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鹰视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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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刘备这个位高权重,并且身边有数万大军壮声势的幽州牧,面容稚嫩的司马懿却没有半点畏惧之色,还是保持着端端正正的坐姿,朗声答道:“小子是想看看,以一介平民之身起家,为国四处征战,平定北疆,名震天下的刘玄德,究竟有何过人之处。”
年纪轻轻就这么会拍马屁,这小子日后前途不可限量啊,刘备心里想着,脸上笑意更盛了。
司马懿初生牛犊不怕虎,自然不怕刘备,可是司马朗肩负着整个家族的安危,却是一点都不敢怠慢,他见刘备笑得古怪,连忙起身谢罪,“舍弟年幼无知,不知礼数,还望使君不要见怪。”
“无妨。”刘备随意地摆了摆手,从衣兜里摸出一面玉牌,将其递给司马懿,“当今天下大儒郑康成、卢子干和蔡伯喈几位都在幽州开馆授徒,有意的话就去看看,若是想要做官,他日拿这块玉牌来找我也行。”
在司马朗惊讶的目光注视下,司马懿坦然起身,双手接过那面只有半个手掌大的玉牌,并且低声致谢,但是看他的神情和眼神,这玉牌的吸引力,其实还比不上刘备身上穿的羊毛大衣。
这也难怪,按照时下流行的服饰风格,有点身份的成年男子都要穿着深襟大袖的长袍,身上能装东西的部位只有衣襟和腰带组合出的空间,还有两个袍袖,可是刘备等人穿的大衣,却是采取后世的样式,在司马懿眼中看来就十分新奇了。
尤其是设置在腰间两侧的斜兜,既可以放置物件,天冷时又能把手插进去取暖,实在是一举两得,别出新意的设计。
听了司马懿发自内心的赞叹,即使刘备这些年来已经把脸皮修炼得刀枪不入,也难免有些微微发烫,他根本不懂服装设计,在辽东那边“设计”出来的所有新式衣服,都不过是用炭笔在白纸上随意涂画,然后再由专业人士加以改进润色,所以此时司马懿大加称赞的兼具后世简约风格和华夏传统美学的羊毛大衣,实际上的作者还在幽州默默无闻呢。
“元绍,去找一件小号的大衣来。”用他人的心血获取对面的少年花费那么多口舌,让刘备觉得受之有愧,不给点好处的话,他自己心里都过意不去。
片刻之后,一件用绸缎包裹,崭新的羊毛大衣就被送到众人面前,刘备轻轻将其拿起,再次递给司马懿,“好东西就像良将贤才,需要有人识货才行。”
司马懿又惊又喜,连忙再次起身,郑重其事地双手接过,和弟弟激动的神情不同,司马朗的脸上,却是隐约有些疑惑。
河内司马氏虽然祖上出过一个征西将军和两个太守,父亲司马防也曾在州郡任官,此时更是担任治书御史一职,但是严格说起来,影响力不过局限在河内一郡。
说得再谦虚点,不过局限在温县周边。
可是刘备身为堂堂幽州牧,陆城亭侯,却对自己这个刚刚行过冠礼的年轻人,和司马懿这个还不满十二岁的黄口孺子以礼相待,并且又是玉牌又是大衣,活脱脱一个钱多得没处花的土财主模样。
再回想刚才这刘使君说的话,什么良将贤才什么识货,似乎更是别有所指。
就算他想拉拢司马家,也应该找上自己这个嫡长子,可为什么把自己扔在一边,反倒对司马懿另眼相看呢?
司马朗怀着满腹的疑惑,开始仔细打量这个比自己小**岁的兄弟,想要从他身上找到一些异于常人的闪光点来。
除了司马朗,席间还有另一个人心不在焉,这人便是简雍。
自从前几天刘备对常林青睐有加,简雍就觉得自己和刘备之间,肯定是有一个人的眼光出了问题,到了今天,遇见司马兄弟,他更是坚定了这个想法。
在简雍看来,司马朗高大伟岸,相貌端正,神情坦荡,无论说话还是动作都极为讲究礼节,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君子,若是再有些才能,一定能成长为德高望重的重臣,至少也是名士之流。
反观司马懿,身体倒是不错,才十二岁的年龄,就已经长得颇为高大,像是十五六岁的寻常少年,除此之外,也就是目光炯炯有神,和刘备交谈的时候神情极为专注。
什么时候目光有神也成为大优点了?
简雍一会看看刘备,一会看看司马懿,却始终找不到什么令人恍然大悟的点,就在他百无聊赖的时候,道路上的幽州大军已经通过了这一段道路,继续向前去了。
“耽误诸位这么长时间,真是过意不去。”刘备见烟尘渐渐散了,便微笑着站起身来,看着不远处或推或拉,将车马重新弄回路上的司马族人。
作为世家出身,从小被教导礼仪的士人,司马朗立刻就明白刘备要走了,他连忙跟着站起身来,充满歉疚地说道:“使君肩负重任,还在百忙之中赐教于我兄弟,司马朗感激不尽。”
刘备点点头,略一思索之后说道:“你们要去的黎阳怕是也安生不了,过上几年就会变得比河内这边还乱。”
“谨遵使君教诲,我兄弟必将牢记于心。”司马朗躬身谢道。
车轮声辘辘响起,司马家和赵家的队伍再次踏上逃避战乱的道路,只是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将会是什么。
刘备站在小土包上,目送着司马兄弟并肩走向不远处的队伍,突然扬声叫道:“司马懿。”
这个时代的男人到二十岁才有字,在此之前,人和人的往来一般都是直呼其名,司马懿自然也不例外,听到刘备叫他,马上转过头,疑惑地仰望过来。
“天下这么大,多走走,多看看,幽州那边就很好。”刘备笑着说道。
司马懿转过身来,再次郑重行礼。
看着司马兄弟走远,刘备喃喃念叨起来,“朗懿,朗懿,没想到这司马防还是个德粉,哎宪和,你还看什么呢?”
简雍却没有刘备的闲情逸致,他死死瞪着司马懿的背影,沉声说道:“那个司马懿刚才回头的时候,整个肩膀都纹丝不动。”
“嗯,看见了。”
“这是鹰视狼顾之相,其人多有雄豪之志,善于隐忍,只可共患难,不可同富贵,这小子,不是寻常人。”简雍继续说道。
刘备大笑起来,用力拍了拍简雍的肩膀,“这些都是无稽之谈,茶余饭后聊一聊就算了,别当真。”
十来岁的孩子能有个屁的鹰视狼顾之相,不就是高度近视引发眼球突出,再加上颈部肌肉韧带松弛嘛,要讲科学,不要讲迷信。
简雍却是几步一回头,始终皱紧眉头,看着越走越远的司马懿。(未完待续)
面对刘备这个位高权重,并且身边有数万大军壮声势的幽州牧,面容稚嫩的司马懿却没有半点畏惧之色,还是保持着端端正正的坐姿,朗声答道:“小子是想看看,以一介平民之身起家,为国四处征战,平定北疆,名震天下的刘玄德,究竟有何过人之处。”
年纪轻轻就这么会拍马屁,这小子日后前途不可限量啊,刘备心里想着,脸上笑意更盛了。
司马懿初生牛犊不怕虎,自然不怕刘备,可是司马朗肩负着整个家族的安危,却是一点都不敢怠慢,他见刘备笑得古怪,连忙起身谢罪,“舍弟年幼无知,不知礼数,还望使君不要见怪。”
“无妨。”刘备随意地摆了摆手,从衣兜里摸出一面玉牌,将其递给司马懿,“当今天下大儒郑康成、卢子干和蔡伯喈几位都在幽州开馆授徒,有意的话就去看看,若是想要做官,他日拿这块玉牌来找我也行。”
在司马朗惊讶的目光注视下,司马懿坦然起身,双手接过那面只有半个手掌大的玉牌,并且低声致谢,但是看他的神情和眼神,这玉牌的吸引力,其实还比不上刘备身上穿的羊毛大衣。
这也难怪,按照时下流行的服饰风格,有点身份的成年男子都要穿着深襟大袖的长袍,身上能装东西的部位只有衣襟和腰带组合出的空间,还有两个袍袖,可是刘备等人穿的大衣,却是采取后世的样式,在司马懿眼中看来就十分新奇了。
尤其是设置在腰间两侧的斜兜,既可以放置物件,天冷时又能把手插进去取暖,实在是一举两得,别出新意的设计。
听了司马懿发自内心的赞叹,即使刘备这些年来已经把脸皮修炼得刀枪不入,也难免有些微微发烫,他根本不懂服装设计,在辽东那边“设计”出来的所有新式衣服,都不过是用炭笔在白纸上随意涂画,然后再由专业人士加以改进润色,所以此时司马懿大加称赞的兼具后世简约风格和华夏传统美学的羊毛大衣,实际上的作者还在幽州默默无闻呢。
“元绍,去找一件小号的大衣来。”用他人的心血获取对面的少年花费那么多口舌,让刘备觉得受之有愧,不给点好处的话,他自己心里都过意不去。
片刻之后,一件用绸缎包裹,崭新的羊毛大衣就被送到众人面前,刘备轻轻将其拿起,再次递给司马懿,“好东西就像良将贤才,需要有人识货才行。”
司马懿又惊又喜,连忙再次起身,郑重其事地双手接过,和弟弟激动的神情不同,司马朗的脸上,却是隐约有些疑惑。
河内司马氏虽然祖上出过一个征西将军和两个太守,父亲司马防也曾在州郡任官,此时更是担任治书御史一职,但是严格说起来,影响力不过局限在河内一郡。
说得再谦虚点,不过局限在温县周边。
可是刘备身为堂堂幽州牧,陆城亭侯,却对自己这个刚刚行过冠礼的年轻人,和司马懿这个还不满十二岁的黄口孺子以礼相待,并且又是玉牌又是大衣,活脱脱一个钱多得没处花的土财主模样。
再回想刚才这刘使君说的话,什么良将贤才什么识货,似乎更是别有所指。
就算他想拉拢司马家,也应该找上自己这个嫡长子,可为什么把自己扔在一边,反倒对司马懿另眼相看呢?
司马朗怀着满腹的疑惑,开始仔细打量这个比自己小**岁的兄弟,想要从他身上找到一些异于常人的闪光点来。
除了司马朗,席间还有另一个人心不在焉,这人便是简雍。
自从前几天刘备对常林青睐有加,简雍就觉得自己和刘备之间,肯定是有一个人的眼光出了问题,到了今天,遇见司马兄弟,他更是坚定了这个想法。
在简雍看来,司马朗高大伟岸,相貌端正,神情坦荡,无论说话还是动作都极为讲究礼节,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君子,若是再有些才能,一定能成长为德高望重的重臣,至少也是名士之流。
反观司马懿,身体倒是不错,才十二岁的年龄,就已经长得颇为高大,像是十五六岁的寻常少年,除此之外,也就是目光炯炯有神,和刘备交谈的时候神情极为专注。
什么时候目光有神也成为大优点了?
简雍一会看看刘备,一会看看司马懿,却始终找不到什么令人恍然大悟的点,就在他百无聊赖的时候,道路上的幽州大军已经通过了这一段道路,继续向前去了。
“耽误诸位这么长时间,真是过意不去。”刘备见烟尘渐渐散了,便微笑着站起身来,看着不远处或推或拉,将车马重新弄回路上的司马族人。
作为世家出身,从小被教导礼仪的士人,司马朗立刻就明白刘备要走了,他连忙跟着站起身来,充满歉疚地说道:“使君肩负重任,还在百忙之中赐教于我兄弟,司马朗感激不尽。”
刘备点点头,略一思索之后说道:“你们要去的黎阳怕是也安生不了,过上几年就会变得比河内这边还乱。”
“谨遵使君教诲,我兄弟必将牢记于心。”司马朗躬身谢道。
车轮声辘辘响起,司马家和赵家的队伍再次踏上逃避战乱的道路,只是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将会是什么。
刘备站在小土包上,目送着司马兄弟并肩走向不远处的队伍,突然扬声叫道:“司马懿。”
这个时代的男人到二十岁才有字,在此之前,人和人的往来一般都是直呼其名,司马懿自然也不例外,听到刘备叫他,马上转过头,疑惑地仰望过来。
“天下这么大,多走走,多看看,幽州那边就很好。”刘备笑着说道。
司马懿转过身来,再次郑重行礼。
看着司马兄弟走远,刘备喃喃念叨起来,“朗懿,朗懿,没想到这司马防还是个德粉,哎宪和,你还看什么呢?”
简雍却没有刘备的闲情逸致,他死死瞪着司马懿的背影,沉声说道:“那个司马懿刚才回头的时候,整个肩膀都纹丝不动。”
“嗯,看见了。”
“这是鹰视狼顾之相,其人多有雄豪之志,善于隐忍,只可共患难,不可同富贵,这小子,不是寻常人。”简雍继续说道。
刘备大笑起来,用力拍了拍简雍的肩膀,“这些都是无稽之谈,茶余饭后聊一聊就算了,别当真。”
十来岁的孩子能有个屁的鹰视狼顾之相,不就是高度近视引发眼球突出,再加上颈部肌肉韧带松弛嘛,要讲科学,不要讲迷信。
简雍却是几步一回头,始终皱紧眉头,看着越走越远的司马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