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游戏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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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字脸警察的话还没有说完,我就把手机夺了过来。
怒吼着,询问那个人的样貌特征。
电话那端的警察刚形容出死者的穿着,我就感到一阵眩晕。
国字脸警察赶紧扶住我,让我坚强一点,先去现场看看,再说。
我们赶到废墟时,那里已经被隔离了,很多警察围在周围,他们都很尊敬国字脸警察,称呼他为李队,并且让出了一条路,他带着我进入了封锁区。
先到的警察把情况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死者的死因和前几例一样,身上的血液全部消失了,只剩下一具干瘪的尸体。
在揭开裹尸布的瞬间,我的心嘭嘭的跳着,祈祷千万不要是老聃。
李队戴上手套,缓缓的把裹尸布揭开,当我看到那已经被毁容的脸,那熟悉的发型和衣服时,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扑在尸体上,泪流满面。
是老聃,真的是老聃,从脸型,到发型,再到衣服,每一个细节都是老聃应有的样子。
深吸一口气,我的手摸到了他的衣角。老聃的左侧脖子处,有一个硕大的黑痣,上面还长着一根毛,如果连这个特征都一样的话,那就真的是他无疑了。
无比紧张的翻开了他的衣角,当我看到那颗熟悉的黑痣时,整个人都石化了。
我无法形容自己现在的感觉,仿佛整个人被掏空了一样。老聃和我从小就认识,后来一起出来闯荡,最艰苦的时候,我们两人分一盒泡面,两个人的衣服互相穿,有以一次我在工作中得罪了黑道的人,他硬生生帮我挨了一刀,因此住了一个月的医院。
现在他却因我而死,而且死得如此凄惨,这让我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
李队拍拍我的肩膀,没吭声,递给我一个本子,上面密密麻麻的记录着法医检测的信息。
我耐心的看着,看到第一项,登时就把眼睛眯缝了起来。
只第一项写的是尸体的身高,一米七五。我清晰的记得,老聃的裸身高是一米八五,差了十厘米,即便是变成干尸后,缩水了,也不应该差距如此之大啊。
“李队,瘦子的尸体变成干尸后,身高缩水了吗?”
我冷不丁的问了国字脸警察一句,他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扭头问法医:“没有吧,昨天死的那小子,家人反应他身高缩水了吗?”
法医是个面色冰冷的女孩子,一边点头一边说:“身高会有轻微的缩水的,一般会是一厘米左右。”
一厘米左右???
我仿佛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的人一样,一把抓住她的手,急促的说:“只有一厘米左右?如果干尸和本人差距十厘米,是不是可以说明,这人不是老聃!?”
她明显被我抓痛了,皱了一下眉头,不过还是耐心的点点头:“是的,人的身高主要是由骨骼决定的,血液被抽光后,并不能决定身高。不可能差距十厘米的。”
她刚说完,我就松开她的手,脸上洋溢着春天般的笑容,那种如获重生的喜悦无法言说。我一把抱住国字脸的李队,边笑边说:“哈哈,老聃是一米八五,差了十厘米,他不是老聃,啊哈哈哈,死者不是老聃!!!”
他点点头,轻轻推开我,脸色略微有点尴尬,随后说:“这么看来,这人绝对不是你的朋友了,不过他是谁?为什么会跟你的朋友的特征一样,还穿着你朋友的衣服?”
“很简单,她在恐吓我。”
我淡淡的说,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经过两次交锋,我逐渐摸清了那女人的套路,看来,她并不想杀死老聃,而是想通过这种手段告诉我,我的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中。
这时,我手机短信提示声响起,不用想,又是那女子发来的。
还没看手机,我就往四周看着,直觉告诉我,她一定就在不远处观察着我,那种心态,就像看耍猴一样,刷得我团团转,她却在一边偷乐。
李队很聪明,看到我的表情后,迅速做出了反应,让他手下的警察搜索周围,按照照片上的那个女人的标准寻找。
这时,我才掏出手机,手机上的短信果然是她发来的。
“反应速度一流,果然是我喜欢的老李。下一次要小心啦。通告你一下,游戏正式开始。”
“反应速度一流,果然是我喜欢的老李。下一次要小心啦。通告你一下,游戏正式开始。”
就在这时,又一条短信发了过来,还是那个号,内容让人更加瞠目结舌。
“你身边的这条狗真的好烦,告诉他,如果不想闹得满城风雨,别参与你我之间的游戏。不然的话,我让他后悔都来不及!”
看着这条疯狂的短信,我再看看旁边的李队,他已经看到了这条短信,脸色从白色变成了青色,又变成了酱紫色,两只眼睛都快喷出火了。
很明显,那女子短信上说的“狗”,是指李队。
刑警们陆陆续续回来了,都一脸的沮丧,看表情就知道是毫无收获。
“回一条信息,不管她能不能收到。”
李队深吸一口气,沉声说道,眼睛犀利得仿佛鹰眼一般。
我点点头,静静等他吩咐。他继续说:“你告诉她,我如果抓不住她,我脱了这身衣服!”
说完这句话,他的脸色渐渐平静下来,可他的神色越淡定,我越能感受到他的可怕,我能感觉到,他已经下定决心,和那个女子死磕到底。
我按照李队的要求发出了短信,等了十多分钟,没有收到回复的短信。此时天色还没彻底亮,李队挥挥手,让我先回家,并且把他的手机号留给我,这时我才知道,他的全名叫李承烨。
虽说和他只打过两次交道,不过我能看出这个人很厉害,不但眼光厉害,更是有一股难以言说的霸气,年龄也就三十来岁,可当他严肃起来,给人的感觉仿佛是一只随时可以进入战斗的猎豹,令人望而生畏。
回到家里,我躺在chuangshang,反复的思量着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那女子对我了解的如此清楚,她接近我,跟我玩这种疯狂的游戏,到底是什么目的?
更加疯狂的是,她还发短信公开挑衅国家机器,一个敢于和政府,和社会作对的人,会是正常人吗?
突然,我脑子里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她今晚没有在酒吧现身,会不会是因为,她知道李承烨他们在酒吧埋伏,所以她才把老聃弄走,当作对我出卖她的惩罚?
如果……我一个人去酒吧呢?她有没有可能出现?
这个念头一产生,就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再也睡不着,翻身坐起来,大脑里出奇的兴奋。双手都开始哆嗦。
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有点赌性的人,每次遇到冒险的,刺激的,难以完成的事情,我就会觉得浑身的血液燃烧起来,会兴奋得睡不着觉,会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推着自己去寻找刺激。
翻身下地,我走到窗前,在窗帘上扯开一个细小的缝隙,朝外面看去。外面黑漆漆的一片,什么都看不见。尽管如此,我也知道李承烨肯定在小区里面安排了人。今晚那女子的短信彻底激怒了他,他一定在全力以赴的寻找那女子。
没敢开灯,我借着手机微弱的光线找出一件黑色的外套,穿在身上,重新把匕首别在了腰上,悄悄的走出了家门。
从楼梯上走到二楼后,又从楼梯处的小窗口爬出了单元楼,溜墙根走到了小区院墙边,翻出了小区。
小区外是一片小树林,穿过小树林,我到了小区后面的一条公路上,这时,我才彻底脱离了李承烨的监视。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今晚我要做的事情,如果让李承烨知道了,一定会骂我不配合警方工作。可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救出老聃更重要。
拦了辆出租车,我让司机兜了几圈,确定没人跟踪后,直奔那个酒吧而去。
尽管已是凌晨两点多,但酒吧里面人还是不少。
刚一进酒吧,我就看到吧台边上坐着一个熟悉的女子身影。
只一眼,就认出了那背影!
一样的披肩长发,一样的白色衣服,绝对是昨晚那个冷艳女人。
压抑住激动又愤怒的心情,我低头慢慢的靠了过去。
站到那女人后面,我猛地伸出右手,死死的抓/住那女人的肩膀,左手则快速掏出匕首,顶在她的后心上。
“好久不见啊……把老聃交出来!”
我此刻的心情无比复杂,既紧张又兴奋,手上用了很大的力气,这几天所受的委屈和惊吓全部倾注在手上,左手甚至开始略微颤抖。
对于再次见到她的场景,我设想过很多个,可真的见面后,她的表现却让我大为诧异。
“大...大哥,怎么了?”
她发出了一个陌生的声音,边颤抖,边缓缓的转过身,真的不是那个冷艳女子。
经过我的询问,她如实交代了。是一个女人给了她一笔钱,让她穿上这身衣服坐在这里,并且告诉她,只要坐到晚上12点,就会再给她一笔钱。
见过照片后,她确认,那女子就是害我的那个冷艳女人。
同时,她从兜里掏出一张被揉得皱皱巴巴的纸条,塞到了我的手里。
“她让我看过你的照片,叮嘱我,如果你来跟我打招呼,就把这张纸条……递给你。”
纸条上的字迹依然娟秀:‘恭喜你,你已经救了老聃的半条命!’
长长的吐出了口浊气,我觉得自己脑袋都要炸了。连我会来酒吧都猜得出来,这个女人……是人是鬼?
据面前的女人说,那冷艳女人是在一个小时前,在酒吧门口跟她完成的交易,那时,我应该刚从废墟回到家,还没有决定要来酒吧。
把那女子打发走,我一个人在吧台喝了杯闷酒,结账离开时,酒保递给我一个粉红色的女士手包,说是刚才那个女人留下的。
我刚想解释,自己并不认识刚才那个女人,却发现那手包的拉链开着,里面的一张照片若隐若现。
出于好奇,我把那照片轻轻拽出来,赫然发现,那照片上,竟然是害我的那个冷艳女子!
一瞬间,我就像触电一样,翻遍了整个手包,里面除了这张照片,什么都没有。
对方留下这个手包,就是为了要留下这张照片!
酒店里灯光忽明忽暗,我在翻看照片时,突然发现照片的背后好像……有字!
找了一处明亮的地方,仔细观看,只见背面有两个潦草的字——救我!
看到这两个字,我的脑袋更加蒙圈了,这照片是什么意思?是刚才那个女子在呼救,还是冷艳女子在呼救?
不管是谁,我都不能理解,她们为什么要向我求救?
拿出刚才那女子递给我的纸条,对比着照片上的字迹,我赫然发现,这张照片,和纸条上的字迹,明显不是一个人的!
这时,我想起在李队手里还有一张纸条,看来得找他比对一下字迹,也许能从三份字迹之中找到一些线索。想清楚后,我把照片和纸条装进口袋,离开了酒吧,在街上漫无目的的溜达着。
脑袋晕晕乎乎的,不知不觉的,我竟然来到一个小公园内,困意袭来,我躺在公园的躺椅上,沉沉睡去。
再次睁开眼时,是被鸟叫声吵醒的。我缓缓坐起来,发现周围站着十几个老头老太太,正冲我指指点点的,表情中带着恐惧。
我不就是在长凳上小睡了会儿嘛,怎么他们全都像看到外星人一样。
刚要起身,却发现右边胳膊上似乎靠着什么东西,我一扭头,整个人都要崩溃了。
就在我右侧肩膀上,一个皮包骨的人正靠着我,如同枯草的头发散落在我肩膀上,脸庞冲着我,眼眶深陷。
我吓了一跳,身子哆嗦了下,那人眼眶中滚出一个东西,咕噜噜的滚到我身上,顺着我的身子滚到躺椅上,继而滚落到地上。
而我也终于看清那滚落的东西,竟然……是一个干瘪的眼珠!
国字脸警察的话还没有说完,我就把手机夺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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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端的警察刚形容出死者的穿着,我就感到一阵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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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揭开裹尸布的瞬间,我的心嘭嘭的跳着,祈祷千万不要是老聃。
李队戴上手套,缓缓的把裹尸布揭开,当我看到那已经被毁容的脸,那熟悉的发型和衣服时,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扑在尸体上,泪流满面。
是老聃,真的是老聃,从脸型,到发型,再到衣服,每一个细节都是老聃应有的样子。
深吸一口气,我的手摸到了他的衣角。老聃的左侧脖子处,有一个硕大的黑痣,上面还长着一根毛,如果连这个特征都一样的话,那就真的是他无疑了。
无比紧张的翻开了他的衣角,当我看到那颗熟悉的黑痣时,整个人都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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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却因我而死,而且死得如此凄惨,这让我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
李队拍拍我的肩膀,没吭声,递给我一个本子,上面密密麻麻的记录着法医检测的信息。
我耐心的看着,看到第一项,登时就把眼睛眯缝了起来。
只第一项写的是尸体的身高,一米七五。我清晰的记得,老聃的裸身高是一米八五,差了十厘米,即便是变成干尸后,缩水了,也不应该差距如此之大啊。
“李队,瘦子的尸体变成干尸后,身高缩水了吗?”
我冷不丁的问了国字脸警察一句,他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扭头问法医:“没有吧,昨天死的那小子,家人反应他身高缩水了吗?”
法医是个面色冰冷的女孩子,一边点头一边说:“身高会有轻微的缩水的,一般会是一厘米左右。”
一厘米左右???
我仿佛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的人一样,一把抓住她的手,急促的说:“只有一厘米左右?如果干尸和本人差距十厘米,是不是可以说明,这人不是老聃!?”
她明显被我抓痛了,皱了一下眉头,不过还是耐心的点点头:“是的,人的身高主要是由骨骼决定的,血液被抽光后,并不能决定身高。不可能差距十厘米的。”
她刚说完,我就松开她的手,脸上洋溢着春天般的笑容,那种如获重生的喜悦无法言说。我一把抱住国字脸的李队,边笑边说:“哈哈,老聃是一米八五,差了十厘米,他不是老聃,啊哈哈哈,死者不是老聃!!!”
他点点头,轻轻推开我,脸色略微有点尴尬,随后说:“这么看来,这人绝对不是你的朋友了,不过他是谁?为什么会跟你的朋友的特征一样,还穿着你朋友的衣服?”
“很简单,她在恐吓我。”
我淡淡的说,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经过两次交锋,我逐渐摸清了那女人的套路,看来,她并不想杀死老聃,而是想通过这种手段告诉我,我的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中。
这时,我手机短信提示声响起,不用想,又是那女子发来的。
还没看手机,我就往四周看着,直觉告诉我,她一定就在不远处观察着我,那种心态,就像看耍猴一样,刷得我团团转,她却在一边偷乐。
李队很聪明,看到我的表情后,迅速做出了反应,让他手下的警察搜索周围,按照照片上的那个女人的标准寻找。
这时,我才掏出手机,手机上的短信果然是她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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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那女子短信上说的“狗”,是指李队。
刑警们陆陆续续回来了,都一脸的沮丧,看表情就知道是毫无收获。
“回一条信息,不管她能不能收到。”
李队深吸一口气,沉声说道,眼睛犀利得仿佛鹰眼一般。
我点点头,静静等他吩咐。他继续说:“你告诉她,我如果抓不住她,我脱了这身衣服!”
说完这句话,他的脸色渐渐平静下来,可他的神色越淡定,我越能感受到他的可怕,我能感觉到,他已经下定决心,和那个女子死磕到底。
我按照李队的要求发出了短信,等了十多分钟,没有收到回复的短信。此时天色还没彻底亮,李队挥挥手,让我先回家,并且把他的手机号留给我,这时我才知道,他的全名叫李承烨。
虽说和他只打过两次交道,不过我能看出这个人很厉害,不但眼光厉害,更是有一股难以言说的霸气,年龄也就三十来岁,可当他严肃起来,给人的感觉仿佛是一只随时可以进入战斗的猎豹,令人望而生畏。
回到家里,我躺在chuangshang,反复的思量着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那女子对我了解的如此清楚,她接近我,跟我玩这种疯狂的游戏,到底是什么目的?
更加疯狂的是,她还发短信公开挑衅国家机器,一个敢于和政府,和社会作对的人,会是正常人吗?
突然,我脑子里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她今晚没有在酒吧现身,会不会是因为,她知道李承烨他们在酒吧埋伏,所以她才把老聃弄走,当作对我出卖她的惩罚?
如果……我一个人去酒吧呢?她有没有可能出现?
这个念头一产生,就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再也睡不着,翻身坐起来,大脑里出奇的兴奋。双手都开始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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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敢开灯,我借着手机微弱的光线找出一件黑色的外套,穿在身上,重新把匕首别在了腰上,悄悄的走出了家门。
从楼梯上走到二楼后,又从楼梯处的小窗口爬出了单元楼,溜墙根走到了小区院墙边,翻出了小区。
小区外是一片小树林,穿过小树林,我到了小区后面的一条公路上,这时,我才彻底脱离了李承烨的监视。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今晚我要做的事情,如果让李承烨知道了,一定会骂我不配合警方工作。可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救出老聃更重要。
拦了辆出租车,我让司机兜了几圈,确定没人跟踪后,直奔那个酒吧而去。
尽管已是凌晨两点多,但酒吧里面人还是不少。
刚一进酒吧,我就看到吧台边上坐着一个熟悉的女子身影。
只一眼,就认出了那背影!
一样的披肩长发,一样的白色衣服,绝对是昨晚那个冷艳女人。
压抑住激动又愤怒的心情,我低头慢慢的靠了过去。
站到那女人后面,我猛地伸出右手,死死的抓/住那女人的肩膀,左手则快速掏出匕首,顶在她的后心上。
“好久不见啊……把老聃交出来!”
我此刻的心情无比复杂,既紧张又兴奋,手上用了很大的力气,这几天所受的委屈和惊吓全部倾注在手上,左手甚至开始略微颤抖。
对于再次见到她的场景,我设想过很多个,可真的见面后,她的表现却让我大为诧异。
“大...大哥,怎么了?”
她发出了一个陌生的声音,边颤抖,边缓缓的转过身,真的不是那个冷艳女子。
经过我的询问,她如实交代了。是一个女人给了她一笔钱,让她穿上这身衣服坐在这里,并且告诉她,只要坐到晚上12点,就会再给她一笔钱。
见过照片后,她确认,那女子就是害我的那个冷艳女人。
同时,她从兜里掏出一张被揉得皱皱巴巴的纸条,塞到了我的手里。
“她让我看过你的照片,叮嘱我,如果你来跟我打招呼,就把这张纸条……递给你。”
纸条上的字迹依然娟秀:‘恭喜你,你已经救了老聃的半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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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面前的女人说,那冷艳女人是在一个小时前,在酒吧门口跟她完成的交易,那时,我应该刚从废墟回到家,还没有决定要来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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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想解释,自己并不认识刚才那个女人,却发现那手包的拉链开着,里面的一张照片若隐若现。
出于好奇,我把那照片轻轻拽出来,赫然发现,那照片上,竟然是害我的那个冷艳女子!
一瞬间,我就像触电一样,翻遍了整个手包,里面除了这张照片,什么都没有。
对方留下这个手包,就是为了要留下这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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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一处明亮的地方,仔细观看,只见背面有两个潦草的字——救我!
看到这两个字,我的脑袋更加蒙圈了,这照片是什么意思?是刚才那个女子在呼救,还是冷艳女子在呼救?
不管是谁,我都不能理解,她们为什么要向我求救?
拿出刚才那女子递给我的纸条,对比着照片上的字迹,我赫然发现,这张照片,和纸条上的字迹,明显不是一个人的!
这时,我想起在李队手里还有一张纸条,看来得找他比对一下字迹,也许能从三份字迹之中找到一些线索。想清楚后,我把照片和纸条装进口袋,离开了酒吧,在街上漫无目的的溜达着。
脑袋晕晕乎乎的,不知不觉的,我竟然来到一个小公园内,困意袭来,我躺在公园的躺椅上,沉沉睡去。
再次睁开眼时,是被鸟叫声吵醒的。我缓缓坐起来,发现周围站着十几个老头老太太,正冲我指指点点的,表情中带着恐惧。
我不就是在长凳上小睡了会儿嘛,怎么他们全都像看到外星人一样。
刚要起身,却发现右边胳膊上似乎靠着什么东西,我一扭头,整个人都要崩溃了。
就在我右侧肩膀上,一个皮包骨的人正靠着我,如同枯草的头发散落在我肩膀上,脸庞冲着我,眼眶深陷。
我吓了一跳,身子哆嗦了下,那人眼眶中滚出一个东西,咕噜噜的滚到我身上,顺着我的身子滚到躺椅上,继而滚落到地上。
而我也终于看清那滚落的东西,竟然……是一个干瘪的眼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