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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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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四叔额角青筋直冒,眼中满是痛苦。

    胡氏倔强的别开眼去。

    母亲生了她后,多年无子,她自幼是当男儿养大的,到了十岁出头父亲就开始给她物色入赘的夫婿,可是那些人,又能有什么好的!

    许是上天怜惜,及笄那年母亲竟然又有了身孕,那段时间是她活的最轻松的日子。

    谁知母亲却死于难产,等出了孝期,她已经是十八岁的老姑娘了。

    父亲急着给她张罗婚事,也许是天意,让她遇到了他。

    他那样英俊,是她长这么大再没见过的,虽不记得自己的身份来历,可他识字,会武艺,即使是没有过往的记忆,谈吐也是那么不俗。

    那时候她就知道,她绝不能错过这个男人,她不会再遇到比他更好,更合适的了!

    那一年,她赌了一把,赢来一个体贴有能力的夫君,今日,她还是要赌一把。

    她不能妥协,退一步就是万丈深渊,她和璋哥儿从此万劫不复。

    罗四叔闭上了眼睛,复又睁开。

    “梅娘,我知道,这真的太难了。”

    胡氏拭了眼泪。

    罗四叔眼中有愧疚,有疼惜,有绝望,最终转为坚定:“但是再难,总要选一条路要走,不,不,是没有选择,我只能走一条路,回家,你懂么?”

    那是养育他的家,有痴傻的父亲,老迈的母亲,无依的妻儿,他怎么可能放弃他的人生和责任。

    “那么,你是要放弃我们母子吗?”

    罗四叔露出苦涩的笑:“梅娘,你还没明白么,自我想起来那一刻起,就再没有选择,现在能选择的是你,是跟我回家,还是留下。”

    胡氏渐渐白了脸:“如果我坚持要留下呢,你把璋哥儿带走?啊,是不是?”

    罗四叔安抚的握住胡氏的手:“如果你想要璋哥儿,那……就把他留下。”

    天知道这个决定有多难,可这是他该受的惩罚。

    “留下?你说的好听,弟弟还小,你走了,是要别人把我们生吞活剥了吗?”

    “梅娘,无论是走是留,胡家,我一定会照应好的。如果,如果你想再嫁,那也可以说我们和离了。”

    胡氏瞬间浑身冰冷,血好像被抽空了,嘴唇颤抖:“老爷,你好狠的心!”

    罗四叔惨笑一声:“是。”

    他会有报应的,只要报应在他自己身上就好。

    看着罗四叔神色,胡氏知道事情没有回转的余地,深吸一口气道:“老爷,把公婆和……和姐姐他们接来可好?我给你当平妻。”

    他们这县城里,娶平妻的不是没有,虽地位比嫡妻差上一些,可生的孩子也算嫡子。

    只要来她这里,她还是这胡府的管家人,手中有权,她是平妻也不会比那位矮一分!

    “梅娘,我还没跟你说,我的父亲,是一等国公,世袭罔替的爵位。勋贵不是商户人家,从没有平妻之说。”

    “什么!”胡氏蓦地睁大了眼睛,“一,一等国公?”

    罗四叔苦笑点头。

    他所受的教养,也不可能让他接受平妻这种糊涂事!

    胡氏傻傻看着罗四叔,忽然就捂了脸痛哭起来。

    罗四叔只能轻轻拍着她。

    足足哭了半个时辰,胡氏停了下来,露出凄凉的笑容:“好,老爷,我跟你走,给你……给你做妾。”

    “梅娘——”

    胡氏语气一转,决绝道:“但我有个一条件。”

    “你说。”

    “璋哥儿,他不能当庶子,请你和姐姐说,把璋哥儿记在她名下。”

    是,他是给了她选择,可她真的能和离,然后找个不堪入目的老男人嫁了,还要给那老男人操心一摊子烂事吗?

    那她的璋哥儿怎么办!

    哪怕是庶子,璋哥儿也是国公府的公子,更何况,她还能再替璋哥儿争取!

    胡氏是商户女,几乎是本能的,就做了最有利的选择。

    老爷和那女人多年未见,隔阂肯定是有的,这个要求那女人如果答应,从此璋哥儿就是嫡子的身份,若是不答应,老爷对她们母子会更怜惜歉疚,不过是此消彼长罢了,她就不信,那些高门大户就没有宠妾灭妻的事!

    庶子和庶女可不同,除了不能袭爵,将来家产是有份的。

    她要真的放弃这些,将来璋哥儿长大了,也会怪她的。

    胡氏向来是个有决断的,想通了这些,那股戾气就消散了,换上哀婉的表情。

    罗四叔缓缓点了头:“好,我答应你。”

    他和戚氏年少夫妻,夫妻恩爱,可和胡氏这些年也不是没有半点情谊的,更不提当年的救命之恩。

    纱帐落下,夜色更浓,总算是有了一夜宁静。

    第二日,罗四叔带着金家公子去了茶庄,因为那新式茶砖的秘方只掌握在罗四叔手中,金家公子果然邀请他一同回青阳城,然后再一起进京。

    离开那日天高云淡,枯叶被风卷着纷飞。

    胡氏站在大门口,直到看不到人影才抱着璋哥儿转回了身。

    “娘,爹又要出门啊?什么时候回家?”

    璋哥儿身子虽弱,却是个灵秀的,才三岁话已经说的很利落。

    胡氏抱紧了璋哥儿:“很快的,很快你爹就会来接我们。”

    越往京城走,天似乎越冷了,官道两旁树木早已光秃秃的,大清早时会挂了满枝白霜,若是有车马经过,触碰到低垂的琼枝,就会簌簌而落,落人满身。

    三郎嘴里叼着一根枯草,狠狠吐了出去,搓着手道:“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从北河到京城,短短几日的路程,他走了半个月了!

    那些莫名其妙的人,都他娘的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啊!

    现在路上没旁的行人,估计又该冒出来了。

    一阵骚动,路边冲出来数人,人手一柄长刀,举起来就要砍。

    “等等!”三郎大喝一声。

    对方手上动作一停。

    虽然己方人手折损许多,三郎却没了第一次遇袭时的胆怯,咧着嘴道:“是不是抢棺材的?”

    然后一拍手,带的人呼啦一下子退开了,把棺材露了出来。

    这么配合,对方有些愣住,不过随后就围了上去。

    把棺材抢到才是第一位的,主子的吩咐里,本来就没提杀人灭口的事儿。

    刷刷几箭飞来,把最快靠近棺材的人射杀,又一拨人冲了出来。

    两方人很快混战起来。

    三郎见棺材没人管了,又招招手:“让他们打,咱们走。”

    哒哒的马蹄声越来越近,一队车马赶了上来。

    三郎戒备的看了一眼。

    那是几十号人的队伍,一辆坐人的驴车后面跟着两辆拉货的驴车,几人骑着马,其余的都是步行。

    其中一个骑马的男子满脸胡须,看不清真容,只一双眼睛清亮有神。

    “小兄弟可有什么要帮忙的?”

    三郎摆手:“没有,你们快走,不然连累了你们,我可不管!”

    那坐人的驴车车帘子忽然掀起,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探出身来:“我说胡老爷,想多管闲事,我的人手可不借给你用啊。”

    “金公子说笑了,在下哪有多管闲事的能力。”

    “那就好,京里还等着这批茶砖呢。”少年放下车帘坐了回去。

    赶车的车夫格外瘦弱,轻轻甩了鞭子,驴车又动了起来。

    罗四叔目光不经意间从车夫身上扫过。

    真没想到,大侄媳妇扮起车夫,还像模像样的。

    然后又看了三郎一眼。

    若不是大郎提醒,他真认不出这是三郎!

    “赶路了。”三郎率先收回目光。

    破空声传来,三郎下意识的往旁边闪去,回头一看,竟是一口大刀凌空飞来。

    随后听到叮咚一声,不知什么撞击到刀身上,把大刀击飞了,斜斜插到地上。

    三郎往后看了一眼,脸色微变。

    这一次双方缠斗的人,竟然相差悬殊,获胜的那几人已经追来了。

    三郎暗暗叫苦。

    那几人看起来虽已经受了伤,可凭他些人,显然是应付不来的。

    看清撞飞大刀的是一个随身携带的水囊,三郎猛然看向罗四叔,然后高声道:“壮士,我是镇国公府的公子,护送兄长遗体进京遭歹人拦截,恳请壮士施以援手,国公府定当重谢。”

    “镇国公府?”车帘又牵起,少年探出头来,“你怎么证明?”

    眼见那几人就要到了近前,三郎急了:“怎么证明,就是看了腰牌,你也认不出是真是假,但只要你们援手,等到了国公府,自然知道我所说不假。”

    这时那几人已经赶到,见多了一队人,互视一眼,然后点点头,一起冲向棺材。

    罗四叔从马上飞跃而起,在空中连踢数下,那几人就生生被踢昏了过去。

    少年本来还下不了决心,见罗四叔抢了先,反倒有些后悔了。

    国公府啊,要是父亲知道他对国公府有恩,还不乐疯了。

    “还愣着做什么,快去帮忙!”

    父亲说过,商人就是要冒险的,只要回报足够。

    少年笑了起来。

    三郎悄悄松了一口气,有傻子顶上就好。

    忙许以重利,聘请这队人护送着去国公府。

    少年是个有决断的,既然打算施恩,干脆把一车货物腾空,把棺材放上去,再用货物掩盖起来。

    三郎等人则扮成了商队的人。

    此处本就离京城很近了,这样一来竟是风平浪静的进了京。

    站在镇国公府门前,三郎悲喜难明,声音沙哑对门房吼道:“快开门,我把大哥遗体带回来了!”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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