阳郡守又派人帮他办理户籍,查询文牍卷宗,有恩于少年,再加上高克明之前表现出的重情重义,如果能在郡守府留下来,成为欧阳郡守的心腹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但这有两个前提,一,欧阳郡守或者陈曹司有理由把自己留下来;二,欧阳郡守别的心腹和郡守府内对欧阳太守不满的人接受自己,不然留下来也会是麻烦一堆,甚至还会倒大霉。
不过总的来说,高克明对于自己能留下来还是抱有很大信心,不然自己就白去边塞挨打了。首先,自己已经给欧阳郡守和陈曹司留下良好的印象了;其次,这次自己去北方边关有实打实的战功,郭军师甚至为自己修书一封;第三,也是目前最重要的一点,自己回来并没有直接找上门。
第三天,高克明起了个大早,在驿馆吃饱喝足后,穿过半个娄云城到草市上转了一圈,买了一些不贵的东西,然后又去刮了刮胡子,打理了一下头发,把原来那个油腻腻的包头巾换了一个新的,又去了一家胭脂水粉铺弄了两盒不算便宜的胭脂,估摸了一下时间,回驿馆吃了午饭休息了之后才登门拜访。
大姚的一日计算与前代都不相同,据说是当年国师化霄真人定下的,一日如一年,一年二十四节气,一日也要有二十四个时辰,原来每个时辰还一一对应节气,有子春、晨夏什么的,后来百姓嫌麻烦,官府也嫌太文绉绉,所以一律从简,变成了三点五点,七点一刻,好吧,其实是因为日晷每个时辰都有一个小洞,每两个时辰之间都用刻度划分,为的是让时间更详细;百姓们呢就怎么直白怎么叫,既然有点,那就叫点,一天第一个时辰是第一点,第二个是第二点,后边以此类推,两个时辰之间的第一个刻度就叫一刻度,第二个刻度就叫二刻度。后来流传越来越广,叫法也越来越简单,直接就是十点三刻之类的,官员们发现这样有利于老百姓识数,也乐得接受。
高克明是在下午十五点的时候登门拜访陈曹司的,选这个时间是因为大姚规定,百官七时至十五时需在府衙,办理公务。现在去,陈曹司差不多该回家了。
敲了敲一个小院的木门,一个妇人的声音从屋内传来:“谁啊?”
高克明在外回答:“在下高克明,陈仲昔陈恩公在吗?”
院内的妇人犹豫了一下,这个人自己没听过,不过叫自己夫君恩公,想来不是什么恶人。于是她上前把掩着的门打开,边打量来人边说道:“仲昔他还没回来,你是来?”
“哦,前来感谢陈恩公的。”高克明慌忙行礼,同时也不留痕迹地打量妇人,荆钗布裙,脸色灰暗,眼睛却很明亮,五官柔和,自有一种风情。
“那先请到屋里坐,今日他好像没什么公务,应该很快就回来。”妇人客气道。
“对了,这是给恩公和您买的一些东西,虽然不贵重,但是也算我的一点心意,希望您能收下。”高克明进屋坐下之前说到。
“有恩于你的是他不是我,虽为夫妻,我也不能替他做主,这些东西,还是等他回来再说吧。”妇人拒绝,“家里贫苦,没有茶叶,给你热碗水,千万别介意。”
“劳烦了,上门打扰就是我的不对,现在能有热水喝,哪敢说什么呢。”
不一会陈曹司就回来了,进门就喊:“阿梅,伯皓之前是不是又惹夫子生气了?还欺负了董大家的宝玉?唉?!”看见一脸尴尬的陈曹司,高克明立即上前行礼:“陈曹司,别来无恙啊。”
“哟!你小子原来是跑我这儿来了。”陈曹司笑着上前,“怎么不去郡守府?今天我可是听说你勇除强盗的事情了,自古英雄出少年啊,干得漂亮。”
“哪里哪里,也是运气好,当时在一起的驿丞郗广元现在还在病榻上躺着呢。”高克明摇头回答。
“怎么?你也受伤了?伤在哪儿了?严不严重?”陈曹司打量着高克明。
“还好,休养了几天,基本痊愈了。”高克明回答。
“来,没有茶,你们就一人一碗热水,先将就一下。晚上给你们切点腊肉,做两道菜。”妇人端上水来,见二人甚是熟络,便说道。
“不敢劳烦,我之后还想去拜见郡守,不能留下。对了,曹司,这是我买的一点东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是我的一点心意,还望您收下。”高克明说着拿起一边的东西。
“诶……哪里用得着这么客气,你之后不是还要去拜会郡守吗?给他带过去多好。”陈曹司推辞道。
“之前查阅文书卷宗,就多劳烦陈曹司了,这次归来,我还想继续查阅,陈曹司莫不是不想帮我了?”高克明笑着问。
“这么说,那我就收下了,不过郡守那边,你空着手去,怕是不太好吧。”陈曹司笑着接过礼物,转身递给了妻子。
“欧阳郡守身为一郡之长,想来什么也不缺,加上我年少阅历少,也不知道给他送什么好。”高克明回答。
“不需要什么贵重的东西,更何况你这少年也没有钱财。娄云城里有一家‘天一阁’,专卖文房四宝,价钱从低到高,郡守是个文人,你不如去这个地方买一方砚台送给他,美观实用,而且花不了多少钱。”陈曹司端起碗说道。
“有曹司这么一参详,我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对了,我离开的这一个月里,曹司可安好?”高克明问道。
“太平无事,就是公文有点多。你在北边如何,我可是听说你们打了两个大胜仗,让胡人不得不早早撤退。”陈曹司凑近一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