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野蜂蜜烤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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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目光投向狐爷腰间的那面铜锣:“狐爷,刚刚你就是用这面铜锣赶走河童的?”
狐爷点点头,将旱烟杆斜插在腰间:“在我们这里,进山的老猎人通常都会带上两样东西!一把猎枪,自然是用来对付野兽的,还有一面铜锣,是专门用来对付老林子里的邪乎玩意儿!这面铜锣是猎人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平时都放在山神庙里供奉着,每月的第一天用大红公鸡血浸泡,专克凶煞邪门之物。不管是在林子里碰上鬼打墙,还是在山溪里碰上河童,只要用这铜锣轻轻一敲,所有凶煞东西都会自动退去!”
我暗暗咋舌,没想到看似老旧普通的一面铜锣,居然有驱邪避煞的奇效。
也幸亏了这面铜锣,要不然我已经在阎王殿前报到了。
“十三!陈十三!”文殊一边叫喊着我的名字,一边从林子里走出来。
狐爷笑了笑:“哟,小子,带着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跑这荒郊野岭来,不安好心呐!”
我涨红了脸颊:“狐爷,开什么玩笑呢,瞎说!”
文殊来到近前,看见狐爷,好奇地问我:“这位是……”
“狐爷!”我给文殊讲起刚刚关于河童的事情,文殊听得一愣一愣的:“什么?!溪里有邪门东西?你可真够背运的,幸好我没有碰上!”
我心有余悸地回头看了一眼山溪,溪水清冽,两边的青山绿林倒映在水里,一片静谧。
狐爷取下猎枪握在手里,冲我们扬了扬下巴:“走吧,跟我下山,你们运气好,今天碰上了我,要不然你们别想走出这迷魂林!”
狐爷往前走了两步,回头叮嘱道:“跟紧点,别跟丢了!”
我和文殊应了一声,带着黑子和六儿紧跟在狐爷屁股后面,身影很快就消失在林子里面。
老林子里面黑沉沉的,参天大树一棵挨着一棵,密密麻麻,高耸入云。层层枝桠遮住了光亮,林子里又闷又热,像一口大焖锅,让人喘不过气来。没走片刻,我们已是满头大汗。
放眼望去,四周密林深深,全是连绵起伏的原始森林,灌木丛里不时传出虫鸣鸟叫之声,给老林子平添了一份诡异的氛围。
不过我发现,不管我们怎么走,我们都能隐约听见潺潺流动的溪水声。
狐爷告诉我们,在老山里面,可以利用山溪来指引道路。因为水往低处流,溪水终究会流出山峦,流到山下的河流之中。所以在分辨不出方向的时候,最好利用山溪作为参照物,只要跟着山溪一路走下去,必定能够找到出路。
老猎人就是老猎人,野外生存经验比我们强太多了,我不由得感到由衷的佩服。
这一路没有停歇,一直行走到正午,我的脚板生疼,感觉脚底都像要磨破了似的,仿佛有针在下面扎,一抽一抽的疼。
我靠着一棵大树干坐下,手捧水壶,咕噜噜地灌着水。
正喝着水,就看见一只个头挺大的野蜂停在水壶上面,嗡嗡颤动着翅膀,屁股上的毒针寒光闪亮,若是被这根毒针蛰上一下,估计整个手掌都会肿起来。我吓了一大跳,赶紧松手丢掉水壶,那只野蜂盘旋着往头顶上方飞走了。
我的目光顺势上移,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在我所背靠的大树上方,竟然倒挂着一个硕大的马蜂窝,如同一团黑乎乎的瘤子,表面布满孔洞,密密麻麻的,有很多野蜂环绕在四周飞舞。
对于野蜂,我们自然是避之不及的,但是狐爷的眼里却闪过一丝兴奋的光芒,就像发现了什么好东西一样,快步来到树下。
我问狐爷想要干嘛,狐爷也不多说,去灌木丛割了一把野草。野草燃烧后,冒起大量浓烟,狐爷让我们离远点,然后一个人举着野草爬上大树,用浓烟去熏那马蜂窝。
说来也怪,性情凶残的野蜂好像十分畏惧野草冒出的浓烟,在浓烟里慌乱地飞来飞去。不过片刻,就被浓烟给熏死了,扑簌簌的往下掉,就像下雨一样。剩下的一些野蜂也不敢继续待在蜂巢里面,一股脑儿全都飞了出去,只留下满地的野蜂尸体和一个空空的蜂巢。
狐爷抽出猎刀,使劲劈砍几下,马蜂窝就从树上掉了下来。
狐爷顺着树干滑下来,用猎刀劈开蜂巢,里面流淌出淡黄色的蜂蜜,亮晶晶的,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香味。
狐爷直接用手指抠出一块蜂蜜,放在嘴里咀嚼了两下。
“狐爷,这东西能吃吗?”我问。
狐爷眯着眼睛,很享受的样子,咂着嘴巴说:“嘿嘿,你有所不知,这可是好东西,大补呢!”
狐爷用刀子挑出一点野蜂蜜让我尝尝,我舔了舔,感觉有些涩口,味道还是比较清甜的,不过吃起来的感觉怪怪的,不太吃得惯。
狐爷搓了搓手:“饿了吧?狐爷给你们做一道拿手好菜!”
狐爷让我和文殊去拾点枯枝当柴火,生起一个火堆,然后他从背筐里拎出一只死野兔,熟练地拔毛去内脏,清理干净之后,顺手将那野蜂蜜均匀地涂抹在兔子身上,这才把兔子放在火上翻烤。
不一会儿,兔子表面发出滋滋声响,野蜂蜜慢慢融入兔肉里面,散发出一股奇特的香味,令人垂涎三尺,我和文殊骨碌碌地盯着那只兔子,一个劲地吞咽口水。
野兔被烤得外焦里嫩,还混合着野蜂蜜的香甜味道,那口感简直是绝了。我从未品尝过如此美味的烧烤,馋得我差点连舌头都吞进肚子里。
黑子和六儿也馋得不行,整只兔子的骨头都被黑子给咬碎吞了,六儿得了个兔腿,油亮亮的,高兴地坐到树上吃起来。
“味道怎么样?”狐爷得意地说:“这野蜂蜜烤兔子,可是老林子里的绝味!”
我恋恋不舍地吐掉最后一块骨头,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竖起大拇指连连夸赞。
我们坐在树下休息片刻,狐爷拍拍裤腿站起来,让我们继续赶路:“走吧!天黑之前必须赶回村子,夜晚的老林子很危险的!”
吃饱喝足我们继续上路,在狐爷的引领下,终于在傍晚时分走出老林子,赶到山脚下面的村子。
这里地势偏僻,村子也不大,零星的二三十户人家,散落在乡野之间。
绯红色的天空下,可以看见很多户人家的院子里飘起袅袅炊烟。
相比外面的世界,这个村庄安宁静谧,如同一处世外桃源。
看着远方的晚霞,我曾有短暂的走神,如果能和心爱的人在此相守终老,不去理会江湖的纷争,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十三,在想什么呢?快进来!”文殊站在院门口冲我招手。
这是村庄边上的一座农家小院,相比较其他院落,这座院子显得要贫瘠许多。三间泥胚房,呈品字形摆布,一圈木栅栏围成一道篱笆墙,屋子下面堆着一些枯枝垛子,用来烧柴火的。这是狐爷的家,这个六七十岁的老猎人独自居住。
狐爷放下背筐和猎枪:“屋子里有些乱,随便坐吧!”
我问狐爷的老伴儿呢,狐爷苦笑着摇了摇头:“已经打了一辈子光棍喽!山里日子苦,里面的女孩想出去,外面的女孩不愿意进来。呵呵,一个人也挺好,自由自在,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啊!”
狐爷虽然脸上挂着笑,但我能听得出他话语中的悲哀和无奈。
狐爷让我们歇会儿,他去厨房做晚饭,说着,就拎着背筐里的猎物走进隔壁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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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目光投向狐爷腰间的那面铜锣:“狐爷,刚刚你就是用这面铜锣赶走河童的?”
狐爷点点头,将旱烟杆斜插在腰间:“在我们这里,进山的老猎人通常都会带上两样东西!一把猎枪,自然是用来对付野兽的,还有一面铜锣,是专门用来对付老林子里的邪乎玩意儿!这面铜锣是猎人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平时都放在山神庙里供奉着,每月的第一天用大红公鸡血浸泡,专克凶煞邪门之物。不管是在林子里碰上鬼打墙,还是在山溪里碰上河童,只要用这铜锣轻轻一敲,所有凶煞东西都会自动退去!”
我暗暗咋舌,没想到看似老旧普通的一面铜锣,居然有驱邪避煞的奇效。
也幸亏了这面铜锣,要不然我已经在阎王殿前报到了。
“十三!陈十三!”文殊一边叫喊着我的名字,一边从林子里走出来。
狐爷笑了笑:“哟,小子,带着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跑这荒郊野岭来,不安好心呐!”
我涨红了脸颊:“狐爷,开什么玩笑呢,瞎说!”
文殊来到近前,看见狐爷,好奇地问我:“这位是……”
“狐爷!”我给文殊讲起刚刚关于河童的事情,文殊听得一愣一愣的:“什么?!溪里有邪门东西?你可真够背运的,幸好我没有碰上!”
我心有余悸地回头看了一眼山溪,溪水清冽,两边的青山绿林倒映在水里,一片静谧。
狐爷取下猎枪握在手里,冲我们扬了扬下巴:“走吧,跟我下山,你们运气好,今天碰上了我,要不然你们别想走出这迷魂林!”
狐爷往前走了两步,回头叮嘱道:“跟紧点,别跟丢了!”
我和文殊应了一声,带着黑子和六儿紧跟在狐爷屁股后面,身影很快就消失在林子里面。
老林子里面黑沉沉的,参天大树一棵挨着一棵,密密麻麻,高耸入云。层层枝桠遮住了光亮,林子里又闷又热,像一口大焖锅,让人喘不过气来。没走片刻,我们已是满头大汗。
放眼望去,四周密林深深,全是连绵起伏的原始森林,灌木丛里不时传出虫鸣鸟叫之声,给老林子平添了一份诡异的氛围。
不过我发现,不管我们怎么走,我们都能隐约听见潺潺流动的溪水声。
狐爷告诉我们,在老山里面,可以利用山溪来指引道路。因为水往低处流,溪水终究会流出山峦,流到山下的河流之中。所以在分辨不出方向的时候,最好利用山溪作为参照物,只要跟着山溪一路走下去,必定能够找到出路。
老猎人就是老猎人,野外生存经验比我们强太多了,我不由得感到由衷的佩服。
这一路没有停歇,一直行走到正午,我的脚板生疼,感觉脚底都像要磨破了似的,仿佛有针在下面扎,一抽一抽的疼。
我靠着一棵大树干坐下,手捧水壶,咕噜噜地灌着水。
正喝着水,就看见一只个头挺大的野蜂停在水壶上面,嗡嗡颤动着翅膀,屁股上的毒针寒光闪亮,若是被这根毒针蛰上一下,估计整个手掌都会肿起来。我吓了一大跳,赶紧松手丢掉水壶,那只野蜂盘旋着往头顶上方飞走了。
我的目光顺势上移,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在我所背靠的大树上方,竟然倒挂着一个硕大的马蜂窝,如同一团黑乎乎的瘤子,表面布满孔洞,密密麻麻的,有很多野蜂环绕在四周飞舞。
对于野蜂,我们自然是避之不及的,但是狐爷的眼里却闪过一丝兴奋的光芒,就像发现了什么好东西一样,快步来到树下。
我问狐爷想要干嘛,狐爷也不多说,去灌木丛割了一把野草。野草燃烧后,冒起大量浓烟,狐爷让我们离远点,然后一个人举着野草爬上大树,用浓烟去熏那马蜂窝。
说来也怪,性情凶残的野蜂好像十分畏惧野草冒出的浓烟,在浓烟里慌乱地飞来飞去。不过片刻,就被浓烟给熏死了,扑簌簌的往下掉,就像下雨一样。剩下的一些野蜂也不敢继续待在蜂巢里面,一股脑儿全都飞了出去,只留下满地的野蜂尸体和一个空空的蜂巢。
狐爷抽出猎刀,使劲劈砍几下,马蜂窝就从树上掉了下来。
狐爷顺着树干滑下来,用猎刀劈开蜂巢,里面流淌出淡黄色的蜂蜜,亮晶晶的,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香味。
狐爷直接用手指抠出一块蜂蜜,放在嘴里咀嚼了两下。
“狐爷,这东西能吃吗?”我问。
狐爷眯着眼睛,很享受的样子,咂着嘴巴说:“嘿嘿,你有所不知,这可是好东西,大补呢!”
狐爷用刀子挑出一点野蜂蜜让我尝尝,我舔了舔,感觉有些涩口,味道还是比较清甜的,不过吃起来的感觉怪怪的,不太吃得惯。
狐爷搓了搓手:“饿了吧?狐爷给你们做一道拿手好菜!”
狐爷让我和文殊去拾点枯枝当柴火,生起一个火堆,然后他从背筐里拎出一只死野兔,熟练地拔毛去内脏,清理干净之后,顺手将那野蜂蜜均匀地涂抹在兔子身上,这才把兔子放在火上翻烤。
不一会儿,兔子表面发出滋滋声响,野蜂蜜慢慢融入兔肉里面,散发出一股奇特的香味,令人垂涎三尺,我和文殊骨碌碌地盯着那只兔子,一个劲地吞咽口水。
野兔被烤得外焦里嫩,还混合着野蜂蜜的香甜味道,那口感简直是绝了。我从未品尝过如此美味的烧烤,馋得我差点连舌头都吞进肚子里。
黑子和六儿也馋得不行,整只兔子的骨头都被黑子给咬碎吞了,六儿得了个兔腿,油亮亮的,高兴地坐到树上吃起来。
“味道怎么样?”狐爷得意地说:“这野蜂蜜烤兔子,可是老林子里的绝味!”
我恋恋不舍地吐掉最后一块骨头,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竖起大拇指连连夸赞。
我们坐在树下休息片刻,狐爷拍拍裤腿站起来,让我们继续赶路:“走吧!天黑之前必须赶回村子,夜晚的老林子很危险的!”
吃饱喝足我们继续上路,在狐爷的引领下,终于在傍晚时分走出老林子,赶到山脚下面的村子。
这里地势偏僻,村子也不大,零星的二三十户人家,散落在乡野之间。
绯红色的天空下,可以看见很多户人家的院子里飘起袅袅炊烟。
相比外面的世界,这个村庄安宁静谧,如同一处世外桃源。
看着远方的晚霞,我曾有短暂的走神,如果能和心爱的人在此相守终老,不去理会江湖的纷争,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十三,在想什么呢?快进来!”文殊站在院门口冲我招手。
这是村庄边上的一座农家小院,相比较其他院落,这座院子显得要贫瘠许多。三间泥胚房,呈品字形摆布,一圈木栅栏围成一道篱笆墙,屋子下面堆着一些枯枝垛子,用来烧柴火的。这是狐爷的家,这个六七十岁的老猎人独自居住。
狐爷放下背筐和猎枪:“屋子里有些乱,随便坐吧!”
我问狐爷的老伴儿呢,狐爷苦笑着摇了摇头:“已经打了一辈子光棍喽!山里日子苦,里面的女孩想出去,外面的女孩不愿意进来。呵呵,一个人也挺好,自由自在,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啊!”
狐爷虽然脸上挂着笑,但我能听得出他话语中的悲哀和无奈。
狐爷让我们歇会儿,他去厨房做晚饭,说着,就拎着背筐里的猎物走进隔壁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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