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林深时见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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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长莺飞二月天,是世间最美的风景。
何况处处莺莺燕燕,少年少女最思春。
曾有诗人吟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当真是写意风流。
一辆马车驶过,车轮带起芬芬青草香,蜂飞蝶引绕马蹄。
庄淮今日也是同样的写意风流,至少,在外人眼中,他是这样的。十六岁的状元郎,这在菩提国历史上算是最年轻的青年才俊,在京城的风头可谓一时无两。
可令人奇怪的是,高中状元之后,不是走马上任,而是在金科提名之后便离职回家。更令人奇怪的是,也正巧是刚好登基的少年皇帝让人出乎意料地果断批了离职奏折,不同于其他的奏折,在那圣旨之上只有一个字:准!
十八岁的他,今天要去莲花寺,虽说是寺庙,每年这个时候却是许多士子儒生聚会的地方,或是评点当世风流人物,或是单纯曲水流觞,饮酒赋诗。当然,寺里的小和尚们有时候也会在此逗留,看着这些士子风流,他们也从容,只是不饮酒罢了。若是运气好,便还会有寺庙得道高僧在此讲经。
菩提国重佛,僧人犯法一律从轻处理,曾有僧人在山下化缘之时与山下人起了争执,错手打伤村民,一地县令竟是亲自来审理案件,最后还笑呵呵拿出许多银子化给僧人,呵责村民心眼小,不得那善缘。
菩提国的国师,正是莲花寺的住持,所以莲花寺地位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当了国师的住持已经从来没有来过莲花寺,寺中大小事物一律交给监寺,按理来说,那监寺本该替了那住持,升为本寺住持,但他并没有这么做。有个小僧人曾有撺掇过,被那向来和蔼的监寺好一顿打骂过后还被罚在藏经阁抄写了一千遍的静心经。
庄淮今天的心情很好,不但是因为沿途风景,更是因为他今日要去见一个人,她答应过的,要在今日的莲花寺里重逢。一想起她,他的嘴角就已经不自觉地上扬了。
喜你为疾,药石无医。
一路上,他见到许多士子名流骑着高头大马,腰配了长剑,正在赶往那莲花寺。菩提国重法,也重武,青衫儒生佩剑,再常见也没有了。
众人见到马车后都侧目拱手行礼,庄淮名气之大,整个菩提国都如雷贯耳,不管是好名气还是坏名气,都是这样。就比如很多儒生都看不过一个儒生不配剑不骑马,没有风流气度,哪怕他是天下第一大武庄的大公子,众人也不待见,只当是藏剑山庄老庄主庄仲秋虎父生了个犬子。
“庄公子也是赶去那莲花寺?听闻今日儒生们有幸能够听到那莲花寺佛法最高深的监寺讲佛法,公子若是也去,可得赶早,晚了怕是没有什么好地方了,公子这马车可没有这么快呀。”一个看起来刚刚及冠的少年朝着坐在马车上自己赶车的庄淮说道。
庄淮心中不置可否,他今日只是去见一见自己想见的人罢了,至于谁讲佛法,是否佛法高深,跟他关系不大的,何况,他一直觉得,身为儒家门生,却要以听那佛家佛法为荣,让他一直嗤之以鼻。
“自然也是要赶去莲花寺的,我十四岁时第一次去见识那莲花寺千百儒生士子聚会的大场面便没有那好运能够遇到高僧讲法,今日若是真有,那自然是极大的运气,至于能不能占个好位子其实并不重要了,只要能去那再开开眼界,就已经心满意足了,俗话说命里八尺,莫求一丈,我这人,很知足的,所以我不急的,兄台若是着急,可得赶紧了。”庄淮同样点头施礼回答道。
“那小生就先行一步了,告辞。驾”那儒生扬鞭催马而去。
庄淮看着自己拉车的小瘦马,哭笑了一下。
谁不喜欢策马扬鞭,长衫佩剑?他也喜欢的。
只是他曾经答应过她,要好好读书的,不要舞枪弄棒,她不喜欢,她还说,以后由她来保护自己。为此,他惹得他那老父亲有多恼火,差点没把庄淮那一身练了十几年的功力散掉,他至今还记得他老人说得话:“既然你都这样打算了,那不如老夫把你那一身功夫全部废掉,你好好考取你那功名去吧,老夫这藏剑山庄也不要什么继承人了,老夫什么时候死,这山庄就什么时候散吧,哼!”
庄淮是老头子唯一的一个儿子,练武天赋极强,又是老来得子,本就是将宠爱集于他一身,这也是老人为什么一定要小时候让他习武的原因,他想要亲自全力教他的儿子,自己这一点小小的天赋已经能够在这菩提国内创下一个最强的江湖势力,自己的儿子一定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听到儿子突然说要弃武去考那功名,他这个爹怎么能平复下这个怒气?而更让他气愤的是,这小子明明高中了一个状元,却又不知道什么原因弃了那官场的大好前程,回到家来后武也不练,还是书也不念了。老人家差点没气死过去。但老人在生了几天闷气之后,有一天突然像是醒悟了一般,自己喃喃道:“这样也挺好,这样也挺好,不对不对,还好还好。。。”反倒是把庄淮弄得一头雾水,以至于没有看到老人头上密密麻麻的冷汗。
庄淮坐在马车上,也不急,慢慢地哼起了歌。他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她又不喜欢自己考取功名了,他在进京面圣途中是见过她的,但当时她的眼神中却满是失望,还有担忧,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但他知道,她肯定是不喜欢这样的自己了。
所以,去面圣时连那好友少年皇帝的面都没见到,他就在沿途州府衙门那写好了一纸离职奏折,出乎意料的是那少年皇帝批准得很快,这也刚好遂了庄淮的心思。
而听闻庄淮辞官不做,少女又在途中找到庄淮,只对他说:“两年后莲花寺大观见”便很快就走了,让庄淮连挽留的机会都没有,但听闻总算是有机会再见,他总是欣喜的。
哼着哼着歌,他就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遇见那个如玉无暇女子的场境。。。。
十四岁少年对那莲花寺的儒生大观感到兴趣盎然,便跟他爹说了下。
他那武林共主的爹也觉得有必要让他去见识见识外面的大世界,便欣然同意。
只是临行前,还带来一个与庄淮差不多年龄样的少年。那少年着一身锦衣,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孩子,温文尔雅,气宇不凡,颇似谦谦君子。
少年姓郑,与国同姓,名玄易。
二人骑马上路,身边有两个管家陪同,锦衣少年身后还有六个随从样人物跟随,个个天庭饱满,庄淮很轻易就能看出来,个个都是练家子,还是那种很强的练家子,至于多强,自己都看不出来。要知道十四岁的庄淮,可是已经能在他爹手上走出七八十招的人物了。
一路上,两人相谈十分融洽,郑姓少年谈吐不凡,不健谈,但看问题总有独到的见解,两人颇有相见恨晚的味道。
就在一行人走进一片竹林中时,却突然从天而降十七个黑衣大汉,根本不说话,杀伐果断,举刀就向着队伍杀来。
郑玄易身边的六个随从率先反应过来,迅速挡在了队伍,两人留下护卫。其余四人抽刀向前杀去。
郑玄易向着庄淮歉意哭笑:“庄兄,今日怕是要连累与你了。”
庄淮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连累自己,只说道:“郑兄说的哪里话,我看这伙歹人准是瞅准了我们穿着不凡,想是来打劫的。郑兄莫怕,我在家中习得一些武艺,何况此处离藏剑山庄也并不远,派我那管家去庄中派得三五十人来,定能拿住贼人。”然后他就叫随行的管家赶忙去快马去庄中调集人马来。
那十七大汉见得有人跑远竟也不曾去阻拦,他们目标明确,都是只朝着锦衣少年而去。
那群黑衣大汉没料想竟也是武艺高强之人,更绝的是十七人彼此攻击间都有着相互配合,竟像是军伍中人组队厮杀对敌招数。
对敌四人虽然武艺高强,但逐渐在众人的围攻下渐渐招架不住。
没过一会儿,四人终于败下阵来,几刀过去,头颅滚滚而落。
护卫在前的两人,一拍锦衣少年胯下大马,让少年能够逃跑,自己抽刀希望为主子的逃跑赢得一些时间。
果然,来者目标就是那郑玄易,见锦衣少年逃跑,就更加加快了攻击速度。二人在那迅猛攻势下,没顶住多久就战死。
方林在看战斗时就已经是满头大汗,对面这群黑衣人的实力很强,而且他也看出来了,这伙人的目标就是那个少年人。
但那个少年人既然是自家爹爹亲自迎来的客人,自己就有必要为了这个客人出手抵挡一下,哪怕对面实力强悍,这是他处世的道理,也是藏剑山庄能够屹立武林,号令群雄的一个原因。
他抽出腰边长剑,双脚一踹马肚,向着前方递出一剑,本想给那人逃走争取点时间。但竟然在对面联合攻击下,刚递出就被挑飞马下。
在大刀正要结果了庄淮时,一片竹叶击飞了那把大刀。
“呦呦呦,能耐啊,这么一群人围着两个少年打杀。”
众人抬头循声望去,一少女身着长裙,足尖立在竹尖上,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想必描写的就是这个少女吧。
庄淮都快看得痴了,这是不是神仙姐姐呀?
少女看着庄淮,莞尔一笑,倾城之颜就是如此吧,:“别怕,小家伙,姐姐来救你了。”
草长莺飞二月天,是世间最美的风景。
何况处处莺莺燕燕,少年少女最思春。
曾有诗人吟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当真是写意风流。
一辆马车驶过,车轮带起芬芬青草香,蜂飞蝶引绕马蹄。
庄淮今日也是同样的写意风流,至少,在外人眼中,他是这样的。十六岁的状元郎,这在菩提国历史上算是最年轻的青年才俊,在京城的风头可谓一时无两。
可令人奇怪的是,高中状元之后,不是走马上任,而是在金科提名之后便离职回家。更令人奇怪的是,也正巧是刚好登基的少年皇帝让人出乎意料地果断批了离职奏折,不同于其他的奏折,在那圣旨之上只有一个字:准!
十八岁的他,今天要去莲花寺,虽说是寺庙,每年这个时候却是许多士子儒生聚会的地方,或是评点当世风流人物,或是单纯曲水流觞,饮酒赋诗。当然,寺里的小和尚们有时候也会在此逗留,看着这些士子风流,他们也从容,只是不饮酒罢了。若是运气好,便还会有寺庙得道高僧在此讲经。
菩提国重佛,僧人犯法一律从轻处理,曾有僧人在山下化缘之时与山下人起了争执,错手打伤村民,一地县令竟是亲自来审理案件,最后还笑呵呵拿出许多银子化给僧人,呵责村民心眼小,不得那善缘。
菩提国的国师,正是莲花寺的住持,所以莲花寺地位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当了国师的住持已经从来没有来过莲花寺,寺中大小事物一律交给监寺,按理来说,那监寺本该替了那住持,升为本寺住持,但他并没有这么做。有个小僧人曾有撺掇过,被那向来和蔼的监寺好一顿打骂过后还被罚在藏经阁抄写了一千遍的静心经。
庄淮今天的心情很好,不但是因为沿途风景,更是因为他今日要去见一个人,她答应过的,要在今日的莲花寺里重逢。一想起她,他的嘴角就已经不自觉地上扬了。
喜你为疾,药石无医。
一路上,他见到许多士子名流骑着高头大马,腰配了长剑,正在赶往那莲花寺。菩提国重法,也重武,青衫儒生佩剑,再常见也没有了。
众人见到马车后都侧目拱手行礼,庄淮名气之大,整个菩提国都如雷贯耳,不管是好名气还是坏名气,都是这样。就比如很多儒生都看不过一个儒生不配剑不骑马,没有风流气度,哪怕他是天下第一大武庄的大公子,众人也不待见,只当是藏剑山庄老庄主庄仲秋虎父生了个犬子。
“庄公子也是赶去那莲花寺?听闻今日儒生们有幸能够听到那莲花寺佛法最高深的监寺讲佛法,公子若是也去,可得赶早,晚了怕是没有什么好地方了,公子这马车可没有这么快呀。”一个看起来刚刚及冠的少年朝着坐在马车上自己赶车的庄淮说道。
庄淮心中不置可否,他今日只是去见一见自己想见的人罢了,至于谁讲佛法,是否佛法高深,跟他关系不大的,何况,他一直觉得,身为儒家门生,却要以听那佛家佛法为荣,让他一直嗤之以鼻。
“自然也是要赶去莲花寺的,我十四岁时第一次去见识那莲花寺千百儒生士子聚会的大场面便没有那好运能够遇到高僧讲法,今日若是真有,那自然是极大的运气,至于能不能占个好位子其实并不重要了,只要能去那再开开眼界,就已经心满意足了,俗话说命里八尺,莫求一丈,我这人,很知足的,所以我不急的,兄台若是着急,可得赶紧了。”庄淮同样点头施礼回答道。
“那小生就先行一步了,告辞。驾”那儒生扬鞭催马而去。
庄淮看着自己拉车的小瘦马,哭笑了一下。
谁不喜欢策马扬鞭,长衫佩剑?他也喜欢的。
只是他曾经答应过她,要好好读书的,不要舞枪弄棒,她不喜欢,她还说,以后由她来保护自己。为此,他惹得他那老父亲有多恼火,差点没把庄淮那一身练了十几年的功力散掉,他至今还记得他老人说得话:“既然你都这样打算了,那不如老夫把你那一身功夫全部废掉,你好好考取你那功名去吧,老夫这藏剑山庄也不要什么继承人了,老夫什么时候死,这山庄就什么时候散吧,哼!”
庄淮是老头子唯一的一个儿子,练武天赋极强,又是老来得子,本就是将宠爱集于他一身,这也是老人为什么一定要小时候让他习武的原因,他想要亲自全力教他的儿子,自己这一点小小的天赋已经能够在这菩提国内创下一个最强的江湖势力,自己的儿子一定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听到儿子突然说要弃武去考那功名,他这个爹怎么能平复下这个怒气?而更让他气愤的是,这小子明明高中了一个状元,却又不知道什么原因弃了那官场的大好前程,回到家来后武也不练,还是书也不念了。老人家差点没气死过去。但老人在生了几天闷气之后,有一天突然像是醒悟了一般,自己喃喃道:“这样也挺好,这样也挺好,不对不对,还好还好。。。”反倒是把庄淮弄得一头雾水,以至于没有看到老人头上密密麻麻的冷汗。
庄淮坐在马车上,也不急,慢慢地哼起了歌。他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她又不喜欢自己考取功名了,他在进京面圣途中是见过她的,但当时她的眼神中却满是失望,还有担忧,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但他知道,她肯定是不喜欢这样的自己了。
所以,去面圣时连那好友少年皇帝的面都没见到,他就在沿途州府衙门那写好了一纸离职奏折,出乎意料的是那少年皇帝批准得很快,这也刚好遂了庄淮的心思。
而听闻庄淮辞官不做,少女又在途中找到庄淮,只对他说:“两年后莲花寺大观见”便很快就走了,让庄淮连挽留的机会都没有,但听闻总算是有机会再见,他总是欣喜的。
哼着哼着歌,他就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遇见那个如玉无暇女子的场境。。。。
十四岁少年对那莲花寺的儒生大观感到兴趣盎然,便跟他爹说了下。
他那武林共主的爹也觉得有必要让他去见识见识外面的大世界,便欣然同意。
只是临行前,还带来一个与庄淮差不多年龄样的少年。那少年着一身锦衣,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孩子,温文尔雅,气宇不凡,颇似谦谦君子。
少年姓郑,与国同姓,名玄易。
二人骑马上路,身边有两个管家陪同,锦衣少年身后还有六个随从样人物跟随,个个天庭饱满,庄淮很轻易就能看出来,个个都是练家子,还是那种很强的练家子,至于多强,自己都看不出来。要知道十四岁的庄淮,可是已经能在他爹手上走出七八十招的人物了。
一路上,两人相谈十分融洽,郑姓少年谈吐不凡,不健谈,但看问题总有独到的见解,两人颇有相见恨晚的味道。
就在一行人走进一片竹林中时,却突然从天而降十七个黑衣大汉,根本不说话,杀伐果断,举刀就向着队伍杀来。
郑玄易身边的六个随从率先反应过来,迅速挡在了队伍,两人留下护卫。其余四人抽刀向前杀去。
郑玄易向着庄淮歉意哭笑:“庄兄,今日怕是要连累与你了。”
庄淮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连累自己,只说道:“郑兄说的哪里话,我看这伙歹人准是瞅准了我们穿着不凡,想是来打劫的。郑兄莫怕,我在家中习得一些武艺,何况此处离藏剑山庄也并不远,派我那管家去庄中派得三五十人来,定能拿住贼人。”然后他就叫随行的管家赶忙去快马去庄中调集人马来。
那十七大汉见得有人跑远竟也不曾去阻拦,他们目标明确,都是只朝着锦衣少年而去。
那群黑衣大汉没料想竟也是武艺高强之人,更绝的是十七人彼此攻击间都有着相互配合,竟像是军伍中人组队厮杀对敌招数。
对敌四人虽然武艺高强,但逐渐在众人的围攻下渐渐招架不住。
没过一会儿,四人终于败下阵来,几刀过去,头颅滚滚而落。
护卫在前的两人,一拍锦衣少年胯下大马,让少年能够逃跑,自己抽刀希望为主子的逃跑赢得一些时间。
果然,来者目标就是那郑玄易,见锦衣少年逃跑,就更加加快了攻击速度。二人在那迅猛攻势下,没顶住多久就战死。
方林在看战斗时就已经是满头大汗,对面这群黑衣人的实力很强,而且他也看出来了,这伙人的目标就是那个少年人。
但那个少年人既然是自家爹爹亲自迎来的客人,自己就有必要为了这个客人出手抵挡一下,哪怕对面实力强悍,这是他处世的道理,也是藏剑山庄能够屹立武林,号令群雄的一个原因。
他抽出腰边长剑,双脚一踹马肚,向着前方递出一剑,本想给那人逃走争取点时间。但竟然在对面联合攻击下,刚递出就被挑飞马下。
在大刀正要结果了庄淮时,一片竹叶击飞了那把大刀。
“呦呦呦,能耐啊,这么一群人围着两个少年打杀。”
众人抬头循声望去,一少女身着长裙,足尖立在竹尖上,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想必描写的就是这个少女吧。
庄淮都快看得痴了,这是不是神仙姐姐呀?
少女看着庄淮,莞尔一笑,倾城之颜就是如此吧,:“别怕,小家伙,姐姐来救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