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初遇孟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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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又凑在一起,说了些盖房子的事情,天快黑之前,就连忙各自去洗漱一番。为了不费灯油,像他们这样的平民百姓都会在天黑之前就上船歇息的。
杜云夕洗好以后,见水缸里的水已经空了,又从井里打了几桶起来,将水缸的水填满。力气大就是好,做什么都很轻松。
做好这些事后,她的目光落在了水缸旁的一颗杂草上,忽然心中一动。
前世的她本来就拥有着植物异能,在穿越到这身体后,原本的力气也带了过来,不知道异能是否也带来了。
杜云夕弯下腰,手指轻轻碰了碰杂草,努力回想记忆中那种使用异能的感觉,忽的原本不过两寸高的杂草,慢慢地长成了四寸高,若是有其他人见到这画面,一定会高呼神迹。
杜云夕心中却没有多少喜悦的感觉,反而涌起了淡淡的失望:这异能的能力比起前世简直是天差地别啊。前世的她,即使不亲自碰到草,也能够轻轻松松让方圆一百米内的植物为她所控制,不像这辈子,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就让杂草长了这么一点。
这点异能水平就和她刚觉醒时候差不多。
杜云夕毕竟也是经历过大大小小的风浪的,她很快就压下了心中的失望。有异能总比没异能好,就算水平一早回到解放前,那又如何,她依旧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努力,锻炼到前世的水平,甚至超过前世。
这样一想,她顿时心平气和了不少,转身直接回房间。
房间中,云瑶早就已经在床上躺好了,杜云夕也爬上床。白天她出去之前,杜周氏已经拿新的草盖住了头顶那破了的地方,不然她还能够从那破洞中看一看星星。
她刚上床,云瑶就拉扯着她的袖子,小小声说道:“姐姐,我也想学你白天那一招。”
云夕怔了怔,问道:“哪招?”
杜云瑶有些急切,“就是你制住奶奶的那招,特别帅气特别厉害呢。”
黑暗之中,杜云夕甚至可以看到她闪亮如星辰的眼睛,她忍不住露出微微笑意,“好,等我有空了就来教你。”
现在正是六月时节,天气炎热,只有到晚上了,才会稍微好一点。
杜云夕心中一动,这种天气恰好可以做冰粉来卖呢。炎热的夏季,若是能够来一份冰粉或者烧仙草,那就再美不过了。只不过冰粉的话,需要冰粉子来搓,烧仙草需要仙人草,这两样也不知道这阳河村附近那座大山里有没有,倘若有的话,她便可以做这些来卖,没有的话,就只能做凉粉了。杜云夕之所以将凉粉作为备用选择,就是觉得凉粉更容易被别人学会。
反正明天她要去孟家,到时候顺便可以进山逛逛。对于别人来说,那大青山很危险,但对于杜云夕来说,以她的身手,即使遇到了老虎和熊瞎子,她也丝毫不惧,或者说她内心还挺期待能够遇到的。
这年头的虎皮可值钱了,至少可以卖个五十两银子。至于保护野生动物什么的,这年头可没有这个概念,那些老虎对于经常进山的人来说,更是一大威胁,她若是打了,还算是为名除害呢。
她脑海中转过了许多的念头,然后迷迷糊糊地进入了睡梦之中。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因为杜周氏两夫妻醒来的动静,杜云夕很快就睁开了眼睛。没办法,前世的她活在四周皆是丧尸的环境中,不得不锻炼出一有风吹草动就立刻醒来的本领,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职业病,如果打丧尸也算是职业的话。
杜云夕清醒后,便睡不着了,直接从床上摸索着下来,穿好衣服鞋子。她的动作很轻,和她同床的杜云瑶依旧睡得香甜。
从屋内出来后,微凉的风让她精神气爽,杜周氏看到侄女已经起来了,连忙道:“你快回去休息,我来做早饭就好。”
杜云夕笑了笑,“大概是前几天休息太多了,所以反而睡不着。大娘,我来帮你吧。”
然后她轻轻松松将一桶至少有五十斤重的水拎了起来。
杜周氏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她瞪大眼睛的样子同杜云瑶倒是有些像。
杜云夕羞涩笑了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醒来以后,力气就变大了不少呢。”
杜周氏连忙念佛,“这可是佛祖保佑呢。”
杜云夕只是笑笑没说什么,倘若真有佛祖的话,那么为何前世她的朋友们都没好报呢。她死了后,穿来了这个陌生的朝代,杜云夕只希望她的那些朋友也能如此,而不是真正死亡。
等吃过早饭以后,杜云夕拿着杜周氏准备好的礼物,准备前往大青山。孟珩同他父亲便是住在大青山附近,听闻孟父在打猎这块更是好手,在前年更是亲自打死了一头的黑熊。比起他那残疾又破相的儿子,孟父今年虽然四十岁出头,但是在村里的行情十分不错,邻近的几个村里,更是有好几家的寡妇在打他的主意。只是孟父却一心养着自己那“废了”的儿子,完全没有再成亲的意思。
杜云瑶原本也想跟着杜云夕一起进山,但杜云夕觉得单独一个人更方便她行动,以让她帮忙做一个荷包的理由,让她留了下来。
杜周氏给孟家准备的谢礼是两斤的米,一尾昨天钓的鱼和大概一斤的鸡蛋。
杜云夕走了大概一刻钟的路,才走到大青山的入口。据说孟父每天都会在这附近巡逻,所以不必担心有野兽下山。也因为这个缘故,陶天功甚至每个月给了他一百文,作为守着这附近的工钱。
在孟父住在这里以前,据说就曾发生过几起野猪下山伤了人的事故。
杜云夕手里拎着那些东西,脚步轻快地走着。她虽然不曾来到这里孟家,但路线多少还是知道的。
她沿着进山的路走了大概五分钟,远远的便看到了一个石屋。在石屋的前面,有个人坐在轮椅上,慢慢地用轮椅行动着,整个人沐浴在晨光之中。
杜云夕一看便知道这位大概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孟珩了。说起来,从名字来看,孟珩同阳河村就显得格格不入,名字显然是精挑细选过的。
她正要走过去,忽的,似乎有什么动物急速而来,跑动的哒哒声响伴随着大地震动的声响。
杜云夕回头一看,冲过来的正是一头至少有三百斤的野猪,从路线来看,那野猪在撞到她之前,就会先撞到孟珩。
人命关天,加上孟珩还是原身的救命恩人,杜云夕自然无法眼睁睁看着他出事,顾不上藏拙,捡起地上一个大大的石块,用力砸了过去。
下一秒,上一刻还在露出凶狠獠牙的野猪砰地一声,轰然倒地。
------题外话------
猜猜是男主呢还是男配呢!
一家人又凑在一起,说了些盖房子的事情,天快黑之前,就连忙各自去洗漱一番。为了不费灯油,像他们这样的平民百姓都会在天黑之前就上船歇息的。
杜云夕洗好以后,见水缸里的水已经空了,又从井里打了几桶起来,将水缸的水填满。力气大就是好,做什么都很轻松。
做好这些事后,她的目光落在了水缸旁的一颗杂草上,忽然心中一动。
前世的她本来就拥有着植物异能,在穿越到这身体后,原本的力气也带了过来,不知道异能是否也带来了。
杜云夕弯下腰,手指轻轻碰了碰杂草,努力回想记忆中那种使用异能的感觉,忽的原本不过两寸高的杂草,慢慢地长成了四寸高,若是有其他人见到这画面,一定会高呼神迹。
杜云夕心中却没有多少喜悦的感觉,反而涌起了淡淡的失望:这异能的能力比起前世简直是天差地别啊。前世的她,即使不亲自碰到草,也能够轻轻松松让方圆一百米内的植物为她所控制,不像这辈子,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就让杂草长了这么一点。
这点异能水平就和她刚觉醒时候差不多。
杜云夕毕竟也是经历过大大小小的风浪的,她很快就压下了心中的失望。有异能总比没异能好,就算水平一早回到解放前,那又如何,她依旧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努力,锻炼到前世的水平,甚至超过前世。
这样一想,她顿时心平气和了不少,转身直接回房间。
房间中,云瑶早就已经在床上躺好了,杜云夕也爬上床。白天她出去之前,杜周氏已经拿新的草盖住了头顶那破了的地方,不然她还能够从那破洞中看一看星星。
她刚上床,云瑶就拉扯着她的袖子,小小声说道:“姐姐,我也想学你白天那一招。”
云夕怔了怔,问道:“哪招?”
杜云瑶有些急切,“就是你制住奶奶的那招,特别帅气特别厉害呢。”
黑暗之中,杜云夕甚至可以看到她闪亮如星辰的眼睛,她忍不住露出微微笑意,“好,等我有空了就来教你。”
现在正是六月时节,天气炎热,只有到晚上了,才会稍微好一点。
杜云夕心中一动,这种天气恰好可以做冰粉来卖呢。炎热的夏季,若是能够来一份冰粉或者烧仙草,那就再美不过了。只不过冰粉的话,需要冰粉子来搓,烧仙草需要仙人草,这两样也不知道这阳河村附近那座大山里有没有,倘若有的话,她便可以做这些来卖,没有的话,就只能做凉粉了。杜云夕之所以将凉粉作为备用选择,就是觉得凉粉更容易被别人学会。
反正明天她要去孟家,到时候顺便可以进山逛逛。对于别人来说,那大青山很危险,但对于杜云夕来说,以她的身手,即使遇到了老虎和熊瞎子,她也丝毫不惧,或者说她内心还挺期待能够遇到的。
这年头的虎皮可值钱了,至少可以卖个五十两银子。至于保护野生动物什么的,这年头可没有这个概念,那些老虎对于经常进山的人来说,更是一大威胁,她若是打了,还算是为名除害呢。
她脑海中转过了许多的念头,然后迷迷糊糊地进入了睡梦之中。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因为杜周氏两夫妻醒来的动静,杜云夕很快就睁开了眼睛。没办法,前世的她活在四周皆是丧尸的环境中,不得不锻炼出一有风吹草动就立刻醒来的本领,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职业病,如果打丧尸也算是职业的话。
杜云夕清醒后,便睡不着了,直接从床上摸索着下来,穿好衣服鞋子。她的动作很轻,和她同床的杜云瑶依旧睡得香甜。
从屋内出来后,微凉的风让她精神气爽,杜周氏看到侄女已经起来了,连忙道:“你快回去休息,我来做早饭就好。”
杜云夕笑了笑,“大概是前几天休息太多了,所以反而睡不着。大娘,我来帮你吧。”
然后她轻轻松松将一桶至少有五十斤重的水拎了起来。
杜周氏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她瞪大眼睛的样子同杜云瑶倒是有些像。
杜云夕羞涩笑了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醒来以后,力气就变大了不少呢。”
杜周氏连忙念佛,“这可是佛祖保佑呢。”
杜云夕只是笑笑没说什么,倘若真有佛祖的话,那么为何前世她的朋友们都没好报呢。她死了后,穿来了这个陌生的朝代,杜云夕只希望她的那些朋友也能如此,而不是真正死亡。
等吃过早饭以后,杜云夕拿着杜周氏准备好的礼物,准备前往大青山。孟珩同他父亲便是住在大青山附近,听闻孟父在打猎这块更是好手,在前年更是亲自打死了一头的黑熊。比起他那残疾又破相的儿子,孟父今年虽然四十岁出头,但是在村里的行情十分不错,邻近的几个村里,更是有好几家的寡妇在打他的主意。只是孟父却一心养着自己那“废了”的儿子,完全没有再成亲的意思。
杜云瑶原本也想跟着杜云夕一起进山,但杜云夕觉得单独一个人更方便她行动,以让她帮忙做一个荷包的理由,让她留了下来。
杜周氏给孟家准备的谢礼是两斤的米,一尾昨天钓的鱼和大概一斤的鸡蛋。
杜云夕走了大概一刻钟的路,才走到大青山的入口。据说孟父每天都会在这附近巡逻,所以不必担心有野兽下山。也因为这个缘故,陶天功甚至每个月给了他一百文,作为守着这附近的工钱。
在孟父住在这里以前,据说就曾发生过几起野猪下山伤了人的事故。
杜云夕手里拎着那些东西,脚步轻快地走着。她虽然不曾来到这里孟家,但路线多少还是知道的。
她沿着进山的路走了大概五分钟,远远的便看到了一个石屋。在石屋的前面,有个人坐在轮椅上,慢慢地用轮椅行动着,整个人沐浴在晨光之中。
杜云夕一看便知道这位大概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孟珩了。说起来,从名字来看,孟珩同阳河村就显得格格不入,名字显然是精挑细选过的。
她正要走过去,忽的,似乎有什么动物急速而来,跑动的哒哒声响伴随着大地震动的声响。
杜云夕回头一看,冲过来的正是一头至少有三百斤的野猪,从路线来看,那野猪在撞到她之前,就会先撞到孟珩。
人命关天,加上孟珩还是原身的救命恩人,杜云夕自然无法眼睁睁看着他出事,顾不上藏拙,捡起地上一个大大的石块,用力砸了过去。
下一秒,上一刻还在露出凶狠獠牙的野猪砰地一声,轰然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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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是男主呢还是男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