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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没有脚的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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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六章没有脚的鸟(一)

    (下面两章是冯天伦的番外,想了想还是在这里交代一下他的心理活动还有情感变化,免得后续剧情大家看得迷糊,如果有不喜欢的,可以书评区留言提意见,下次我就换种形式来表现了,谢谢大家的支持,么么哒。)

    小时候我很喜欢看香港的旧电影,常常在深夜,看那些有小雪花闪的屏幕,听那些用粤语慢慢讲过对白。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只看电影里面的故事,男人女人,爱恨生死。

    不刻意选择片子,也不着意牵挂读者,看过写过,便渐渐淡忘了自己的故事。

    那时候特别喜欢的片子是《阿飞正传》。

    特别有名的片子,在深夜里细细咀嚼过很多遍。

    所有的噱头都已听过,关于无脚鸟,关于四月十六日的下午三时,关于最后的梁朝伟的长镜头。

    故事推进,似乎只是在等待了它们一一出现。可是,电影毕竟并非所有这些细节的拼盘,声色光影讲述的是一个并非笔墨可以描绘的世界。

    遇见蔷薇的那年,我感觉自己的世界里突然闯入了一个女人,像刘嘉玲,又有些像张曼玉,又似乎是她们两个的合体。

    安静的楼下女孩,和吵闹的歌舞女郎,在她的身上都体现地淋漓尽致。

    我承认我爱上了她,从第一眼看到就爱上了。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上面点缀满了盛开的蔷薇花,大朵大朵的,与她明丽的笑容结合在一起,刻在人心里,就没办法抹去。

    她跟在周禹谨的身后,不说话,只是微笑,淡然地让人欢喜。

    可是一开口说话,又是那么吸引人,边蹦边跳,像极了闪着妖媚灯光的酒吧里的女子,跟她的穿着压根不符合。

    却又不让人觉得突兀。

    尤其是她站起来帮周禹谨挡酒的时候,浑身上下闪着一股子侠女的风范,朱唇微启,嘴角全是笑意,一下就摄住了我灵魂深处最敏感的那根神经。

    是真的爱上了。

    我知道我不是阿飞,那个没有脚的鸟,我是剧里的刘德华演得超仔,穿得中规中矩,是每天早上中环站地铁一开门涌出的人群中的一员,黑色西装整齐,勤勉肯干,一步步向上。

    所以我明白,蔷薇是周禹谨的女人,我不敢带她走,所以我克制那一份爱,不让这份感情恣意生长。

    可是我压抑不住那种情感,有时候越是压抑,那份感情就会越发生长,冲破土壤,真正让你无法抑制。

    但还是又相爱了,有时候姻缘的东西,奇妙地让人害怕。

    周禹谨要去南华处理一些事,把蔷薇留在了欢城留给我照料。

    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内心各种欢呼雀跃,挂掉电话的那一刻,我差点激动地从二楼跳下去。

    我不比周禹谨差,所以蔷薇爱上了我。

    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很开心,可是我们都明白,他会回来,那个少年,身披着这世上最大的荣耀,无所披靡,脑袋转动的速度让人害怕,即使年纪轻轻,可是早就了天下王者的气质。

    我虽然比他大几岁,可是我却害怕他,从骨子里怕。

    害怕他的不止我,还有蔷薇,所以她还是走了。

    又回到了他的身边,临走的时候,她说了爱我的。

    我笑笑摸着她的头,其实那时候我真的很想带她私奔,可我说了,我不是阿飞,我是超仔。

    蔷薇也只是蔷薇,不是无所不能的女子,即使她聪明机灵,但因为聪明她才更明白,自己如果跟我私奔了,会导致怎么样的下场。

    我们身后不是空无一人,我们走了,那些亲亲戚戚怎么办?

    周禹谨狠毒起来的时候,连自己的亲哥哥都杀,更何况我们。

    他就像是一个暴君,而我跟蔷薇只是他手下一个玩物而已,没法反抗。

    蔷薇走了之后,我在我们住的地方种了满园的蔷薇花,盛开的时候好看极了,甚至连所有的家具我都换成了带蔷薇花样的。

    我很想她,时时刻刻。

    偶尔她会跟周禹谨来欢城,我见过她几面,可是从她的神色中我并不觉得她快乐。

    也是这样让我更想带她离开了,可是在我没有周禹谨强大之前,我是不会轻易带她走的,我不会让她跟我余生都在颠沛流离里渡过。

    我希望给她一个更为安稳的未来,给我们彼此一个保障。

    毕竟百无一用是情深,生活也不是儿戏,能光靠激情就能存活下去的,所以我很努力去经营赌场,让自己慢慢站稳脚跟。

    前段时间我还跟严振华谈判,把王辰手下的那条街给拿下了。

    严振华这个小子,早就算计好了一切等着我钻进去,他不要权,只要钱,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事,所以我接下了那条街,不过那条街并不是在我的名下,给了冯震,我弟弟。

    好在周禹谨手下的事太多了,顾忌不到我这边,而且冯震接手之后,他也应该不会有什么话可以说,我为他干了这么多年,总不能这点权利都不给我。

    虽然明白有这条街,算不上什么,在周禹谨面前依旧是一只蚂蚁,可是我在努力啊。

    不过我怎么都没有想到沈怡那个丫头竟然会毫无预兆地闯入我的生活。

    很突然。

    她跟蔷薇不一样,蔷薇出身很好,从小家里什么都教,她不管在什么场合都能把握好自己的分寸,在什么人面前用什么面孔,她都可以掌控得很好。

    而,沈怡这个丫头却莽莽撞撞的,看上去好像有点,有点好玩。

    怎么说呢,一开始我就知道王辰他们的意图,也提前得知了他们要送一个女人给我。

    之前我就看上了王辰的那条街,王辰似乎也察觉到了一些情况,所以我也想看看他们耍什么花样,顺手推舟,送个女人给我,我也不吃亏。

    不过我没有想到送来的女人这么好看。

    很年轻,穿了一件白色的裙子,上面点缀了栀子花,一下就让我想起了蔷薇,她们都有一双特别明亮的眼睛。

    不同的是,她看向我的时候,眼中充满了恐慌。

    我派人去打听过她,身世算是坎坷,遇到方浪那种人渣,也算是受尽了委屈,所以更加小心翼翼。

    她很努力在摆脱自己当过小姐的事实,所以一个劲在我面前装纯,应该是郝梅那个女人授意的。

    很拙劣的演技,但越是努力去装纯的模样就越发让人觉得她纯洁。

    我不觉得她脏,甚至还觉得这女孩挺好玩的,如果她不是方浪送来的,我或许不会把她送去李振林那条老狐狸的身边。

    送走她的前一晚,我去看过她,她跟菲儿玩疯了,还喝酒了,脸颊有两团红晕,看起来傻兮兮的。

    更让我觉得好玩的是她的装扮,扎两个小辫子,还穿件大棉袄,土得掉渣。

    不过即使是这样的装扮,也掩盖不了她的那股子漂亮。

    她的漂亮是说不出的那种,一双眼睛又大又黑,又水汪汪的,像是随时都有人欺负她似得,可偏偏又透露着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儿,轻易就能触动人心里某处柔软的地方。

    这丫头要是再历练历练一定会成为妖孽,这是严振华跟我说的原话。

    他跟沈怡接触过,说这丫头很聪明,也懂得藏匿自己的锋芒,而且很漂亮。

    但有时候一个女人漂亮,并不见得是好事,因为漂亮,所以太多祸端,也因为漂亮,始终会成为众人眼中的焦点。

    如果这丫头丑一点的话,方浪也不会看上她,她也不会去发廊那种地方接客。

    如果蔷薇丑一点的话,周禹谨也不会抓住她不放。

    这世上皆因为女子的漂亮,惹出了多少的事端。

    祸水,祸水,这词不仅对于男人,也同样对于她们自己。

    不过我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跟这丫头发生关系。

    严振华走了,走之前,跟我说沈怡这丫头好好调教一下,以后一定会有前途的。

    听了这话我挺想笑的,怎么说呢,我不否认她的漂亮,可是她在我面前总是表现地毛手毛脚的。

    那次这傻丫头竟然沾染上一个市井小民,还把人给送去了医院,好像两个人是老相识。

    警局那边我有认识的人,得知消息之后我立马把这事压下来了,可是心里不知道怎么想的,到突然想去医院看看她,就是那种突然的想法。

    其实那些事我可以在电话里跟她说的,但就是那么一刻,我想见见这个傻丫头。

    她似乎有些怕我,每次见了我都是一副小猫的样子。

    我刚刚一给她打电话,她就紧张得不行,隔着电话我都能听见她的紧张,声带不由地发紧,我甚至可以想象出她紧张的模样。

    捏着裙角,咬着自己的嘴唇,可爱得不行。

    脑海里想象着这样的场景,我倒觉得心里痒痒的,很异样的感觉,就想捉弄捉弄她。

    明明只有几分钟的路程,这丫头非走了好久,我在门口等了她特别久,直到看到她纠结地走过来,我才转过了身子,不让她看到我的神情。

    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笨,走这么一段路都走了那么久,我记得我在那站了挺久的,才感觉到她靠近。

    她一靠近我就忍不住捉弄她,所以故意马着一张脸,就想看看她双脸绯红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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