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烂柯人【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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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六,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东方白好奇不已。
风以烈道:“我大师伯虽然万事不理,但是每年的这一日,他都会在人间锄奸铲恶,然后留下‘烂柯人’的名字。”
“这……这又是为何?”东方白满头问号,此人行事风格捉摸不定,真教人猜不透。
烂柯人的故事,在民间流传甚广,没有一百年,也有八九十年了。
东方白小时候也听过烂柯人的侠义故事,传言此人每年只出现一日,但因其修为高深,有恶必诛,恶人便都对他畏之如虎。
东方白本以为这是个“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侠士,却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是柯绍这样的人。
“我也不太清楚,或许是为了和谁的约定吧。”风以烈怅然摇了摇头,“按照年龄推算,最早的那个烂柯人并不是我大师伯,那时他才刚出生呢。可能是那人故去之后,我大师伯继承了他的志向。我猜的,做不得准。”
每个人身上都有秘密,可柯绍似乎格外多些。他行事也相当独特,丝毫没有待客之道,申时过后,他便独自去卧室睡觉,将一群少年抛在外边。
一行人横竖睡不着,便各自泡了杯浓茶,欲待到子时。
他们虽然脱险,但何恕之却还留在客栈里,虽然这孩子啥都不知道,曾慧通也未必会把他当回事,但他毕竟修为低微,招架不了任何法术。
风以烈便想着早点救他脱困,自己也好安心。
果然,一过子时,柯绍便从卧室推门而出。
他换了一身玄色劲装,衬得身形修长,玉树临风。披散的白发也规规矩矩地束起,整个人充满了干练,先前的惫懒之色一扫而空。
他身后跟着的那只大橘猫,也一反整日睡觉的常态,精神抖擞,步态轻盈。
东方白小声自言自语:“这难道就是垂拱真人当年的风采吗?”
柯绍却听见了,觑了他一眼:“都说了没有垂拱真人了。”
东方白尴尬地纠正:“哦,是心懒道人。”
柯绍摇摇手指,一字一顿道:“今日的我,却不是心懒道人,而是烂柯人。”
——这么多名头,您也太精分了吧。东方白心中默默腹诽。
风以烈站起身来,忙道:“大师伯,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去灵鹫城吧。”
“去什么去。做人要学会排队,先来后到,懂不懂。”柯绍唤了一声大橘猫,“万睡,这一年你收到的情报,都整理出来了吧?”
大橘猫“喵”了一声,跳到了桌上,体态之优雅,与它圆滚滚的身形十分不符。
柯绍将白芨粉末与朱砂合作一处,取一盅美酒浇于其上,研成了朱砂墨。
万睡见状,啪嗒啪嗒走了过来,忽然一挥爪,打翻了盛满了朱砂的砚台。
叶采惊呼一声,可与她预想中的不同,鲜红的墨汁并没有染污地板,它们划出漂亮的曲线,纷纷滴落在旁边宣纸上。
不多时,宣纸上便显现出了字迹,第一行是恶人姓名,下一行是其所在地,如此往复,不一会儿便将整张纸填满了。
“这猫神了!”叶采不住赞道。
万睡矜持地冲她点点头。虽然其貌不扬,与普通橘猫无异,但它其实真的是一只灵兽,还是这小姑娘有眼光。
东方白仔细分辨,却发现这名单上的字迹差别很大,那鲜红朱砂如同斑斑血迹,好像是由不同的人用鲜血写就的。
他悄声询问风以烈,对方回答道:“不错,这名单正是由苦主用指尖蘸血写成。普通百姓若是想求助烂柯人,要他为当地除去恶人,便取一张普通消息符,用自己的鲜血写上恶人姓名与地址。然后剖开一条鱼,将此符放入鱼肚子里,一并烧掉,万睡便能够感应到。”
“方才这猫的举动,不过是把那些消息符上的字迹复刻了一遍而已,它本身并不会写字。”
顾夕玦给大橘顺了顺毛,他虽讨厌柯绍,却很喜欢猫,此时也微微露出笑意:“万睡可以吃掉鱼的气息,同时读取鱼肚子里的名单,倒也是一举两得。”
东方白若有所思,质疑道:“那会不会有人借此机会,公报私仇呢?譬如他所写之人并非罪大恶极,只是得罪了他而已。”
“当然会。万睡收到的名单里,甚至有一大半都是滥竽充数的,需要它去辨明真假。这就是那血的作用了,万睡能通过血的气息感受到,书写之人当时的心境,从而去伪存真。”
风以烈惊叹于弟子小小年纪,便想的如此周全,对他笑道:“你放心,我大师伯为人谨慎,绝不会错杀一人。”
柯绍固执己见,一定要按照名单顺序来杀人,因风以烈他们是昨日才作出的请求,便只有排到最后一个。
“你们是在此地等我,还是随我一道去?”柯绍施施然道。
风以烈一方面怕他跑了,一方面又想开开眼界,便道:“我们自然随师伯一道。”
柯绍点点头,他从庭院的墙角处采来一朵水仙花,这水仙与其他盆栽不同,是挂在墙上的,东方白细细一看,这竟然是一柄法器!
先前那柳月歌使的便是一根柳条,这厢柯绍以花为武器倒没什么稀奇的。
只是这水仙并非亭亭玉立,娇艳欲滴,而是一副病恹恹的色泽,花瓣打着卷泛着黄,显然是快要枯萎了。
以一朵枯花为武器,这就很神奇了。
柯绍看着名单道:“第一个,葫芦沟,薛连虎。”
*****
葫芦沟位于中土之北,接近辽地,虽然名字土不拉叽,却是座方圆百里的大县。
自古以来皇权不下乡,那还是在有皇帝的情况下;而如今,连国家都没有,仙界压根不许凡人建成统一王国,自然而然,这种偏僻的乡里就成了大姓的地盘。
生杀予夺,都由乡贤说了算。
薛连虎便是这样一个乡贤,由于他高祖爷爷勤劳持家,他们家一跃成了地主。
此后,得益于自由的市场经济,葫芦沟穷的愈穷,富的愈富,到他这一代,更是凭着强取豪夺的本事——他称之为精明的商业运作手腕,霸占了葫芦沟九成以上的土地。
成功地让那些“懒东西”都绝了嗣,替大自然完成了自然选择;又不辞辛苦地把“不够勤劳的东西”的后代变成了佃农,希望辛苦的劳作能让他们幡然悔悟。
薛连虎拿捏着佃农的土地,等于掌握了他们的身家性命。他让他们往东,他们便不敢往西。
然而在葫芦沟作威作福,并不能让薛连虎感到满足。他也有一个梦想——成仙。
这个世界的仙凡差别是如此之大,一日无法加入门派,他就一日无法摆脱泥腿子的身份。随便一个仙界老爷就能骑在他脖子上,对他呼来喝去,他还只能伏低做小陪笑脸。
薛连虎吃了数不尽的人参鹿茸,甚至还花大价钱买了几枚灵丹妙药,也只吃到了炼气士的修为。
区区一个炼气士,想入仙门,谈何容易?
他连续参加了四届的初霁城比武,白白耗费了十二年,终究是铩羽而归。
不过这也让他摸清了一件事,其门与涣教收徒都比较严格,万向神宫则有些荤素不忌,两忘峰从前高冷,近些年也开始向万向神宫靠拢了。
于是薛连虎便把万向神宫视为自己的巴结目标。
他虽然不知道各大门派为什么那么喜欢别人烧香磕头,但是只要神仙老爷喜欢,那就去做!
第一步,像很多虔诚的信徒那样,他发了大愿,要为万向神宫建一座葫芦沟分庙,并给庙里的神像都漆上金身。
薛大善人既然发了愿,那还了得,全葫芦沟的村民都得捐啊。
如果有谁不愿意捐款,就是拦着他薛大善人做善事,就是不让他薛大善人成仙!那还了得,国仇家恨啊,于公于私都得把那人的皮扒了!
也不知道扒了多少人的皮,拆了多少人的屋,总算是凑齐了十万两银子。除开修庙的八万两,只落得两万两辛苦钱,打发叫花子呢?
但是一想到总算可以成仙,薛大善人还是大发慈悲地忍了。
这么轰动的事,自然引起了万向神宫的关注,万向神宫特地派了个大人物——遥领幽州牧某麾下遥领蓟县太守某麾下亲信师爷的亲兵,来主持接收大典。
那一天,可是葫芦沟从古到今最有面子的一天,光是各项接待费用,就花了近万两银子。
薛连虎至今还记得那个神仙老爷拍着他的肩膀,说看好他时的慈祥面容。
当然了,不能让神仙老爷白跑一趟,孝敬了一万两茶水费,看神仙老爷的马都跑瘦了,又补了一万两秣草钱。
恭恭敬敬地送走了神仙老爷,薛大善人终于得偿心愿,成为了万向神宫认可的葫芦沟分庙主祭,一步登天,踏入仙门!
不过有一个小问题,那就是他亏了五万两银子,虽然只花费了不到三万两,但利息可不能免了那些泥腿子的!
新一轮的刮地皮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序幕,但这一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盖因那些泥腿子太懒了,竟然真真就没有任何油水可榨了!
那些泥腿子也没有扯谎,先是卖儿卖女,再把老婆也卖了,最后自己都当两脚羊上了肉铺的案板,还是凑不齐赊下的乐捐钱。
但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谁叫他们不奋斗呢?
若是像自己这般天分又高,又愿意拼搏,何至于连百十两银子都拿不出?
本来这事也过去了,葫芦沟早已经恢复了万古的宁静,但是泥腿子就是泥腿子,总不让人省心。
有一个胆大包天的泥腿子,剩下最后一口气就是不咽,愣是跑到小溪边抓了条鱼。
他握着来之不易的消息符,将薛连虎的名字一笔一画照着描在上面,咬着牙将符塞进了鱼肚子里。
直到瞧见那鱼身上的火越烧越旺,他才总算闭了眼。
他一辈子都没有吃过鱼。北地的人们大多靠井吃水,最近的小溪,也就是他的临终之地,离葫芦沟有着几十里山路,他不可能单单为了吃条鱼就跑过来。
但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写下了令自己妻离子散的仇人的名字,他同时也闻到了烤鱼的香味。
真香,他想。
“五月二十六,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东方白好奇不已。
风以烈道:“我大师伯虽然万事不理,但是每年的这一日,他都会在人间锄奸铲恶,然后留下‘烂柯人’的名字。”
“这……这又是为何?”东方白满头问号,此人行事风格捉摸不定,真教人猜不透。
烂柯人的故事,在民间流传甚广,没有一百年,也有八九十年了。
东方白小时候也听过烂柯人的侠义故事,传言此人每年只出现一日,但因其修为高深,有恶必诛,恶人便都对他畏之如虎。
东方白本以为这是个“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侠士,却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是柯绍这样的人。
“我也不太清楚,或许是为了和谁的约定吧。”风以烈怅然摇了摇头,“按照年龄推算,最早的那个烂柯人并不是我大师伯,那时他才刚出生呢。可能是那人故去之后,我大师伯继承了他的志向。我猜的,做不得准。”
每个人身上都有秘密,可柯绍似乎格外多些。他行事也相当独特,丝毫没有待客之道,申时过后,他便独自去卧室睡觉,将一群少年抛在外边。
一行人横竖睡不着,便各自泡了杯浓茶,欲待到子时。
他们虽然脱险,但何恕之却还留在客栈里,虽然这孩子啥都不知道,曾慧通也未必会把他当回事,但他毕竟修为低微,招架不了任何法术。
风以烈便想着早点救他脱困,自己也好安心。
果然,一过子时,柯绍便从卧室推门而出。
他换了一身玄色劲装,衬得身形修长,玉树临风。披散的白发也规规矩矩地束起,整个人充满了干练,先前的惫懒之色一扫而空。
他身后跟着的那只大橘猫,也一反整日睡觉的常态,精神抖擞,步态轻盈。
东方白小声自言自语:“这难道就是垂拱真人当年的风采吗?”
柯绍却听见了,觑了他一眼:“都说了没有垂拱真人了。”
东方白尴尬地纠正:“哦,是心懒道人。”
柯绍摇摇手指,一字一顿道:“今日的我,却不是心懒道人,而是烂柯人。”
——这么多名头,您也太精分了吧。东方白心中默默腹诽。
风以烈站起身来,忙道:“大师伯,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去灵鹫城吧。”
“去什么去。做人要学会排队,先来后到,懂不懂。”柯绍唤了一声大橘猫,“万睡,这一年你收到的情报,都整理出来了吧?”
大橘猫“喵”了一声,跳到了桌上,体态之优雅,与它圆滚滚的身形十分不符。
柯绍将白芨粉末与朱砂合作一处,取一盅美酒浇于其上,研成了朱砂墨。
万睡见状,啪嗒啪嗒走了过来,忽然一挥爪,打翻了盛满了朱砂的砚台。
叶采惊呼一声,可与她预想中的不同,鲜红的墨汁并没有染污地板,它们划出漂亮的曲线,纷纷滴落在旁边宣纸上。
不多时,宣纸上便显现出了字迹,第一行是恶人姓名,下一行是其所在地,如此往复,不一会儿便将整张纸填满了。
“这猫神了!”叶采不住赞道。
万睡矜持地冲她点点头。虽然其貌不扬,与普通橘猫无异,但它其实真的是一只灵兽,还是这小姑娘有眼光。
东方白仔细分辨,却发现这名单上的字迹差别很大,那鲜红朱砂如同斑斑血迹,好像是由不同的人用鲜血写就的。
他悄声询问风以烈,对方回答道:“不错,这名单正是由苦主用指尖蘸血写成。普通百姓若是想求助烂柯人,要他为当地除去恶人,便取一张普通消息符,用自己的鲜血写上恶人姓名与地址。然后剖开一条鱼,将此符放入鱼肚子里,一并烧掉,万睡便能够感应到。”
“方才这猫的举动,不过是把那些消息符上的字迹复刻了一遍而已,它本身并不会写字。”
顾夕玦给大橘顺了顺毛,他虽讨厌柯绍,却很喜欢猫,此时也微微露出笑意:“万睡可以吃掉鱼的气息,同时读取鱼肚子里的名单,倒也是一举两得。”
东方白若有所思,质疑道:“那会不会有人借此机会,公报私仇呢?譬如他所写之人并非罪大恶极,只是得罪了他而已。”
“当然会。万睡收到的名单里,甚至有一大半都是滥竽充数的,需要它去辨明真假。这就是那血的作用了,万睡能通过血的气息感受到,书写之人当时的心境,从而去伪存真。”
风以烈惊叹于弟子小小年纪,便想的如此周全,对他笑道:“你放心,我大师伯为人谨慎,绝不会错杀一人。”
柯绍固执己见,一定要按照名单顺序来杀人,因风以烈他们是昨日才作出的请求,便只有排到最后一个。
“你们是在此地等我,还是随我一道去?”柯绍施施然道。
风以烈一方面怕他跑了,一方面又想开开眼界,便道:“我们自然随师伯一道。”
柯绍点点头,他从庭院的墙角处采来一朵水仙花,这水仙与其他盆栽不同,是挂在墙上的,东方白细细一看,这竟然是一柄法器!
先前那柳月歌使的便是一根柳条,这厢柯绍以花为武器倒没什么稀奇的。
只是这水仙并非亭亭玉立,娇艳欲滴,而是一副病恹恹的色泽,花瓣打着卷泛着黄,显然是快要枯萎了。
以一朵枯花为武器,这就很神奇了。
柯绍看着名单道:“第一个,葫芦沟,薛连虎。”
*****
葫芦沟位于中土之北,接近辽地,虽然名字土不拉叽,却是座方圆百里的大县。
自古以来皇权不下乡,那还是在有皇帝的情况下;而如今,连国家都没有,仙界压根不许凡人建成统一王国,自然而然,这种偏僻的乡里就成了大姓的地盘。
生杀予夺,都由乡贤说了算。
薛连虎便是这样一个乡贤,由于他高祖爷爷勤劳持家,他们家一跃成了地主。
此后,得益于自由的市场经济,葫芦沟穷的愈穷,富的愈富,到他这一代,更是凭着强取豪夺的本事——他称之为精明的商业运作手腕,霸占了葫芦沟九成以上的土地。
成功地让那些“懒东西”都绝了嗣,替大自然完成了自然选择;又不辞辛苦地把“不够勤劳的东西”的后代变成了佃农,希望辛苦的劳作能让他们幡然悔悟。
薛连虎拿捏着佃农的土地,等于掌握了他们的身家性命。他让他们往东,他们便不敢往西。
然而在葫芦沟作威作福,并不能让薛连虎感到满足。他也有一个梦想——成仙。
这个世界的仙凡差别是如此之大,一日无法加入门派,他就一日无法摆脱泥腿子的身份。随便一个仙界老爷就能骑在他脖子上,对他呼来喝去,他还只能伏低做小陪笑脸。
薛连虎吃了数不尽的人参鹿茸,甚至还花大价钱买了几枚灵丹妙药,也只吃到了炼气士的修为。
区区一个炼气士,想入仙门,谈何容易?
他连续参加了四届的初霁城比武,白白耗费了十二年,终究是铩羽而归。
不过这也让他摸清了一件事,其门与涣教收徒都比较严格,万向神宫则有些荤素不忌,两忘峰从前高冷,近些年也开始向万向神宫靠拢了。
于是薛连虎便把万向神宫视为自己的巴结目标。
他虽然不知道各大门派为什么那么喜欢别人烧香磕头,但是只要神仙老爷喜欢,那就去做!
第一步,像很多虔诚的信徒那样,他发了大愿,要为万向神宫建一座葫芦沟分庙,并给庙里的神像都漆上金身。
薛大善人既然发了愿,那还了得,全葫芦沟的村民都得捐啊。
如果有谁不愿意捐款,就是拦着他薛大善人做善事,就是不让他薛大善人成仙!那还了得,国仇家恨啊,于公于私都得把那人的皮扒了!
也不知道扒了多少人的皮,拆了多少人的屋,总算是凑齐了十万两银子。除开修庙的八万两,只落得两万两辛苦钱,打发叫花子呢?
但是一想到总算可以成仙,薛大善人还是大发慈悲地忍了。
这么轰动的事,自然引起了万向神宫的关注,万向神宫特地派了个大人物——遥领幽州牧某麾下遥领蓟县太守某麾下亲信师爷的亲兵,来主持接收大典。
那一天,可是葫芦沟从古到今最有面子的一天,光是各项接待费用,就花了近万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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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恭敬敬地送走了神仙老爷,薛大善人终于得偿心愿,成为了万向神宫认可的葫芦沟分庙主祭,一步登天,踏入仙门!
不过有一个小问题,那就是他亏了五万两银子,虽然只花费了不到三万两,但利息可不能免了那些泥腿子的!
新一轮的刮地皮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序幕,但这一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盖因那些泥腿子太懒了,竟然真真就没有任何油水可榨了!
那些泥腿子也没有扯谎,先是卖儿卖女,再把老婆也卖了,最后自己都当两脚羊上了肉铺的案板,还是凑不齐赊下的乐捐钱。
但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谁叫他们不奋斗呢?
若是像自己这般天分又高,又愿意拼搏,何至于连百十两银子都拿不出?
本来这事也过去了,葫芦沟早已经恢复了万古的宁静,但是泥腿子就是泥腿子,总不让人省心。
有一个胆大包天的泥腿子,剩下最后一口气就是不咽,愣是跑到小溪边抓了条鱼。
他握着来之不易的消息符,将薛连虎的名字一笔一画照着描在上面,咬着牙将符塞进了鱼肚子里。
直到瞧见那鱼身上的火越烧越旺,他才总算闭了眼。
他一辈子都没有吃过鱼。北地的人们大多靠井吃水,最近的小溪,也就是他的临终之地,离葫芦沟有着几十里山路,他不可能单单为了吃条鱼就跑过来。
但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写下了令自己妻离子散的仇人的名字,他同时也闻到了烤鱼的香味。
真香,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