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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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逆转
第二天清晨,没等到战争的我们,先等来了另一个悲伤的故事。
一个农民模样的人抱着一具烧成黑炭的东西,来到了议事厅,哭着闹着要见城主。虽然心里百万个不愿意,却还是接见了这个人。
一见到我,这人仿佛是见到了神佛一般,“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你们那个东西,把我儿子烧了吃了。”他说。
他这哭的我莫名其妙的,啥东西把他儿子吃了?我们屠城也是好多天之前的事情了,再说了,屠城的时候也没有吃人这个选项啊!这啥情况啊?
“你等等,和我们说清楚,到底是啥吃了你儿子。”我问。
他将儿子放在地上,张开了双手,对我说:“就是你们那个东西,金色的,像是凤凰一样的东西。”
一瞬间我有一种被电流击中的感觉,天呐!我怎么把夜茉莉给忘了啊!立刻命人去找戈多,还未睡醒的戈多急匆匆的来到了议事厅。
“夜茉莉呢?”我问他。
他一愣,下意识的说到:“之前不是在王宫么?”
“你没带它会魔界?”我问。
戈多脸色大变,我估计自己的脸色也不会好看到哪儿去。戈多还能不能再不靠谱点?这根把孩子忘在高速路上有啥区别?
“我们走时候把它放在王宫里了啊!你炸王宫的时候,它呢……”他说。
我真想脱鞋砸他!回头在秋后算账吧,又急忙命人去找木兰。木兰也刚刚睡醒,满脸的不高兴。
“夜茉莉呢?你被抓的时候,夜茉莉在哪儿?”我焦急的问。
“当时在王宫啊!后来,我就被抓了,我也不知道啊!”她说。
我真想掐死他们两个杀千刀的,就算在怎么样,怎么可以把夜茉莉扔下呢?
戈多立刻对我说:“它吃了人家的儿子,应该是飞出去了,没被你炸死。”
我真是气糊涂了,这才反映过来,只是,这飞出去了,岂不是更不好找了?我的夜茉莉啊!我的像猫一样的夜茉莉啊!六界加上三千世界里只有一只凤凰,就这样跑丢了?你们大爷的!
戈多问那农民:“你儿子是什么时候被吃掉的?”
农民回答:“三天前。”
我松了一口气,三天前还能吃人家的孩子,说明它还好好的活着。
“先是喷火烧死我儿子,紧跟着就吃!我要打它,结果它喷火差点把我也烧伤。我的儿子啊……”
我皱起了眉头,而戈多却像是松了一口气一般,对那农民说:“赏给你些钱就是了。我现在派一队人,跟你一起回去,我得把他接回来。”
我马上对戈多说:“你应该亲自去,它又不认识别人,兵去了,不也是死么?”
农民哭着说:“我儿子被你们的宠物吃了啊!”
我心生怜悯,对他说:“你放心,我们肯定要给你公道。儿子虽然配不给你了,但是,可以配给你一个媳妇,让她在多帮你生几个儿子。”
他还哭着,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戈多不由分说的将他扯了出去,一起去找夜茉莉。
我心里七上八下的,生怕夜茉莉真的丢了,再也回不来了。我怎么这么倒霉,儿子儿子丢了,夜茉莉夜茉莉丢了,我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总把身边最重要的东西丢了?
过了大半日,戈多终于回来了,手上还抱着夜茉莉。夜茉莉正不断的喷火,它生气的时候才会这样。戈多的胡子已经打卷了,大概是被夜茉莉的火喷到了,他笑盈盈的,也不在乎。
一见到我,夜茉莉扑楞着翅膀飞了过来,一下子就钻进了我的怀里。我轻抚着它的羽毛,失而复得的感受真是棒极了。
往后,我不会在弄丢它了。
我抱着它,对戈多说:“把它送回到被遗忘的海岸吧,战争就要开始了,它在这里不安全。”
没想到,这话刚一说完,夜茉莉就对着地上吐出了一大团火,表示对我这项决定的不满。
“它刚才又烧了一个人,我去的时候它正吃的开心。”戈多说。
我心里一沉,穆先生曾经说过,若是凤凰开始吃人肉了,就不爱吃别的东西,会一直吃人。大约类似于,猫吃了好的猫粮,就很难吃差一些的猫粮了。
夜茉莉又吐出了一团火,似乎在抗议戈多告状。
“怎么办呢?它在这里的话,一个照看不到,又像这次一样,弄丢了。”我对戈多说。
“当务之急,还是应该叫穆先生给看看,瞧它身上有没有受伤。”戈多提醒道。
穆先生被唤来给凤凰检查身体,我命人拿来一块肥肉喂给它吃,谁料到,它过头去,说什么都不肯吃。
穆先生皱了皱眉头,对我说:“吃了人肉都这样,在他们的世界里,人肉比较好吃。先饿它几天,再让它吃普通的肉吧。”
随着凤凰归来,战事越来越紧张。有消息传来,天界和风行已经联合出兵了。他们在冥界的交界处集合,联合向魔界进攻。
女娲娘娘在六界和三千世界之间划了一条线,双方都不得越界,魔界就成了唯一的战场。戈多调集重兵,守护魔界的安宁。而蓝色圣地,则由少量雇佣兵保护。在我看来,这样非常不安全。我们刚屠了城,现如今只留下了少量的兵,很容易会被其他家族反扑。
就在我们排兵布阵之时,第二个消息传来了。
风行跟阿难反水了,将天界精兵围困在冥界交汇处。
这真是符合他们两个的性格,风行和阿难善于背叛,如今看来,他们这一局从开始就没打算跟天界合作。他们要的,只是诱敌深入,将天界一网打尽,这样,将来六界之中只剩下魔界跟他们对抗。风行这颗恶毒的心,也是没谁了。
很快,我们就收到天界之王的求助信。我们自然不会立刻出兵,而是毕恭毕敬的回了一封信,内容只有一个:想联合?先同意一点,要是我们帮你们打赢了风行,你们要对我们称臣。
天界老头自然不会轻易答应这种苛刻的条件,我们呢有的是时间等。等到被围困的人死了大半时,天界之王终于同意了我们的条件。
这是我们任何人都没想到的局面,在一场胜率只占三成的战争里,我们现在成功将胜率增加到五成。
终于不需要在蓝色圣地做缩头乌龟了,我甚至感觉得到,自己很快就要回到大冥宫了,会在我的听雨楼里看星星了。
这忽然的逆转让大家都十分高兴,然而,在何时派兵这个问题上,却出现了分歧。
戈多的意思是,在等一等,等他们的主力部队消灭的差不多时,我们在出兵。
赵宇天的意思是,现在出兵,大家联手将风行一举拿下。天界之王已经答应称臣,现在唯一的敌人就是风行。
戈多冷笑着讽刺他:“这就是你上一世失败的原因吧?兵不厌诈,这四个字听说过没有?”
赵宇天气得涨红了脸。
就在大家还在争论不休时,天界之王的另一封信到了,若是在不派兵,他们将对风行称臣。
这是个不好的消息,若是他们真像风行称臣,那么我们很快就倒霉了。
戈多和赵宇天火速出兵,他们兵分两路。第一路由戈多带领,进入冥界的交汇处,用来解救被困的天界主力部队。第二队由赵宇天带领,攻打大冥宫,以起到围魏救赵的作用。
至于我们,为了避免蓝色圣地被人抄后路,我、小魔头、毒蜘蛛再加上木兰跟穆先生,带了一部分兵来到天界。表面上,我们是来保护他们,但是实际上,我们是避难加趁机占领天界。
对于天界,我有点好奇。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才导致他们的战斗力这么弱?天界的人不都是曾经的精英么?论战斗力,应该是一个打三个没问题的啊!
等我真正到了天界后,才发现了问题所在。
天界之王这个老头实在太怕死了,有三分之二的兵都在保护他的安全,剩下的三分之一被派去打仗,并且,这三分之一还不是精英部队。
万一遇到强对手打不过怎么办?那就只有一个办法:称臣。天界的人可以对任何人称臣,只要保留天界之王的头衔以及不许干涉天界的内政。说人话就是:我对你称臣,但是我还是天界之王,天界还是你们这群渣渣高攀不起的地方。
难怪,这个老王八蛋活了这么多年,还能活的这么开心。投降又不丢人,还保证了我们的利益,为什么不投降呢?
我来到天界,总有一种上当的感觉。他们这的人不喜欢战争,他们喜欢投降。
还是凤萧接待了我们,但这次来跟上次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感觉。心里得意洋洋的,有一种开养猪场的翠花,买了市区最好的别墅一般的感觉。
我打量着这满世界的白色,真想跟他们说,让他们涂成米色,我喜欢莫兰迪色系,柔和又温暖。
总之,做翠花的感觉实在太爽了。
第二百七十四章逆转
第二天清晨,没等到战争的我们,先等来了另一个悲伤的故事。
一个农民模样的人抱着一具烧成黑炭的东西,来到了议事厅,哭着闹着要见城主。虽然心里百万个不愿意,却还是接见了这个人。
一见到我,这人仿佛是见到了神佛一般,“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你们那个东西,把我儿子烧了吃了。”他说。
他这哭的我莫名其妙的,啥东西把他儿子吃了?我们屠城也是好多天之前的事情了,再说了,屠城的时候也没有吃人这个选项啊!这啥情况啊?
“你等等,和我们说清楚,到底是啥吃了你儿子。”我问。
他将儿子放在地上,张开了双手,对我说:“就是你们那个东西,金色的,像是凤凰一样的东西。”
一瞬间我有一种被电流击中的感觉,天呐!我怎么把夜茉莉给忘了啊!立刻命人去找戈多,还未睡醒的戈多急匆匆的来到了议事厅。
“夜茉莉呢?”我问他。
他一愣,下意识的说到:“之前不是在王宫么?”
“你没带它会魔界?”我问。
戈多脸色大变,我估计自己的脸色也不会好看到哪儿去。戈多还能不能再不靠谱点?这根把孩子忘在高速路上有啥区别?
“我们走时候把它放在王宫里了啊!你炸王宫的时候,它呢……”他说。
我真想脱鞋砸他!回头在秋后算账吧,又急忙命人去找木兰。木兰也刚刚睡醒,满脸的不高兴。
“夜茉莉呢?你被抓的时候,夜茉莉在哪儿?”我焦急的问。
“当时在王宫啊!后来,我就被抓了,我也不知道啊!”她说。
我真想掐死他们两个杀千刀的,就算在怎么样,怎么可以把夜茉莉扔下呢?
戈多立刻对我说:“它吃了人家的儿子,应该是飞出去了,没被你炸死。”
我真是气糊涂了,这才反映过来,只是,这飞出去了,岂不是更不好找了?我的夜茉莉啊!我的像猫一样的夜茉莉啊!六界加上三千世界里只有一只凤凰,就这样跑丢了?你们大爷的!
戈多问那农民:“你儿子是什么时候被吃掉的?”
农民回答:“三天前。”
我松了一口气,三天前还能吃人家的孩子,说明它还好好的活着。
“先是喷火烧死我儿子,紧跟着就吃!我要打它,结果它喷火差点把我也烧伤。我的儿子啊……”
我皱起了眉头,而戈多却像是松了一口气一般,对那农民说:“赏给你些钱就是了。我现在派一队人,跟你一起回去,我得把他接回来。”
我马上对戈多说:“你应该亲自去,它又不认识别人,兵去了,不也是死么?”
农民哭着说:“我儿子被你们的宠物吃了啊!”
我心生怜悯,对他说:“你放心,我们肯定要给你公道。儿子虽然配不给你了,但是,可以配给你一个媳妇,让她在多帮你生几个儿子。”
他还哭着,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戈多不由分说的将他扯了出去,一起去找夜茉莉。
我心里七上八下的,生怕夜茉莉真的丢了,再也回不来了。我怎么这么倒霉,儿子儿子丢了,夜茉莉夜茉莉丢了,我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总把身边最重要的东西丢了?
过了大半日,戈多终于回来了,手上还抱着夜茉莉。夜茉莉正不断的喷火,它生气的时候才会这样。戈多的胡子已经打卷了,大概是被夜茉莉的火喷到了,他笑盈盈的,也不在乎。
一见到我,夜茉莉扑楞着翅膀飞了过来,一下子就钻进了我的怀里。我轻抚着它的羽毛,失而复得的感受真是棒极了。
往后,我不会在弄丢它了。
我抱着它,对戈多说:“把它送回到被遗忘的海岸吧,战争就要开始了,它在这里不安全。”
没想到,这话刚一说完,夜茉莉就对着地上吐出了一大团火,表示对我这项决定的不满。
“它刚才又烧了一个人,我去的时候它正吃的开心。”戈多说。
我心里一沉,穆先生曾经说过,若是凤凰开始吃人肉了,就不爱吃别的东西,会一直吃人。大约类似于,猫吃了好的猫粮,就很难吃差一些的猫粮了。
夜茉莉又吐出了一团火,似乎在抗议戈多告状。
“怎么办呢?它在这里的话,一个照看不到,又像这次一样,弄丢了。”我对戈多说。
“当务之急,还是应该叫穆先生给看看,瞧它身上有没有受伤。”戈多提醒道。
穆先生被唤来给凤凰检查身体,我命人拿来一块肥肉喂给它吃,谁料到,它过头去,说什么都不肯吃。
穆先生皱了皱眉头,对我说:“吃了人肉都这样,在他们的世界里,人肉比较好吃。先饿它几天,再让它吃普通的肉吧。”
随着凤凰归来,战事越来越紧张。有消息传来,天界和风行已经联合出兵了。他们在冥界的交界处集合,联合向魔界进攻。
女娲娘娘在六界和三千世界之间划了一条线,双方都不得越界,魔界就成了唯一的战场。戈多调集重兵,守护魔界的安宁。而蓝色圣地,则由少量雇佣兵保护。在我看来,这样非常不安全。我们刚屠了城,现如今只留下了少量的兵,很容易会被其他家族反扑。
就在我们排兵布阵之时,第二个消息传来了。
风行跟阿难反水了,将天界精兵围困在冥界交汇处。
这真是符合他们两个的性格,风行和阿难善于背叛,如今看来,他们这一局从开始就没打算跟天界合作。他们要的,只是诱敌深入,将天界一网打尽,这样,将来六界之中只剩下魔界跟他们对抗。风行这颗恶毒的心,也是没谁了。
很快,我们就收到天界之王的求助信。我们自然不会立刻出兵,而是毕恭毕敬的回了一封信,内容只有一个:想联合?先同意一点,要是我们帮你们打赢了风行,你们要对我们称臣。
天界老头自然不会轻易答应这种苛刻的条件,我们呢有的是时间等。等到被围困的人死了大半时,天界之王终于同意了我们的条件。
这是我们任何人都没想到的局面,在一场胜率只占三成的战争里,我们现在成功将胜率增加到五成。
终于不需要在蓝色圣地做缩头乌龟了,我甚至感觉得到,自己很快就要回到大冥宫了,会在我的听雨楼里看星星了。
这忽然的逆转让大家都十分高兴,然而,在何时派兵这个问题上,却出现了分歧。
戈多的意思是,在等一等,等他们的主力部队消灭的差不多时,我们在出兵。
赵宇天的意思是,现在出兵,大家联手将风行一举拿下。天界之王已经答应称臣,现在唯一的敌人就是风行。
戈多冷笑着讽刺他:“这就是你上一世失败的原因吧?兵不厌诈,这四个字听说过没有?”
赵宇天气得涨红了脸。
就在大家还在争论不休时,天界之王的另一封信到了,若是在不派兵,他们将对风行称臣。
这是个不好的消息,若是他们真像风行称臣,那么我们很快就倒霉了。
戈多和赵宇天火速出兵,他们兵分两路。第一路由戈多带领,进入冥界的交汇处,用来解救被困的天界主力部队。第二队由赵宇天带领,攻打大冥宫,以起到围魏救赵的作用。
至于我们,为了避免蓝色圣地被人抄后路,我、小魔头、毒蜘蛛再加上木兰跟穆先生,带了一部分兵来到天界。表面上,我们是来保护他们,但是实际上,我们是避难加趁机占领天界。
对于天界,我有点好奇。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才导致他们的战斗力这么弱?天界的人不都是曾经的精英么?论战斗力,应该是一个打三个没问题的啊!
等我真正到了天界后,才发现了问题所在。
天界之王这个老头实在太怕死了,有三分之二的兵都在保护他的安全,剩下的三分之一被派去打仗,并且,这三分之一还不是精英部队。
万一遇到强对手打不过怎么办?那就只有一个办法:称臣。天界的人可以对任何人称臣,只要保留天界之王的头衔以及不许干涉天界的内政。说人话就是:我对你称臣,但是我还是天界之王,天界还是你们这群渣渣高攀不起的地方。
难怪,这个老王八蛋活了这么多年,还能活的这么开心。投降又不丢人,还保证了我们的利益,为什么不投降呢?
我来到天界,总有一种上当的感觉。他们这的人不喜欢战争,他们喜欢投降。
还是凤萧接待了我们,但这次来跟上次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感觉。心里得意洋洋的,有一种开养猪场的翠花,买了市区最好的别墅一般的感觉。
我打量着这满世界的白色,真想跟他们说,让他们涂成米色,我喜欢莫兰迪色系,柔和又温暖。
总之,做翠花的感觉实在太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