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灵秀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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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身吴小翠之所以会生病、高烧不退,完全是被吓得。
吴小翠在农村的那一对无良爹娘前段时间托人带话给她了,说是在乡下给她说了一门亲事,要她下个月辞工回去嫁人。吴小翠悄悄的打听父母给她说的是谁家,这一打听可就把她吓坏了,惶惶不可终日。父母居然要把她嫁给村里的最爱打媳妇的酒鬼刘大明,刘大明如今四十五岁,娶过三房老婆,三个老婆全都是不堪刘大明的家暴,上吊的上吊、跳河的跳河。吴小翠年幼的时候还曾经亲眼目睹过刘大明醉酒后对他第二任老婆施虐暴打的情景……
所以说,吴小翠能不怕吗、能不恐惧惶惶不安么。
可是吴小翠大字不识一个,没什么见识,从小被灌输着三从四德以男人为天的思想,跟很多封建社会压迫下的女子一样,无力反抗、或者说是有心无力。
吴小翠原本的命运是活生生的被自己的恐惧给吓得病死的。
叶青无奈的摇摇头,封建礼教的糟粕,害人不浅啊。
这时,之前的那个小女孩端着一个盛着肉丝面条冒着热气腾腾的粗瓷大碗回来了。
她跟做贼一样,用手当着碗,东张西望,然后用反手将门关上,端着面条递给叶青,“趁热乎赶快吃,今天府里有好多事情要忙哩,叫管事的看到了,又得克扣俺们月钱。我先出去忙了,你要是身体好了也赶快出来帮忙,主家今天请了县城有名的戏班子来哩,大院里头可热闹了。”说着就要离去。
此刻已经接受记忆和剧情的叶青,已经可以听懂小女孩的陕西话。
眼前的这个小女孩跟原身小翠一样大,都是穷苦人家的娃,叫孙小花,跟吴小翠是一个村的老乡,两人在王举人这里共事,平日里也是相互照应。
小翠小花,翠花组合。
叶青:噗……
肉丝面条是重新热的,有些侬,有几根肉丝,上头还飘着两根青菜,对于小翠小花这样的穷人家的女娃子来说绝对是顶好可遇不可求的美味了,但对于叶青这个资深吃货兼中级厨师来说,真心有些难以下口。
“小花,等等。”叶青叫住了一只脚已经迈出门槛的孙小花,说,“我现在没胃口,这肉丝面条给你吃吧。”
孙小花十分错愕,小翠这是发烧烧糊涂了?肉丝面条都没胃口?!
“你现在身体这么差,不吃点好的补补怎么行,等你回去嫁人了想吃都吃不着哩!”孙小花说话比较直,跟吴小翠在一起的时候基本上是有啥说啥。
“谢谢你小花,我知道你是好意,但是我现在真的没胃口,一闻到肉味就不舒服。”叶青解释道。
谁知孙小花眼睛一瞪,咋呼问,“你是不是、你是不是!哎!你咋就这么不小心哩!平时不是叫你绕着大少爷走的吗!”
叶青有些蒙,这都是哪跟哪?
“我怎么了?”叶青有些茫然的问。
孙小花狐疑的看着叶青的肚子,“你没怀娃?不是说女人怀娃的时候才闻不得肉味的么?”
叶青一脸黑线……
姑娘,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欢脱?
“你想岔了。”叶青催促道,“再不吃面就凉了,再热面就坨的木有劲道了。等会我自己去厨房领一个馍馍吃,大病初愈想吃点清淡的。”
孙小花的重点似乎总是不在重点上,“大、病、初、愈。呀,小翠你现在会说成语了哩!好厉害~~”一脸崇拜的盯着叶青,眼冒金星。
叶青默默的将手里的粗瓷大碗搁到小花手中,爱吃不吃,再见来不及分手!
孙小花接过肉丝面条,刺溜刺溜的就开吃了,那表情,就跟吃什么山珍美味似得。
叶青默默的在一旁开始穿衣洗漱,给自己扎了两个麻花辫。这是一个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的发型……
因为时间急,所以孙小花吃面吃的非常快,下人吃饭木有秀气的权利,有时候还会抢饭吃,嘴快有嘴慢无。
孙小花吃完面抹了嘴巴打了个饱嗝,这是她在主家做事两年以来,吃的最饱的一次。
“小翠,一起去前院?”孙小花问。
“不了,今天浑身没劲儿,再休息一天。”叶青说。
“那你好好休息,我等会跟管事说你病好了,明天就能正常上工,中?”孙小花点头,她也是觉得女孩子身体最重要,为了家里人在外头拼死拼活的做工,得不到一句好不说,还落下一身病,多划不来啊。
叶青点头。
“那我先走了。”孙小花将被/舔的光/溜/溜的大碗藏到怀里,出去了。
叶青将精神力放开,确认附近没人后,从空间里拿出一份浓香爽滑的鸡丝粥和一小碟酸甜可口的泡萝卜,美美的享用了起来。
吃完饭,叶青就开始琢磨了,怎么才能让方灵秀和包子有情人终成眷属?
是的,有情人。从接受的剧情当众完全可以看得出来方灵秀和包子之间是存在爱情的。方灵秀愿意跟包子过贫穷的日子,包子推掉族长李世轩要帮他操办的好亲事。两人即便是被世人唾骂鄙夷不要脸,奸、夫、***,也毅然搬到破窑洞里过自己的小日子。
现在是1923年秋收期间,方灵秀已经和包子勾搭在一起,大概一个月后将会被撞破奸情。
叶青其实有点小庆幸没穿到方灵秀身上,要是真穿到方灵秀身上,她还真心不知道怎么处理委托人方灵秀和包子的关系。
叶青觉得,首先不能让方灵秀因为偷/情被王举人休弃。因为在这个时代,没人会觉得方灵秀被父亲强制嫁给一个黄土埋到脖子上的老头有什么不对,这纯属病态的婚姻,但是她的遭遇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同情,也没有人认为她所受到的待遇是不公正的,而为她觉得不值,反而这种现象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被人们视为非常正常的事,甚至被人们拿来逗乐,这种现象在旧社会较为普遍,这是封建思想、封建社会对女性的一种无情的折磨、戕害。
可是在这个时代又木有离婚这一说?只有男人可以休弃女人,木有女人休掉男人。
如果说,方灵秀娘家势力非常大,她还可以和离,但是很不幸,方灵秀娘家很穷,要不然也不会把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嫁给一个老头子当妾。
旧社会,对女人来说就是这么不公平。
叶青愁啊,怎么办?
叶青敢打包票,若是方灵秀提出和离,不仅不会成功不说,指不定还会被主家打个半死,大老婆要是再横插一杠把她卖到窑子里就更悲催了。
叶青莫名的想到一个念头,要不直接把那个王举人直接搞死?到时候方灵秀寡妇再嫁不就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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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翠在农村的那一对无良爹娘前段时间托人带话给她了,说是在乡下给她说了一门亲事,要她下个月辞工回去嫁人。吴小翠悄悄的打听父母给她说的是谁家,这一打听可就把她吓坏了,惶惶不可终日。父母居然要把她嫁给村里的最爱打媳妇的酒鬼刘大明,刘大明如今四十五岁,娶过三房老婆,三个老婆全都是不堪刘大明的家暴,上吊的上吊、跳河的跳河。吴小翠年幼的时候还曾经亲眼目睹过刘大明醉酒后对他第二任老婆施虐暴打的情景……
所以说,吴小翠能不怕吗、能不恐惧惶惶不安么。
可是吴小翠大字不识一个,没什么见识,从小被灌输着三从四德以男人为天的思想,跟很多封建社会压迫下的女子一样,无力反抗、或者说是有心无力。
吴小翠原本的命运是活生生的被自己的恐惧给吓得病死的。
叶青无奈的摇摇头,封建礼教的糟粕,害人不浅啊。
这时,之前的那个小女孩端着一个盛着肉丝面条冒着热气腾腾的粗瓷大碗回来了。
她跟做贼一样,用手当着碗,东张西望,然后用反手将门关上,端着面条递给叶青,“趁热乎赶快吃,今天府里有好多事情要忙哩,叫管事的看到了,又得克扣俺们月钱。我先出去忙了,你要是身体好了也赶快出来帮忙,主家今天请了县城有名的戏班子来哩,大院里头可热闹了。”说着就要离去。
此刻已经接受记忆和剧情的叶青,已经可以听懂小女孩的陕西话。
眼前的这个小女孩跟原身小翠一样大,都是穷苦人家的娃,叫孙小花,跟吴小翠是一个村的老乡,两人在王举人这里共事,平日里也是相互照应。
小翠小花,翠花组合。
叶青:噗……
肉丝面条是重新热的,有些侬,有几根肉丝,上头还飘着两根青菜,对于小翠小花这样的穷人家的女娃子来说绝对是顶好可遇不可求的美味了,但对于叶青这个资深吃货兼中级厨师来说,真心有些难以下口。
“小花,等等。”叶青叫住了一只脚已经迈出门槛的孙小花,说,“我现在没胃口,这肉丝面条给你吃吧。”
孙小花十分错愕,小翠这是发烧烧糊涂了?肉丝面条都没胃口?!
“你现在身体这么差,不吃点好的补补怎么行,等你回去嫁人了想吃都吃不着哩!”孙小花说话比较直,跟吴小翠在一起的时候基本上是有啥说啥。
“谢谢你小花,我知道你是好意,但是我现在真的没胃口,一闻到肉味就不舒服。”叶青解释道。
谁知孙小花眼睛一瞪,咋呼问,“你是不是、你是不是!哎!你咋就这么不小心哩!平时不是叫你绕着大少爷走的吗!”
叶青有些蒙,这都是哪跟哪?
“我怎么了?”叶青有些茫然的问。
孙小花狐疑的看着叶青的肚子,“你没怀娃?不是说女人怀娃的时候才闻不得肉味的么?”
叶青一脸黑线……
姑娘,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欢脱?
“你想岔了。”叶青催促道,“再不吃面就凉了,再热面就坨的木有劲道了。等会我自己去厨房领一个馍馍吃,大病初愈想吃点清淡的。”
孙小花的重点似乎总是不在重点上,“大、病、初、愈。呀,小翠你现在会说成语了哩!好厉害~~”一脸崇拜的盯着叶青,眼冒金星。
叶青默默的将手里的粗瓷大碗搁到小花手中,爱吃不吃,再见来不及分手!
孙小花接过肉丝面条,刺溜刺溜的就开吃了,那表情,就跟吃什么山珍美味似得。
叶青默默的在一旁开始穿衣洗漱,给自己扎了两个麻花辫。这是一个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的发型……
因为时间急,所以孙小花吃面吃的非常快,下人吃饭木有秀气的权利,有时候还会抢饭吃,嘴快有嘴慢无。
孙小花吃完面抹了嘴巴打了个饱嗝,这是她在主家做事两年以来,吃的最饱的一次。
“小翠,一起去前院?”孙小花问。
“不了,今天浑身没劲儿,再休息一天。”叶青说。
“那你好好休息,我等会跟管事说你病好了,明天就能正常上工,中?”孙小花点头,她也是觉得女孩子身体最重要,为了家里人在外头拼死拼活的做工,得不到一句好不说,还落下一身病,多划不来啊。
叶青点头。
“那我先走了。”孙小花将被/舔的光/溜/溜的大碗藏到怀里,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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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情人。从接受的剧情当众完全可以看得出来方灵秀和包子之间是存在爱情的。方灵秀愿意跟包子过贫穷的日子,包子推掉族长李世轩要帮他操办的好亲事。两人即便是被世人唾骂鄙夷不要脸,奸、夫、***,也毅然搬到破窑洞里过自己的小日子。
现在是1923年秋收期间,方灵秀已经和包子勾搭在一起,大概一个月后将会被撞破奸情。
叶青其实有点小庆幸没穿到方灵秀身上,要是真穿到方灵秀身上,她还真心不知道怎么处理委托人方灵秀和包子的关系。
叶青觉得,首先不能让方灵秀因为偷/情被王举人休弃。因为在这个时代,没人会觉得方灵秀被父亲强制嫁给一个黄土埋到脖子上的老头有什么不对,这纯属病态的婚姻,但是她的遭遇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同情,也没有人认为她所受到的待遇是不公正的,而为她觉得不值,反而这种现象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被人们视为非常正常的事,甚至被人们拿来逗乐,这种现象在旧社会较为普遍,这是封建思想、封建社会对女性的一种无情的折磨、戕害。
可是在这个时代又木有离婚这一说?只有男人可以休弃女人,木有女人休掉男人。
如果说,方灵秀娘家势力非常大,她还可以和离,但是很不幸,方灵秀娘家很穷,要不然也不会把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嫁给一个老头子当妾。
旧社会,对女人来说就是这么不公平。
叶青愁啊,怎么办?
叶青敢打包票,若是方灵秀提出和离,不仅不会成功不说,指不定还会被主家打个半死,大老婆要是再横插一杠把她卖到窑子里就更悲催了。
叶青莫名的想到一个念头,要不直接把那个王举人直接搞死?到时候方灵秀寡妇再嫁不就顺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