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迷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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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斯冉此时人虽是迷糊的,可心意不会改变,所以接下来每说的一个字,都是发自真心。
“是你第一次到崔宇听雪找我的时候,开门一见是你,心里竟有点莫名的开心,却一直不敢承认,我活在世上,和钱打的交道最多,很少接触女人,你是第一个,第一个让我恨也不是、爱也不是……”孙斯冉苦笑着,肤色有些苍白。
陈晓听得真真切切,原来干爹是个闷葫芦,但又勇气可嘉,竟然陪着戚和公主来找心上人。
他就不怕公主和那个道士在一起后,把他给抛弃掉?
夏仙一双眼睛盯着陈晓,似乎在问接下来该怎么办?
也是难为了陈晓的干爹,在差点精尽人亡的时候,吐露了心声。
陈晓又在夏仙耳朵里嘀咕几句,夏仙讶异地盯着坏小孩。
“你确定?”
“确定。”陈晓点头。
夏仙不是很喜欢戏耍别人的,因为拿别人的爱情开玩笑不是君子所为,但仔细想想,自己好像不是君子。
既然不是君子也就顾不得许多,只要陈晓这小家伙开心就好,再说了,床上躺着的男子毕竟是他的干爹,就算突然间醒悟过来,还能把小家伙杀了不成?
于是乎,夏仙娇滴滴地开口:“那你愿意娶我吗?”
孙斯冉轻微点头,“愿意,为了你,我可以舍弃过去的一切。”
身为盗贼的他,第一次感觉到和喜欢的女子在一起,比拥有金山银山更幸福。
“那你现在能亲我吗?”这个问题问出来有点羞耻,可这是陈晓的主意,要怪就怪他,人小鬼大。
而事情的策划人,正站在旁边,全神贯注地盯着孙斯冉的反应。
所幸,孙斯冉并不糊涂,指了指某人,“他得先出去。”
夏仙哭笑不得,瞧瞧,这就是报应。
陈晓撇嘴,“有了媳妇忘了儿,唉,可怜的我,去买根冰糖葫芦压压惊。”
夏仙对孙斯冉说了几句,让他安心睡下,随后去追陈晓。
“你干爹应该很喜欢那个女人,以你的聪明,撮合他们不是难事吧?”
虽然和陈晓认识仅仅只有一天,但在这一天里,夏仙已经充分见识到了他调皮捣蛋的一面。
陈晓摇头:“难呀,难于上青天。”
在誉王府住了许久,见过很多达官贵人,也无意中听到他们的话,觉得很有意思,便学过来,连腔调都相似。
“为什么?我觉得你干爹挺好,人长得不错,也有钱,虽然来这个地方确实不太好,可男人嘛,这都是难免的。”男尊女卑的世道,女人活该在家里做家务活,男人在外面花钱嫖娼。
陈晓像一个大人般将手背在后背,“你不懂,我干爹和那位姑娘的身份有点尴尬。”
夏仙很感兴趣,“尴尬?怎么个尴尬法?”
“等我先把糖葫芦买回来了再和你细说。”陈晓出了妓院,去买糖葫芦,颇有风度的他,还特意给夏仙带上一串。
十分有爱有木有,要是他早出生几年,现在已经是万人迷。
夏仙的房间里,一女一童啃着糖葫芦,聊着八卦。
“我告诉你,你可千万千万不能告诉别人。”陈晓的保密意识很强,可保密工作做的不是十分到位,因为他若是有意隐瞒,根本就不会开这个口。
夏仙认真地点头,“我会守口如瓶的。”
再说,在这种地方,除了才认识的陈晓,她根本就没有什么朋友,即使心里藏着一大堆事也没人可以诉说。
“干爹喜欢的不是别人,而是公主,戚和公主,你听说过吗?”
夏仙想了想,恍然大悟,“你说的可是誉王府的那位?”
这位公主在民间还是挺有名的,不仅喜欢上一个道士,还为了道士把当朝国师也就是她的师父捅了一刀,当时这件事发生后,可是传的沸沸扬扬,戚和公主名声扫地。
“对,就是她。”陈晓继续开口:“自从那个叫落尘的道士离开了帝都,公主就茶不思饭不想,后来,她又遇到了我和我的干爹,我们这才陪着她来蜀山,见那个道士。”
“啊?”夏仙很吃惊,“你说公主千里迢迢跑来,就是为了找那个道士啊?”
看来这位公主还是个痴情人,明知道这样的感情得不到,还是飞蛾扑火。
不过,人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从情理的角度讲,她没有错,只是在勇往直前地追寻爱情。
“对啊,可怜我的干爹一路相随,不离不弃。”陈晓这话明显是在往孙斯冉的脸上贴金。
“嗯,这么说来,你干爹真是对公主有情有义,对了,那你干爹又是什么身份?”既然方才陈晓说身份尴尬,那除了那个道士,一定还有这层原因阻拦着。
陈晓有点不好意思,“我干爹……我干爹是个贼。”
这回夏仙的嘴巴惊得合不上,贼?刚才那个相貌堂堂的人是个贼?这好像有点难以让人相信。
陈晓固执地为孙斯冉挽回面子,“我干爹是个很厉害的贼,武功特别好,而且,这世界上就没有他偷不来的东西,你知道吗?我干爹偷了一千万两黄金,就藏在罗凡。”
此番炫耀,让夏仙瞠目结舌。
“一……一千万两……黄金?”
她长这么大,见过的最多的钱就是五百两一张的银票,陈晓口中的一千万两黄金,恕她难以想象。
“很吃惊吧?”陈晓如此得意,就像他能继承那笔巨额的财产一样,不过这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干爹一辈子打光棍,讨不到老婆,生不了娃,那为了不让黄金浪费,不就只能留给这个干儿子么?没毛病。
可是,陈晓对财富的痴迷还没有到达这种丧心病狂的地步,对糖葫芦倒是有些可能。
不管怎么说,他除了亲爹,就这一个干爹,自己这个干儿子,也要加把劲,早日让干爹结束单身生涯才是。
“是很吃惊。”夏仙讪笑,一个贼,就凭一双手,盗得一千万两黄金,这能用什么词来形容?霸气?豪迈?好像都是褒义词,有点不符。
“所以嘛,他们才很难走到一起,在公主的眼里,我干爹就是一个江洋大盗,什么优点都没有,只会偷东西。”陈晓的眼眸含着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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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斯冉此时人虽是迷糊的,可心意不会改变,所以接下来每说的一个字,都是发自真心。
“是你第一次到崔宇听雪找我的时候,开门一见是你,心里竟有点莫名的开心,却一直不敢承认,我活在世上,和钱打的交道最多,很少接触女人,你是第一个,第一个让我恨也不是、爱也不是……”孙斯冉苦笑着,肤色有些苍白。
陈晓听得真真切切,原来干爹是个闷葫芦,但又勇气可嘉,竟然陪着戚和公主来找心上人。
他就不怕公主和那个道士在一起后,把他给抛弃掉?
夏仙一双眼睛盯着陈晓,似乎在问接下来该怎么办?
也是难为了陈晓的干爹,在差点精尽人亡的时候,吐露了心声。
陈晓又在夏仙耳朵里嘀咕几句,夏仙讶异地盯着坏小孩。
“你确定?”
“确定。”陈晓点头。
夏仙不是很喜欢戏耍别人的,因为拿别人的爱情开玩笑不是君子所为,但仔细想想,自己好像不是君子。
既然不是君子也就顾不得许多,只要陈晓这小家伙开心就好,再说了,床上躺着的男子毕竟是他的干爹,就算突然间醒悟过来,还能把小家伙杀了不成?
于是乎,夏仙娇滴滴地开口:“那你愿意娶我吗?”
孙斯冉轻微点头,“愿意,为了你,我可以舍弃过去的一切。”
身为盗贼的他,第一次感觉到和喜欢的女子在一起,比拥有金山银山更幸福。
“那你现在能亲我吗?”这个问题问出来有点羞耻,可这是陈晓的主意,要怪就怪他,人小鬼大。
而事情的策划人,正站在旁边,全神贯注地盯着孙斯冉的反应。
所幸,孙斯冉并不糊涂,指了指某人,“他得先出去。”
夏仙哭笑不得,瞧瞧,这就是报应。
陈晓撇嘴,“有了媳妇忘了儿,唉,可怜的我,去买根冰糖葫芦压压惊。”
夏仙对孙斯冉说了几句,让他安心睡下,随后去追陈晓。
“你干爹应该很喜欢那个女人,以你的聪明,撮合他们不是难事吧?”
虽然和陈晓认识仅仅只有一天,但在这一天里,夏仙已经充分见识到了他调皮捣蛋的一面。
陈晓摇头:“难呀,难于上青天。”
在誉王府住了许久,见过很多达官贵人,也无意中听到他们的话,觉得很有意思,便学过来,连腔调都相似。
“为什么?我觉得你干爹挺好,人长得不错,也有钱,虽然来这个地方确实不太好,可男人嘛,这都是难免的。”男尊女卑的世道,女人活该在家里做家务活,男人在外面花钱嫖娼。
陈晓像一个大人般将手背在后背,“你不懂,我干爹和那位姑娘的身份有点尴尬。”
夏仙很感兴趣,“尴尬?怎么个尴尬法?”
“等我先把糖葫芦买回来了再和你细说。”陈晓出了妓院,去买糖葫芦,颇有风度的他,还特意给夏仙带上一串。
十分有爱有木有,要是他早出生几年,现在已经是万人迷。
夏仙的房间里,一女一童啃着糖葫芦,聊着八卦。
“我告诉你,你可千万千万不能告诉别人。”陈晓的保密意识很强,可保密工作做的不是十分到位,因为他若是有意隐瞒,根本就不会开这个口。
夏仙认真地点头,“我会守口如瓶的。”
再说,在这种地方,除了才认识的陈晓,她根本就没有什么朋友,即使心里藏着一大堆事也没人可以诉说。
“干爹喜欢的不是别人,而是公主,戚和公主,你听说过吗?”
夏仙想了想,恍然大悟,“你说的可是誉王府的那位?”
这位公主在民间还是挺有名的,不仅喜欢上一个道士,还为了道士把当朝国师也就是她的师父捅了一刀,当时这件事发生后,可是传的沸沸扬扬,戚和公主名声扫地。
“对,就是她。”陈晓继续开口:“自从那个叫落尘的道士离开了帝都,公主就茶不思饭不想,后来,她又遇到了我和我的干爹,我们这才陪着她来蜀山,见那个道士。”
“啊?”夏仙很吃惊,“你说公主千里迢迢跑来,就是为了找那个道士啊?”
看来这位公主还是个痴情人,明知道这样的感情得不到,还是飞蛾扑火。
不过,人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从情理的角度讲,她没有错,只是在勇往直前地追寻爱情。
“对啊,可怜我的干爹一路相随,不离不弃。”陈晓这话明显是在往孙斯冉的脸上贴金。
“嗯,这么说来,你干爹真是对公主有情有义,对了,那你干爹又是什么身份?”既然方才陈晓说身份尴尬,那除了那个道士,一定还有这层原因阻拦着。
陈晓有点不好意思,“我干爹……我干爹是个贼。”
这回夏仙的嘴巴惊得合不上,贼?刚才那个相貌堂堂的人是个贼?这好像有点难以让人相信。
陈晓固执地为孙斯冉挽回面子,“我干爹是个很厉害的贼,武功特别好,而且,这世界上就没有他偷不来的东西,你知道吗?我干爹偷了一千万两黄金,就藏在罗凡。”
此番炫耀,让夏仙瞠目结舌。
“一……一千万两……黄金?”
她长这么大,见过的最多的钱就是五百两一张的银票,陈晓口中的一千万两黄金,恕她难以想象。
“很吃惊吧?”陈晓如此得意,就像他能继承那笔巨额的财产一样,不过这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干爹一辈子打光棍,讨不到老婆,生不了娃,那为了不让黄金浪费,不就只能留给这个干儿子么?没毛病。
可是,陈晓对财富的痴迷还没有到达这种丧心病狂的地步,对糖葫芦倒是有些可能。
不管怎么说,他除了亲爹,就这一个干爹,自己这个干儿子,也要加把劲,早日让干爹结束单身生涯才是。
“是很吃惊。”夏仙讪笑,一个贼,就凭一双手,盗得一千万两黄金,这能用什么词来形容?霸气?豪迈?好像都是褒义词,有点不符。
“所以嘛,他们才很难走到一起,在公主的眼里,我干爹就是一个江洋大盗,什么优点都没有,只会偷东西。”陈晓的眼眸含着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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