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机二·罗刹之国 第七章 铁甲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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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下午,五。
让我们暂时离开“另一个世界”,回到沉睡着的南明城里,旅行团暂住的大本营二楼。
他们正等待着探险队归来。
十字架。
厉书梦到一片昏暗的空间,缭绕着红色烟雾,闪烁着白色烛光,十字架的影子印在脸上。其余一切都是模糊的,只剩下圣母玛丽亚怀抱圣婴,在光影与烟涡忽隐忽现。他跪倒在高大的管风琴边,口中默念着约翰福音,四周响起唱诗班的歌声。突然,有一束耀眼的光芒,穿破天的有色玻璃,撕开雾霾与烛火,变成锋利的箭矢,呼啸着射入瞳孔。
在双眼被瞎掉之前,厉书见到了天机。
从梦中醒来,他见到了天花板。
他额头已布满大汗,翻身从沙发上跳起来,紧张地揉着双眼。
谢天谢地,还能看得见!这是大本营的二楼客厅,旅行团休息的地方。
自己居然睡了一下午,还感到腰酸背痛,是不是未老先衰了?
厉书抓着自己的头发,心想怎么又梦到教堂了?时候的每个礼拜天,父母总带他去徐家汇的天主教堂,让他听唱诗班的赞美诗。偶尔还会去郊外的佘山,登上“远东第一圣殿”,然后折下来沿着那条“苦路”返回。在他读高中后,又强迫他学习拉丁文,甚至要他去参加神学院的进修班。据他家信教已经十几代了,最早可追溯到明朝崇祯年间。
但是,厉书没有选择做神甫,而是在大学毕业后进了出版行业。他越来越少和父母往来,也越来越少去教堂,至今已三年没做过礼拜了。
他强迫自己要忘掉教堂,忘掉从背诵的《圣经》的句子,忘掉那已死的古老的拉丁文。
然而,十字架的影子,依然屡次在梦中浮现,让他无处藏身。
中午,当厉书来到巨大的金字塔上,触摸那些一千年前的佛像时,感觉又回到了教堂。烈日变成了白色烛光,圣母玛丽亚雕刻在石廊之间,圣婴正露出神秘的微笑,赞美诗从中央高塔的葫芦上响起。
于是,那行刻在石板上的拉丁文,穿越四百多年的光阴,直接烙进了他的眼球。
命运如斯,一如某个巨大的环,博尔赫斯的圆形废墟,让他彻底投降,彻底阪依。
我主在上,请宽恕我的罪恶。
若不宽恕,我亦无怨言。
厉书痛苦地抬起头,他依旧坐在二楼的房间里。他的同伴们还未归来,已经好几个钟头了,那些人到底怎么样了?
喉咙里有火烧起来,他走到厨房喝了杯水,经过另一间卧室门口时,特意往里瞟了一眼。
钱莫争和黄宛然仍然呆坐着,两人都如泥塑木雕一般。原本生龙活虎的钱莫争,体内的活力都被抽干,完全“蔫”掉了。
忽然,厉书想起了神秘的枝——糟糕!会不会趁着他睡着时逃跑了?
他赶紧走到书房门口,却发现枝依然安静地坐着。窗前的光线洒在她的头发上,她手里端着一本厚厚的书,似乎正投入地读着。她不知从哪儿换了条碎花布裙子,看起来完全是清纯的大二女生形象。
这时她抬起头来,猫一般的眼眸里闪动着灵光:“有什么事吗?”
“哦,没什么。”
枝低下头继续看书,活脱脱一个用功的好学生。
她的眼神实在是过分干净了,干净得让厉书无法相信,以至于当即打了个冷战。他匆匆退出书房,走到另一间卧室的门口。
十五岁的秋秋,和美国女子伊莲娜正坐在屋子里。
伊莲娜正坐在笔记本电脑前,玩着《寂静岭》单机版的游戏。秋秋独坐坐在床边,摊开一张大大的南明地图,仔细搜寻着什么。
她仰起头看着门口的厉书,脱口而出问道:“A709是什么意思?”
“什么?你在问我吗?”
厉书走到了她跟前,而戴着耳机的伊莲娜,还沉浸在恐怖的游戏当中,完全没注意到他进来。
“是的。”
秋秋指了指地图上一个黑,那里位于地图的正上方,也就是南明城的正北部,已经超出了城区的范围,在一片绿色的山区里。
有个极其微的黑,几乎要用放大镜才能看清,厉书几乎都把鼻子贴上去了,才发现居然是个骼骼标记,下面还有两根交叉的白骨,酷似电影里看到的海盗旗。
在这个奇特标志的下面,还有几个很的文字——A709。
“A709?”
厉书随口念了出来。
“我也感到奇怪,这是什么意思呢?”
秋秋把心思都放到这上面了,看起来也没中午那么悲伤沉默了,虽然大家并不奢望她能迅速从父亲死去的阴影中走出来。
在A709和海盗标志的下面,地图上还画着一条弯曲的路,但图例里并没有骷髅的标志,也没有明A709的涵义。
厉书摇摇头:“不知道——反正这鬼地方不知道的东西还多呢。”
他着走到伊莲娜身后,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立即将她吓得跳起来,反身便一拳打了出去。厉书也没什么防备,被她打个了正着,幸好这记女子防狼术属常规级的,否则非得破相不可。伊莲娜出拳后才反应过来,急忙将厉书扶起来,连了几个“sorry”。
“你……出手好狠毒啊!”
厉书捂着脸坐下,以武侠中人物的语气道。
“也怪你为什么突然吓我,我可是在玩寂静岭!”
“寂静岭?”
厉书心里却在——我们已经在寂静岭上了。
二
罗刹的黄昏。
孙子楚、林君如、唐甜行走在残垣断壁间,血色夕阳掠过几棵大树,照射到他们唇上,仿佛刚刚进行完人血晚宴。
几尊巨大的佛像已坍塌在地,仍以神秘的微笑看着他们。在碎裂的石缝里,顽强地长着几棵榕树,棕色的根须肆意伸展,改变着历史与现实。
这里位于大罗刹寺金字塔西侧,仅仅隔着一道围墙,但植物茂盛了许多。照例又是一尊高大的塔门,上面是飞天女神浮雕。穿过塔门是古代王宫,东南亚宫殿大多是木结构的,经过数百年早已腐朽,只剩下地基和残壁。红色宫墙一片斑驳,长着青色苔鲜,宫门前排列着七尊眼镜蛇保护神。
他们穿过宫殿大厅,依稀感到千年前罗刹帝王的威严。大殿后面有一座坍塌的建筑,孙子楚看了看石碑上的梵文:“这是罗刹国王的藏经阁。”
藏经阁旁有块正方形水塘,可能是古代的放生池,现在已没有生命迹象了,只有成群的蚊子在水面飞舞。
孙子楚等人绕过藏经阁,后面是片十字阳台,左右各有狮子雕像守护。唐甜再也走不动了,疲惫地坐倒在草地上,捂着脑袋:“我不想再走了!我只要杨谋,我的杨谋!”
“是啊,天知道他们在哪儿?”林君如回头眺望着高耸入云的五座宝塔,“或许还在那下面的地道里吧?”
还有一种可能性她没出来——会不会被石头砸死了?
“够了!”孙子楚自我安慰道,“他们都会平安无事的。”
话还没完,就感到身后有什么动静,他立刻警觉地回过头,那是组精美的浮雕,刻着著名的九色鹿的故事。
废墟的斜阳洒在浮雕上,那个恩将仇报为了金子而出卖神鹿的家伙,隐隐发出某种奇怪的声音。
唐甜飞快地藏到他身后,战栗着问:“那个坏蛋活过来了吗?”
而孙子楚也已目瞪口呆,他分明听到浮雕里有人话,难道这些雕像显灵了?或者要把三千年前故事里的是非,搬到此时此地来解决?
突然,这个恩将仇报的家伙的脑袋竟掉了下来,在石阶上砸得粉碎,浮雕壁上露出一个大窟窿。
这就是出卖九色鹿的现世报?不过也来得太晚了吧?
更不可思议的是,窟窿里又出现一张人脸,正当孙子楚怀疑是不是幻觉时,唐甜却尖叫着跑了上去。
那是杨谋的脸。
林君如也看出来了,拉起犯傻的孙子楚跑过去,而杨谋已艰难地把头探了出来
唐甜扑到他跟前,也顾不得周围有其他人了,立即狂吻了一番。
杨谋都快透不过气了,就像被压在五行山下的孙悟空,只露出一个脑袋,大叫着:“快救我们出去!”
孙子楚也明白是什么回事了:“你快往后面退,免得伤到你们。”
完杨谋缩了回去,重新露出浮雕壁上的窟窿。孙子楚随手抓起一块大石头,心里默念着罪过罪过,这回可犯下破坏文物罪了,随即将石头用力地砸向浮雕。
随着“砰”的一声撞击,九色鹿的故事大半破碎,腾起一阵浓烈的烟雾。过了一会儿,从灰尘里跑出三个人,正是杨谋、童建国和玉灵。
这样的重逢真是别有风味,唐甜再度紧抱着杨谋,童建国浑身都是灰尘,同时也帮玉灵拍打着。
原来他们三人在甬道里转了很久,走到尽头才发现是片大厅,用手敲了敲石壁,感到又轻又薄。他们用力地敲打最薄弱的地方,或许是浮雕年代太久,已经风化得脆弱不堪,就这么被打出一个窟窿,正好巧遇了孙子楚他们三个人。
重见天日后,杨谋几乎跪倒在地,仰面看着西天的余晖,像个虔诚礼拜的朝圣者。
孙子楚却低头站在浮雕前,为自己毁坏文物而忏悔,口中念念有词:“九色鹿啊,九色鹿,请不要怪罪于我。我被迫打碎您的金尊,是为了拯救三个人的生命,我相信我的选择并没有错,请护佑我们平安吧。”
现在他们重新集结了——孙子楚、林君如、童建国、玉灵、杨谋,还有唐甜。
由八个人组成的探险队,只剩下叶萧和还下落不明。
童建国仰头:“天色就快要黑了,我们要快离开!”
“不,我们还剩下两个人没出来,必须要等待他们。”孙子楚变得异常固执,大声地强调,“甚至回去救援!”
“那是在找死!”
童建国也毫不客气,他明白一旦到了晚上,命运就不再属于自己了。
“他的有道理,天知道叶萧和在哪里?”林君如也过来劝孙子楚,用台湾女生特有的嗲味,“我们要顾全大局,不能再冒任何的危险了。”
“你们都好自私!只想着自己保命,而我不想抛下我们中的任何一个。”
这时杨谋终于话了:“我们投票表决吧,先算我一票,晚上离开这里!”
完他把手举了起来,随后童建国和林君如也举起了手,接下来是唐甜。
最后,孙子楚急切地看着玉灵,她忧郁地避开他的目光,然后缓缓举起了手。
五比一,通过童建国的方案,立即离开罗刹之国!
孙子楚气得用力踢了一脚碎石,结果把自己的脚趾头踢疼了。
童建国安慰他:“我们明天早上还会来的,一定把叶萧他们找到,但过夜必须得回大本营。”
然后,六个人启程离开古王宫,穿过女神塔门原路返回。
当孙子楚走入丛林,回头仰望那高高的宝塔时,心底响起1861年法国人亨利·穆奥在发现吴哥窟时的惊叹——
“此地庙宇之宏伟,远胜古希腊、罗马遗留给我们的一切,走出森森吴哥庙宇,重返人间,刹那间犹如从灿烂的文明堕入蛮荒!”
是啊!如今的人间已是蛮荒。
至于叶萧和,他们在天堂还是地狱?
三
傍晚,六。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但这里既不见夕阳,也没有黄昏,而是永恒的黑夜。
地下、甬道、阴风、白骨……还有叶萧和。
他们没有其他人那样幸运,依然在地底的迷宫里转悠着,停下来时就关掉手电,节省着每一电源。
此刻,黑暗笼罩着两个人,并排靠在一堵石壁上。叶萧将水瓶递给,她拧开盖子只喝了一口,又还给他:“还是省一吧。”
“你他们那些人都到哪儿去了?”
“也许死了吧。”
她轻描淡写地回答,就好像死了一群苍蝇。
“不——”
但叶萧也不知如何反驳,无奈地长出一口气,像瞎子一样睁大眼睛,仍然是漆黑一团。
“你相信吗?我们真的中了诅咒。”
他苦笑了一声回答:“你真奇怪,自从踏进丛林就好像变了一个人,句不好听的话——有些神经质。”
“没错,非常神经质。我在丛林道里就闻到了那股气味,像电流一样传通全身。当我看到那堵高墙时,响起了奇怪的耳鸣。”
“耳鸣?那是因为太累了。”
“不,这绝不是身体原因。”坐在黑暗中,还有力气大声话,“我真的听到了那个声音,就在我耳边窃窃私语,而且的居然是藏文!”
“藏文?”叶萧皱起了眉头,“你没搞错吧?”
“真的,我去过西藏好几次,去年还去过一趟阿里,所以能听出来是藏语,但听不懂到底了什么。”
叶萧却不以为然:“幻觉,人在疲劳时会有幻觉的,因为你去过西藏,所以潜意识里会带入那时的记忆。”
“我真的听到了!不是和你开玩笑!”
黑暗中彼此都看不见,她在叶萧耳边吹出气息,让他心里一阵发痒。
“好吧,就当你是被灵魂附体了!”
叶萧打开手电照射着前方,忽然掠过一个森白的影子。
手本能地一抖,他大胆地往前走了几步,也紧跟在身后:“是什么?”
同时,鼻子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
光束往下照去,地面上显出几根人骨,接着又有些碎骨头,还有个被砍下的头骨。
“原来是死人。”
一都不害怕,因为死去的人是无害的。
他们心地踏过遍地的骸骨,手电光线里又现出一把缅刀,从刀的装饰看应该年代久远。但时隔多年依然锋利无比,刃口在电光下发出森严的寒光,或许当年是把削铁如泥的宝刀。
他们一步步向前走去,发现更多的尸骨,大多是身首异处,活着被拦腰砍断,很少有完整的骷髅。许多人骨上覆盖着甲片,有古印度的锁子甲,中国的铁片铠甲,甚至有整块板甲。有的被砍下的头骨旁,滚落着瓜形或壶形头盔。还有更多甲片散落在地上,乍一看宛如铜钱撒地。
各种兵器也越来越多,除了常见的刀剑弓箭,还有马来地区的蛇形匕首,阿拉伯的大马士革弯刀,印度的五子流星锤。波斯的镶银钢铁长矛。兵器大多已锈迹斑斑,刃上也布满了缺口,但却足以组成一支装备精良的军队。
“看来这里发生过一场激烈的战斗,这些人都是在刀光剑影中战死的。在那么狭窄的甬道里杀来杀去,一定是非常残酷的。”
叶萧边边抚摸着石壁,连这上面也有许多刀剑砍痕,可以想象得到战斗的惨烈程度。
他们踏着尸骨向前走了数十米,一路上都是这些东西,起码成百上千。这条甬道简直成了绞肉机,腐烂的气味在此积累数百年,或许正是亡魂的哭泣。
鼻子渐渐适应了腐烂气味,前头的残骸仍无边无际,停下来自言自语道:“有多少骨头,就有多少母亲的眼泪。”
叶萧被她这句话怔住了,不知道该如何作答,时候他的梦想是成为军人,或者穿越到古代参加战争,但真的面临这些残酷景象时,他的心仿佛被猛刺了一下。
他捡起地上的两副锁子甲,它们全是用铁环连缀而成的,粗看就像柔顺的毛衣,若穿在身上就知道分量了。甲的胸部露出破洞,许多铁环也因此脱落,显然是被长矛或宝剑刺穿的。古人的铁甲抓在自己手中,似乎摸到了灵魂重量,轻飘飘的又不愿离去。
这时,手中也亮出了一块甲片。在手电光线的照耀下,明显与地上那些不同。这块甲片是半圆状的,保存得还非常完整,几乎就像新打造好的一样。
“鱼鳞甲?”
叶萧总算认了出来,因为下午在石棺里也见到了许多这样的鱼鳞状甲片。据这种甲片连结在一起可以刀枪不入,如鱼鳞虽软却异常坚固。古时候只有君主或大将军才能穿这种甲片,好莱坞历史大片《天国王朝》里的穆斯林大英雄萨拉丁穿的就是鱼鳞甲。
“没错。”
居然将它放到唇边,几乎吻到了那冰凉的甲片。
“从哪儿来的?”
叶萧肯定地上没有这样的甲片。
“石棺。”
他惊讶地问道:“你自己拿了一块甲片?”
“在你们离开那个石室之前,我从石棺旁边捡起这块甲片,悄悄藏在了衣服口袋里。”
嘴角边挂着一丝诡异,鱼鳞甲片就像削薄了的硬币,在她的手指间不断翻动。
“你不该瞒着我们,偷拿棺材里的东西!”
叶萧的质问异常严厉,手电昏暗的光线下,他刚毅的脸颊竟有些狰狞。
“但我无法抗拒。”
“抗拒什么?”
“甲片,我无法抗拒它的诱惑,并不是因为它有多么值钱,更不因为它有多漂亮。”把头靠在墙壁上,停顿了许久才,“只因为它对我有特别的意义。”
“是什么?”
她拧着眉头没有回答,而是将甲片放到叶萧眼前,让他用手电仔细照射上面。
在近距离的光线注视下,半圆形的甲片上,露出一个菱形花纹。铁甲上的花纹很是精美,带有繁复的植物图案,再细看发现是一朵绽开的莲花。手指摸上去是突出的阳纹,宛如硬币上的浮雕,虽然隔着数百年岁月,仍能感受到铁甲主人的威武。
“这个花纹好特别啊,莲花代表什么意思呢?”
“莲花代表女性,代表生命的源泉。传释迦牟尼就是出生在莲花上的。”
这段话的时候有些激动,仿佛眼前已绽开了一池的莲花。
叶萧却摇摇头:“可甲片的主人是个男性,穿着铁甲是为了杀人,去终结别人的生命,正好与莲花的意思相反嘛。”
“不,为了保护绝大多数人的生命而战斗,也就是为了生命而战斗,为了女性而战斗,甲片的主人是正义与尊严的化身。”
“好吧,就算是护法之甲。”叶萧不想在这种地方与她争论,只想快逃出去,“只是我从没听有在甲片上铸造花纹的,那么的甲片要铸造那么精美的花纹,肯定要费不少工夫吧,古代只有最高超的盔甲师傅才能制作,何况他那副鱼鳞甲看起来还是实战用的,真不简单。”
“我在石棺旁边仔细观察过了,那副甲衣的每片鱼鳞甲上,都有着相同的菱形莲花纹。而我手里的这枚甲片,是其中保存最完好的。”
罢她将甲片放回到口袋中,那心翼翼的样子,好像在放某一样宝贝。
他们关掉了手电,万一最后一节电池用光的话,永恒的黑暗将囚禁他们直到末日审判。
“也许,我是命运中注定要来到这里的。”
在黑暗中轻声地,似乎忘记了地下罗刹战士们的骸骨。
“为什么?”
“因为——”她又猛地摇了摇头,那种可怕的晕眩感又来了,手里捏紧口袋里的甲片,咬着嘴唇:“就是因为这枚甲片。”
“它?”
“别再问了,我会慢慢告诉你的。”
地狱深处,又一阵阴冷的风袭来,吹乱了她鬓角的发丝。
四
夕阳彻底没落了,一轮明月挂上榕树梢头。
场景,从一千年前,切回到一千年后。
丛林径——鳄鱼潭——溪流林道——南明城——大本营。
七钟,探险队归来。
孙子楚、林君如、童建国、玉灵、杨谋、唐甜,六个人按原路返回,还是童建国开着那辆车子,回到了大本营巷口。
当疲惫不堪的他们下车时,对面骤然响起一阵骇人的嚎叫。大家慌乱地回过头来,在昏黄的路灯下,一条巨大的狼狗映入眼帘。
又是它!
曾经与枝在一起的那条狼狗,也攻击并追赶过他们。童建国对它分外眼红,想必狼狗也认得他的脸,因为他用枪对准过狼狗的眼睛。
它蹲在马路对面,对他们虎视耽耽,雄壮的身体在黑影中忽隐忽现,狼眼映着天上凄凉的冷月,如山洞深处的野兽。
“也许,它整个下午都守在这里,准备救出楼上的枝?”孙子楚倒吸了一口凉气,嘴角颤抖着,“快上楼!”
随着他一声大喝,其余人也紧跟着他冲向住宅楼。而蹲在马路对面的狼狗,也得到了进攻信号,撒开四条腿冲了过来。
转眼间大家都跑进了楼道,只剩童建国还站在原地发呆,杨谋只得又折返了回来,拽着他的胳膊往回跑。
六人喘着粗气跑上二楼,孙子楚用力砸着房门,楼下已响起了狼狗的嚎声。
厉书茫然地打开房门,他们争先恐后地拥了进去,几乎把厉书压倒在地板上。随即童建国紧紧关上房门。
还没等倒地的人爬起来,门外便响起一阵凶猛的犬吠,接着狗爪已重重地打在了门上。
“砰!砰!”同时又有“嗷!嗷!”的嚎叫,瞬间响彻黑夜的楼道,也让屋里的人们不寒而栗。
探险队归来却来不及喘气,留守的人们也被他们吓到了。狼狗与他们只有一门之隔,吠声与拍打声让房门不断颤抖着,眼看门锁就要被它打坏了!
厉书艰难地爬起来,与童建国、杨谋等人一起,合力将电视机柜挪到门后,死死地把房门住,就像古时候守卫城门的战斗。
女人们都花容失色,纷纷躲进里面的卧室,男人们则聚拢在门后,用力地住电视机柜,好像门外根本不是一条狗,而是力大无穷的非洲狮。
孙子楚回头看着书房,正好撞到枝的目光。其他女人们都惶恐不安,唯有她面无俱色地靠在门框上。这个二十岁的美丽女子,低垂眼帘略带慵懒,嘴角微微上撇,右脚抬起踩着身后的墙壁。裙摆间的纤瘦腿,在灯光下白得耀眼,整个身体玲珑剔透,仿佛摆着POSE等待摄影师按动快门。她不再是初见时清纯无瑕的少女,而更像是目光有毒充满诱惑的人间尤物。
而门外那凶猛的野兽,正是为了这个美丽的尤物而来!
他马上冲到枝跟前,逼迫她退入书房,轻声耳语道:“不要!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尽管,狼狗肯定闻到了她的气味,忠犬救主的一幕难以避免地上演,但没人愿意成为它的牺牲品,也没人愿意把枝放走。他们只能在门后坚守,一如被困死在这沉睡之城。
玉灵向大家做了噤声的手势,房间里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站在原地,只有心跳声依然剧烈。
枝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孙子楚站在她身后,雕塑般纹丝不动。
死一般的寂静,维持了五分钟。
门外的野兽也静了下来,吠声的频率越来越低,不再响起骇人的撞门声了。
七半。
外面的楼道没有一丝动静了,杨谋第一个打破沉默:“它走了?”
“不,也许它还潜伏在外面,就等着我们放松警惕开门出来,它非常聪明,非常狡猾!”
领教过狼狗智商的童建国,用气声压低了回答。
刚放松下来的人们,又紧张地面面相觑。只有林君如坐倒在厨房,摸着肚子:“我们那又累又饿了,如果不先吃饭的话,不用等狼狗进来收拾我们,自己就先倒下了吧。”
她的也有道理,黄宛然立刻准备起了晚饭,其实早就做好了,只等他们回来吃呢。
众人七手八脚地将橱子柜子等重物在门后,这下就算是大象也未必撞得动门了。
随后,大家聚拢在客厅吃晚餐,但都不怎么敢吃肉食,生怕这气味会吸引外面的狼狗。
黄宛然、钱莫争互相坐得很远,秋秋则坐在伊莲娜身边,童建国和玉灵坐在一起,杨谋再也没有力气拍DV了,孙子楚始终监视着枝。
“我们少了两个人。”厉书忽然轻声,他放下饭碗皱起眉头,“叶萧和呢?”
孙子楚无奈地摇了摇头:“我们也不知道。”
接着,他也不顾门外有没有狼狗偷听,便把下午的所见所闻,全都告诉了留守的人们。
厉书等人听完觉得不可思议,都没心思吃晚餐了。乱七八糟的客厅里,十几个人全都面色凝重,气氛如窗外的黑夜般压抑。
沉默痛苦了一天的钱莫争,禁不住喊道:“那该怎么办?叶萧与,他们是死是活?”
五
他们还活着。
叶萧打开关闭了一天的手机,他并不奢望收到信号,只想看看现在是几。
晚上八。
大罗刹寺的地下甬道深处,白天与黑夜没有分别,因为这里是地狱。
黑暗中响起了一个清脆的女声,几块饼干塞到叶萧手里。
“啊,哪儿来的?”
“下午孙子楚给我的,他们带了许多干粮。”
项还保持着清醒,将一瓶矿泉水交给叶萧。
他俩已被困了几个时了,四周是甬道冰凉的石壁,身后是无数古代武士的尸骨,还有成堆的铁甲和兵路。
叶萧拧开瓶盖轻轻呷了一口,水流穿过他的咽喉,宛如喀斯特的地下暗河。他本能地抓起饼干,迅速地往嘴里吞咽,饼干在这地底囚笼里胜过了山珍海味。
为节约仅有的电池,两人都关掉了手电筒。反正也看不到彼此的脸,不用顾及什么吃相。叶萧吃完后仰望甬道如无边夜空,连星星也不见一颗,真是适合做坟墓的好地方。
时间在这里已没有意义,今晚就在这里过夜吗?叶萧转头看着身边的人,却连个轮廓都看不清,只能闻到身上淡淡的香气。
他随手摸到一个头骨,不禁戚然道:“我们会不会和这些人一样?”
“困死在这里?几百年后也变成一堆骨头?”
叶萧平静地问道:“会吗?”
她的目光在黑暗中闪烁了片刻,以平静的语气回答:“当然!”
“绝望了?”
“不,每个人都逃不过的,谁不会去往另一个世界呢?就连佛陀也会涅槃,何况我们凡人呢?终究不过一把尘土而已。”
她丝毫都没有害怕,反而放松地枕着墙壁,与叶萧的肩膀互相依靠。
“人生五十年,无有不死灭?”他苦笑着看了看旁边,近得可以与她交换呼吸,“没想到你一个姑娘,居然能看得那么开啊。”
“我常念百字明咒,就是我的那首歌,好适合在这里唱啊。”
“别!我怕这里战死的幽灵们,也会被你的歌唱醒过来。”
“你是在夸我还是贬我啊?”
叶萧也笑了起来,这难得的苦中作乐,让他又霍地站起来:“是在鼓励我们!我可不想死在这里。”
他重新打开手电筒,照亮前方亘古的黑暗。在布满盔甲与尸骨的甬道,映出一团昏暗的光晕,似乎隐隐有鬼火闪烁。
“那是什么?”
也惊得跳了起来,同时打开手电向前照去,光束越过满地的枯骨,强弩之末撞上一团绿色火焰。
幽灵的眼睛?
“跟我来!”
叶萧心地向前走了几步,她紧紧跟在后面,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把手电关了!”
他以命令式的口气,随后关掉自己的手电。的手指犹豫了两秒钟,便漆黑一团了。
黑暗的两道尽头,只剩下那团绿色的鬼火,幽幽地飘浮跳跃。耳边又一次微微响起一个声音,那个声音在对她呢喃,听不清楚是什么语言,抑或是情人的窃窃私语?
叶萧却什么都没听到,只窥定那骇人的幽光,一步步向前踏去,也不顾脚下踩碎的那些骨头。
半分钟后,两人走到“鬼火”跟前,才发现绿光是从骨头里发出的。原来是人骨中的磷质,在较高的温度下发出的光亮。
“奇怪!”又打开了手电,照着甬道前方,“都几百年了,怎么还会有磷质呢?”
“这个地方本就不能用常理来解释,否则我们也不会到这里来了。”
他跨过脚下的“鬼火”,又往前走了好几步,感到一阵微风袭来。
额头的发丝微微晃动,她马上就跑到叶萧前面去了,呼吸着前方的空气:“哪里来的风?”
有风,就有通往外面的口子。
两人赶紧加快脚步,一口气跑出去几十米,感到吹来的风越来越急,头发几乎被吹乱了。
强压着兴奋的心,在甬道里跑了五六分钟,手电隐隐照出一个洞口,阴冷的夜风呼啸着灌进来。
“就是这里了!”
几乎撞到墙上,甬道最尽头,裂开一个脸盆大的口子。
这道口子只能容纳成年人的手臂,叶萧把自己的手伸了出去,胳膊被裂口割得剧痛,却摸到了自由的空气。
没错,外面就是星空之下,手掌握着清冷的月光,晚风送来神秘的花香。
可惜人还是出不去,叶萧拼命地把手往外伸,但只能到肩膀位置。
“换我!”
把他的手拖出来,随即把自己的手伸出裂缝。她的手臂纤瘦了不少,所以没被割痛。就好像一个胎儿,整个身体还在母体中,手却已率先诞生了。
她的手在外面上下挥舞着,好似巴厘岛的古典舞,手指间作出孔雀头的姿势。夜风缠绕着五根手指,一墙之隔是人间与地狱。
叶萧用手电仔细照了照,旁边并没有其他出路。他用手指关节敲了敲石壁,感觉非常之薄,上面布满了细的裂缝。许多年来早已风化了,否则也不会裂开这个口子。
于是,他将拖回来:“不要乱动!”
罢叶萧后退好几步,虽依旧饥渴难当,体力也差不多要耗尽了,他仍深深吸了口气,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在肩膀上——十年前在公安大学练过的撞门术,终于有机会重新拾起了。
五秒钟后,他侧着头半闭着眼睛,猛烈地撞到有裂缝的石壁上……
六
门,没有被撞开。
大本营二楼房间的门。
旅行团的幸存者们,都被围困在门后的房间里。而那条狼狗冲撞了几下之后,也早已偃旗息鼓了。
时针走到晚上八三十分。
除了枝孤坐在书房外,所有人都在客厅里,显得异常狭窄拥挤,空气也浑浊不堪。伊莲娜皱着眉头踱步,早已乱了方寸,径直冒出母语:“HoshallIdoit?HoshallIdoit?”
“Self—possession!”
厉书抓住她的胳膊,直盯着美国女生的双眼,虽然他自己心里也已一片冰凉。
“狼狗一定还在外面!”钱莫争总算又多了一句,走到住房门的大橱后,用力往前了,“它很狡猾,不会轻易放弃的。”
“可是,我们总不能在这里守一晚上吧?”
林君如话了,她疲倦地坐倒在沙发上,大口喝着烧开的水。
孙子楚附和道:“有道理,我们一共有十二个人,总不见得全部打地铺?”
“去!”林君如轻轻打了一下他的后背,“谁要和你们这些男人一起打地铺!”
“没错,我们不能挤在这个房间里过夜。”
童建国回头看了看玉灵,再看看被紧紧住的房门。
“要出去吗,谁去和狼狗搏斗?”
钱莫争仍然拦在他身前。
“我!”
童建国轻轻摸了摸裤管,钱莫争已明白他的意思了。
是的,只有他才知道童建国裤脚管里的秘密——那枝深藏不露的手枪。
也只有这把热兵器才是狼狗的克星吧。
“好吧,我同意。”
钱莫争帮他挪开了那些大橱,直到门后再也没有“防御工事”。
这时,唐甜紧张地跳起来:“你……你要干什么?把狼狗放进来把我们都咬死吗?”
但杨谋一把拉住他的新娘,轻声道:“由他们去吧。”
童建国回头对大家:“所有人都退到房间里去!”
众人都面面相觑,但旅行团里最年长者的话,还是有分量的,大家纷纷退到卧室里,拥挤在狭的空间内。只有孙子楚退进书房,把门关上,盯着枝。四目相交之际,他骤然打了个冷战。
“你怕什么?”
二十岁的女郎撇了撇嘴唇,竟有几番洛丽塔的味道。孙子楚作为大学老师,平日里看惯了罗丽们。但面对枝诱人的眼神,也免不了心惊胆战起来。
此刻,客厅只剩下钱莫争和童建国,其他人就不会发现童建国裤脚管里的秘密了。
童建国将手枪掏出来,打开保险走到房门后,冷静地:“等我一出去,你就马上将门锁起来。不管外面发生任何事,只要没有我的喊话,就不要打开房门!”
“我明白了。”钱莫争还未从成立之死的阴影中走出来,但他的身体没问题了,他拍了拍童建国的肩膀,“祝你好运!”
“你也是——”
童建国一手抓着手枪,一手抓紧着门把,嘴巴里还叼着一支手电。停顿了几秒钟,他迅速打开房门,如闪电般冲了出去。钱其争立刻将门重新关紧,靠在门后深吸了一口气。
门外,楼道灯昏黄地照射着。
没有黑暗中的喘息,也没有山洞中的狼眼,更没有骇人的狂吠。
出奇地安静。
童建国端着黑洞洞的手枪,仔细观察着周围的每一个角落,倾听每一动静,甚至连每一丝气味都不放过。
没有,没有一丝狼狗的踪迹。
他又狐疑地张望了一圈,心翼翼地走到楼道口,一步步迈下楼梯。夜雾已渐渐弥漫上来,直到居民楼外的巷。
月光正高悬在头。
银色的光线洒到枪口,四处飞溅着死亡的气味,虽然见不到一个影子。
某个可怕的预感涌上心头——今夜,恐怕又要有人死去了?
童建国微微阖上眼皮,黑暗深处掠过一丝亮光。
我们不知道他是否已察觉?
他将手枪收回到裤管中。转身向二楼走去。不管狼狗隐藏在何处,他的心都已疲惫到了极。
回到大本营,童建国告诉大家警报解除,狼狗已经离开了。一开始还没人敢信,直到孙子楚等人心地走出去,才确信危险已不在身边。
但谁都不知道那家伙还会不会再来,所以趁着这个机会,得赶快回到楼上各自的房间内。
童建国依然守在一楼警戒。其余人纷纷逃回楼上,黄宛然带着秋秋上了四楼,钱莫争却没脸再和这母女俩在一起,独自上了五楼的房间。三楼的房间,林君如、伊莲娜和厉书各自独住一间。孙子楚“押解”着枝到了五楼,换由玉灵看守着她。至于二楼的房间,仍然留给杨谋和唐甜夫妻。
大家彼此关照晚上不要开门,特别要把房门死,以免半夜狼狗突袭撞门。尤其是玉灵格外紧张,她知道狼狗的目标便是枝,天知道这女孩半夜里会干什么。如此重大的责任在肩,恐怕一整晚都不敢合眼了。
当所有人都回到各自房间后,童建国才踏上楼梯。幽深的楼道里传来自己的脚步声,久久缠绕在耳根,像某双温柔而冰凉的纤手。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肩膀。
二十多年了,这双手还没有走……在他偶尔失魂落魄时,轻轻拍醒他的噩梦。
一
下午,五。
让我们暂时离开“另一个世界”,回到沉睡着的南明城里,旅行团暂住的大本营二楼。
他们正等待着探险队归来。
十字架。
厉书梦到一片昏暗的空间,缭绕着红色烟雾,闪烁着白色烛光,十字架的影子印在脸上。其余一切都是模糊的,只剩下圣母玛丽亚怀抱圣婴,在光影与烟涡忽隐忽现。他跪倒在高大的管风琴边,口中默念着约翰福音,四周响起唱诗班的歌声。突然,有一束耀眼的光芒,穿破天的有色玻璃,撕开雾霾与烛火,变成锋利的箭矢,呼啸着射入瞳孔。
在双眼被瞎掉之前,厉书见到了天机。
从梦中醒来,他见到了天花板。
他额头已布满大汗,翻身从沙发上跳起来,紧张地揉着双眼。
谢天谢地,还能看得见!这是大本营的二楼客厅,旅行团休息的地方。
自己居然睡了一下午,还感到腰酸背痛,是不是未老先衰了?
厉书抓着自己的头发,心想怎么又梦到教堂了?时候的每个礼拜天,父母总带他去徐家汇的天主教堂,让他听唱诗班的赞美诗。偶尔还会去郊外的佘山,登上“远东第一圣殿”,然后折下来沿着那条“苦路”返回。在他读高中后,又强迫他学习拉丁文,甚至要他去参加神学院的进修班。据他家信教已经十几代了,最早可追溯到明朝崇祯年间。
但是,厉书没有选择做神甫,而是在大学毕业后进了出版行业。他越来越少和父母往来,也越来越少去教堂,至今已三年没做过礼拜了。
他强迫自己要忘掉教堂,忘掉从背诵的《圣经》的句子,忘掉那已死的古老的拉丁文。
然而,十字架的影子,依然屡次在梦中浮现,让他无处藏身。
中午,当厉书来到巨大的金字塔上,触摸那些一千年前的佛像时,感觉又回到了教堂。烈日变成了白色烛光,圣母玛丽亚雕刻在石廊之间,圣婴正露出神秘的微笑,赞美诗从中央高塔的葫芦上响起。
于是,那行刻在石板上的拉丁文,穿越四百多年的光阴,直接烙进了他的眼球。
命运如斯,一如某个巨大的环,博尔赫斯的圆形废墟,让他彻底投降,彻底阪依。
我主在上,请宽恕我的罪恶。
若不宽恕,我亦无怨言。
厉书痛苦地抬起头,他依旧坐在二楼的房间里。他的同伴们还未归来,已经好几个钟头了,那些人到底怎么样了?
喉咙里有火烧起来,他走到厨房喝了杯水,经过另一间卧室门口时,特意往里瞟了一眼。
钱莫争和黄宛然仍然呆坐着,两人都如泥塑木雕一般。原本生龙活虎的钱莫争,体内的活力都被抽干,完全“蔫”掉了。
忽然,厉书想起了神秘的枝——糟糕!会不会趁着他睡着时逃跑了?
他赶紧走到书房门口,却发现枝依然安静地坐着。窗前的光线洒在她的头发上,她手里端着一本厚厚的书,似乎正投入地读着。她不知从哪儿换了条碎花布裙子,看起来完全是清纯的大二女生形象。
这时她抬起头来,猫一般的眼眸里闪动着灵光:“有什么事吗?”
“哦,没什么。”
枝低下头继续看书,活脱脱一个用功的好学生。
她的眼神实在是过分干净了,干净得让厉书无法相信,以至于当即打了个冷战。他匆匆退出书房,走到另一间卧室的门口。
十五岁的秋秋,和美国女子伊莲娜正坐在屋子里。
伊莲娜正坐在笔记本电脑前,玩着《寂静岭》单机版的游戏。秋秋独坐坐在床边,摊开一张大大的南明地图,仔细搜寻着什么。
她仰起头看着门口的厉书,脱口而出问道:“A709是什么意思?”
“什么?你在问我吗?”
厉书走到了她跟前,而戴着耳机的伊莲娜,还沉浸在恐怖的游戏当中,完全没注意到他进来。
“是的。”
秋秋指了指地图上一个黑,那里位于地图的正上方,也就是南明城的正北部,已经超出了城区的范围,在一片绿色的山区里。
有个极其微的黑,几乎要用放大镜才能看清,厉书几乎都把鼻子贴上去了,才发现居然是个骼骼标记,下面还有两根交叉的白骨,酷似电影里看到的海盗旗。
在这个奇特标志的下面,还有几个很的文字——A709。
“A709?”
厉书随口念了出来。
“我也感到奇怪,这是什么意思呢?”
秋秋把心思都放到这上面了,看起来也没中午那么悲伤沉默了,虽然大家并不奢望她能迅速从父亲死去的阴影中走出来。
在A709和海盗标志的下面,地图上还画着一条弯曲的路,但图例里并没有骷髅的标志,也没有明A709的涵义。
厉书摇摇头:“不知道——反正这鬼地方不知道的东西还多呢。”
他着走到伊莲娜身后,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立即将她吓得跳起来,反身便一拳打了出去。厉书也没什么防备,被她打个了正着,幸好这记女子防狼术属常规级的,否则非得破相不可。伊莲娜出拳后才反应过来,急忙将厉书扶起来,连了几个“sorry”。
“你……出手好狠毒啊!”
厉书捂着脸坐下,以武侠中人物的语气道。
“也怪你为什么突然吓我,我可是在玩寂静岭!”
“寂静岭?”
厉书心里却在——我们已经在寂静岭上了。
二
罗刹的黄昏。
孙子楚、林君如、唐甜行走在残垣断壁间,血色夕阳掠过几棵大树,照射到他们唇上,仿佛刚刚进行完人血晚宴。
几尊巨大的佛像已坍塌在地,仍以神秘的微笑看着他们。在碎裂的石缝里,顽强地长着几棵榕树,棕色的根须肆意伸展,改变着历史与现实。
这里位于大罗刹寺金字塔西侧,仅仅隔着一道围墙,但植物茂盛了许多。照例又是一尊高大的塔门,上面是飞天女神浮雕。穿过塔门是古代王宫,东南亚宫殿大多是木结构的,经过数百年早已腐朽,只剩下地基和残壁。红色宫墙一片斑驳,长着青色苔鲜,宫门前排列着七尊眼镜蛇保护神。
他们穿过宫殿大厅,依稀感到千年前罗刹帝王的威严。大殿后面有一座坍塌的建筑,孙子楚看了看石碑上的梵文:“这是罗刹国王的藏经阁。”
藏经阁旁有块正方形水塘,可能是古代的放生池,现在已没有生命迹象了,只有成群的蚊子在水面飞舞。
孙子楚等人绕过藏经阁,后面是片十字阳台,左右各有狮子雕像守护。唐甜再也走不动了,疲惫地坐倒在草地上,捂着脑袋:“我不想再走了!我只要杨谋,我的杨谋!”
“是啊,天知道他们在哪儿?”林君如回头眺望着高耸入云的五座宝塔,“或许还在那下面的地道里吧?”
还有一种可能性她没出来——会不会被石头砸死了?
“够了!”孙子楚自我安慰道,“他们都会平安无事的。”
话还没完,就感到身后有什么动静,他立刻警觉地回过头,那是组精美的浮雕,刻着著名的九色鹿的故事。
废墟的斜阳洒在浮雕上,那个恩将仇报为了金子而出卖神鹿的家伙,隐隐发出某种奇怪的声音。
唐甜飞快地藏到他身后,战栗着问:“那个坏蛋活过来了吗?”
而孙子楚也已目瞪口呆,他分明听到浮雕里有人话,难道这些雕像显灵了?或者要把三千年前故事里的是非,搬到此时此地来解决?
突然,这个恩将仇报的家伙的脑袋竟掉了下来,在石阶上砸得粉碎,浮雕壁上露出一个大窟窿。
这就是出卖九色鹿的现世报?不过也来得太晚了吧?
更不可思议的是,窟窿里又出现一张人脸,正当孙子楚怀疑是不是幻觉时,唐甜却尖叫着跑了上去。
那是杨谋的脸。
林君如也看出来了,拉起犯傻的孙子楚跑过去,而杨谋已艰难地把头探了出来
唐甜扑到他跟前,也顾不得周围有其他人了,立即狂吻了一番。
杨谋都快透不过气了,就像被压在五行山下的孙悟空,只露出一个脑袋,大叫着:“快救我们出去!”
孙子楚也明白是什么回事了:“你快往后面退,免得伤到你们。”
完杨谋缩了回去,重新露出浮雕壁上的窟窿。孙子楚随手抓起一块大石头,心里默念着罪过罪过,这回可犯下破坏文物罪了,随即将石头用力地砸向浮雕。
随着“砰”的一声撞击,九色鹿的故事大半破碎,腾起一阵浓烈的烟雾。过了一会儿,从灰尘里跑出三个人,正是杨谋、童建国和玉灵。
这样的重逢真是别有风味,唐甜再度紧抱着杨谋,童建国浑身都是灰尘,同时也帮玉灵拍打着。
原来他们三人在甬道里转了很久,走到尽头才发现是片大厅,用手敲了敲石壁,感到又轻又薄。他们用力地敲打最薄弱的地方,或许是浮雕年代太久,已经风化得脆弱不堪,就这么被打出一个窟窿,正好巧遇了孙子楚他们三个人。
重见天日后,杨谋几乎跪倒在地,仰面看着西天的余晖,像个虔诚礼拜的朝圣者。
孙子楚却低头站在浮雕前,为自己毁坏文物而忏悔,口中念念有词:“九色鹿啊,九色鹿,请不要怪罪于我。我被迫打碎您的金尊,是为了拯救三个人的生命,我相信我的选择并没有错,请护佑我们平安吧。”
现在他们重新集结了——孙子楚、林君如、童建国、玉灵、杨谋,还有唐甜。
由八个人组成的探险队,只剩下叶萧和还下落不明。
童建国仰头:“天色就快要黑了,我们要快离开!”
“不,我们还剩下两个人没出来,必须要等待他们。”孙子楚变得异常固执,大声地强调,“甚至回去救援!”
“那是在找死!”
童建国也毫不客气,他明白一旦到了晚上,命运就不再属于自己了。
“他的有道理,天知道叶萧和在哪里?”林君如也过来劝孙子楚,用台湾女生特有的嗲味,“我们要顾全大局,不能再冒任何的危险了。”
“你们都好自私!只想着自己保命,而我不想抛下我们中的任何一个。”
这时杨谋终于话了:“我们投票表决吧,先算我一票,晚上离开这里!”
完他把手举了起来,随后童建国和林君如也举起了手,接下来是唐甜。
最后,孙子楚急切地看着玉灵,她忧郁地避开他的目光,然后缓缓举起了手。
五比一,通过童建国的方案,立即离开罗刹之国!
孙子楚气得用力踢了一脚碎石,结果把自己的脚趾头踢疼了。
童建国安慰他:“我们明天早上还会来的,一定把叶萧他们找到,但过夜必须得回大本营。”
然后,六个人启程离开古王宫,穿过女神塔门原路返回。
当孙子楚走入丛林,回头仰望那高高的宝塔时,心底响起1861年法国人亨利·穆奥在发现吴哥窟时的惊叹——
“此地庙宇之宏伟,远胜古希腊、罗马遗留给我们的一切,走出森森吴哥庙宇,重返人间,刹那间犹如从灿烂的文明堕入蛮荒!”
是啊!如今的人间已是蛮荒。
至于叶萧和,他们在天堂还是地狱?
三
傍晚,六。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但这里既不见夕阳,也没有黄昏,而是永恒的黑夜。
地下、甬道、阴风、白骨……还有叶萧和。
他们没有其他人那样幸运,依然在地底的迷宫里转悠着,停下来时就关掉手电,节省着每一电源。
此刻,黑暗笼罩着两个人,并排靠在一堵石壁上。叶萧将水瓶递给,她拧开盖子只喝了一口,又还给他:“还是省一吧。”
“你他们那些人都到哪儿去了?”
“也许死了吧。”
她轻描淡写地回答,就好像死了一群苍蝇。
“不——”
但叶萧也不知如何反驳,无奈地长出一口气,像瞎子一样睁大眼睛,仍然是漆黑一团。
“你相信吗?我们真的中了诅咒。”
他苦笑了一声回答:“你真奇怪,自从踏进丛林就好像变了一个人,句不好听的话——有些神经质。”
“没错,非常神经质。我在丛林道里就闻到了那股气味,像电流一样传通全身。当我看到那堵高墙时,响起了奇怪的耳鸣。”
“耳鸣?那是因为太累了。”
“不,这绝不是身体原因。”坐在黑暗中,还有力气大声话,“我真的听到了那个声音,就在我耳边窃窃私语,而且的居然是藏文!”
“藏文?”叶萧皱起了眉头,“你没搞错吧?”
“真的,我去过西藏好几次,去年还去过一趟阿里,所以能听出来是藏语,但听不懂到底了什么。”
叶萧却不以为然:“幻觉,人在疲劳时会有幻觉的,因为你去过西藏,所以潜意识里会带入那时的记忆。”
“我真的听到了!不是和你开玩笑!”
黑暗中彼此都看不见,她在叶萧耳边吹出气息,让他心里一阵发痒。
“好吧,就当你是被灵魂附体了!”
叶萧打开手电照射着前方,忽然掠过一个森白的影子。
手本能地一抖,他大胆地往前走了几步,也紧跟在身后:“是什么?”
同时,鼻子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
光束往下照去,地面上显出几根人骨,接着又有些碎骨头,还有个被砍下的头骨。
“原来是死人。”
一都不害怕,因为死去的人是无害的。
他们心地踏过遍地的骸骨,手电光线里又现出一把缅刀,从刀的装饰看应该年代久远。但时隔多年依然锋利无比,刃口在电光下发出森严的寒光,或许当年是把削铁如泥的宝刀。
他们一步步向前走去,发现更多的尸骨,大多是身首异处,活着被拦腰砍断,很少有完整的骷髅。许多人骨上覆盖着甲片,有古印度的锁子甲,中国的铁片铠甲,甚至有整块板甲。有的被砍下的头骨旁,滚落着瓜形或壶形头盔。还有更多甲片散落在地上,乍一看宛如铜钱撒地。
各种兵器也越来越多,除了常见的刀剑弓箭,还有马来地区的蛇形匕首,阿拉伯的大马士革弯刀,印度的五子流星锤。波斯的镶银钢铁长矛。兵器大多已锈迹斑斑,刃上也布满了缺口,但却足以组成一支装备精良的军队。
“看来这里发生过一场激烈的战斗,这些人都是在刀光剑影中战死的。在那么狭窄的甬道里杀来杀去,一定是非常残酷的。”
叶萧边边抚摸着石壁,连这上面也有许多刀剑砍痕,可以想象得到战斗的惨烈程度。
他们踏着尸骨向前走了数十米,一路上都是这些东西,起码成百上千。这条甬道简直成了绞肉机,腐烂的气味在此积累数百年,或许正是亡魂的哭泣。
鼻子渐渐适应了腐烂气味,前头的残骸仍无边无际,停下来自言自语道:“有多少骨头,就有多少母亲的眼泪。”
叶萧被她这句话怔住了,不知道该如何作答,时候他的梦想是成为军人,或者穿越到古代参加战争,但真的面临这些残酷景象时,他的心仿佛被猛刺了一下。
他捡起地上的两副锁子甲,它们全是用铁环连缀而成的,粗看就像柔顺的毛衣,若穿在身上就知道分量了。甲的胸部露出破洞,许多铁环也因此脱落,显然是被长矛或宝剑刺穿的。古人的铁甲抓在自己手中,似乎摸到了灵魂重量,轻飘飘的又不愿离去。
这时,手中也亮出了一块甲片。在手电光线的照耀下,明显与地上那些不同。这块甲片是半圆状的,保存得还非常完整,几乎就像新打造好的一样。
“鱼鳞甲?”
叶萧总算认了出来,因为下午在石棺里也见到了许多这样的鱼鳞状甲片。据这种甲片连结在一起可以刀枪不入,如鱼鳞虽软却异常坚固。古时候只有君主或大将军才能穿这种甲片,好莱坞历史大片《天国王朝》里的穆斯林大英雄萨拉丁穿的就是鱼鳞甲。
“没错。”
居然将它放到唇边,几乎吻到了那冰凉的甲片。
“从哪儿来的?”
叶萧肯定地上没有这样的甲片。
“石棺。”
他惊讶地问道:“你自己拿了一块甲片?”
“在你们离开那个石室之前,我从石棺旁边捡起这块甲片,悄悄藏在了衣服口袋里。”
嘴角边挂着一丝诡异,鱼鳞甲片就像削薄了的硬币,在她的手指间不断翻动。
“你不该瞒着我们,偷拿棺材里的东西!”
叶萧的质问异常严厉,手电昏暗的光线下,他刚毅的脸颊竟有些狰狞。
“但我无法抗拒。”
“抗拒什么?”
“甲片,我无法抗拒它的诱惑,并不是因为它有多么值钱,更不因为它有多漂亮。”把头靠在墙壁上,停顿了许久才,“只因为它对我有特别的意义。”
“是什么?”
她拧着眉头没有回答,而是将甲片放到叶萧眼前,让他用手电仔细照射上面。
在近距离的光线注视下,半圆形的甲片上,露出一个菱形花纹。铁甲上的花纹很是精美,带有繁复的植物图案,再细看发现是一朵绽开的莲花。手指摸上去是突出的阳纹,宛如硬币上的浮雕,虽然隔着数百年岁月,仍能感受到铁甲主人的威武。
“这个花纹好特别啊,莲花代表什么意思呢?”
“莲花代表女性,代表生命的源泉。传释迦牟尼就是出生在莲花上的。”
这段话的时候有些激动,仿佛眼前已绽开了一池的莲花。
叶萧却摇摇头:“可甲片的主人是个男性,穿着铁甲是为了杀人,去终结别人的生命,正好与莲花的意思相反嘛。”
“不,为了保护绝大多数人的生命而战斗,也就是为了生命而战斗,为了女性而战斗,甲片的主人是正义与尊严的化身。”
“好吧,就算是护法之甲。”叶萧不想在这种地方与她争论,只想快逃出去,“只是我从没听有在甲片上铸造花纹的,那么的甲片要铸造那么精美的花纹,肯定要费不少工夫吧,古代只有最高超的盔甲师傅才能制作,何况他那副鱼鳞甲看起来还是实战用的,真不简单。”
“我在石棺旁边仔细观察过了,那副甲衣的每片鱼鳞甲上,都有着相同的菱形莲花纹。而我手里的这枚甲片,是其中保存最完好的。”
罢她将甲片放回到口袋中,那心翼翼的样子,好像在放某一样宝贝。
他们关掉了手电,万一最后一节电池用光的话,永恒的黑暗将囚禁他们直到末日审判。
“也许,我是命运中注定要来到这里的。”
在黑暗中轻声地,似乎忘记了地下罗刹战士们的骸骨。
“为什么?”
“因为——”她又猛地摇了摇头,那种可怕的晕眩感又来了,手里捏紧口袋里的甲片,咬着嘴唇:“就是因为这枚甲片。”
“它?”
“别再问了,我会慢慢告诉你的。”
地狱深处,又一阵阴冷的风袭来,吹乱了她鬓角的发丝。
四
夕阳彻底没落了,一轮明月挂上榕树梢头。
场景,从一千年前,切回到一千年后。
丛林径——鳄鱼潭——溪流林道——南明城——大本营。
七钟,探险队归来。
孙子楚、林君如、童建国、玉灵、杨谋、唐甜,六个人按原路返回,还是童建国开着那辆车子,回到了大本营巷口。
当疲惫不堪的他们下车时,对面骤然响起一阵骇人的嚎叫。大家慌乱地回过头来,在昏黄的路灯下,一条巨大的狼狗映入眼帘。
又是它!
曾经与枝在一起的那条狼狗,也攻击并追赶过他们。童建国对它分外眼红,想必狼狗也认得他的脸,因为他用枪对准过狼狗的眼睛。
它蹲在马路对面,对他们虎视耽耽,雄壮的身体在黑影中忽隐忽现,狼眼映着天上凄凉的冷月,如山洞深处的野兽。
“也许,它整个下午都守在这里,准备救出楼上的枝?”孙子楚倒吸了一口凉气,嘴角颤抖着,“快上楼!”
随着他一声大喝,其余人也紧跟着他冲向住宅楼。而蹲在马路对面的狼狗,也得到了进攻信号,撒开四条腿冲了过来。
转眼间大家都跑进了楼道,只剩童建国还站在原地发呆,杨谋只得又折返了回来,拽着他的胳膊往回跑。
六人喘着粗气跑上二楼,孙子楚用力砸着房门,楼下已响起了狼狗的嚎声。
厉书茫然地打开房门,他们争先恐后地拥了进去,几乎把厉书压倒在地板上。随即童建国紧紧关上房门。
还没等倒地的人爬起来,门外便响起一阵凶猛的犬吠,接着狗爪已重重地打在了门上。
“砰!砰!”同时又有“嗷!嗷!”的嚎叫,瞬间响彻黑夜的楼道,也让屋里的人们不寒而栗。
探险队归来却来不及喘气,留守的人们也被他们吓到了。狼狗与他们只有一门之隔,吠声与拍打声让房门不断颤抖着,眼看门锁就要被它打坏了!
厉书艰难地爬起来,与童建国、杨谋等人一起,合力将电视机柜挪到门后,死死地把房门住,就像古时候守卫城门的战斗。
女人们都花容失色,纷纷躲进里面的卧室,男人们则聚拢在门后,用力地住电视机柜,好像门外根本不是一条狗,而是力大无穷的非洲狮。
孙子楚回头看着书房,正好撞到枝的目光。其他女人们都惶恐不安,唯有她面无俱色地靠在门框上。这个二十岁的美丽女子,低垂眼帘略带慵懒,嘴角微微上撇,右脚抬起踩着身后的墙壁。裙摆间的纤瘦腿,在灯光下白得耀眼,整个身体玲珑剔透,仿佛摆着POSE等待摄影师按动快门。她不再是初见时清纯无瑕的少女,而更像是目光有毒充满诱惑的人间尤物。
而门外那凶猛的野兽,正是为了这个美丽的尤物而来!
他马上冲到枝跟前,逼迫她退入书房,轻声耳语道:“不要!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尽管,狼狗肯定闻到了她的气味,忠犬救主的一幕难以避免地上演,但没人愿意成为它的牺牲品,也没人愿意把枝放走。他们只能在门后坚守,一如被困死在这沉睡之城。
玉灵向大家做了噤声的手势,房间里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站在原地,只有心跳声依然剧烈。
枝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孙子楚站在她身后,雕塑般纹丝不动。
死一般的寂静,维持了五分钟。
门外的野兽也静了下来,吠声的频率越来越低,不再响起骇人的撞门声了。
七半。
外面的楼道没有一丝动静了,杨谋第一个打破沉默:“它走了?”
“不,也许它还潜伏在外面,就等着我们放松警惕开门出来,它非常聪明,非常狡猾!”
领教过狼狗智商的童建国,用气声压低了回答。
刚放松下来的人们,又紧张地面面相觑。只有林君如坐倒在厨房,摸着肚子:“我们那又累又饿了,如果不先吃饭的话,不用等狼狗进来收拾我们,自己就先倒下了吧。”
她的也有道理,黄宛然立刻准备起了晚饭,其实早就做好了,只等他们回来吃呢。
众人七手八脚地将橱子柜子等重物在门后,这下就算是大象也未必撞得动门了。
随后,大家聚拢在客厅吃晚餐,但都不怎么敢吃肉食,生怕这气味会吸引外面的狼狗。
黄宛然、钱莫争互相坐得很远,秋秋则坐在伊莲娜身边,童建国和玉灵坐在一起,杨谋再也没有力气拍DV了,孙子楚始终监视着枝。
“我们少了两个人。”厉书忽然轻声,他放下饭碗皱起眉头,“叶萧和呢?”
孙子楚无奈地摇了摇头:“我们也不知道。”
接着,他也不顾门外有没有狼狗偷听,便把下午的所见所闻,全都告诉了留守的人们。
厉书等人听完觉得不可思议,都没心思吃晚餐了。乱七八糟的客厅里,十几个人全都面色凝重,气氛如窗外的黑夜般压抑。
沉默痛苦了一天的钱莫争,禁不住喊道:“那该怎么办?叶萧与,他们是死是活?”
五
他们还活着。
叶萧打开关闭了一天的手机,他并不奢望收到信号,只想看看现在是几。
晚上八。
大罗刹寺的地下甬道深处,白天与黑夜没有分别,因为这里是地狱。
黑暗中响起了一个清脆的女声,几块饼干塞到叶萧手里。
“啊,哪儿来的?”
“下午孙子楚给我的,他们带了许多干粮。”
项还保持着清醒,将一瓶矿泉水交给叶萧。
他俩已被困了几个时了,四周是甬道冰凉的石壁,身后是无数古代武士的尸骨,还有成堆的铁甲和兵路。
叶萧拧开瓶盖轻轻呷了一口,水流穿过他的咽喉,宛如喀斯特的地下暗河。他本能地抓起饼干,迅速地往嘴里吞咽,饼干在这地底囚笼里胜过了山珍海味。
为节约仅有的电池,两人都关掉了手电筒。反正也看不到彼此的脸,不用顾及什么吃相。叶萧吃完后仰望甬道如无边夜空,连星星也不见一颗,真是适合做坟墓的好地方。
时间在这里已没有意义,今晚就在这里过夜吗?叶萧转头看着身边的人,却连个轮廓都看不清,只能闻到身上淡淡的香气。
他随手摸到一个头骨,不禁戚然道:“我们会不会和这些人一样?”
“困死在这里?几百年后也变成一堆骨头?”
叶萧平静地问道:“会吗?”
她的目光在黑暗中闪烁了片刻,以平静的语气回答:“当然!”
“绝望了?”
“不,每个人都逃不过的,谁不会去往另一个世界呢?就连佛陀也会涅槃,何况我们凡人呢?终究不过一把尘土而已。”
她丝毫都没有害怕,反而放松地枕着墙壁,与叶萧的肩膀互相依靠。
“人生五十年,无有不死灭?”他苦笑着看了看旁边,近得可以与她交换呼吸,“没想到你一个姑娘,居然能看得那么开啊。”
“我常念百字明咒,就是我的那首歌,好适合在这里唱啊。”
“别!我怕这里战死的幽灵们,也会被你的歌唱醒过来。”
“你是在夸我还是贬我啊?”
叶萧也笑了起来,这难得的苦中作乐,让他又霍地站起来:“是在鼓励我们!我可不想死在这里。”
他重新打开手电筒,照亮前方亘古的黑暗。在布满盔甲与尸骨的甬道,映出一团昏暗的光晕,似乎隐隐有鬼火闪烁。
“那是什么?”
也惊得跳了起来,同时打开手电向前照去,光束越过满地的枯骨,强弩之末撞上一团绿色火焰。
幽灵的眼睛?
“跟我来!”
叶萧心地向前走了几步,她紧紧跟在后面,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把手电关了!”
他以命令式的口气,随后关掉自己的手电。的手指犹豫了两秒钟,便漆黑一团了。
黑暗的两道尽头,只剩下那团绿色的鬼火,幽幽地飘浮跳跃。耳边又一次微微响起一个声音,那个声音在对她呢喃,听不清楚是什么语言,抑或是情人的窃窃私语?
叶萧却什么都没听到,只窥定那骇人的幽光,一步步向前踏去,也不顾脚下踩碎的那些骨头。
半分钟后,两人走到“鬼火”跟前,才发现绿光是从骨头里发出的。原来是人骨中的磷质,在较高的温度下发出的光亮。
“奇怪!”又打开了手电,照着甬道前方,“都几百年了,怎么还会有磷质呢?”
“这个地方本就不能用常理来解释,否则我们也不会到这里来了。”
他跨过脚下的“鬼火”,又往前走了好几步,感到一阵微风袭来。
额头的发丝微微晃动,她马上就跑到叶萧前面去了,呼吸着前方的空气:“哪里来的风?”
有风,就有通往外面的口子。
两人赶紧加快脚步,一口气跑出去几十米,感到吹来的风越来越急,头发几乎被吹乱了。
强压着兴奋的心,在甬道里跑了五六分钟,手电隐隐照出一个洞口,阴冷的夜风呼啸着灌进来。
“就是这里了!”
几乎撞到墙上,甬道最尽头,裂开一个脸盆大的口子。
这道口子只能容纳成年人的手臂,叶萧把自己的手伸了出去,胳膊被裂口割得剧痛,却摸到了自由的空气。
没错,外面就是星空之下,手掌握着清冷的月光,晚风送来神秘的花香。
可惜人还是出不去,叶萧拼命地把手往外伸,但只能到肩膀位置。
“换我!”
把他的手拖出来,随即把自己的手伸出裂缝。她的手臂纤瘦了不少,所以没被割痛。就好像一个胎儿,整个身体还在母体中,手却已率先诞生了。
她的手在外面上下挥舞着,好似巴厘岛的古典舞,手指间作出孔雀头的姿势。夜风缠绕着五根手指,一墙之隔是人间与地狱。
叶萧用手电仔细照了照,旁边并没有其他出路。他用手指关节敲了敲石壁,感觉非常之薄,上面布满了细的裂缝。许多年来早已风化了,否则也不会裂开这个口子。
于是,他将拖回来:“不要乱动!”
罢叶萧后退好几步,虽依旧饥渴难当,体力也差不多要耗尽了,他仍深深吸了口气,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在肩膀上——十年前在公安大学练过的撞门术,终于有机会重新拾起了。
五秒钟后,他侧着头半闭着眼睛,猛烈地撞到有裂缝的石壁上……
六
门,没有被撞开。
大本营二楼房间的门。
旅行团的幸存者们,都被围困在门后的房间里。而那条狼狗冲撞了几下之后,也早已偃旗息鼓了。
时针走到晚上八三十分。
除了枝孤坐在书房外,所有人都在客厅里,显得异常狭窄拥挤,空气也浑浊不堪。伊莲娜皱着眉头踱步,早已乱了方寸,径直冒出母语:“HoshallIdoit?HoshallIdoit?”
“Self—possession!”
厉书抓住她的胳膊,直盯着美国女生的双眼,虽然他自己心里也已一片冰凉。
“狼狗一定还在外面!”钱莫争总算又多了一句,走到住房门的大橱后,用力往前了,“它很狡猾,不会轻易放弃的。”
“可是,我们总不能在这里守一晚上吧?”
林君如话了,她疲倦地坐倒在沙发上,大口喝着烧开的水。
孙子楚附和道:“有道理,我们一共有十二个人,总不见得全部打地铺?”
“去!”林君如轻轻打了一下他的后背,“谁要和你们这些男人一起打地铺!”
“没错,我们不能挤在这个房间里过夜。”
童建国回头看了看玉灵,再看看被紧紧住的房门。
“要出去吗,谁去和狼狗搏斗?”
钱莫争仍然拦在他身前。
“我!”
童建国轻轻摸了摸裤管,钱莫争已明白他的意思了。
是的,只有他才知道童建国裤脚管里的秘密——那枝深藏不露的手枪。
也只有这把热兵器才是狼狗的克星吧。
“好吧,我同意。”
钱莫争帮他挪开了那些大橱,直到门后再也没有“防御工事”。
这时,唐甜紧张地跳起来:“你……你要干什么?把狼狗放进来把我们都咬死吗?”
但杨谋一把拉住他的新娘,轻声道:“由他们去吧。”
童建国回头对大家:“所有人都退到房间里去!”
众人都面面相觑,但旅行团里最年长者的话,还是有分量的,大家纷纷退到卧室里,拥挤在狭的空间内。只有孙子楚退进书房,把门关上,盯着枝。四目相交之际,他骤然打了个冷战。
“你怕什么?”
二十岁的女郎撇了撇嘴唇,竟有几番洛丽塔的味道。孙子楚作为大学老师,平日里看惯了罗丽们。但面对枝诱人的眼神,也免不了心惊胆战起来。
此刻,客厅只剩下钱莫争和童建国,其他人就不会发现童建国裤脚管里的秘密了。
童建国将手枪掏出来,打开保险走到房门后,冷静地:“等我一出去,你就马上将门锁起来。不管外面发生任何事,只要没有我的喊话,就不要打开房门!”
“我明白了。”钱莫争还未从成立之死的阴影中走出来,但他的身体没问题了,他拍了拍童建国的肩膀,“祝你好运!”
“你也是——”
童建国一手抓着手枪,一手抓紧着门把,嘴巴里还叼着一支手电。停顿了几秒钟,他迅速打开房门,如闪电般冲了出去。钱其争立刻将门重新关紧,靠在门后深吸了一口气。
门外,楼道灯昏黄地照射着。
没有黑暗中的喘息,也没有山洞中的狼眼,更没有骇人的狂吠。
出奇地安静。
童建国端着黑洞洞的手枪,仔细观察着周围的每一个角落,倾听每一动静,甚至连每一丝气味都不放过。
没有,没有一丝狼狗的踪迹。
他又狐疑地张望了一圈,心翼翼地走到楼道口,一步步迈下楼梯。夜雾已渐渐弥漫上来,直到居民楼外的巷。
月光正高悬在头。
银色的光线洒到枪口,四处飞溅着死亡的气味,虽然见不到一个影子。
某个可怕的预感涌上心头——今夜,恐怕又要有人死去了?
童建国微微阖上眼皮,黑暗深处掠过一丝亮光。
我们不知道他是否已察觉?
他将手枪收回到裤管中。转身向二楼走去。不管狼狗隐藏在何处,他的心都已疲惫到了极。
回到大本营,童建国告诉大家警报解除,狼狗已经离开了。一开始还没人敢信,直到孙子楚等人心地走出去,才确信危险已不在身边。
但谁都不知道那家伙还会不会再来,所以趁着这个机会,得赶快回到楼上各自的房间内。
童建国依然守在一楼警戒。其余人纷纷逃回楼上,黄宛然带着秋秋上了四楼,钱莫争却没脸再和这母女俩在一起,独自上了五楼的房间。三楼的房间,林君如、伊莲娜和厉书各自独住一间。孙子楚“押解”着枝到了五楼,换由玉灵看守着她。至于二楼的房间,仍然留给杨谋和唐甜夫妻。
大家彼此关照晚上不要开门,特别要把房门死,以免半夜狼狗突袭撞门。尤其是玉灵格外紧张,她知道狼狗的目标便是枝,天知道这女孩半夜里会干什么。如此重大的责任在肩,恐怕一整晚都不敢合眼了。
当所有人都回到各自房间后,童建国才踏上楼梯。幽深的楼道里传来自己的脚步声,久久缠绕在耳根,像某双温柔而冰凉的纤手。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肩膀。
二十多年了,这双手还没有走……在他偶尔失魂落魄时,轻轻拍醒他的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