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网络邂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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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网络上的邂逅,应该可称之为浪漫。因为浪漫通常带点不真实,而网络并不真实。所以由此观之,网络上的邂逅是具备浪漫的条件。
“啊啊,给我一杯壮阳水,换我一夜不下垂……”听到这首改编自刘德华《忘情水》的变态歪歌,就知道是阿泰回来了。
看来今夜又有个女孩惨遭毒手。
阿泰常说他不是不想定下来,只是他条件太好,反而会让女孩子有不安全感。所以他说:“余岂好色乎,余不得已也。”这当然是狡辩,但其实很多男人或多或少都有阿泰的性格。所差别的只是条件不够,无法风流而已。
我告诉阿泰,我刚遇见轻舞飞扬了。
“恭喜恭喜!如此际遇,岂能无酒?”
开玩笑,我明天还得早起,喝酒会误事的。
“也对。等你失恋时再喝。”
哇勒……你这样仿佛是在诅咒我。
“我干吗还仿佛!我根本就是在诅咒你。”
horse’s,要不是看在我打不过你的分上,你早就血溅五步了。
“痞子,别生气。”阿泰一屁股坐在床边,笑了笑,“我用的是心理学上的洪水猛兽法,在你有所期待时,狠狠泼你冷水。这样你才能步步为营,攻城掠地,无坚不摧。”
其实这样也对,要不是这桶冷水,我一定会得意忘形。
我是个日夜颠倒的人,早上十点以前起床对我而言,真是一项高难度的挑战。
“阿泰!明早叫我起床。”
“细细回忆,你的淫荡。仿佛见你,床上模样……”
他改唱刚泽斌的《你在他乡》,装作没听到我说话的样子。
看来,别指望他了。
所以,我调了两个闹钟,一个放床边;一个放在离床最远的角落。
这样我才能确保闹钟不会只叫醒我的食指。“痞子﹍这么巧﹍:)”还好,虽然睡过头,但仍然准时在十点上了线。“是啊…怎么这么巧…”
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是早就约好的事,偏要装作一副偶然邂逅的样子。大概是琼瑶的小说看太多的缘故吧,她们总觉得靠缘分邂逅的男人最美好。而且男人的美好程度会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痞子﹍你在吹牛﹍”
吹牛?好,我说给你听。
举例而言,在夏天的海滩边邂逅的男子一定要会跑步,要有粗犷的长相,要有古铜泛红的皮肤,要有海水般明亮的双眼,最好还要有爽朗的笑声。
然后一面呼喊着女主角的名字,一面朝她飞奔,再抱起她逆时针转三圈。“痞子﹍你再吹呀﹍”
不喜欢夏天?好,换个季节。
在秋天的街道上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戴副眼镜,要有斯文的书卷味,手里要抱着一本诗集,最好要踩着满地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然后嘴里轻轻吟着雪莱或叶慈的诗,再深情地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
“痞子﹍你在乱掰哦﹍”
我在掰?好,不说时间的邂逅,改用地点的邂逅。
在无人的山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留长发,要有艺术家的特质,要带着一个画架、几张画布,最好要有很多小鸟停在他身旁看他作画。
然后女主角也许脱光光当他的模特儿,或静静地欣赏着他的专注。
“痞子﹍你吃错药了﹍”
吃错药?好,换个比较文明的地点。
在喧闹的酒吧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有胡碴,要有颓废的气息,嘴里要叼根烟,要喝烈酒而不是台湾啤酒,最好还要有双冷峻的眼神。
然后女主角应该会被酒醉的人调戏,而他则英勇而适时地打跑这些人。
“痞子﹍这些都很浪漫呀﹍”
浪漫?小姐,浪漫也许只是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而已。
现实生活中,在海边跑步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玻璃,然后送去急诊。
或是女主角太重,以致他的手臂产生肌肉拉伤或肩膀脱臼的运动伤害。
踏着满地秋天落叶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狗屎,因为落叶堆内狗屎多。
由于狗屎太臭了,所以他可能不吟诗而改吟三字经。
在无人山中作画的男子,旁边的小鸟可能会拉屎在他头上。
或是当女主角脱光光时,他会嫌她腰部和臀部的赘肉太多,而被她痛殴一顿。
而在喧闹酒吧中喝烈酒的男子,可能会因为钱没带够,而被留下来洗碗。
或是跟人打架时,反而被人打跑,因为没有理由好人就会打赢架。
“痞子﹍你跟浪漫有仇吗?”
跟浪漫有仇?当然不是,我只是以统计学的观点得出一些结论而已。
因为以上各类型的男子,无论是粗犷型、斯文型、艺术型与颓废型,他们最大的共同点竟然是高,而不是帅!
有的爱情小说会颠覆男主角的形象,让他长得不够好看。
但没人敢让男主角不高。
因为我不高,所以我要抗议。“痞子﹍抗议驳回﹍”
我真的不是普通的无聊与乏味,竟然在网络上跟她讨论
这些。而且一聊就聊到中午。“痞子﹍肚子饿了吗?”“是啊…那你呢?”“嗯﹍的确该吃午餐了﹍:)”“那我们是否该…?”“痞子﹍我只是问问﹍没有要跟你吃饭的意思﹍”
很好,我不浪漫。而你也不浪漫……
中午跟阿泰吃饭,我们聊起了早上和轻舞飞扬的对谈。“你真是白痴!你干吗强调你不浪漫?你头壳坏掉?”阿泰劈头就是一顿臭骂,而且一发不可收拾。“我的脸都让你丢光了,你怎会犯了兵家大忌呢?
我……我……”阿泰夹起一块鸡翅,拿筷子的手气得发抖,使得那块鸡翅好像要展翅飞翔。“把马子有三大忌。一曰不浪漫,二曰太老实,三曰嘴
不甜。其中又以不浪漫为首。任何罪恶与不浪漫抵触者无效,没听过吗?”当然没听过,我只听过任何法令与宪法抵触者无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总该听过吧?”这句话一直有争议性,当然听过。
“其实女人又不贱,干吗非得去喜欢坏男人?那是因为坏男人通常很浪漫,而好男人通常不解风情。所以她宁可选择坏而浪漫的男人,也不愿选择好而不浪漫的男人。这叫‘两害相权取其轻也’。懂吗?痞子。”
这样我就懂了。难怪我一直是孤家寡人,而阿泰身旁的女人总是取之不
尽,用之不竭。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我想我终于可以瞑目了。
“换言之,女人可以不介意你不够高、可以不在乎你不够帅、可以宽恕你不够温柔体贴、可以忍受你不够细心呵护、可以接纳你不够聪明有趣,但绝不能原谅你不够浪漫!”
太扯了吧!哪有这么夸张。
“痞子,很多女人有浪漫情结,就像很多男人有处女情结一样。对女人而言,她们无法想象小小一层薄膜对男人有多么重要,正如我们也无法想象浪漫对她们有多么重要一样。”
乱讲!我从来没听过谁有处女情结,更没听过谁有浪漫情结。
“情结也者,重点在结这个字。你能解得开,就不叫结了。男人当然也知道处女情结不仅无知可笑自私与不公平,但能不能解开这个结是一回事,肯不肯承认自己有这种结的存在,又是另一回事。同理可证,女人亦复如此。”
可是网络上每次讨论到处女情结时,大家都觉得有这种观念的男人,是又笨又混蛋又欠揍,不是吗?
“痞子,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如果谈到处女情结时,女性当然义愤填膺,这是可以理解的事。但男性呢?有几个人敢带种地当众承认自己有处女情结?而且如果女孩们都相信男人非处女不娶,于是死守着她们的贞操,那像我这种人不就不用混了?因此于公于私,我们都必须让女人相信处女是不重要的。所以我在网络上post的第一篇文章就是誓死唾弃处女情结的存在!”
原来如此。
难怪阿泰每次和我们吃火锅时,都说菜很好吃,于是我
们就会吃菜。但他却一直夹肉。
“对女人而言,一年有五大节庆,即西洋情人节、中国情人节、她的生日、三八妇女节、圣诞节。我阿泰纵横情场近十载,大小数百战。我敢骂女人三八、敢放女人鸽子、敢说女人脸蛋不够好看、敢嫌女人身材不够纤细,但我绝不敢在这五大节庆里,不进贡一些礼品与花朵以表示忠贞不渝、绝无二心!”
阿泰点起了烟,语重心长地说着。
“一年365天,你在其他360天对她很好,反而不及在这5天里让她觉得浪漫。通常女孩们会因为你在这5天里表现良好,而忘了你在其他360天里对她并不够在乎的事实。相反地,她们会因为你在这5天里并无特殊表现,而拒绝相信你在其他360天里细心呵护她的事实。”
哇勒!阿泰的屁还没放完。
其实网络上的邂逅,应该可称之为浪漫。因为浪漫通常带点不真实,而网络并不真实。所以由此观之,网络上的邂逅是具备浪漫的条件。
“啊啊,给我一杯壮阳水,换我一夜不下垂……”听到这首改编自刘德华《忘情水》的变态歪歌,就知道是阿泰回来了。
看来今夜又有个女孩惨遭毒手。
阿泰常说他不是不想定下来,只是他条件太好,反而会让女孩子有不安全感。所以他说:“余岂好色乎,余不得已也。”这当然是狡辩,但其实很多男人或多或少都有阿泰的性格。所差别的只是条件不够,无法风流而已。
我告诉阿泰,我刚遇见轻舞飞扬了。
“恭喜恭喜!如此际遇,岂能无酒?”
开玩笑,我明天还得早起,喝酒会误事的。
“也对。等你失恋时再喝。”
哇勒……你这样仿佛是在诅咒我。
“我干吗还仿佛!我根本就是在诅咒你。”
horse’s,要不是看在我打不过你的分上,你早就血溅五步了。
“痞子,别生气。”阿泰一屁股坐在床边,笑了笑,“我用的是心理学上的洪水猛兽法,在你有所期待时,狠狠泼你冷水。这样你才能步步为营,攻城掠地,无坚不摧。”
其实这样也对,要不是这桶冷水,我一定会得意忘形。
我是个日夜颠倒的人,早上十点以前起床对我而言,真是一项高难度的挑战。
“阿泰!明早叫我起床。”
“细细回忆,你的淫荡。仿佛见你,床上模样……”
他改唱刚泽斌的《你在他乡》,装作没听到我说话的样子。
看来,别指望他了。
所以,我调了两个闹钟,一个放床边;一个放在离床最远的角落。
这样我才能确保闹钟不会只叫醒我的食指。“痞子﹍这么巧﹍:)”还好,虽然睡过头,但仍然准时在十点上了线。“是啊…怎么这么巧…”
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是早就约好的事,偏要装作一副偶然邂逅的样子。大概是琼瑶的小说看太多的缘故吧,她们总觉得靠缘分邂逅的男人最美好。而且男人的美好程度会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痞子﹍你在吹牛﹍”
吹牛?好,我说给你听。
举例而言,在夏天的海滩边邂逅的男子一定要会跑步,要有粗犷的长相,要有古铜泛红的皮肤,要有海水般明亮的双眼,最好还要有爽朗的笑声。
然后一面呼喊着女主角的名字,一面朝她飞奔,再抱起她逆时针转三圈。“痞子﹍你再吹呀﹍”
不喜欢夏天?好,换个季节。
在秋天的街道上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戴副眼镜,要有斯文的书卷味,手里要抱着一本诗集,最好要踩着满地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然后嘴里轻轻吟着雪莱或叶慈的诗,再深情地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
“痞子﹍你在乱掰哦﹍”
我在掰?好,不说时间的邂逅,改用地点的邂逅。
在无人的山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留长发,要有艺术家的特质,要带着一个画架、几张画布,最好要有很多小鸟停在他身旁看他作画。
然后女主角也许脱光光当他的模特儿,或静静地欣赏着他的专注。
“痞子﹍你吃错药了﹍”
吃错药?好,换个比较文明的地点。
在喧闹的酒吧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有胡碴,要有颓废的气息,嘴里要叼根烟,要喝烈酒而不是台湾啤酒,最好还要有双冷峻的眼神。
然后女主角应该会被酒醉的人调戏,而他则英勇而适时地打跑这些人。
“痞子﹍这些都很浪漫呀﹍”
浪漫?小姐,浪漫也许只是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而已。
现实生活中,在海边跑步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玻璃,然后送去急诊。
或是女主角太重,以致他的手臂产生肌肉拉伤或肩膀脱臼的运动伤害。
踏着满地秋天落叶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狗屎,因为落叶堆内狗屎多。
由于狗屎太臭了,所以他可能不吟诗而改吟三字经。
在无人山中作画的男子,旁边的小鸟可能会拉屎在他头上。
或是当女主角脱光光时,他会嫌她腰部和臀部的赘肉太多,而被她痛殴一顿。
而在喧闹酒吧中喝烈酒的男子,可能会因为钱没带够,而被留下来洗碗。
或是跟人打架时,反而被人打跑,因为没有理由好人就会打赢架。
“痞子﹍你跟浪漫有仇吗?”
跟浪漫有仇?当然不是,我只是以统计学的观点得出一些结论而已。
因为以上各类型的男子,无论是粗犷型、斯文型、艺术型与颓废型,他们最大的共同点竟然是高,而不是帅!
有的爱情小说会颠覆男主角的形象,让他长得不够好看。
但没人敢让男主角不高。
因为我不高,所以我要抗议。“痞子﹍抗议驳回﹍”
我真的不是普通的无聊与乏味,竟然在网络上跟她讨论
这些。而且一聊就聊到中午。“痞子﹍肚子饿了吗?”“是啊…那你呢?”“嗯﹍的确该吃午餐了﹍:)”“那我们是否该…?”“痞子﹍我只是问问﹍没有要跟你吃饭的意思﹍”
很好,我不浪漫。而你也不浪漫……
中午跟阿泰吃饭,我们聊起了早上和轻舞飞扬的对谈。“你真是白痴!你干吗强调你不浪漫?你头壳坏掉?”阿泰劈头就是一顿臭骂,而且一发不可收拾。“我的脸都让你丢光了,你怎会犯了兵家大忌呢?
我……我……”阿泰夹起一块鸡翅,拿筷子的手气得发抖,使得那块鸡翅好像要展翅飞翔。“把马子有三大忌。一曰不浪漫,二曰太老实,三曰嘴
不甜。其中又以不浪漫为首。任何罪恶与不浪漫抵触者无效,没听过吗?”当然没听过,我只听过任何法令与宪法抵触者无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总该听过吧?”这句话一直有争议性,当然听过。
“其实女人又不贱,干吗非得去喜欢坏男人?那是因为坏男人通常很浪漫,而好男人通常不解风情。所以她宁可选择坏而浪漫的男人,也不愿选择好而不浪漫的男人。这叫‘两害相权取其轻也’。懂吗?痞子。”
这样我就懂了。难怪我一直是孤家寡人,而阿泰身旁的女人总是取之不
尽,用之不竭。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我想我终于可以瞑目了。
“换言之,女人可以不介意你不够高、可以不在乎你不够帅、可以宽恕你不够温柔体贴、可以忍受你不够细心呵护、可以接纳你不够聪明有趣,但绝不能原谅你不够浪漫!”
太扯了吧!哪有这么夸张。
“痞子,很多女人有浪漫情结,就像很多男人有处女情结一样。对女人而言,她们无法想象小小一层薄膜对男人有多么重要,正如我们也无法想象浪漫对她们有多么重要一样。”
乱讲!我从来没听过谁有处女情结,更没听过谁有浪漫情结。
“情结也者,重点在结这个字。你能解得开,就不叫结了。男人当然也知道处女情结不仅无知可笑自私与不公平,但能不能解开这个结是一回事,肯不肯承认自己有这种结的存在,又是另一回事。同理可证,女人亦复如此。”
可是网络上每次讨论到处女情结时,大家都觉得有这种观念的男人,是又笨又混蛋又欠揍,不是吗?
“痞子,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如果谈到处女情结时,女性当然义愤填膺,这是可以理解的事。但男性呢?有几个人敢带种地当众承认自己有处女情结?而且如果女孩们都相信男人非处女不娶,于是死守着她们的贞操,那像我这种人不就不用混了?因此于公于私,我们都必须让女人相信处女是不重要的。所以我在网络上post的第一篇文章就是誓死唾弃处女情结的存在!”
原来如此。
难怪阿泰每次和我们吃火锅时,都说菜很好吃,于是我
们就会吃菜。但他却一直夹肉。
“对女人而言,一年有五大节庆,即西洋情人节、中国情人节、她的生日、三八妇女节、圣诞节。我阿泰纵横情场近十载,大小数百战。我敢骂女人三八、敢放女人鸽子、敢说女人脸蛋不够好看、敢嫌女人身材不够纤细,但我绝不敢在这五大节庆里,不进贡一些礼品与花朵以表示忠贞不渝、绝无二心!”
阿泰点起了烟,语重心长地说着。
“一年365天,你在其他360天对她很好,反而不及在这5天里让她觉得浪漫。通常女孩们会因为你在这5天里表现良好,而忘了你在其他360天里对她并不够在乎的事实。相反地,她们会因为你在这5天里并无特殊表现,而拒绝相信你在其他360天里细心呵护她的事实。”
哇勒!阿泰的屁还没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