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爱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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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她,是住在对面的陌生人。她算不上一个漂亮的女子,表情又是平淡,所以在这个混杂的居民楼里,他一直都没能将她很快地记住;即便是见了面,视线,也总是平行射出去,从不会在她的脸上,停留片刻。他那时忙于工作,一心想着要将公司里同来的新人,全都挫败,以便能够脱颖而出,被老总记住。所以他的生活,像是一个高度旋转的陀螺,他只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其余人,则成了那模糊的风景,再怎么美丽,都不过是无关紧要的点缀。而像她这样面目寡淡的,更是入不了心的。
开始注意到她,已经是两个月之后的事情了。那时他的诸种努力,终于有了实效,老总在例会上,几次对他的成绩表示赞誉,并特例给他发了一个红包。那日他揣着红包,哼着歌上了楼,在门口,正遇到她要出门去。他无意中瞥了一眼,视线,恰好与她的重合。他看见她,启齿一笑,眉心的痣,也跟着一起温柔下去;他一时看得呆愣住,竟是忘了开门。是她提醒,说,下班了?他才慌慌地去寻钥匙,腋下的一沓文件,也便随之散落在地上。他还没有弯腰,她早已替他捡起,递过来的时候,又笑:回家还要加班么,这么累,要注意适当的休息才是呢。他第一次在她素淡的笑里,向她绽开笑颜,又破天荒地,邀请道:进来坐会儿吗?
她当然是没有进去的,这反而让他觉得更是欢喜,看出她是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子,矜持,雅致,像墙角的一朵花,没有人的欣赏,照例在春天里安然绽放。此后两个人,再相遇,他总是比她先一步,问出好来。她对他的这种突然而至的热情,并没有表示出疏离,而是站定了,安静笑望着他,听他口若悬河地讲。见他渴了,会适时地拿瓶水来,看他豪爽地一口饮下去。他知道,她是喜欢他的,或者是比他更早地,注意到了他,否则,她眼睛里汪着的那潭水,不会如此地深,深到他探头看下去,会有微微的晕眩。
他试图像了解工作一样地,迅速地将她的内心,看得透彻清晰,但却发现是徒劳。她依然含蓄吐露了芬芳,并没有因为她对他的好感,和他对她日渐浓郁的爱恋,而突兀地将所有的枝叶,全都呈现给他;她只是在昔日的清香里,悄悄添了一抹柔和的粉色。他知道她来自南方的一个小城,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业绩不是太好,但却从没有因此有过自责,倒是在生活细节的经营上,从不会吝惜时间,是那种宁肯不要太多的钱,也要生活安定节奏舒缓的女子。
他还知道她喜欢周末的时候,到一些网站去游走,在一个喜欢的香港作家的博客里,偶尔会留言,但大多数时候,都只是静静地看;网络的热闹与纷繁,与她有关,又似乎与她无关。他之前只忙于工作,对之外的事情,懒于也不屑于搭理,是她的到来,让他突然间在工作之外,看见了一片澄碧明净的天空。他开始喜欢上网络读书的生活,当然是在她的引导下;她说刚刚看了某个网站,很好,他即刻一路追寻过去;她说香港作家刚贴的一篇文章不错,他也会用心地去读。他还会在她的下面跟帖,像一个影子,不弃不离地跟着;在一个网站的论坛里,更是匿了名,游魂一样紧跟了她,以致她还没有来得及问,许多常逛论坛的人,就质疑问道:你们两个,关系当是非比寻常吧?
这句话,让他的心,陡然一惊,这才意识到,他是第一次,这样迫不及待地,去追寻一个人;在此前,他也曾有过几次爱恋,但皆因为对方的过分依恋,而让他生出烦厌,继而爱恨都冷落下来,直至最后像那煤气的炉子,一旦灭了,连点余温也没有。但这一次,他的热情,在她的若即若离中,反而是有增无减地一路持续下去,直到她终于停下来,对他浅淡一笑,说,追了这一程,你该是累了。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恋,两个皆已经28岁的人,不会再有过分浓烈的情爱,但却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依恋上彼此,且甘愿为了对方,做一些放弃。譬如他喜欢在周末也去加班,但为了她,他宁愿慢下脚步,陪她去郊区走走,或者,只是在网上散漫地聊天。又譬如他爱吸烟,但因为她不喜欢那股呛人的味道,他则尽量地用嚼口香糖的方式,来缓解突然袭来的烟瘾。而她,亦是如此。看见他将自己刚刚整理过的东西,弄乱了,并不会埋怨什么,而是在他转身的时候,又悄无声息地收拾好;知道他熬夜的时候会饿,便会定好时间,半夜里醒来给他做些夜宵,看他吃完了,才肯睡去。
他习惯于在工作中计算付出与收获的比例,如果付出没有达到想要的收获,即便是已经让外人羡慕,他也会有些微的失落。所以对于这段爱情,他下意识里,也常会将两个人的情感,放到时间的天平上,称量上一番。直到有一天,他终于发现,爱情,不知不觉,已经在两个人之间,发生了微妙的转移。他在最初的那段略显疯狂的追寻之后,一颗心,在她的温暖里,慢慢疲惫下来,归属的感觉,让他的斗志,重新转移到工作中去。他又开始为了工作,斤斤计较,患得患失,与周围人的关系,也瞬间变得紧张。常常就为了别人一句话,而记恨许久。她的爱,起初是恬淡清亮的,慢慢就在时光里,熬成一碗黏稠温热的粥。她依恋上他的爱,就像藤蔓依恋上一面墙,她愿将自己的生命,深深地嵌入他坚实的胸膛里去,也愿意用自己柔韧的枝蔓,将他的心,密实地包围起来,直到,他再不会逃离。所以他在工作中的烦乱,她每次都会用自己的温柔,为他化解。她是个聪慧的女子,她明白他始终是个为事业而生的男人,所以她将一份爱,渐至熬到浓郁,试图消解他在追寻名利的路上,愈来愈盛的暴躁和嫉恨。
可是已经拦不住了。他的这份工作,在短暂的光华之后,竟是渐渐溃败,一年后新人浪一样涌进,他很快被淹没下去;他费了很大的力气,依然无法再回到从前的锋芒。工作上不顺,他便也失了昔日的浪漫,对她渐至冷淡,明明知道她是对他好的,可还是忍不住要用冷漠的言语,伤她,似乎这样,就可以平息他心底那股冲天的愤怒。他一直以为,她的退让和柔情,是一株生生不息的草,不管怎样地焚烧,照例是春风一吹,又葱绿一片。他开始嫌弃她的种种,甚至连她的关心,也故意地挑剔,这样直到有一天,下了大雨,她在公司门口举伞等他。他正因为一份错拿的材料,而与同事争吵,以为别人是有意在老总面前挤兑他;正吵到气极败坏之时,听见她在门口轻唤他的名字,他的衰颓,即刻如满地雨打的桐花,在泥土里现出不堪的颜色。他几乎是咆哮着,将对同事的忿恨,全都转移到她的身上。他说你不就是想看我出丑么,今天终于如愿了!
而她,却是在他的喋喋不休里,将伞放到他的桌上,又朝他的同事抱以歉意的一笑,便丢下他,转身出了门。
他以为她又像平常那样,并不介意他的怨怒,不过是一个人回家,做好饭等他消了气回去再吃。因为,她的脸上,不仅看不到丝毫的怨恨和委屈,还有一种难得的平静在。所以他磨蹭到很晚,估计她将饭放到保温锅里,自己睡去了,才收拾了东西回家。
回到家后,着实是饿了,他溜进厨房,打开锅,看到自己喜欢的蛋炒饭,正冒着热气,他一口气全都扒下去,这才想起她来。可是,从客厅到卧室短短的距离里,他却发现,一切,又都回复到昔日单身时的模样。她,似乎是一个从没有存在过的影子,不过是瞬间,就了无痕迹。
他几乎是发了疯般地,开始找她,且为此,连工作,都不想要了。他以为她的热情,会有余温的,至少,不会这样突然地就凉下去;可是,她却给了他,这样一个近乎无情的转身,无情到让他以为一切都还是温热的,但却发现,那冰凉早已是刻骨。
他去她的公司等她,但等到的结果,是她已经辞职,至于去向,无人知晓。她的手机,博客,QQ,都停掉了。唯一她无法停掉的,是她常去的论坛,和那位香港作家的博客。他开始每日都守在这两个地方,等着她的出现。他几乎是每隔一个小时,就会去留言,将那美好的过往,一件件地讲给她听。他并不确信她是否能够看到,可是,他却执拗地认定,她能够感应到他漫天的悔意。而这,是唯一可以让她回头的方式。
许多的网友,都知道了他与她的故事,有人安慰,说他这样一片痴情,她定是能够看到,且回心转意;亦有人冷眼旁观,说,早做什么去了呢,到现在才来挽回,不是太晚了么?还有人说,在这样科技发达的社会,想要寻个人,当不是太难的事,只要她像你说的那样,经常在网络游走,相信不过是几个月,你定能够在网上寻到她的足迹。
他在一次次无助的找寻里,也曾想过放弃,可还是在一些网友的支持下,坚持下来。他发了无数次帖子,在她喜欢的网站,他一直坚信,总有一天,她能够看到他的表白,知道他在失去她的时候,曾经怎样地心痛,亦知道他情愿用工作,来换回她的爱情。他用尽了所有可以寻到她的方式,甚至到她的城市去查询,他将寻人启事,贴满她有可能到过的每一个地方,和那些他们一同走过的街道、公园、广场,他从没有如此执着地去做一件事情,执着到连他自己,都生出感动。
这样直到有一天,他在香港作家的博客上,看到一个人,在他的帖子后面,冷冷说道:在这样一个科技发达的时代,寻一个人,当然不是难事,关键是,人寻到了,那份爱,是否能够完好无损地一起找回?
他就在那一刻,突然地明白,这份爱,在她决绝的转身里,是永远地不会再回来了。
他与她,是住在对面的陌生人。她算不上一个漂亮的女子,表情又是平淡,所以在这个混杂的居民楼里,他一直都没能将她很快地记住;即便是见了面,视线,也总是平行射出去,从不会在她的脸上,停留片刻。他那时忙于工作,一心想着要将公司里同来的新人,全都挫败,以便能够脱颖而出,被老总记住。所以他的生活,像是一个高度旋转的陀螺,他只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其余人,则成了那模糊的风景,再怎么美丽,都不过是无关紧要的点缀。而像她这样面目寡淡的,更是入不了心的。
开始注意到她,已经是两个月之后的事情了。那时他的诸种努力,终于有了实效,老总在例会上,几次对他的成绩表示赞誉,并特例给他发了一个红包。那日他揣着红包,哼着歌上了楼,在门口,正遇到她要出门去。他无意中瞥了一眼,视线,恰好与她的重合。他看见她,启齿一笑,眉心的痣,也跟着一起温柔下去;他一时看得呆愣住,竟是忘了开门。是她提醒,说,下班了?他才慌慌地去寻钥匙,腋下的一沓文件,也便随之散落在地上。他还没有弯腰,她早已替他捡起,递过来的时候,又笑:回家还要加班么,这么累,要注意适当的休息才是呢。他第一次在她素淡的笑里,向她绽开笑颜,又破天荒地,邀请道:进来坐会儿吗?
她当然是没有进去的,这反而让他觉得更是欢喜,看出她是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子,矜持,雅致,像墙角的一朵花,没有人的欣赏,照例在春天里安然绽放。此后两个人,再相遇,他总是比她先一步,问出好来。她对他的这种突然而至的热情,并没有表示出疏离,而是站定了,安静笑望着他,听他口若悬河地讲。见他渴了,会适时地拿瓶水来,看他豪爽地一口饮下去。他知道,她是喜欢他的,或者是比他更早地,注意到了他,否则,她眼睛里汪着的那潭水,不会如此地深,深到他探头看下去,会有微微的晕眩。
他试图像了解工作一样地,迅速地将她的内心,看得透彻清晰,但却发现是徒劳。她依然含蓄吐露了芬芳,并没有因为她对他的好感,和他对她日渐浓郁的爱恋,而突兀地将所有的枝叶,全都呈现给他;她只是在昔日的清香里,悄悄添了一抹柔和的粉色。他知道她来自南方的一个小城,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业绩不是太好,但却从没有因此有过自责,倒是在生活细节的经营上,从不会吝惜时间,是那种宁肯不要太多的钱,也要生活安定节奏舒缓的女子。
他还知道她喜欢周末的时候,到一些网站去游走,在一个喜欢的香港作家的博客里,偶尔会留言,但大多数时候,都只是静静地看;网络的热闹与纷繁,与她有关,又似乎与她无关。他之前只忙于工作,对之外的事情,懒于也不屑于搭理,是她的到来,让他突然间在工作之外,看见了一片澄碧明净的天空。他开始喜欢上网络读书的生活,当然是在她的引导下;她说刚刚看了某个网站,很好,他即刻一路追寻过去;她说香港作家刚贴的一篇文章不错,他也会用心地去读。他还会在她的下面跟帖,像一个影子,不弃不离地跟着;在一个网站的论坛里,更是匿了名,游魂一样紧跟了她,以致她还没有来得及问,许多常逛论坛的人,就质疑问道:你们两个,关系当是非比寻常吧?
这句话,让他的心,陡然一惊,这才意识到,他是第一次,这样迫不及待地,去追寻一个人;在此前,他也曾有过几次爱恋,但皆因为对方的过分依恋,而让他生出烦厌,继而爱恨都冷落下来,直至最后像那煤气的炉子,一旦灭了,连点余温也没有。但这一次,他的热情,在她的若即若离中,反而是有增无减地一路持续下去,直到她终于停下来,对他浅淡一笑,说,追了这一程,你该是累了。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恋,两个皆已经28岁的人,不会再有过分浓烈的情爱,但却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依恋上彼此,且甘愿为了对方,做一些放弃。譬如他喜欢在周末也去加班,但为了她,他宁愿慢下脚步,陪她去郊区走走,或者,只是在网上散漫地聊天。又譬如他爱吸烟,但因为她不喜欢那股呛人的味道,他则尽量地用嚼口香糖的方式,来缓解突然袭来的烟瘾。而她,亦是如此。看见他将自己刚刚整理过的东西,弄乱了,并不会埋怨什么,而是在他转身的时候,又悄无声息地收拾好;知道他熬夜的时候会饿,便会定好时间,半夜里醒来给他做些夜宵,看他吃完了,才肯睡去。
他习惯于在工作中计算付出与收获的比例,如果付出没有达到想要的收获,即便是已经让外人羡慕,他也会有些微的失落。所以对于这段爱情,他下意识里,也常会将两个人的情感,放到时间的天平上,称量上一番。直到有一天,他终于发现,爱情,不知不觉,已经在两个人之间,发生了微妙的转移。他在最初的那段略显疯狂的追寻之后,一颗心,在她的温暖里,慢慢疲惫下来,归属的感觉,让他的斗志,重新转移到工作中去。他又开始为了工作,斤斤计较,患得患失,与周围人的关系,也瞬间变得紧张。常常就为了别人一句话,而记恨许久。她的爱,起初是恬淡清亮的,慢慢就在时光里,熬成一碗黏稠温热的粥。她依恋上他的爱,就像藤蔓依恋上一面墙,她愿将自己的生命,深深地嵌入他坚实的胸膛里去,也愿意用自己柔韧的枝蔓,将他的心,密实地包围起来,直到,他再不会逃离。所以他在工作中的烦乱,她每次都会用自己的温柔,为他化解。她是个聪慧的女子,她明白他始终是个为事业而生的男人,所以她将一份爱,渐至熬到浓郁,试图消解他在追寻名利的路上,愈来愈盛的暴躁和嫉恨。
可是已经拦不住了。他的这份工作,在短暂的光华之后,竟是渐渐溃败,一年后新人浪一样涌进,他很快被淹没下去;他费了很大的力气,依然无法再回到从前的锋芒。工作上不顺,他便也失了昔日的浪漫,对她渐至冷淡,明明知道她是对他好的,可还是忍不住要用冷漠的言语,伤她,似乎这样,就可以平息他心底那股冲天的愤怒。他一直以为,她的退让和柔情,是一株生生不息的草,不管怎样地焚烧,照例是春风一吹,又葱绿一片。他开始嫌弃她的种种,甚至连她的关心,也故意地挑剔,这样直到有一天,下了大雨,她在公司门口举伞等他。他正因为一份错拿的材料,而与同事争吵,以为别人是有意在老总面前挤兑他;正吵到气极败坏之时,听见她在门口轻唤他的名字,他的衰颓,即刻如满地雨打的桐花,在泥土里现出不堪的颜色。他几乎是咆哮着,将对同事的忿恨,全都转移到她的身上。他说你不就是想看我出丑么,今天终于如愿了!
而她,却是在他的喋喋不休里,将伞放到他的桌上,又朝他的同事抱以歉意的一笑,便丢下他,转身出了门。
他以为她又像平常那样,并不介意他的怨怒,不过是一个人回家,做好饭等他消了气回去再吃。因为,她的脸上,不仅看不到丝毫的怨恨和委屈,还有一种难得的平静在。所以他磨蹭到很晚,估计她将饭放到保温锅里,自己睡去了,才收拾了东西回家。
回到家后,着实是饿了,他溜进厨房,打开锅,看到自己喜欢的蛋炒饭,正冒着热气,他一口气全都扒下去,这才想起她来。可是,从客厅到卧室短短的距离里,他却发现,一切,又都回复到昔日单身时的模样。她,似乎是一个从没有存在过的影子,不过是瞬间,就了无痕迹。
他几乎是发了疯般地,开始找她,且为此,连工作,都不想要了。他以为她的热情,会有余温的,至少,不会这样突然地就凉下去;可是,她却给了他,这样一个近乎无情的转身,无情到让他以为一切都还是温热的,但却发现,那冰凉早已是刻骨。
他去她的公司等她,但等到的结果,是她已经辞职,至于去向,无人知晓。她的手机,博客,QQ,都停掉了。唯一她无法停掉的,是她常去的论坛,和那位香港作家的博客。他开始每日都守在这两个地方,等着她的出现。他几乎是每隔一个小时,就会去留言,将那美好的过往,一件件地讲给她听。他并不确信她是否能够看到,可是,他却执拗地认定,她能够感应到他漫天的悔意。而这,是唯一可以让她回头的方式。
许多的网友,都知道了他与她的故事,有人安慰,说他这样一片痴情,她定是能够看到,且回心转意;亦有人冷眼旁观,说,早做什么去了呢,到现在才来挽回,不是太晚了么?还有人说,在这样科技发达的社会,想要寻个人,当不是太难的事,只要她像你说的那样,经常在网络游走,相信不过是几个月,你定能够在网上寻到她的足迹。
他在一次次无助的找寻里,也曾想过放弃,可还是在一些网友的支持下,坚持下来。他发了无数次帖子,在她喜欢的网站,他一直坚信,总有一天,她能够看到他的表白,知道他在失去她的时候,曾经怎样地心痛,亦知道他情愿用工作,来换回她的爱情。他用尽了所有可以寻到她的方式,甚至到她的城市去查询,他将寻人启事,贴满她有可能到过的每一个地方,和那些他们一同走过的街道、公园、广场,他从没有如此执着地去做一件事情,执着到连他自己,都生出感动。
这样直到有一天,他在香港作家的博客上,看到一个人,在他的帖子后面,冷冷说道:在这样一个科技发达的时代,寻一个人,当然不是难事,关键是,人寻到了,那份爱,是否能够完好无损地一起找回?
他就在那一刻,突然地明白,这份爱,在她决绝的转身里,是永远地不会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