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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吻戏(求首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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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远廷的经纪人到的时候,看见自家艺人居然还在刷牙。

    “远廷,我记得你是九点的戏,现在都八点半了,你刚起床?”经纪人挑眉惊讶道,要是别的“小鲜肉”偷懒迟到不敬业,那他也许就行了,但是吴远廷不一样,他出道早,红的晚,在当红流量小生平均年龄只有26岁的娱乐圈,他已经30岁了,所以比起那些红的顺风顺水的年轻男星,他更懂得珍惜自己现在的人气与地位。

    能在一夜爆红后,还能保持这份“谦卑”的明星已经不多了。这也是经纪人十分看好他的原因之一。

    旁边的小助理凑过来,小声道:“华哥,廷哥其实八点就醒了,他这已经是第四遍刷牙了。”

    第四遍?付文华有些诧异,也没听说吴远廷突然染上洁癖啊?他从包里掏出来一瓶口气清新剂放在桌子上,对着已经刷完牙的吴远廷道:“喏,这是你昨天晚上在微信上跟我要的东西。”

    吴远廷走过来,拿起口气清新剂看了一眼,然后冲着付文华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洁白整齐的牙齿让付文华有些晃神:远廷的牙保养的这么好,要不要给他接一个牙膏的广告?

    结果等到了片场,付文华才知道自家艺人突然变成洁癖是怎么回事——

    这小子今天跟女主角有一场吻戏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皱着眉头看着上完妆换好衣服的吴远廷,道:“远廷,你紧张什么?又不是你第一次拍吻戏?”

    吴远廷正在往手上哈气,然后凑近闻着,含糊不清道:“因为是她第一次拍吻戏啊。”

    “她?”付文华足足反应了两分钟才把这个“她”跟本剧女主角林窈联系上。

    他的确应该紧张,因为如果“吻”的定义是男女之间至少要唇瓣相互接触的话,林贵妃两世三十多年,的确还保留着她的初吻。

    ——分割线——

    林窈一个人坐在自己单独的休息室里,她也已经化好妆了,闲的无聊便自己凑到梳妆镜前给自己补妆,拿着眉笔对着自己比划半天也没找到掉妆的地方。只是当她对上镜子里的双眼时突然怔住了,她恍惚间将镜子里清晰呈现的青涩娇嫩的面孔与上一世那个在额角描着海棠花的明丽绝艳的面孔重合,毕竟它们的五官一模一样。

    她放下手里多余的眉笔,双手轻轻抚上自己的脸庞,她用一种客观几乎冷漠的眼神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仿佛就像面对着一张陌生的脸,正在仔细的辨认。

    是真的陌生,她伸出手指轻轻划过自己颤抖的睫毛,只见镜子里那个穿着洋装的少女也眼带疑惑地做出相同的动作。不,不对,这不是她,她试着眨了眼,将眉眼重新盈满25岁女人的风情。可是终究是不像的,这具皮囊里盛着的不仅是那个看似盛宠实则在后宫的禁锢中逐渐枯寂的灵魂,还有重活一世的鲜妍与灵俏。

    林窈觉得自己真的不太适合一个人独处,因为这总会让她陷入一种“庄周梦蝶”的迷惘——她无法确定自己这一世是不是绝望之下生出来的幻境,给自己一个挽救弥补的机会,待到梦醒,却发现林家满门依旧只剩下她一人苟延残喘。

    当岑子陌进来的时候,看见的便是这怪诞而唯美的一幕。

    因为角度关系,他可以看见两个林窈——现实中和镜子里的,她们就像一对双生姐妹,神态疏离,动作暧昧,带着只有彼此才知道的秘密,相互珍惜,相互取暖,美得就像一个挣扎不醒的梦。

    他关门的声音惊动了林窈,她回过头,身上那种迷人的错乱感和古典的忧郁感都消失不见。

    “你来啦。”林窈看起来和之前并无两样,但是岑子陌却觉得她的眼神多了一种下定决心的坚毅。

    他不动声色,笑着走过去:“你叫小泉把我从后门送进来,感觉像偷情一样。”

    林窈神情柔和,只是等他过来后,把他按坐在休息室的小沙发上,然后递给他一沓剧本。

    岑子陌:?

    他总是那么体贴,即便被林窈贸贸然叫到《暗战》片场,又被莫名其妙塞了剧本,整个人一脸懵逼也没有开口问上一句。他倒是在草草翻阅一遍后抬头看着她,眼神带着清浅的疑惑与纵容。这个全然信任的眼神很好的取悦了林窈,她顺着姿势,扶着他的肩,直接坐进他的怀里。

    岑子陌:!

    林窈身上带着“纯”之香水的甜美香气,但是岑子陌却觉得这香氛里多了几粒柔软狐媚。她松松垮垮地环着他的脖颈,在他耳边轻轻吐出一句话:“今天,有我的吻戏。”

    岑子陌在林窈看不见的角度垂下眼帘,他的耳朵难以抑制地变红,他能感觉到从大脑分泌出来的多巴胺已经以沸腾的姿态流淌过他的全身,而就在她唇边或者齿间的那只耳朵已经充血,又辣又胀。好吧,他知道他现在很狼狈很丢人,看起来就像一个不经撩的小处男(虽然他的确还是个处男),但这简直是在羞辱他身上的法国血统——看吧,她不过在你耳边说一句话,算上标点符号也没有十个字,你就能激(羞)动(涩)成这样!

    他现在脑海里有七种不同的语言在混乱的念着诗篇,他晕头转向地挑了最不含情绪的一句回敬道:“所以呢?”

    “这是我的初吻。”林窈似乎觉得很有趣,忍不住用微凉的指腹碰了碰他发烫的耳尖,看着他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终于“大发慈悲”不再逗他,接着道:“虽然我身上还有点外国的血统,但是本质上我还是个保守矜持(……)的天朝姑娘。”

    别说她现在正坐在男人大腿上自称保守矜持,就算她现在告诉岑子陌他其实叫君陌他都会毫无原则的点头。

    林窈稍微退开一些,和岑子陌面对面,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超过十厘米,亲近地可以感受到彼此清浅短促的呼吸。

    岑子陌迟钝地看着林窈,她的双颊泛着娇艳的粉色,像是瓷器上的一道釉,又像是天边的一抹霞。

    他倒是有些想笑,原来她也不是不害羞的。

    林窈直直地迎着他的目光,认真到几乎可以称得上虔诚,轻声呢喃:“所以,初吻对于我来说,很重要。是的,它非常重要。”

    岑子陌即便已经被撩的大脑一片混乱,潜意识里也记得林窈更喜欢在双方关系中掌握主动权。他放松身体,虚虚地环着林窈的腰,生怕她乱动掉下去,也低声重复道:“是的,非常重要。”

    林窈笑了一下,好像很高兴他们因此达成一致。然后才接着说道:“所以我们不能把它随便交给一个和我搭戏的男演员,嘘别提借位,这次要拍特写。你不能总让我用替身,这是对我搭档和我自己演艺事业的一种侮辱。”说到这里,她神情变得有些严肃,只是在这样暧昧的气氛里,多少有些微妙的格格不入。

    岑子陌垂眼,看着眼前开开合合的粉嫩唇瓣,以及偶尔露出来的如编贝般漂亮可爱的牙齿,胡乱道歉道:“对不起。是我错了。”

    林窈抬起双手捧着岑子陌的脸颊,凝视了足足十秒,仿佛要在这十秒里看穿岑子陌的一生。他甚至能感觉到她掌心沁出的汗意,最终她还是像放弃一般想要放下手,叹气道:“我原谅你了。”

    岑子陌虽然一直把主动权交给林窈,但是不意味着他要让林窈主动放弃。这个时候就需要他的“引导”——他连忙伸手将林窈的双手按在原位,桃花眼里漾着情欲的波光,他轻声鼓励道:“窈窈,是我。”

    林窈仿佛被这句话提醒了什么一般,下意识跟着喃喃道:“对,是你。”

    然后她低下头,吻住了他温凉的唇瓣。

    也许是已经十一月晚秋天凉的缘故,也许仅仅是因为他身体不好,当林窈的触碰在他的上时,被这两片凉酥酥的柔软惊得一个激灵。她不会接吻,甚至都没见过别人接吻,所以她以为接吻仅仅是两唇相贴。她维持这个姿势艰难地思考了一会儿,总觉得还少些什么,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就在她迷茫的时候,他轻轻错开了她的嘴唇,她来不及反应,密密麻麻的啄吻便印在她的唇角,唇珠,包括唇线。她乖巧地坐在他怀里承受他的攻势,当他伸出舌尖试探性地舔了舔她双唇的缝隙之时,她才从恍惚中勉强回过神来,双手下意识地开始推据他的肩膀,只是她好像小猫挠痒痒的力道比起拒绝,更像是欲迎还拒。

    岑子陌停下来,在喘息中匆匆道:“窈窈,我也是初吻。”

    这回,直到他把舌头伸进她唇齿间都没有受到任何抵抗。

    这的确是他的初吻,只是男人在这方面总是无师自通的。他像个想要吃糖的孩子,固执地追逐这林窈的舌头,恨不得卷走她口中全部的津液。只是两位“新手”毕竟都是初吻,所以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没错,就是字面意义上的磕磕绊绊——他俩的牙齿磕到了彼此的下唇。但是那微微的痛感在此时就像一种助兴,林窈从最开始的手足无措变得大胆起来。她笨拙地学着岑子陌的动作,将舌尖伸进对方的口中,试探地触碰着对方柔软的舌根。

    “哗——”林窈的动作简直就是火上浇油,岑子陌一手扶着她的背,一手揽着她的腰,恨不得把她揉进骨血里。而林窈的性子也是强势的,因为姿势关系她现在要比岑子陌高半个头,她在意乱情迷的时候偶然睁开眼睛就会形成一种俯视,她双臂环在他的脖颈间,而他仰望她的眼睛里满满都是被她挑起的情欲,这不能不让她油然升起征服与掌控的快感。

    他的爱恨与生死,都是属于她的。

    即便她手脚发软,被亲得化成一汪春水,她也依然是他的女王。

    当两人纠缠着互相轻咬彼此的唇瓣时,林窈看着岑子陌嘴上蹭上的口红,终于清醒过来——本宫一会儿还他妈要拍戏呢!

    她恋恋不舍地再次轻啄他的唇珠,他爱吃甜食这个小习惯真的是便宜了她,他亲起来真的是太!甜!了!

    “窈窈?”他不解地哼了一声,气息中掺杂上了林窈口中玫瑰的香气。

    林窈已经站了起来,对着镜子飞快地补了个妆,然后抓起旁边的剧本留下一句“一会儿小泉送你离开,晚上再联系。”就急急忙忙地出门了。

    被用完就扔的岑子陌看着她“拔吊无情”的背影,突然有些委屈:她怎么可以这么无情无义无理取闹?

    ——我是岑导哭唧唧的分割线——

    吴远廷虽然是个而立之年的成熟男性,但是他对于网络热词毫不陌生——比如“玛丽苏”。

    他是因为一部古偶剧走红,他和女主角的CP粉也还算有热度,一度登上微博话题CP榜前三名。在此之后,两方公司尝到甜头后开始有意识地将双方捆绑,导致CP粉逐渐从剧CP转向真人CP,每天在他们的各种动态中“找糖”——

    在CP圈一直有句名言:同框即发糖,对视即上床,互动一句子孙满堂。

    但是CP粉的地位一直比较尴尬,通常不被男方粉待见。毕竟CP粉多数为女性,对女性有天生的袒护,一旦她们意淫中的“男主角”和其他女星组CP或者仅仅是合作,就会骂“渣男”和“小三”。如果“女主角”和多个男星暧昧,就是人人都爱XXX系列,如果不选“男主角”也是他配不上她之类的。

    于是吴远廷的粉丝如同全娱乐圈的小生粉丝,果断选择和CP粉撕了起来。当时他的微博下方沦为战场,他就不小心在评论里看见了有个粉丝骂“真当你家小姐姐是活体玛丽苏?全天下男人都爱她?”

    他之前的自拍被粉丝舔屏,嗷嗷嗷叫着肌肉好苏之类的,所以一时半会没明白“玛丽苏”在现代已经算上一句骂人话了。

    后来在百度上,他才了解到“玛丽苏”这一词的来源与解读,说白了就是万人迷,和所有异性纠缠不清、桃花朵朵开。现在市面的爆款电视剧,尤其是古偶剧都有点这个倾向。

    然而他还是觉得有点可笑,世界上哪来无缘无故的爱,“玛丽苏”终究是少男少女们的自恋幻想与对欲望的虚拟满足,现实生活中怎么会有人见人爱的“玛丽苏”?

    但是当他开机第一天,走进片场,和女主角对上的第一眼就突然理解了——“玛丽苏”也许太过夸张,但是妖精是真实存在的。

    他即便已经见过CC“纯”的香水广告,看到真人的刹那,心脏的跳动也有些失率。

    林窈的魅力,只有有幸亲眼所见之人才能领悟。和复试那天匆匆一见不同,这次她颇有闲情逸致坐在那里,撑着下巴漫不经心地看过来——远山眉,鸣凤眼,眉梢飞扬肆意,眼尾明媚飒然,一举一动都带着贵族的倦怠慵懒和玩弄人心的冷艳风姿。她的嘴角即便不笑也微微上翘,配上她如审视又如挑逗的眼神简直就是勾魂摄魄。

    她只需要舒适而又自在地坐在那里,就能引起无数的垂涎。

    比起她成功演绎的“女主角”关新月,她本人要更符合“玛丽苏”的人设。

    最可怕的是,这天生媚骨中还流淌着青涩与天真。当她看见他,礼貌而谦虚地笑起来的时候,她身上仿佛刻入灵魂的锋锐艳色在她眼睛弯起的弧度里化成娇憨,然而这并不影响她的个人魅力,只会让人对她再多起几分怜爱罢了。

    如果不是建国后不能成精,吴远廷甚至考虑过,她是不是游玩人间的妖精。而且这种妖精的种族优势,就是让人一见钟情。

    在这方面,他倒是要比谭垣要强一些——

    毕竟在见过那样能击穿灵魂的倾城艳色后,被编剧用无数华美辞藻和美好品格堆砌塑造的女主角是那么的暗淡平庸。或者她不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来拍摄这些冗长的电视剧,她只需要出现在十五秒的广告里,就足以让全国人民记住她并爱上她。毕竟,没有任何一个角色要比她本人更讨人喜欢。

    如果一定要形容他对她的感觉,比起定义要求更加严苛的“爱慕”,或者稍有些轻浮的“惊艳”,还不如说是一种“追星心理”。你追过星么?各国娱乐圈里出道了千万男女,除了天朝本国的各类型明星演员艺术家,日系的花美男星和甜美女星,韩范的各大天团,欧美那些性格鲜明卓尔不凡的歌手球星,你总是会在某一个时间因为不经意的一眼就忍不住为他/她沉沦。可能是因为一个综艺她的某个行为很可爱,或者一部电视剧里他的人设戳中你的苏点,甚至只是一个访谈他的谈吐让你觉得很有智慧。当你成为粉丝,你的偶像在你眼里便鲜明起来,你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见他/她,你会忍不住反复欣赏他/她的作品,关注他/她的生活,甚至愿意投入金钱、时间、精力与情感,为他/她的事业提供微不足道的帮助。这种心态也可以用最俗气的话来总结——任别人千好万好,也不即你矜贵。

    但是粉丝心理很可爱的一点是,你可以在屏幕后花痴尖叫,疯狂舔屏,在微博评论“调戏”你的爱豆,但是当你见到真人,便会忍不住拘谨起来。所以即便他们在这一个半月的合作里成为了还不错的朋友,每次和她交谈都会让他有些紧张。是的,即便她在剧中扮演着他的妻子,在片场他们是可以互相开一开玩笑的朋友,他依然觉得她触不可及。

    不过,在娱乐圈里,追星真的要比平常人要便利许多。

    吴远廷看着小号关注的林窈粉丝团的“元老”们在微博林窈话题里每天祈祷偶遇甚至跪求宠幸暖床。结果到头来还不如他这个“新粉”,他今天要跟自己爱豆拍吻戏啦!羡慕死你们这群小妖精!

    看着爱豆从休息室里姿态娉婷地走出来,他很难不把目光放在一会要吻上去的唇瓣上,于是他忍不住又在嘴里喷了一下口气清新剂,玫瑰味的,前几天谈(套)话的时候女神亲口说的最喜欢的香味。

    “打光——收音——好的,演员就位,action!”

    这幕戏和他俩复试的片段是连接关系,讲的就是表面孟关两家联姻,达成权与钱的结合;实则不过是党派与军阀之间的一次互相试探,而新娘就是身负任务派到新郎身边策反的重要棋子。

    比起复试粗糙的布景服侍,正式开拍当然要郑重起来。林窈身穿一件束腰的银白色立领长裙,上身饰以银线穿着米粒大的水晶珠子,镂空的花边圆形立领,和领口的珍珠盘扣,下身要朴素一些,是同色的软缎拖裙垂在脚踝上方,露出银色的鞋袜。在外面却又用一支橙花将长而飘垂的乔其纱别在肩上,看起来多了几分朦胧婉约。民国的婚纱通常都会有长长的面纱,《暗战》剧组的服装师自然也不会例外。于是林窈将烫好的头发挽成髻,上面又罩上一层可以遮住额头的银色挑花透孔面纱,最后用一顶橙黄色的花冠固定住。最后,她捧着一束用白色与银色缎带扎着的淡红色麝香石竹花和翠绿色棕榈叶子花束站在了镜头前。

    吴远廷则是一身挺括的黑色军装,领口与袖口处描着金线以示地位的高贵。比起林窈脖颈手腕上戴着的珍珠钻石首饰,他唯一的装饰也许胸前别着大大小小的擦得程亮的勋章,和他刚刚脱下来的猩红里面的厚重披风。

    林窈,不,现在应该说是关新月了,她坐在他们的新房里,带着孤注一掷的勇气与决心,只是她才十八岁,第一次嫁人,还是有“屠夫”之称的暴戾冷血的大军阀,又如何不会怕?

    她怕自己的任务失败,没有完成组织的重托;她又怕自己的身份暴露,她垂下眼,回想起刚才在婚礼上她握住的那只大手,那么宽厚有力,只怕一只手就能轻松拧断她的脖子。

    当这个喜怒不形于色的军阀脱下自己的披风,朝着她走过来的时候,她不能自抑地小小打了个寒颤。她鼓起勇气看过去的眼睛里是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怯意,孟谨丞看着,心里有些好笑,一只幼猫张牙舞爪伪装成豹子,以期吓退会伤害自己的天敌,看她绝望的挣扎,多么可怜,又多么……令人喜爱。

    他朝她走过去,军靴的靴跟在地板上敲出令人战栗的节奏,最终在她面前站定。

    他凝视她良久,久到关新月以为他打算就这么看一整个新婚之夜。

    关新月只是普通的民国天朝女性身材,此时又是坐在床上,所以在孟谨丞面前她被衬得越发娇小,腰肢怕是还没有人家大腿粗呢!如果他想对她做些什么,她凭借自己是一定反抗不了的,所以她暗暗握紧手里的女士手枪,随时准备跟自己的新婚丈夫同归于尽。

    可是别说她藏了一把手枪,就算她在床底下藏了一辆坦克,都很难伤到孟谨丞。他对她的小动作一清二楚,却气定神闲地站在这里,神色看着是越发冷肃,实际上他在思考一会怎么不会吓到这只“小猫”。

    如果以上帝视角看来,他俩也算是天生一对——一个试图把自己伪装成豹子的幼猫,和一个试图把自己伪装成家犬的孤狼,他们各有算计,此时却僵持着面面相觑。

    终于,狼先动了。

    孟谨丞伸手按着关新月的肩膀把她压在床上,然后随之覆了上去。他带着酒气(不,其实是玫瑰花香气)的吻不管不顾地胡乱印在她的脸颊上,嘴唇上,下巴上和脖颈上。

    幼猫被亲的懵了一瞬,随即亮出自己的爪子,挣扎起来。

    关新月在绝望与恐惧之下爆发出惊人的力道,居然把孟谨丞直接从自己身上翻了下去。她翻身坐在他腿上,一个漂亮的锁腿桎梏了男人的双腿。与此同时,精致小巧的女士手枪的枪口顶上了孟大帅的胸膛。

    孟谨丞:“……”这倒是让孟谨丞有点小惊讶,原来幼猫也不是只有软绵绵的肉垫吗?

    不过他看起来是这么脾气好的人么?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有人敢对着他亮出枪口。

    不过,他没说什么,交叠双臂枕在脑后,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让气势不足的关新月的手更加抖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那个拿着枪骑在别人身上耀武扬威(?)的“坏人”呢。

    “你……别动……”幼猫颤巍巍地威胁道。

    孤狼懒洋洋地呲了呲牙,似笑非笑:“夫人你……是打算谋杀亲夫么?”

    幼猫越发色厉内荏:“你以为我不敢开枪么?”

    他眉眼越发纵容,哼笑:“傻姑娘,你的枪忘记开保险了。”

    幼猫被吓傻了。

    他耐心地把这把“哑巴枪”拿起来扔到床底下,然后伸手揽着她的腰重新将她压在柔软的大床上,重新回到“男上女下”的姿势。只不过,这次他没有直接亲上去,而是慢条斯理用手指顺着她的眉眼轮廓描摹了一遍,看着她在他身下瑟瑟发抖眼神却依然倔强不屈,不禁让他想起十年前在长白山看到的那只鹿。

    它腿上受了伤,缩在陷阱里,看着他,漂亮清澈的眼睛里满满的野性难驯和宁死不从。

    然后他杀了它。剥皮,放血,取角。

    也许是年纪大心就软了,十年后当他看见了同样的眼神时,他不再暴戾,不再想着毁灭——好的猎人总是要有耐心去驯服他的猎物。于是他柔和了语气:“我知道你的目的。”

    关新月:“!”

    “我娶你,跟你背后的政党、家族反正就是那些狗屁倒灶的事都没有关系,只是因为我中意你这个人——”他感觉到关新月的肌肉有些微放松,知道这个计策奏效了,附在她耳边轻声道:“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是你刚从英吉利回国那一天,你从船上下来,穿着粉色的小洋装扑到你父亲的怀里,笑容漂亮的我移不开眼……当时我就在想,你合该是我的女人。”

    十八岁的少女,最是容易动情的物种。更别提她还是留过洋的新时代女学生,对于成熟又强大的男人的呢喃情话,几乎没有任何抵抗力。猎人继续诱哄道:“今夜,只有你我,好么?新月?”

    她茫然地看着他,眼睛里盈着蒙蒙的水雾,虽然没有真切的答应,他也知道,自己成功诱哄了她。

    对自己喜欢的女人用上这些“无伤大雅”的小手段,他一点愧疚都没有。

    他露出了得偿所愿笑容,伸出手将她头上的花冠与面纱一同摘下,然后轻轻吻上她光洁饱满的额头,鼻梁和嘴唇。这一次,她虽然还是有些惊慌,却没有再抗拒。

    林窈躺在床上,只需要皱眉闭眼就行,她被动地承受着男人的亲吻。他的吻技的确高超,至少比刚才的岑子陌要高超许多。他不会笨到磕痛她的嘴唇,她能明显感觉到他灵活的舌尖在口腔中翻搅,却不像岑子陌那么失态,而是彬彬有礼转了一圈就离开了。可是他的吻技再高超,林窈的内心却没有任何波动,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在心里品评:玫瑰+薄荷味。

    导演喊“卡”的一刹那,她感觉到身上的男人刚才满身的气势都烟消云散,刚才游刃有余的舌头僵硬地像截木头。

    林窈:“……”现代的男人怎么都这么蠢的可爱呢?

    吴远廷立刻从“孟谨丞”这个角色抽身出来,慌乱地起身结果反倒摔了回去,如果不是林窈反应灵敏在床上打了个滚躲到一边,怕是直接要被砸中脸。

    现场静了足足十秒钟,然后爆发出一阵大笑,就连林窈倚着床头都忍不住跟着笑出声。

    吴远廷:“……o(╥﹏╥)o”他要被自己蠢死了。

    导演倒是觉得挺有意思,还告诉摄影把这段留下来做幕后花絮。当然,这段视频在日后被由“丞月”CP粉奉为“宝典”,在B站的各种视频剪辑中反复用到,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分割线——

    后来他俩又亲了两次,因为导演要多补拍两个角度,不过吴远廷倒是再没有伸舌头,只是蜻蜓点水一般单纯触碰嘴唇。吴·迷弟·远廷实在太过激动,再加上和林窈接吻的时间又短,他没敢太深入,只是浅浅地探进舌尖打了个圈罢了。所以他忽略了一个很容易脱粉的事实——爱豆前几天还信誓旦旦说自己喜欢玫瑰花香,就连牙膏都是玫瑰味的,为什么刚才她嘴里是一股蜜甜味?

    岑子陌:【笑而不语】,深藏功与名。

    这场吻戏+拉灯床戏是海市片场最后一个镜头,导演知道他俩是第一次合作,林窈又小,不熟就直接上舌吻那不是耍流氓欺负人家小姑娘嘛!所以他把这个戏份放到最后,给两位主角一个半月的时间去熟悉起来,事实证明他的决策一直是英明的,他满意地看着监视器,这场戏两人拍的够真也够美,不用加后期的bgm,就能感受到他们彼此之间的性张力。

    他们收工的早,林窈又拍了几个镜头后就结束了今天的行程,明天就该去下一个片场了。

    结果第二天,她上了飞机发现这个航班的头等舱居然被人包场了!

    她按照机票上印着的字母找到自己的座位,自顾自地系好安全带,打开小毯子盖在身上。就在她正准备拿出眼罩的时候,距离她一个过道的那个刚才仿佛一直在看法文报纸的男人按捺不住,终于收起了报纸,露出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精致面孔——

    “这么巧,你也是这趟航班啊。”林窈轻描淡写打了声招呼。

    岑子陌背后的怨气更重了,他抿着嘴纠正道:“不巧。”

    “我在等你。”

    林窈配合地送上了真挚无辜的疑惑眼神,让岑大导演越发委屈,道:“昨天在休息室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么?”

    “不然呢?”渣窈故作不解地问道。

    岑子陌更委屈了,忍不住提高声音强调道:“我!就像一个应召女郎!还是夜总会里的那种!被你召之即来!按在沙发上接完吻!就挥之即去!”

    林窈习武,所以她的体温比普通女性要更高一点。而岑子陌体寒——毕竟七年前沾过毒,不管是不是处于自愿,又会有些后遗症——他有时候都会怀疑自己的血管里是不是会结冰。当她坐在他怀里搂着他脖颈接吻的时候,他是能感觉到浑身流淌着的热流,像沸腾的岩浆重新填满他冰冷的四肢,并不灼热,他只觉得自己在暖烘烘的温度中幸福地要睡过去了。可是当她离开他的时候,她给予他的那点热量很快就在空气的流动中冷却。昨天他一个人坐在那间休息室里很久,他几乎自虐一般感受着身上最后的一点她的体温慢慢消散,化为空气中的一个个分子。

    他想起母亲岑嫤当年还有耐心给他讲睡前故事的时候——是的,在正牌楚夫人没找上门前,他母亲如同所有天真不谙世事的小公主,即便生了孩子也不会有什么质的成长,她就像过家家一样对着他这个新“玩具”有过很长时间的好奇感,她会亲手照顾他,甚至坚持给他讲过一段时间的睡前故事——曾经讲过的一个寓言: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有一名乞丐,他在饥寒交迫时经过地主家的门口,他实在是太饿了,于是忍不住敲开了地主家的大门,请求地主给他点吃的。当时正在围着火炉和朋友喝酒吃肉的地主觉得无聊,见到乞丐便心生一计找点乐子。他跟朋友打赌说:“只要这个乞丐能光着脚在雪地里呆一夜,我就将我的一半财产和良田给你。”他的朋友觉得这个赌约很有趣,但是提出说无功不受禄,如果侥幸赢了的话,这份财产还是给这个乞丐吧。于是他们把这个赌约说给乞丐听,乞丐心想反正这样下去不是冻死就是饿死,还不如搏上一搏,便同意与地主打赌。如同所有的童话故事一样,乞丐在雪地里惊受住了寒冷的考验,他不停地在雪地里跑着跳着,虽然他的双脚被冻伤,但他赢得了地主的一半财产。

    那个时候,他以为这个故事就结束了,可怜的乞丐凭借自己的毅力与背水一战的决心赢得了大笔的财富,足以用来教育小朋友了。然而,岑嫤第二天讲完了故事的后半段——

    接下来的一年里,乞丐摇身一变成了与地主一样的富人,他在地主家的旁边盖起了一座大房子,娶了娇妻美妾,雇了一大群仆人伺候,整天大鱼大肉吃香喝辣,他尽情的享受着自己用生命搏来的幸福。而曾经与乞丐打赌输了的那个地主,则为此而损失了一半的财产,十分后悔。三年后的一个大雪纷飞的寒夜,地主看着雪花突然心生一计,他以与乞丐共同赏雪为由请乞丐过来一同喝酒。乞丐欣然接受了地主的邀约来了,只见他身穿裘皮大衣,足蹬皮靴,头戴毡帽,他明显的发福了,手上的皮肤也细腻了许多。地主再次表示要与乞丐赌一把,如果乞丐在雪夜里再光脚呆一夜他就将所有的财产输给乞丐,如果乞丐输了,乞丐就要将他现有的财产全部归还地主。乞丐听了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觉得自己三年前都不怕现在就更不应该怕,于是他愿意再与地主一搏。当夜雪虽然下的很大但没的三年前那么大,天虽然很冷但没有三年前的寒风那么刺骨。但是当了三年地主,胖得像个水桶般的乞丐,没过前半夜便被活活冻死。

    这个寓言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想不起来了,因为他一直是那个乞丐,一无所有。

    直到他遇到了林窈这个“财主”,他变得贪婪,贪恋林窈施舍给他的温暖。即便他明白,这一切不过是饮鸩止渴,一旦林窈不喜欢他了,或者说对他不感兴趣了,她可以潇洒地挥挥手抽身离去,但是他就会像三年后的这个乞丐一样,冻死在皑皑大雪里。

    拥有过温暖的人总是格外的不抗冻,多可怜。

    林窈看他的眼神不像刚才有开玩笑的意味,是真的哀怨,心下又惊又喜:惊的是这都什么年代了,连她这个真·老古董都知道别说接吻了,很多人都婚前同居了呢,岑子陌一个大男人,还是个有法国血统的男人,怎么就对“贞操”看的这么重?

    然而当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心里又泛上了丝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她毕竟来自古代,在某些方面的观念执着到近乎固执的地步——她可以挑逗很多男人,但是有些东西她却必须保留。毕竟当年她刚从西疆来到京城的时候,皇子们是排着队跟她“偶遇”。其实那个时候她刚从军营里出来,晒得皮肤黝黑,发育的又慢,整个就是一根豆芽菜,用三哥的话来说,她的胸已经平到把脸盖上简直分不清前后(……)。一个十三岁,没长开的小黑丫头,突然就脱了军装换了一身裙子,顶着“大周第一美人”的名号进了宫。

    后宫,是最不缺美人的地方。随便扒拉一个大宫女都比她的皮肤白皙细腻好么?!结果整个皇室就跟审美异常了一样,太后有情可原,毕竟年纪大了,老眼昏花,召见她时,即便她浑身上下没有二两肉也能笑着赞赏她说“有福气,好生养。”;那些儿子适龄的嫔妃们个个都是影后,她们想要表现出喜欢来,你根本不会觉得生硬尴尬,她们以一副准婆婆的姿态看着她的腰身,慈祥极了“林家有好女。”;至于十岁到二十岁年龄区间的七位皇子,更是像开屏的孔雀一样追着她炫耀,在此同时还要隐晦地埋汰一下自己的竞争对手。如果不是她坚持每天照镜子,只怕也会被他们哄得以为自己是大周第一美人,人见人爱赛天仙。

    说起来,倒是天顺帝当年最有良心,看见她第一面就忍不住嫌弃她:“这孩子是被林炼苛待了么?怎么瘦成这样?告诉皇后,不,让太后在宫里拨一间偏殿给她,好好养养,不然以后年节的宫宴上,别人还以为是朕小气,养不得一个小丫头了。”

    当然,等她花了两年时间养的白白净净,骨肉匀净的时候,反倒是被这个不要脸的糟老头子捡了便宜。

    不过在这两年里,她每天的任务就是被迫跟这七位性格年龄皆不同的皇子们调情。她记得年龄最大的那位皇子,是个语死早,每次尬撩,结果彼此都十分尴尬。所以她一度是对这些少年们的调情敬谢不敏。但是后来,她成了天顺帝的淑妃之后,遇见好几回他和别的嫔妃的调情——这才是撩妹高手啊!哪怕他不是皇上,就凭他这撩妹技术这辈子都不愁美人了好么!

    那个时候她并没有把他当成夫君,更多的是她的老师,她的朋友,所以她有意识模仿起他和嫔妃说话的语气和神态——所以可能从这个时候她的画风就不太对了吧,正常的妃子应该学习的是宠妃撒娇邀宠的技能,而不是撩妹ok?

    是的,她很没出息地又想起了自己的渣男前夫,他在她生命中起到的作用实在无法是一次生死就能淡忘的。天顺帝在这方面就比较奇怪,一个皇帝,后宫佳丽三千,东西六院都住满了,女人不知道睡了几百甚至几千个,儿女生了也有几十个,结果他居然不接吻?!而且“大周第一美人”就躺在他旁边,他居然也一根手指头没碰过她?!最多就是亲一亲她额头……不会是年纪大了不行了吧?

    令人惊讶吧,她和这个时空汉朝那个倒霉的“处女皇后”张嫣一样,空有美貌,在后宫走了这么一遭却仍是处子之身。因为她全身心信赖的“好老师”天顺帝拦下了所有的教养嬷嬷准备好的性启蒙——避火图,俗称妖精打架春宫图,因为他根本就不打算让她侍奉自己。

    这一世,她三哥的功劳,她的互联网冲浪真的是健康安全又有趣(呵呵),她不必担心网页会有什么黄色内容相关的弹窗。但是她终于接受了科学而完整的性教育。

    她才知道,自己前世十年宠妃生活,不过就是一个笑话。

    也许及笄礼那日,从他赐下那支六尾凤钗的时候,就注定了林家的覆灭——

    你瞧,他从一开始,就在防着她,防着林家。

    不要觉得她小题大做,也许新时代的女性没有男人也能活得很好。但是在那个年代那个背景,天顺帝的这种行为,无疑是对一个女人的最大残忍——他娶了她,却不肯对她负责,给了她表面的宠爱,实则却放任她在深宫中慢慢枯萎。

    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濒临崩溃与放飞自我之后,她对这件事倒是也释怀了,当然只是表面,这道天顺帝亲手划下的伤口就算愈合了,也终究留下了疤痕,一碰就会鲜血淋漓痛不欲生。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问,她回忆了这么一大段跟现在飞机上的事到底他妈的有什么关系?

    有的,她因为前世拜前夫所赐的那点子“感情洁癖”更加严重了。

    想一想吧,连皇帝都没有夺走她的初吻以及其他更深层次的贞洁,所以,她又怎么可能随随便便把这些交付给随便什么的一个男人?

    当她看到剧本里的吻戏时,她几乎下意识就想先把初吻送给值得它的人——

    岑子陌。

    前后两世,唯有他一人而已。

    也许之前她自己都没发现,她在爱情上时多么缺乏安全感。当你被疼宠自己十年的枕边人设计的满门覆灭,你还能相信什么呢?

    泰戈尔在《飞鸟集》中写过:Donotseatyourloveuponaprecipicebecauseitishigh。(不要因为峭壁是高的,便让你的爱情坐在峭壁上。)

    她觉得自己已经像惊弓之鸟,闻“爱”色变,她把爱情放在了高到没有人能够到的地方。但是岑子陌用前后两世告诉她,没关系,跳下来,下面不是深渊,我会接住你的。

    没错,看着肆意张扬,谈笑间就能撩动男女春心的妖精林窈,她最大的底气其实来自岑子陌那仿佛燃烧生命一般的爱。

    他不是多么强壮的男人,却意外地让她有安全感。霸道总裁?深情帝王?酷炫军少?腹黑上神?再完美的男神人设在她眼里都不及她面前的这个苍白纤瘦的男人,他的力气甚至不如她的大,唯有一份跨越生死也不曾变更的真心与飞蛾扑火的一腔孤勇,用自己的爱织成一张密实的网,可以让她安心地纵身一跃。

    林窈想到这里,目光就霎时软成一汪春水,她几乎是纵容地歪头问道:“那要不要我对你负责?”

    岑子陌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他恨不得马上点头说“要”。只是,他又迟疑了,他俩确立关系难不成就要放在这架飞机上么?之前第一次接吻就是在休息室,不过当时窈窈穿了一身婚纱倒也还算郑重。如果把表白放在头等舱里,是不是有些委屈窈窈了?

    林窈跟着他的目光扫视了一圈,也明白了他心里的顾虑,这个飞机表白的确不是那么正式啊。他俩历经生死,跨越时空,兜兜转转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反倒不急于这一时。

    岑子陌是真的急了,他现在恨不得掏出手机叫自己的专机过来,在半空中直接把他俩接走送到他名下的那座风景优美的小岛,来一场风风光光的告白。最终,他只能抓住林窈的手,诚恳道:“窈窈,你要记住你方才说的话。”

    林窈故意逗他:“我记性不是特别好,万一忘了怎么办?”

    岑子陌不敢把这句话当成简单的玩笑,他对于林窈的一切总是忍不住慎之又慎。他想了一下,发现如果林窈打定主意要渣了他,他也无可奈何。所以他只能努力装个可怜,“故作坚强”道:“没关系,我对你负责,也是一样的。”

    他收敛了玩笑之意,看着林窈的眼睛一字一顿道:“窈窈,在不久的将来,我一定会给你一场盛大的告白,到那个时候,希望你不要厌烦我,不要拒绝我,不要……”不爱我,好么?

    话没说完,就被林窈伸手捂住了嘴,她笑着望向他,说道:“好,我等你。”

    林窈真心笑起来的样子无疑是极为漂亮的,漂亮到岑子陌愣了两秒钟后,按下她捂嘴的手,反客为主直接亲了上去。

    这次接吻的时间足够,他俩几乎是展开了势均力敌的较量——

    岑子陌有种族天赋,第二次接吻就会换气,而且也不会弄痛林窈;而林窈内功修为比较厉害,肺活量远远高于普通人,所以他俩这一次谁也不肯放过谁,直到林窈舌头都麻了,终于忍无可忍推开早就离开座位,对她“椅背咚”的男人了。

    男人啊,你的名字叫贪婪!

    看林窈真的有些生气了,岑子陌慌了,这还没表白呢就要闹分手么?他像只委屈的大狗一样蹲在林窈脚边,可怜巴巴地道:“我走的晚,看见你和那个男明星亲了……你是不是嫌弃我技术不好?”

    “是!”林窈冷脸:“人家比你温柔多了。”

    岑子陌扶着她的膝盖,努力把桃花眼挤出puppyeyes(狗狗眼)的效果,委屈成一团:“我这不是……消毒么……”

    林窈一听这话,冷笑:“感情我刚才是在蘸醋呐?”

    岑子陌:“……”她又怼我QAQ。

    林窈伸手把岑子陌拎了起来,岑子陌顺着力道坐在她旁边的位置,乖巧的不得了。

    她十分严肃:“我差点忘了这个问题,子陌,我是一名演员,有些亲密的戏份是无法避免的,而这对未来确立关系的你是十分不公平的,所以,你还打算坚持之前的想法么?”

    老实说,岑子陌昨天看见林窈躺在床上被那个男演员压着吻的时候差点就想掏出大衣里的手枪崩了他的脑袋,其实他俩最多也就吻了十秒钟,但是岑子陌却觉得自己把地狱十八层都走了个遍——他此时真想对林窈说,我在意的不行,我为你吃醋的发狂,你要不别当演员了。可是他知道,如果是一年前,林窈只是玩票心态的时候,她也许真的就退圈了。但是现在的林窈是真的热爱这项事业,她是公司演技培训班里学的最刻苦认真的一个,如果他请求她放弃,简直就是在侮辱她。

    所以,他最后只是做了一个很夸张的委屈表情,说道:“只要事后你让我‘消毒’,我是没有意见的。”

    “委屈你了。”林窈忍不住伸手给他顺了顺毛(……),然后在他的唇角轻轻印上安抚的一吻。

    他顾不得吃醋,刚开了点荤,正是食髓知味的时候,连忙要追上去接着深入地亲上一亲,结果被林窈直接武力镇压了,并且严正声明:“在咱俩正式确定关系之前,还希望岑导自重。”

    岑子陌:“……”她怎么可以这么无情无义无理取闹?

    ——分割线——

    林窈拍完戏就直接飞走了,她不知道此时海市最大的夜店里迎来了她和岑子陌的老熟人——

    楚阳。

    之前提过楚家和海市关家搭上了线,除了双方会有各种意义上的合作,家主们也出席过对方家族的宴会,两家子弟自然也玩到了一起。

    不过这个“玩到一起”也是分圈子的,比如楚阡这种正儿八经的继承人,那就是跟关家的嫡长子“一起玩”。至于楚阳和关家的关明卓那就是“不务正业”的纨绔组合了。

    关家虽说只是个三流世家,但是却是海市的地头蛇。关明卓叫来七八个附庸家族的狗腿跟班,又包下了海市最大的夜店“魅色”,摆足了场面,就是为了好好招待一下楚家二少的。

    “我是真心实意想要跟阳哥你交这个朋友的。”关明卓开了两瓶路易十三,也不需要杯子,直接跟楚阳对瓶吹。

    楚阳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接过酒瓶喝了一口。

    喝了几口之后,关明卓发现楚阳兴致不高,心里有些打鼓,他自认为摆了最大的场子,可是人家楚二少出身楚家,只怕比他见多识广,这些可能真的入不了人家的法眼。

    他眼睛一转,抬腿踹了身边的狗腿子一脚——

    “光咱们哥几个喝酒有什么意思,老三,你去把人叫进来。”

    楚阳不置可否,兴致缺缺地坐在沙发中央,看关明卓还能搞出什么花样。

    很快,包厢门再度打开,十几个身姿婀娜,容貌清丽的女孩排着队走了进来。

    关明卓顿时觉得面子大增,他以一种指点江山的气势,眉飞色舞道:“阳哥,这批姑娘是不是跟你在京城玩的那些不一样?”

    “好像有点不太一样?”

    楚阳摸着下巴,难得有兴趣把眼神分给对面的女孩子们。她们和京城夜店里的“公主”一样的年轻,一样的漂亮,但是还多了点不一样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

    对,看着就挺干净。

    “这些姑娘可不是普通的‘公主’,她们是海市戏剧学院的学生。”关明卓得意而轻蔑地笑了起来:“这可都是未来的大明星啊!”

    女大学生?大明星?

    楚阳在她们的脸上逡巡了一圈,冷笑,一个个长得这么丑还想当明星?加起来不如划他车的那个小明星的一半漂亮。

    他不太喜欢跟娱乐圈里的人“谈朋友”,因为麻烦。她们是明星,曝光率高,万一把他拍到,虽说楚家能压下这些花边新闻,但是他大哥肯定又要教训他了。

    啧,不知道是不是娱乐圈里的女明星都像那个女人一样长得那么好看?

    从奢入俭难。吃过,好吧,见识过满汉全席的人总是难以重新吃起清粥小菜的。他随便揽了一个女人坐到旁边,可是一对上她的脸又忍不住百般挑剔——那么厚的粉底都盖不住她的黑眼圈和青春痘么?十几岁二十来岁的小姑娘,皮肤底子怎么这么差?

    “啧,长得真丑。”楚二少不是一个会委屈自己的人,相当不给面子地把人推出去了。

    旁边已经把手伸进衣服里的关明卓简直像被当头浇了一杯凉水,震惊道:“阳哥?”

    “没意思,我先回去了,改天请你们在京城玩一玩。”楚阳说走就走。

    被宴请的正主直接甩脸子,关明卓一点怒意没有,急急忙忙穿好衣服追上去道歉:“抱歉,是做弟弟的安排的不周。让阳哥你扫兴了。”

    “跟你没关系,是我今天没兴趣。”他漫不经心地挥手打断了他后面的话。

    “其实之前影视城那边来了几个剧组,我前几天泡的一个妞儿演了一个小配角,有一天我去接她的时候见到了一个绝世大美人儿,真的,阳哥,不知道你见没见过那个拍CC香水广告,就是那个女明星,真人比广告里还带劲儿。她叫林,林什么来着……”

    “林窈。”楚阳狭长的眼睛里翻涌着看不清的情绪。

    “对对对,那个字我不太会念,林窈,三声哈,窈窕淑女的窈。”关明卓没注意到楚阳有什么异常,絮絮叨叨道:“本来我想把她请来助助兴,结果他们拍完戏直接走了,有机会的话……”

    “别动她。”

    “我就把她给您……抱歉,阳哥你刚才说什么?”

    楚阳面无表情,一字一顿道:“我说,别动她。”

    “林窈不是你能碰的起的人。”

    ------题外话------

    前夫哥【冷笑】:岑子陌一个备胎让你写得那么清新脱俗。不就是为了防止我家君桐玩脱了兜底捡漏的么?呵。

    岑子陌【冷笑】:我妈还给我讲过一个寓言,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有人有妻有子,早就被我们窈窈后援会开除了,几句酸话我都懒得与你计较,呵。

    楚阳【冷笑】: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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