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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原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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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过了很多地方。当年我求出家的那个山谷,已经变了模样,容不下我一间木房子。我本来一腔热血,来了却满心失望。山谷里的师父们坦然地说:“这就是无常。”你对生活有多少期待,就有多少无奈。没有什么会永远不变。当年唐僧取经的那兰陀佛学院,是世界顶尖的寺院兼佛学院,高僧如繁星般云集,还不是一样惨遭屠戮。高僧们面对着屠杀者们沾着献血的刀刃,没有一个愿意改变自己的信仰,英勇无畏地迎接死亡的到来。在高阶修行人面前,生死不过是儿戏。死,如囚犯脱狱一般快乐。那兰陀都可以消亡,又有哪个地方可以永恒不变。变,才是永恒。这就是无常。
我后来又去了几个地方,出家有出家的规矩,很多寺院都要我拿到父母的同意书,才肯收留我。我飞回小城,去跟我爸妈谈。我哥来机场接我,见我就取笑我:“你怎么还这么矮!18岁以后再没长过个儿吗?”我想起小时候被他欺负的情形,到这个年纪,看见他长着一个中年油腻男的肚子,倒释怀了很多,回嘴道:“你就差一个保温杯泡枸杞了。”他轻松地把我的大行李箱拿过去,哈哈地笑:“有~在车上放着呢!我现在也有文化了,别以为我听不懂。你北大高材生的书本话在互联网时代没有一点卵用。我还知道‘生活不只眼前的枸杞,还有远方的人参’。”我也哈哈地笑,像小时候一样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
我妈开门看到我,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回来了。”丢给我一双新拖鞋。转身去厨房继续忙。我爸从厨房出来,看到我,也没有什么笑模样,说了句:“马上开饭了。”然后又走回厨房。爸妈都老了,皮肤松懈,眼袋下垂,头发是全黑的,但发根几乎全白暴露了他们染发的事实。
有个小孩子跑来跑去,我哥喝他道:“过来叫姑姑!”这就是我哥和琪琪的儿子了。个头像我哥,眉眼像琪琪,漂亮机灵,倒比自己爸妈强。琪琪随后出来。她胖了一点,有了中年女人的丰腴,仍然是美的。她看我的表情非常尴尬,笑了笑,不知道怎么称呼,最终憋出三个字:“回来了”。说完又觉得不妥,我才是这个家原生的主人。便又笑笑,不说话地退到电视一旁的凳子上拘束地坐下,好像她才是客人。我突然有种恶作剧的想法:要是我嫁给苗凯,又和家人和好,那一家人见面时,以琪琪这种心理素质,只能披上穆斯林的黑罩袍了。
可惜,苗凯娶了别人。想到苗凯时,我就像在想一个电影里的男主角,很爱,但是也没有期待,连痛苦也没有,只有一点点电影散场的唏嘘。我也不是来和家人和好,就算和好了,我以后出家了也不会常来常往。恶作剧的场景永远不会出现。真可惜。生活还是没有戏剧精彩。这倒是个好的素材。我暗笑自己的编剧习气,直到这个时候都按捺不住。
晚餐都摆好了。爸妈做了一桌子菜,是小时候过年的标准。我坐下来之后,我哥才坐下来。琪琪低眉顺眼地从厨房里端饭出来,标准的小媳妇,没有半点当年在酒吧里拼酒的豪气。看着她,我就知道自己也老了。那些狂傲的青春终将散场。她和我哥才是中年人应该有的样子。我、苗凯、金子奇,都是奇葩。等爸妈都坐定,我们开始动筷。我妈说:“这还是你小时候爱吃的那个烧鸡,他们开连锁店了,赚了很多钱,味道没变。”说着,把鸡腿夹给了我小侄子。我想起小时候,因为生了我这个二胎,人家独生子女应有的补助我爸妈都没有。我妈还因为生我被开除了公职。收入少了,还要多养一个孩子,生活自然比别人家要紧张。吃肉的时候很少,过年吃烧鸡更是奢侈。我妈每次都把鸡腿给我哥,很小的时候我会哭闹,再大一点我不哭不闹习惯了把一切最好的都给我哥。这些本来没什么大不了的小事,堆积起来就成了我和家庭之间的隔阂。物质充裕的时候,无法从物质上分辨爱意,但物质匮乏的时期,物质的多寡就是爱意。
我妈给了我侄子鸡腿以后,又把另一只鸡腿撕下来,给了我。我把鸡腿夹给我哥,说:“妈,我现在吃素了。”我妈唠叨着:“你这么瘦,吃什么素!你哥不能吃,他三高。”说完又把鸡腿夹给了我小侄子。小侄子虎头虎脑地吃着,是有点憨憨的可爱。可是,人生并不会因为你可爱,就对你手下留情。我知道我哥的人生又会在这个可爱的娃娃身上上演。我们太难走出原生家庭的魔咒。这就是轮回里最难过的一关。雍和宫的住持师父说我之前活得太当真了。现在,看着这一切,我活得像个轮回里的局外人。可能,并不是我修行进步了,而是我从来都跟这个家庭格格不入。
素菜并不多,我哥这么年轻就三高也就不足为奇。我吃着拌黄瓜和米饭就打发了,毕竟也不是为了吃而来。这么多年,在各地跑来跑去,我都快忘了我最喜欢吃的是什么。即使是家里的年夜饭,给我的欢欣记忆也不多。我很努力地想寻找一些和这个家庭的骨血里的联系,最终还是失败了。吃完收拾完。所有人都坐在客厅里假装看电视。我说:“爸妈,我这次回来,是想请你们给我一个同意书。”“什么同意书。”我爸戴着老花镜,吃力地拿着脏而且旧的遥控器在茫然地换台。我说:“我想出家。需要父母同意书。”
我说话的声音很轻,却像一个炸弹,让所有人都看向了我。随后每个人都开始质问我。过程是嘈杂而没有实意的,都在我的意料之内。我平静地回复每个人的疑惑。我不期望他们可以理解我,我只想拿到同意书。说了很久,他们见我不为所动,就安静了下来。我妈开始哭。我都不知道我爸妈为什么要生我。如果只生我哥,他们会很幸福,不会有这么多怨气,更不会有我这样一个叛逆不孝的女儿。既然我都这么不孝地在外面飘荡了这么久,我出家对他们又有什么影响呢?
我妈哭着说:“我知道你怨我们,可是那时候条件不好,我和你爸也没有办法。从小到大,别人孩子有的你都有,我们也没太亏待你。你学习好,我们把给你哥装修新房子的钱拿出来给你上大学,一直到你谈朋友自己有钱了。我俩都是普通职工,养你们的钱都是从一块两块的菜钱里省出来的。别人家的女儿都早早结婚生孩子,过年过节都回来看看。你是有出息,但连个正经家庭也没有,十几年不见人。我是想着,我们也老了,有你哥嫂照顾就够了,也不给你添麻烦,你自己开心就行。你这怎么又要出家?!”
我以为他们亏待了我。他们以为他们没有亏待我。是非黑白,在不同的人不同的境遇里,变得模糊不清。很多女人过的都是我妈和琪琪那样平凡的生活,嫁人生子变老。平凡也没有什么不好。我为什么要选择一条那么难走的路?可是,生而为人,如果只是按部就班地活成已知的样子,那该多么无趣啊。即使是平凡的人在平凡的人生里也经历平凡的痛苦,也不时地对框架外的人生充满了想象和憧憬,那又为什么不去试着选择高难度一点的挑战呢?人生就像游戏,总玩低难度的,总会玩厌的。可惜,人生又不是游戏,几十年后玩厌了也没机会再重新玩别的模式。所以,还是在一开始就玩得尽力一点吧。这样总不至于在我哥的年纪就进入三高的被动厌烦期。无论怎样,从我的原生家庭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妈和琪琪这两个女人,都做出了在他们的平凡模式里最正确的选择。我们都是对的,仅仅是初始的难度设定不同,走到这个时间就只能永远分道扬镳。
我爸妈最终还是签了《同意书》,条件是我出家的消息必须保密,不能上任何媒体。他们把这作为羞耻,永远也不会跟邻居提起。虽然我无法让他们理解出家的初心和功德,但至少我们在往事上握手言和。我不再固执地认为我是对的,对他们所有人怀着一种天然的道德优越感。我们都是普通的人,在自己的人生里做着自己认为对的选择。谈不上对错,也没有任何道德评判可言。若真的要计较,他们养大了我,给了我18岁以前的一切,倒是让我明白了佛经里说的“母恩难报”。我一直号称心怀众生,却原谅不了我的原生家庭,这就太虚伪了。这封《同意书》完整而平和地从我的原生家庭剥离出了我的人生。从此以后,他们温暖而没有棱角地存在我心里,但可能没什么机会再出现在我生命里了。
我走过了很多地方。当年我求出家的那个山谷,已经变了模样,容不下我一间木房子。我本来一腔热血,来了却满心失望。山谷里的师父们坦然地说:“这就是无常。”你对生活有多少期待,就有多少无奈。没有什么会永远不变。当年唐僧取经的那兰陀佛学院,是世界顶尖的寺院兼佛学院,高僧如繁星般云集,还不是一样惨遭屠戮。高僧们面对着屠杀者们沾着献血的刀刃,没有一个愿意改变自己的信仰,英勇无畏地迎接死亡的到来。在高阶修行人面前,生死不过是儿戏。死,如囚犯脱狱一般快乐。那兰陀都可以消亡,又有哪个地方可以永恒不变。变,才是永恒。这就是无常。
我后来又去了几个地方,出家有出家的规矩,很多寺院都要我拿到父母的同意书,才肯收留我。我飞回小城,去跟我爸妈谈。我哥来机场接我,见我就取笑我:“你怎么还这么矮!18岁以后再没长过个儿吗?”我想起小时候被他欺负的情形,到这个年纪,看见他长着一个中年油腻男的肚子,倒释怀了很多,回嘴道:“你就差一个保温杯泡枸杞了。”他轻松地把我的大行李箱拿过去,哈哈地笑:“有~在车上放着呢!我现在也有文化了,别以为我听不懂。你北大高材生的书本话在互联网时代没有一点卵用。我还知道‘生活不只眼前的枸杞,还有远方的人参’。”我也哈哈地笑,像小时候一样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
我妈开门看到我,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回来了。”丢给我一双新拖鞋。转身去厨房继续忙。我爸从厨房出来,看到我,也没有什么笑模样,说了句:“马上开饭了。”然后又走回厨房。爸妈都老了,皮肤松懈,眼袋下垂,头发是全黑的,但发根几乎全白暴露了他们染发的事实。
有个小孩子跑来跑去,我哥喝他道:“过来叫姑姑!”这就是我哥和琪琪的儿子了。个头像我哥,眉眼像琪琪,漂亮机灵,倒比自己爸妈强。琪琪随后出来。她胖了一点,有了中年女人的丰腴,仍然是美的。她看我的表情非常尴尬,笑了笑,不知道怎么称呼,最终憋出三个字:“回来了”。说完又觉得不妥,我才是这个家原生的主人。便又笑笑,不说话地退到电视一旁的凳子上拘束地坐下,好像她才是客人。我突然有种恶作剧的想法:要是我嫁给苗凯,又和家人和好,那一家人见面时,以琪琪这种心理素质,只能披上穆斯林的黑罩袍了。
可惜,苗凯娶了别人。想到苗凯时,我就像在想一个电影里的男主角,很爱,但是也没有期待,连痛苦也没有,只有一点点电影散场的唏嘘。我也不是来和家人和好,就算和好了,我以后出家了也不会常来常往。恶作剧的场景永远不会出现。真可惜。生活还是没有戏剧精彩。这倒是个好的素材。我暗笑自己的编剧习气,直到这个时候都按捺不住。
晚餐都摆好了。爸妈做了一桌子菜,是小时候过年的标准。我坐下来之后,我哥才坐下来。琪琪低眉顺眼地从厨房里端饭出来,标准的小媳妇,没有半点当年在酒吧里拼酒的豪气。看着她,我就知道自己也老了。那些狂傲的青春终将散场。她和我哥才是中年人应该有的样子。我、苗凯、金子奇,都是奇葩。等爸妈都坐定,我们开始动筷。我妈说:“这还是你小时候爱吃的那个烧鸡,他们开连锁店了,赚了很多钱,味道没变。”说着,把鸡腿夹给了我小侄子。我想起小时候,因为生了我这个二胎,人家独生子女应有的补助我爸妈都没有。我妈还因为生我被开除了公职。收入少了,还要多养一个孩子,生活自然比别人家要紧张。吃肉的时候很少,过年吃烧鸡更是奢侈。我妈每次都把鸡腿给我哥,很小的时候我会哭闹,再大一点我不哭不闹习惯了把一切最好的都给我哥。这些本来没什么大不了的小事,堆积起来就成了我和家庭之间的隔阂。物质充裕的时候,无法从物质上分辨爱意,但物质匮乏的时期,物质的多寡就是爱意。
我妈给了我侄子鸡腿以后,又把另一只鸡腿撕下来,给了我。我把鸡腿夹给我哥,说:“妈,我现在吃素了。”我妈唠叨着:“你这么瘦,吃什么素!你哥不能吃,他三高。”说完又把鸡腿夹给了我小侄子。小侄子虎头虎脑地吃着,是有点憨憨的可爱。可是,人生并不会因为你可爱,就对你手下留情。我知道我哥的人生又会在这个可爱的娃娃身上上演。我们太难走出原生家庭的魔咒。这就是轮回里最难过的一关。雍和宫的住持师父说我之前活得太当真了。现在,看着这一切,我活得像个轮回里的局外人。可能,并不是我修行进步了,而是我从来都跟这个家庭格格不入。
素菜并不多,我哥这么年轻就三高也就不足为奇。我吃着拌黄瓜和米饭就打发了,毕竟也不是为了吃而来。这么多年,在各地跑来跑去,我都快忘了我最喜欢吃的是什么。即使是家里的年夜饭,给我的欢欣记忆也不多。我很努力地想寻找一些和这个家庭的骨血里的联系,最终还是失败了。吃完收拾完。所有人都坐在客厅里假装看电视。我说:“爸妈,我这次回来,是想请你们给我一个同意书。”“什么同意书。”我爸戴着老花镜,吃力地拿着脏而且旧的遥控器在茫然地换台。我说:“我想出家。需要父母同意书。”
我说话的声音很轻,却像一个炸弹,让所有人都看向了我。随后每个人都开始质问我。过程是嘈杂而没有实意的,都在我的意料之内。我平静地回复每个人的疑惑。我不期望他们可以理解我,我只想拿到同意书。说了很久,他们见我不为所动,就安静了下来。我妈开始哭。我都不知道我爸妈为什么要生我。如果只生我哥,他们会很幸福,不会有这么多怨气,更不会有我这样一个叛逆不孝的女儿。既然我都这么不孝地在外面飘荡了这么久,我出家对他们又有什么影响呢?
我妈哭着说:“我知道你怨我们,可是那时候条件不好,我和你爸也没有办法。从小到大,别人孩子有的你都有,我们也没太亏待你。你学习好,我们把给你哥装修新房子的钱拿出来给你上大学,一直到你谈朋友自己有钱了。我俩都是普通职工,养你们的钱都是从一块两块的菜钱里省出来的。别人家的女儿都早早结婚生孩子,过年过节都回来看看。你是有出息,但连个正经家庭也没有,十几年不见人。我是想着,我们也老了,有你哥嫂照顾就够了,也不给你添麻烦,你自己开心就行。你这怎么又要出家?!”
我以为他们亏待了我。他们以为他们没有亏待我。是非黑白,在不同的人不同的境遇里,变得模糊不清。很多女人过的都是我妈和琪琪那样平凡的生活,嫁人生子变老。平凡也没有什么不好。我为什么要选择一条那么难走的路?可是,生而为人,如果只是按部就班地活成已知的样子,那该多么无趣啊。即使是平凡的人在平凡的人生里也经历平凡的痛苦,也不时地对框架外的人生充满了想象和憧憬,那又为什么不去试着选择高难度一点的挑战呢?人生就像游戏,总玩低难度的,总会玩厌的。可惜,人生又不是游戏,几十年后玩厌了也没机会再重新玩别的模式。所以,还是在一开始就玩得尽力一点吧。这样总不至于在我哥的年纪就进入三高的被动厌烦期。无论怎样,从我的原生家庭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妈和琪琪这两个女人,都做出了在他们的平凡模式里最正确的选择。我们都是对的,仅仅是初始的难度设定不同,走到这个时间就只能永远分道扬镳。
我爸妈最终还是签了《同意书》,条件是我出家的消息必须保密,不能上任何媒体。他们把这作为羞耻,永远也不会跟邻居提起。虽然我无法让他们理解出家的初心和功德,但至少我们在往事上握手言和。我不再固执地认为我是对的,对他们所有人怀着一种天然的道德优越感。我们都是普通的人,在自己的人生里做着自己认为对的选择。谈不上对错,也没有任何道德评判可言。若真的要计较,他们养大了我,给了我18岁以前的一切,倒是让我明白了佛经里说的“母恩难报”。我一直号称心怀众生,却原谅不了我的原生家庭,这就太虚伪了。这封《同意书》完整而平和地从我的原生家庭剥离出了我的人生。从此以后,他们温暖而没有棱角地存在我心里,但可能没什么机会再出现在我生命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