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第一百六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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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野猫是从宫外翻墙进来的, 有些野猫是宫里贵主们养得心肝儿溜出去偷生的, 总之它们并没有合法的身份。若是被人发现了它们的存在,那么唯恐野猫伤到宫里的贵人,它们只有死路一条了。
所以,这些野猫都十分机警。
它们总是能轻易地避开那些消极怠工的扫洒太监们,也总是能轻易捕捉到老鼠、蟑螂等猎物。有一次, 谢瑾华甚至还瞧见了一只三花的野猫在啃鱼头,估计是从御膳房里偷来的。这该多有本事啊!
这些野猫也看不到谢瑾华, 谢瑾华却能够看到它们。
它们总是嚣张地过着自己的生活,有时候从窗户中跳进来,有时候只趴在窗台上,有时候自在地舔毛,有时候一睡就是一整天……有了它们, 谢瑾华原本静如死水的日子中才多了一抹鲜活的气息。
谢瑾华从中得到了慰藉。
在那之前, 谢瑾华从未养过猫。
在那之后,谢瑾华却觉得自己与它们相见恨晚。
正因为有了那些日子的陪伴, 所以哪怕流浪猫儿有时候脏兮兮的, 看上去很狼狈,有时候捕杀玩弄着猎物,看上去很残忍,有时候莫名兴奋又莫名炸毛,看上去很神经……可谢瑾华还是喜欢它们。
阿黄不算是流浪猫, 它是问草园中的常驻猫, 但它并不是宠物猫, 而是一只有正当职业的猫。
问草园很大,日常住在这里的人却不多,就算仆人们勤加打扫,也免不了会有耗子出没。于是大家就在园子里放养了一只猫。平时不怎么管它,但等到主子们来住时,它就被禁止靠近正屋大院了。
作为一只需要自己养家糊口的正经猫,阿黄身上带着显而易见的野性。
刚发现阿黄时,谢瑾华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和它交流感情了。然而厉桑作为随侍,肯定不能让主子接近凶物。只是见谢瑾华实在喜欢,厉桑只好小心翼翼地走上前进行试探,结果阿黄迅如闪电地对他挥了爪子。哪怕厉桑反应快,迅速把手撤了回来,手背上并没有被挠破皮,但还是留下了一道红痕。
阿黄转身就跑。
谢瑾华情急之下学了猫叫。他不是简单地“咪咪”或“喵喵”叫唤两声,而是学得惟妙惟肖。阿黄跑到一棵树下,又转身看向谢瑾华,开始默默地观察起来。厉桑都惊呆了,想不到主子还有这样的技能。
谢瑾华蹲下-身,慢慢地接近阿黄。阿黄并没有特别怕人。每到寒冬腊月,它都会溜到厨房里去取暖。下人们有时候还会给它准备一点点吃食。谢瑾华表明了自己的无害,阿黄也就允许了他的接近。
当柯祺找过来时,谢瑾华刚把阿黄抱在怀里没有多久。
阿黄表示已经可以了,这就是给你的恩赐了。好了,你们这帮愚蠢的无毛两脚兽可以退下了。它在谢瑾华的怀里挣扎了两下。厉桑一直提着心,见状便说:“少爷,快把它放下吧。莫要被它挠到。”
“它……它挠人?”柯祺看着阿黄的眼神已经带上了警惕。
厉桑把自己左手上的红痕亮出来给柯祺看,道:“比不得驯养好的宠物听话。”厉桑是个左撇子。
柯祺再次往后退了一步。有关大猫会挠叽叽什么的童年阴影,即便他早已经知道那是奶奶哄孩子时的玩笑话。可是他曾经因为这个玩笑话多次做过噩梦,于是此刻的柯祺还是忍不住觉得……蛋疼。
谢瑾华松开了手,阿黄在他的膝盖上借了下力,动作轻盈地跳到了树上。
柯祺看着阿黄,想着另一只阿黄。
谢瑾华想着阿黄,看着这一只阿黄。
在此时此刻,两个人的脑电波十分完美地重合了。
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尽管都叫阿黄,果然还是阿黄更可爱啊。
谢瑾华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桃园。不得玩物丧志,要给柯祺做好榜样,谢瑾华心里有着身为大人的责任感。因此当柯祺练字时,谢瑾华就在一旁默书。墨是好墨,纸是好纸,笔是好笔,字是好字。
谢瑾华前世在藏珍阁中看到的很多书其实都是孤本,除了皇宫中有收藏,世间再难得一见了。尽管谢瑾华对于自己的记忆力很有信心,但他还是想要把孤本默写出来用于收藏。这让他很有成就感。
不过,默写孤本的事需要瞒着谢家人。
倒不是谢瑾华想要藏私,只是若大哥问起他是从哪里看到这些孤本的,谢瑾华要怎么说?他只能在日后找准时机再一样样拿出来。所以此时就柯祺一个人知道谢瑾华在默书。在谢瑾华看来,柯祺对于谢家的事情知之甚少,只要他表现得坦然,柯祺就会理所当然地以为他默出来的都是谢家的藏书。
因为这些原因,谢瑾华和柯祺一样,也觉得住到问草园后轻松不少,行事时不用再束手束脚了。
更何况这里还有猫儿呢!
至于柯祺说的要置办私产的事,谢瑾华仔细考虑了下,觉得此事大有可为。他骨子里带着谢家人的骄傲,所以并没有什么危机感,只是想到以后当他要买字画时,那千八百两银子难道真的要去公中支取吗?身为庶子,如此就太过僭狂了。但若都指着他那一点月例银子,他一共只够买几幅字画的?
如此,置办私产就迫在眉睫了。
只是谢瑾华到底不擅长这些事,因此就都托付给了底下的管事。
柯祺练完了大字,跑去厨房里弄了一支做工粗糙的炭笔。他用这炭笔在木板上起稿着指甲钳的设计图。他并没有受过这方面的专业训练,因此设计图画得不算专业,但他记得其中简单的物理原理。
“这是什么?”谢瑾华问。
柯祺倒也不瞒着,实话实说道:“这是一个用来剪指甲的小器械。喏,你在这里轻轻一按,这里会往下压……”古人其实是很有智慧的,见过鲁班锁的设计图,柯祺便觉得自己画个指甲钳真的没什么。
没有用过指甲钳的谢瑾华想象不出来指甲钳带来的便利。他只觉得柯祺的设计图看上去很稀奇。
国画中虽然有时也涉及了透视和光照阴暗面等内容,但比起西画在文艺复兴时期对透视、光线的研究重视,国画中的透视是非常粗糙的。柯祺作为一个绘画界的门外汉,如果让他来总结传统国画和西画的区别,他始终觉得国画需写意,西画要求真。而他所画的立体设计图当然不同于此时的画风。
柯祺见谢瑾华似乎对他的画风很感兴趣,便随手在木板上画了个立方体的透视图。
谢瑾华盯着那立方体看了好一会儿,喃喃地说:“我似乎有些懂了……”如果他只是画些静物,当然不需要研究这种新奇的画法,毕竟此时的人不重技巧而重意境。但如果他想画夜宴图呢,要把诸多的人物、摆设融入到同一张画里面,又让他们看上去无比和谐,似乎就可以把这种画法运用进去呢。
柯祺要给谢瑾华跪了!如果让柯祺来仔细讲讲透视,其实他讲不好,毕竟这些不是他专业内的东西。结果,现在谢瑾华却说他有些懂了,尽管懂了不同于能运用了,但这悟性也实在太过惊人了吧?
谢瑾华就像是一个天生的文人。
若是给了谢瑾华充足的机会,柯祺觉得后世人在谢瑾华这名字后面肯定要加上“大文学家”、“大书法家”、“大画家”等词语。不过,站在这样的谢瑾华面前,柯祺倒也不会觉得自卑,因为柯祺擅长的东西,谢瑾华就不擅长了。考虑到谢瑾华的性格,即使他日后能考上状元,他也完全不适合去做官呐。
“我想要做这个生意。”柯祺对着谢瑾华直言道,“等我把数据再计算完善一下,就让匠人按照图纸先做一个试验品。如果真的好用,到时候可以和剪子、锉刀、眉夹、挖耳勺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套装。”
谢瑾华从未关注过生意上的事,但他知道孩子是需要多鼓励的,于是笑着说:“这想法不错。”
“小生意罢了……好在多少会有些进项。”柯祺很有自知之明。如果他不曾进入过上等交际圈,那么他的指甲钳根本卖不动。不过,既然他已经一脚踩进来了,那就趁机拉着谢瑾华多赚点钱吧。后世用于吃喝玩乐的小东西那么多,要是他能把各种小东西一样样琢磨出来,应该够他开个“奇珍阁”了。
但如果真要弄什么奇珍阁,那么还需要把谢三拉下水。
作为京城中很出风头的纨绔,没有人比谢三更适合当推广代言人了。
想着谢瑾华那么喜欢猫,柯祺考虑着要不要给他做个逗猫棒和猫爬架出来。嗯,有了逗猫棒这种猫眼中的圣物,猫是绝对不会挠叽叽的了。从现在开始偷偷地讨好猫主子,应该还来得及的……吧?
果然还是狗狗最好了,柯祺决定要去信让舅舅给阿黄加两根肉骨头!
柯祺用指尖抚摸着毽子上的公鸡毛。这毛是纯的!是从几十只公鸡中挑选出来的最好的毛,而不是染出来的!后世很难再见到这么好的毽子了。柯祺在心里回想着之前谢瑾华对泥人、转陀的喜爱,不觉得谢瑾华会嫌弃毽子这种老少皆宜的玩具。而既然他不觉得毽子幼稚,那么答案只剩下一个了。
“你该不会……”柯祺说。
谢瑾华忽然觉得内疚了,柯祺外出办事还记得给自己带礼物,这份心意是极难得的。他若是说了不喜欢,岂不是伤了少年的心。于是,谢瑾华赶紧说:“你误会了,其实这毽子……确实挺好看的。”
柯祺了然地笑了起来:“……你该不会是不擅长踢毽子吧?没关系,我可以教你。”
谢瑾华对此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沉默地捏了一块糕点塞进嘴里。
柯祺很擅长踢毽子。他念书时,因为家乡的经济发展很慢,小学、初中的基础设施就都不太好。一直到了高中,他考上了位于省会城市的重高,才终于开始接触到“外面”的世界。城市里的孩子在某种程度上要比山区的孩子幸福一点,学校里会定期举办航模比赛、校园音乐节、英语辩论赛等活动,但在柯祺念小学、初中时,碍于条件有限,他们学校就只能组织跳长绳、踢毽子、采茶叶等比赛了。
柯祺可是能从全校师生中杀出一条血路在踢毽子比赛中夺得冠军的人!
只不过柯祺已经很多年不曾踢过毽子了。高中时是因为课业忙,大学时因为要勤工俭学也很忙,后来身着西装革履在职场中打拼更无太多的闲暇时间。毽子对于他来说已经遥远成了童年时的回忆。
穿越后,要不是从大夫那里知道了谢瑾华需要适量运动,柯祺或许一时半会都想不起毽子来。
柯祺先踢了两脚找了下感觉,然后很快就给谢瑾华做起了教科书般的示范。他能一口气不间断地踢到自己累了才停止。无论是盘踢、磕踢、拐踢、绷踢,还是里接、外落,总之他还很擅长玩花样。
觉得演示得差不多了,柯祺意犹未尽地用手接了毽子,对谢瑾华说:“喏,真的很简单。”
谢瑾华又摸了一块糕点放进嘴里。
柯祺穿着长衫,为了不影响踢毽子,就把衣摆撩起来搭在了手上。这个动作其实有些不雅,但在玩闹时是可以被忽略的。谢瑾华能够接受柯祺的这个造型,但他想象不能自己也要做出这般样子来。
“先叫厉阳他们陪你玩着……”谢瑾华说。
维桢阁内的下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临时也能凑出四五个暂时没什么事做的仆从陪着柯祺一起玩。毽子其实是平民玩具,没钱的孩子撸一把鸡毛自己就能做个毽子了,因此小厮和侍女们其实在私底下都玩过毽子。只厉阳除外,他从小跟在谢瑾华身边,谢瑾华从来没有玩过毽子,于是他也没有。
笨笨的大个子在阳光下卖着蠢。
谢瑾华看着厉阳,就仿佛看到了自己踢毽子时的傻模样。
日头高了,还是让柯祺写大字去吧!
为了调动谢瑾华的积极性,柯祺故意装出一副玩得很开心的模样。不过,他很快就真的沉浸其中了。运动使人心胸开阔,柯祺觉得自己的心态都跟着年轻了。他很久没有觉得这么畅快了。其实踢毽子本来就不只是小孩子的运动,他念大学时,四五十岁的老教授们还扎堆踢毽子、跳绳、练太极呢。
阳光下,柯祺笑得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十四岁少年。
谢瑾华忽然有些意动。
侯府里的孩子都是三岁开蒙,四岁上学。即便是越长越纨绔的谢三,他在小时候也是很乖巧的。不光是女孩要恪守礼节,其实男孩同样需要守着一大堆的规矩。他们刚学会说话时,就有嬷嬷们来教导他们礼仪了。吃饭要守礼,走路要守礼,坐着要守礼,站着要守礼……大家都像是没有童年一样。
所以,此时见柯祺带着下人们嬉闹,这一切对于谢瑾华来说非常新奇。
人们缺乏什么,往往就会渴望什么。
谢瑾华觉得自己若是真的踢了毽子,姿态肯定要比厉阳优雅些。厉阳不会踢,他肯定能行的!毕竟他学什么都很快!只不过,他现在不想踢而已。对,就是他自己不想踢!不然他肯定能踢得很好。
于是,谢瑾华又淡定地取了一块糕点,坐一边慢慢地吃着。
柯祺回头看向谢瑾华,见谢瑾华一脸认真,竟觉得谢瑾华十分可爱。
因为谢瑾华那样子仿佛不是在看着大家玩闹,而是在故作成熟地研究什么,果然是小大人啊!
“来啊,一起玩!”柯祺对着谢瑾华招了招手。
谢瑾华有些不自在地端起茶水抿了一口,然后表情严肃地说:“你该去写大字了。”
“好的。”柯祺非常配合地说,“我这就去。”
谢瑾华满意地点点头。上进的学生总是讨喜的。
“毽子给你玩。”柯祺笑着跑到了谢瑾华面前,把毽子放在他手边,“放心,我不和你抢。”
谢瑾华瞪了柯祺一眼,柯祺却已经转身朝书房走去了。
谢三还没能下地,府里的先生继续放着假,柯祺目前就跟着谢瑾华一起学习。
说句实话,谢瑾华其实并不是一位好老师。他自己肚子里肯定是有货的,但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并不一定就是一位擅长引导学生的教育者了。在柯祺的学业上,谢瑾华先仔细问过他都读了哪些书。然后,他给柯祺列了个书单,让柯祺照着他列的单子一本本往下读。柯祺头一天读了哪些东西,第二天晨起时需要写一份心得。除此以外,柯祺每天都需要练大字。谢瑾华在大多数时候都不怎么管他。
好在柯祺不是一般的学生,他有着非凡的理解力和成年人的自制力,因此对于谢瑾华这种放羊式的教学模式适应良好。说起来,谢瑾华的教育方式在这个时代并不出格。此时没有什么教师资格证要考,很多教书先生都信奉“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一真理。所以他们只会让学生们一遍遍地读写背诵。
在写大字前,柯祺看着谢瑾华在他的心得上留下的判语,只寥寥数句,却字字珠玑。他忍不住在心里想,侯府果然不是一般的人家。十四岁的少年就这般厉害了,那么教导出谢瑾华这般优秀学生的那位老师该多有本事?柯祺都有些期待见到府中的那位西席了,希望谢三身上的伤能够早日好透吧。
柯祺却不知道,在藏珍阁中待了那么多年的谢瑾华,他的学识早就超过府里的先生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谢瑾华算是天才吧。他若生在现代,估计能凭着自学一路跳级。当然,谢瑾华并不是全才。他只愿意对着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付出一点点好奇心,而有了好奇心,他才愿意钻研。
庭院中,谢瑾华将双手搭成塔状撑着自己的脸,然后默默盯着被柯祺放在桌子上的毽子。
这是柯祺精挑细选出来的礼物。
“它很漂亮。”
“是的。”
“他出门办事还记得要给我带一份礼物。”
“是的,这是一份礼物。回头记得叫人给他补上月例银子,莫要叫他破费了。”
“其实,踢毽子也没有那么幼稚吧。”
“是……是的?”
“必须和少年人养成相似的爱好,才能弄懂他们到底在想什么,才能更好地教育他。”
“是的吧。”
“我只是想要尝试了解柯祺……”
“是的。”
“……并不是我自己想要玩毽子。”
“是的。”
“真的不是我想玩。”
“对的,是柯祺想要玩。”
谢瑾华和他自己愉快地达成了共识后,继续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毽子。
厉阳虽然笨手笨脚踢不好毽子,不过越是玩不好,他就越是想要再一次地好好尝试下。见自家主子盯着毽子在发呆,厉阳凑到谢瑾华面前,请示道:“主子,柯少爷和大夫都叫您要动一动,您看?”
谢瑾华朝书房看去。他这边看不到书房里的场景,却能猜到柯祺此时正专心致志地练字。也就是说,柯祺肯定分不出心神来注意庭院中的一切。这意味着他看不到厉阳笨手笨脚踢毽子时的样子了。
对,笨手笨脚的就只有厉阳而已!
谢瑾华起身弹了弹衣摆上并不存在的灰尘,道:“来人,给我换一身短衫。”
虽说这种游戏比较幼稚。
但是。
偶尔陪孩子玩玩的话,似乎……也未尝不可。
“……送不了锦绣前程,只能送清风一阵了。”谢瑾华喃喃地说。
因着谢瑾华的身体稍微好些了——原本大家都已经不敢轻易动他——厉阳就重新铺了床。看着厉阳干活时的利索劲儿,柯祺忍不住在心中感慨,这才是真正的高级生活助理啊,不愧是侯府中培养出来的人才。柯祺身边原也有个小厮,就是他的表弟刘亚,可刘亚能把他自己打理齐整就算是不错了。
谢瑾华的床很大。等到晚上再睡时,柯祺就不用委屈自己窝在椅子里了。两人是一起睡的。
要是在几天前,让柯祺和一位同性同床共枕,他完全不会觉得尴尬,可现在他和谢瑾华之间却有一层“不明不白”的关系……柯祺心里忽然生出了一点点不自在。为了缓解尴尬,柯祺摸了摸鼻子,佯装无意地说:“我在家时就和兄弟们一起睡过。大家感情好,这也很正常。你也是的吧?”柯祺其实就和柯祐、刘亚两人睡过,其中和刘亚睡得日子要多一些。他舍不得让小表弟为他守夜时睡在床踏上。
谢瑾华却没什么和别人同床的经历。他想了一会儿,只想起来了孩童时的一些事,略有些迟疑地说:“我幼年时……有几次生病了,大哥彻夜照顾我,许是陪我一起睡过。不过,也许那时大哥并没有睡,说不定只是坐着陪了我一夜而已。”小时候的记忆本来就模糊,更何况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
“你不用回答得这么认真。总之,我的意思是,我现在叫了你一声哥哥,那我们俩一起睡就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柯祺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觉得谢瑾华认真思索的样子有些可爱,“你不要多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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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些野猫都十分机警。
它们总是能轻易地避开那些消极怠工的扫洒太监们,也总是能轻易捕捉到老鼠、蟑螂等猎物。有一次, 谢瑾华甚至还瞧见了一只三花的野猫在啃鱼头,估计是从御膳房里偷来的。这该多有本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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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总是嚣张地过着自己的生活,有时候从窗户中跳进来,有时候只趴在窗台上,有时候自在地舔毛,有时候一睡就是一整天……有了它们, 谢瑾华原本静如死水的日子中才多了一抹鲜活的气息。
谢瑾华从中得到了慰藉。
在那之前, 谢瑾华从未养过猫。
在那之后,谢瑾华却觉得自己与它们相见恨晚。
正因为有了那些日子的陪伴, 所以哪怕流浪猫儿有时候脏兮兮的, 看上去很狼狈,有时候捕杀玩弄着猎物,看上去很残忍,有时候莫名兴奋又莫名炸毛,看上去很神经……可谢瑾华还是喜欢它们。
阿黄不算是流浪猫, 它是问草园中的常驻猫, 但它并不是宠物猫, 而是一只有正当职业的猫。
问草园很大,日常住在这里的人却不多,就算仆人们勤加打扫,也免不了会有耗子出没。于是大家就在园子里放养了一只猫。平时不怎么管它,但等到主子们来住时,它就被禁止靠近正屋大院了。
作为一只需要自己养家糊口的正经猫,阿黄身上带着显而易见的野性。
刚发现阿黄时,谢瑾华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和它交流感情了。然而厉桑作为随侍,肯定不能让主子接近凶物。只是见谢瑾华实在喜欢,厉桑只好小心翼翼地走上前进行试探,结果阿黄迅如闪电地对他挥了爪子。哪怕厉桑反应快,迅速把手撤了回来,手背上并没有被挠破皮,但还是留下了一道红痕。
阿黄转身就跑。
谢瑾华情急之下学了猫叫。他不是简单地“咪咪”或“喵喵”叫唤两声,而是学得惟妙惟肖。阿黄跑到一棵树下,又转身看向谢瑾华,开始默默地观察起来。厉桑都惊呆了,想不到主子还有这样的技能。
谢瑾华蹲下-身,慢慢地接近阿黄。阿黄并没有特别怕人。每到寒冬腊月,它都会溜到厨房里去取暖。下人们有时候还会给它准备一点点吃食。谢瑾华表明了自己的无害,阿黄也就允许了他的接近。
当柯祺找过来时,谢瑾华刚把阿黄抱在怀里没有多久。
阿黄表示已经可以了,这就是给你的恩赐了。好了,你们这帮愚蠢的无毛两脚兽可以退下了。它在谢瑾华的怀里挣扎了两下。厉桑一直提着心,见状便说:“少爷,快把它放下吧。莫要被它挠到。”
“它……它挠人?”柯祺看着阿黄的眼神已经带上了警惕。
厉桑把自己左手上的红痕亮出来给柯祺看,道:“比不得驯养好的宠物听话。”厉桑是个左撇子。
柯祺再次往后退了一步。有关大猫会挠叽叽什么的童年阴影,即便他早已经知道那是奶奶哄孩子时的玩笑话。可是他曾经因为这个玩笑话多次做过噩梦,于是此刻的柯祺还是忍不住觉得……蛋疼。
谢瑾华松开了手,阿黄在他的膝盖上借了下力,动作轻盈地跳到了树上。
柯祺看着阿黄,想着另一只阿黄。
谢瑾华想着阿黄,看着这一只阿黄。
在此时此刻,两个人的脑电波十分完美地重合了。
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尽管都叫阿黄,果然还是阿黄更可爱啊。
谢瑾华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桃园。不得玩物丧志,要给柯祺做好榜样,谢瑾华心里有着身为大人的责任感。因此当柯祺练字时,谢瑾华就在一旁默书。墨是好墨,纸是好纸,笔是好笔,字是好字。
谢瑾华前世在藏珍阁中看到的很多书其实都是孤本,除了皇宫中有收藏,世间再难得一见了。尽管谢瑾华对于自己的记忆力很有信心,但他还是想要把孤本默写出来用于收藏。这让他很有成就感。
不过,默写孤本的事需要瞒着谢家人。
倒不是谢瑾华想要藏私,只是若大哥问起他是从哪里看到这些孤本的,谢瑾华要怎么说?他只能在日后找准时机再一样样拿出来。所以此时就柯祺一个人知道谢瑾华在默书。在谢瑾华看来,柯祺对于谢家的事情知之甚少,只要他表现得坦然,柯祺就会理所当然地以为他默出来的都是谢家的藏书。
因为这些原因,谢瑾华和柯祺一样,也觉得住到问草园后轻松不少,行事时不用再束手束脚了。
更何况这里还有猫儿呢!
至于柯祺说的要置办私产的事,谢瑾华仔细考虑了下,觉得此事大有可为。他骨子里带着谢家人的骄傲,所以并没有什么危机感,只是想到以后当他要买字画时,那千八百两银子难道真的要去公中支取吗?身为庶子,如此就太过僭狂了。但若都指着他那一点月例银子,他一共只够买几幅字画的?
如此,置办私产就迫在眉睫了。
只是谢瑾华到底不擅长这些事,因此就都托付给了底下的管事。
柯祺练完了大字,跑去厨房里弄了一支做工粗糙的炭笔。他用这炭笔在木板上起稿着指甲钳的设计图。他并没有受过这方面的专业训练,因此设计图画得不算专业,但他记得其中简单的物理原理。
“这是什么?”谢瑾华问。
柯祺倒也不瞒着,实话实说道:“这是一个用来剪指甲的小器械。喏,你在这里轻轻一按,这里会往下压……”古人其实是很有智慧的,见过鲁班锁的设计图,柯祺便觉得自己画个指甲钳真的没什么。
没有用过指甲钳的谢瑾华想象不出来指甲钳带来的便利。他只觉得柯祺的设计图看上去很稀奇。
国画中虽然有时也涉及了透视和光照阴暗面等内容,但比起西画在文艺复兴时期对透视、光线的研究重视,国画中的透视是非常粗糙的。柯祺作为一个绘画界的门外汉,如果让他来总结传统国画和西画的区别,他始终觉得国画需写意,西画要求真。而他所画的立体设计图当然不同于此时的画风。
柯祺见谢瑾华似乎对他的画风很感兴趣,便随手在木板上画了个立方体的透视图。
谢瑾华盯着那立方体看了好一会儿,喃喃地说:“我似乎有些懂了……”如果他只是画些静物,当然不需要研究这种新奇的画法,毕竟此时的人不重技巧而重意境。但如果他想画夜宴图呢,要把诸多的人物、摆设融入到同一张画里面,又让他们看上去无比和谐,似乎就可以把这种画法运用进去呢。
柯祺要给谢瑾华跪了!如果让柯祺来仔细讲讲透视,其实他讲不好,毕竟这些不是他专业内的东西。结果,现在谢瑾华却说他有些懂了,尽管懂了不同于能运用了,但这悟性也实在太过惊人了吧?
谢瑾华就像是一个天生的文人。
若是给了谢瑾华充足的机会,柯祺觉得后世人在谢瑾华这名字后面肯定要加上“大文学家”、“大书法家”、“大画家”等词语。不过,站在这样的谢瑾华面前,柯祺倒也不会觉得自卑,因为柯祺擅长的东西,谢瑾华就不擅长了。考虑到谢瑾华的性格,即使他日后能考上状元,他也完全不适合去做官呐。
“我想要做这个生意。”柯祺对着谢瑾华直言道,“等我把数据再计算完善一下,就让匠人按照图纸先做一个试验品。如果真的好用,到时候可以和剪子、锉刀、眉夹、挖耳勺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套装。”
谢瑾华从未关注过生意上的事,但他知道孩子是需要多鼓励的,于是笑着说:“这想法不错。”
“小生意罢了……好在多少会有些进项。”柯祺很有自知之明。如果他不曾进入过上等交际圈,那么他的指甲钳根本卖不动。不过,既然他已经一脚踩进来了,那就趁机拉着谢瑾华多赚点钱吧。后世用于吃喝玩乐的小东西那么多,要是他能把各种小东西一样样琢磨出来,应该够他开个“奇珍阁”了。
但如果真要弄什么奇珍阁,那么还需要把谢三拉下水。
作为京城中很出风头的纨绔,没有人比谢三更适合当推广代言人了。
想着谢瑾华那么喜欢猫,柯祺考虑着要不要给他做个逗猫棒和猫爬架出来。嗯,有了逗猫棒这种猫眼中的圣物,猫是绝对不会挠叽叽的了。从现在开始偷偷地讨好猫主子,应该还来得及的……吧?
果然还是狗狗最好了,柯祺决定要去信让舅舅给阿黄加两根肉骨头!
柯祺用指尖抚摸着毽子上的公鸡毛。这毛是纯的!是从几十只公鸡中挑选出来的最好的毛,而不是染出来的!后世很难再见到这么好的毽子了。柯祺在心里回想着之前谢瑾华对泥人、转陀的喜爱,不觉得谢瑾华会嫌弃毽子这种老少皆宜的玩具。而既然他不觉得毽子幼稚,那么答案只剩下一个了。
“你该不会……”柯祺说。
谢瑾华忽然觉得内疚了,柯祺外出办事还记得给自己带礼物,这份心意是极难得的。他若是说了不喜欢,岂不是伤了少年的心。于是,谢瑾华赶紧说:“你误会了,其实这毽子……确实挺好看的。”
柯祺了然地笑了起来:“……你该不会是不擅长踢毽子吧?没关系,我可以教你。”
谢瑾华对此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沉默地捏了一块糕点塞进嘴里。
柯祺很擅长踢毽子。他念书时,因为家乡的经济发展很慢,小学、初中的基础设施就都不太好。一直到了高中,他考上了位于省会城市的重高,才终于开始接触到“外面”的世界。城市里的孩子在某种程度上要比山区的孩子幸福一点,学校里会定期举办航模比赛、校园音乐节、英语辩论赛等活动,但在柯祺念小学、初中时,碍于条件有限,他们学校就只能组织跳长绳、踢毽子、采茶叶等比赛了。
柯祺可是能从全校师生中杀出一条血路在踢毽子比赛中夺得冠军的人!
只不过柯祺已经很多年不曾踢过毽子了。高中时是因为课业忙,大学时因为要勤工俭学也很忙,后来身着西装革履在职场中打拼更无太多的闲暇时间。毽子对于他来说已经遥远成了童年时的回忆。
穿越后,要不是从大夫那里知道了谢瑾华需要适量运动,柯祺或许一时半会都想不起毽子来。
柯祺先踢了两脚找了下感觉,然后很快就给谢瑾华做起了教科书般的示范。他能一口气不间断地踢到自己累了才停止。无论是盘踢、磕踢、拐踢、绷踢,还是里接、外落,总之他还很擅长玩花样。
觉得演示得差不多了,柯祺意犹未尽地用手接了毽子,对谢瑾华说:“喏,真的很简单。”
谢瑾华又摸了一块糕点放进嘴里。
柯祺穿着长衫,为了不影响踢毽子,就把衣摆撩起来搭在了手上。这个动作其实有些不雅,但在玩闹时是可以被忽略的。谢瑾华能够接受柯祺的这个造型,但他想象不能自己也要做出这般样子来。
“先叫厉阳他们陪你玩着……”谢瑾华说。
维桢阁内的下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临时也能凑出四五个暂时没什么事做的仆从陪着柯祺一起玩。毽子其实是平民玩具,没钱的孩子撸一把鸡毛自己就能做个毽子了,因此小厮和侍女们其实在私底下都玩过毽子。只厉阳除外,他从小跟在谢瑾华身边,谢瑾华从来没有玩过毽子,于是他也没有。
笨笨的大个子在阳光下卖着蠢。
谢瑾华看着厉阳,就仿佛看到了自己踢毽子时的傻模样。
日头高了,还是让柯祺写大字去吧!
为了调动谢瑾华的积极性,柯祺故意装出一副玩得很开心的模样。不过,他很快就真的沉浸其中了。运动使人心胸开阔,柯祺觉得自己的心态都跟着年轻了。他很久没有觉得这么畅快了。其实踢毽子本来就不只是小孩子的运动,他念大学时,四五十岁的老教授们还扎堆踢毽子、跳绳、练太极呢。
阳光下,柯祺笑得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十四岁少年。
谢瑾华忽然有些意动。
侯府里的孩子都是三岁开蒙,四岁上学。即便是越长越纨绔的谢三,他在小时候也是很乖巧的。不光是女孩要恪守礼节,其实男孩同样需要守着一大堆的规矩。他们刚学会说话时,就有嬷嬷们来教导他们礼仪了。吃饭要守礼,走路要守礼,坐着要守礼,站着要守礼……大家都像是没有童年一样。
所以,此时见柯祺带着下人们嬉闹,这一切对于谢瑾华来说非常新奇。
人们缺乏什么,往往就会渴望什么。
谢瑾华觉得自己若是真的踢了毽子,姿态肯定要比厉阳优雅些。厉阳不会踢,他肯定能行的!毕竟他学什么都很快!只不过,他现在不想踢而已。对,就是他自己不想踢!不然他肯定能踢得很好。
于是,谢瑾华又淡定地取了一块糕点,坐一边慢慢地吃着。
柯祺回头看向谢瑾华,见谢瑾华一脸认真,竟觉得谢瑾华十分可爱。
因为谢瑾华那样子仿佛不是在看着大家玩闹,而是在故作成熟地研究什么,果然是小大人啊!
“来啊,一起玩!”柯祺对着谢瑾华招了招手。
谢瑾华有些不自在地端起茶水抿了一口,然后表情严肃地说:“你该去写大字了。”
“好的。”柯祺非常配合地说,“我这就去。”
谢瑾华满意地点点头。上进的学生总是讨喜的。
“毽子给你玩。”柯祺笑着跑到了谢瑾华面前,把毽子放在他手边,“放心,我不和你抢。”
谢瑾华瞪了柯祺一眼,柯祺却已经转身朝书房走去了。
谢三还没能下地,府里的先生继续放着假,柯祺目前就跟着谢瑾华一起学习。
说句实话,谢瑾华其实并不是一位好老师。他自己肚子里肯定是有货的,但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并不一定就是一位擅长引导学生的教育者了。在柯祺的学业上,谢瑾华先仔细问过他都读了哪些书。然后,他给柯祺列了个书单,让柯祺照着他列的单子一本本往下读。柯祺头一天读了哪些东西,第二天晨起时需要写一份心得。除此以外,柯祺每天都需要练大字。谢瑾华在大多数时候都不怎么管他。
好在柯祺不是一般的学生,他有着非凡的理解力和成年人的自制力,因此对于谢瑾华这种放羊式的教学模式适应良好。说起来,谢瑾华的教育方式在这个时代并不出格。此时没有什么教师资格证要考,很多教书先生都信奉“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一真理。所以他们只会让学生们一遍遍地读写背诵。
在写大字前,柯祺看着谢瑾华在他的心得上留下的判语,只寥寥数句,却字字珠玑。他忍不住在心里想,侯府果然不是一般的人家。十四岁的少年就这般厉害了,那么教导出谢瑾华这般优秀学生的那位老师该多有本事?柯祺都有些期待见到府中的那位西席了,希望谢三身上的伤能够早日好透吧。
柯祺却不知道,在藏珍阁中待了那么多年的谢瑾华,他的学识早就超过府里的先生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谢瑾华算是天才吧。他若生在现代,估计能凭着自学一路跳级。当然,谢瑾华并不是全才。他只愿意对着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付出一点点好奇心,而有了好奇心,他才愿意钻研。
庭院中,谢瑾华将双手搭成塔状撑着自己的脸,然后默默盯着被柯祺放在桌子上的毽子。
这是柯祺精挑细选出来的礼物。
“它很漂亮。”
“是的。”
“他出门办事还记得要给我带一份礼物。”
“是的,这是一份礼物。回头记得叫人给他补上月例银子,莫要叫他破费了。”
“其实,踢毽子也没有那么幼稚吧。”
“是……是的?”
“必须和少年人养成相似的爱好,才能弄懂他们到底在想什么,才能更好地教育他。”
“是的吧。”
“我只是想要尝试了解柯祺……”
“是的。”
“……并不是我自己想要玩毽子。”
“是的。”
“真的不是我想玩。”
“对的,是柯祺想要玩。”
谢瑾华和他自己愉快地达成了共识后,继续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毽子。
厉阳虽然笨手笨脚踢不好毽子,不过越是玩不好,他就越是想要再一次地好好尝试下。见自家主子盯着毽子在发呆,厉阳凑到谢瑾华面前,请示道:“主子,柯少爷和大夫都叫您要动一动,您看?”
谢瑾华朝书房看去。他这边看不到书房里的场景,却能猜到柯祺此时正专心致志地练字。也就是说,柯祺肯定分不出心神来注意庭院中的一切。这意味着他看不到厉阳笨手笨脚踢毽子时的样子了。
对,笨手笨脚的就只有厉阳而已!
谢瑾华起身弹了弹衣摆上并不存在的灰尘,道:“来人,给我换一身短衫。”
虽说这种游戏比较幼稚。
但是。
偶尔陪孩子玩玩的话,似乎……也未尝不可。
“……送不了锦绣前程,只能送清风一阵了。”谢瑾华喃喃地说。
因着谢瑾华的身体稍微好些了——原本大家都已经不敢轻易动他——厉阳就重新铺了床。看着厉阳干活时的利索劲儿,柯祺忍不住在心中感慨,这才是真正的高级生活助理啊,不愧是侯府中培养出来的人才。柯祺身边原也有个小厮,就是他的表弟刘亚,可刘亚能把他自己打理齐整就算是不错了。
谢瑾华的床很大。等到晚上再睡时,柯祺就不用委屈自己窝在椅子里了。两人是一起睡的。
要是在几天前,让柯祺和一位同性同床共枕,他完全不会觉得尴尬,可现在他和谢瑾华之间却有一层“不明不白”的关系……柯祺心里忽然生出了一点点不自在。为了缓解尴尬,柯祺摸了摸鼻子,佯装无意地说:“我在家时就和兄弟们一起睡过。大家感情好,这也很正常。你也是的吧?”柯祺其实就和柯祐、刘亚两人睡过,其中和刘亚睡得日子要多一些。他舍不得让小表弟为他守夜时睡在床踏上。
谢瑾华却没什么和别人同床的经历。他想了一会儿,只想起来了孩童时的一些事,略有些迟疑地说:“我幼年时……有几次生病了,大哥彻夜照顾我,许是陪我一起睡过。不过,也许那时大哥并没有睡,说不定只是坐着陪了我一夜而已。”小时候的记忆本来就模糊,更何况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
“你不用回答得这么认真。总之,我的意思是,我现在叫了你一声哥哥,那我们俩一起睡就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柯祺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觉得谢瑾华认真思索的样子有些可爱,“你不要多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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