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案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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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锦绣偷偷暗笑,开始忙碌。
方正在一旁记录。
一切都有序的进行着。
秦锦绣一边拿着剔骨刀,一边若无其事地问:“你是不是发觉刘寡妇的死不是表面那么简单?”
“不错,刘寡妇不过二十几岁,守着一对儿女开了家温泉客栈,生活富庶,断然是不会因为受了几句公婆的指责就投井自杀的。”方正仔细看着秦锦绣准确狠绝的刀工,默默地回答,“从尸身表面来看,头在井下,脚朝上,无肚腹涨,无脚底皱,无甲缝泥沙,身上又无擦痕,不像是自杀,极有可能是被人推入井底身亡的。”
“或许真是她自己投井呢?”秦锦绣奋力地掰开头骨的上下颌,试探地问道。
“若是她自己投井,落水后,势必会挣扎,气脉往来,搐水入肠,腹中定有积水。”方正此刻才觉得戴着口罩的确不错,挡住了以往验尸中难闻的气味,加重语气说:“我用力按压过死者的腹部,并无积水,但报案人,也就是刘寡妇的公公一口认定:儿媳是投井自杀。”
“他为何如此肯定?”秦锦绣瞄了一眼方正。
“因为刘寡妇身上钱财都在,而且死后双眼微开,双手握着半拳。”方正细心解释。
“如果是自己投井,双手的确是呈握拳状态。”秦锦绣所有所思地将头骨整理干净,放入清水中,弯弯的柳眉却挑高了些许。
“所以我也一直想不通,刘寡妇到底是因何而死?”方正坦言而述:“她双眼微开,似乎死不瞑目,若是被人害了性命,又为何双手弯曲僵硬?”
“你可曾为她验伤?”秦锦绣凝眉问道。
“那眼老井许久不用,她在井里已经泡了将近二日,浑身肿胀,肤色发白,我查验过,表面并无伤痕。”方正微微叹气,“毕竟男女有别,死者又是寡妇,我也不好仔细验身。”
“那你为何不用红绸伞验伤呢?我怀疑她是被人勒死后,扔入井底的。”秦锦绣猛然间用桌案上的绳索套住方正的脖颈,用力地勒住。
方正下意识里用双手握住绳索,试图将其拉下,怒声斥责:“秦锦绣,你想做什么?”
秦锦绣缓缓松开绳索,指着方正弯曲的双手,“你瞧,若是在毫无防备下被人勒住脖子,她必定会用双手拽住绳索挣扎,那样双手便是微微弯曲的形状,咽气之后,手指便会保留半拳的姿态,即使泡在阴冷的井水里,也不会展开,因为组成手的细胞死亡了,就定格在半拳的瞬间,再也无法伸开,除非用我上次提到的手指扳直器。”
方正听着秦锦绣新奇地解释,似懂非懂,“既然是勒死,那她的双眼为何是微开而不是紧闭的呢?”
“因为她不信凶手会真的勒死自己,就像你刚才的反应,根本没将我放在眼里,但没想到凶手却真的杀了她,最后她无力挣脱,只能认命。”秦锦绣转向方正,直视那双深邃的眼睛,静心地说:
“人在死亡之前,都会陷入一种浅度的昏迷,瞳孔,也就是黑眼珠儿自然地放大,这时眼底动脉中的血流迅速骤停,眼皮的肌力达到最小,根本无力自主支撑住眼皮,才会睁眼而亡,换句话说,也就是虽然死者当时睁着眼睛,事实上她已经失去意识,看不见任何东西,并不是什么死不瞑目,明白吗?”
方正默然地点点头,眸底缓缓地由墨色化为清澈,直到清澈见底,莹光一片。
“你从哪里知道这么多的道理?”方正好奇地问道。
“当然是那本被我扔掉的奇书了。”秦锦绣一副吃定方正的样子,大大咧咧地说:“你明日就去拿红绸伞去义庄,看看她的脖子上,是不是留有勒痕。”
“此法真的可行吗?”方正面露踌躇,“我只在书中见过用红绸伞验伤一说,不知此法是否有效,其实今日我也想用此法验伤,偏偏琢磨不定,才会无功而返。”
“明天你尽管去,此法不但可行,而且有据可依。”秦锦绣鼓励方正。
“什么依据?”方正对秦锦绣有了初步的信服。
“嗯,实物的颜色,比如人的手,取决于两个条件,其一是:它能反射哪种颜色的光,其二是:用何种颜色的光来照射它。”秦锦绣仔仔细细地讲解,“而透亮物体的颜色,比如红绸伞,是由它本身所透过和反射的颜色光所决定的。我这么说,你能听懂了吗?”
方正摇摇头后,又轻轻点头,语调迟缓,“是不是中所讲:清水镜面的原理?若是照你的意思:红绸伞借助的是天上太阳发出的光?”
“对,就是镜面的原理。”真没想到方正真是饱读圣贤书的人才,秦锦绣笑眼弯弯地说:“这世上大多数透亮的物体反射的色光跟透亮的色光是相同的。当七种颜色的太阳光照射到红绸伞上时,除了红光能够通过之外,其他颜色的光都被吸收了。而人体上的瘀血基本都是青紫色,在寻常光的照射下,不大明显,而在红光的照射下,就会呈现出浓重的黑色。”
秦锦绣将头骨从清水中捞出来,“红绸伞就像个过滤颜色的镜子,所以此方是有据可依的,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做。”
“原来如此。”方正顿时醍醐灌顶,神色愉悦,“明日一早,我便去义庄。”
“不用去太早,最好午时再去。”秦锦绣慢悠悠地拿起桌旁的茶壶,“其实此案并不复杂,若是依照我的推断,那个报案人最有嫌疑,即使他不是凶手,也和他脱不了干系。”
“你是说刘寡妇的公公?”方正震惊,“听闻此人也算是个读书人,不过是屡考不中罢了。”
秦锦绣全神贯注地将茶壶中滚烫的热水倒入清理干净的头骨中,一针见血地说:“最怕这种有点小学问,又没大本事的人,如你所言,他不但一再误导你,而且极力反对你验尸,还反复强调刘寡妇是自杀,分明是心中有鬼。”
秦锦绣一边说话,一边低下头,仔细盯着从头骨的五官洞里流出的细细沙粒,眼神变得幽深。
“你说的有道理,我也怀疑此人。”方正紧盯秦锦绣有条不紊地洗骨,“只不过他为何要杀死自己的儿媳?”
“杀人动机一般都是情仇爱恨,贪婪钱财,破案是你的本职,我只是一名小仵作,只能提供线索。”秦锦绣对方正莞尔一笑。
方正清了清嗓子,“那是自然,我定会查个水落石出。”
秦锦绣又埋下头,舀起落入清水中几颗白晶晶的沙粒,神情凝重地说:“这才是琉月姑娘的真正死因,她是溺水而亡。”
“不可能,溪园的水,你也看到了,只有及腰深,根本淹不死人。”方正随即摇头反驳对,“琉月身姿修长,若是落水,只要站立,便可脱离危险,何来溺水一说?你是不是验错了?”
“清水洗沙是非常普遍有效的手法,我怎么能弄错呢?你瞧,这沙粒分明是从她口鼻中洗出来的?”秦锦绣指着盆底的沙粒。
“那这些沙粒会不会是死后进入口内?”方正低头沉思,串联所有的案情。
“绝对不可能,溪园里的水虽然是活水,但流动缓慢,泥沙大多沉底,若是死后而来的泥沙,只会在口鼻浅处,根本不会进入鼻腔的深处。”秦锦绣指向头骨一处擦痕。
“她生前,额头曾经受到过猛烈地撞击,此等撞击必然会大量出血,进而导致暂时性地昏迷,或许正是琉月昏迷,才会被凶手误认为死了,才慌乱地将其扔进水里的,所以,首先,必须找到案发第一现场,那里留有琉月的血迹。”
“月浓花坊?”方正眼前一亮。
秦锦绣赞同地点头示意。
“难道琉月是被凶手扔进水中之后而苏醒?才会呛水而亡?”方正与秦锦绣双目交融,肯定彼此的推测。
“再看看这个。”秦锦绣切开一块焦红的碎肉,“她的左右双肺均有气泡,气泡中还有细微的水藻,由此可见,她因溺水而亡是千真万确的。”
“那她为何不求救?”方正随即想到最关键的问题,“如果她浑身无力,但只要喊出救命,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但听花坊中的人说,什么都没听见。”
“或许是她自己想死,不愿意苟活于世,”秦锦绣盯着冷冰冰的头骨,谁能想到前几日她还是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生命如此脆弱,务必要且爱且珍惜。
“不会。”方正继续推测,“明月说过:她要和湘公子远走高飞,还特意在寇河上放了一盏很大的荷花灯,她怎么能寻死呢?依我看,是凶手将她按到水中,呛水窒息而亡。”
“即使凶手知道她当时未死,只是昏迷不醒,那凶手怎么会用如此笨拙的手段来杀她呢?因为呛水是令昏迷中的人快速苏醒最好的法子。”秦锦绣驳斥。
“依我看,琉月生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也就是湘公子,他最为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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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真是她自己投井呢?”秦锦绣奋力地掰开头骨的上下颌,试探地问道。
“若是她自己投井,落水后,势必会挣扎,气脉往来,搐水入肠,腹中定有积水。”方正此刻才觉得戴着口罩的确不错,挡住了以往验尸中难闻的气味,加重语气说:“我用力按压过死者的腹部,并无积水,但报案人,也就是刘寡妇的公公一口认定:儿媳是投井自杀。”
“他为何如此肯定?”秦锦绣瞄了一眼方正。
“因为刘寡妇身上钱财都在,而且死后双眼微开,双手握着半拳。”方正细心解释。
“如果是自己投井,双手的确是呈握拳状态。”秦锦绣所有所思地将头骨整理干净,放入清水中,弯弯的柳眉却挑高了些许。
“所以我也一直想不通,刘寡妇到底是因何而死?”方正坦言而述:“她双眼微开,似乎死不瞑目,若是被人害了性命,又为何双手弯曲僵硬?”
“你可曾为她验伤?”秦锦绣凝眉问道。
“那眼老井许久不用,她在井里已经泡了将近二日,浑身肿胀,肤色发白,我查验过,表面并无伤痕。”方正微微叹气,“毕竟男女有别,死者又是寡妇,我也不好仔细验身。”
“那你为何不用红绸伞验伤呢?我怀疑她是被人勒死后,扔入井底的。”秦锦绣猛然间用桌案上的绳索套住方正的脖颈,用力地勒住。
方正下意识里用双手握住绳索,试图将其拉下,怒声斥责:“秦锦绣,你想做什么?”
秦锦绣缓缓松开绳索,指着方正弯曲的双手,“你瞧,若是在毫无防备下被人勒住脖子,她必定会用双手拽住绳索挣扎,那样双手便是微微弯曲的形状,咽气之后,手指便会保留半拳的姿态,即使泡在阴冷的井水里,也不会展开,因为组成手的细胞死亡了,就定格在半拳的瞬间,再也无法伸开,除非用我上次提到的手指扳直器。”
方正听着秦锦绣新奇地解释,似懂非懂,“既然是勒死,那她的双眼为何是微开而不是紧闭的呢?”
“因为她不信凶手会真的勒死自己,就像你刚才的反应,根本没将我放在眼里,但没想到凶手却真的杀了她,最后她无力挣脱,只能认命。”秦锦绣转向方正,直视那双深邃的眼睛,静心地说:
“人在死亡之前,都会陷入一种浅度的昏迷,瞳孔,也就是黑眼珠儿自然地放大,这时眼底动脉中的血流迅速骤停,眼皮的肌力达到最小,根本无力自主支撑住眼皮,才会睁眼而亡,换句话说,也就是虽然死者当时睁着眼睛,事实上她已经失去意识,看不见任何东西,并不是什么死不瞑目,明白吗?”
方正默然地点点头,眸底缓缓地由墨色化为清澈,直到清澈见底,莹光一片。
“你从哪里知道这么多的道理?”方正好奇地问道。
“当然是那本被我扔掉的奇书了。”秦锦绣一副吃定方正的样子,大大咧咧地说:“你明日就去拿红绸伞去义庄,看看她的脖子上,是不是留有勒痕。”
“此法真的可行吗?”方正面露踌躇,“我只在书中见过用红绸伞验伤一说,不知此法是否有效,其实今日我也想用此法验伤,偏偏琢磨不定,才会无功而返。”
“明天你尽管去,此法不但可行,而且有据可依。”秦锦绣鼓励方正。
“什么依据?”方正对秦锦绣有了初步的信服。
“嗯,实物的颜色,比如人的手,取决于两个条件,其一是:它能反射哪种颜色的光,其二是:用何种颜色的光来照射它。”秦锦绣仔仔细细地讲解,“而透亮物体的颜色,比如红绸伞,是由它本身所透过和反射的颜色光所决定的。我这么说,你能听懂了吗?”
方正摇摇头后,又轻轻点头,语调迟缓,“是不是中所讲:清水镜面的原理?若是照你的意思:红绸伞借助的是天上太阳发出的光?”
“对,就是镜面的原理。”真没想到方正真是饱读圣贤书的人才,秦锦绣笑眼弯弯地说:“这世上大多数透亮的物体反射的色光跟透亮的色光是相同的。当七种颜色的太阳光照射到红绸伞上时,除了红光能够通过之外,其他颜色的光都被吸收了。而人体上的瘀血基本都是青紫色,在寻常光的照射下,不大明显,而在红光的照射下,就会呈现出浓重的黑色。”
秦锦绣将头骨从清水中捞出来,“红绸伞就像个过滤颜色的镜子,所以此方是有据可依的,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做。”
“原来如此。”方正顿时醍醐灌顶,神色愉悦,“明日一早,我便去义庄。”
“不用去太早,最好午时再去。”秦锦绣慢悠悠地拿起桌旁的茶壶,“其实此案并不复杂,若是依照我的推断,那个报案人最有嫌疑,即使他不是凶手,也和他脱不了干系。”
“你是说刘寡妇的公公?”方正震惊,“听闻此人也算是个读书人,不过是屡考不中罢了。”
秦锦绣全神贯注地将茶壶中滚烫的热水倒入清理干净的头骨中,一针见血地说:“最怕这种有点小学问,又没大本事的人,如你所言,他不但一再误导你,而且极力反对你验尸,还反复强调刘寡妇是自杀,分明是心中有鬼。”
秦锦绣一边说话,一边低下头,仔细盯着从头骨的五官洞里流出的细细沙粒,眼神变得幽深。
“你说的有道理,我也怀疑此人。”方正紧盯秦锦绣有条不紊地洗骨,“只不过他为何要杀死自己的儿媳?”
“杀人动机一般都是情仇爱恨,贪婪钱财,破案是你的本职,我只是一名小仵作,只能提供线索。”秦锦绣对方正莞尔一笑。
方正清了清嗓子,“那是自然,我定会查个水落石出。”
秦锦绣又埋下头,舀起落入清水中几颗白晶晶的沙粒,神情凝重地说:“这才是琉月姑娘的真正死因,她是溺水而亡。”
“不可能,溪园的水,你也看到了,只有及腰深,根本淹不死人。”方正随即摇头反驳对,“琉月身姿修长,若是落水,只要站立,便可脱离危险,何来溺水一说?你是不是验错了?”
“清水洗沙是非常普遍有效的手法,我怎么能弄错呢?你瞧,这沙粒分明是从她口鼻中洗出来的?”秦锦绣指着盆底的沙粒。
“那这些沙粒会不会是死后进入口内?”方正低头沉思,串联所有的案情。
“绝对不可能,溪园里的水虽然是活水,但流动缓慢,泥沙大多沉底,若是死后而来的泥沙,只会在口鼻浅处,根本不会进入鼻腔的深处。”秦锦绣指向头骨一处擦痕。
“她生前,额头曾经受到过猛烈地撞击,此等撞击必然会大量出血,进而导致暂时性地昏迷,或许正是琉月昏迷,才会被凶手误认为死了,才慌乱地将其扔进水里的,所以,首先,必须找到案发第一现场,那里留有琉月的血迹。”
“月浓花坊?”方正眼前一亮。
秦锦绣赞同地点头示意。
“难道琉月是被凶手扔进水中之后而苏醒?才会呛水而亡?”方正与秦锦绣双目交融,肯定彼此的推测。
“再看看这个。”秦锦绣切开一块焦红的碎肉,“她的左右双肺均有气泡,气泡中还有细微的水藻,由此可见,她因溺水而亡是千真万确的。”
“那她为何不求救?”方正随即想到最关键的问题,“如果她浑身无力,但只要喊出救命,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但听花坊中的人说,什么都没听见。”
“或许是她自己想死,不愿意苟活于世,”秦锦绣盯着冷冰冰的头骨,谁能想到前几日她还是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生命如此脆弱,务必要且爱且珍惜。
“不会。”方正继续推测,“明月说过:她要和湘公子远走高飞,还特意在寇河上放了一盏很大的荷花灯,她怎么能寻死呢?依我看,是凶手将她按到水中,呛水窒息而亡。”
“即使凶手知道她当时未死,只是昏迷不醒,那凶手怎么会用如此笨拙的手段来杀她呢?因为呛水是令昏迷中的人快速苏醒最好的法子。”秦锦绣驳斥。
“依我看,琉月生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也就是湘公子,他最为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