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血字的研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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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了一上午,我原本虚弱的身体更觉疲倦。下午福尔摩斯去听音乐会,我躺在沙发上想小睡一会儿,可是怎么也睡不着。上午发生的各种事情,依然磐桓在我的脑海中。一些稀奇古怪的幻想和推测困扰着我,怎么也挥不去。一闭上眼,那个死者可怖的面容就浮现在眼前。那张脸给我的印象太深了。从这点来说,我还真得感谢那个杀人凶手,如果说相貌能代表一个人的罪恶的话,那就是在说像依瑙刻·丁·德雷伯这样长相的人了。不过,我还是认为正义应该得到伸张,因为在法律上,被害人的劣行不能和凶手的罪行相抵。
福尔摩斯断定死者是中毒而亡,我相信,他一定是通过嗅死者的嘴唇才做出这样的推测。尸体上既没有伤痕,也没有被勒死的迹象,如果不是中毒而死,那么是怎么死的?屋里没有撕打的迹象,也没有找到凶器。但是地面上有血迹。这又做何解释?要是解决不了这些问题,我和福尔摩斯谁也睡不着觉。但现在看来,他是那么镇静自如,肯定已经掌握了全部案情,可我还不能推测出来。
福尔摩斯回来得非常晚,我想他肯定不会听音乐会听到这么晚。他回来时,晚饭早已摆上餐桌。
“今天的音乐会太好了!”他发着感慨,坐了下来,“记得吗?达尔文曾经说过,人类有说话能力以前,就已经有了创造和欣赏音乐的能力。这可能就是我们容易受音乐感染的原因。在我们的内心深处,还保留着对人类早期神秘岁月的朦胧的记忆。”
“这种说法未免太泛泛了吧。”我说。
福尔摩斯说:“一个人要想说明大自然,他的想象就要像大自然那样广阔。你今天是怎么了,看上去有点不太对劲,是不是被那个案子搞得心神不定了?”
我说:“确是如此。经过那次战争,我本来应该变得见怪不怪了。即使在战场上,看到血肉横飞的场景,我都没有害怕过。”
“我完全能够理解。这个案子容易引起想象,越想就越让人感到害怕。你看过晚报了吗?”
“没有。”
“晚报上报道了这个案子,而且写得非常详细,但是它没有提到关于那枚戒指的事,这样便好。”
“为什么?”
“你先看看这个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调查完这个案子以后,我马上就把这则广告登在了各家报纸上。”
我匆匆打开他递过来的报纸,只见“失物招领栏”的头一侧上,写着:“今天早晨在布里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捡到一枚金戒指。请丢失者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到贝克街221号乙华生医生处认领。”
“请不要怪我用了你的名字。”福尔摩斯说,“因为假如用了我的名字,就可能会被其他侦探识破,那么他们就要插手了。”
“这没什么。不过,若是真有人来认领,我可没有戒指。”我回答说。
“这儿有,这个假的和真的一模一样,足以应付过去。”他边说边递给我一枚戒指。
“你想认领戒指的会是谁呢?”
“肯定是那个穿方头靴子、棕色外套的红脸男人。即使他不来,他也会打发一个同谋者来。”
“难道他不会觉得这太危险了吗?”
“决不怕。我相信我没有看错,那个人宁愿冒再大的危险,也不愿意失去这个戒指。我想,他是在低头察看尸体时掉的这枚戒指,当时不知道。等他离去后,发现戒指不见了,赶忙赶了回去。他回去时,见屋内灯光亮着,而且有警察在里面,知道是由于自己的一时疏忽,造成这个后果。但又怕自己受到怀疑,所以装成了喝醉酒的样子。目的当然是蒙骗警察。咱们不妨站在他的立场上想一想,他把前前后后回忆一遍之后,肯定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那枚戒指是丢在路上了。那他该怎么办呢?接下来,他就要在各种报纸的招领栏中寻找一番,希望发现线索。或许能找到一线希望。当他看到这则广告时,一定会喜出望外,哪有心思想是不是圈套呢。在他看来,根本没有理由把戒指和凶杀案联在一起。他会来的。一小时内你准会见到他。
“他来了我该怎么办?”我问。
“我来对付他就行了。你有武器吗?”
“我当兵时用过的左轮手枪还在。”
“你最好拿出枪装上子弹。他很可能是个亡命之徒。我们应做好充分准备。”
我走进卧室,照他的话把枪准备好。当我带着手枪回到起居室时,餐桌已经收拾干净了,福尔摩斯正在有兴致地拨弄他的小提琴——这是他最喜欢的消遣。
看到我进来,他说:“这个案子更复杂了。我发往美国的电报有回音了。证明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是正确的。”
我急切地问道:“那个案子是……?”
“我的琴要是换了新弦会更好。”他说,“你把手枪装进口袋里。那家伙到来时,你要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其他的交给我来处理。不要紧盯着他看,以免打草惊蛇。”
我看了一下手表,说:“现在是八点。”
“是啊,他也许几分钟之内就会到了。把门稍微开条缝,可以了。把钥匙插在里面的锁上。好,谢谢你!这是我昨天在书摊上碰巧买到的一本珍奇的古书——《论各民族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写的,1642年苏格兰低地的列日出版。这本棕皮小册子出版的时候,查理一世
【注释:查理一世(1600—1649),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国王。】的脑袋还牢牢地长在他的脖子上呢。”
“出版者是谁?”
“是菲利普·特克罗伊,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人物。书的扉页上写着‘威廉?怀特藏书’,墨水早已褪了色。不知道这位威廉?怀特是什么人,大概是十七世纪某位讲究实际的律师,就连他的笔迹都带有法律行文的味道。我看,我们的客人来了。”
他刚说到这里,门铃就响了起来。歇洛克·福尔摩斯轻轻站起身来,把椅子朝房门那里挪了挪。我们听到了女仆走过过道,接着便听到了她开门的门闩声。
“华生医生住在这里吗?”一个清晰但刺耳的声音问道。我们没有听见仆人是怎么回答的,但我们听到了关门声和有人上楼梯的脚步声,那脚步声缓慢而又拖拉。我同伴听了一会儿,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情。脚步声沿着过道慢慢过来,接着就响起了轻轻叩门声。
“请进。”我大声叫道。
应声进来的并不是我们所预料的红脸男人,而是一个满脸皱纹、走路蹒跚的老太婆。她进来后,仿佛被屋里的灯光照花了眼。行过礼后,她站在那里用她那昏花的眼睛打量着我们,手指哆哆嗦嗦地在口袋里摸索着。我看了我的同伴一眼,见他一副闷闷不乐的神情,也只好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那老太婆掏出一张晚报,指着我们登的那则广告,又行了一个礼后说:“好心的先生们,我是为这个来的。广告上说在布里克斯顿路捡到一枚戒指。那是我女儿莎莉的。她是去年这个时候结的婚,丈夫是一艘英国船上的职员。如果他回来发现她的戒指没有了,我真不知道他会怎么想。他这个人平常性子就急,喝了点酒后尤其暴躁。对不起,事情是这样的:她昨晚去看马戏,是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
老太婆叫了起来:“谢天谢地!莎莉今晚可要高兴死了。这正是她的戒指。”
我拿起一只铅笔问:“请问你住在哪里?”
“亨兹狄奇区,邓肯街十三号,离这里很远。”
“从亨兹狄奇区去看马戏团并不经过布里克斯顿路呀。”歇洛克·福尔摩斯突然说道。老太婆转过脸去,一双红红的小眼睛敏锐地看了福尔摩斯一眼。她说:“刚才这位先生问的是我住在哪里。莎莉住在培克罕区的梅菲尔德三号。”
“你姓……”
“我姓索耶,莎莉姓丹尼斯,她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在船上可是个精明、正派的小伙子,公司里没有人能够比得上他。可他一上岸,却又嫖女人又酗酒……”
我遵照福尔摩斯的暗示对她说:“这个戒指是你的,很高兴,现在终于物归原主了。”
老太婆把戒指收好,啰啰嗦嗦地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慢慢地走下楼。她刚走,福尔摩斯就立刻站起来,快步走进自己的卧室。只几秒钟,他已披好斗篷,系好围巾,站在我面前。他说:“我去跟踪他!这个老太婆一定是同伙,她能把我引导到凶犯那里。你先别睡下,等我回来。”于是急忙跟踪而去。
我从楼上向外看,那个老太婆有气无力地在街上走着,而我的伙伴则在不远处尾随着她。我想:如果原来的推论正确,福尔摩斯今晚要直捣凶犯的老窝了。其实他根本不用告诉我等着他。在他没回来之前,我是睡不着的。
福尔摩斯出去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我不知他要去多久,只好呆坐在房间里,一边抽烟斗,一边翻着一本昂里?摩耳杰的《坡海米传》,等他回来。十点钟时,女佣人回去睡觉了,十一点钟时,房东太太回房睡觉的脚步声也传来了。快到十二点时,我才听到福尔摩斯开锁的声音。一会儿,他推门进来,看不出他是高兴还是丧气,但可以确定,他这次没有成功。但最终是坦荡战胜了沮丧。突然他高兴地大笑起来。
“千万不能让苏格兰场的警察知道这件事。”福尔摩斯说着,坐在了椅子上,“他们肯定会借此机会报复我的。但是,即使他们嘲笑我,我也不怕,我早晚会挽回面子。”
我问道:“情况怎么样?”
“跟你说说这事也没什么问题。那家伙出门没走多远,就装成脚痛的样子,一瘸一拐地走。忽然,她停下来,拦了一辆马车。我慢慢向前靠近,想听听她到底要去哪儿。其实,我用不着那么去做,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即使隔着一条街也能听清。我听见她说:‘请把我送到亨兹狄奇区,邓肯街13号。’那时候,我竟然相信了她的鬼话。她上了马车以后,我也跑上了马车后部。你应该知道,这门技术是作为一名侦探必须具备的。这样,马车就一直把我们送到邓肯街。快要到邓肯街了,我先跳下马车,装出一副悠闲的样子在街上。马车在13号门前停下来,车夫跳下马车,打开车门,等候那个人下车,可车里没有人出来。我感到奇怪,赶紧走到车夫身旁,他正焦躁地在车厢里摸索着。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着最难听的脏话,我长这么大还从没听过。那位乘客早已经没了踪影,要想赚她的车费,恐怕要等到下辈子了。我们一起到13号去打听,那里住的是一位叫开恩伟克的裱糊匠,他为人正直,品行端正,而且从来没听过有叫什么索耶和丹尼斯的人。”
我惊讶地大声说道:“你是说那位弱不禁风、步履蹒跚的老太婆居然能瞒过你和车夫,在马车行使过程中跳下车去吗?”
“什么老太婆,咱们两个才是真正受骗上当的老太婆呢!”福尔摩斯气愤地说道,“我们被人骗了,竟然还不知道。我想那个人肯定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小伙子,而且演技相当的高,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演员。他知道我会跟着他,所以使了一个金蝉脱壳之计,偷偷地溜了。这些足可以证明,那个凶手绝不是单独一人,他身边有很多的朋友,都愿意帮他。看来,那个人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简单。好了,你赶快回去睡吧,你也够累的了。”
我听了他的话,感到确实是很累,所以就回到自己的卧室睡觉了。福尔摩斯独自坐在火炉旁,思考着那个问题。悠扬的琴声又在黑夜里响起,像是在轻声倾诉。
忙了一上午,我原本虚弱的身体更觉疲倦。下午福尔摩斯去听音乐会,我躺在沙发上想小睡一会儿,可是怎么也睡不着。上午发生的各种事情,依然磐桓在我的脑海中。一些稀奇古怪的幻想和推测困扰着我,怎么也挥不去。一闭上眼,那个死者可怖的面容就浮现在眼前。那张脸给我的印象太深了。从这点来说,我还真得感谢那个杀人凶手,如果说相貌能代表一个人的罪恶的话,那就是在说像依瑙刻·丁·德雷伯这样长相的人了。不过,我还是认为正义应该得到伸张,因为在法律上,被害人的劣行不能和凶手的罪行相抵。
福尔摩斯断定死者是中毒而亡,我相信,他一定是通过嗅死者的嘴唇才做出这样的推测。尸体上既没有伤痕,也没有被勒死的迹象,如果不是中毒而死,那么是怎么死的?屋里没有撕打的迹象,也没有找到凶器。但是地面上有血迹。这又做何解释?要是解决不了这些问题,我和福尔摩斯谁也睡不着觉。但现在看来,他是那么镇静自如,肯定已经掌握了全部案情,可我还不能推测出来。
福尔摩斯回来得非常晚,我想他肯定不会听音乐会听到这么晚。他回来时,晚饭早已摆上餐桌。
“今天的音乐会太好了!”他发着感慨,坐了下来,“记得吗?达尔文曾经说过,人类有说话能力以前,就已经有了创造和欣赏音乐的能力。这可能就是我们容易受音乐感染的原因。在我们的内心深处,还保留着对人类早期神秘岁月的朦胧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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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说:“一个人要想说明大自然,他的想象就要像大自然那样广阔。你今天是怎么了,看上去有点不太对劲,是不是被那个案子搞得心神不定了?”
我说:“确是如此。经过那次战争,我本来应该变得见怪不怪了。即使在战场上,看到血肉横飞的场景,我都没有害怕过。”
“我完全能够理解。这个案子容易引起想象,越想就越让人感到害怕。你看过晚报了吗?”
“没有。”
“晚报上报道了这个案子,而且写得非常详细,但是它没有提到关于那枚戒指的事,这样便好。”
“为什么?”
“你先看看这个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调查完这个案子以后,我马上就把这则广告登在了各家报纸上。”
我匆匆打开他递过来的报纸,只见“失物招领栏”的头一侧上,写着:“今天早晨在布里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捡到一枚金戒指。请丢失者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到贝克街221号乙华生医生处认领。”
“请不要怪我用了你的名字。”福尔摩斯说,“因为假如用了我的名字,就可能会被其他侦探识破,那么他们就要插手了。”
“这没什么。不过,若是真有人来认领,我可没有戒指。”我回答说。
“这儿有,这个假的和真的一模一样,足以应付过去。”他边说边递给我一枚戒指。
“你想认领戒指的会是谁呢?”
“肯定是那个穿方头靴子、棕色外套的红脸男人。即使他不来,他也会打发一个同谋者来。”
“难道他不会觉得这太危险了吗?”
“决不怕。我相信我没有看错,那个人宁愿冒再大的危险,也不愿意失去这个戒指。我想,他是在低头察看尸体时掉的这枚戒指,当时不知道。等他离去后,发现戒指不见了,赶忙赶了回去。他回去时,见屋内灯光亮着,而且有警察在里面,知道是由于自己的一时疏忽,造成这个后果。但又怕自己受到怀疑,所以装成了喝醉酒的样子。目的当然是蒙骗警察。咱们不妨站在他的立场上想一想,他把前前后后回忆一遍之后,肯定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那枚戒指是丢在路上了。那他该怎么办呢?接下来,他就要在各种报纸的招领栏中寻找一番,希望发现线索。或许能找到一线希望。当他看到这则广告时,一定会喜出望外,哪有心思想是不是圈套呢。在他看来,根本没有理由把戒指和凶杀案联在一起。他会来的。一小时内你准会见到他。
“他来了我该怎么办?”我问。
“我来对付他就行了。你有武器吗?”
“我当兵时用过的左轮手枪还在。”
“你最好拿出枪装上子弹。他很可能是个亡命之徒。我们应做好充分准备。”
我走进卧室,照他的话把枪准备好。当我带着手枪回到起居室时,餐桌已经收拾干净了,福尔摩斯正在有兴致地拨弄他的小提琴——这是他最喜欢的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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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琴要是换了新弦会更好。”他说,“你把手枪装进口袋里。那家伙到来时,你要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其他的交给我来处理。不要紧盯着他看,以免打草惊蛇。”
我看了一下手表,说:“现在是八点。”
“是啊,他也许几分钟之内就会到了。把门稍微开条缝,可以了。把钥匙插在里面的锁上。好,谢谢你!这是我昨天在书摊上碰巧买到的一本珍奇的古书——《论各民族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写的,1642年苏格兰低地的列日出版。这本棕皮小册子出版的时候,查理一世
【注释:查理一世(1600—1649),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国王。】的脑袋还牢牢地长在他的脖子上呢。”
“出版者是谁?”
“是菲利普·特克罗伊,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人物。书的扉页上写着‘威廉?怀特藏书’,墨水早已褪了色。不知道这位威廉?怀特是什么人,大概是十七世纪某位讲究实际的律师,就连他的笔迹都带有法律行文的味道。我看,我们的客人来了。”
他刚说到这里,门铃就响了起来。歇洛克·福尔摩斯轻轻站起身来,把椅子朝房门那里挪了挪。我们听到了女仆走过过道,接着便听到了她开门的门闩声。
“华生医生住在这里吗?”一个清晰但刺耳的声音问道。我们没有听见仆人是怎么回答的,但我们听到了关门声和有人上楼梯的脚步声,那脚步声缓慢而又拖拉。我同伴听了一会儿,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情。脚步声沿着过道慢慢过来,接着就响起了轻轻叩门声。
“请进。”我大声叫道。
应声进来的并不是我们所预料的红脸男人,而是一个满脸皱纹、走路蹒跚的老太婆。她进来后,仿佛被屋里的灯光照花了眼。行过礼后,她站在那里用她那昏花的眼睛打量着我们,手指哆哆嗦嗦地在口袋里摸索着。我看了我的同伴一眼,见他一副闷闷不乐的神情,也只好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那老太婆掏出一张晚报,指着我们登的那则广告,又行了一个礼后说:“好心的先生们,我是为这个来的。广告上说在布里克斯顿路捡到一枚戒指。那是我女儿莎莉的。她是去年这个时候结的婚,丈夫是一艘英国船上的职员。如果他回来发现她的戒指没有了,我真不知道他会怎么想。他这个人平常性子就急,喝了点酒后尤其暴躁。对不起,事情是这样的:她昨晚去看马戏,是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
老太婆叫了起来:“谢天谢地!莎莉今晚可要高兴死了。这正是她的戒指。”
我拿起一只铅笔问:“请问你住在哪里?”
“亨兹狄奇区,邓肯街十三号,离这里很远。”
“从亨兹狄奇区去看马戏团并不经过布里克斯顿路呀。”歇洛克·福尔摩斯突然说道。老太婆转过脸去,一双红红的小眼睛敏锐地看了福尔摩斯一眼。她说:“刚才这位先生问的是我住在哪里。莎莉住在培克罕区的梅菲尔德三号。”
“你姓……”
“我姓索耶,莎莉姓丹尼斯,她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在船上可是个精明、正派的小伙子,公司里没有人能够比得上他。可他一上岸,却又嫖女人又酗酒……”
我遵照福尔摩斯的暗示对她说:“这个戒指是你的,很高兴,现在终于物归原主了。”
老太婆把戒指收好,啰啰嗦嗦地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慢慢地走下楼。她刚走,福尔摩斯就立刻站起来,快步走进自己的卧室。只几秒钟,他已披好斗篷,系好围巾,站在我面前。他说:“我去跟踪他!这个老太婆一定是同伙,她能把我引导到凶犯那里。你先别睡下,等我回来。”于是急忙跟踪而去。
我从楼上向外看,那个老太婆有气无力地在街上走着,而我的伙伴则在不远处尾随着她。我想:如果原来的推论正确,福尔摩斯今晚要直捣凶犯的老窝了。其实他根本不用告诉我等着他。在他没回来之前,我是睡不着的。
福尔摩斯出去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我不知他要去多久,只好呆坐在房间里,一边抽烟斗,一边翻着一本昂里?摩耳杰的《坡海米传》,等他回来。十点钟时,女佣人回去睡觉了,十一点钟时,房东太太回房睡觉的脚步声也传来了。快到十二点时,我才听到福尔摩斯开锁的声音。一会儿,他推门进来,看不出他是高兴还是丧气,但可以确定,他这次没有成功。但最终是坦荡战胜了沮丧。突然他高兴地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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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道:“情况怎么样?”
“跟你说说这事也没什么问题。那家伙出门没走多远,就装成脚痛的样子,一瘸一拐地走。忽然,她停下来,拦了一辆马车。我慢慢向前靠近,想听听她到底要去哪儿。其实,我用不着那么去做,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即使隔着一条街也能听清。我听见她说:‘请把我送到亨兹狄奇区,邓肯街13号。’那时候,我竟然相信了她的鬼话。她上了马车以后,我也跑上了马车后部。你应该知道,这门技术是作为一名侦探必须具备的。这样,马车就一直把我们送到邓肯街。快要到邓肯街了,我先跳下马车,装出一副悠闲的样子在街上。马车在13号门前停下来,车夫跳下马车,打开车门,等候那个人下车,可车里没有人出来。我感到奇怪,赶紧走到车夫身旁,他正焦躁地在车厢里摸索着。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着最难听的脏话,我长这么大还从没听过。那位乘客早已经没了踪影,要想赚她的车费,恐怕要等到下辈子了。我们一起到13号去打听,那里住的是一位叫开恩伟克的裱糊匠,他为人正直,品行端正,而且从来没听过有叫什么索耶和丹尼斯的人。”
我惊讶地大声说道:“你是说那位弱不禁风、步履蹒跚的老太婆居然能瞒过你和车夫,在马车行使过程中跳下车去吗?”
“什么老太婆,咱们两个才是真正受骗上当的老太婆呢!”福尔摩斯气愤地说道,“我们被人骗了,竟然还不知道。我想那个人肯定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小伙子,而且演技相当的高,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演员。他知道我会跟着他,所以使了一个金蝉脱壳之计,偷偷地溜了。这些足可以证明,那个凶手绝不是单独一人,他身边有很多的朋友,都愿意帮他。看来,那个人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简单。好了,你赶快回去睡吧,你也够累的了。”
我听了他的话,感到确实是很累,所以就回到自己的卧室睡觉了。福尔摩斯独自坐在火炉旁,思考着那个问题。悠扬的琴声又在黑夜里响起,像是在轻声倾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