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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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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微雨。

    长安,西市。

    缥缈阁中,离奴单手支颐,倚坐在柜台边,他的脸色有些忧郁。两碟鱼干放在柜台上,他却完全没有食欲,甚至连小书生趴在一张美人靠上睡午觉,他也懒得去责骂他偷懒。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元曜睡足之后,醒了过来。他见离奴还保持着他入睡前的忧郁姿势,不由得一愣,道:“离奴老弟,你最近怎么郁郁寡欢?”

    “爷不开心,关你什么事?去去去,市集买菜去,别烦爷了!”离奴生气地道。

    “哦,好。”元曜起身去厨房拿了菜篮,又到柜台后取了一吊钱,道:“离奴老弟,今天要买什么鱼?”

    离奴道:“不许买鱼,买青菜豆腐。从今天起,爷要斋戒吃素了。”

    “为什么?”元曜奇怪。

    离奴瞪眼,道“问这么多干什么?爷说什么,你照做就是了!”

    元曜道:“自从进了缥缈阁,每天吃的东西除了鱼,还是鱼,小生已经好久没吃肉了。趁着离奴老弟你斋戒,小生去买些肉来,烦请离奴老弟做给小生吃。”

    离奴磨牙,“书呆子,你想吃什么肉?”

    元曜美滋滋地想了想,道:“春日宜进补。小生打算去买些羊肉,烦请离奴老弟加上香料和蜂蜜烤一烤,一定很美味。”

    “做你的春秋大梦去!爷斋戒,你还想吃烤羊肉?!爷把你加上香料和蜂蜜烤来吃了!!”离奴气呼呼地骂了小书生一顿,把他赶去了市集。

    元曜在市集上买了一些青菜、豆腐,他觉得吃青菜、豆腐晚上肯定会饿,又绕道去光德坊,在一家远近驰名的毕罗店里买了两斤蟹黄毕罗做夜宵。

    元曜走在光德坊外的大街上时,熙来攘往的人群突然起了骚动,一列威武的仪仗队在前面开路,路人纷纷退避,让开了一条通路。元曜被人群推攘着,退到了路边的屋檐下。

    一辆华丽的车辇缓缓而来,几名男装侍女骑在高头骏马上,簇拥着马车。车辇装饰得十分华丽,湘妃竹帘半垂着,金色流苏随风飞舞。从半垂的竹帘缝隙望去,可以看见一个女人优雅的身影。

    这是什么人?出行如此排场?元曜正心中疑惑时,周围有人窃窃私语:

    “是太平公主⑾……”

    “听说,公主这三个月都在感业寺吃斋,为国祈福,真是一位美丽而高贵的公主啊!”

    “她这是要去皇宫,还是回公主府?”

    “从路线上看,肯定是回公主府。”

    原来是太平公主,怪不得出行如此大的排场。太平公主是高宗与武后的小女儿,她极受父母兄长,尤其是母亲武后的宠爱,权倾长安,被称为“几乎拥有天下的公主”。她的丈夫是高宗的嫡亲外甥,城阳公主的二儿子薛绍。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坊间传言,这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尊贵公主一直阴郁寡欢,似乎从来不曾快乐过。

    元曜活了二十年,还没见过公主,不由得探头张望。

    突然,一阵风吹过,太平公主的手绢飞出了马车,如同一只翩跹的蝴蝶,迎头盖在了元曜的脸上。

    “呃!”小书生眼前一黑,手舞足蹈。

    马车停了下来,太平公主低声对一名男装女侍说了句什么。

    女侍骑着马,带着侍卫走到元曜跟前,冷冷地道:“公主有令,带他过去。”

    元曜被抓到了马车前,吓得冷汗浸额,他急忙深深地作了一揖,道““小生,小生参见公主……”

    太平公主翕动鼻翼,隔着竹帘道:“你的身上有水的味道,和一个人很像。不,她不是人。天上琅嬛地,人间缥缈乡。你知道缥缈阁吗?”

    元曜吃惊,垂头道:“小生正是从缥缈阁出来,前来市集买菜的。”

    太平公主不顾礼仪,伸手掀开了车帘,道:“你,抬起头来。”

    元曜抬起了头,正好对上一张美丽的脸。

    太平公主不过二十四五岁,方额广颐,肤白如瓷,眉若刀裁,唇如点朱,她乌黑如炭的长发梳作倭堕髻,发间偏簪一朵金色的芍药花,华丽而高贵。她的脸上带着愉快的笑意,温暖如阳光,似乎非常快乐。

    元曜觉得有些奇怪。坊间传言,太平公主郁郁寡欢,性格阴沉,怎么看起来,她好像很阳光,很快乐?

    看清了元曜的模样,太平公主笑了,“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书生。”

    元曜又是一愣,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说话的缘故,太平公主的眼眸幽黑如夜鸦之羽,阴沉而抑郁,和她的笑容非常不协调。

    太平公主放下了竹帘,道:“书生,回去告诉白姬。三月了,按约定,她该来太平府了。”

    “嗯?”元曜一头雾水。

    太平公主做了一个手势,让侍卫赶走了元曜。

    太平公主的车辇继续启程,渐渐远去,只留一地香风。

    元曜回过神来时,路人已经渐渐散开。他低头一看,发现手里还捏着太平公主的丝帕,刚才忘记还给太平公主了,太平公主也没有找他要回。

    仿佛手里捏着的不是丝帕,而是一块烧红的火炭,元曜急忙丢了,但瞬即感到不妥,又急忙将丝帕拾起来,放在了菜篮中。

    “呼--”元曜吐出了一口气,提着菜篮回缥缈阁了。

    元曜回到缥缈阁,离奴还倚坐在柜台边发呆,精神不振。元曜听见里间隐约传来谈话声,嬉笑声,奇怪地问:“有客人么?”

    离奴道:“是熟客了。张六郎张公子,他来买香粉和口脂。”

    在唐朝,贵族阶层的男子们有傅香粉、涂口脂的习惯,这是一种上流社会的时尚和风雅。

    元曜一愣,张六郎即张昌宗,他和他的哥哥张易之是武后和太平公主的宠臣,权倾朝野。张氏兄弟仪容俊美,特别是张昌宗,据说他风姿飘逸,可以与仙人王子乔媲美⑿,人称“莲花六郎”。坊间传言,张昌宗爱美成癖,几乎已经到了扭曲的地步,他不能容忍一切不美丽的东西存在,他觉得一切不美丽的东西都是污秽的、肮脏的。

    元曜将菜篮放入厨房,他有些好奇这位名动西京的美男子长着什么模样,就悄悄地来到里间外,偷偷地探头张望。

    这一看之下,小书生差点儿跌倒,急忙扶住了门框。

    里间中,牡丹屏风后,一男一女相拥而坐,亲密无间。男子身形挺拔,女子身姿婀娜,只怕是张昌宗和白姬。

    张昌宗挑起白姬的下巴,深情地道:“白姬,你真美。”

    白姬深情地凝望着张昌宗,“六郎,你也越来越美了。”

    “白姬,花丛中最韶艳的牡丹,也比不上你的美丽。香粉和口脂能打个折吗?本公子已经买了很多次了。”

    “六郎,莲池中最清雅的莲花,也比不上你的风姿。我已经把零头抹去了,这已经是最便宜的价格了。再说,这香粉和口脂的妙处,难道不值这个价钱吗?”

    张昌宗犹豫了一下,道:“好吧,本公子就出这个价钱。不过,你得答应,除了本公子,不能把这香粉和口脂卖给别人。”

    白姬以袖掩唇,深情地道:“那是自然,我的心里只有六郎。”

    张昌宗深情地道:“本公子的心里也只有白姬。”

    白姬侧头,“我不信。”

    张昌宗道:“你要怎样才能相信本公子?本公子对你的深情可鉴日月,我恨不能把心挖出来给你看。”

    “要我相信,除非六郎……”白姬从衣袖中摸出一支玉簪,递给张昌宗,“除非六郎把这支玉簪也买下。这是春秋时期的古玉,雕工精细,造型美观,六郎这样的翩翩美郎君用它簪发,更添风姿。”

    “多少银子?”张昌宗凝望着白姬,问道。

    白姬以袖掩唇,深情地道:“看在六郎对我一往情深的份上,这支玉簪就只收你一百两银子吧。”

    张昌宗嘴角抽搐,“这也……太贵了……”

    白姬以袖掩面,侧过了头,“六郎的心里果然没有我……”

    “呃,好吧,本公子买下了。”张昌宗急忙道。

    白姬回过头,咧齿一笑,“六郎真好。”

    张昌宗深情地望着白姬,挑起了她的下巴,“白姬,你真美。”

    白姬深情地回望张昌宗,声音缥缈而阴森,“六郎,你也越来越美了。”

    元曜扶着门框,看得一头冷汗的同时,觉得牙根也有点儿发酸。这条龙妖和张昌宗演的是哪一出戏?元曜想悄悄地退出去,可是“吱呀”一声,门被他带动了。

    “轩之?”

    “谁?”

    白姬、张昌宗从屏风后探出身来。

    “呃。”元曜冷汗,想溜走,“小生只是经过,你们请继续。”

    白姬道:“轩之,去拿一方锦缎,将这六盒香粉、口脂替张公子包上。啊,还有这支玉簪。”

    “好。”元曜垂头应道。

    元曜拿了一方锦缎,进来包东西,白姬和张昌宗仍在互相深情地凝望,不着边际地说着情话,一会儿牡丹花,一会儿白莲花。不知怎的,张昌宗又稀里糊涂地花了一百二十两银子买走了一只羊脂玉瓶。

    元曜偷眼向张昌宗望去,果然是一个俊美倜傥的男子。之前,元曜以为韦彦已经算是美男子了,不想张昌宗比韦彦更加丰标不凡,但见他墨眉飞入鬓,凤目亮如星,疏袍广袖,龙章凤姿。

    张昌宗见元曜在看他,皱眉道:“白姬,这是什么人?”

    “轩之是缥缈阁新来的杂役。”

    张昌宗厌恶地道:“他真丑。你也不招一个漂亮些的下人。”

    元曜有些生气,正想和张昌宗理论,白姬却笑了,“看习惯了,轩之也很好看。”

    不知道为什么,元曜的脸红了。他垂头收拾青玉案上的香粉和口脂,六盒香粉和口脂中有两盒是打开的,香粉惨白,口脂艳红。元曜只觉得一股浓腥、腐臭的味道扑鼻而来,呛得他翻肠欲呕。

    这香粉和口脂是用什么做的?怎么这么臭?这么臭的东西,能用么?

    元曜捏着鼻子合上盖子,将香粉、口脂、玉簪、花瓶都包入了锦缎中。

    张昌宗和白姬诉完了情话,洒泪而别。

    元曜拿着锦缎包袱,送张昌宗出了巷子,候他登上马车之后,才回到缥缈阁。

    元曜再回到里间时,只见一条手臂粗细的白龙惬意地盘卧在一堆金元宝和大块大块的银锭中。

    “六郎刚走,我却恨不得他又来缥缈阁,这大概就是人类所谓的‘相思’吧?”白龙口吐人语,这么说道。

    元曜冷汗,道:“你这哪里是‘相思’?明明是想再一次宰客找乐趣罢了。”

    白龙在金银堆里滚来滚去,“啊啊,宰客才好玩嘛,这些金银真美,比牡丹花,白莲花美多了。”

    元曜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宰客是不对的。对了,你卖给张六郎的香粉和口脂是什么做的?怎么一股浓腥的味道?”

    白龙的金眸中泛出清冷的哑光,道:“美人之骨磨的香粉,美人之血蒸的口脂。”

    元曜吓得浑身打了一个激灵。

    白龙道:“人骨香粉,人血口脂都是工艺复杂,很费时间的东西呢。”

    “这、这些东西能涂在脸上吗?”元曜颤声问道。

    白龙眼中金光流转,道:“当然能,只是一旦用了,就不能停下。如果停止使用的话,脸上的皮肤会渐渐腐烂生蛆。不过,长久使用,人骨香粉和人血口脂会让一张平庸的脸变得倾国倾城,俊美无双。轩之有兴趣的话,也可以试试哟。”

    元曜连连摆手,道:“不要,不要,打死小生,小生也不愿意在脸上涂那样的东西。”

    白龙睨目,回忆道:“西汉末年,我将这种香粉和口脂卖给了一对姓赵的姐妹,结果很有趣。如今卖给张氏兄弟,不知道又会有怎样的结果。”

    白龙眼中的寒光,让元曜不寒而栗。

    元曜突然想起了什么,道:“今天小生在街上遇见太平公主出行,她似乎知道缥缈阁,还让小生带话给你,说三月了,按约定,你该去太平府了。”

    “嗯,知道了。”白龙道。

    “白姬,你和太平公主是旧交吗?”

    “算是吧。在她还是一个阴郁的孩子时,我就认识她了。并且,按照约定,我必须一直守护她,直到她老去,死去。”

    元曜很好奇,“约定?什么约定?和谁的约定?”

    白龙闭口不语。

    “主人,晚饭做好了。该用饭了。”离奴走进来,垂首道。

    离奴的出现,打破了白姬和元曜短暂的沉默。

    “嗯,好。”白龙蓦地化为女形,袅袅娜娜地起身,“走,轩之,吃饭去吧。”

    白姬、元曜、离奴坐在后院的回廊中,三人中间摆了一张梨花木案。木案上放着三样菜,三碗米饭。三样菜分别是清汤豆腐,炒青菜,一碟咸菜。

    元曜举了半天筷子,愣是吃不下去,但却不敢说什么。

    白姬低咳一声,道:“离奴,你当缥缈阁是和尚庙,还是尼姑庵?”

    离奴苦着脸道:“主人,离奴也不愿意吃素,可是没有办法。您也知道,这次是七百年一次的大劫,对离奴来说,这可是攸关猫命的大事,只能委屈主人也和离奴一起吃七七四十九天的素了。”

    “七七四十九天啊……”白姬眼神一黯。

    离奴抹泪,哭道:“主人您是八部众,几千年甚至一万年才有一次天劫,自然不明白我等下等妖灵几十年,几百年就有一次天劫的痛苦。”

    “作为非人,天劫不可避免,也只有经历了天劫,妖灵才能成长。”白姬伸手摸了摸离奴的头,以示安慰,“可是,我从没听说非人历经天劫时必须斋戒吃素,这是哪门子的规矩?”

    离奴又抹泪,哭道:“这是我爹生前告诉我的,他说这样才能平安地渡过天劫。他老人家在一次渡劫斋戒时,耐不住嘴馋,偷吃了一条鱼,结果被天雷击中,千年道行毁于一旦,变回了一只普通的猫,老死了。我爹临终前一直告诫我,渡劫时一定要斋戒吃素。”

    “呃,离奴老弟,令尊也许只是恰好被天雷击中,和鱼没有关系的。”元曜忍不住插嘴道。原来,离奴最近闷闷不乐,郁郁寡欢,是因为天劫的关系。元曜曾听白姬说过,妖灵都会有天劫,或几百年一次,或几千年一次,如果渡过了,就会妖力更进一层,甚至位列仙班。如果渡不过,重则被天雷击中而死,轻则千百年的修行毁于一旦,变回原形。

    离奴瞪了元曜一眼,生气地道:“我爹说有关系,就有关系!”

    元曜不敢做声了。

    白姬、元曜、离奴三人举箸吃饭,因为菜不合口味,白姬、元曜都没什么食欲,因为忧心天劫,离奴也没什么胃口,三人味如嚼蜡地吃着。

    元曜突然想起了什么,道:“啊,小生之前在光德坊买了蟹黄毕罗,小生这就去拿来做菜。”

    白姬眼前一亮。

    离奴生气地道:“不用去了,我已经扔了。从今天起,缥缈阁中不许吃荤腥,只能吃素。”

    元曜无力地坐下,小声地道:“离奴老弟,暴殄天物,可是会遭雷劈的。”

    白姬叹了一口气,道:“偶尔一段时间,吃得清淡一些,也不错。”

    “还是主人好。”离奴笑道,又瞪了一眼元曜,“不像书呆子,一天到晚只记得吃!”

    元曜想反驳,但又不敢反驳,只好闷闷地扒饭。

    因为离奴要渡天劫,缥缈阁里一连吃了五天的素,白姬吃得奄奄无力,元曜吃得满脸菜色。白姬没说什么,元曜也不敢有怨言。

    这一天,离奴向白姬告了假,出门去了,傍晚才回来。离奴一回来,就又向白姬告假:“主人,今天离奴去玄武那里算了一卦。玄武说离奴五行缺土,必须去山里渡劫,才能平安。所以,离奴打算请两个月的假,去山里渡劫。”

    玄武是一只活了一万年的乌龟,它住在曲江边,和一条蛇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玄武很话痨,可是和它住在一起的蛇却十分安静。玄武见多识广,非常博学,尤其通晓星象命数,伏羲八卦。玄武喜欢烟火俗世,常常化作一个算命先生,游走在长安城中,和挑夫走卒,三姑六婆口沫横飞地讲八卦。人界,非人界的事情没有玄武不知道的,非人们有了迷惑的事情都会去找它解惑。

    白姬眼前一亮,笑道:“没关系,你去吧,去吧。哈哈,哈哈哈--”

    元曜也傻笑:“哈哈,哈哈哈--”

    离奴一头雾水,“咦,主人,书呆子,你们笑什么?”

    白姬赶紧敛容,道:“我没有笑啊。轩之,我有在笑吗?”

    元曜也敛了笑容,道:“离奴老弟,你就安心地去山里渡劫吧,不必记挂缥缈阁。”

    离奴忧愁地道:“我怎么能不记挂?主人不会做饭,书呆子你又君子远庖厨。我走了,谁给你们做饭吃?”

    白姬、元曜赶紧安慰离奴,说他不必记挂太多,渡劫去要紧,再怎样他们也不至于会饿死。

    “那好吧。希望我回来时,你们不要饿瘦了。”离奴忧愁地道。

    离奴做了一顿八道菜的素宴,和白姬、元曜一起吃了,算是给自己饯行。

    离奴抹泪,道:“我这一去,也不知道能不能回来。”

    白姬笑道:“放心,你一定会回来。”

    离奴又抹泪,道:“世事难料,万一我不能回来,死了的话也就罢了。如果我变成了一只普通的猫,主人你一定要把我带回缥缈阁养着。”

    “好。”白姬只好这么答应。

    “还有,书呆子,那时我没有法力了,你可不能欺负我。”

    “好。”元曜只好这么答应。

    离奴一把抱住了元曜,流泪道:“书呆子,我以前不该总想吃你,总欺负你。如果我能安然回来,一定和书呆子你一起睡里间。”

    “放心吧,离奴老弟,你一定会平安回来的。”元曜安慰离奴。

    吃过晚饭,离奴收拾妥当,打了一个大包袱,里面装着它爹告诉它的能够平安渡过天劫的宝物,如锅灰、蒜头、瓦片之类的东西。

    离奴踏着夜色,挥泪离开了缥缈阁。

    元曜送离奴到巷口,望着一只黑猫背着一个大包袱渐渐走远,他心中突然有些不舍。老天保佑,愿离奴老弟能够平安渡劫,早日回到缥缈阁。

    弦月东升,绯桃盛开,白姬和元曜坐在后院喝酒赏花。

    元曜道:“白姬,离奴老弟能够平安渡过天劫吗?”

    白姬神秘一笑,道:“只有天知道。”

    “白姬,你也有天劫吗?”

    白姬诡笑,“当然有。不过,一万年一次,轩之如果盼着看热闹的话,恐怕是赶不上了。”

    注释:⑾本书涉及的太平公主,上官婉儿,武则天,张易之,张昌宗等等历史人物,请作野史观,请作浮云看,与正史无关,也请不要考据具体的时间和事件。

    ⑿王子乔:王子乔,神话传说中的仙人。本名姬晋,字子乔,周灵王的太子,人称太子晋。他好吹笙,作凤凰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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