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面对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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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认识俊宇以后,时间似乎很容易打发。
每个星期我总期待周末的来临,盼望能早点和俊宇约会。
我那因雀跃期待而显得心浮气燥的心情,一定在我脸上表露无疑。
就连平时温和正经的老好人罗sir,也忍不住的跟我开起玩笑。
“美心,我看你最近春风满面,是不是交了男朋友?”
“您别寻我开心了,有谁会想交一个相貌丑陋的女朋友?”
“那是你妄自菲薄,如果我还年轻个三十岁,一定会追求你的。”
罗sir的一席话,使我笑得比往日开怀。
不仅因为他猜中我的心事,而是我们在一起工作了十年,简直就像家人似的。
他对我了解而且很信任,空闲时,我甚至会帮忙跑跑银行,负责存取书店里的大笔金钱进出。
罗sir一直像个父亲般慈祥对我,只可惜他的身体不好,必须随身携带心脏病的葯,以防不时之需。
“你呢?罗sir,近来身体好吗?”
“还不是老毛病,葯不离身!人活到这个岁数真是麻烦,既怕死又希望长寿。”
“像您心地这么好的人,一定可以高寿活过一百二十岁。”
“真有超过这年纪的人瑞?如果没有,那我不就成了老妖怪?”
我发自真心的祝福,让罗sir开心的合不拢嘴。
看看时间差五分钟就要下班,罗sir示意我收拾一下,将工作转交给下午班的女孩,催促我赶紧下班。
谁说人老了就无用?上了年纪的老者,他们可是耳聪目明的以自身经验,看透年轻人的一举一动。
对于罗sir的体贴,我感激的回以一笑。
当我收拾完毕打卡后,刚刚踏出书店门口,就一眼看见俊宇,笑容满面的等候在门外的柱子旁。
我们相视而笑,彼此迫不及待的迎上前去。
“你今天想去哪里?”
“你说呢?”
“到建国花市赏花?”
俊宇似乎是经过思考才提议的,他怕引起我的自卑。
花市,那是一个美与丑强烈对比的地方。
尤其“人比花娇”这句话绝对不会印证在我身上。
“好啊!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你真的愿意去?我保证你一定会不需此行。”
我很了解俊宇喜出望外的原因,他以为我会拒绝这个邀约,拒绝出现在敏感的公众场所中。
可是,既然我都和他交往了,难道还要一辈子躲在人群、阴影背后?
我不否认站在俊宇身边,偶尔有些惭愧自卑,但拥有这么帅气的男朋友的骄傲,更激励我充满无比勇气,昂首阔步。
我们简单的吃过午饭,约莫三点钟时,驱车前往建国桥下。
这个时间的花市里,正是人声鼎沸最热闹的时刻。
我的脸颊不由得抽搐了一下,有些望之怯步。
随后证实,不管我走到哪个摊位,人们的眼光始终停在我脸上,仿佛看我的兴趣更胜于赏花。
如果我是个赏心悦目的美女,倒也无所谓。
可是,他们的眼光似乎在看一头珍禽异兽,大都是出于好奇,甚至露出怜悯神情。
是好奇我有个帅哥男友,亦或是怜悯俊宇带著丑女逛街?
我尽量装成若无其事,但是不容否认的,我的勇气开始慢慢退缩,甚至后悔来到这个地方。
俊宇一定可以理解我的心情,难为他大胆的握住我的手,无视于众人的眼光,我们就像一对再也平常不过的情侣,漫步在花丛里。
只可惜,我刚刚恢复自然和平静的心情,又被两个年轻貌美的女孩,破坏殆尽。
“欸你看前面那两个人,简直是社会版的‘美女与野兽’嘛!”
“嘻嘻嘻我说是‘帅哥与野兽’还差不多,真不知道那个男人看上那个女人什么地方?”
“拜托,如果我是男的,就算天下的女人全都死光了,我也不想跟这种丑女交往”
“依我说啊,他应该像‘歌声魅影’里的丑男主角,一辈子躲在阴暗的臭水沟里”
我握著俊宇的手越来越紧,即使大热天里,还不时渗出冰凉的汗水。
就在后方的银铃娇笑还没说完,俊宇却停住脚步,转过身去。
“这两位小姐,我猜你们应该还念过一点书,怎么可以以貌取人呢?和你们的臭嘴巴相比,这位小姐的容貌比你们真是漂亮多了!”
瞬间,走在我们身边的所有人,全部鄙视的看着那两个女孩,而对俊宇投以尊敬的眼神。也许,俊宇的仗义执言,提醒他们审美的观念。
我没有料到俊宇会有这个举动,在还没回过神来,他己经带我离开花市,前往淡水方向。
整个路上,他始终不发一语,似乎在和谁生气著。
难道他后悔了吗?因为和我交往,才会有此羞辱的一天。
我的心情因而荡到最谷底,即使是五、六月天的气候,却觉得浑身冰透。
也许,我真的自不量力。也许,我不应该答应俊宇的追求。
爱一个人,就不要为他带来屈辱。
何况,我们是南辕北辙、天差于地的两个人。
车里的气氛是沉闷的,这是我们交往以来,首次保持沉默最久的一刻。
我们沉溺在彼此的心事里。
直到夕阳西下,红通通的巨大火球掉落海平面的彼端,才意识到黑夜降临。
“美心,对不起,我不应该带你去花市,那里太多人了!”
“我总不能一直活在自己的象牙塔里吧!相反的,我还要感谢你,如果没有你,我恐怕无法面对我自己。”
我的声音有气无力的,更显无奈。
我害怕这段甜蜜的感情,就要因此画下句点。
“可是我受不了别人这样看你这样说你”“对不起,这是事实,我别无选择。还连累了让你觉得丢脸!”
或许,我该自己提出分手。又或许,我根本就不必说出来,让时间慢慢疏远我们之间的问题鸿沟。
我觉得眼泪几乎就要滚落而下,眼眶四周的脸颊部位,一阵红热酸楚。
俊宇莫不做声,他突然猛然的把我揽在胸前,语带哽咽地说:
“不!我只是心疼你”我的心脏猛烈跳动,他的也是,充斥在我们之间的仅剩彼此激烈的心跳声,再也没有任何隔阂。
俊宇还是在乎我、心疼我的。
原来,他一整个下午都是为了自责而沉默。
这个发现,比任何良葯更能抚平我身心的伤痛。
俊宇低头亲吻我脸颊的伤痕,温柔而感伤地说:
“等我有钱的时候,我一定带你去整容,让你变成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子!到时候,你再也不必忌讳到任何地方!”
“不!只要你不嫌弃我,就算是任何地方,我都愿意跟你去!”
“傻瓜!你以为我想跟你分手吗?”
“我”
“我爱你!”
俊宇深情地说出每个女孩子心中最想要听的三个字,随即深深的吻住我的唇,阻止我再说任何话。
原来,情人间的口濡以沫是这般甘醇、这般甜美、这般教人销魂。
我贪婪的吸吮俊宇的唇舌,仿佛是一种本能,根本不需学习。
连我都不敢置信,这竟然就是我的初吻。
我们拥吻的天昏地暗,直到仰头发现满天星斗,我几乎是全身无力,任凭俊宇决定带我去哪里。
天涯海角,我只愿能享受这一刻爱情的芬芳。
自从认识俊宇以后,时间似乎很容易打发。
每个星期我总期待周末的来临,盼望能早点和俊宇约会。
我那因雀跃期待而显得心浮气燥的心情,一定在我脸上表露无疑。
就连平时温和正经的老好人罗sir,也忍不住的跟我开起玩笑。
“美心,我看你最近春风满面,是不是交了男朋友?”
“您别寻我开心了,有谁会想交一个相貌丑陋的女朋友?”
“那是你妄自菲薄,如果我还年轻个三十岁,一定会追求你的。”
罗sir的一席话,使我笑得比往日开怀。
不仅因为他猜中我的心事,而是我们在一起工作了十年,简直就像家人似的。
他对我了解而且很信任,空闲时,我甚至会帮忙跑跑银行,负责存取书店里的大笔金钱进出。
罗sir一直像个父亲般慈祥对我,只可惜他的身体不好,必须随身携带心脏病的葯,以防不时之需。
“你呢?罗sir,近来身体好吗?”
“还不是老毛病,葯不离身!人活到这个岁数真是麻烦,既怕死又希望长寿。”
“像您心地这么好的人,一定可以高寿活过一百二十岁。”
“真有超过这年纪的人瑞?如果没有,那我不就成了老妖怪?”
我发自真心的祝福,让罗sir开心的合不拢嘴。
看看时间差五分钟就要下班,罗sir示意我收拾一下,将工作转交给下午班的女孩,催促我赶紧下班。
谁说人老了就无用?上了年纪的老者,他们可是耳聪目明的以自身经验,看透年轻人的一举一动。
对于罗sir的体贴,我感激的回以一笑。
当我收拾完毕打卡后,刚刚踏出书店门口,就一眼看见俊宇,笑容满面的等候在门外的柱子旁。
我们相视而笑,彼此迫不及待的迎上前去。
“你今天想去哪里?”
“你说呢?”
“到建国花市赏花?”
俊宇似乎是经过思考才提议的,他怕引起我的自卑。
花市,那是一个美与丑强烈对比的地方。
尤其“人比花娇”这句话绝对不会印证在我身上。
“好啊!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你真的愿意去?我保证你一定会不需此行。”
我很了解俊宇喜出望外的原因,他以为我会拒绝这个邀约,拒绝出现在敏感的公众场所中。
可是,既然我都和他交往了,难道还要一辈子躲在人群、阴影背后?
我不否认站在俊宇身边,偶尔有些惭愧自卑,但拥有这么帅气的男朋友的骄傲,更激励我充满无比勇气,昂首阔步。
我们简单的吃过午饭,约莫三点钟时,驱车前往建国桥下。
这个时间的花市里,正是人声鼎沸最热闹的时刻。
我的脸颊不由得抽搐了一下,有些望之怯步。
随后证实,不管我走到哪个摊位,人们的眼光始终停在我脸上,仿佛看我的兴趣更胜于赏花。
如果我是个赏心悦目的美女,倒也无所谓。
可是,他们的眼光似乎在看一头珍禽异兽,大都是出于好奇,甚至露出怜悯神情。
是好奇我有个帅哥男友,亦或是怜悯俊宇带著丑女逛街?
我尽量装成若无其事,但是不容否认的,我的勇气开始慢慢退缩,甚至后悔来到这个地方。
俊宇一定可以理解我的心情,难为他大胆的握住我的手,无视于众人的眼光,我们就像一对再也平常不过的情侣,漫步在花丛里。
只可惜,我刚刚恢复自然和平静的心情,又被两个年轻貌美的女孩,破坏殆尽。
“欸你看前面那两个人,简直是社会版的‘美女与野兽’嘛!”
“嘻嘻嘻我说是‘帅哥与野兽’还差不多,真不知道那个男人看上那个女人什么地方?”
“拜托,如果我是男的,就算天下的女人全都死光了,我也不想跟这种丑女交往”
“依我说啊,他应该像‘歌声魅影’里的丑男主角,一辈子躲在阴暗的臭水沟里”
我握著俊宇的手越来越紧,即使大热天里,还不时渗出冰凉的汗水。
就在后方的银铃娇笑还没说完,俊宇却停住脚步,转过身去。
“这两位小姐,我猜你们应该还念过一点书,怎么可以以貌取人呢?和你们的臭嘴巴相比,这位小姐的容貌比你们真是漂亮多了!”
瞬间,走在我们身边的所有人,全部鄙视的看着那两个女孩,而对俊宇投以尊敬的眼神。也许,俊宇的仗义执言,提醒他们审美的观念。
我没有料到俊宇会有这个举动,在还没回过神来,他己经带我离开花市,前往淡水方向。
整个路上,他始终不发一语,似乎在和谁生气著。
难道他后悔了吗?因为和我交往,才会有此羞辱的一天。
我的心情因而荡到最谷底,即使是五、六月天的气候,却觉得浑身冰透。
也许,我真的自不量力。也许,我不应该答应俊宇的追求。
爱一个人,就不要为他带来屈辱。
何况,我们是南辕北辙、天差于地的两个人。
车里的气氛是沉闷的,这是我们交往以来,首次保持沉默最久的一刻。
我们沉溺在彼此的心事里。
直到夕阳西下,红通通的巨大火球掉落海平面的彼端,才意识到黑夜降临。
“美心,对不起,我不应该带你去花市,那里太多人了!”
“我总不能一直活在自己的象牙塔里吧!相反的,我还要感谢你,如果没有你,我恐怕无法面对我自己。”
我的声音有气无力的,更显无奈。
我害怕这段甜蜜的感情,就要因此画下句点。
“可是我受不了别人这样看你这样说你”“对不起,这是事实,我别无选择。还连累了让你觉得丢脸!”
或许,我该自己提出分手。又或许,我根本就不必说出来,让时间慢慢疏远我们之间的问题鸿沟。
我觉得眼泪几乎就要滚落而下,眼眶四周的脸颊部位,一阵红热酸楚。
俊宇莫不做声,他突然猛然的把我揽在胸前,语带哽咽地说:
“不!我只是心疼你”我的心脏猛烈跳动,他的也是,充斥在我们之间的仅剩彼此激烈的心跳声,再也没有任何隔阂。
俊宇还是在乎我、心疼我的。
原来,他一整个下午都是为了自责而沉默。
这个发现,比任何良葯更能抚平我身心的伤痛。
俊宇低头亲吻我脸颊的伤痕,温柔而感伤地说:
“等我有钱的时候,我一定带你去整容,让你变成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子!到时候,你再也不必忌讳到任何地方!”
“不!只要你不嫌弃我,就算是任何地方,我都愿意跟你去!”
“傻瓜!你以为我想跟你分手吗?”
“我”
“我爱你!”
俊宇深情地说出每个女孩子心中最想要听的三个字,随即深深的吻住我的唇,阻止我再说任何话。
原来,情人间的口濡以沫是这般甘醇、这般甜美、这般教人销魂。
我贪婪的吸吮俊宇的唇舌,仿佛是一种本能,根本不需学习。
连我都不敢置信,这竟然就是我的初吻。
我们拥吻的天昏地暗,直到仰头发现满天星斗,我几乎是全身无力,任凭俊宇决定带我去哪里。
天涯海角,我只愿能享受这一刻爱情的芬芳。