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诛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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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刘璘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看到刘璘回来,张梓杨,任雨尘,张浪三人都是露出了笑容。
张浪更是直接问道:“老大,怎么样,和校花约会很爽吧!”
“那当然了,特别是当校花还是咱们的班长大人时,那滋味,更加酸爽!”张梓杨笑呵呵的说道。
“老大,有一手啊,一声不吭的就摘得了一朵校花,班长大人可是比那个周琳好上千万倍!”任雨尘笑道。
看着不断打趣自己的三个哥们,嘴角也是露出了一抹笑容。
“如果说,我今晚和张文静说过的话不超过五句,你们相信吗?”刘璘问道,这里的五句话,当然是指两人单处时间了。
而张梓杨,任雨尘,张浪三哥们听到刘璘的话,纷纷拿看外星人的眼神看着刘璘。
张梓杨更是直接出口道:“我靠,不是吧,老大,一个娇滴滴的超级美女在你面前,你,你竟然冷落了她?你还是不是男人啊?”
“老大,你还真是榆木脑袋啊,要是一般人,哎!”张浪更是直接道,颇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而任雨尘虽然没说什么,但他看向刘璘的眼神也是露出了惋惜的神情。
“好了好了,这些我都知道,为了庆祝今晚我获得灯谜晚会的第一名,我请大家吃夜宵!”刘璘大声道。
“耶,老大万岁!”听到有夜宵吃,张梓杨,张浪等人更是跳了起来。
原本,刘璘原本是想要请他们大吃一顿的,但是还是被三兄弟给婉拒了。
因为大家考虑到刘璘的经济原因,所以这顿夜宵,张梓杨,任雨尘,张浪三人也没有狠狠的敲刘璘一顿,只是在学校食堂随便吃的一顿。
“老大,时间也不早了,在学校里随便吃一下就ok了!”张梓杨如此对刘璘说道。
而他的话,也是得到了任雨尘和张浪的同意。
吃完夜宵后,兄弟四人就回到了学校,然后,刘璘去冲了一个澡,准备睡觉了,毕竟,时间不早了。
在入睡前,刘璘却是将传奇系统给调了出来,之前虽然看了一遍系统,但由于时间的关系,看的并不仔细,现在却是有时间好好的观察一下系统了。
不过随后,刘璘就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东西,他现在竟然有三十几个粉丝了,这倒是让他大吃一惊。
“应该是灯谜晚会的表现,征服了一些同学!”刘璘马上就想到了粉丝的由来。
将系统认真的看了一遍后,刘璘就睡着了。
不过,这一晚他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他梦到了自己前世的一些人和物,梦到了自己前世的……
第二天,刘璘睡到自然醒,因为这天是周六,没有课,所以刘璘可以自由分配这些时间。
他先是去学校电信部办了一张网卡,毕竟,有电脑还得有网线才行,否则电脑还不如一台电视机呢。
然后在学校超市买了一些吃的东西,才回到宿舍,不过让刘璘惊讶的是,张梓杨他们不在宿舍里,外出了。
刘璘迫不及待的将网线连好,就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我倒要看看,这个世界有多少小说网站!”刘璘低声道。
虽说刘璘融合了蓝星的记忆,但他对小说的关注度并不够,因此,对于小说界的格局分布,并不了解。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这一世的蓝星,并不像刘璘前世那样,是起点一家独大,这一世的蓝星,是三足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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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现在这个时候,最火的小说类型不是前世的都市,玄幻,仙侠,而是都市,武侠以及言情。
一个小时后,刘璘对于蓝星的小说界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这个位面,都市,武侠,言情盛行,至于其他类型的小说,竟是无立锥之地!不过,这却是的机遇!”刘璘低声道,他的眼睛也跟着越来越亮!
“不错,这个位面,都市,武侠以及言情,已然是发展到了最巅峰,但,盛极而衰,由于类似的小说越来越多,所以,普通小说作家想要出名,也就越加艰难。但,在所有小说作家里,有一类作家是最受欢迎的,那就是创新作家!而创新,我来自地球,根本就不缺!”刘璘沉声道。
要知道,刘璘前世的地球,小说已然发展到了一个巅峰,各个类型的小说,都发展到了一个极致,而这也就导致,每个类型的小说,近乎都是一个套路的,比如玄幻的升级练功流,都市的装逼打脸型,等等。
这是个最坏的时代,但同时,也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因为只要你开创的一个流派,且文笔不是差到极点的话,那你成为大神的日子,不远了。
前世有很多例子说明这一点,比如,唐家三少的斗罗武魂流,z神的无限流,观棋的运朝流,番茄的盘龙神格流,永恒之火的圣人读书流,三叔的盗墓流等等。
“对我来说,这是最好的时代!”刘璘舔了舔嘴唇,大笑道。
“成为各大流派的鼻祖吗?嘿嘿!”
这一刻,刘璘的心底顿时涌起了无限豪气,他竟是与一种将前世各大流行小说全都照搬过来的冲动。
他相信,光凭前世的小说,他就足以在蓝星闯出一片天地了。
不过随后,刘璘就将这个念头给抛弃了,要知道,他可是传奇人生系统的拥有者,坐拥逆天系统却只写小说,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啊。
而且,要赚大钱,光凭小说,还远远不够。
不过,小说却是可以作为刘璘前期资本积累的手段。
“我应该写什么小说才好呢?”刘璘低声道,突然,一道亮光闪过刘璘的脑海,“就是她了!”
随后,刘璘打开电脑的word文档,开始码字了。
为首两个字,赫然是诛仙。
不错,刘璘就是要写前世被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的《诛仙》!
《诛仙》是刘璘前世,萧鼎的代表作,一出世,就在小说界掀起了一股风潮,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更是传遍了整个小说界。
刘璘之所以会选择写《诛仙》,除了这本书本身的质量好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是古典仙侠的代表作之一,甚至可以说是古典仙侠的鼻祖!
既然选择走创新流,刘璘就不会选择一些已经被写烂的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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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刘璘回来,张梓杨,任雨尘,张浪三人都是露出了笑容。
张浪更是直接问道:“老大,怎么样,和校花约会很爽吧!”
“那当然了,特别是当校花还是咱们的班长大人时,那滋味,更加酸爽!”张梓杨笑呵呵的说道。
“老大,有一手啊,一声不吭的就摘得了一朵校花,班长大人可是比那个周琳好上千万倍!”任雨尘笑道。
看着不断打趣自己的三个哥们,嘴角也是露出了一抹笑容。
“如果说,我今晚和张文静说过的话不超过五句,你们相信吗?”刘璘问道,这里的五句话,当然是指两人单处时间了。
而张梓杨,任雨尘,张浪三哥们听到刘璘的话,纷纷拿看外星人的眼神看着刘璘。
张梓杨更是直接出口道:“我靠,不是吧,老大,一个娇滴滴的超级美女在你面前,你,你竟然冷落了她?你还是不是男人啊?”
“老大,你还真是榆木脑袋啊,要是一般人,哎!”张浪更是直接道,颇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而任雨尘虽然没说什么,但他看向刘璘的眼神也是露出了惋惜的神情。
“好了好了,这些我都知道,为了庆祝今晚我获得灯谜晚会的第一名,我请大家吃夜宵!”刘璘大声道。
“耶,老大万岁!”听到有夜宵吃,张梓杨,张浪等人更是跳了起来。
原本,刘璘原本是想要请他们大吃一顿的,但是还是被三兄弟给婉拒了。
因为大家考虑到刘璘的经济原因,所以这顿夜宵,张梓杨,任雨尘,张浪三人也没有狠狠的敲刘璘一顿,只是在学校食堂随便吃的一顿。
“老大,时间也不早了,在学校里随便吃一下就ok了!”张梓杨如此对刘璘说道。
而他的话,也是得到了任雨尘和张浪的同意。
吃完夜宵后,兄弟四人就回到了学校,然后,刘璘去冲了一个澡,准备睡觉了,毕竟,时间不早了。
在入睡前,刘璘却是将传奇系统给调了出来,之前虽然看了一遍系统,但由于时间的关系,看的并不仔细,现在却是有时间好好的观察一下系统了。
不过随后,刘璘就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东西,他现在竟然有三十几个粉丝了,这倒是让他大吃一惊。
“应该是灯谜晚会的表现,征服了一些同学!”刘璘马上就想到了粉丝的由来。
将系统认真的看了一遍后,刘璘就睡着了。
不过,这一晚他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他梦到了自己前世的一些人和物,梦到了自己前世的……
第二天,刘璘睡到自然醒,因为这天是周六,没有课,所以刘璘可以自由分配这些时间。
他先是去学校电信部办了一张网卡,毕竟,有电脑还得有网线才行,否则电脑还不如一台电视机呢。
然后在学校超市买了一些吃的东西,才回到宿舍,不过让刘璘惊讶的是,张梓杨他们不在宿舍里,外出了。
刘璘迫不及待的将网线连好,就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我倒要看看,这个世界有多少小说网站!”刘璘低声道。
虽说刘璘融合了蓝星的记忆,但他对小说的关注度并不够,因此,对于小说界的格局分布,并不了解。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这一世的蓝星,并不像刘璘前世那样,是起点一家独大,这一世的蓝星,是三足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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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现在这个时候,最火的小说类型不是前世的都市,玄幻,仙侠,而是都市,武侠以及言情。
一个小时后,刘璘对于蓝星的小说界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这个位面,都市,武侠,言情盛行,至于其他类型的小说,竟是无立锥之地!不过,这却是的机遇!”刘璘低声道,他的眼睛也跟着越来越亮!
“不错,这个位面,都市,武侠以及言情,已然是发展到了最巅峰,但,盛极而衰,由于类似的小说越来越多,所以,普通小说作家想要出名,也就越加艰难。但,在所有小说作家里,有一类作家是最受欢迎的,那就是创新作家!而创新,我来自地球,根本就不缺!”刘璘沉声道。
要知道,刘璘前世的地球,小说已然发展到了一个巅峰,各个类型的小说,都发展到了一个极致,而这也就导致,每个类型的小说,近乎都是一个套路的,比如玄幻的升级练功流,都市的装逼打脸型,等等。
这是个最坏的时代,但同时,也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因为只要你开创的一个流派,且文笔不是差到极点的话,那你成为大神的日子,不远了。
前世有很多例子说明这一点,比如,唐家三少的斗罗武魂流,z神的无限流,观棋的运朝流,番茄的盘龙神格流,永恒之火的圣人读书流,三叔的盗墓流等等。
“对我来说,这是最好的时代!”刘璘舔了舔嘴唇,大笑道。
“成为各大流派的鼻祖吗?嘿嘿!”
这一刻,刘璘的心底顿时涌起了无限豪气,他竟是与一种将前世各大流行小说全都照搬过来的冲动。
他相信,光凭前世的小说,他就足以在蓝星闯出一片天地了。
不过随后,刘璘就将这个念头给抛弃了,要知道,他可是传奇人生系统的拥有者,坐拥逆天系统却只写小说,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啊。
而且,要赚大钱,光凭小说,还远远不够。
不过,小说却是可以作为刘璘前期资本积累的手段。
“我应该写什么小说才好呢?”刘璘低声道,突然,一道亮光闪过刘璘的脑海,“就是她了!”
随后,刘璘打开电脑的word文档,开始码字了。
为首两个字,赫然是诛仙。
不错,刘璘就是要写前世被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的《诛仙》!
《诛仙》是刘璘前世,萧鼎的代表作,一出世,就在小说界掀起了一股风潮,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更是传遍了整个小说界。
刘璘之所以会选择写《诛仙》,除了这本书本身的质量好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是古典仙侠的代表作之一,甚至可以说是古典仙侠的鼻祖!
既然选择走创新流,刘璘就不会选择一些已经被写烂的题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