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的妈,鸡公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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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七月初十,立秋。
天地之间热得象一团火。
黄麻村靠北的一片茂密的树林里面,蝉音嘈杂,热闹非凡。
身材瘦削且满头大汗的林风戴着草帽,手拿自制的网兜,腰间系着一只蛇皮袋子,蹑手蹑脚地行走在厚厚的树叶上。
趁着中午热,没什么人敢出来,他就来这片树林里抓知了。
现在镇上药店收购知了做药材,可辛凉解表,药用价值很高。
还有城市的商贩也来收购知了,送高档餐馆做出来的各种美味佳肴,同样价格很高。
据说用热油炸熟的知了的味道极鲜美。
不过,林风没有吃过。
他舍不得吃。
在他眼里,每一只知了,都是钱。
他家太穷了,父母身体又不好,还有两个弟妹要读书。
做为老大,他只能辍学,回家务农,帮忙赚钱,养家糊口。
中年气温太高,几乎没有人会来这种偏僻闷热的地方逮蝉。
在树林尽头,还有一片坟场,荒无人烟,大白天都有点瘆人。
林风天生胆大,一点也不怕。
再加上他身材瘦削,根本不象人家那么怕热。
还好,凭着他的机灵,今天的收获还是不少,能小赚二百块吧。
来到树林尽头,有一间废弃的小瓜棚,是邻村一个种西瓜的老农所遗弃的。
今年天气干旱少雨,西瓜苗根本没有长成,就全部枯萎,留下这么一个小小的守瓜棚。
林风是个十七八岁的小青年,脑子里面,对任何新奇事物都充满好奇心。
于是,想走近小瓜棚瞧个究竟,看有没有剩下的烟盒,或矿泉水空瓶之类可捡。
废品也能变钱,不是吗?
可是,还没走几步,就传来一阵女人嗯嗯呀呀的声音,很特别,很压抑,象是很难受,又象是很兴奋。
同时,还传来一阵阵男人的粗重短促的吭哧声。
林风是个半大不小的小青年,也偶尔在镇上网吧里看过几部岛国动作片,自然知道一些正常人都知道的事情。
这回一听这声音,顿时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销魂蚀骨的声音如虫子一样,快速钻进他耳朵里,使得脑门子一热,里面立即闪过一副不堪入目的画面。
特么的!
这么热的大白天!
居然有人敢在这里偷人,真是日了狗。
要不要去看?
特么的,要是看了,肯定会倒霉的。
乡谚有云,看人偷人,霉神降临。
可是,不看,老子特么的心里象有几十只老鼠在抓挠,怪难受的。
经过短暂而激烈的斗争,林风终于鬼使神差一般,蹑手蹑脚,靠近小瓜棚。
他感到自已就是在做贼,一颗心脏蹦得老高,差点儿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床戏这种事情,他只在电脑里面看过。
这看真人秀,还是头一遭。
躬腰弯背,脚步轻细,生怕踩死小蚂蚁一般。
终于,看见了,一副极其不堪入目的一幕——小小的瓜棚里面,一对脱得光溜溜的浑身冒汗的男女正在一张破草席上抵死耸动,忘乎所以。
瞧那男人肥得流油的身躯,及溜青的光头,林风发现这家伙竟然是他们村书记孙发财这个老东西。
五十多岁了,居然还耸得这么起劲。
而他身下的女人,竟然是三十多岁,仍风韵犹存的村妇女主任张小花。
特么的,竟然是这对狗男女。
村书记配妇主任,真是绝配。
这个孙发财仗着镇上有人,平时在村里,就是一尊土皇帝,专横跋扈,鱼肉乡民。
至于,张小花虽然有男人,但因为生得有几分姿色,又爱卖弄风骚,自然而然成了孙发财的猎物。
林风以前还不相信,以为只是村民们口中的传说。
这回亲眼所见,才相信他们之间的龌龊关系是真实存在的。
他一双大眼睛,都几乎要瞪出眼眶,脑子空白,喉咙发干。
啪……
一只破了洞的球鞋一个不小心,踩断一截枯枝,发出一声极为剌耳的声响。
这对于两个已陷入欲死欲仙的状态的男女而言,不啻一声平地惊雷。
直接唬得魂飞魄散,身子僵硬。
孙发财第一时间回头,发现棚外竟然站着一个戴草帽拉网兜腰间系蛇皮袋的瘦个子。
他厉喝一声,“谁!”
林风吓了一大跳,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慌乱之中,连手上的网兜也给扔掉,只是死死攥紧蛇皮袋子。
这袋子里面还有二百块钱的知了,当然舍不得扔。
瞧着那瘦削的身影,孙发财立即明白是谁在偷看,这么大热天,还能有哪个野小子来这里捕蝉。
于是破口大骂,“姓林的小鳖仔子,敢偷看老子的好事,看老子回去不收拾你才怪。”
在黄麻村,他孙发财就是一尊土皇帝,就算他在这里与张小花苟合,谅那姓林的小子也不敢说出来。
否则,他有一百种方法,让姓林的小子,包括其父母及弟妹,都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他骂归骂,但该干的事情还是照样干。
倒是,林风似乎吓得丢了魂似的,一路狂奔,慌不择路。
孙发财是什么人,他当然知道。
因为,孙发财的儿子孙大庆,就是他的同学,一个高高大大,满脸横肉的家伙。
虽然跟他一样辍学。
但人家在镇上跟那些混混们在一起,已经混得风生水起,风光无限。
再说,孙发财也跟一些大混混很有些交情。
所以,刚才被孙发财认出,林风着实吓得不轻。
生怕这老东西,一怒之下,就叫人平了他们的家。
他能幻想出,凶神恶煞般的孙发财从后面快速追来,将他打得个半死。
最后,还提着他去见他父母,威胁他们一家人。
所以,他打定主意,为了家人的安全,他绝对不会把这事说出去。
下一秒,他一脚踏空,身子急速朝下面坠落。
“草,老子会不会摔死?”
林风脑中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几个字眼。
原来,这里居然有一口废井。
因为,井口长满了杂草,根本看不出这就是一口废井。
再加上林风慌不择路,才着了道。
这口废井不很深,但也摔得林风头破血流,鼻青脸肿。
一片模糊中,他看到一只雕刻得栩栩如生的石公鸡,赫然呈现在他眼前。
“这,怎么会有一只石公鸡?”
下一刻,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林风头上几滴鲜血刚好滴在石公鸡上,顿时,那几滴鲜血就溶化在石公鸡身上,消失不见。
然后,这石公鸡周遭竟然闪发着一层淡淡的红色光晕,越来越浓郁。
渐渐的,石公鸡身上不停的脱落着石皮,露出里面一只真正的大活公鸡,大红冠子花大衣,雄纠纠,气昂昂。
一对有力的翅膀随意扑腾几下,就在井底卷起一阵狂风。
“卧槽,是我的眼花,还是真的有一只大公鸡?”
林风有些吃惊。
”嗨,小子,你好。很高兴你与本王签订了契约,以后,你就是我的奴仆。“
那只大活公鸡居然开口说人话,语气玩世不恭。
这样一来,吓得林风差点儿昏死过去,脱口而出,”我的妈,鸡公精!“
农历七月初十,立秋。
天地之间热得象一团火。
黄麻村靠北的一片茂密的树林里面,蝉音嘈杂,热闹非凡。
身材瘦削且满头大汗的林风戴着草帽,手拿自制的网兜,腰间系着一只蛇皮袋子,蹑手蹑脚地行走在厚厚的树叶上。
趁着中午热,没什么人敢出来,他就来这片树林里抓知了。
现在镇上药店收购知了做药材,可辛凉解表,药用价值很高。
还有城市的商贩也来收购知了,送高档餐馆做出来的各种美味佳肴,同样价格很高。
据说用热油炸熟的知了的味道极鲜美。
不过,林风没有吃过。
他舍不得吃。
在他眼里,每一只知了,都是钱。
他家太穷了,父母身体又不好,还有两个弟妹要读书。
做为老大,他只能辍学,回家务农,帮忙赚钱,养家糊口。
中年气温太高,几乎没有人会来这种偏僻闷热的地方逮蝉。
在树林尽头,还有一片坟场,荒无人烟,大白天都有点瘆人。
林风天生胆大,一点也不怕。
再加上他身材瘦削,根本不象人家那么怕热。
还好,凭着他的机灵,今天的收获还是不少,能小赚二百块吧。
来到树林尽头,有一间废弃的小瓜棚,是邻村一个种西瓜的老农所遗弃的。
今年天气干旱少雨,西瓜苗根本没有长成,就全部枯萎,留下这么一个小小的守瓜棚。
林风是个十七八岁的小青年,脑子里面,对任何新奇事物都充满好奇心。
于是,想走近小瓜棚瞧个究竟,看有没有剩下的烟盒,或矿泉水空瓶之类可捡。
废品也能变钱,不是吗?
可是,还没走几步,就传来一阵女人嗯嗯呀呀的声音,很特别,很压抑,象是很难受,又象是很兴奋。
同时,还传来一阵阵男人的粗重短促的吭哧声。
林风是个半大不小的小青年,也偶尔在镇上网吧里看过几部岛国动作片,自然知道一些正常人都知道的事情。
这回一听这声音,顿时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销魂蚀骨的声音如虫子一样,快速钻进他耳朵里,使得脑门子一热,里面立即闪过一副不堪入目的画面。
特么的!
这么热的大白天!
居然有人敢在这里偷人,真是日了狗。
要不要去看?
特么的,要是看了,肯定会倒霉的。
乡谚有云,看人偷人,霉神降临。
可是,不看,老子特么的心里象有几十只老鼠在抓挠,怪难受的。
经过短暂而激烈的斗争,林风终于鬼使神差一般,蹑手蹑脚,靠近小瓜棚。
他感到自已就是在做贼,一颗心脏蹦得老高,差点儿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床戏这种事情,他只在电脑里面看过。
这看真人秀,还是头一遭。
躬腰弯背,脚步轻细,生怕踩死小蚂蚁一般。
终于,看见了,一副极其不堪入目的一幕——小小的瓜棚里面,一对脱得光溜溜的浑身冒汗的男女正在一张破草席上抵死耸动,忘乎所以。
瞧那男人肥得流油的身躯,及溜青的光头,林风发现这家伙竟然是他们村书记孙发财这个老东西。
五十多岁了,居然还耸得这么起劲。
而他身下的女人,竟然是三十多岁,仍风韵犹存的村妇女主任张小花。
特么的,竟然是这对狗男女。
村书记配妇主任,真是绝配。
这个孙发财仗着镇上有人,平时在村里,就是一尊土皇帝,专横跋扈,鱼肉乡民。
至于,张小花虽然有男人,但因为生得有几分姿色,又爱卖弄风骚,自然而然成了孙发财的猎物。
林风以前还不相信,以为只是村民们口中的传说。
这回亲眼所见,才相信他们之间的龌龊关系是真实存在的。
他一双大眼睛,都几乎要瞪出眼眶,脑子空白,喉咙发干。
啪……
一只破了洞的球鞋一个不小心,踩断一截枯枝,发出一声极为剌耳的声响。
这对于两个已陷入欲死欲仙的状态的男女而言,不啻一声平地惊雷。
直接唬得魂飞魄散,身子僵硬。
孙发财第一时间回头,发现棚外竟然站着一个戴草帽拉网兜腰间系蛇皮袋的瘦个子。
他厉喝一声,“谁!”
林风吓了一大跳,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慌乱之中,连手上的网兜也给扔掉,只是死死攥紧蛇皮袋子。
这袋子里面还有二百块钱的知了,当然舍不得扔。
瞧着那瘦削的身影,孙发财立即明白是谁在偷看,这么大热天,还能有哪个野小子来这里捕蝉。
于是破口大骂,“姓林的小鳖仔子,敢偷看老子的好事,看老子回去不收拾你才怪。”
在黄麻村,他孙发财就是一尊土皇帝,就算他在这里与张小花苟合,谅那姓林的小子也不敢说出来。
否则,他有一百种方法,让姓林的小子,包括其父母及弟妹,都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他骂归骂,但该干的事情还是照样干。
倒是,林风似乎吓得丢了魂似的,一路狂奔,慌不择路。
孙发财是什么人,他当然知道。
因为,孙发财的儿子孙大庆,就是他的同学,一个高高大大,满脸横肉的家伙。
虽然跟他一样辍学。
但人家在镇上跟那些混混们在一起,已经混得风生水起,风光无限。
再说,孙发财也跟一些大混混很有些交情。
所以,刚才被孙发财认出,林风着实吓得不轻。
生怕这老东西,一怒之下,就叫人平了他们的家。
他能幻想出,凶神恶煞般的孙发财从后面快速追来,将他打得个半死。
最后,还提着他去见他父母,威胁他们一家人。
所以,他打定主意,为了家人的安全,他绝对不会把这事说出去。
下一秒,他一脚踏空,身子急速朝下面坠落。
“草,老子会不会摔死?”
林风脑中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几个字眼。
原来,这里居然有一口废井。
因为,井口长满了杂草,根本看不出这就是一口废井。
再加上林风慌不择路,才着了道。
这口废井不很深,但也摔得林风头破血流,鼻青脸肿。
一片模糊中,他看到一只雕刻得栩栩如生的石公鸡,赫然呈现在他眼前。
“这,怎么会有一只石公鸡?”
下一刻,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林风头上几滴鲜血刚好滴在石公鸡上,顿时,那几滴鲜血就溶化在石公鸡身上,消失不见。
然后,这石公鸡周遭竟然闪发着一层淡淡的红色光晕,越来越浓郁。
渐渐的,石公鸡身上不停的脱落着石皮,露出里面一只真正的大活公鸡,大红冠子花大衣,雄纠纠,气昂昂。
一对有力的翅膀随意扑腾几下,就在井底卷起一阵狂风。
“卧槽,是我的眼花,还是真的有一只大公鸡?”
林风有些吃惊。
”嗨,小子,你好。很高兴你与本王签订了契约,以后,你就是我的奴仆。“
那只大活公鸡居然开口说人话,语气玩世不恭。
这样一来,吓得林风差点儿昏死过去,脱口而出,”我的妈,鸡公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