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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赴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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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好色鹦鹉再次开始长篇大论,滔滔不绝起来:“诸位,本鸟虽然清楚自己十分了不起!本鸟自然明白自己一时不慎之下所做之诗的惊世绝伦,旷古硕今,独一无二,绝无第二!但是,也请你们不要那么崇拜地看着我,我会不好意思的!真的,我真是会不好意思的!虽然我的对联真的很好,但请你们千万不要这么看着我!我会一不心得意忘形的!难道你们就没有听过吗?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如果我一得意,那么,无数暗恋本鸟的女子将无法再度听到本鸟那世岁罕见的绝世对联和诗句了!这无疑是上下数千年来,华夏民族最大的损失啊………….”

    终于,在修养极佳的魏王李泰打算第二次举起杯子砸之前,好色‘乌鸦’立马停止了它的精彩绝伦、族以被后世引为巨大损失的演讲,至少它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深吸三大口气,好色鹦鹉打算接着忽悠李治等人,却不防英俊潇洒,贵族气质儒雅风发的大唐魏王突然站起身,淡淡道:“我还有事,你们自个慢慢听它的高谈阔论吧,我先走了!”

    刚完,被众人一致认为最有风度,涵养极佳,气质无懈可击的当世杰出俊杰大唐魏王李泰,立即落荒而逃,速度快得跟兔子似的,只留下一缕轻烟。

    众人互相对视一眼,皆看出了对方眼中的坚定,相互那么肯定地一头,都化成缕缕轻烟,飞快地消失了,只留下干瞪着眼的好色鹦鹉。当时它正巧开口话,自得万分的家伙更是闭着眼睛摇头晃脑起来,等它讲完第一轮,觉得口渴后,方才睁开眼,却发现自己面前空无一人,眨巴着漂亮的鸟眼足足有数分钟,随后一连串恐怖的叫喊声自美丽绝伦的花园中传来,将无数宫殿中的侍卫和侍女惊吓住了,都以为是大白天闹鬼,差引发暴动。

    一位当时正打扫宫殿的侍女是这么的:“当是时,豪华安静的宫殿突然想起一声巨大的喊叫,我还以为是白衣大食攻过来了,已经攻到皇宫,首先想到了逃命………”在话时,我们明显可以发现她对当时情形的后怕。据无数宫女赶着逃跑,整座宫殿一片混乱。

    一位拍着胸部喘气、脸色微微泛白的侍卫是这么回答的:“当日,我正在宫殿中履行着自己应该的职务,突然间,宫殿花园中传来了鬼哭狼嚎的大喊声。我立即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随后飞快地向着宫殿外跑去。当然,我不是逃跑去的,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真的没有逃跑,也没有逃跑的想法!我只是,恩恩,我真的没有逃跑,我只是去请求支援,我是冒着生命危险潜离宫殿,特意去找皇城禁卫军的!”这位侍卫话时,脸不红,心不跳,但事实上,他确实是第一个逃跑的。

    侍卫队长的回答就清晰多了,也更加值得信赖,不需要有待商估。

    “那个时候,刚好是下午临近傍晚时分,宫殿一向十分安静。但突如其然的喊叫声,却着实把大家都吓了一跳。本着作为侍卫,必须保护主子的天职。我立即召唤其他人,随后赶去花园,而当我们刚在过去的路上,却发现我们的驸马亲王,大唐的魏王殿下正跑过来,神情颇为慌张。一瞬间,我们都愣了一愣,但作为侍卫的本能,却促使我们立即做出反应。我们当即迎了上去,正要带亲王殿下去安全地带,却不防亲王也看到了我们,然后呆了呆,十分奇怪地看着我们,不明所以。在我们接触时,布兰公主殿下与黛丽雅公主殿下协同其他人也一起狼狈地跑了出来………最后,他们给我们下达了一个命令——拿着没用的东西去花园对着一只鹦鹉使劲砸。之后么,哀嚎声四处传开,无数人赶来宫殿,人们甚至以为是白衣大食再次发动对萨珊波斯的战争。或者是他们派遣了杀手来暗杀布兰公主与驸马亲王……….还惊动了王庭和军队……”

    由此我们可见,万劝朋友们无事切不可胡乱大喊大叫,尤其不可哀嚎。否则一旦不谨慎,甚至可能发动暴动,一场简单的闹剧也会引发一连串多米诺骨牌效应。

    事后,原本孤高自赏的鹦鹉被五花八绑地挂在了花园当中,暗李泰的话,就当是给这么一个厚颜无耻的家伙一的奖励,否则它还真不是一般的目中无人。而在心底里,李泰思考的却是另一个方面,似乎这只鹦鹉知道的事情很多。而且,它又不像是仅仅独自穿越的一只单独鹦鹉吧。如果是,那也太了不起了吧!一只鹦鹉能懂得那么多?那它该有个什么样的主人啊!难不成,它前世还是人了,这辈子穿越成了鹦鹉?当然,不排除这种可能。

    ……………

    当天晚上,李泰、李恪与李治三人协同参加一个宴会。这不过是一个型宴会,由萨珊波斯一位有势力的行省总督宴请来自大唐的三位王爷,至于什么原因和意图等等,这就不得而知了。

    来李泰还想找鲁斯塔姆一起陪同前去,但考虑到了这是一个私人宴会,他便放弃了。鲁斯塔姆,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这个名字的含义和影响!列王纪中,关于勇士鲁斯塔姆的部分是最重要的章节。而在波斯,那是最重要的英雄史诗节选。

    《列王纪》是波斯诗人菲尔多西以三十余年时间创作的一部卷帙浩繁人物众多的民族英雄史诗。全书有六万联(十二万行)。史诗描写伊朗萨珊王朝被阿拉伯人推翻(六五一年)以前伊朗五十位国王统治时期的兴衰大事,时间跨度在四千五百年以上。

    《列王纪》问世以后,直到十八世纪末,都被认为是伊朗的史书。十九世纪伊朗古代历史的真实面貌逐渐显现出来,确定了《列王纪》的民族史诗的地位。

    布兰的得力助手鲁斯塔姆,这位前萨珊波斯宰相能够入选《列王纪》,可想而知他对于整个萨珊波斯的贡献和影响,也同样可见他在整个波斯帝国的作用、地位!

    至于另外一名虎将巴赫曼,则不在李泰的考虑范围之内,毕竟,他是一位在战场上神勇无比的勇将。但也仅限于战场上,若到了政治上,他那种人往往会作为棋子,或者必须依附他人,甚至可能成为牺牲品。综观整个历史,像程咬金一般长寿的福将毕竟只在少数!

    对于这个型宴会,未来高宗皇帝李治的兴趣要远远大于李泰和李恪。

    只需要从三人到达宴会时的穿着打扮便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孩子往往对于很多事欠缺考虑,很多时候太过于天真,防人之心也相当浅薄,而当他身边一旦有人可以依赖时,这种情况会更加凸显!

    或许是觉得波斯衣服很有趣,李治居然难得地穿起了波斯的服饰。而李泰则是一身丝绸,自从上回做过波斯打扮之后,基本上,李泰是打死都不会穿波斯衣服了,太过麻烦!

    李恪或许如同他的一样,若是李泰等人再不去迎接他,他可能真就成了穆斯林,被白衣大食同化了!毕竟,伊斯兰教的能耐,谁都无法否定!因此,今天的李恪一身白袍的阿拉伯人打扮。

    当三人坐着马车到达时,迎接的人都不禁惊叹三人的气质,三位英俊非凡的大唐王爷同时下车,且三人同穿白袍,这一切都给了波斯的侍卫们庄重的高贵感,令得他们打从心底尊重起来。

    波斯人喜欢白色,故服装大都是白色。这种习俗对西亚产生了很大影响。伊斯兰教徒崇尚白色,将白色看成最庄重的颜色,追溯源流,与此不无关系。

    而大唐魏王李泰也专门做了一席白色丝绸宽大的袍子,原因么?李泰觉得在后世老看见和听见别人身穿白色西装,有那么一种白巧克力的味道,因此他也想尝试一翻。

    三位气宇宣昂的大唐王爷缓缓步入大厅,他们的气质让人忽略他们的容貌,而他们的风姿潇洒飘逸,他们的动作优美绝伦,给人无懈可击的完美感受,当真是无可挑剔啊!

    但美中不足的却是,偏左的那位一身丝绸的王爷脸上挂着古怪的笑意,而右边那位最的身穿波斯白袍的王爷剑眉轻皱,中间的那位一身阿拉伯装束的年长王爷步伐有些紊乱,嘴角微微上扬,似乎显示着他的傲慢和不屑一顾,又似乎显得他善解人意和表达一种他所独特的感想。

    傲慢?不,宴会大厅正中而坐的主人立即摇头,天,他怎么可能将象征基督教“七宗罪”的傲慢运用到大唐王爷、白衣大食驸马亲王身上呢?

    阿胡拉-马兹达(波斯神话中至高之神阿胡拉-马兹达)在上,请原谅人的无礼。我们拜火教的子门可不会对自己的盟友妄加猜测和亵渎!尤其是大唐与我们波斯的联姻关系,况且还靠了这位白衣大食亲王的身份,我们方才能与那班野蛮人停战!哦,又错了,是大唐王爷才对,哦,阿胡拉-马兹达请倾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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