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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大人国游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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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命中注定要劳劳碌碌地过一辈子。回家才两个月,我就又离开了祖国。1702年6月20日,我在唐兹登上了开往苏拉特的“冒险号”,船长约翰·尼古拉斯是康渥尔郡的人。我们一帆风顺地到达了好望角。我们在那儿上岸取淡水的时候,突然发现船身有一个漏洞,我们只好卸下船上的货物在那里过冬。再加上船长害疟疾,我们一直到1703年3月底才离开好望角。我们开船前进,一路平安越过了马达加斯加海峡。但是,当船行驶到这座大岛的北面大约南纬的地方时,风势突然改变。在这一带海上,从12月初到5月初总是吹着风向不变的西北信风。可是从4月19日起风势日渐猛烈,风向比平常要偏西一些,这样一连刮了20天,我们被吹到摩鹿加群岛的东面。根据船长5月2日的观测,我们的所在地大约是北纬。那时风势平息下来,海上风平浪静,我感到非常高兴。但是船长在这一带海上有丰富的航海经验,他要我们准备迎接大风暴的到来。果然,第二天刮起猛烈的南风来,这就是所谓的南季节风。
大风有可能会继续狂吹起来,于是,我们就收起了斜杠帆,同时准备收起前桅帆。天气转坏,狂风大作,我们又收起了尾帆。船离开航行方向太远了,所以我们认为与其小帆迎风驶进或者下帆随波漂流,倒不如扬帆顺风猛进。我们卷起前桅帆,把它收了下来,并把前桅帆下索拖向船尾,将舵转到船身迎风的那边,船就顺风而驶,十分迅速。我们把前桅落帆索挂在套索桩上,可是帆碎裂了,我们就把帆桁收下来,把帆放在船里,卸掉了上面的一切东西。这是一场十分凶猛的风暴,我们拖着舵柄上的绳索,船改变了方向,我们帮着舵工使舵。我们不打算降下中桅,让它照旧直立着,因为船在海上行驶十分顺利。我们也知道,如果中桅在上面,船就比较安全,我们既然在海上有操纵的余地,船的行进也就比较顺利。风暴停止了,我们挂起了前桅帆和主帆,把船停了下来。接着我们挂起了尾帆、中桅主帆、中桅前帆。我们的航行方向是东北偏东,风向西南。我们不能在舷受风,所以就放松了迎风转帆索和帆桁挂索,又收起下风转帆索,拉紧了上风转帆索,紧紧地把它挂在套索桩上。我们又把尾帆下隅索拉过来,移转航路,扯满了帆,尽力顺风驶进。
在这场风暴中,刮的是西南偏西的狂风。据我推算,我们向东随风漂流了大约500里格,所以连船上最年老的水手也说不清我们那时是在世界的哪一部分了。我们的给养还可以维持,船很坚固,水手们都很健康,但是我们非常缺乏淡水。我们觉得最好还是照着原来的航线行驶,不必转向北方,如果那样我们也许会到达鞑靼的西北部,驶入冰冻的海洋。
1703年6月16日,中桅上的一个水手发现了陆地。17日那天,我们很清楚地看到了一个大岛或者一块大陆(因为我们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岛的南岸有一个小半岛伸入海中,还有一个小小的港湾,港水太浅了,100吨以上的船只都不能停泊。我们在距离港湾不到一里格的地方抛锚停泊。船长派出了12名武装水手带着水桶乘长舢板去找淡水。我请求船长让我跟他们一起去,好上岸观光一番,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登陆以后,我们找不到河流、泉水,更没有人迹可寻。水手们沿着海岸来回寻找,看看海边上有没有淡水。我独自一人在另一边走了一英里多路,看见到处都是岩石,十分荒凉。我渐渐觉得累了,又看不到什么可以引起我好奇心的东西,就回身慢慢地向小港走去。
大海映入了眼帘,我看见水手们早已登上了小船拼命向大船划去。我想向他们叫喊,正在这时,我发现海里有一个巨人在飞快地追赶着他们。他迈着大步,海水还够不到他的膝盖,但是我们的水手领先了半里格路,再加上海里到处是锋利的岩石,那怪物也就没法赶上小船了。这都是我后来听说的,因为当时我哪里还敢待在那儿观看这个惊险场面是个什么结果。我循着原先走过的路拼命跑,接着爬上了一座陡峭的小山,这才得以将这个地方的景色看清楚。我发现这地方是一片耕地,但是首先叫我感到惊奇的是草的高度。在一片仿佛是种着秣草的田地里,草大约有20英尺高。
我走上了一条大路——我当时认为那是一条大路,其实对当地人来说,这只是大麦田里的一条小径。我在这条路上走了半天,什么都没有看到。那时正是快要收割的时候,麦子长得至少有40英尺高。我走了一个钟头才走到田地的尽头,周围有一道篱笆,至少有120英尺高。那里的树木就更加高大了,我简直无法估计它们有多高。从这块田地到另一块田地之间有一段台阶,台阶一共4级,爬到最高一级还要跨过一块石头。我要爬上去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级都有6英尺高,而最上面的那块石头有20多英尺高。我正竭力想在篱笆间找一个缺口,忽然在另一块田地里又发现了一个巨人,他正大踏步地向着台阶走来。这人的身材和刚才我看到的那个在海里追赶小船的巨人一样高大。他有普通教堂的尖塔那么高,根据我的推想,他迈一步就有10码来远。我惊骇万分,赶忙跑到麦田里躲了起来。我躲在那儿,看到他站在台阶上,转身望着他右边的那块田,又听见他在叫喊,声音比传声筒还大好几倍。由于这声音是在高处发出的,起初我还以为是在打雷呢。这时候,有7个和他一模一样的怪物向他走来,手里都拿着收割用的镰刀。他们的镰刀大约有我们的6倍大。这些人穿的不像头一个整齐,他们像是那个人的仆人或者雇工,因为他只说了几句话,就走到我藏身的那块田里收割起麦子来。我尽可能远远地躲着他们,但是行动十分困难,因为麦秆中间的距离有时还不到一英尺,因此我很难从中间挤过去。不管怎样,我还是尽力往前走去,一直走到田地的一角,那里的大麦都被风雨吹倒了,我再也不能前进一步,因为麦秆交叉在一起,爬不过去,落在地上的麦芒又硬又尖,戳穿了我的衣服,扎到肉里去了。同时,我听到后面那些割麦人已经离我不到100码远了。我精疲力竭、沮丧至极,悲伤、失望压倒了我。最后,我干脆躺在两道田陇中间,心里想就在这里死掉算了。我伤心地想念着孤苦无依的寡妻和无父的孤儿。我悔恨自己愚蠢、刚愎,不顾亲友劝阻又出外做这第二次的航行。我心情如此激动,不由想起利里浦特来。那里的居民都把我当做世界上最大的怪物,我在那儿能够一只手牵走一支皇家舰队,还能做出许多别的大事业,这些都将永远载入那个帝国的史册。虽然这些事有千百万人可以作证,后世的人也不大会相信。我想,现在我在这个民族中间就像一个孤零零的利里浦特人在我们中间一样。但是我又想到这还不是最不幸的事情。据说人类的身材越高大,性情就越野蛮、残暴。如果我被一个野蛮的巨人捉住,他一口就会吃了我,除此而外难道还有什么希望吗?毫无疑问,还是哲学家们说得对,他们说:没有比较,就分不出大小来。命运也许就喜欢这样捉弄人,让利里浦特人也找到一个民族,那儿的人比他们还要小,就像他们跟我比起来一样。谁又能说这些巨人不会同样被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比他们还高大得多的人比下去呢?不过这种巨人还没有被我们发现罢了。
那时,我又害怕又狼狈,禁不住这样乱想下去。正在这时,一个割麦人走上前来,离我躺在里面的田陇已经不到10码了。我这才想到,如果他再走一步,我就会死在他的脚下,或者被他的镰刀切成两段。因此,当他正要举步上前的时候,我吓得拼命尖叫起来。巨人听到声音,立刻停下了脚步,朝下面四处望了半天,最后才发现是我躺在地上。他迟疑了一下,就像一个人要想捉住一个危险的小动物,生怕被它抓伤或者咬一口那样的小心谨慎。我在英国捉一只黄鼠狼时不也是这样子吗?最后,他从我的身后用食指和拇指捏住我的腰部把我提了起来,拿到离他眼睛不到3码的地方,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我。我猜到了他的意思,幸亏那时我很冷静,他把我举在空中,离地面约莫有60英尺,虽然他紧紧捏住我的腰部,怕我从指缝里溜掉,但是我下定决心绝不挣扎。我只有抬眼望着太阳,两手合拢做出一副可怜相,并且低声下气、凄凄惨惨地说了几句适合我当时处境的话,因为我怕他会随时都把我摔到地上,像我们平常老想把可恶的小动物弄死一样。但是这时福星高照,他似乎挺喜欢我的声音和姿态,开始把我当做一个宝贝了。他很奇怪我能说出如此清晰的话语,尽管他听不懂。同时我忍不住呻吟流泪,低下头来看我的两肋,尽可能让他明白,他的拇指和食指捏得我好疼呀。他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提起上衣的下摆,轻轻地把我兜了起来,马上就带着我跑到他主人那儿去了。他的主人是一个殷实的富农,就是我在田里首先看到的那个人。
那个农民听仆人把发现我的情形说了一遍(按照他们谈话的情形来看,我想他们谈话的内容是这样的)以后,就抬起一株大约有一根手杖那么长的小草,挑起了我上衣的下摆。他似乎以为我生下来就有这种外壳。他吹开我的头发,仔细地端详我的脸。他把雇工们叫拢来,就问他们(这是后来我才听说的)在田地里还有没有见过像我一样的小动物。接着他把我轻轻地放下,让我趴在地上,但是我马上站了起来,慢腾腾地踱来踱去,让这些人晓得我并不想逃跑。他们团团围着我坐了下来,这样就能更清楚地看到我的举动。我摘下了帽子,向着那农民深深鞠了一躬,然后又双膝跪下,举起两手,抬起眼来,尽量大声地说了几句话。我从口袋里拿出一袋金币来低声下气地献给了他。他用手掌接了过去,拿到眼前去看到底是什么,后来又从袖子上取下一个别针拨弄了半天,但还是弄不清楚那到底是什么。于是,我就做手势叫他把手放在地上。我过去拿起钱包打开来,把金币尽数倒在他的手心里。除了二三十个小金币以外,里面还有6个西班牙大金币,每个都值4个皮斯它。我看见他用舌头舔了一下小指头尖,先捡起一个大金币来,接着又捡起了一个,不过他似乎完全不明白这是些什么。他做手势叫我把钱放进钱包,又叫我把钱包放进衣袋。我向他献了好几次,他都不肯收,我只好把钱包收起来。
这时,那农民已经相信我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了。他不停地和我说话,他的声音像水磨一样刺耳,不过却够清楚的。我尽量提高嗓音用几种语言来回答,他也老把耳朵凑近离我不到两码的距离,但毫无用处,因为我们彼此听不懂对方的话。于是,他吩咐仆人们回去工作,接着,从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折叠起来铺在左手上。他手心朝上把手平放在地上,打手势叫我走上去。他的手不到一英尺厚,我很容易就走了上去。我想我只有服从,可又害怕掉下来,所以就直挺挺地躺在手帕上面。他用手帕把我裹起来,只露出头部,就这样,安全地把我带回家中。一到家,他就喊他的妻子,把我拿给她看。但是她却尖叫起来,吓得回头就跑,这和英国女子看到一个癞蛤蟆或者蜘蛛就要跑的情形完全一样。不过过了一会儿,她看见我神态安详,举止彬彬有礼,又很听她丈夫的指挥,也就放下了心,渐渐喜欢起我来了。
那时已经是中午12点钟左右,仆人送进饭来,那只是满满的一碟肉(农民生活简单,吃这样的菜是相称的)。碟子的直径大约有24英尺。和农民在一起吃饭的有他的妻子、3个小孩和他们的老祖母。他们坐了下来,农民把我放在桌上离他不太远的地方。桌面离地有30英尺高,我怕得不得了,总远远地离开桌子边怕跌下去。农民的妻子切了一小块肉下来,又在切面包用的板子上弄碎了一些面包放到我的面前。我对她深深地鞠了一躬,拿出刀叉就吃了起来。他们看到这种情形都十分高兴。女主人叫女仆拿了一只大概能盛得下两加仑酒的小酒杯来,斟满了酒。我很吃力地两手捧起酒杯,恭恭敬敬地把酒喝了下去,我尽量提高嗓音用英文说,我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都痛快地笑了起来,这一阵笑声差不多把我的耳朵都震聋了。酒的味道像淡苹果酒,并不难喝。接着,主人向我做手势要我走到他面前那块切面包用的板子那儿去。我一直惊魂未定,所以在桌子上走的时候,一不小心被一块面包屑绊了一跤,趴在桌上了。不过我并没有受伤,我马上站了起来,看见这些好人都很关心我,就举起帽子(为了表示有礼貌,我把帽子挟在胳臂下面)在头顶上摇了摇,叫了3声“万岁”,表示我并没有跌伤。但是我向我的主人(我以后就这样称呼他)跟前走去的时候,坐在他身旁的小儿子,一个10岁左右的小鬼头,抓住了我的两条腿把高高地提在空中,吓得我手脚直抖。他父亲连忙把我从他手里抢下来,打了他一个耳光,并且叫他离开桌子。这一个耳光足可以把一队欧洲骑兵打倒。我们的孩子天生就爱捉弄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我害怕这孩子记仇,就跪下去指着那孩子尽量想法让我主人明白,希望他饶恕他的儿子。他父亲答应了我的请求,孩子才得以又回到原座位上去。我马上跑过去吻那孩子的手,我的主人也拉住孩子的手叫他轻轻地抚摩我。
吃饭时,女主人的猫跳到她怀里来了。我听见背后一阵闹哄哄的,就像12个织袜工人在干活。回头一看,却发现是猫在那儿打呼噜。女主人在喂它、抚摩它时,我看到了猫头和一只爪子。据我的估计,那只猫大概有3头公牛那么大,虽然我站在桌子的另一边,相距50多英尺,虽然女主人把它抱得紧紧的,怕它跳过来抓我,但我看到那畜生的狰狞面貌还是觉得十分不安。其实这并不会发生什么危险,因为我的主人把我放在它跟前不到3码的地方时,它竟一点也没有注意到我。我常常听人说,而且自己在旅行中也有过这种经验,那就是在一只猛兽面前逃跑或者表现出恐惧的话,就会引得它追逐你、攻击你,因此,在这危险关头,我拿定主意要显出毫不在乎的样子。我在猫头前面大胆地来回踱了五六次,有时离开它不到半码。但是它好像更怕我似的,把身子缩了回去。至于狗,我就更不怕了。这时,有三四只狗走进了屋子,这本来是农民家里常有的事,里面有一只英犬,它的大小抵得上4只大象,还有一只腰细腿长的猎犬,它比英犬高些,但是却没有英犬那么粗壮。(未完待续)
我命中注定要劳劳碌碌地过一辈子。回家才两个月,我就又离开了祖国。1702年6月20日,我在唐兹登上了开往苏拉特的“冒险号”,船长约翰·尼古拉斯是康渥尔郡的人。我们一帆风顺地到达了好望角。我们在那儿上岸取淡水的时候,突然发现船身有一个漏洞,我们只好卸下船上的货物在那里过冬。再加上船长害疟疾,我们一直到1703年3月底才离开好望角。我们开船前进,一路平安越过了马达加斯加海峡。但是,当船行驶到这座大岛的北面大约南纬的地方时,风势突然改变。在这一带海上,从12月初到5月初总是吹着风向不变的西北信风。可是从4月19日起风势日渐猛烈,风向比平常要偏西一些,这样一连刮了20天,我们被吹到摩鹿加群岛的东面。根据船长5月2日的观测,我们的所在地大约是北纬。那时风势平息下来,海上风平浪静,我感到非常高兴。但是船长在这一带海上有丰富的航海经验,他要我们准备迎接大风暴的到来。果然,第二天刮起猛烈的南风来,这就是所谓的南季节风。
大风有可能会继续狂吹起来,于是,我们就收起了斜杠帆,同时准备收起前桅帆。天气转坏,狂风大作,我们又收起了尾帆。船离开航行方向太远了,所以我们认为与其小帆迎风驶进或者下帆随波漂流,倒不如扬帆顺风猛进。我们卷起前桅帆,把它收了下来,并把前桅帆下索拖向船尾,将舵转到船身迎风的那边,船就顺风而驶,十分迅速。我们把前桅落帆索挂在套索桩上,可是帆碎裂了,我们就把帆桁收下来,把帆放在船里,卸掉了上面的一切东西。这是一场十分凶猛的风暴,我们拖着舵柄上的绳索,船改变了方向,我们帮着舵工使舵。我们不打算降下中桅,让它照旧直立着,因为船在海上行驶十分顺利。我们也知道,如果中桅在上面,船就比较安全,我们既然在海上有操纵的余地,船的行进也就比较顺利。风暴停止了,我们挂起了前桅帆和主帆,把船停了下来。接着我们挂起了尾帆、中桅主帆、中桅前帆。我们的航行方向是东北偏东,风向西南。我们不能在舷受风,所以就放松了迎风转帆索和帆桁挂索,又收起下风转帆索,拉紧了上风转帆索,紧紧地把它挂在套索桩上。我们又把尾帆下隅索拉过来,移转航路,扯满了帆,尽力顺风驶进。
在这场风暴中,刮的是西南偏西的狂风。据我推算,我们向东随风漂流了大约500里格,所以连船上最年老的水手也说不清我们那时是在世界的哪一部分了。我们的给养还可以维持,船很坚固,水手们都很健康,但是我们非常缺乏淡水。我们觉得最好还是照着原来的航线行驶,不必转向北方,如果那样我们也许会到达鞑靼的西北部,驶入冰冻的海洋。
1703年6月16日,中桅上的一个水手发现了陆地。17日那天,我们很清楚地看到了一个大岛或者一块大陆(因为我们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岛的南岸有一个小半岛伸入海中,还有一个小小的港湾,港水太浅了,100吨以上的船只都不能停泊。我们在距离港湾不到一里格的地方抛锚停泊。船长派出了12名武装水手带着水桶乘长舢板去找淡水。我请求船长让我跟他们一起去,好上岸观光一番,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登陆以后,我们找不到河流、泉水,更没有人迹可寻。水手们沿着海岸来回寻找,看看海边上有没有淡水。我独自一人在另一边走了一英里多路,看见到处都是岩石,十分荒凉。我渐渐觉得累了,又看不到什么可以引起我好奇心的东西,就回身慢慢地向小港走去。
大海映入了眼帘,我看见水手们早已登上了小船拼命向大船划去。我想向他们叫喊,正在这时,我发现海里有一个巨人在飞快地追赶着他们。他迈着大步,海水还够不到他的膝盖,但是我们的水手领先了半里格路,再加上海里到处是锋利的岩石,那怪物也就没法赶上小船了。这都是我后来听说的,因为当时我哪里还敢待在那儿观看这个惊险场面是个什么结果。我循着原先走过的路拼命跑,接着爬上了一座陡峭的小山,这才得以将这个地方的景色看清楚。我发现这地方是一片耕地,但是首先叫我感到惊奇的是草的高度。在一片仿佛是种着秣草的田地里,草大约有20英尺高。
我走上了一条大路——我当时认为那是一条大路,其实对当地人来说,这只是大麦田里的一条小径。我在这条路上走了半天,什么都没有看到。那时正是快要收割的时候,麦子长得至少有40英尺高。我走了一个钟头才走到田地的尽头,周围有一道篱笆,至少有120英尺高。那里的树木就更加高大了,我简直无法估计它们有多高。从这块田地到另一块田地之间有一段台阶,台阶一共4级,爬到最高一级还要跨过一块石头。我要爬上去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级都有6英尺高,而最上面的那块石头有20多英尺高。我正竭力想在篱笆间找一个缺口,忽然在另一块田地里又发现了一个巨人,他正大踏步地向着台阶走来。这人的身材和刚才我看到的那个在海里追赶小船的巨人一样高大。他有普通教堂的尖塔那么高,根据我的推想,他迈一步就有10码来远。我惊骇万分,赶忙跑到麦田里躲了起来。我躲在那儿,看到他站在台阶上,转身望着他右边的那块田,又听见他在叫喊,声音比传声筒还大好几倍。由于这声音是在高处发出的,起初我还以为是在打雷呢。这时候,有7个和他一模一样的怪物向他走来,手里都拿着收割用的镰刀。他们的镰刀大约有我们的6倍大。这些人穿的不像头一个整齐,他们像是那个人的仆人或者雇工,因为他只说了几句话,就走到我藏身的那块田里收割起麦子来。我尽可能远远地躲着他们,但是行动十分困难,因为麦秆中间的距离有时还不到一英尺,因此我很难从中间挤过去。不管怎样,我还是尽力往前走去,一直走到田地的一角,那里的大麦都被风雨吹倒了,我再也不能前进一步,因为麦秆交叉在一起,爬不过去,落在地上的麦芒又硬又尖,戳穿了我的衣服,扎到肉里去了。同时,我听到后面那些割麦人已经离我不到100码远了。我精疲力竭、沮丧至极,悲伤、失望压倒了我。最后,我干脆躺在两道田陇中间,心里想就在这里死掉算了。我伤心地想念着孤苦无依的寡妻和无父的孤儿。我悔恨自己愚蠢、刚愎,不顾亲友劝阻又出外做这第二次的航行。我心情如此激动,不由想起利里浦特来。那里的居民都把我当做世界上最大的怪物,我在那儿能够一只手牵走一支皇家舰队,还能做出许多别的大事业,这些都将永远载入那个帝国的史册。虽然这些事有千百万人可以作证,后世的人也不大会相信。我想,现在我在这个民族中间就像一个孤零零的利里浦特人在我们中间一样。但是我又想到这还不是最不幸的事情。据说人类的身材越高大,性情就越野蛮、残暴。如果我被一个野蛮的巨人捉住,他一口就会吃了我,除此而外难道还有什么希望吗?毫无疑问,还是哲学家们说得对,他们说:没有比较,就分不出大小来。命运也许就喜欢这样捉弄人,让利里浦特人也找到一个民族,那儿的人比他们还要小,就像他们跟我比起来一样。谁又能说这些巨人不会同样被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比他们还高大得多的人比下去呢?不过这种巨人还没有被我们发现罢了。
那时,我又害怕又狼狈,禁不住这样乱想下去。正在这时,一个割麦人走上前来,离我躺在里面的田陇已经不到10码了。我这才想到,如果他再走一步,我就会死在他的脚下,或者被他的镰刀切成两段。因此,当他正要举步上前的时候,我吓得拼命尖叫起来。巨人听到声音,立刻停下了脚步,朝下面四处望了半天,最后才发现是我躺在地上。他迟疑了一下,就像一个人要想捉住一个危险的小动物,生怕被它抓伤或者咬一口那样的小心谨慎。我在英国捉一只黄鼠狼时不也是这样子吗?最后,他从我的身后用食指和拇指捏住我的腰部把我提了起来,拿到离他眼睛不到3码的地方,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我。我猜到了他的意思,幸亏那时我很冷静,他把我举在空中,离地面约莫有60英尺,虽然他紧紧捏住我的腰部,怕我从指缝里溜掉,但是我下定决心绝不挣扎。我只有抬眼望着太阳,两手合拢做出一副可怜相,并且低声下气、凄凄惨惨地说了几句适合我当时处境的话,因为我怕他会随时都把我摔到地上,像我们平常老想把可恶的小动物弄死一样。但是这时福星高照,他似乎挺喜欢我的声音和姿态,开始把我当做一个宝贝了。他很奇怪我能说出如此清晰的话语,尽管他听不懂。同时我忍不住呻吟流泪,低下头来看我的两肋,尽可能让他明白,他的拇指和食指捏得我好疼呀。他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提起上衣的下摆,轻轻地把我兜了起来,马上就带着我跑到他主人那儿去了。他的主人是一个殷实的富农,就是我在田里首先看到的那个人。
那个农民听仆人把发现我的情形说了一遍(按照他们谈话的情形来看,我想他们谈话的内容是这样的)以后,就抬起一株大约有一根手杖那么长的小草,挑起了我上衣的下摆。他似乎以为我生下来就有这种外壳。他吹开我的头发,仔细地端详我的脸。他把雇工们叫拢来,就问他们(这是后来我才听说的)在田地里还有没有见过像我一样的小动物。接着他把我轻轻地放下,让我趴在地上,但是我马上站了起来,慢腾腾地踱来踱去,让这些人晓得我并不想逃跑。他们团团围着我坐了下来,这样就能更清楚地看到我的举动。我摘下了帽子,向着那农民深深鞠了一躬,然后又双膝跪下,举起两手,抬起眼来,尽量大声地说了几句话。我从口袋里拿出一袋金币来低声下气地献给了他。他用手掌接了过去,拿到眼前去看到底是什么,后来又从袖子上取下一个别针拨弄了半天,但还是弄不清楚那到底是什么。于是,我就做手势叫他把手放在地上。我过去拿起钱包打开来,把金币尽数倒在他的手心里。除了二三十个小金币以外,里面还有6个西班牙大金币,每个都值4个皮斯它。我看见他用舌头舔了一下小指头尖,先捡起一个大金币来,接着又捡起了一个,不过他似乎完全不明白这是些什么。他做手势叫我把钱放进钱包,又叫我把钱包放进衣袋。我向他献了好几次,他都不肯收,我只好把钱包收起来。
这时,那农民已经相信我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了。他不停地和我说话,他的声音像水磨一样刺耳,不过却够清楚的。我尽量提高嗓音用几种语言来回答,他也老把耳朵凑近离我不到两码的距离,但毫无用处,因为我们彼此听不懂对方的话。于是,他吩咐仆人们回去工作,接着,从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折叠起来铺在左手上。他手心朝上把手平放在地上,打手势叫我走上去。他的手不到一英尺厚,我很容易就走了上去。我想我只有服从,可又害怕掉下来,所以就直挺挺地躺在手帕上面。他用手帕把我裹起来,只露出头部,就这样,安全地把我带回家中。一到家,他就喊他的妻子,把我拿给她看。但是她却尖叫起来,吓得回头就跑,这和英国女子看到一个癞蛤蟆或者蜘蛛就要跑的情形完全一样。不过过了一会儿,她看见我神态安详,举止彬彬有礼,又很听她丈夫的指挥,也就放下了心,渐渐喜欢起我来了。
那时已经是中午12点钟左右,仆人送进饭来,那只是满满的一碟肉(农民生活简单,吃这样的菜是相称的)。碟子的直径大约有24英尺。和农民在一起吃饭的有他的妻子、3个小孩和他们的老祖母。他们坐了下来,农民把我放在桌上离他不太远的地方。桌面离地有30英尺高,我怕得不得了,总远远地离开桌子边怕跌下去。农民的妻子切了一小块肉下来,又在切面包用的板子上弄碎了一些面包放到我的面前。我对她深深地鞠了一躬,拿出刀叉就吃了起来。他们看到这种情形都十分高兴。女主人叫女仆拿了一只大概能盛得下两加仑酒的小酒杯来,斟满了酒。我很吃力地两手捧起酒杯,恭恭敬敬地把酒喝了下去,我尽量提高嗓音用英文说,我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都痛快地笑了起来,这一阵笑声差不多把我的耳朵都震聋了。酒的味道像淡苹果酒,并不难喝。接着,主人向我做手势要我走到他面前那块切面包用的板子那儿去。我一直惊魂未定,所以在桌子上走的时候,一不小心被一块面包屑绊了一跤,趴在桌上了。不过我并没有受伤,我马上站了起来,看见这些好人都很关心我,就举起帽子(为了表示有礼貌,我把帽子挟在胳臂下面)在头顶上摇了摇,叫了3声“万岁”,表示我并没有跌伤。但是我向我的主人(我以后就这样称呼他)跟前走去的时候,坐在他身旁的小儿子,一个10岁左右的小鬼头,抓住了我的两条腿把高高地提在空中,吓得我手脚直抖。他父亲连忙把我从他手里抢下来,打了他一个耳光,并且叫他离开桌子。这一个耳光足可以把一队欧洲骑兵打倒。我们的孩子天生就爱捉弄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我害怕这孩子记仇,就跪下去指着那孩子尽量想法让我主人明白,希望他饶恕他的儿子。他父亲答应了我的请求,孩子才得以又回到原座位上去。我马上跑过去吻那孩子的手,我的主人也拉住孩子的手叫他轻轻地抚摩我。
吃饭时,女主人的猫跳到她怀里来了。我听见背后一阵闹哄哄的,就像12个织袜工人在干活。回头一看,却发现是猫在那儿打呼噜。女主人在喂它、抚摩它时,我看到了猫头和一只爪子。据我的估计,那只猫大概有3头公牛那么大,虽然我站在桌子的另一边,相距50多英尺,虽然女主人把它抱得紧紧的,怕它跳过来抓我,但我看到那畜生的狰狞面貌还是觉得十分不安。其实这并不会发生什么危险,因为我的主人把我放在它跟前不到3码的地方时,它竟一点也没有注意到我。我常常听人说,而且自己在旅行中也有过这种经验,那就是在一只猛兽面前逃跑或者表现出恐惧的话,就会引得它追逐你、攻击你,因此,在这危险关头,我拿定主意要显出毫不在乎的样子。我在猫头前面大胆地来回踱了五六次,有时离开它不到半码。但是它好像更怕我似的,把身子缩了回去。至于狗,我就更不怕了。这时,有三四只狗走进了屋子,这本来是农民家里常有的事,里面有一只英犬,它的大小抵得上4只大象,还有一只腰细腿长的猎犬,它比英犬高些,但是却没有英犬那么粗壮。(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