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搭电车的两个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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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搭电车的两个小人物
坐缆车下山后,宋天耀就看到福义兴的高佬成与带着两名小弟,正与一名穿着花衬衫的青年靠在一辆福特49的车头前吸烟,望见宋天耀和安吉—佩莉丝从缆车站里走出来,高佬成甩掉手里的香烟快步迎上来打招呼:“宋秘书。”
“信少呢?”宋天耀对面前的高佬成问道。
高佬成说道:“已经让两个堂口兄弟搭信少的车送他去丽池,扮摔伤的工人也冇事,皮都未红一下,也安排了几个兄弟陪那几个工人去石塘咀饮酒。”
山顶上摔伤那一幕自然是宋天耀安排人做的,他不可能让英语结结巴巴的褚孝信真的与石智益共进晚餐,哪怕石智益懂说粤语,哪怕只交流五分钟也不行,倒不是宋天耀想要隔绝内外大权独揽,实在是褚孝信真的不能与这种人生经验丰富的中国通对话,至于今晚之后,石智益应该会认真调查一下利康和褚孝信,以及当面对他开口说出那番话的宋天耀,稍稍对比之后,自然就知道,这番话不可能是褚孝信说的,只是他宋天耀而已。
无非是合作,石智益知道以后该怎么做可以不让双方尴尬。
“辛苦你和帮忙扮戏的兄弟,替我请他们饮茶。”宋天耀取出自己的钱包,取出一千块港币递给高佬成:“我去丽池见信少,无暇去道谢。”
他在这里与高佬成交谈,安吉—佩莉丝在旁边抱起了暴露在夜风中的双臂,她之前和宋天耀想的类似,觉得宋天耀从石智益的夫人身份入手,能与石智益共进晚餐的机会最少也要有九成,但是没想到偏偏石智益沉的住气,任由她和宋天耀下了太平山。
在缆车中还不觉得,此时走出缆车站,夜风一吹,身上只穿了件低胸铅笔裙的安吉—佩莉丝马上觉得身体有了些寒意。
宋天耀眼睛看着高佬成,却随手把自己的黑色西装外套脱了下来,动作自如的朝安吉—佩莉丝肩上一披,继续对高佬成说道:“也替我对大佬雷讲一声,我过两日请他食饭,有事让他和兄弟们做。”
整个动作,都没有朝安吉—佩莉丝看一眼,也没有开口问一句对方,就好像娴熟的练习过很多次。
“宋秘书有事吩咐,我来做就得,食饭是雷哥去,做事我来做嘛,反正两日后也是我去做。”高佬成不敢去看宋天耀身边这个穿着暴露的英国鬼妹,把头稍稍侧过避开,笑着说道。
“只靠你做不完的,事情很多,就这样,我走先。”宋天耀说完之后,这才看看身边的安吉—佩莉丝。
鬼妹在自己给她披西装外套时,身体明显绷了一下,随即放松下来,此时已经脸色如常,绛紫色的铅笔裙外罩黑色西装,踩着一双高跟鞋站在夜风中,长发发丝被夜风吹的微扬,颇有几分女强人的气势,自己只穿着白衬衣戳在旁边,倒像是司机跟班一样。
“慢走,宋秘书。”
“这位女士,夜深了很难拦到的士,我可以开车送你回家。”靠在远处那辆福特49车头处的花衬衫青年,突然拍了拍车头,用非常流利的英语开口说道。
宋天耀和安吉—佩莉丝转过身朝青年望去,高佬成脸色变了两下,先朝着那个花衬衫青年瞪了一眼,随即转过头有些紧张的对宋天耀说道:
“宋秘书,山顶的工人是他介绍安排的,他是个差佬,花名叫无头,做人既无头脑又无眼色,他也是潮州人来的,您大人大量。”
“无头,呢个花名不错,他叫什么名字?”宋天耀感觉这个花名有些耳熟。
高佬成迟疑了一下,他担心宋天耀记住对方名字,日后收拾对方,可是却无法拒绝,只能叹口气说道:“他叫蓝刚。”
“呼~”宋天耀吐了口气,自己重生香港,先是遇到四大探长中的颜雄,被自己坑的跑去沙头角守水塘,现在又遇到个搭讪鬼妹,看起来相貌不俗的蓝刚,不过宋天耀现在没兴趣去捉弄这样一个未来的四大探长级人物,只是好奇对方的英语非常流利,不太像颜雄和他几个手下那些之前自己见到的只懂说几句英文短语的便衣,看看身边的安吉—佩莉丝笑笑:“喂,有男士要送你回家。”
没能让自己的雇主宋天耀成功进入山顶餐厅,内心好胜的安吉—佩莉丝就已经心情不太好,自己身边已经站着宋天耀,而且还绅士的把外套脱给自己,显然已经证明她不是孤身一人,结果居然还有人轻佻失礼的搭讪自己,安吉—佩莉丝眼神冷淡的在对方衬衫下摆故意露出的枪套上瞥了一眼,不屑的用英语说道:“Experience more than sufficiently teaches that men govern nothing with more difficulty than their tongues。”
说完,安吉—佩莉丝主动挽起宋天耀的手臂,朝前方走去,剩下蓝刚靠在车头上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宋天耀回头对那位也许日后会成为警队大佬,但是此时还只是个年轻便衣的蓝刚笑笑,说道:“她刚才说,经验给过我们太多的教训,告诉我们,人类最难管制的东西,莫过于自己的舌头。这句话是哲学家斯宾诺沙讲的,下次搭讪英国靓女记清楚,她们不钟意廉价的美国车,也许走路更容易成功。”
等宋天耀和安吉—佩莉丝走远,高佬成擦着额头的冷汗走回蓝刚的面前,蓝刚不是福义兴的人,而是他高佬成与蓝刚之前相识,宋天耀找人做事,高佬成想到在洋人面前崭露头角的蓝刚,让对方安排工人在山顶做了这次演戏的事,他也知道自己这个差佬朋友喜欢搭讪女人,无论未婚少女还是有夫之妇,有杀错冇放过,凭借英俊相貌和够鼓的钱包,无往不利。但是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招惹宋天耀身边的鬼妹,而且还是宋天耀已经脱了外套披在对方肩上之后。
“无头,你是不是想死呀?想死你自己去,我冇兴趣陪葬,差佬雄现在在沙头角守水塘,你有兴趣,我带你去那里同他做伴。”
蓝刚取出烟盒朝高佬成递去,嘴里笑道:“你不是讲只是个秘书嘛,喂,仗势欺人虾虾霸霸的秘书而已,要不要呢般紧张?何况就算我老豆已经不经商,但是也算是帮潮州人做事,褚家那里也有些面子,不会有事,那鬼妹乜鬼来头?”
高佬成取出一支香烟,盯着蓝刚的表情:“乜鬼来头都同你无关,你钟意女人,去西营盘那些私人会所之类的地方揾鬼妹,几多钱都无所谓,我帮你付,但是宋秘书和他身边的女人,你不准碰,不然朋友都冇的做,坐馆吩咐过,利康的码头生意以后我来负责,你搞宋秘书,如果他让我做事,很容易伤了你我感情。”
“搭讪一声不用判死刑吧?算啦,慢慢来,等我有一日被鬼佬提拔做了总探长,到时我让他乖乖立在我面前,对我讲刚才他说的那句话,讲足一万遍,我就当着他的面,陪着那个鬼妹调情。你觉得点样?”蓝刚转身拉开自己那辆福特49的车门,嘴里说道。
“等你坐到那个位置在做这样的梦好了。”高佬成站在原地说道。
蓝刚从车窗处探出头:“喂,上车,去边度,我送你。”
“不用,大家不同路,我现在搭利康这只船。”高佬成把手里的香烟当着蓝刚的面叼在嘴里说道。
蓝刚摇头叹气的撤回去,发动汽车离开。
等汽车消失在视线中,高佬成把嘴里的香烟“噗”的一声吐掉,对身边跟着的两名小弟说道:“替我这几日盯着无头,他好色成性,对女人不得手从来不罢休,如果他搞事,不用等我的话,先捆住他,总之,不能得罪宋秘书坏了利康的生意。”
“知道,成哥。”
……
“拒绝一个开着私家车的靓仔差佬搭讪,和一个无车的秘书跑来搭末班电车,乜鬼感觉。”宋天耀坐在电车座位上,对旁边披着自己外套的安吉—佩莉丝问道。
安吉—佩莉丝想了想,微笑着对宋天耀说道:“理性的回答是,一个华人警察,虽然开着一辆福特汽车,可是在现在的香港警队架构中,不会有什么前途,甚至不值得我去接触,但是我身边这个搭电车的男士,如果他不做些非常愚蠢的事,绝对会比那个警察有潜力。这就是我的感觉。”
“有没有感性一点儿的回答,你可不是纯正刻板的盎格鲁—撒克逊人,还有些古老奔放的凯尔特人血统在体内。”宋天耀说道。
安吉—佩莉丝眨眨眼对宋天耀问道:“你希望我说出什么样的感性回答?”
“我希望你对我说,我的外套温暖的让你想要落泪,然后让你觉得我值得托付终身。”宋天耀回望向安吉—佩莉丝,笑着说道。
安吉—佩莉丝先是笑了起来,她觉得宋天耀这番话是开玩笑,但是很快,她又坐直身体陷入了安静,几分钟之后才再度侧过脸,望向身边五官轮廓过半已经藏在灯影下的宋天耀,语气中带着好奇:“如果我真的有一天忍不住那样想,你会怎么做?”
宋天耀叹了口气,很无礼的伸出手掌抚过对方柔顺的长发:“这就是在你身边的女人太聪明而你自己又不是个蠢货时,遇到的难题,但是我会找到解决方法的,在那天还没来临之前,相信我。”
“两个小人物。”安吉—佩莉丝把头朝宋天耀的肩膀处稍稍侧了侧,突然自嘲的说了句。
“错,应该是两个还算聪明的小人物。”只有两人乘坐的末班电车上,被灯光和灯影把脸部一分为二,半面处于光明之下,半面潜藏阴影之中的宋天耀,轻轻开口,纠正了安吉—佩莉丝最后那句话。
第九十二章 搭电车的两个小人物
坐缆车下山后,宋天耀就看到福义兴的高佬成与带着两名小弟,正与一名穿着花衬衫的青年靠在一辆福特49的车头前吸烟,望见宋天耀和安吉—佩莉丝从缆车站里走出来,高佬成甩掉手里的香烟快步迎上来打招呼:“宋秘书。”
“信少呢?”宋天耀对面前的高佬成问道。
高佬成说道:“已经让两个堂口兄弟搭信少的车送他去丽池,扮摔伤的工人也冇事,皮都未红一下,也安排了几个兄弟陪那几个工人去石塘咀饮酒。”
山顶上摔伤那一幕自然是宋天耀安排人做的,他不可能让英语结结巴巴的褚孝信真的与石智益共进晚餐,哪怕石智益懂说粤语,哪怕只交流五分钟也不行,倒不是宋天耀想要隔绝内外大权独揽,实在是褚孝信真的不能与这种人生经验丰富的中国通对话,至于今晚之后,石智益应该会认真调查一下利康和褚孝信,以及当面对他开口说出那番话的宋天耀,稍稍对比之后,自然就知道,这番话不可能是褚孝信说的,只是他宋天耀而已。
无非是合作,石智益知道以后该怎么做可以不让双方尴尬。
“辛苦你和帮忙扮戏的兄弟,替我请他们饮茶。”宋天耀取出自己的钱包,取出一千块港币递给高佬成:“我去丽池见信少,无暇去道谢。”
他在这里与高佬成交谈,安吉—佩莉丝在旁边抱起了暴露在夜风中的双臂,她之前和宋天耀想的类似,觉得宋天耀从石智益的夫人身份入手,能与石智益共进晚餐的机会最少也要有九成,但是没想到偏偏石智益沉的住气,任由她和宋天耀下了太平山。
在缆车中还不觉得,此时走出缆车站,夜风一吹,身上只穿了件低胸铅笔裙的安吉—佩莉丝马上觉得身体有了些寒意。
宋天耀眼睛看着高佬成,却随手把自己的黑色西装外套脱了下来,动作自如的朝安吉—佩莉丝肩上一披,继续对高佬成说道:“也替我对大佬雷讲一声,我过两日请他食饭,有事让他和兄弟们做。”
整个动作,都没有朝安吉—佩莉丝看一眼,也没有开口问一句对方,就好像娴熟的练习过很多次。
“宋秘书有事吩咐,我来做就得,食饭是雷哥去,做事我来做嘛,反正两日后也是我去做。”高佬成不敢去看宋天耀身边这个穿着暴露的英国鬼妹,把头稍稍侧过避开,笑着说道。
“只靠你做不完的,事情很多,就这样,我走先。”宋天耀说完之后,这才看看身边的安吉—佩莉丝。
鬼妹在自己给她披西装外套时,身体明显绷了一下,随即放松下来,此时已经脸色如常,绛紫色的铅笔裙外罩黑色西装,踩着一双高跟鞋站在夜风中,长发发丝被夜风吹的微扬,颇有几分女强人的气势,自己只穿着白衬衣戳在旁边,倒像是司机跟班一样。
“慢走,宋秘书。”
“这位女士,夜深了很难拦到的士,我可以开车送你回家。”靠在远处那辆福特49车头处的花衬衫青年,突然拍了拍车头,用非常流利的英语开口说道。
宋天耀和安吉—佩莉丝转过身朝青年望去,高佬成脸色变了两下,先朝着那个花衬衫青年瞪了一眼,随即转过头有些紧张的对宋天耀说道:
“宋秘书,山顶的工人是他介绍安排的,他是个差佬,花名叫无头,做人既无头脑又无眼色,他也是潮州人来的,您大人大量。”
“无头,呢个花名不错,他叫什么名字?”宋天耀感觉这个花名有些耳熟。
高佬成迟疑了一下,他担心宋天耀记住对方名字,日后收拾对方,可是却无法拒绝,只能叹口气说道:“他叫蓝刚。”
“呼~”宋天耀吐了口气,自己重生香港,先是遇到四大探长中的颜雄,被自己坑的跑去沙头角守水塘,现在又遇到个搭讪鬼妹,看起来相貌不俗的蓝刚,不过宋天耀现在没兴趣去捉弄这样一个未来的四大探长级人物,只是好奇对方的英语非常流利,不太像颜雄和他几个手下那些之前自己见到的只懂说几句英文短语的便衣,看看身边的安吉—佩莉丝笑笑:“喂,有男士要送你回家。”
没能让自己的雇主宋天耀成功进入山顶餐厅,内心好胜的安吉—佩莉丝就已经心情不太好,自己身边已经站着宋天耀,而且还绅士的把外套脱给自己,显然已经证明她不是孤身一人,结果居然还有人轻佻失礼的搭讪自己,安吉—佩莉丝眼神冷淡的在对方衬衫下摆故意露出的枪套上瞥了一眼,不屑的用英语说道:“Experience more than sufficiently teaches that men govern nothing with more difficulty than their tong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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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天耀回头对那位也许日后会成为警队大佬,但是此时还只是个年轻便衣的蓝刚笑笑,说道:“她刚才说,经验给过我们太多的教训,告诉我们,人类最难管制的东西,莫过于自己的舌头。这句话是哲学家斯宾诺沙讲的,下次搭讪英国靓女记清楚,她们不钟意廉价的美国车,也许走路更容易成功。”
等宋天耀和安吉—佩莉丝走远,高佬成擦着额头的冷汗走回蓝刚的面前,蓝刚不是福义兴的人,而是他高佬成与蓝刚之前相识,宋天耀找人做事,高佬成想到在洋人面前崭露头角的蓝刚,让对方安排工人在山顶做了这次演戏的事,他也知道自己这个差佬朋友喜欢搭讪女人,无论未婚少女还是有夫之妇,有杀错冇放过,凭借英俊相貌和够鼓的钱包,无往不利。但是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招惹宋天耀身边的鬼妹,而且还是宋天耀已经脱了外套披在对方肩上之后。
“无头,你是不是想死呀?想死你自己去,我冇兴趣陪葬,差佬雄现在在沙头角守水塘,你有兴趣,我带你去那里同他做伴。”
蓝刚取出烟盒朝高佬成递去,嘴里笑道:“你不是讲只是个秘书嘛,喂,仗势欺人虾虾霸霸的秘书而已,要不要呢般紧张?何况就算我老豆已经不经商,但是也算是帮潮州人做事,褚家那里也有些面子,不会有事,那鬼妹乜鬼来头?”
高佬成取出一支香烟,盯着蓝刚的表情:“乜鬼来头都同你无关,你钟意女人,去西营盘那些私人会所之类的地方揾鬼妹,几多钱都无所谓,我帮你付,但是宋秘书和他身边的女人,你不准碰,不然朋友都冇的做,坐馆吩咐过,利康的码头生意以后我来负责,你搞宋秘书,如果他让我做事,很容易伤了你我感情。”
“搭讪一声不用判死刑吧?算啦,慢慢来,等我有一日被鬼佬提拔做了总探长,到时我让他乖乖立在我面前,对我讲刚才他说的那句话,讲足一万遍,我就当着他的面,陪着那个鬼妹调情。你觉得点样?”蓝刚转身拉开自己那辆福特49的车门,嘴里说道。
“等你坐到那个位置在做这样的梦好了。”高佬成站在原地说道。
蓝刚从车窗处探出头:“喂,上车,去边度,我送你。”
“不用,大家不同路,我现在搭利康这只船。”高佬成把手里的香烟当着蓝刚的面叼在嘴里说道。
蓝刚摇头叹气的撤回去,发动汽车离开。
等汽车消失在视线中,高佬成把嘴里的香烟“噗”的一声吐掉,对身边跟着的两名小弟说道:“替我这几日盯着无头,他好色成性,对女人不得手从来不罢休,如果他搞事,不用等我的话,先捆住他,总之,不能得罪宋秘书坏了利康的生意。”
“知道,成哥。”
……
“拒绝一个开着私家车的靓仔差佬搭讪,和一个无车的秘书跑来搭末班电车,乜鬼感觉。”宋天耀坐在电车座位上,对旁边披着自己外套的安吉—佩莉丝问道。
安吉—佩莉丝想了想,微笑着对宋天耀说道:“理性的回答是,一个华人警察,虽然开着一辆福特汽车,可是在现在的香港警队架构中,不会有什么前途,甚至不值得我去接触,但是我身边这个搭电车的男士,如果他不做些非常愚蠢的事,绝对会比那个警察有潜力。这就是我的感觉。”
“有没有感性一点儿的回答,你可不是纯正刻板的盎格鲁—撒克逊人,还有些古老奔放的凯尔特人血统在体内。”宋天耀说道。
安吉—佩莉丝眨眨眼对宋天耀问道:“你希望我说出什么样的感性回答?”
“我希望你对我说,我的外套温暖的让你想要落泪,然后让你觉得我值得托付终身。”宋天耀回望向安吉—佩莉丝,笑着说道。
安吉—佩莉丝先是笑了起来,她觉得宋天耀这番话是开玩笑,但是很快,她又坐直身体陷入了安静,几分钟之后才再度侧过脸,望向身边五官轮廓过半已经藏在灯影下的宋天耀,语气中带着好奇:“如果我真的有一天忍不住那样想,你会怎么做?”
宋天耀叹了口气,很无礼的伸出手掌抚过对方柔顺的长发:“这就是在你身边的女人太聪明而你自己又不是个蠢货时,遇到的难题,但是我会找到解决方法的,在那天还没来临之前,相信我。”
“两个小人物。”安吉—佩莉丝把头朝宋天耀的肩膀处稍稍侧了侧,突然自嘲的说了句。
“错,应该是两个还算聪明的小人物。”只有两人乘坐的末班电车上,被灯光和灯影把脸部一分为二,半面处于光明之下,半面潜藏阴影之中的宋天耀,轻轻开口,纠正了安吉—佩莉丝最后那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